劉宋‧曇摩密多譯 北宋‧東掖沙門 本如述   門人 處咸續解 觀普賢菩薩行法經義疏 佛陀教育基金會 印贈 佛說觀普賢菩薩行法經義疏 目次   觀普賢菩薩行法經續疏序 5   觀普賢菩薩行法經義疏卷上 7   觀普賢菩薩行法經義疏卷下 77    編輯說明: * 本書依據《佛說觀普賢菩薩行法經》(CBETA, T09, no.277)及《觀普賢菩薩行法經義疏》(CBETA, X35, no.650),科判參考《觀普賢菩薩行法經義疏科》(CBETA, X35, no.649),彙編而成。(T:大正藏。X:卍續藏。) * 科判加上天干地支、五行及千字文以作階層管理及判別,開首都用△符號表示。為顯明其前後上下順序;科判所加用文字順序如下列: 甲、乙、丙、丁、戊、己、庚、辛、壬、癸、子、丑、寅、卯、辰、巳、午、未、申、酉、戌、亥、金、木、水、火、土、天、地、玄、黃、宇、宙、洪、荒。 * 經疏用字依《卍續藏經》及其校勘本為準,除改正明顯錯別字外,並將疑似字加註,以作辨別。 觀普賢菩薩行法經續疏序 天台沙門 處咸 述   茲經者。昔吾祖智者禪師。嘗約龍樹圓宗。大蘇妙契。按辯宣通。已成章疏。大抵明一乘之淵蘊。通萬行之旨歸。無何。有唐季年例遭焚毀。負笈之流馳將海外。遂不可得而見也。末後孤山法師繼而有作。但文理太簡。學者患之。故我神照師又成義疏。纔至最初境界。以逼緣停翰。則後義篾聞。處咸雖登東掖輪下有年矣。而學問無取。因痛微言之將墜。又惜前功之未圓。輒效章安續淨名之解。南山繼僧史之作。密求冥助。斐然續成。析為二卷。亦勉旃於吾道。讀者無以竊名罪我。 觀普賢菩薩行法經義疏卷上 東掖沙門 本如 述   門人 處咸 續解 △科文分三。甲初標疏題目二。乙初經疏兼舉。 觀普賢菩薩行法經義疏卷上 △乙二人處通標。 東掖沙門本如述。門人處咸續解。 △甲二述序興致二。乙初示說經意二。丙初二部對辨二。丁初示教行。   大法虛融。無說而說。妙行忘離。非修而修。 △丁二明因果。   本有今無。前記一乘之果。本無今有。此開實相之因。 △丙二一經專論二。丁初初心圓終。   機應聿興。問答斯契。定法界之事業。闢普賢之圓門靡間。初心不專無相。 △丁二現身證入。   大矣哉。欲於現身證法華三昧。獲旋陀羅尼。令法種不斷者。何莫由斯要道哉。 △乙二論撰疏圓二。丙初述懷。   如雖不敏。志在斯經。祖述圓宗。輒成義疏。 △丙二酬志。   庶酬夙願。敢謂當人者哉。 △甲三銷釋經文二。乙初釋題三。丙初初釋下。總示五義三。丁初標名。 佛說觀普賢菩薩行法經   初釋題名。須安五義。所謂絕妙人法為名。開權實相為體。一乘圓觀為宗。妙處滅障為用。醍醐為教相。 △丁二證義。   既是法華結經。是以五重皆妙。故經云。我今持是觀普賢菩薩法者。名也。正念思惟一實境界者。體也。不失無上菩提之心者。宗也。云何復當不斷煩惱得淨諸根者。用也。此方等經是諸佛眼者。教相也。五章之文粲然明矣。 △丁三結歎。   五重玄旨。約行次第。有始有終。其唯聖人乎。 △丙二釋名下。別解五重五。丁初釋名二。戊初標。   釋名有四。初通別。二翻釋名位。三分字銷解。四約義會通。 △戊二釋四。己初通別下。解名四。庚初標通別。   通別者。普賢行法則別。同稱曰經則通。 △庚二釋通別。   立此名者。凡約三義。初約教。則從緣從說。二約行。則能契所契。三約理。則以名從實。故佛說二字即教也。觀字即行。普賢菩薩義當是理。 △庚三以理問。   問。適云是名。今云是理。何耶。 △庚四引例答。   答。名下之義乃理耳。例如觀無量壽經。以所觀是理。所以約此三義者。通攝諸法。彌會經旨。教不孤然。行非邪錯。理異偏小。意在茲矣。 △己二翻釋辨位二。庚初翻名。   二翻釋名位。梵語邲輸颰陀摩訶菩提質帝薩埵。邲輸颰陀。此云普賢。摩訶等八字。此云大道心成眾生。 △庚二釋位三。辛初正釋。   大論并今經名為徧吉。等覺之位。居眾伏頂。伏道周徧。故名普。斷道纔盡。鄰終際極。故名賢。 △辛二引喻。   論又引十四夜月如十五夜月。斯之謂歟。 △辛三指應。   約普賢論人法。體用。因果。本迹。廣如諸文(云云)。 △己三分字下。明義五。庚初佛說二。辛初通銷。   三分字銷解。佛者。覺也。覺了諸法悉妙故。說者。悅也。稱悅本懷。及與物情故。揀異四人。故云佛說。佛有自他勝劣。法有兼帶權實。 △辛二別指。   今標能說者。蓋言通而意別。即指釋迦牟尼。從劣辨勝。拂迹顯本。尚非寂場之近。況鹿園乎。教主既爾。所說之法可知。 △庚二觀二。辛初釋觀體二。壬初總。   觀者。觀也。能觀三觀謂空假中。及因地之覺心。是行門之總體。則有次第不次第之別。 △壬二別二。癸初次第。   次第之觀者。瓔珞云。從假入空觀。亦名二諦觀。從空入假觀。亦名平等觀。二觀為方便。得入中道第一義諦觀。心心寂滅。自然流入薩婆若海。廣辨體相。委如餘文(云云)。 △癸二不次。   一心三觀者。中論云。因緣所生法。即空即假即中。又釋論云。三智實在一心中得。秖一觀而三觀。觀於三諦而一諦。故名一心三觀。 △辛二此觀下。體即三。壬初約性示融攝。   此觀微妙。一三三一。一觀一切觀。一切觀一觀。非一非一切。如此之觀。何觀行而不攝耶。題中觀字旨在此矣。 △壬二引經明觀常。   故經云。不住使海。不斷結使。如是法相。不生不沒。端坐念實相等。即其義也。 △壬三辨體忘即離。   又此能觀須亡性計。故云非內外觀。得是菩提。不即不離。妙在其中。 △庚三普賢二。辛初約境釋二。壬初即理而事。   普賢菩薩者。乃所觀之境也。法界理藏。不異而異。說三種身。白玉紫金。應也。聲音無邊。報也。身如虛空。法也。 壬二即事而理。   異而不異。即毗盧遮那徧一切處。以此為境。何法而不融耶。 △辛二約觀釋二。壬初約心示修性。   又復即是行者心體。心作。心是。 △壬二引經忘內外。   故經云。無有如外智能證於如。亦無智外如為智所入。心心絕待。方名無相。 △庚四行法。   行法者。進趣名行。軌則名法。今經是普賢法界之軌則。餘經廣有義門。此乃別明一意耳。 △庚五經。   經者。訓法訓常。由乎聖人金口。有翻無翻。名含多義。備法華玄文。 △己四約義會通。   四約義會通者。觀即觀照軌。普賢即真性軌。行法即資成軌。首題既融。經旨明矣。亦可會通一切三法(云云)。故經云。若聞首題名字。功德不可限量(云云)。 △丁二辨體三。戊初通示體相二。己初泛示三。庚初約喻明法二。辛初法。   次辨體者。體是主質。一經之淵府。眾義之都會。修宗之所趣。起教之所本。 △辛二喻。   若眾星之環北辰。似萬流之朝東海。 △庚二斥非顯是二。辛初斥非。   古師指因即實相。乃是宗而非體。近人失於簡。顯使妙體難明。 △辛二顯是。   今以開權實相。一實境界。為經正體。餘皆魔事。 △庚三克論兼具二。辛初克論。   若約身辨者。取法身一點之義。如常所明。 △辛二兼具。   又復體含三德。謂禮底達。禮即君父至尊。底乃畢竟窮深。達則亘邊無外。三一互明。非縱橫竝別。一三簡取。臣主自分矣。 △己二結旨。   欲令易解。總立首題。以當其名。別而言之。普賢法身攝一切法。不縱不橫。非因非果。以當其體。行法亦非縱非橫。而為圓因。攝一切法。以當其用。 △戊二經云下。證功妙。   經云。是大法印。般涅槃海。能生三種佛清淨身。 △戊三行者下。指心性。   行者當體一心。及一切法。離四謗。絕百非。方可名為妙得經體。 △丁三論宗三。戊初示相二。己初泛示三。庚初寄喻明要。   三明宗者。不異而異。乃顯體之樞鍵。修行之喉襟。趣果之綱紀。 △庚二例體具三。   例體亦三義。所謂宗本。宗要。宗助。即全理起觀。不一不異。 △庚三引譬比顯。   若金體而為眾器。類天面而有三目。 △己二結要。   今強從要義。即一乘心觀。非體非用。而因而果。以當其宗。 △戊二引證。   故經云。汝今應當觀大乘因。大乘因者。諸法實相。 △戊三結指。   應知題中觀之一字。即三種般若。圓頓之宗致也。 △丁四明用二。戊初示相二。己初通示二。庚初法喻二。辛初法。   四辨用者。妙處滅障。今經之力也。 △辛二喻。   如貫鼓钁地。若升虛見物。 △庚二體相二。辛初具三。   例宗亦三義。謂本用。當用。自在用。 △辛二義一。   全理為用。非一非多。若鏡像之一體。譬伊字之三點。 △己二今經下。的明三。庚初用所以。   今經意者。惡因不除。妙境斯昧。故專明懺悔。不分而分。非宗非體。即三解脫而為用也。 △庚二用勢力。   故經云。此觀功德。除諸障礙。見上妙色。 △庚三用功德。   將此勝用。莊嚴妙智。智備體顯。大果斯圓。行法之功於是乎在。 △戊二指心。   若了三脫。則懺悔之義。普賢行願。剎那無外者。即初心可成矣。 △丁五判教二。戊初部教妙旨二。己初示部教二。庚初教三。辛初明味妙。   五教相者。是第五無上醍醐味部分也。 △辛二示教旨。   四教明義。是開顯圓即一教一切教。一切教一教。非一非一切。不可思議。隨自意語是佛境界。 △辛三引經證。   故經云。是諸佛眼出生一切諸如來種。 △庚二部。   就部論妙。須該本門。既是結經。無他途也。 △己二略觀心。   五重觀心。如玄文(云云)。 △戊二斯經下。示經疏年歷二。己初經。 劉宋罽賓三藏法師曇摩蜜多譯。   斯經即是宋世罽賓沙門曇摩蜜多。此言法秀。元嘉甲子歲來遊建業。於祇洹寺翻譯。 △己二疏。   本如傳習有年。嗣續無狀。庶展宣通之志。仰酬佛祖之恩。印施此經萬卷。天竺慈雲師經序詳矣。炎宋慶曆壬午年中秋。始竭愚講訓。繼日銷經。隨語成疏。因指見月。自資末學之明心。得兔亡罤。寧堪達觀之寓目。然識能詮是法身慧命。即文字而超解脫。何莫由茲。 △丙三釋是下。結。   釋題竟。 △乙二解經二。丙初分科。   次釋經文。分為三。初如是至諸障外事為序。二從佛告阿難諦聽下訖偈。為正宗。三說是偈已下訖經。為流通。 △丙二隨釋三。丁初序分二。戊初泛示二。己初三序義異。   序凡有三。謂次由述也。三復通別。諸經同有次序。是通。由述各異。乃別。 △己二通別理殊。   蓋因通名則有通序。別名則有別序(云云)。 △戊二今經下。專指二。己初三序闕述。   今經初五義。即證信次序也。經云。告諸比丘我當般涅槃。即別序由藉也。但闕敘述耳。 △己二二序具談二。庚初標。 如是我聞。一時。佛在毗舍離國。大林精舍。重閣講堂。   今解釋。初通解。次別解。 △庚二釋二。辛初通解。   通解者。如是即觀信之端。我聞即親承音旨。時乃感應之時。佛乃的示化主。講堂是聞經之處。此等竝為獎成後世見聞歡喜。生善息疑。道成故也。 △辛二別解二。壬初通序二。癸初具五。子初所聞法體二。丑初約教二。寅初他部。   次別解。如是者。他經文如理。是不異無非。此解即通。 △寅二今經。   今言妙中無相。名如。所說純實。曰是。詳此傳此。豈與他同。彌為可信。故云如是。 △丑二約觀。   觀解者。稱理離念名如。心不見心名是。故經云。心純是法。與法相應。是也。 △子二能持之人二。丑初約教。   我聞者。隨俗說我。和合稱聞。外不乖宜。內不違實。然三教並約根塵稱為我聞。圓人我即是聞。色即真我。故名為我。離性無聞。離聞無性。無性亦無。故名為聞。 △丑二約觀。   觀解者。反觀聞性。心空我空。聞亦空。無聞無得。自然流入薩婆若海。故云。我心自空。又云。行者聞已。心不驚怖。 △子三聞持和合二。丑初約教。   一時者。中道感應之時也。若長短假實。今所不論。此中一時即是不可思議法性。一時入一切時。一切時入一時。經云。六十小劫謂如食頃。 △丑二約觀。   觀解者。境觀一如。能所俱泯。名一。豁爾妙契。洞然如空。名時。經云。觀心無心。法不住法。又云。應時即入菩薩正位。 △子四能說教主二。丑初約教二。寅初華梵。   佛者。梵語。秦言覺者。謂覺三世眾生。世出世。數非數。常無常等。了了大悟。故為佛。 △寅二覺智。   三覺既圓。十號具足。所言誠諦。則所聞可信。今約一切種智明法身義。即三之一。永殊前說。方彰此典能說教主。 △丑二約觀。   觀解者。以無分別智。頓了心法一相無相。無相亦無。故云。思法真寂義。無諸分別相。念佛大覺身。是也。 △子五妙依止處二。丑初釋國土三。寅初約事二。卯初約處表法。   在毗舍離者。說經方所。妙依止處也。舉處以勸信。知說經有方。諸經亦多云在。在即住也。論解住義凡有四意。謂天梵聖佛。若能住之人既殊。則所住境界隨別。今言佛住。即首楞嚴。舉勝必攝諸劣也。 △卯二翻梵示義。   毗舍離者。此云廣博嚴淨。國土寬平名廣博。城隍侈美名嚴淨。 △寅二約法門。   法門者。即釋迦法身。本住常寂。法界無邊。名廣博。性善資莊。無諸穢惡。曰嚴淨。而迹居人間廣博之國。雖假世諦之名。實表所住境界也。 △寅三約觀心。   觀心者。觀此心性。猶如虛空。具二莊嚴。無染無著。畢竟清淨。故云常處涅槃城。心淨即佛土淨。非別有也。 △丑二釋林閣三。寅初事相解。   大林等者。別示說經處也。修幹繁枝曰大。叢灌參猗曰林。潔白人居名精。可以棲息名舍。危簷再累。號重閣。和解之所。號講堂。 △寅二約法門釋。   法門者。第一義諦包含無外。名大。萬德具足。名林。離倒乃精。陰空即舍。重閣則重空三昧。講堂即法界大都。 △寅三約觀心例。   觀心。例上可解(云云)。 △癸二闕一。   不出同聞眾。經者略之耳。經末十千天子諸大菩薩。即其人乎。 △壬二別序二。癸初通示序經。   次別序者。諸經不同。或說已端默不動。或無問金口唱名。或假惡逆宣於淨業。或藉妖幻而談密定。此經唱涅槃。令物攀慕。以為序耳。 △癸二別約今教二。子初分科。   文分二。初如來告滅。二大士起請。 △子二釋二。丑初如來告滅二。寅初滅時三。卯初釋時。 告諸比丘。却後三月。我當般涅槃。   初告諸比丘却後三月者。若用夏令。則建子之月。既望告眾。至二月十五日。滿三月也。月滿之日。表於中道圓明之法也。常即無常。無常即常。 △卯二釋我。   我者。大覺果成。已忘主宰。今約破有。法王具八自在。隨俗順宜。故立斯稱也。 △卯三釋滅。   般涅槃者。具云摩訶般涅槃那。此云大寂滅度。然涅槃本離名詮。非色空所及。今用之以告眾者。蓋以圓機成熟。大悲方便。舉扇動樹而得見聞。 △寅二滅意。   總舉三因三點。稱大涅槃。令當機悅進破悟。法華云。應以滅度而得度者。示現滅度。即其義也。 △丑二大士起請二。寅初分科。   次大士起請。復二。初敘三聖敬儀。二正發問。 △寅二釋二。卯初三聖敬儀二 辰初三士各釋二。巳初釋名德二。午初釋一士三。未初名號二。申初正釋。 尊者阿難。即從座起。   敬儀者。諸凡行人可敬重故。名為尊者。阿難陀此云慶喜。如來之從弟也。 △申二表顯。   以佛成道日生。舉國欣慶。因而名焉。從座起者。亦猶此方儒禮。弟子之對先生請益。請業故起。以表常冥至理。稱物施為。不住無悲之智。常居有智之悲。故曰座起。 △未二整衣。 整衣服。叉手合掌。繞佛三匝。為佛作禮。胡跪合掌。   整衣合掌。彰不二之妙解。繞佛三帀。表圓機之將發。 △未三諦觀二。申初經釋文二。酉初觀以表法。 諦觀如來。目不暫捨。   諦觀等者。聞佛唱滅。內懷戀慕。欲有陳請。外茲瞻仰。觀身實相。觀佛亦然。釋迦牟尼。名毗盧遮那。吾今此身即是法身。故云諦也。 △酉二觀以叩應。   又諦觀者。即無緣之妙慈。叩大聖而開物。 △申二引證。   故云。慈者不緣眾生。亦不緣法。緣於如來。故名無緣。 △午二釋二士。 長老摩訶迦葉。彌勒菩薩摩訶薩。亦從座起。合掌作禮。瞻仰尊顏。   摩訶迦葉。此云飲光。尊者是彼古仙人之遠裔。因而名焉。彌勒。此云慈氏。以無緣慈攝眾生。故三聖儀同。以表一道。故云亦。 △巳二問告下。辨三士二。午初問。   問。告滅之時。眾聖無數。何特三人起。 △午二答。   答。阿難為佛侍者。將結法藏故。迦葉受囑為滅後初祖故。彌勒次補當成佛故。既所任甚重。遂同聲啟發。 △辰二三士共表。   又三聖表三德。阿難般若。迦葉解脫。彌勒法身。即三而一。名大涅槃。自行化他。功歸於此。豈徒然哉。 △卯二正發問二。辰初正問二。巳初口儀。 時三大士。異口同音而白佛言。   第二正發問。異口等者。將開觀行妙門。預示口儀融泯。即一而三。故云異口。即三而一。故曰同音。 △巳二陳請二。午初通問。 世尊。如來滅後。云何眾生起菩薩心。修行大乘方等經典。正念思惟一實境界。   正問中。從如來滅後至一實境界。請示發心修行。即擬通問名體宗三也。方等經典。即是問名也。正念思惟。問宗也。一實境界。問體也。方等者。法華詮理之教。非第三時也。四門入涼池。曰方。所契之理均。曰等。 △午二別問。 云何不失無上菩提之心。   次別問云何不失等者。別問宗也。佛果圓通。說為無上。功歸能契。故指初心。念等增明。乃名不失。 云何復當不斷煩惱。不離五欲。得淨諸根。滅除諸罪。父母所生清淨常眼。不斷五欲而能得見諸障外事。   云何復當下至諸障外事。即擬別問用也。不斷不離淨根滅罪者。即頓忘眾滯。而妙契圓常。大懺之用在此而已。清淨常眼者。意該六根。今且從初。標眼為始耳。 △辰二料揀二。巳初質五重義踈二。午初問。   問。五重玄義本是釋題。今用判經。從古未聞。 △午二答。   答。題總經別。豈有異途。他經雖有。但不若今經問答次第耳。若謂不可以判經。又何得云。品品之內咸具體等。句句之下皆結妙名。 △巳二約十乘理允二。午初問。   問。今經談行是法華三昧。宜約十乘判經。五義非謂。 △午二答。   答。五義十乘大略率同。但五義開解。十乘立行。解行少別。若會之令同。不別而別。十乘乃顯體之宗耳。宗成破惑。經用也。惑破體顯。經體也。五義攝一切法。十乘亦爾。設用十乘銷經。有何不可。但今文問答五義便耳。 △丁二正宗分二。戊初標科。   第二正宗。文分二。初長行。二偈頌。長行又二。初略答。二廣答。略答中。初誡許。二正答。許中。初標昔指今。二許廣說略。 △戊二隨釋二。己初長行二。庚初略答二。辛初誡許二。壬初標昔指今二。癸初標昔。 佛告阿難。諦聽諦聽。善思念之。如來昔於耆闍崛山及餘住處。已廣分別一實之道。   初誡者。以耳根受道故。佛法必先誡聽。諦生聞慧。善生思慧。念生修慧。三慧若成。器仰且完。可受法水。得聞思修入三摩地。斯之謂歟。夫信行人因聞故有慧。因慧發無漏。法行人因思惟得定。因定發無漏。當知此土雖有二。根強從信行。故今誡聽也。耆闍崛山者。許中標昔也。即說法華經處。及餘住處。即談圓經處。故云一實。 △癸二指今二。子初行行至果。 今於此處。為未來世諸眾生等。欲行大乘無上法者。欲學行普賢行者。   今於下。指今是廣嚴精舍。雖被當機。正為來世。大乘法是所依境。普賢行是能行行。學此行者。從生死海到涅槃岸。然後廣化眾生。成就佛法。如波崘求學般若。欲從二邊正入中道故。 △子二舉類隨欲。   又欲行大乘。是通舉圓門。欲學普賢。是別約今法。略列二類。以隨樂欲。 △壬二次許下。許廣說略二。癸初許廣。 我今當說其憶念法。若見普賢及不見者。除却罪數。今為汝等當廣分別。   次許廣說略。其憶念法。是許陳其宗。若見不見。是略示其體。除却罪數。是略出其用。大士問之以三義。如來答之以三義。於理明矣。 △癸二說略二。子初釋相。 阿難。普賢菩薩乃生東方淨妙國土。其國土相。雜華經中已廣分別。我今於此略而解說。   說略中指東方者。是法門主所依土也。普賢從自體寂光。起應同居。東者方之首。住者位之初。菩薩從初發心住。至於等覺。常應法界。始終理一。復示圓機。始行依理。生三種身。初心為難。以茲表發。託彼正報。是今觀境。廣明土相。遂指華嚴。 △子二料揀二。丑初問。   問。當廣分別。略而解說。廣略如何。 △丑二答。   答。行人悔罪。使六根清淨。義多則為廣。普賢示現。比華嚴文少。則為略。雖云略說。於此經中正當廣答。 △辛二正答二。壬初聞是慧本。壬二信是道因。 (註:或有闕文,或是虛科。)。 △庚二廣答二。辛初分科。   二廣答。中為二。初泛示境觀。二正示行相。 △辛二隨釋二。壬初泛示境觀四。癸初修宗機要。 阿難。若比丘。比丘尼。優婆塞。優婆夷。天龍八部。一切眾生。誦大乘經者。修大乘行者。發大乘意者。樂見普賢菩薩色身者。樂見多寶佛塔者。樂見釋迦牟尼佛及分身諸佛者。樂得六根清淨者。當學是觀。   泛中。初出其人。是答上不失菩提。擬問宗也。經標四眾八部者。欲明能契之宗。先示修宗之機。誦大乘者。修宗之解也。修行大乘者。修宗之始也。發大乘意者。修宗之趣也。三事無虧。妙宗斯立。欲見佛及菩薩。得淨諸根。莫不依智為本。故結云當學是觀。 △癸二淨根力用。 此觀功德。除諸障礙。見上妙色。   此觀下三句。是答上得淨諸根。擬問用也。除諸障礙。示用有生善之功。見上妙色。明用有破惡之德。 △癸三立行因緣二。子初立行。 不入三昧。但誦持故。專心修習。心心相次。不離大乘。   不入三昧但誦持者。用家因成行備也。 △子二釋疑。   南嶽雖云。有相安樂行。無相安樂行。為緣立名。非碩異也。今文雖特示誦經悔罪為悟入之門。非謂全無理觀。故云專心修習。 △癸四明時長短。 一日至三七日。得見普賢。有重障者。七七日盡。然後得見。復有重者。一生得見。復有重者。二生得見。復有重者。三生得見。如是種種業報不同。是故異說。   現世當生日數不同者。此乃屬乎行人也。蓋業障有厚薄。用心有靜散。觀法有明晦。是故爾耳。且約今經。遠至三生。若華嚴經中。更經劫數方可得見。 △壬二正示行相二。癸初分科。   二正示行相。從普賢身量下至一實境界。是廣答發心修行。擬問體。從爾時行者見是事已至了了分明。是廣答不失菩提。擬問宗。從既見十方佛夢象頂上訖長行。是廣答得淨諸根。擬問用也。三德密藏。眾生日用而不知。聖人別作體等說之。俾法界眾生。依體修宗。悔過成用。入密藏也。大哉。大聖之善巧方便也。如此初文又二。初約聖境示體。二明妙行能顯。初又二。初神通入國。二智力化象。 △癸二隨釋三。子初答體二。丑初神通下。聖境示體二。寅初神通入國。 普賢菩薩身量無邊。音聲無邊。色像無邊。欲來此國。入自在神通。促身令小。閻浮提人三障重故。   神通入國。約境示體也。即法之報。理事廣博。故曰無邊。寂照圓融。不謀而應。以機劣故。聖人現劣。隱實施權。故云促身。然亦是障重之機所覩耳。 △寅二智力化象二。卯初釋妙相。 以智慧力化乘白象。其象六牙。七支跓地。其七支下生七蓮華。象色鮮白。白中上者。玻梨雪山不得為比。   智慧力下。化象而顯體也。智慧者。普賢所得之妙智。法華本迹之圓宗。法界靈源是諸佛母。化成白象者。無而歘有。即本無今有。具而變造故。色鮮白者。智體冥理也。法身之體本無黑惡。能以慈力荷負一切。故云白。 象身長四百五十由旬。高四百由旬。於六牙端有六浴池。一一池中生十四蓮華。與池正等。其華開敷如天樹王。   象長四百五十由旬者。究竟寶所唯佛一人所到。滿五百故。今是等覺境界。故減五十。高四百者。普賢居四位之上。故云高也。其象六牙。即六神通。牙端有池。即八解脫。八解是禪體。六通是定用。體用相即也。池中蓮華而有十四者。表十四無畏以悅物也。用從體起。如華從池出。 一一華上有一玉女。顏色紅輝。有過天女。手中自然化五箜篌。一一箜篌有五百樂器以為眷屬。有五百鳥。鳧鴈鴛鴦。皆是寶色。生華葉間。象鼻有華。其莖譬如赤真珠色。其華金色。含而未敷。   華中有女。表無緣慈也。通由慈運。如華擎女。女執樂器。以表四攝。箜篌者。明佛性之教不一。五百樂器。示引物多端。鳧鴈鴛鴦。同事攝機。皆歸理本。象鼻有華。所照圓因無非緣妙。赤真珠者。至實可尊也。華未敷者。圓因含果也。 △卯二指妙意。   當知妙相雖眾。只是一念無明法性因緣生法。雖外觀他境。即見內心妙空假中。無內外異。諸佛解脫當於眾生心行中求。答於實體而談眾相者。以體具諸法。全性成修。一一無生。方彰體徧。 △丑二妙行能顯二。寅初分科。   二見是下。明妙行能顯。文四。初能顯圓宗。二相起表法。三菩薩讚慰。四結成境界。 △寅二隨釋四。卯初能顯圓宗。 見是事已。復更懺悔。至心諦觀。思惟大乘。心不休廢。   能顯者。照如說如。乃名為事。體若未顯。圓行不休。懺悔是行行。諦觀是正道。正助相資。妙行彌著。言至心者。徹到覺源。妙臻實際也。諦觀乃實心繫境。思惟即能所斯忘。境觀相應。無有間雜。故云無有休廢。 △卯二相起表法二。辰初分科。   二表法者。宗成體顯。淨相斯起。文分十二段。初見華敷下。表行者修證。二象鼻紅蓮下。表普賢自他。三行者見已下。見相陳請。 △辰二隨釋三。巳初行者修證四。午初表權實。 見華即敷。金色金光。其蓮華臺是甄叔迦寶。妙梵摩尼以為華鬘。金剛寶珠以為華鬚。   修證復四。初華敷臺現。表於事權顯於理實。金色光。即法性寂照。華臺可坐。即所冥之理也。甄叔迦寶。此云赤色寶。梵摩尼。此云淨無垢。亦如意珠。以此為鬘。表妙智交映。金剛為須。表圓因資本。理境將開也。 △午二表始本。 見有化佛坐蓮華臺。眾多菩薩坐蓮華鬚。化佛眉間亦出金光。入象鼻中。從象鼻出。入象眼中。從象眼出。入象耳中。從象耳出。照象頂上。化作金臺。   二佛坐蓮華等者。即圓常始覺冥乎本覺。菩薩坐鬚。即萬善緣因。資嚴果理。眉間即中道。金光彰於理慧。入象鼻乃至金臺者。示用理智徧淨諸根。顯種智為法界所依。表智行成就也 △午三表觀行。 其象頭上有三化人。一捉金輪。一持摩尼珠。一執金剛杵。舉杵擬象。象即能行。腳不履地。躡虛而遊。離地七尺。地有印文。於印文中。千輻轂輞皆悉具足。   三三化人者。表三智居無漏頂。杵表妙空。輪彰出假。珠示中道。舉杵擬象能行者。導行趣理。空慧為本。腳不履地者。即四性計忘。躡虛而遊者。即無作行進。離地七尺。是圓七覺能離生死。地有印文者。印二死地無非實相。百界開明。千如斯顯。故云千輻轂輞皆悉具足。 △午四表因果。 一一輞間生一大蓮華。此蓮華上生一化象。亦有七支。隨大象行。舉足下足。生七千象以為眷屬。隨從大象。   四化象從行。百界千法。今經既開。咸成佛道。即一一輞間生一蓮華。一化象者。即圓因成果。亦有七支。即果明七淨。所謂戒。心。見。斷疑。分別。行。涅槃。七淨通於下因。故云亦有。行同普賢。故曰隨行。舉足下足生七千象者。此從七支各有千輻。即表七淨各具千如。因果不二。故云隨從大象。 △巳二次自下。普賢自他四。午初表宗體。 象鼻紅蓮華色。上有化佛放眉間光。其光金色。如前入象鼻中。從象鼻出。入象眼中。從象眼出。還入象耳。從象耳出。至象頸上。漸漸上至象背。化成金鞍。七寶校具。於鞍四面有七寶柱。眾寶校飾以成寶臺。臺中有一七寶蓮華。其蓮華鬚百寶共成。其蓮華臺是大摩尼。   次自他。復四。初光化鞍臺。此表普賢自行稟教。破惑淨根也。佛放眉光者。中光表智。約真淨障。指向同今。成宗顯體也。七寶校具。即七聖財也。四面等者。四弘願深。臺中蓮華。乃依體成因。百寶共成。則百心助顯。故所成宗體非孤然矣。 △午二表福智。 有一菩薩結加趺坐。名曰普賢。身白玉色。五十種光。光五十種色。以為項光。身諸毛孔流出金光。其金光端無量化佛。諸化菩薩以為眷屬。   二菩薩名貌。結加者。表福智相資而生三種菩提也。白玉色者。覺智冥理。本性無染也。五十種光。表智慧成就。五十種色。表斷德莊嚴。以由菩薩歷於五位。一一位中皆明十大。是故光色各五十也。身毛孔光無量化佛者。化他權實與自行不殊。故云以為眷屬。 △午三示應用。 安詳徐步。雨大寶華。至行者前。   三聖應來儀。見稱理起用也。非作意故。名為安詳。妙應垂慈。不謀而應。名為徐步。雨大寶華者。以自行因。怡悅物情。令生願樂。故至於行者前也。 △午四起教法。 其象開口。於象牙上。諸池玉女鼓樂絃歌。其聲微妙。讚歎大乘一實之道。   四絃歌發奏。其象開口。表從實體以施教也。玉女妙慈。無二邊相。絃歌讚法。義非偏小。 △巳三見相陳請二。午初分科。   三行者見下。見相陳請。復為四。初歡喜加行。又三。 △午二隨釋四。未初歡喜加行三。申初禮誦二。酉初示妙。 行者見已。歡喜敬禮。復更讀誦甚深經典。徧禮十方無量諸佛。禮多寶佛塔。及釋迦牟尼。并禮普賢諸大菩薩。   初禮誦。甚深典者。佛智深徹如理之底。故云法華經藏深固幽遠。唯佛能到也。禮佛等者。是歸仗處。故十方如來同一慈力。多寶佛塔。本誓證經。釋迦是授道之本師。普賢乃三昧之法主。諸大菩薩。同行知識。是故悉禮。求為加被。 △酉二痛嗟。   誦經禮佛是法華三昧之真規。諸佛成道之基本。非唯我天台大師所述儀式。勒那道安亦詳科範。去聖寖久。庸昏之徒見行此行者。謂之著相。或謂之小乘。非魔而何。 △申二發誓二。酉初要期。 發是誓言。若我宿福應見普賢。願尊者徧吉示我色身。   二發誓。若我懇誠及有宿福。今陳誓願。願早見聖師。得滅罪障。徧吉則十種六根具諸功德。普賢則萬行斯滿。高亞聖位。悉檀因緣。且立二名而已。 △酉二料揀二。戌初問。   問。向云行者見已。今云示我色身。其義如何。 △戌二答。   答。亡智親疎。見有明昧。聖有勝劣。化有廣略。今願見者廣與勝耳。 △申三加行。 作是願已。晝夜六時禮十方佛。行懺悔法。誦大乘經。讀大乘經。思大乘義。念大乘事。恭敬供養持大乘者。視一切人猶如佛想。於諸眾生如父母想。   三加行。讀誦思惟。圓三慧也。自既勤修。復能敬養。如佛想者。行不輕之行也。以一切人具正因種。當來作佛。宜應敬也。父母想者。想之至也。我之穢軀輪轉久矣。一切眾生皆我父母。今運慈心。助破業感。 △未二菩薩現相二。申初見光相。 作是念已。普賢菩薩即於眉間。放大人相白毫光明。此光現時。普賢菩薩身相端嚴。如紫金山端正微妙。三十二相皆悉備有。   二菩薩現相。以由向者六時觀願愈明。身心益勇故也。色身妙相。寂然不動。感而遂通。眉間光者。從一道清淨而起。今放斯光。欲明斯道。大人相者。大相海也。現此者。智光微妙。能照理本。 △申二料揀二。酉初問。   問。前云白玉色。此謂紫金。何耶。 △酉二答。   答。前自行冥理。如玉之內瑩。今應身赴物。似金之外爍。隨宜之別。示現何常。 △未三毛孔放光。 身諸毛孔放大光明。照其大象。令作金色。一切化象亦作金色。諸化菩薩亦作金色。其金色光照于東方。無量世界皆同金色。南西北方。四維上下。亦復如是。   三毛孔放光者。種智既深。無明盡故。此智所照。理無不顯。故論云。有大智用。皆能問示種種法義。是故得名一切種智。象作金色。則境隨智轉。光照十方。見法界洞明也。 爾時十方。一一方面有一菩薩。乘六牙白象王。亦如普賢等無有異。如是十方。無量無邊滿中化象。普賢菩薩神通力故。令持經者皆悉得見。   一一方面下。表化道同也。故經云。十方諸如來同共一法身。一智慧。力無畏亦然。故使持經之者見十方土。 △未四請說法要。 是時。行者見諸菩薩。身心歡喜。為其作禮。白言。大慈大慈者。愍念我故。為我說法。   四請說法要。如文。 △卯三菩薩讚慰。 說是語時。諸菩薩等。異口同音。各說清淨大乘經法。作諸偈頌。讚歎行者。   三菩薩讚慰。乃勸發之意也。同聲各說。表一道無殊。清淨一乘。示詮體離染。所言大者有七。謂法。心。解。淨。莊嚴。時。具足。今經七大純一無雜。 △卯四結成境界。 是名始觀普賢菩薩最初境界。   四結歸。經言境界者。論云。從淨心地。乃至菩薩究竟地。證何境界。所謂真如。而此證者無有境界。以依轉識說為境界。用彼照此。答體之意明矣。 △子二答宗二。丑初分科。   爾時行者見是事已下。是廣答上不失菩提。擬問宗也。依體立宗。文二。初直示經宗。二教修佛觀。初又三。初正明觀相。二夢感入法。三漸證總持。 △丑二隨釋二。寅初正示經宗三。卯初正明觀相。 爾時。行者見是事已。心念大乘。晝夜不捨。   正明觀相。言心念者。用觀慧以照境也。論云。念想智三。皆一法界。但異名耳。無生妙境如上所明。今乃即心為觀。名念大乘。境觀無間。即晝夜不捨。是知答上不失菩提。其意彌明。 △卯二夢感入法。 於睡眠中。夢見普賢為其說法。如覺無異。安慰其心而作是言。汝所誦持。忘失是句。忘失是偈。   夢感者。妙觀斯明。理境進顯。入觀心靜。能見法性。故云於睡眠中夢見普賢。聞教助宗與出觀無殊。故云如覺無異。然初心修觀。趣理良難。故假慈悲撫而慰之。則可以於句偈無忘失也。能詮無失。則所詮有得。 △卯三漸證總持。 爾時。行者聞普賢菩薩所說。深解義趣。憶持不忘。日日如是。其心漸利。   聖慈加被。則解義心利。常觀理實。寂照融明。日日增道。 △寅二教修佛觀二。卯初分科。   二普賢下。教修佛觀以成宗要。文六。初正明境觀。二漸見方佛。三自陳得失。四依果進修。五夢得益。六佛讚大乘。 △卯二隨釋六。辰初正明妙觀二。巳初示觀法。 普賢菩薩。教其憶念十方諸佛。隨普賢教。正心正意。   初文教其憶念者。念佛三昧乃是菩薩所尊重法。大覺世尊之所讚護。能除眾罪。其功莫大。應知偏觀極樂。與今普想十方。雖同圓宗。蓋是緣異。 △巳二辨自他二。午初約心觀佛。   然此約十方而境通橫豎。雖強從相起而義具三身。雖觀他佛。必照心性。夫如是修觀者。投足有在。 △午二約佛觀心。   若約心性。照乃即心作心。是心不知心。心不見心。惑計頓亡。大覺斯朗。十方身土即心顯發。無邊相好更無他求。 △辰二漸見方佛。 漸以心眼。見東方佛身黃金色。端嚴微妙。見一佛已。復見一佛。如是漸漸徧見東方一切諸佛。心想利故。徧見十方一切諸佛。   二漸見者。正心意則順命成機。智若亡時。其情即遣。心眼者。止觀也。寂照心明。梵容目擊。見東方而後徧見者。從微至著。以彰觀法自淺而階深。感應道交不可思議。 △辰三自陳得失。 見諸佛已。心生歡喜而作是言。因大乘故得見大士。因大士力故得見諸佛。雖見諸佛。猶未了了。閉目則見。開目則失。   三佛觀未明。故自陳得失。因大乘者。陳得也。即初讀誦成因。藉因見果也。雖見等者。述失也。由昏煩尚翳。故見佛未了。入觀澄靜。妙相斯現。即是閉見。出觀涉事。未全順性。故云開失。又順至真即閉見。起法愛是開失。 △辰四依果進修。 作是語已。五體投地。徧禮十方佛。禮諸佛已。胡跪合掌而作是言。諸佛世尊。十力無畏。十八不共。大慈大悲。三念處。常在世間。色中上色。我有何罪而不得見。說是語已。復更懺悔。   四依果進修。而作是言等者。正舉果也。十力者。初是處非處。二業。三定。四根。五欲。六性。七至處道。八宿命。九天眼。十漏盡。四無畏者。一一切智。二漏盡。三說障道。四說盡苦道。十八不共法者。初三無失。四無畏想。五無不定心。六無不知已捨。七欲無減。八精進無減。九念無減。十慧無減。十一解脫無減。十二解脫知見無減。十三四五。三業隨智慧行。十六七八。智慧知三世。三念處者。聖人以八音訓物。而聽者雖有違順之別。且無憂喜之相。一者不一心聽法不以為憂。二聽者一心不以為喜。三常行捨心。佛有萬德。經中略舉五德而已。解釋十力等。廣如大論。略如法界次第(云云)。色中上者。以佛獲得常色。已過下地。法性常故。其色亦常。 懺悔清淨已。普賢菩薩復更現前。行住坐臥不離其側。   向雖云見。以無明之瞙未除。法性常身而不得見。亦由計未亡故也。是故加行四儀之中。感普賢也。 △辰五夢中得益二。巳初法。 乃至夢中常為說法。此人覺已。得法喜樂。如是晝夜。經三七日。然後方得旋陀羅尼。得陀羅尼故。諸佛菩薩所說妙法憶持不失。   五夢益者。聖人影響也。同體大悲。稱性拔苦。永永不滅。故名為常。妙教資神。醍醐悅性。故名法喜。故於三七獲旋總持。總持。華言也。陀羅尼。梵語。謂能持善。能遮惡。令善不失。使惡不起。即入空之大慧也。 △巳二喻。   譬如農夫播植。耘除草穢則嘉穀可登。 △辰六佛讚大乘。 亦常夢見過去七佛。唯釋迦牟尼佛為其說法。是諸世尊各各稱讚大乘經典。   六佛讚大乘。功推大教。故感能仁說之。七佛讚之。夢者亦如夢三昧也。豈同凡夫。遊魂無記之謂夢耶。華嚴云。夢中化事。欲令眾生得正憶念。七佛唯釋迦說法者。現稟教故。從緣親故。 △子三答用二。丑初分科。   爾時行者下。廣答上得淨諸根。擬問用也。用有二種。一者果後所起用。二者因中滅惡用。今經中悔罪淨根。正是因用。如云智行是宗是用。是也。初明露罪。二別示淨根。初又三。初教示發露。二獲證三昧。三明見佛國。 △丑二隨釋二。寅初明露罪三。卯初教發露。 爾時。行者復更懺悔。徧禮十方佛。禮十方佛已。普賢菩薩住其人前。教說宿世一切業緣。發露黑惡一切罪事。向諸世尊口自發露。   初露罪者。業惑重積。事須徧悔。諸位迭論。屢懺何咎。如金師燒打。器成方止。器成唯妙覺也。普賢住其人前等者。正教發露也。兩言一切者。徧該內外麤細惑累。能成名緣。所作曰事。無明牽汙。故云黑惡。不敢隱覆。名為發露。向世尊者。若依勝境。如有罪首於王前。則何憂不赦。故知僻癕毒樹。若不決伐。必見傷害。特令悔罪為用。明矣。 △卯二證三味。 既發露已。尋時即得諸佛現前三昧。   適因悔罪。便證禪那。禪名諸佛。現前三昧者。如水清則珠露。雲散則月明。故圓覺云。以淨覺心取靜為行。身心客塵從此永滅。便能內發寂靜輕安。由寂靜故。十方世界諸如來心。於中顯現。 △卯三見佛國。 得是三昧已。見東方阿閦佛及妙喜國。了了分明。如是。十方各見諸佛上妙國土。了了分明。   各見中。言阿閦者。此翻不動。不為二邊所動。故國號妙喜。彼土大眾得中道法喜故。了了分明者。見無障礙也。上妙國土者。指實報也。良由一念具妙依正。故少選之間。即近而遠見彼身土。 △寅二示淨根二。卯初分科。   二別示淨根。既欲的懺。義當從別。文為三。初略示。二廣示。三結勸。初又二。初普賢教修。二諸佛讚勸。初又三。一金人表教。二依教悔罪。三得見諸佛。 △卯二隨釋三。辰初略示勸修二。巳初普賢勸修三。午初金人表教。 既見十方佛已。夢象頭上有一金剛人。以金剛杵徧擬六根。擬六根已。普賢菩薩為於行者。說六根清淨懺悔之法。   初文者。懺悔雖在行者。教詔專聽普賢。金人者。上文擬象以通導。此文擬人以淨根也。人彰聖應。杵表教智。用智盪障。對機設教。故曰擬。文標六根。別懺之意愈明也。 △午二依教悔罪二。未初法。 如是懺悔。一日至七日。以諸佛現前三昧力故。普賢菩薩說法莊嚴力故。耳漸漸聞障外聲。眼漸漸見障外事。鼻漸漸聞障外香。廣說如妙法華經。   依教悔罪。故諸根障除。順本性本空。而勤修悔法。故云如是。諸佛現前者。定力也。普賢說法智力也。二力斯兼。六根故淨。初云耳根者。亦趣舉也。又順方土。耳根受道故。以觀增進而障漸薄。故根彌淨而塵彌融。指妙法華經者。即法師功德品也。 △未二喻二。申初喻。   如世之賊兵。若將良兵強。便可立摧於須臾間也。 △申二合。   今自他和合。事理更資。故六根重障剎那可破。忽都不體本一精明。曷能使諸根互用。事理雙明耶。 △午三淨根見佛。 得是六根清淨已。身心歡喜。無諸惡相。心純是法。與法相應。   諸根清淨故。身心歡喜。銷塵旋明。故無諸惡相。境智絕待。故心純是法。是法亦亡。即相應也。 復更得百千萬億旋陀羅尼。復更廣見百千萬億無量諸佛。   復更等者。清淨自心既已深契如來藏。慧由是發生。百千萬億者。乃河沙法門。旋空出假之智也。得俗諦總持。故能廣見無量諸佛。得持由乎真寂。見佛因於障除。 △巳二諸佛勸讚二。午初分科。   二是諸世尊下。諸佛勸讚。文二。初佛讚人法。二機見身土。初又三。初舉果勸修。二雙歎人法。三重示境觀。 △午二隨釋二。未初佛讚人法三。申初舉果勸修。 是諸世尊各伸右手。摩行者頭。而作是言。善哉善哉。行大乘者。發大莊嚴心者。念大乘者。我等昔日發菩提心時。皆亦如汝。慇懃不失。我等先世行大乘故。今成清淨正徧知身。汝今亦當勤修不懈。   初勸修者。行人獲證。功由妙教。故感諸佛殷勤勸修。垂權智手。摩實智頭。欲使深悟權實之道也。行大乘。即讀誦悔罪也。發莊嚴心。修萬行以助懺也。念大乘者。增修圓觀也。我昔勤三事。今成正覺。汝應當不懈。得至菩提。 △申二雙歎人法二。酉初雙歎。 此大乘典。諸佛寶藏。十方三世諸佛眼目。出生三世諸如來種。持此經者即持佛身。即行佛事。當知是人。即是諸佛所使。諸佛世尊衣之所覆。諸佛如來真實法子。汝行大乘。不斷法種。   二雙歎人法。以法能執人。人能弘道。法貴人尊。所以讚也。文雖舉人。正意從法。佛寶藏者。圓中具足河沙妙德。曰藏。圓空照了。無所不達。曰眼目。持此大乘。是持三觀。遂得三身。從法化生。智冥實理。是持佛身。如智照如。名行佛事。覺如說如。名佛所使。善修寂忍。名為衣覆。理從智生。名為法子。汝行大乘。是結歎功德。順教行道。則法種不斷。 △酉二論種二。戌初修性二。亥初性中正因。   夫論種者。性類不同。若云。不離五欲。不斷煩惱。十二苦事等義。當性種也。 △亥二修中多義三。金初具緣了。   三因出生如來。及不斷法種。即屬類種中之緣了也。 △金二明三種。   亦可通明三種。能詮即報身種。所詮即法身種。起行即應身種。故下文云。佛三種身從方等生。能生三種佛清淨身。 △金三闕僧種。   又出生者是佛種。不斷者是法種。但闕僧種。下文云。具足沙門法式。修六和敬。是僧種也。 △戌二結要二。亥初引證。   故經云。發菩提心。令佛種不斷。開示法藏。令法種不斷。持戒具足。令僧種不斷。 △亥二勸習三。金初法。   當知方等是諸佛之慧命。菩提之根本。焉可不勤而習之。 △金二喻。   為山始簣。合抱初毫。 △金三合。   三佛菩提。莫不由茲而得之矣。 △申三重示境觀二。酉初境觀。 汝今諦觀東方諸佛。   三示境觀。良由觀能顯佛。佛能資觀。能辦大事。所以再明。又勸讚通成前後。示境觀別為起後。亦是帶境□□□□□□(註:此為闕文)觀者。示妙觀也。十方佛者。標圓境也。 △酉二料揀二。戌初問。   問。題云觀因。文何照果。 △戌二答。   答。他經觀果尚許照因。今觀因照果。因果體同。何須斯責。 △未二機見身土二。申初分科。   二說是下。機見身土。如來知機。示觀行者隨觀而見。文二。初覩十方佛。二令見三佛。初又二。初見國土。二覩佛身。初又四。初地平。二寶樹。三座光。四菩薩。雖欲觀佛。必先所依。依正次第必爾耳。 △申二隨釋二。酉初覩十方佛二。戌初見國土四。亥初地平。 說是語時。行者即見東方一切無量世界。地平如掌。無諸堆阜。丘陵荊棘。琉璃為地。黃金間廁。十方世界亦復如是。   地平如掌者。或如佛掌。有云海底有掌石。甚平如掌。即平等法界。無荊棘。絕煩惱見愛也。瑠璃即覺源清淨。間廁即眾德資莊。雖曰定中見相。豈乖心觀法門。故經云。當平心地。則世界地一切皆平。 △亥二寶樹。 見是地已。即見寶樹。寶樹高妙五千由旬。其樹常出黃金白銀。七寶莊嚴。   樹是眾木總名。高妙乃樹形珍麗。表如來圓行出諸位之外。金銀彰權實二智。七寶表無生七覺。如斯妙行。豈與他同。 △亥三座光。 樹下自然而有寶師子座。其師子座高二十由旬。座上亦出百寶光明。   光座難思。非從意有。故云自然。無畏人坐。名師子座。中道妙境。出真俗外。即高二十由旬。本理百界。稱常寂照。名百寶光明。 △亥四菩薩。 如是諸樹及餘寶座。一一寶座皆有百寶光明。如是寶座一一皆有自然五百白象。象上皆有普賢菩薩。   五百白象者。即五佛性。百界虛融。本來常淨也。皆有普賢者。即一實道而起用也。 △戌二爾時下。覩佛身二。亥初分科。   二覩佛身二。初反責躳。二見佛座。 △亥二隨釋二。金初反責躬。 爾時行者禮諸普賢。而作是言。我有何罪。但見寶地。寶樹及與寶座。不見諸佛。   初文者。向唯感土而未覩聖容。必有罪障。故須求見。言我有何罪者。罪略有二。一者理罪。礙正知見。二者事罪。續諸生死。是二罪中各有無始無數罪累。今不見佛。未知是何罪耶。故以此自責而求見也。 △金二見佛座二。木初釋。 作是語已。一一座上有一世尊。端嚴微妙而坐寶座。   見佛座者。智冥境也。 △木二料揀二。水初見不見二。火初問。   問。上已四番觀佛。今那云不見。 △火二答。   答。見佛明昧。節節論之無咎。 △水二坐不坐三。火初法二。土初問。   問。適云普賢坐座。今云佛座。豈有師弟竝坐之理。 △土二答。   答。普賢前坐。以作問緣。故佛現時。普賢即沒。 △火二喻。   譬如帝王駕至。而冢宰不可端然。 △火三合。   況二聖共熟機緣。隱顯難思。非情所測。 △酉二令見三佛二。戌初空聲讚歎。 見諸佛已。心大歡喜。復更誦習大乘經典。大乘力故。空中有聲而讚歎言。善哉善哉。善男子。汝行大乘功德因緣。能見諸佛。今雖得見諸佛世尊。而不能見釋迦牟尼佛。分身諸佛及多寶佛塔。   二令見三佛。空聲者。或釋迦或普賢。垂將教喻也。空聲表法。見色身無相功德也。因緣者。似位中之智斷也。既覩十方佛已。續令別見三聖。與上通明四佛者。以分身相關。慈力普故。餘如上說。 △戌二行者見相二。亥初分科。   次聞空聲下。第二見相。分二。初見相。二交光。初又二。初見釋迦。二見分身。初又二。初夢感。二寤見。 △亥二隨釋二。金初見相二。木初見釋迦二。水初夢感二。火初釋。 聞空中聲已。復勤誦習大乘經典。以誦大乘方等經故。即於夢中見釋迦牟尼佛。與諸大眾在耆闍崛山。說法華經。演一實義。   夢感者。為覺時見佛之先。容在耆闍者。即本所依之妙土也。 △火二料揀二。土初問。   問。前已夢見。與今何別。 △土二答。   答。前則通為說法。此乃別演法華。前觀道尚昧。今禪那益明。 △水二寤見二。火初釋。 覺已懺悔。渴仰欲見。合掌胡跪。向耆闍崛山而作是言。如來世雄。常在世間。愍念我故。為我現身。作是語已。見耆闍崛山七寶莊嚴。無數比丘。聲聞大眾。寶樹行列。寶地平正。   次寤見者。因渴仰而得見也。佛稱世雄者。無上丈夫。久劫離雌弱。故恒閔一切。故常在世間。示尊特身。處蓮華藏。以難思法報未諧洞照故。對耆山騰辭請現。因請而見。文語聲聞者。且據從問權而論。而必兼菩薩矣。 △火二料揀二。土初問。   問。法華事畢。應歸祕藏。何故目矚猶見靈山。 △土二答。   答。寂光為體。法界成機。妙色湛然。盡未來際。以眾生之業火未滅。劫盡見燒。若心地之佛慧坦平。則佛土常淨。若我天台大師。親行此法。得見靈山。洎大眾者。正與經合。信不誣也。 △木二見分身二。水初釋。 復敷妙寶師子之座。釋迦牟尼佛放眉間光。其光徧照十方世界。復過十方無量世界。此光至處。十方分身釋迦牟尼佛一時雲集。廣說如妙法華經。一一分身佛。身紫金色。身量無邊。坐師子座。百億無量諸大菩薩以為眷屬。一一菩薩行同普賢。如此十方無量諸佛。菩薩眷屬亦復如是。   次覩分身。夫佛說經。通被像正。若以大士經首咨請。是正被像末。故今所見却指法華。眉間光者。如瑠璃筒。引長一丈五尺。中道智光無所不燭。故云徧照。感應道交名一時。迹多體一名雲集。一一分身等者。豈唯諸佛身座。竝同菩薩眷屬。其行亦等。 △水二料揀二。火初身坐不等二。土初問。   問。座高二十由旬。樹高五千由旬。及談佛身則無量無邊。何身座之不稱耶。 △土二答。   答。開麤顯妙。即狹論徧。乃如是也。如淨名方丈。大覺毫端包含剎土。尚不迫窄。苟知此矣。何必以今身座為疑。 △火二佛侍有異二。土初問。   問。妙經中。分身諸佛各帶一大菩薩以為侍者。今何云無量菩薩為眷屬。 △土二答。   答。彼即無量中一。今是一外所將。又彼順開顯。表因歸一實。今示妙用。明普賢道同。彼此皆悉檀。因緣多少竝不思議化。 △金二交光二。木初釋。 大眾集已。見釋迦牟尼佛舉身毛孔放金色光。一一光中有百億化佛。諸分身佛放眉間白毫大人相光。其光流入釋迦牟尼佛頂。見此相時。分身諸佛一切毛孔出金色光。一一光中復有恒河沙微塵數化佛。   二大眾下。二佛交光。釋迦放光。表從體起用。重重而無盡。分身毫相。表攝用而歸體。一道無殊。 △木二料揀二。水初多寶隱顯二。火初問。   問。上文令見三佛。今不語多寶者何。 △火二答。   答。應用待時。則下文當見文矣。 △水二見佛同異二。火初問。   問。前文毛光現佛。與今何別。 △火二答。   答。向表普賢從因至果。以明化他。今就釋迦全真起用。以示分身。 △辰二廣示淨根三。巳初科判。   二從爾時普賢下。第二廣示淨根。前約利根略明。今約鈍根廣辨。文五。初光加得悟。二定起見相。三教修六念。四結示妙行。五正明悔罪。 △巳二生起。   生起者。將廣陳悔法。故先光加。說必從人。次明見相。悔須治道。示修六念。欲知其要。更須結示罪根何在。在根塵也。 △巳三隨釋五。午初光加得悟二。未初釋。 爾時。普賢菩薩復放眉間大人相光。入行者心。既入心已。行者自憶過去無數百千佛所。受持讀誦大乘經典。自見故身。了了分明。如宿命通。等無有異。豁然大悟。得旋陀羅尼。百千萬億諸陀羅尼門。   初文。放白毫入行者心。心即中道。中道之光入悔過心。故使憶過去之善。明同目矚。如宿命通者。舉似比真也。似證益深。遂悟總持。 △未二料揀二。申初問。   問。百千旋持上已證竟。今何重說。 △申二答。   答。前文且約中根出假。今恐別從下根。又旋持是通。約證得百千。是別指餘門。 △午二定起見相二。未初釋。 從三昧起。面見一切分身諸佛。眾寶樹下坐師子座。復見琉璃地妙蓮華聚。從下方空中踊出。一一華間有微塵數菩薩結加趺坐。亦見普賢分身菩薩在彼眾中。讚說大乘。   次見相中。言起者。寂而常照也。見分身者。將宣悔法。集為證明。妙蓮華聚。即同體圓因。顯如來勝行。寂光妙理。是表空中全性成修。故云踊出。一一華間者。因同也。塵數菩薩者。行一也。普賢分身。如華嚴所說。讚說大乘。點出化意也。 △未二料揀二。申初定寤同異二。酉初問。   問。此中定起。與上寤見如何。 △酉二答。   答。上文寤見。猶在於定。今從定起。信是出禪。 △申二菩薩各別二。酉初問。   問。今相與法華地涌如何同異。 △酉二答。   答。彼明所化。作顯本之由致。今同行人。示妙懺之前修。 △午三教修六念二。未初念體。 時諸菩薩異口同音。教於行者清淨六根。或有說言。汝當念佛。或有說言。汝當念法。或有說言。汝當念僧。或有說言。汝當念戒。或有說言。汝當念施。或有說言。汝當念天。   教修六念。異口同音者。即共宣懺道。或有說言者。隨宜說授。念佛即圓照三身。念法乃深窮實相。念僧則事理不二。念戒則性德無非。念捨則財法無著。念天而妙觀第一義。六念安心。則根塵易淨。 △未二念德四。申初指廣。   廣釋六念。具如上經(云云)。 △申二結示。   又此六念。念佛即能導法。念法即是境法。念僧即行法。次三可知。三法既不縱不擴。六念亦不竝不別。又復為成調伏諸根。滿足六度。使一一度各具六念。 △申三引證。   故大師云。覺檀實諦即念佛。念檀法性即念法。念智與檀合即念僧。念檀能斷惡即念戒。念檀能捨一切法即念捨。念檀生第一義天即念天。檀度既爾。餘五例然。 △申四料簡二。酉初問。   問。直明懺悔。其理已足。又何意預示六念耶。 △酉二答。   答。六念是滅障之元由。開心之導首。故大師云。此六除生死諸障。又龍樹云。能除種種煩惱。煩惱亦無出於根塵也。 △午四結成妙行。 如此六法。是菩提心。生菩薩法。   如此六法下。結示也。是菩提心者。六中已含上求下化。即是無上道心。萬行由此六念而生。故曰生菩薩法。故論云。善有大福。能度眾生。即其意也。   觀普賢菩薩行法經疏卷上 觀普賢菩薩行法經義疏卷下 天台沙門 處咸 續解 △午五正明悔罪二。未初示懺旨二。申初明六根為迷悟本。   從汝今應當下。示六根悔罪也。然精明寶覺。名自在王。常住無虧。本無生滅。蓋由靈知強覺。成六情根。流蕩不還。成因感果。汩沒苦海。如旋火輪。若欲復性歸源。應修悔法。成佛菩提。起用利物。功由於此矣。故楞嚴經云。阿難。汝欲識知俱生無明。使汝輪轉生死結根。唯汝六根。更無他物。汝復欲知無上菩提。令汝速證安樂解脫。最靜妙常。亦汝六根。更非他物。是也。 △申二示三昧是懺悔主二。酉初引他經示行法。   懺悔之法所行三昧。即半行半坐也。勸發品云。若行若坐。思惟是經。 △酉二指今經明行相。   懺有三種。此經文備。一作法。即三七日。二取相見普賢等。三無生我心。自空等是。雖有三種而以理為主。苟以無生為主。千年闇室一燈能破。為無難也。 △未二釋經文二。申初科。   文為二。初正敘。二結歎。初又二。初總標。二別示。 △申二隨釋二。酉初總標。 汝今應當於諸佛前。發露先罪。至誠懺悔。   初文。言志誠者。心之精實也。極乎實相自性而明。直云先罪者。先則總舉往劫罪。則都標六根。故知斯文是總明矣。 △酉二別示二。戌初標。   次別示為二。初總釋。五段各為四意。 △戌二釋二。亥初總釋二。金初列意。   初正釋經文。二助成。三設觀進行。四果成起教。 △金二生起。   四意生起者。為令生解。行與經合。了生死源。觀道彌明。遠慕極果。果滿起教。下化群生。一經之妙用。橫廣豎深為若此也。 △亥二別釋二。金初標五根名。   二別釋為五。初眼根。二耳根。三鼻根。四舌根。五身意。 △金二釋五根五。木初眼根二。水初分科。   初眼根為二。初懺悔覩相。二助成示旨。初又二。初正懺眼根。二進觀覩相。初又四。初罪相。二方法。三功能。四境觀。   △水二釋二。火初懺悔覩相二。土初正懺眼根四。天初罪相。 於無量世。眼根因緣。貪著諸色。以著色故。貪愛諸塵。以愛塵故。受女人身。   初文云於無量下。初罪相也。根就能生立稱。塵從染污彰名。根塵涉入即因緣也。又無間滅意為因。根塵空等為緣。又不了一法界為因。起見愛為緣。因緣和合。眾罪得起。貪著諸色者。凡夫依正。青黃赤白。長短方圓等。色也。眾生不了。染著生愛。愛河洄澓。沒不知出。女人以貪愛為本。縱得人身。無丈夫報。即等流果也。又未見佛性者皆名女人。大經云。設是女人。若見佛性。名為男子。 世世生處。惑著諸色。色壞汝眼。為恩愛奴。色使使汝經歷三界。為此弊使。盲無所見。   世世生處等者。例述三世因果也。真淨慧眼與佛眼而為惡色所盲。八百功德因而盪盡。故云壞也。恩愛即主。驅役不息。遂使寶覺全身漏落諸有。嗚呼。迷色迷根。造業招報。碌碌愚夫。識之者寡。 △天二方法二。地初正行二。玄初示罪二。黃初示。 今誦大乘方等經典。此經中說。十方諸佛色身不滅。汝今得見。審實爾不。眼根不善。傷害汝多。隨順我語。歸向諸佛。釋迦牟尼佛說汝眼根所有罪咎。諸佛菩薩慧眼法水願與洗除。令得清淨。   二方法。文為二。初正行。又二。初示罪。又二。初方法者。令誦大乘也。此經者。即法華中常在靈鷲山。分身多寶有感即現。今幸得見。罪滅非虛。故問之以審實。又云不善者。重舉罪深。勸禮求淨也。釋迦佛說者。如經所明六習因也。慧眼即佛眼第一也。第一義空。能盪相著。義之如水耳。若行人能知色塵本性空寂。雖是肉眼。即是佛菩薩之慧眼也。 △黃二例。   二例。今此文中。舉慧眼法水。若例下文。諸根合云慧耳法水等。 △玄二請救。 作是語已。徧禮十方佛。向釋迦牟尼佛。大乘經典。復作是言。我今所懺眼根重罪。障蔽穢濁。盲無所見。願佛大慈。哀愍覆護。普賢菩薩乘大法船普度一切。十方無量諸菩薩伴。唯願慈哀。聽我悔過。眼根不善惡業障法。   次請救。言障蔽穢濁者。實理被覆曰障蔽。色塵染污曰穢濁。三聖之懷以慈為本。我今在苦。冀哀憫之。我今孤露。願覆護之。普賢是三昧中之主。願以智舟。度生死海。以我沒溺。其亦久矣。十方菩薩是我良伴。同賜慈哀。忍愛悔過。 如是三說。五體投地。正念大乘。心不忘捨。是名懺悔眼根罪法。   次三業結成。三說即口業。五體即身業。正念即意業。三業精至。轉障成德。懺悔之道備矣。 △地二助行。 稱諸佛名。燒香散華。發大乘意。懸繒旛蓋。   二示助成。稱佛名者。召出本覺也。破無明闇。用觀智火。燒法性香。散萬行華。嚴三覺地旛。即翻迷生解。蓋乃慈覆羣生。大乘之意稍明。眼根之罪即滅。 △天三功能。 說眼過患懺悔罪者。此人現世見釋迦牟尼佛。及見分身無量諸佛。阿僧祇劫不墮惡道。大乘力故。大乘願故。恒與一切陀羅尼菩薩共為眷屬。   三顯功能。現世見佛。論於生善。未來不墮。論於破惡。大乘願力遂獲總持。火就燥。水流溼。生善滅惡。乃得與菩薩為眷屬矣。故經云。勸人坐聽經。轉身得與陀羅尼菩薩共生一處。是也。 △天四境觀。 作是念者。是為正念。若他念者。名為邪念。是名眼根初境界相。   四結成境觀。作是念者。智冥於境也。正念者。境即是觀也。境智對敵。是名為邪。境智冥亡。此亡亦亡。始名為正。然眼根若淨。則諸根亦淨。經云。一處若調伏。六用皆不成。今先眼淨。而然後又悔餘根者。大聖人具示悔法。使行人知諸根過德。次第應爾。 △土二進觀覩相二。天初心請二。地初請見二。玄初釋。 淨眼根已。復更誦讀大乘經典。晝夜六時。胡跪懺悔。而作是言。我今云何但見釋迦牟尼佛。分身諸佛。不見多寶佛塔全身舍利。多寶佛塔恒在不滅。我濁惡眼。是故不見。作是語已。復更懺悔。   淨眼根下。第二進觀。復二。初心請。二佛讚。初又二。初釋請。見多寶者。以聽經誓重弘。護願深故也。實相尊貴如寶。寶具眾德曰多。故名也。全身者。簡非碎身也。及以法報恒在不滅。即事顯妙。見三身之體同也。 △玄二料揀二。黃初問。   問。妙經先現塔。次集分身。今經先集後現。何耶。 △黃二答。   答。彼經證前起後。塔為集經。今乃通貫前後。集為塔緣。以表二修。顯法身常住。濁惡眼者。為惡色所染。不覩聖相。若盲兒處寶藏。一無所見。 △地二見相。 過七日已。多寶佛塔從地涌出。釋迦牟尼佛即以右手開其塔戶。見多寶佛入普現色身三昧。一一毛孔流出恒河沙微塵數光明。一一光明有百千萬億化佛。此相現時。行者歡喜。偈讚繞塔。滿七匝已。   二見相者。上空聲令見。今獲覩全身。聖人乘時化儀如是。從地湧出。表不來而來。本覺開明也。手開塔戶。表妙智資禪。見如來藏也。普現色身者。一普現內色。二普現外色。皆如影響。周徧法界。又光化諸佛。示今古道同。聖相既現。行人繞塔。感應道交不可思議。 △天二佛讚二。地初多寶垂讚。 多寶如來出大音聲讚言。法子。汝今真實能行大乘。隨順普賢眼根懺悔。以是因緣。我至汝所。為汝證明。   二佛讚。文二。初多寶興讚者。圓音美進行人也。述所修非邪。合一道無外。故曰真實。 △地二釋迦被讚。 說是語已。讚言。善哉善哉。釋迦牟尼佛能說大法。雨大法雨。成就濁惡諸眾生等。   次讚釋迦。淨土談圓。收機尚易。穢邦演妙。化物尤難。所以讚也。大法者。開顯圓乘也。說之者。使法界眾生性覺地中三因種子。根莖發茂。故諭之如雨。法華雨大法雨。即其意也。 △火二結示經旨二。土初指妙三。天初示理明過二。地初示理。   二結示經旨。又二。初指妙。二結歎。初又三。初示理。然眼自在王即如來藏。本無生滅。 △地二明過二。玄初示過二。黃初通。   二示過。初通者。如何於此妙湛覺中明闇相形。趣外奔逸。 △黃二別。   二別者。以奔逸故。所以見不超色。成所知根。根紆昏塵。果招苦惱。故命終時。先見猛火滿十方界。二者神識飛墜。乘流入無間獄。發明二相。一者明見。徧見惡物。生無量畏。二者闇見。寂然不見。生無量恐。罪畢為人。迷盲愈甚。對十力前不識諸佛二乘之人。真諦之目為瞙所翳。金剛寶藏變為鬼虎。違失如來真實知見。權教菩薩自此以前。名邪見人。愛見大悲。經歷三界。一指二指俱云不見。闇中人杭(註:疑似「見」)空中鵝鴈。 △玄二結過。   結者。如是皆由背失見精。起業招報。其相如是。 △天二設觀進行。   二若欲脫除。當勤事理。了眼法界體。見無生理。即知前塵非明闇來。非從根出。不從空有。見無見相。唯一靈明。加修五悔。誦念大乘。正助合行。內外兼運。故得眼根重罪豁然氷釋。 △天三果成起教二。地初果成。   三果成。又二。初果成者。於眼根中。乘一大車。不動而運。塵銷覺朗。父母肉眼即能徹視釋迦多寶。常獲利瞻。眼根入定。餘根出說。寶車高廣。遊於四方。 △地二起教。   次起教。五眼具足。成佛菩提。施作佛事。起菩薩根。普令一切開正法眼。 △土二結歎。   今懺眼根。其功若此。有智若聞。敢不信受。苟能行之。保不虛。淵哉玄哉。不可思議。 △木二耳根二。水初分科。   是時行者下。第二懺耳根。為二。初釋經。二助成。釋經為四。初請法。二教懺。三陳罪。四覩相。 △水二釋二。火初正釋四。土初行者請法。 是時。行者見多寶佛塔已。復至普賢菩薩所。合掌敬禮。白言。大師教我悔過。   初行者。請法已覩寶塔。將懺耳根。懺必依師。故先敬請。言大師者。軌範名師。尊上名大。普賢首行使人悔過。良軌範也。 △土二普賢教懺二。天初分科。   次教懺。又二。初普賢下。示意。二汝於下。正懺。 △天二釋二。地初示意。 普賢復言。汝於多劫耳根因緣。隨逐外聲。聞妙音時。心生惑著。聞惡聲時。起百八種煩惱賊害。   初文二。初法。懺不知罪相。則心無懇迫。次譬者。譬如醫師示人有必死之病。則懇服名藥。且不以苦口為厭也。示罪又二。正示。言因緣者。根塵和合也。又無明惑為因。不了生法二空為緣。外聲者。金石絲竹淫哇等聲。又浪褒虛美。令人熈怡生愛。雖是毒箭而惑之以為美。此名妙聲。怪禽惡獸。音響獝狘。又面許背毀。令人生瞋。雖如響答。其體非實。而疾之不為美。此名惡聲。若不了諸法性空。孰不於此妙惡二聲而妄生煩惱。百八種者。六根各生三受。三受之中各有陰有集。陰集通三世。合論百八。六根通辨如是。惑著。傷法身。損慧命。故義同賊害。 如此惡耳。報得惡事。恒聞惡聲。生諸攀緣。顛倒聽故。當墮惡道。邊地邪見。不聞法處。   由煩惱為因。招有漏果。故曰報得。縱曰妙音。無生善義。彌生屢劫。驅人墮苦。名為惡聲。惡道則三塗四趣。邊地則島夷荒服。邪見則撥無因果。耳根招報實無量無數。且略指此耳。 △地二正懺。 汝於今日誦持大乘功德海藏。以是因緣。見十方佛。多寶佛塔現為汝證。汝應自當說己過惡。懺悔諸罪。   二教懺。行者受教。既知病已。令服名藥。功德者。無上佛乘有生善功。具滅惡德。所詮三諦。橫無邊表。豎無底際。具足一切清淨法門。名為海藏。 △土三奉教陳罪二。天初是時下。叩應。 是時。行者聞是語已。復更合掌。五體投地而作是言。正徧知世尊。現為我證。方等經典為慈悲主。唯願觀我。聽我所說。   三陳罪病。文為二。初叩應者。正服藥也。正徧知者。知三際無生滅。十號中一。對此極果無上醫王求為證明。則罪惑之病可滅也。方等典。即是法身。有冥熏之功。則耳根之德可生也。人尊法勝。醫妙藥靈。患者有仗托也。 △天二我從下。陳罪二。地初懺悔二。玄初敘昔過。 我從多劫。乃至今身。耳根因緣。聞聲惑著。如膠著草。聞諸惡時。起煩惱毒。處處惑著。無暫停時。坐此竅聲。勞我神識墜墮三塗。   二陳罪為二。初懺中。敘昔起過。辭略同前。文中言坐者。被罪也。由內溺故。執於聲塵。竅穴不明。若膠之黏草。非唯聲塵被黏。當知三惡道亦為所黏也。嗚呼。根塵之坑陷人也如此。 △玄二約悟悔。 今始覺知。向諸世尊發露懺悔。   次既知此已。約悟求懺。了本性常。名曰覺知。不敢隱覆無始濁惡。故須發露。 △地二例眼。   例上當云。慧耳法水。願與洗除。 △土四懺已覩相三。天初多寶光照。 既懺悔已。見多寶佛放大光明。其光金色徧照東方。及十方界無量諸佛。身真金色。   四覩相。文為三。初光照十方者。光有三。一色光。二智光。三第一義光。光所照處。十方洞朗。 △天二空聲示佛。 東方空中作是唱言。此佛世尊號曰善德。亦有無數分身諸佛。坐寶樹下。師子座上。結加趺坐。   次東方空聲告者。結上功成而起後境也。諸佛道同。例有分身。佛名善德者。常樂究竟故也。 △天三佛同妙定。 是諸世尊。一切皆入普現色身三昧。皆作是讚言。善哉善哉。善男子。汝今讀誦大乘經典。汝所誦者是佛境界。   三諸世尊皆入三昧者。示行同也。定名普現。則微塵剎土無所不徧也。亦讚誦經是佛境界。無離文字見解脫也。 △火二助成三。土初示理明過二。天初示理。   二助成。有三。初示理明過。二設觀進行。三果成起教。今初。示理者。耳根精明。性本覺湛。不同木石。非生非滅。 △天二明過。   過者。因背本聞。循聲流轉。如鳥之在網。啄一捨一。凡夫業習為聲轉故。則臨終時。先見波濤沒溺天地。亡者神識降注乘流。入無間獄。發明二相。一者開聽。聽種種閙。精神愗亂。二者閉聽。寂無所聞。幽魄沈沒。報畢為人。生在邊地及墮邪見。不聞正法。二乘滅聞。愛習尚在。故聞琴起舞。身心迷亂。了不自安。墮空邊地。不聞俗諦法處。所以在座。物(註:疑似「猶」)若聵人。權教菩薩不聞而聞。分別諸法。墮俗諦邊地。不聞中道法處。於圓中大涅槃教尚或未聞。非邪見而何。如是等人皆由迷於聞性。或膠於生死。或膠偏真。或膠但假。或膠但中。處處貪著。墮落生死。 △土二設觀進行。   二進行。若欲脫者。當了耳聲識三無非實相。無有作者。亦無受者。與法界性無有差別。外加苦到。正助合行。故耳根罪累可以銷蕩。 △土三果成起教二。天初果成。   三果成。中二。初果成。然後即於耳根。乘一大車。不動而運。塵銷真明。不壞耳根而能徧聽。入定出說。見色覺觸。皆得自在。 △天二起教。   次起教。即以根塵施作佛事。普令一切。從聞思修入三摩地。耳根法門該羅一切。豎深橫廣。不可思議。 △木三鼻根二。水初分科。   三說是語已下。鼻根。亦四。初釋經文。二助成。初文二。初普賢教懺。二奉教陳罪。 △水二釋二。火初正釋二。土初說是下。普賢教懺二。天初結前生後。 說是語已。普賢菩薩復更為說懺悔之法。   初又二。初結前生後。 △天二明罪示宗二。地初科。   二明罪示宗。又二。初略明罪相。二妙示圓宗。 △地二釋二。玄初略明罪相。 汝於前世無量劫中。以貪香故。分別諸識。處處貪著。墮落生死。   示相言分別諸識者。以聞香故。動餘五識。或男女身香則牽動眼識。餚膳之香則牽動舌識。動皆此例。無量劫來迷惑不了。八百功德從而隱沒。如來身香及功德香一切不聞。失佛鼻故。墮落諸趣。 △玄二妙示圓宗。 汝今應當觀大乘因。大乘因者。諸法實相是。   欲滅鼻罪。顯鼻功德。應當觀大乘因。大乘者。在今經中有相安樂行也。以無相心修有相行。正道助道咸指實相。以為圓因。百界三諦咸空假中。薝蔔林中不齅餘香。圓因既然。圓果亦爾。釋論云。若燈之前後。而照物是同。 △土二奉教陳罪四。天初懺悔歸敬。 聞是語已。五體投地。復更懺悔。既懺悔已。當作是語。南無釋迦牟尼佛。南無多寶佛塔。南無十方釋迦牟尼分身諸佛。   二奉教陳罪。文為四。初陳罪中。歸命諸佛者。乞加被也。如文。 △天二供養禮讚。 作是語已。徧禮十方佛。南無東方善德佛。及分身諸佛。如眼所見。一一心禮。香華供養。供養畢已。胡跪合掌。以種種偈讚歎諸佛。   次一一心禮。身心俱也。能禮所禮二俱空寂。十方剎土一切諸佛無有不禮者。諸佛不來。來我道場。我亦不去。去至剎土。如是身業。離身業性。前後際斷。入法界海。是則名為修法供養。香離臭而成斷德。華悅性而成智慧。種種偈讚。如安禪合掌。以千萬偈讚諸法王。三業精至。難思之願王也。 △天三通陳眾罪。 既讚歎已。說十惡業。懺悔諸罪。   三通陳眾罪。上云分別諸識。今則通悔十惡。 △天四別結今昔二。地初示昔迷。 既懺悔已。而作是言。我於先世無量劫時。貪香味觸。造作眾惡。以是因緣。無量世來。恒受地獄。餓鬼畜生。邊地邪見。諸不善身。   四既懺已。又別結。又二。初示昔迷。文舉三惡。別論報者。若於香味觸起瞋者。受地獄不善身。起貪者受餓鬼身。起癡者受畜生身。通論報者。瞋墮三惡。貪癡亦然。香雖小事。而人不以為然。貪著招報。識之者寡。 △地二結今知。 如此惡業。今日發露。歸向諸佛正法之王。說罪懺悔。   次如此下。結今知。發露鼻根一切眾罪。中道為法藏中王。諸佛契此。統王自在。故名佛為王。歸則反還。向則不背。滅罪之要也。 △火二助成三。土初示理明過二。天初示理。   二助成中。初示理者。原夫鼻根理性周徧。具佛五鼻。本來融通。 △天二明過。   過者。因循前塵。染著不了。如刀上蜜。嗜者傷舌。故諸凡夫鼻根之罪。招引惡果。則臨終時。先見毒氣充塞遠近。亡者神識從地踊出。入無間獄。發明二相。一者通聞。被諸惡氣。熏極心擾。二者塞聞。氣掩不通。悶絕於地。二乘之人貪於戒定五分身香。墮三無為。而不得聞諸佛解脫功德之香。權教菩薩分別諸法功德香氣。昧為俗諦。圓頓之香。若燒一丸具足眾氣。或未甞齅。如是等人皆違齅精。失本知見。顛倒輪轉。不得解脫。 △土二設觀進行。   若欲脫眾惱者。當體鼻根離通塞緣。寂香臭性。不住內外中間。自然無破無壞。無住無著。一如實際。離分別性。依此懺悔禮讚。供養鼻根。闇室一燈能破。 △土三果成起教二。天初果成。   三果成。中二。初果成。即於鼻根。運一寶車。行大直道。八百功德即獲現前。 △天二起教。   起教者。乃至果成。即以香飯施作佛事。普令一切。悉證香嚴德藏三昧。 △木四舌根二。水初分科。   既懺悔已下。第四舌根。例四。初釋經文。二助成。初文二。初令懺舌根。二作是下。隨懺覩相。初又三。初空聲教悔。二教述口過。三重結舌根。 △水二釋二。火初正釋二。土初既懺下。令懺舌根三。天初空聲教懺。 既懺悔已。身心不懈。復更讀誦大乘經典。大乘力故。空中有聲告言。法子。汝今應當向十方佛讚說大乘。於諸佛前自說己過。諸佛如來是汝慈父。汝當自說舌根所作不善惡業。   初文者。身心不懈。即事理兼運也。以久劫已來誹謗正教。今讚大乘。令別治舌罪。佛是慈父者。由眾生有三因種。義在可發。得以為子佛。三在果。轉名三德。因果名異。天性是同。子急告父。罪根可拔。 △天二教述口過。 此舌根者。動惡業相。妄言。綺語。惡口。兩舌。誹謗。妄語。讚歎邪見。說無益語。   述過中。先述口中四過。次云妄語者。直言曰言。對答曰語。言語兩別。是故云也。讚邪見。令人失正念。謂撥無因果及斷常等。 如是眾多諸雜惡業。鬬遘壞亂。法說非法。   鬪遘者。讒侫君父。離間骨肉。陷君子。進小人。若蕭瑀衛元嵩之流。毀滅佛教。此乃鬪遘之雄者也。若其美喉。舌殺眾生。飲酒啗辛。破齋毀戒。文雖不出。例亦懺之。今但云眾罪耳。是佛法而說為非法。非佛法而說為法。顛倒惑網。難以具述也。 △天三重結舌根。 如是眾罪。今悉懺悔諸世雄前。作是語已。五體投地。徧禮十方佛。合掌長跪。當作是語。此舌過患無量無邊。諸惡業刺從舌根出。斷正法輪從此舌起。如此惡舌斷功德種。於非義中多端強說。讚歎邪見如火益薪。猶如猛火傷害眾生。如飲毒者無瘡疣死。如此罪報。惡邪不善。當墮惡道。百劫千劫。以妄語故。墮大地獄。我今歸向南無諸佛。發露黑惡。   世雄下。重結舌根。惡舌傷人。痛入骨髓。故喻之如刺。謗法破僧。名斷法輪。然斷正法輪但在佛在。如障佛說法及請入涅槃之類。若佛滅後。障人說法并奪僧和合緣。竝名相似破轉法輪。相似五逆。具如俱舍(云云)。不順正理。名為非義。攻乎異端。妄生穿鑿。如大集經中云。講者異說。如一斛水解一升酪。看似酪色。食則無味。天神瞋故。三災俱起等。又律云。比丘說法不觀時。反名綺語。此皆名非義也。邪說如火。燒壞善種。讚之如益薪。令邪見彌盛。業火蔓延。損害眾生戒定慧三。不遵佛教。自謂教外別傳者。率皆邪耳。惡因無形。如飲毒在內。無瘡而死。故口招惡果。百劫千劫墮大地獄。飲銅汁。茹焦丸。鐵犁耕舌。苦報萬狀。不可抑忍。此皆舌根之虛妄以自咎也。 △土二作是下。隨懺覩相二。天初覩相二。地初分科。   二作是下。覩相二。初覩相。二奉教。初又四。初空聲告示。 △地二釋四。玄初空聲告示。 作是念時。空中有聲。南方有佛。名栴檀德。彼佛亦有無量分身。一切諸佛皆說大乘除滅罪惡。   佛名栴檀德者。四德果成。如香普熏。令諸眾生離三惑臭。例有分身。如文。 △玄二懺已再禮。 如此眾罪。今向十方無量諸佛大悲世尊。發露黑惡。誠心懺悔。說是語已。五體投地。復禮諸佛。   次懺已再禮。以生死陰軀詣實相理地。成五分法身。是以禮也。應了色心叵得。徧禮剎海一切如來。感應難思。如帝珠互映。不然。吾恐擲空缾以救火。以缾中無水。火必難滅矣。 △玄三光加發願。 是時。諸佛復放光明。照行者身。令其身心自然歡喜。發大慈悲。普念一切。   三光加。聖人慈光垂照行者。稱性發心。以離計故。名為自然。慈悲二法皆是無緣。拔性德之苦。無苦可拔。與性德之樂。無樂可與。如是與拔徧十法界。故名一切。 △玄四佛為說法。 爾時。諸佛廣為行者。說大慈悲。及喜捨法。亦教愛語。修六和敬。   四說法。慈悲喜捨。名四無量心。此四通名無量者。從境得名。以所緣眾生無量。故能緣之名亦隨境無量。慈悲如向所云。喜者。慶他得樂。生歡悅心。無瞋無恨。無怨無惱。如是喜心徧滿十方。捨者。緣他眾生。無憎無愛。如證涅槃。寂然清淨。名之為捨。如是四心。本是禪定。想他眾生。與之拔苦及與與(註:疑似一贅字)樂。是諸眾生實離苦。實得樂。廣如大論(云云)。教愛語者。四攝中之一。菩薩以善輭之言。隨順眾生。安慰開喻。令其聞者生親愛心。可以受道。六和者。菩薩若善用六和者。則與一切冥同。善始令終。則能安立眾生於菩提道。和敬者。外同他善。內自卑謙。故名也。一同戒和敬。二同見和敬。三同行和敬。四身慈和敬。五口慈和敬。六意慈和敬。 △天二奉教。 爾時行者。聞此教敕。心大歡喜。復更誦習。終不懈息。   二奉教歡喜。領教不違。故勤誦習。不懈息者。如救頭火然也。 △火二助成三。土初例三義三。天初示理明過二。地初示理。   二助成。中三。初示理者。舌性覺常。本無生滅。三際俱空。與佛平等。 △地二明過。   過者。蓋由背於真覺妙湛明性。甘苦相傾。妄生諸惡。諸佛法味彌滿法界。不能別了。著生死有故。失真諦舌。不了法常。失俗諦舌。不知中道。失於佛舌。以失功德舌故。但貪著世間滋味。廣造諸惡。舌根惡業招引苦報。則臨終時。先見鐵網。猛燄熾烈。周覆世界。亡者神識下透掛網。倒懸其頭。入無間獄。發明二相。一者吸氣。結成寒氷。凍裂身肉。二者吐氣。飛為猛火。焦爛骨髓。報畢為人。謇吃喑啞。言無信者。佛法理味不能宣說。猶如啞羊。二乘味空。猶若氷魚。棄甘露味。愛著無常等鹹苦酸味。未得滅度而言已得。起於口過。飲無明毒。愛變易死。權教菩薩徧能分別世出世間種種藥味。令人服嘗。又復以數。數於無數。猶是多端強說。讚歎偏假。離邊取中。名為邪見。而為淨名所呵者。是此也。唯佛一人是真語者。是實語者。餘皆妄語。 △天二設觀進行。   二設觀。若欲脫者。當體舌根本真妙常。塵無所入。根無所出。根塵圓明。不可思議。以妙三觀。而於味塵觀不思議境。以橫豎八句破諸性計。類一念三千。觀之不入。勤修五悔。舌根罪垢銷落無遺。即於舌根駕白牛車。徑至寶所。然後其有所食噉。皆悉成甘露。 △天三果成起教二。地初果成。   三果成。能以一妙音。徧滿三千界。乃至成佛菩提。即以味甞施作佛事。出廣長舌。開導眾生。 △地二起教。   次起教。令諸眾生。凡食啗時。知食集。知食苦。知食道。知食滅。知食無明。乃至知食老死。亦知食無明滅。乃至老死滅。又知食六蔽。知食六度。 △土二具諸法。   無量法門於舌具足。當知舌之根塵是法寶藏。 △土三結歎。   舌根懺悔。真實良導。凡聖事理。權實體用。自行化他。豎深橫廣為若此也。若非吾宗。孰能識之。 △木五身意二。水初分科。   空中復有下。第五懺身意。亦應有四。若示過明理等三。例前可知。不復再說。今但釋文耳。文為二(註:似應為「三」)。初空聲教懺。二行者問處。(註:疑漏「三諸佛應現。」)初又二。初示相。二結相。初又二。初勸懺。二述罪。 △水二釋三。火初空聲教懺二。土初示相二。天初勸懺。 空中復有微妙音聲。作如是言。汝今應當身心懺悔。   勸懺言身心懺悔者。身為業具。心是業主。一往合論也。 △天二述罪。 身者。殺盜婬。心者。念諸不善。造十惡業。及五無間。猶如猨猴。亦如黐膠。處處貪著。徧至一切六情根中。   殺盜婬者。述罪也。殺有人畜。情及非情。盜有三寶。有主無主。婬有邪正。道及非道。廣如律中。若欲懺淨。須識罪相(云云)。心念不善。即意根貪瞋癡也。十惡決定能牽來報者。曰業。受形無間。壽無間。苦無間等報。猨猴等者。總喻意根也。取一捨一。五塵林中跳躍不息。根為塵黏。殃及屢世。 △土二結相二。天初喻因緣。 此六根業。枝條華葉。悉滿三界二十五有一切生處。亦得增長無明老死十二苦事。   此六根者。第二結相。以一念心起。得繩前牽。故喻之以枝條等也。無明為根。愛水溉灌。遂得增長。惡業為枝條華葉。惡陰為苦果。一一根中皆茂枝條。及蘩華果。扶疎布濩。周覆大千。若使懺得其空。則罪根可拔。枝條華葉不得不枯也。十二苦事。即十二因緣也。因緣即三道。合上煩惱為根。惡業為枝條。苦道為果。此荊棘樹傷刺行人亦久矣。故名苦事。 △天二釋邪難。 八邪八難。無不經歷。汝今應當懺悔如是惡不善業。   八邪八難者。再舉二十五有中之別報也。報非八正。故名為邪。婆娑問云。八邪支幾欲繫。幾色界繫。幾無色界繫。答。邪見。邪精進。邪念。邪定。通三界繫。邪思惟。邪語。邪業。邪命。唯欲色界繫。有說色界亦無邪命。彼不為活命起身語業。見所斷者。謂邪見三。修所斷者。謂邪語邪業邪命。餘四通見修所斷。又八正道經所出八邪與此有異。一不諦見。謂不信布施。孝父母得福。二不諦念。謂不棄三毒。三不諦語。謂口多四過。四不諦治。謂不以精進治生死。五不諦求。謂不求正法。乃至四事皆非法而求。六不諦行。謂多殺盜。七不諦意。謂生死事與意合。八不諦定。謂不止惡念。八難者。謂三惡道。及北洲。長壽天。聾盲喑啞。世智辯聰。佛前佛後。如是邪難靡不備歷者。皆由六根之所招引耳。生死根本。眾苦之源。在此而已。 △火二行者問處二。土初分科。   爾時行者下。次問處。文為二。初明意。二釋經。 △土二釋二。 天初明意三。地初問處所以。   初文三。初問處所以者。立行趣果。要先立本。故大師云。懺不得空。罪不得滅。是故懺罪必須求處也。 △地二分根利鈍二。玄初問。   二根有利鈍中。初問。前文懺訖。或佛光照。或佛稱讚。且如最初境界位。在初信是因。知罪性空而位躋至此。何故六根懺訖。纔始問處。抑亦顯前但懺而無處也。 △玄二答。   答。根有利鈍。若利根者。或於法華座席已知。或今經佛加令知。或佛密說。故下重頌中。於一一根竝皆示處。以後顯前。驗非無處也。今為鈍根及未來世。是故問耳。況復大士起問多被末代。 △地三引證先後。   亦如金光明經。先明懺悔。至末方示空法。乃云為鈍根故。 △天二釋經三。地初問。 爾時行者聞此語已。問空中聲。我今何處行懺悔法。   初問中言何處者。依正二報。陰入界三。歷緣對境。心及心所。不知何者是行懺悔處。如弱喪人。今欲旋歸。苟不識還鄉之路岐。又慮裹糧之徒費。是故問也。 △地二答二。玄初釋答意。   二答中意者。俾令行者了諸佛住處。在眾生心中。常住不滅。性亦周徧。脫或知之。則無量劫於平等性中起分別。清淨心中生染著。罪則滅矣。 △玄二正答二。黃初身土不二答二。宇初正釋。 時空中聲即語是語。釋迦牟尼。名毗盧遮那。徧一切處。其佛住處。名常寂光。   正答中有二。初以身土不二答。次體德本一答。初言釋迦遮那等者。元由法應體一。身土無殊。寂光若徧。法身若徧。寂光法身一體異名。修德依性。故名住處。一切處者。十法界。陰入界。因果迷悟。凡聖事理。悉是寂光。名佛住處。眾生狂勞。迷以為物。為物所轉。當知佛住即眾生性。 △宇二助成二。宙初分科。   次助成。又二。初引證。二類結。 △宙二證類二。洪初引證三。荒初圓覺。   初又三。初大方廣圓覺云。一切如來光嚴住持。是諸眾生清淨覺地。平等本際。圓滿十方。 △荒二楞嚴。   次楞嚴云。陰入界皆如來藏。本無生滅。 △荒三大品。   三大品云。色前後際斷。受想行識。乃至一切種智亦前後際斷。以前後際斷。故一切法亦斷。又云。諸佛離佛性。菩提離菩提性。 △洪二類結二。荒初類同。   二類結。又二。初類同。若爾。亦是眾生離眾生性。佛能住空。佛所住空。眾生雖迷。心及心所一切皆空。罪依心住。心既空已。罪無住處。 △荒二結要。   當知清淨覺地。如來藏三際斷處。皆名佛住。悉常寂光也。 △黃二體德本一答二。宇初泛示四德。 常波羅蜜所攝成處。我波羅蜜所安立處。淨波羅蜜滅有相處。樂波羅蜜不住身心相處。不見有無諸法相處。如寂解脫。乃至般若波羅蜜是色常住法故。   二常波羅蜜下。以德體本一答。又二。初泛示四德。言常波羅蜜等者。泛釋四德也。法身般若解脫。一一皆具常樂我淨。今先示法身四德。 △宇二別解四德三。宙初釋常二。洪初正釋。   次別解者。法身無二死故常。諸法皆常。名攝成處。法身具八自在為我。為諸法所依止。名安立處。不受二邊之苦為樂。滅受想乃至苦。故身無身相。心無心相。身心寂滅。無別所住。名不住身心相處。一一皆是性德涅槃。名波羅蜜到彼岸也。 △洪二引證。   涅槃經云。我無我而不二。真常義也。以眾生顛倒。心無常故。見諸法無常。喻如醉人見日月轉。若依四德之常。名得處也。 △宙二釋寂。   次釋寂義。不見有無者。有即生死。無即涅槃。稱性本無。名為不見。智冥此理。惑不能繫。名寂解脫。 △宙三釋光。   般若者。釋光義也。三智一心。自體寂照。餘二德不委示。以存略故。故云乃至。色常者。色即智故。色常般若亦常。 △地三結勸。 如是。應當觀十方佛。   如是者。結勸也。即指妙處。名為如是。寂光體空。泯身心相。名如。徧一切處。名是。佛住如是。若觀寂光。猶如太虛。無所不徧。則見十方一切諸佛亦徧。 △火三諸佛應現二。土初分科。   三時十方下。諸佛應現。文為二。初勸修觀法。二功成入位。初又二。初別修觀法。次別結觀法。初又二。初觀王。次觀所。 △土二釋二。天初勸修觀法二。地初別修觀法三。玄初觀王所二。黃初觀王二。宇初正釋三。宙初約心示即離。 時十方佛各伸右手。摩行者頭。作如是言。善哉善哉。善男子。汝今讀誦大乘經故。十方諸佛說懺悔法。菩薩所行。不斷結使。不住使海。   初又三。初云不斷者。菩提即煩惱。無二無別。若斷煩惱是斷菩提。以體即故。故云不斷。又煩惱非菩提。猶如鵝王歐水中乳。以體離故。故云不住。 △宙二約心明三觀。 觀心無心。從顛倒想起。如是想心。從妄想起。如空中風。無依止處。如是法相不生不沒。   次別明三觀者。諸法實性即畢竟空。離四絕百。故云無心。即理觀也。從顛倒起者。以法性本空。無明故有。即事觀也。如是者。事理俱中。非事故不生。即理故不沒。即非事非理觀也。 △宙三約心泯罪福。 何者是罪。何者是福。我心自空。罪福無主。   何者下。檢心離著罪福者。六凡罪。四聖福。九界罪。佛界福。佛界罪福不逾一念。念體本空。有罪福者如空中華。華無實體。猶眼病故。空結為華。若眼病除。空華即滅。心主若亡。空華罪福一切清淨。 △宇二釋成二。宙初引證福。   故云。深達罪福相。徧照於十方。又師子菩薩曰。罪福為二。若達罪性。則與福性無異。以金剛慧決了此相無縛無解。是為入不二法門。 △宙二約法嗟歎。   如是檢者。外人單複具足。及無言見闇證禪人。四教四門不得方便。多墮癡空。撥無因果。倚空起見。生死浩然。如來說為可憐愍者。 △黃二觀王所。 一切諸法皆亦如是。無住無壞。   一切諸法者。即心所法也。向以性空檢王無主。今以心所例王亦然。根死枝枯。法體如是。心所是煩惱故。無住是菩提故。無壞亦同不斷不住之義也。 △玄二結王所。 如是懺悔。觀心無心。   觀心無心者。觀心王而王泯也。次文云法不住法中者。觀心所而所亡也。心王心所是生死根本。元因境生。今內外推求。境不可得。故王所泯也。 △玄三釋法體。 法不住法中。諸法解脫。滅諦寂靜。   所言法者。禪波羅蜜云。心數為法。心王為心。受想行為法。識陰為心。所緣為法。能緣為心。能生為法。所生為心。所觀之境為法。能觀之智為心。心既不自住。當知心數及受想行亦不自住。諸法者。指上諸種法也。以性空故。無有可住。稱本離念。是故寂靜。而所亦滅也。 △地二別結觀法。 如是想者。名大懺悔。名莊嚴懺悔。名無罪相懺悔。名破壞心識懺悔。   如是想者。以三諦總結也。大即中道。莊嚴即假。無罪相即空。破壞心識者。是三俱破著故。 △天二功成入位三。地初分科。   第二行此下。功成入位。文有二。初正釋。二助成。初又二。 △地二釋成二。玄初通明入位。 行此懺悔者。身心清淨。不住法中。猶如流水。念念之中。得見普賢菩薩及十方佛。   初通示。言身心者。身兼五根。五根精明。故云清淨。不住法者。不住境法。不住智法。非不住境智法。乃至一切法。以性空故。實無所住而住般若中。故得念念之中疾入薩婆若海。如駛流水。心純是法。而與佛菩薩氣類交接。故云見也。 △玄二別示真空。 時諸世尊。以大悲光明。為於行者說無相法。行者聞說第一義空。行者聞已。心不驚怖。應時即入菩薩正位。   次別示真空。夫入空者。前心為難。內冥真空。外假佛力。乃可入位。第一義者。實相之所以也。諸義之中實相第一。名第一義。經云。有業有報。不見作者。名第一義空。心不驚怖。徹三諦底故。聞之不驚。亘法界際故。聽之不怖。又聞思已著。故不驚。修慧功圓。故不怖。能所頓亡。修性泯合。妙證無生。登薩雲地也。 △地三助成二。玄初引經論明入位所以二。黃初引經。   助成中。入位者。經云。觀無相法。如是相應。不生二解。初發心時便成正覺。 △黃二引論。   釋論云。住前凡修四法。方可入位。所謂發心。修行。大悲。方便。今經燒香散華。發大乘意。即發心也。讀誦懺悔。正定獲持。義當修行也。自然歡喜。發大慈悲。即大悲也。諸佛摩頂。為說圓空。即真方便也。經具四法。故入正位。 △玄二法華疏示品信難解。   法華疏云。普賢觀五品在十信中明。意稍難見。遂開每品為二。以對十信。又止觀云。普賢觀以五品為十信。大師雖有難見之語。而記主不釋出之。又不為點出無生忍前十種證相。今之義疏。故不敢輒指五品對十信之文。留俟後賢也。 △辰三結示妙用二。巳初結懺用。 佛告阿難。如是行者名為懺悔。此懺悔者。十方諸佛諸大菩薩所行悔法。   佛告下。以懺悔之道。結顯妙用。如文。 △巳二又勸讚二。午初分科。   又佛告下。一經將畢。如來又勸又讚。詳上文已來亦多番矣。儒書尚云。至于再。至于三。况佛道微妙。又勸又讚者。欲使行者起殷重心也。文為三。初舉行勸修。二歎經功德。三結讚持者。 △午二釋三。未初舉行勸修。 佛告阿難。佛滅度後。佛諸弟子若有懺悔惡不善業。但當讀誦大乘經典。   初文云但當誦者。前文標釋。此中結要。有相安樂行。必也無惑矣。誦經之法。如大師觀心誦經(云云)。 △未二歎經功能。 此方等經是諸佛眼。諸佛因是得具五眼。佛三種身從方等生。是大法印。般涅槃海。如此海中能生三種佛清淨身。   次歎者。一乘至要。萬行根本。諸佛因此而成正覺。其功極深。是以歎也。是諸佛眼者。無離文字說。為佛眼也。文字性離。即是佛眼。五眼者。世俗文字是因緣所生法。即肉天二眼。即空慧眼。即假法眼。即中佛眼。廣辨五眼如淨名疏(云云)。豈獨五眼從方等生。法報應三亦從此生。從佛口生。斯之謂歟。法印者。印有四。今云大者。以揀小乘三印。若從開顯。四印即一。無非實相。廣辨印如地持大論等文(云云)。一乘三德。號般涅槃。既深且廣。故云海也。如此海中者。此指理性為能生。三皆修滿。故云能生三種。亦可教談實相。名教為印。印具諸法。又名教為印。以今文是歎教故也。 此三種身。人天福田。應供中最。   此三種身下。一切凡聖依之以為植福境。更無過者。故云最也。餘經聞之。尚同供諸佛之福。勝三恒沙。況此經三止而方談。十番而稱讚耶。 △未三結讚持者。 其有讀誦大方等典。當知此人具佛功德。諸惡永滅。從佛慧生。   結中。諸惡永滅。即斷德也。從佛慧生。即智德也。得佛法分。成真佛子。 △己二偈頌二。庚初分科。   爾時下。第二偈文。為二。初十二行半各頌六根以示處。次兩行總頌六根而起妄。次半行結勸。初文。重頌六節。一一頌中皆各有示處。 △庚二釋三。辛初各頌六根以示處二。壬初正釋六。癸初眼根。 爾時世尊而說偈言。 若有眼根惡 業障眼不淨 但當誦大乘 思念第一義 是名懺悔眼 盡諸不善業   初一行半頌眼根。初二句舉過。障通於三根。惡是報業兼煩惱。次二句示處。誦屬有相。念屬無相。相無相一。滅罪之要。次二句結。 △癸二耳根。 耳根聞亂聲 壞亂和合義 由是起狂亂 猶如癡猨猴   二二行頌耳根。初一行舉過。聞亂聲者。五聲惑耳識也。始螺髻仙人聽歌。終飲光聞琴起舞。雖淺深不同。皆為聲亂也。和合義者。亦該於深。若事和合。則眾同水乳。忽聞兩舌。則鬬諍斯起。理和則三諦體即。若聞但空偏假。則異計生。 但當誦大乘 觀法空無相 永盡一切惡 天耳聞十方   但當下二句。示處。永盡下二句。結益。天耳者。理應具五。且約天為言。又是佛天耳耳。 △癸三鼻根。 鼻根著諸香 隨染起諸觸 如此狂惑鼻 隨染生諸塵   三二行頌鼻。初一行舉過。以聞香故。牽動餘根。故云諸觸。前文云臥者皆起。即隨眠煩惱起也。 若誦大乘經 觀法如實際 永離諸惡業 後世不復生   若誦下二句。示處。如實際者。觀於根塵。一一皆入如實之際。即中道也。永離下。結益。佛鼻顯已。無業牽報。故不復生。 △癸四舌根。 舌根起五種 惡口不善業   四一行半頌舌根。初二句舉過。五種者。口四之外。加誹謗正法。舌過無量。此五皆攝。 若欲自調順 應勤修慈心 思法真寂義 無諸分別相   若欲下一行。示處。自調順者。順於本性。背塵合覺也。佛無一切心。唯有慈心。慈是菩提之本。故又勸修也。但文略結益耳。 △癸五意根。 心根如猨猴 無有暫停時 若欲折伏者 當勤誦大乘 念佛大覺身 力無畏所成   五一行半頌意根。初半行舉過。次一行示處。大覺身者。應具三身。禪門云。惡覺思惟者。應念報佛。佛從無量功德生。今舉十力四無畏耳。 △癸六身根。 身為機關主 如塵隨風轉 六賊遊戲中 自在無罣礙   六三行頌身根。初一行舉過。機關主者。光明疏指業為主。根識猶如看人。今文似直以身為主。塵隨風轉。如果因業牽。果者木偶耳。六賊於根恣造業惑。無法可制。名無罣礙。 若欲滅此惡 永離諸塵勞 常處涅槃城 安樂心恬怕   次一行示修因。諸塵勞者。八萬四千不一之謂也。涅槃城者。觀身實相。寂理高固。可以防非。故喻之以城也。 當誦大乘經 念諸菩薩母 無量勝方便 從思實相得   次一行結勸。初二句勸。一切菩薩皆從權實二智而生。故經云。智度菩薩母。善權方便父。故舉此以勸也。次二句結。方便者。聖人化物之善權也。而有法用能通秘妙之別。此三方便。關五時。攝八教。故云無量。以實相一法具足諸法。不得則已。若或得之。則一中解無量。實中解權。故舉此以結懺。 △壬二釋成。   六根罪示處之文。眼曰第一義。耳曰空無相。鼻曰如實際。舌曰真寂義。意曰大覺身。身曰涅槃城。雖六名不同。皆實相耳。學者無以名惑體。 △辛二總頌六根以起妄二。壬初指起妄之源。 如此等六法 名為六情根 一切業障海 皆從妄想生   次總頌起妄。初一行指起妄之源。六情根者。能生妄也。業障海者。所生妄也。六凡九界有河洄復。沒眾生浩然無涯。如空中華從空而有。此想不真。故有流轉。 △壬二示滅妄之法。 若欲懺悔者 端坐念實相 眾罪如霜露 慧日能消除   次一行示滅妄之法。初二句示能除之方。端坐者。通舉身儀。念實相二句。直示理觀。以難思三觀。照微妙三諦。事理包并。十乘兼備。念之一字。眾妙之門。大論云。欲斷諸有苦。應當觀實相。又楞嚴云。二者無始菩提之清淨體。則今識精緣所遺者。次二句所除之惑。染惡迷情名霜露。罪即實相。名慧日。杲日銷於霜露。妙慧照於眾罪。霜不可不銷。罪不可不滅。 △辛三再舉六根以結勸。 是故應至心 懺悔六情根   後半行結勸。如文。 △丁三流通分二。戊初分科。   第三流通。文為二。初如來付囑。二經家結益。初又二。初總明付囑。二別示方法。初又三。初囑阿難。二明勸修。三示邪正。 △戊二釋二。己初如來付囑二。庚初總明付囑三。辛初囑阿難。 說是偈已。佛告阿難。汝今持是懺悔六根。觀普賢菩薩法。普為十方諸天世人廣分別說。   初阿難是持法者。信順力深。正法之水可以注當。煩汝宣傳至未來世。持是懺悔者。付大用也。觀普賢法者。付宗體也。法華神力。結要流通。皆其例也。 △辛二明結勸二。壬初勸四。癸初令捨喧鬧勸。 佛滅度後。佛諸弟子。若有受持讀誦。解說方等經典。應於靜處。若在塚間。若林樹下。若阿練若處。   次結勸。有四。初捨喧閙勸。夫入道者處須靜。城市闤闠非其宜也。頭陀有十二。今舉其處有三。阿練若。此云閑靜處。即空逈地。或一放牧聲。一鼓聲皆可。修禪有十利益。委如餘文。約觀解處。如止觀(云云)。 △癸二約見諸佛勸。 讀誦方等。思大乘義。念力強故。得見我身。及多寶佛塔。十方分身無量諸佛。   念力等者。次舉見佛勸。強者。揀非輭夫也。有非常之功。必見非常之人。所見之相。廣如上說。 △癸三反受供養勸。 普賢菩薩。文殊師利菩薩。藥王菩薩。藥上菩薩。恭敬法故。持諸妙華住立空中。讚歎恭敬行持法者。但誦大乘方等經故。諸佛菩薩晝夜供養是持法者。   三受供勸。文殊此云妙德。覺性分明。常樂昭著。故名也。藥王以燒身得忍。弘通妙教。今正是時。皆持一實之華。住寂光空中。雖讚敬行人。引進末學。正為荷法恩深故也。反受供養者。以行人所持之法是佛師故。大覺世尊雖曰應供。亦乃供應。 △癸四滅罪證果勸。 佛告阿難。我與賢劫諸菩薩等。及十方諸佛。因思大乘真實義故。除却百萬億劫阿僧祇數生死之罪。因此勝妙懺悔法故。今於十方各得為佛。   四滅罪勸者。三種懺法勢力雄猛。同居變易罪若空華故。使百萬億劫之罪。一懺即滅。十方為佛推功在茲。 △壬二結。 若欲疾成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者。若欲現身見十方佛及普賢菩薩。當淨澡浴。著淨潔衣。燒眾名香。在空閑處。應當讀誦大乘經典。思大乘義。   末後結勸。若欲疾成者。結上引行勸。若欲現身等者。結上示處勸。洗浴者。示方法也。能洗表般若。所洗表法身。燒香表解脫。軌儀既備。妙果當剋。 △辛三示邪正二。壬初正釋。 佛告阿難。若有眾生欲觀普賢菩薩者。當作是觀。作是觀者。是名正觀。若他觀者。名為邪觀。   三示邪正。正觀者。中道名正。空假皆正。用觀普賢非心外法。是心是普賢。是心作普賢。能所泯絕。名正觀也。若空假非中。心外有法。皆名為邪。又行人用觀之時。見聖像者。或慮是魔。當用三種法驗之。委如禪門(云云)。 △壬二釋成二。癸初揀因果二。子初問。   問。佛果最。何故捨果而觀因人。因人又多。何故偏觀普賢。 △子二答。   答。略有四意。一專觀極因一人。令心無異緣故。二根機宜。此得四悉益故。三釋迦一化是行門主故。四此經與法華勸發連接。彼此談行。誓願重故。 △癸二揀冥顯二。子初問。   問。經云得見普賢。不知經流此國。甞有人見之不。 △子二答。   答。菩薩具冥顯兩應。顯應者。如智論中。有比丘名摩訶羅。甞在一窟中讀法華經。見有一金色光明人騎白象。合掌而為供養。自謂是普賢。又南嶽禪師誦經之時。得普賢摩頂而涌生肉髻。又僧傳。道潛禪師於錢唐梵天塔前修懺時。普賢乘象。鼻垂至地。其實應現徧十方界。且引此三耳。若其冥應。如普賢自云。是人罪障設不見我。我於闇中為其摩頂。是知是人覆護羣生。功德利益不可思議。 △庚二別示方法二。辛初分科。   二從佛滅度後下。示佛後修行方法。有二。初總明勝利有滅惡生善之功。二若聲聞人下。別示懺法有出家在家之異。初又二。初滅惡。二生善。初文有二。初滅因惡。次滅果惡。 △辛二釋二。壬初明方法有滅惡生善之功二。癸初滅惡二。子初滅因惡。 佛滅度後。佛諸弟子隨順佛語行懺悔者。當知是人行普賢行。行普賢行者。不見惡相及惡業報。其有眾生。晝夜六時。禮十方佛。誦大乘經。思第一義甚深空法。一彈指頃。除却百萬億阿僧祇劫生死之罪。   初滅因。云相者。表墮不如意處。業能牽報。惡因既轉。則不受苦報也。業相如止觀業相境(云云)。 △子二滅果惡。   次滅惡果者。以空慧甚深。徹實相底。了修惡即性。達染體本虛。彈指之喻為不誣也。一燈破千年之闇。豆火焚千丈之薪。借近喻遠。孰不信之。 △癸二生善二。子初發得。 行此行者。真是佛子。從諸佛生。十方諸佛及諸菩薩為其和尚。是名具足菩薩戒者。不須羯磨。自然成就。應受一切人天供養。   次若欲疾成下(註:疑漏經文,或疏文有誤)。別明生善。善者謂戒也。戒有二。初發得。次誓得。發者。緣因開發。佛子義成。慧從佛生。非子何謂。菩薩戒者。十重。四十八輕。八萬威儀等也。不須羯磨者。不藉緣也。受供養者。以持戒之人福德厚重。供之者福過供佛。故梵網有日食三兩金之勸。苟戒根不淨。佛有明訶。不得受施。利如葶藶。子大又寶。梁經謂破戒比丘。大地無咳唾處。學者讀之。可以自省。 △子二誓得二。丑初分科。   二自誓中三。初依聖力。二正自發誓。三誓已回向。初又二。初方便。次求師。 △丑二釋三。寅初依聖力二。卯初方便。 爾時行者。若欲具足菩薩戒者。應當合掌。在空閑處。徧禮十方佛。懺悔諸罪。自說己過。   初禮佛者。方便懺障戒罪也。雖不若梵網有求見相之文。於義非無也。 △卯二求師。 然後靜處。白十方佛而作是言。諸佛世尊常住在世。我業障故。雖信方等。見佛不了。今歸依佛。唯願釋迦牟尼。正徧知。世尊。為我和尚。文殊師利具大慧者。願以智慧授我清淨諸菩薩法。彌勒菩薩勝大慈日。憐愍我故。亦應聽我受菩薩法。十方諸佛現為我證。諸大菩薩各稱其名。是勝大士覆護眾生。助護我等。   次求師者。將服戒纓。須賴聖師。唯佛菩薩是具三聚淨戒者。今起持心。賴師覆護。則無作可發。若就凡師納戒。梵網具二師。地持但一師。今從聖求。師至于五。 △寅二正自誓二。卯初分科。   次自誓中二。初要制乞戒。次三歸納法。 △卯二釋二。辰初要制乞戒。 今日受持方等經典。乃至失命。設墮地獄受無量苦。終不毀謗諸佛正法。以是因緣功德力故。今釋迦牟尼佛為我和尚。文殊師利為我阿闍棃。當來彌勒願授我法。十方諸佛願證知我。大德諸菩薩願為我伴。   要制者。戒法尊重。非輕心可發。論云。若輕浮心體。是無記。不發無作。又不作持戒心者。亦不得戒。若作來世具戒遠緣。則無不可也。比見為傳戒師者。戒品不具。況復希利之心在前。羯磨之辭懵然不識。重輕條制略不知之。戒有明訶。一一法不知而為他人作師。受戒者犯罪。設有得戒。犯已再受者。必須懺悔。見好相已。聽增益受。去聖漸遠。師徒合雜。事同兒戲。嗚呼。戒法崩壞以至於此。寄語後學。當尊重正法。是故今文有設墮地獄不謗佛之辭。蓋以戒慧尊勝故爾。 △辰二三歸納法三。巳初釋三歸法。 我今依大乘經甚深妙義。歸依佛。歸依法。歸依僧。如是三說。   次三歸納法。文為三。初文者。大小二乘皆三自歸。然三歸之理體是法性。識之者寡。大經云。阿羅漢不知三寶常住者。所有禁戒亦不具足。又勝鬘經云。若不知常住。所有三歸皆不成就。是故今經稱為妙。義旨在於此。三寶雖是一體。體名甚深。歸須從果。果名妙義。因果不二。我今歸依。歸名還源。依名仗托。無作妙戒自茲而起。 △巳二釋六重法。 歸依三寶已。次當自誓受六重法。   次六重法者。是優婆塞戒也。謂不殺。不盜。不謂得上人法。不婬。不說眾過。不沽酒。 △巳三釋八重法。 受六重法已。次當勤修無礙梵行。發廣濟心。受八重法。   善戒經云。菩薩有二種。一在家。二出家。在家六重。出家八重。然善戒經中。八重戒中但出家四。而前四不出。但云四重如前。恐只是殺盜婬妄耳。後四者。文云。菩薩若為貪利養故。自讚其身得菩薩戒。住菩薩地。是第五重法。若有貧窮及病人來乞索。不施錢物。求法者不施一偈。是第六重法。若瞋不應加惡。若以手打。或杖或石。心懷瞋恨等者。是第七重法。若有同師同學誹謗菩薩方等法藏。受學頂戴相似非法者。不應共住。若定知已。不得向人讚歎其德。是菩薩第八重法。經文廣明菩薩戒法(云云)。 △寅三誓已迴向二。卯初分科。   三誓已回向。文有四。初供佛荷恩。二發心度生。三徧禮增進。四五分結成。 △卯二釋四。辰初供佛荷恩。 立此誓已。於空閑處。燒眾名香。散華供養一切諸佛。及諸菩薩。大乘方等。   初文可解。 △辰二發心度生。 而作是言。我於今日發菩提心。以此功德普度一切。   次以戒善普資法界。菩提心者。正覺心也。理應依無作四諦。以陳四弘。虛空可盡。度生之心不可盡。 △辰三徧禮增進。 作是語已。復更頂禮一切諸佛及諸菩薩。思方等義。一日乃至三七日。若出家在家。不須和尚。不用諸師。不白羯磨。受持讀誦大乘經典力故。普賢菩薩勸發行故。是十方諸佛正法眼目。   三禮敬。思義至三七者。且依今經所制邊。期見普賢也。 △辰四五分法成。 因由是法。自然成就五分法身。戒。定。慧。解脫。解脫知見。諸佛如來從此法生。於大乘經得受記莂。   四但受持者推功有在。五分法身義通大小。今身在大。前三在因。戒則中道一切。定則本性健相。慧則一切種智。後二在果。解脫則惑累進斷。知見則分別無錯。三雖在因。今從果說。故皆法身也。 △壬二示滅後有出家在家之異二。癸初分科。   若聲聞人下。次示出家在家懺。文為二。初約人勸修。二結示利益。初為三。初出家五眾。二在家二眾。三王臣豪族。初又三。初牒犯戒人。二勸令懺悔。三結益。 △癸二釋二。子初約人勸修三。丑初出家五眾三。寅初牒犯戒人。 是故智者。若聲聞毀破三歸。五戒及八戒。比丘戒。比丘尼戒。沙彌戒。沙彌尼戒。式叉摩尼戒。及諸威儀。愚癡不善。惡邪心故。多犯諸戒。及威儀法。   初聲聞人者。此牒初心人也。若至煖頂。自發定共。初果已去。發道共。必無毀具足戒至摩尼戒也。毀三歸者。發邪見也。五戒可解。八戒者。五加不著華鬘。不歌舞伎樂。不坐高勝牀。沙彌戒。八加不捉金銀生像及不過中食。式叉摩尼。此翻學法女。佛制受沙彌尼戒已。更用六法調心。慮在家時腹中懷姙。故六法滿已。方受尼大戒。及諸威儀者。八萬等威儀也。愛見二心名為不善。惡邪羅剎毀乞浮囊。設或從乞。當自沈溺。 △寅二勸令懺悔。 若欲除滅。令無過患。還為比丘具沙門法者。當勤修讀方等經典。思第一義甚深空法。令此空慧與心相應。   次勸令悔過。具沙門法者。戒根完足也。小懺六聚各有法式。今依大乘修習空法。心境俱空。罪不罪不可得。如此了達者。翻大地則艸木俱死。 △寅三結益。 當知此人。於一念頃。一切罪垢永盡無餘。是名具足沙門法式。具諸威儀。應受人天一切供養。   三結益。一切罪垢。是五眾遮性也。具沙門法。是三聚還生也。受人供養者。功推大教也。 △丑二在家二眾。 若優婆塞犯諸威儀。作不善事。不善事者。所謂論說佛法過惡。論說四眾所犯惡事。偷盜婬妷。無有慚愧。若欲懺悔滅諸罪者。當勤讀誦方等經典。思第一義。   次在家二眾。優婆塞。此云近事男。不列優婆夷者。略之耳。不善事。即犯五戒與六重也。論說過惡。六中最重之過也。 △丑三王臣豪族二。寅初示罪。 若王者。大臣。婆羅門。居士。長者。宰官。是諸人等貪求無厭。作五逆罪。謗方等經。具十惡業。是大惡報。應墮惡道。過於暴雨。必定當墮阿鼻地獄。若欲除滅此業障者。應生慚愧。懺悔諸罪。   三王臣之貪。又二。初示罪。二正懺。初示罪者。若春秋時。殺君三十六。洎始皇吞併六國。煬帝造逆等。臣之貪。若石季倫等。乃此土也。闍王殺父。調達造逆。乃彼土也。逆加謗法。報在泥黎。楞嚴云。因地不直。果招紆曲。 △寅二正懺五。卯初懺第一罪。 云何名為剎利居士懺悔罪法。懺悔者。但當正心。不謗三寶。不障出家。不為梵行人作惡留難。應當繫念修六念法。亦當供給供養持大乘者。不必禮拜。應當憶念甚深經法第一義空。思是法者。是名剎利居士修第一懺悔。   二云何下。正示懺法。經云。剎利王有五種重罪。墮於惡道。一強奪三寶物。二誹謗正法。三惱害佛之弟子。四作五逆罪。五教行十惡。今初。不謗三寶等。即止善。修六念法等。即行善。不必禮者。以姓貴故多慢。佛且聽之。既云供給。此似懺第一奪三寶物罪。 △卯二懺第二罪。 第二懺悔者。孝養父母。恭敬師長。是名修第二懺悔。   第二孝父母。承顏無違。有隱而無犯。若大舜事瞽叟。號泣於旻天也。敬師長。左右就養。服勤至死。若晉帝事王祥於太學也。此似懺第四作五逆罪。 △卯三懺第三罪。 第三懺悔者。正法治國。不邪枉人民。是名修第三懺悔。   第三正治者。法天行道。賞罰必當。宥過無大。刑故無小。不枉民者。恢解網之仁。有納隍之慮。此似懺第三害佛弟子之罪。 △卯四懺第四罪。 第四懺悔者。於六齋日。勅諸境內力所及處。令行不殺。修如此法。是名修第四懺悔。   第四制令不殺。天子以好生惡殺為德。仁及飛走。澤及禽魚。亦止行二善之最也。六齋日。如大論(云云)。此似懺第五教十惡罪。 △卯五懺第五罪。 第五懺悔者。但當深信因果。信一實道。知佛不滅。是名修第五懺悔。   第五信因果者。善因果。譬聲清響順。惡因果。喻形曲影凹。信一實則諸法實相。佛不滅則三身常住。事理明白。知之不疑。故曰深信。此似懺第二誹謗正法罪。 △子二結勸顯益。 佛告阿難。於未來世。若有修習如此懺悔法。當知此人著慚愧服。諸佛護助。不久當成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   佛告下。結勸顯益。慚愧者。慚四十位之聖天。愧十信之賢人。又慚第一義天。愧聖賢之人。若無慚愧。乃裸露人也。今既入位。是披慚愧服也。法身冥資。成佛在即。故曰不久。 △己二經家結益。 說是語時。十千天子得法眼淨。彌勒菩薩等。諸大菩薩。及以阿難。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二經家結。法眼淨者。小則初果。大乘五眼判之法眼。在八九等信。今是入住。以佛眼名法耳。喜亦通深。乃至十地。得法喜也。奉行。自行化他。同歸密藏。   觀普賢菩薩行法經義疏卷下(終) ?? ?? ?? ??    1   觀普賢菩薩行法經義疏 4   觀普賢菩薩行法經義疏 目次 3   觀普賢菩薩行法經義疏 6   觀普賢菩薩行法經續疏序 5   觀普賢菩薩行法經義疏 144   觀普賢菩薩行法經義疏卷下 1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