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涼天竺三藏 曇無讖 譯;沙門慧嚴慧觀同謝靈運 再治    隋 章安灌頂法師 撰;  唐 天台沙門湛然 再治                 錢唐沙門 釋智圓 述 大般涅槃經疏三德指歸            財團法人佛陀教育基金會 恭印 目次 刻涅槃經疏三德指歸序 7 涅槃經疏三德指歸序 9 涅槃經疏三德指皈目次 10 卷第一 15  序品第一(會疏卷第一) 22 卷第二 109 卷第三 277  純陀品第二(會疏卷第二) 277 卷第四 415  哀歎品第三 487 卷第五 577  長壽品第四(會疏卷第三) 675 卷第六 718  金剛身品第五 814  名字功德品第六 871 卷第七 889  四相品第七之上(會疏卷第四) 889  四相品第七之下(會疏卷第五) 994  四依品第八(會疏卷第六) 1067 卷第八 1193  邪正品第九(會疏卷第七) 1193  四諦品第十 1230  四倒品第十一 1249  如來性品第十二(會疏卷第八) 1260 卷第九 1415  文字品第十三 1415  鳥喻品第十四 1441  月喻品第十五(會疏卷第九) 1481  菩薩品第十六 1508  一切大眾所問品第十七(會疏卷第十) 1610 卷第十 1669  現病品第十八 1669  聖行品第十九(會疏卷第十一) 1713 卷第十一 1813  聖行品第十九中(會疏卷第十二) 1871  聖行品第十九下(會疏卷第十三) 1994 卷第十二 2093  梵行品第二十之一(會疏卷第十四) 2093  梵行品之二(會疏卷第十五) 2201 卷第十三 2296  梵行品之三(會疏卷第十六) 2296  梵行品之四(會疏卷第十七) 2395  梵行品之五(會疏卷第十八) 2448  嬰兒行品第二十一 2520 卷第十四 2540  高貴德王菩薩品第二十二之一(會疏卷第十九) 2540  高貴德王菩薩品之二(會疏卷第二十) 2676 卷第十五 2729  高貴德王菩薩品之三(會疏卷第二十一) 2729  德王菩薩品之四(會疏卷第二十二) 2776  高貴德王菩薩品之五(會疏卷第二十三) 2863 卷第十六 2958  德王菩薩品之六(會疏卷第二十四) 2958  師子吼菩薩品第二十三之一(會疏卷第二十五) 3020  師子吼菩薩品第二十三之二(會疏卷第二十六) 3148 卷第十七 3263  師子吼菩薩品第二十三之三(會疏卷第二十七) 3263  師子吼菩薩品第二十三之四(會疏卷第二十八) 3323  師子吼菩薩品第二十三之五(會疏卷第二十九) 3389  師子吼菩薩品第二十三之六(會疏卷第三十) 3460 卷第十八 3534  迦葉菩薩品第二十四之一(會疏卷第三十一) 3534  迦葉菩薩品第二十四之二(會疏卷第三十二) 3668 卷第十九 3777  迦葉菩薩品第二十四之三(會疏卷第三十三) 3777  迦葉菩薩品之第二十四之四(會疏卷第三十四) 3926  憍陳如品第二十五之一(會疏卷第三十五) 4016 卷第二十 4110  憍陳如品第二十五之二(會疏卷第三十六) 4110 大般涅槃經後分卷上 4214  憍陳如品之末 4214  遺教品第一 4224  應盡還源品第二 4250 大般涅槃經後分卷下 4269  機感茶毘品第三 4269  聖軀廓潤品第四 4291 刻涅槃經疏三德指歸序   釋迦文佛.五十年間.轉大法輪。其究竟極倡.無上寶錄者.則莫過乎法華涅槃兩經矣。蓋以開權之說.諸經未明。顯本之談.兩經獨擅也。今家判此兩經同譬醍醐.良由茲焉。而其本迹顯實.雖文義浩繁.究其要歸.則不出吾人介爾之心焉。荊谿尊者曰。妙法祇是一心三德。又曰。若了三德在一心中。則大經一部.居于方寸。旨哉言乎。誠義學者之最所當服膺也。又雖復安經同味。然涅槃經扶律談常.徧被末代。則今時學人所當急研討也。然智者大師之弘經.但疏法華.而不及涅槃。雖固可惜.而章安尊者.依智者義意.作涅槃疏。則兩疏並行.宛觀雙璧。荊谿尊者之作記.亦但釋法華疏.而不及涅槃疏.豈非缺乎。雖有暹滿二記.不滿人意。議者眾矣。且迨近世.亡而弗傳。是故古今學徒.患乎此疏.文古義幽.難解難曉。宋孤山圓師.以高世之才.師安之學.作三德指歸二十卷。於是其難解難曉者.皆渙然冰釋.粲然日明.大有益於物。則亦可謂備矣。況復題以三德者.欲俾學者.由記以通疏.由疏以會經.乃悟一心三德。其意甚好矣。第恨其為山外宗師.而間陳其所相承也。故其所示三德.亦似不臻乎圓極矣。四明曰。若不即三道而顯三德者.乃教道所說也。富哉言乎。足以辨山外之異見.而彰圓頓之正宗。賢達為能信徹乎斯.然後讀是書焉.則三德秘藏之旨.庶乎不差矣。是書不入明藏.本邦又未廣行.學者憾之久矣。余曩曾請輪王大王.借濃州長瀧寺古藏宋板書數十部。是書其一也。喜而視之。闕第十五卷。雖恨其未完.合抱不以尺折廢。蓋與四方同志共焉。遂令二三子.旁加國語.付諸書林.重繡梨棗。近者彫刻既成.書林乞序於余。余深隨喜其傳永久。又願他日藏完書者.樂補其闕。因操觚直書.以弁簡端云。 時 正德乙未春 老苾蒭光謙謹撰    涅槃經疏三德指歸序   涅槃疏者。實吾祖章安法師.約龍樹宗旨.用智者法門.依經辨理.大明乎三德之妙義也。既而章安師沒.荊溪師作筆削.斯文再治再定。抑又因舊章見新意.如諸文之下或加私謂.文句之題改之曰疏。是也。然後得盡善矣。邇世空文僅存。莫有傳者。錢唐沙門釋智圓.字無外。其荊溪十世之法孫也。痛微言之將墜.慨後學之不聞。於是乎撰記以申明之.勒成二十卷.號三德指歸。凡於文高旨遠.言約義微之處.而皆離堅合異.派深析重.指而歸之。俾夫來者.識經之所詮.疏之立義.盡在於生佛無差.一心三德之理也。無奔走於迷塗.姑務於理觀講授矣。惟懷道者知我志乎。 時大宋大中祥符四年.歲次辛亥八月既望。於錢唐西湖崇福寺講堂.首事筆削。越六年.癸丑九月二十六日.於大慈山崇法寺方丈功畢序云。 涅槃經疏三德指皈 目次 卷第一 序 釋序品第一 卷第二 釋序品之餘 卷第三 釋純陀品第二 釋哀歎品第三 卷第四 釋哀歎品之餘 卷第五 釋哀歎品之餘 釋長壽品第四 卷第六 釋長壽品之餘 釋金剛身品第五 釋名字功德品第六 卷第七 釋四相品第七 釋四依品第八 卷第八 釋邪正品第九 釋四諦品第十 釋四倒品第十一 釋如來性品第十二 卷第九 釋文字品第十三 釋鳥喻品第十四 釋月喻品第十五 釋菩薩品第十六 釋大眾所問品第十七 卷第十 釋現病品第十八 釋聖行品第十九 卷第十一 釋聖行品上之餘 釋聖行品之中 釋聖行品之下 卷第十二 釋梵行品第二十 釋梵行品之二 卷第十三 釋梵行品之三 釋梵行品之四 釋嬰兒行品第二十一 卷第十四 釋德王品第二十二 釋德王品之二 卷第十五(逸失) 卷第十六 釋德王品之六 釋師子吼品第二十三  釋師子吼品之二 卷第十七 釋師子吼品之三 釋師子吼品之四 釋師子吼品之五 釋師子吼品之六 卷第十八 釋迦葉品第二十四 釋迦葉品之二 卷第十九 釋迦葉品之三 釋迦葉品之四 釋憍陳如品第二十五 卷第二十 釋陳如品之二 釋陳如品之末 以下釋後分經 釋遺教品第一 釋還源品第二 釋荼毗品第三 釋廓潤品第四 涅槃經疏三德指歸目次(終) 出版者按:參考經本 《涅槃經疏三德指歸》(CBETA,X37,no.662)。 《大般涅槃經疏》(CBETA,T38,no.1767)隋章安頂法師撰唐天台沙門湛然再治。 《南本大般涅槃經會疏》(CBETA,X36,no.659)。 《涅槃經治定疏科》宋錢塘沙門智圓撰(CBETA,X36,no.657)。 《大般涅槃經後分》(CBETA,T12,no.377)大唐南海波淩國沙門若那跋陀羅譯。 《涅槃經玄義文句》(CBETA,X36,no.656)隋天台沙門灌頂撰。 《南本大般涅槃經疏記》民國顯瑞會錄。 (案。三德指歸缺第十五卷。今案唐行滿、道暹二師.各有涅槃私記十卷.即三德指歸之所本也。謹採滿暹二師之文以補之。) (案。章安造疏時.後分經未來。荊溪再治.乃合後分釋之。是為後分疏。宋智圓法師治定疏科。其後分經科判即從疏中錄出。此後分疏一卷佚失。) 大般涅槃經疏三德指歸卷第一   北涼天竺三藏 曇無讖  譯   沙門慧嚴 慧觀 同謝靈運 再治   隋 章安灌頂法師  撰   唐 天台沙門湛然 再治   錢唐沙門 釋智圓  述  △釋涅槃經治定疏。分二。初題目二。初疏文通題。 【疏】大般涅槃經疏卷第一。  疏文通題能所相對凡有二重。初疏字是能解.餘為所解。二經是能詮.涅槃是所詮。既攬所詮為經之別名。故今亦攬所解為疏之別目。以別簡通.即顯此疏非解他經。疏者。疎也.決也。疎通經旨.決擇佛意也。章安舊本則稱文句.義尚乎謙。謂但能以科句.節斷經文而已。荊溪治定.改稱為疏。謂決通一經.義意無壅。斯亦荊溪善述章安之意也。例如止觀本稱圓頓。章安治定.改號摩訶。既有理存焉.則改作無爽。  問。智者解經釋題.既號玄義.消文則曰文句。章安師承有在.豈是尚謙耶。答。只由智者尚謙.故章安依之耳。亦猶先儒解書或稱傳。謂以傳述為義.或親承聖旨.或師儒相傳.故云傳。如尚書孔氏傳是也。或稱注.則尚於謙.不敢傳授己意.但直注於文下耳。如禮記鄭氏注是也。例如稱疏及文句.謙與不謙意也。故荊溪撰止觀科.亦題文句。豈非但以科句節文.稱文句耶。問。若爾.玄義之名.應非謙也。答。實然。謂以五義釋題.妙契佛旨.故稱玄義。故荊溪但改文句之題.而玄義仍從舊貫。故知章安之意.一謙一不.二義互顯。故妙樂記云。所以釋題不可率爾。題下別釋.理非容易。以由釋題.大義委悉。故至經文.但粗分章段。題云文句.良由於此。問。自古諸師解經.多題為疏。豈皆不謙.得不乖禮乎。答。謙與不謙皆出作者之意。理或有歸.雖自譽亦無咎也。如夫子云。文王既歿.文不在茲乎。顏回曰。舜何人也.予何人也。此謂道德均齊.而自比於文王虞舜.孰敢非者。其或不類.雖三尺童子亦能哂之。亦如大師自稱.天竺大論尚非其類.真丹人師何勞及語。此雖不謙.諒無慚德。故題為疏.意類此矣。或曰一家言教.解題與釋文各部者.則名有玄義.文句之異。其合為一部者.則總題曰疏。如淨名疏.觀經疏之例也。今既以玄義各部.應題文句.安稱疏耶。答。此皆舊章.非今新意。如其不爾。且淨名廣疏.舊以前六卷題曰玄疏.後二十八卷題曰文疏。洎荊溪修定而削其文字.但云略疏第一等.復與六卷玄義各行。若乃固守文句之題.不從新意者.何異講再治止觀.而棄摩訶之號.反用圓頓之題乎。又況章安自稱為疏。如玄義云疏緣起.又云寄疏他舍.其意在謙.且題文句。荊溪改之.不遺先旨。  卷者。卷舒為義。第.居也。一.始也。此卷居始.故云第一。  △二撰治嘉號。 【疏】隋章安頂法師撰。唐天台沙門湛然再治。  撰治嘉號。先明撰人號.即章安也。次明治者號.即荊溪也。舊文云。天台智者大師說.弟子灌頂集者。即是章安推功歸師。謂此疏文雖是己述.而皆鳩集大師所說法門耳。故玄義云。以大業十年十月十日廬于天台之南。管窺智者義意.輒為解釋。又下釋長壽品初疏云。精進菩薩亦不能知。豈是凡夫闇心圖度。不能已已.輒述所聞。此皆謙己不才.歸美智者。故舊文題下.但言智者說也。洎荊溪再治.直顯其功。故削智者之號.而云頂法師撰也。禮以二名不偏諱.故得稱頂而不言灌也。其名字之義.德行之美.製疏因由.著述年代.具如玄記及教相章疏緣起中。  法師者。梵行品云。以知法故.名大法師。以知義故.名大法師等。約七善解之.而皆在佛。故法師之號.通乎因果。今疏主即因中法師也。楊子法言曰。師者.人之模範也。像法決疑經及觀心論.皆明三師。謂律師.法師.禪師也。明練持犯曰律師。精通經論曰法師。修心靜慮曰禪師。觀心論疏.明三師各有十過。律師十者。一但執外律.不識內戒.故被淨名所訶。二執律名相.諍計是非.不識見心苦集。三然戒定慧相資.方能進道。但律不慧不禪.何能進道。四弘在名譽.志不存道.果在三塗。五不遵遺囑.不依念處修道.不依木叉而住。六執律方便小教以為正理.而障大道。七師師執律.不同弘則.多加乳水。八不依聖教傳授.誤累後生。九四眾不霑真法.轉就澆漓。十非止不能光顯三寶.亦乃破佛法也。法師十者。一但外求文解.而不內觀修心。釋論云。有聞而無慧.所說不應受。二不融經意.息諍趣道.但執己非他.我慢自高.不識見心苦集。三不遵遺囑.不依念處修道.不依木叉而住.非佛弟子。四經云非禪不慧.偏慧不禪.一翅一輪.豈能遠運。五法本無說.說破貪求。名利弘宣.寧會聖旨。六但貴耳入口出.何利於己。經云。如人數他寶.自無半錢分。七無行而宣.何利於他。八又多加乳水.無道之教.誤累後生。九四眾失真法利.轉就澆漓。十非但不能光顯三寶.亦乃破佛法也。禪師十者。一經云。假名阿練若.納衣在空閑。自謂人間寶.好出我等過。二恃行凌他.不識戒取苦集煩惱。三無慧修定.盲禪無目.寧出生死。四不遵遺囑.不依念處修道.不依木叉而住.非佛弟子。五無慧之禪多發鬼定.生破佛法.死墮鬼道。六名利坐禪.如扇提羅.死墮地獄。七設證得禪.即墮長壽天難。八加水乳禪.教授學徒.紹三塗種。九四眾不霑真法之潤.轉就澆漓。十非止不能光顯三寶.亦乃破佛法也。然晚生莫不軌崇三師.以為良導。師既邪而無道.弟子何能自正。故經云三師破佛法也。今疏主稱法師者.反上十過而成十德.自正正他.師範有在。撰者.錄也。故法華云。撰集解其義也。  次治者號。天台者。所居之山也。十道志云。天台山頂.對三台星.故以名焉。文選孫綽天台山賦序云。天台山者.蓋山嶽之神秀也。涉海則有方丈蓬萊.登陸則有四明天台.皆玄聖之所遊化.靈仙之所窟宅。沙門.此云勤息。謂勤行眾善.止息諸惡故也。又翻乏道。如下經說。此出家之通號也。湛然即荊溪名諱.乃出家別號。下經云。定水湛然滿涅槃。即首楞嚴大定也。則由內觀涅槃行道.而外立斯名。姓戚氏.世居晉陵之荊溪.則常州人也。人尊其教.因以荊溪為號。佛滅度後十有三世.至龍樹菩薩.始用文字.廣第一義諦。嗣其學者.號法性宗。元魏高齊間.有慧文禪師.默而識之.授南岳思大師。由是有三觀之學.洎智者大師.蔚然興於天台.而其道益大。以教言之.則荊溪乃龍樹之裔孫.智者之五世孫.左溪朗公之法子也。二十餘受經於左溪.與之言大駭。異日謂然曰。汝何夢乎。然曰。疇昔之夜.夢披僧服.掖二輪遊大河之中。左溪曰。嘻。汝當以止觀二法.度群生於生死之淵乎。乃授以本師所傳止觀。然德宇凝粹.神鋒爽拔。始以處士傳道.學者悅隨.如羣流之趣大川也。天寶初年(時年三十七).解縫掖而登僧籍。遂往越州曇一律師法集.廣尋持犯開制之律範焉。始居吳郡晉陵.中詣五臺.後居天台.皆敷行止觀。天寶末.大曆初.詔書連徵.並辭疾不就。當大兵大飢之際.揭(去乂反)厲法流.學徒愈繁.瞻望堂室.以為依怙。然慈以攝之.謹以守之。大布而衣.一床而居。不食乳蜜.不衣繒帛。故神邕讚曰。乳蜜不嗜.繒帛彌克。以唐建中三年二月五日.示疾佛隴道場。顧語學徒曰。道無方.性無體。生歟死歟.其旨一貫。吾歸骨此山.報盡今夕.要與汝輩.談道而訣。夫一念無相謂之空.無法不備謂之假.不一不異謂之中。在凡為三因.在聖為三德。爇炷則初後同相.涉海則淺深異流。善利利人在此而已。爾其志之。言訖隱几.泊如而化。春秋七十二.法臘三十四。門人奉全身起塔.祔于智者大師塋兆之西南隅焉。平日輯纂教法.明決前疑.開發後滯。一家所傳.咸祖述之。凡百餘卷.盛行于世。故皇朝高僧傳云。詳其始天寶.終建中。以自證之心.說未聞之法。經不云乎.於少時間.大作佛事.然師有焉。  再治者。對章安初撰.故曰再治。治謂修治.即於章安文句中.辭有煩者則刪削之.義有闕者則添補之。如下文中.私謂私云等.即是補也。故治之一字.義含刪補.以刪以補.皆修治故。若爾.荊溪何不題為刪補疏.及治定疏耶。答。既以再治二字.居名諱之下.故總題不安刪補等語也。例如何晏解論語.既以集解二字.居名諱之下.故總題但云論語第一也。若如杜征南解春秋.既題為春秋經傳集解.故題下但書杜氏二字.更無集撰之言。今荊溪意例同何晏.以文隔章安撰集之號.故不可同杜預也。 【疏】三藏曇無讖譯梵。沙門慧嚴.慧觀.同謝靈運再治。 序品第一(會疏卷第一)  △二本文二。初離文通示二。初引古敘意三。初分節元始。 【疏】序品上。上代直唱消文釋意。分節章段.起小山瑤.關內憑等。因茲成則。  其本文節段.予嘗撰科文十卷.詳之矣。貴省紙墨.不復編入.此下但直爾消文。  上代者。代.世也。即指騰.蘭入漢已來.高僧間出.凡解諸經.未事分節。但直爾舉唱.消釋文意而已。至法瑤道憑等.始分章段。章者。明也。為分析科段.使義理彰明。說文云。樂歌竟為一章.故章字從音從十.謂自一至十.數之一終也。小山瑤者。即吳興武康小山寺.法瑤法師也。本河東人.宋元嘉中過江。吳興沈演之請還小山焉。著涅槃.法華.大品.勝鬘等義疏。關內憑者.即北齊鄴域寶山寺道憑法師也。講地論.涅槃.華嚴經.四分律。皆覽卷便講.目無尋文.章疏本無.手不舉筆。等者.即等取光宅.靈味等諸師也。而云關內者。鄭玄註禮記云。關.境上門也。月令章句云。關在境所.以察出禦入。蓋秦地西有隴關。東有函谷關.臨晉關。南有嶢關.武關。故秦為關中.禹貢雍州之域。尚書曰。黑水西河惟雍州.東自同華.略河而北.西自歧隴原會.極于北垂.盡其地也。河圖曰。秦地方千里.故云關內也。諸家章疏皆云。分節始於彌天.而今疏指瑤憑者.恐各有所據。或可彌天但分三分。若如解釋此經.分為五門七段等.始於瑤憑等諸師。故後代依之.以成軌則。  △二此經下。科段盈縮二。初標盈縮。 【疏】此經文句.盈縮非一。有二三四五七八。  盈縮者。梁武二段為縮。興皇八門為盈。中間四家.望前為盈.對後為縮。故云非一。  △二梁武下。示盈縮。 【疏】梁武但制中前中後。開善唯序正。光宅足流通。靈味問有緣起.答有餘勢。河西五門。婆藪七分。興皇八門。  梁武者。諱衍.字叔達.姓蕭氏.始封於梁.因為國號。武者。諡也。諡法曰。克定禍亂曰武。嘗因都下疾甚.帝於內為百姓設救苦齋.以身為禱。後又設無遮大會。上乃釋御服.披僧衣.為大眾開講涅槃。但分此經以為二分.中謂日中食時.純陀獻供之時也。是則從序至現病品中.俱是中前所說。下去訖經.悉是中後說也。  開善者。即梁鐘山開善寺智藏法師也。光宅者。即梁光宅寺法雲法師也。彼分陳如一品為流通分.故云足流通。靈味。寺名.即寶亮法師也。撰涅槃疏.梁武御製序。問有緣起者.彼師謂從純陀品至長壽品.迦葉設問前長行.是迦葉問家緣起。偈中三十四問.即正問也。答有餘勢者.從偈後長行.盡大眾問品.是如來正答。現病已去.皆是答家餘勢耳。  河西者。謂黃河之西.即北涼道朗也。婆藪者。具云婆藪盤豆.此云天親。新云伐蘇畔度.唐言世親。佛滅後八百年生于天竺。造涅槃論一卷.分經為七分。未治本云。地人七分。荊溪欲顯地人撰疏.分經節段.承用天親.非出己解。故此云婆藪.直顯所宗。下出異解.仍云地人.明彼述作。前後互顯.亦治者之新意也。興皇。寺名.即梁慧朗法師。五門七分.下文自顯。  △三雖蘭下。總結開遮。 【疏】雖蘭菊各美.而經遮論開。  雖蘭下.縱奪開遮。說文。蘭.香草也。爾雅。菊.治牆也。禮記。季秋之月.菊有黃華。今言蘭菊雖異.各有馨香.以喻諸師分節.皆為引物悟理。若各起諍.三益尚無.焉能契理。若順四悉.各美有餘。經即此經.論謂釋論。雖云各美.聖有開遮。若準此經.則遮取相而說.加水乳中.失真道味。若依釋論.則開無著而說.派深析重.令物悟解。故知經遮失理.論開得理。失理之說.在論亦遮。得理而宣.在經亦開。聖雖偏舉.意乃俱通。故今引之.結前諸家盈縮之說.起後今師無著之談。故文即云今分為五也。 【疏】牧女添水.遮也。派深析重.開也。  牧女添水者。菩薩品云。如牧牛女為欲賣乳.貪多利故.加二分水.轉復賣與餘牧牛女人。彼女得已.復加二分.轉復賣與近城女人。彼女復加二分.賣與城中女人。彼女復加二分.詣市賣之。古師釋云。牧女譬弘經者。女性諂曲.譬於經不能忘懷.為法而多諂求利.故以牧女譬之。初加二分者。一抄略此經。二分為多分。第二加二分者。一除深妙語。二安世言辭。第三加二分者。一抄前著後。二抄後著前。第四加二分者。一前後著中。二中著前後。  派深析重者。大論六十五云。若不取相.以無著心說有九種.令他讀持.能正憶念。一者照了.不知令知故。二者開出.如開寶藏.隨意取用。三者指示.如視不明.指示好醜。小乘眼智不明.指示道及非道。四者分別.謂世出世。五者顯現.或時毀善以助不善.貴令眾得開解故。六者說法.說佛意趣。七者解釋.如囊有寶。繫口.人則不知。應為解佛經囊.釋其道理。八者析重令輕.種種譬喻令易解故。九者淺易.如水難度.派令易度。般若水深.能令淺易。今文雖引八九二文.意含前七。是知論既開於為他解說.故古今分判雅合其宜。  △二今分下。約今正示二。初分科。 【疏】今分為五。又為七。一列章。二示文處。三釋名。四生起。五通別。六引證。七異解。  △二隨釋七。初列章。 【疏】初列章者。一召請涅槃眾。二開演涅槃施。三示現涅槃行。四問答涅槃義。五折攝涅槃用(云云)。  初列下.五章雖異.咸稱涅槃。眾義雖殊.同歸佛性。涅槃不出三德.佛性豈離三因。三德即證聖之名.三因乃在凡之稱。凡聖理等.因果何殊。故知心地三千.彼彼互徧.三無差別.有理存焉。故須於此分章.懸知大旨.攬入自性.方曰弘經。三德三因即心三諦。照之以三觀.檢之以六即。夫如是者.隨文釋義何用不臧。體言見心.其則不遠。此經既爾.眾典皆然。復以一化五時.用統十方三世.道齊在此.復性無殊。寄語後賢.彌須用意。有茲深旨.故註云云。  △二示處。 【疏】二示文處者。初從如是.訖流血灑地.是請。從純陀訖大眾問.是施。從現病訖德王.是行。從師子吼訖品.是義。從迦葉訖經.是用。  △三釋名。 【疏】三釋名者。道不孤運.待時處伴。今涅槃時到.而面門啟照.隨類發聲.駭悟感動.會此拘尸。緣牽曰召。招致曰請。眾有權實.實者可召.權者宜請。五十二眾十方奔集.咸為顯發大般涅槃.故名召請涅槃眾也。  釋名下.文中次第釋五章名。初釋眾名中.先述召請意.次釋其名。道不孤運等者。是總標。謂扶律談常之道.不孤然自運。必待垂滅機熟之時.拘尸堅林之處.五十二眾之伴.三者參會.斯教乃興。故五果無差之談.佛身常住之說.闡提有性之義.圓伊至極之旨。此會已前.諸經未示.故云不孤運也。今涅槃時等者。釋上義也。涅槃時到.是待得其時。而面門下(至)感動.即待得其伴。拘尸即待得其處。面門即口也。啟照謂放光。經云。爾時如來於晨朝時.從其面門放種種光。隨類發聲者。經云。以佛神力出大音聲.其聲徧滿.乃至有頂.隨其類音.普告眾生.乃至若有所疑今悉可問。駭悟感動者。經云。眾生遇斯光者.罪垢煩惱一切消除。此即駭悟也。經云。眾生見聞是已.心大憂惱.乃至身體戰慄等。此謂感動也。經明諸眾.皆云詣拘尸城.至如來所.故云會此拘尸。  緣牽下.釋召請名。當機結緣二眾是實行.種熟緣牽.故須召來。發起影響二眾是權行.砧搥成器.故須請至。故云眾有權實等也。致.至也。咸為顯發等者。實行機熟.故來聞法證真.即為自顯發三德涅槃也。權行輔佛故至。對敡益物.即為他顯發三德涅槃也。若權行者.本居極果.則一向為他。若在真因.不無自為.損生增道即其事也。然極果人.談己所證.亦名自顯。為興斯教.令眾悟道.故須召請。 【疏】佛於無量阿僧祇劫.修習難得大涅槃藏.本無祕吝。但不盡能受。所以初用毒途.後以水洗。前同末異.伺機時待。  佛於下.釋施。先明佛意無偏。次但不下.顯隨機設化。初文者.圓融涅槃.七方便人所不能證.故云難得。又圓證涅槃.歷四十一位.方至妙覺。今論極果.復是難得。三諦寂滅.體含三千.名之為藏。出世之意.本欲說此.故無秘吝。故法華云。大乘平等法.若以小乘化.乃至於一人.我則墮慳貪。但不下.明隨機設化。但不盡能受者。謂利根菩薩即於華嚴.已得入實。故法華云。始見我身.聞我所說.即皆信受.入如來慧也。其有鈍根小機.如聾若啞.不受大益。故云不盡能受也。所以遊化鹿苑.說小乘無我法.以破邪我.如以毒塗。然後方等彈呵.般若洮汰。大機既熟.乃於涅槃顯示圓融真我.如以水洗。如來性品云。譬如女人為其子故.以苦味塗乳。如來亦爾。為修空故.說言諸法悉無有我。如彼女人淨洗乳已.而喚其子.欲令還服。我今亦爾.說如來藏。是故比丘不應生怖.如彼小兒聞母喚己.漸還飲乳。前同末異等者。釋塗洗意.鹿野說小是前同.同彼機緣說小故也。涅槃破小談常是末異。斯皆經歷中間二味.伺候機緣。待涅槃時.假純陀等為發起之緣.乃說常辨性。以此圓法.施彼偏乘.咸令入實也。 【疏】因純陀獻供.施常色力。因比丘請住.斥偽談真。慇懃勸問.迦葉承旨。隨問施與.使無遺滯。法雨充溢.滿拘尸城。故名開演涅槃施也。  因純陀下.歷示經文.以明施義。一明獻供為施發起。因獻供故施常。因請住故談真。由談真故勸問。由如來勸.故迦葉乃問。發三十四問.故佛以一十六品隨問而答。此乃開演常宗.徧施物機也。獻供者。即第二經初.純陀白佛.惟願哀受我等最後供養。施常等者。即佛答也。經云。汝今於我.欲求壽命.色力安樂.無礙辨才。我當施汝常命色力等。請住等者。即哀歎品中請云。惟願久住.不入涅槃等。於是如來斥小乘之偽.談大乘之真。如經云。汝今不應取此虛偽之物。及云。汝等雖得出家.於此大乘不生貪慕。雖服袈裟染衣.心猶未染大乘淨法等。即斥偽也。經云。當令一切安住秘密藏中。乃舉伊字天目為喻等.即談真也。勸問即指長壽品初.先勸比丘問.次勸大眾問也。勸詞稠疊故曰殷勤。由是迦葉菩薩仰承如來敦勸之旨.乃說二十二行偈文.作三十四問.即云何得長壽等是也。隨問施與者。即佛隨所問.凡一十六品.始長壽.終大眾問。具答迦葉三十四問。故云隨問施與。悉斷餘疑.故云使無遺滯。舉眾受益.故云充溢等也。 【疏】然祕藏淵凝.非行不到。善巧方便.示現令前。所以右脇而臥.默無所說.示現病行。迦葉推請.乃加趺融懌.說三指一。菩薩奉行.五行十德。是故名為示涅槃行。  然秘下.釋行。淵.深。凝.靜也。竪徹三諦故深.體非三惑故靜。雖心具諸法.三一互融.佛若不說.無能知者.故稱秘藏。雖知本具.若不修行.無由證得.如臨川羨魚。要須結網.方乃得之.故云非行不到。行謂五行也。應知五行不出三觀。空即聖行。假即梵行。中即天行。雙照二善即嬰兒行。雙照二惡即病行。塵沙乃空邊之惡。無明乃假邊之惡。三一相即.五行俱融.名如來行.斯之謂矣。故須始從名字.造修五行.至于初住.分證現前。非行不到.厥意彌顯。令前者。令眾生修行.前到於三德秘藏也。  所以下.正明如來善巧發起五行法門。右脇等者。即大眾問品末云。為欲調伏諸眾生故.現身有疾.右脇而臥也。迦葉推請者。即現病品初.迦葉菩薩推佛自行.化他.證果之三.悉無有病。於三番中皆請說法.故云推請也。加趺等者。迦葉既已推請.故如來即現無病之相也。下經云。即從臥起.結跏趺坐.顏貌熙怡.如融金聚等。故云融懌。懌.悅也。三謂聖.梵.嬰兒也。各說一品.故曰說三。一謂天行。但於梵行之末.指在華嚴.故云指一。菩薩下.明依教修證.五行屬修.十德乃證。即德王品所明也。 【疏】然涅槃之義.浩然無盡。欲舉一蔽諸.若指醎淡海。故專問佛性.聯翩六重。佛一一酬.名涅槃義。  然涅下.釋義。三德妙義.類通諸法.無所不攝。故云浩然無盡。浩然.大水貌。欲舉下.正述文意。雖涅槃攝義周廣.而的指其要.莫越佛性。舉一蔽諸者。蔽.當也。仲尼云。詩三百.一言以蔽之.曰思無邪。是知風雅之文雖廣.旨在無邪。涅槃之義乃多.意惟佛性。譬如海之深廣.指鹹即攝。深廣.譬涅槃義豐。指醎.譬佛性理要。所以如來雖舉三寶四諦等.總一十八條勸問。而師子吼但約佛性一法.作六重問。故云.故專問等也。 【疏】然佛性之體.非善非惡。善惡雙用.彌滿無涯。且囊括梗概.以略該廣。用善則羅云被攝.用惡則善星堪收。二子既然.餘皆可例。  然佛下.釋用。善惡之名.不出十界通別。分別其義.可知體即空中.故非善惡。空中即假.理具宛然。良由理具.方有事用。一切諸法.不出十界。用徧十界.故曰無涯。爾雅曰。涘為厓。郭璞注云。謂水邊。囊括者。囊.袋也。字統云。有底曰囊。無底曰槖(音托。使風具也)。詩云。于槖于囊。括.結也。易曰。六四.括囊無咎無譽。梗概.粗略也。謂今經明攝二界之用.該十界之廣。此乃括結一經之囊。得其略明二用也。然此明用.二品不同。一則迦葉品攝惡.謂攝善星也。一則陳如品攝邪.謂攝十外也。然惡必對善。邪必對正。羅云陳如既已得道。今會小歸圓.即攝聲聞界善也。佛記善星墮獄不救。邪徒外道無非獄種。今皆被會.即攝地獄界惡也。二界以例餘八.涅槃以例四時。故云以略該廣。  用善下.明迦葉品橫該十界。二子者.謂羅云善星俱是佛子。餘皆等者。謂己子善惡.既皆被攝。眾生雖多.豈離二種。收攝趣實.可以例知。 【疏】又體非邪正.邪正雙用。用正則始攝陳如五人.用邪則終收邪徒十外。初後既爾.中亦例然。名涅槃用。  又體下.明陳如品.竪該五時。邪正者。然邪即同惡.正即同善。理體空中.故非邪正。空中即假.故能雙用。始攝.謂鹿苑談小.陳如等五人證果也。終收.謂此經明常.須跋等十仙悟道也。初後下.結例也。中間謂方等般若.皆悉攝邪攝正。斯乃跨節而談。鹿苑已來.雖施小化。據佛本懷.令歸秘藏。故於今會.等悟圓常。故知一代化儀.悉是涅槃用也。問。何故會歸.不言法華耶。答。二經部味咸同。但法華殘機.此經捃拾。今從正意.且置法華。然此四章.即是教行理三也。教即常教.行即常行.義即常理。稟教修行.行成證理。三義相生.次第不亂。眾即稟教修行.證理之人。用即此三折攝之功。謂圓常教行理三.悉能徧攝邪正善惡也。然後攝茲三五.歸我自心。觀心即假.涅槃施也。觀心即空.涅槃行也。觀心即中.涅槃義也。如此觀者.名涅槃眾。依觀破惑.名涅槃用。三一相即.六位甄分.統收一經.不離方寸。  △四生起。 【疏】四生起者。由眾有施.由施行立.由行見義.證義有用。亦是用由於義.義由於行。行由於施.施由眾集。逆順相由.故成次第。  生起中.先逆順生起.次結意歸宗。由眾有施等者。順生起也。眾乃所被之機.施即能被之教。教因機設.故云由眾有施。稟教修行.故云由施行立。此即名字.觀行.相似位也。因相似行.入初住等位.證第一義.故云由行見義。初住內證三德妙義.外能起教化他.故云證義有用。此乃順生.起五章也。又準此生起.即是自行因果.化他能所意。何者。前三章即自行因也。義則近在初住分證.遠在妙覺究竟.即自行果也。用即化他.能也。若無所化.折攝被誰.即化他所也。亦可召眾是化他所。故知一經始終.不出因果能所也。即與妙玄五義.止觀十章.旨趣咸同.展轉符契。一家釋義.美在其中。亦是下.明逆生起。用由於義等。謂能折攝.由證於義。乃至施常住法.由有機緣.故云施由眾集也。 【疏】無始而始.故有召請。不終而終.故有大用。惡盡邪亡.善窮正息。折攝既休.畢竟寂滅.入於涅槃。  無始下.結意歸宗也。涅槃妙理.即心而具.實無始終。而眾生本迷.乃以機動感佛為始.故有召請眾也。以證理起教為終.故有折攝用也。始終既立.中間自成。  惡盡下.廣明用義。以今釋迦.已證妙理。說法利他.正當用義。所以廣明也。惡盡即闡提有性。邪亡即十仙受道。善窮即羅云獲記。正息即陳如解常。惡盡邪亡.故折休息。善窮正息.故攝休息。鳥喪弓藏.機盡應滅。故云畢竟等。即經云。安置諸子秘密藏中。我亦不久自住其中也。  △五通別。 【疏】五通別者。初中後說.莫不對眾。若無眾者.唐說授誰。故通是眾。別說眾集.最在於初.宣名召請。通論一言一事.皆施眾生。別對問緣.因求而與。其文既廣.其事亦明。是故名為開演涅槃施。通論訓物.莫非規矩.悉通是行。別論五行十德.文多事顯.故名涅槃行也。此經始終.悉明佛性。佛性則通.無處不辨。別以一番問答純論佛性.文明事顯.名涅槃義。通論一部.導利群萌.如大地藥草為眾生用。我法亦爾.是故名通。別論攝惡攝邪.文多意顯.故別明用。  通別中.通則五章義趣.該乎初後。別則從強分文.各受一名。言問緣者。謂迦葉也。因問而答.故云因求而與。規矩者。以規矩.釋行義也。規圓矩方。孟子云。大匠誨人.必以規矩。別論下.別以五行十德為規矩也。可以規圓.喻一心五行。矩方.喻次第五行。十德亦爾。  △六引證三。初標。 【疏】六引證者。先引多文.次引一處。  △二示二。初引多文。 【疏】初多文者。如聲光普告.令疾至佛所.為最後問.豈非召耶。又師子吼云。召請十方諸大菩薩.集娑羅林.大師子吼。純陀品云。我今施汝常命色力。德王品云。汝今欲盡大涅槃海.值我多有.能相慧施。聖行品云。菩薩應當於大涅槃.專心修習五種之行。又云。修大涅槃得十功德。師子吼中.則以六句問於佛性。以何義故.名為佛性。如來具答.佛性只是大涅槃義。迦葉品云。慈心遊世間。世間不出善惡邪正。翻十仙之邪.攝一子之惡。即涅槃用。  △二引一處三。初正引經文。 【疏】次引一處文者。師子吼云。佛性者。亦名首楞嚴三昧。亦名般若波羅蜜。亦名金剛三昧。亦名師子吼三昧。亦名佛性。  △二然佛下。略示經旨。 【疏】然佛性非一.云何有五。以五名之.令解非五。  佛性非一者。夫一必對二.妙理虛融.絕於待對.故云非一。即如經明.太虛空不因小空而得名也。一尚無一.豈有五名.故曰云何有五。而此經文立五名者。蓋隨機異號.令彼因教識理.故云令解非五也。五名即教.非五即理。又理即教.故非一。教即理.故非五。文字解脫.斯之謂矣。  △三召請下。對旨明義五。初對眾二。初疏主對眾義。 【疏】召請之眾.悉是如來同行知識。若從德本.乃皆住楞嚴。若從示現.即五十二眾。故以首楞嚴名.證召請眾。  首楞嚴者。大論翻為健相.即中道王三昧也。文中從權行說.故云皆住等。  △二私謂下。治者示眾數。 【疏】私謂五十二眾者。比丘等三眾。菩薩眾為一。從二恒至千億恒。增數眾有二十一。同數眾有八。無數眾一。中間眾有四。六天為六。梵眾一。修羅一。魔天一。大自在天一。四方四。合五十二。  私謂下.私即陰私。又玉篇云。不公曰私。蓋荊溪再治時.暗有補助。既與疏主相去代遠.故非公灼對面咨決也。下去凡云私者.可以比知。增數眾應云二十一。或有本云有十者.訛。  △二對施。 【疏】無上調御.一切種智。周照機理.纖芥無差。開常顯性.發掘覺藏.以施時會。若從佛智.應名般若。若從設教.名涅槃施。當知般若之名.可以證涅槃施。  無上下.大論云。種種行類皆知.名一切種智.此即佛果三智也。十界等觀.名為周照。權實種異曰機。三無差別曰理。纖介謂微弱也。周易繫詞云。憂悔吝者存乎介。韓康伯注云。介.纖介也。故介字不應從草。覺藏即佛藏也。藏義如前。開演常教.顯發佛性.喻以發掘。若從下.正示以般若名.證施章義。良由內有智.故外能設教。經云。欲知智在說.故得以內智名.證外教義。  △三對行。 【疏】是五一行.真正調直.不可傾動。復能碎散煩惱結惑。若從修習.名之為行。若從譬喻.喻於金剛。當知金剛三昧.可以證涅槃之行。  五一行者.即不次第五行。五即一故.故云五一。下文云。復有一行.名如來行也。非二乘之偽故真。非外道之邪故正。非菩薩次第紆曲故調直。中道常住.故不可以二邊傾動。總上是明行體。復能下.明行有破惑之用.如金剛能碎散一切也。若從下.結示引證意也。  △四對義。 【疏】義者.名之所以。故涅槃名下有佛性.所以佛性即是涅槃之義。此義自在.決定.無畏。若從能譬.喻師子吼。若從所譬.即佛性義。當知師子吼名.可證涅槃之義。  義者下.所以猶旨趣也。故涅槃等者。涅槃是一經之名。佛性是所詮之義。既是名教所詮.亦是行門所至。故此義章屬所.前二屬能。此義下.明義即三德也。自在解脫.決定般若.無畏法身。喻師子吼者。獸王自在.決定哮吼.而無怖畏.以喻三德。若從下.結示引證意。  △五對用。 【疏】體用相即。一切諸法中.悉有安樂性.無非佛性。即體而用.遊化世間.攝惡攝邪.皆歸正善。當知佛性之名.可證涅槃之用。  體用下.體用相即.其猶波水。先明即用而體。諸法即十界依正之用.樂性即自心三諦之體。依正唯心.即用而體.故云悉有及無非等。次云即體而用者。雖常冥至極.而稱物施為.攝九界之惡邪.歸佛界之正善。當知下.結示引證意.文中存略。例前應云。若從體者.即是佛性。若從用者.即名折攝。當知等者。既體用相即.故得以佛性.名證用章也。  △三今依下。結。 【疏】今依經分章.文義有據.非徒穿鑿。  有據者。如向所引多文。一文悉有五章之義。此既依經.非是空用胸臆穿鑿也。  △七出異解七。初梁武三。初敘彼義。 【疏】七出異解者。梁武中前中後.約時分經。  △二若以下。斥古非。 【疏】若以平旦.中後可然。黃昏夜半.復齊何文。居士請僧經云。說此歷一周。為是何年.中前中後。  言中後可然者。後字恐悞.應云中前。未治本云。平旦日出。荊溪但改日出為中前可然。此乃疏主一往許梁武.分中前文也。即經首云。於晨朝日初出時.聲光召眾等.齊至現病品食供。以為中前分者.斯則可然。若以大眾問去.訖經為中後分者.其義不允。夫中前中後.據日而分。且如來說法.至于半夜.方乃入滅。故中後分文.收經不盡。故責云黃昏等。居士下.引經重責。設以中後收于半夜。若據彼經.義亦通漫。彼經第一云。第一年二月十五日唱滅。第二年二月十五日入滅。故知說此經.歷一周年也。此亦大聖赴緣不同.故與此經賖促有異。今引彼文.以破約時分經也。此經既別對機緣.是一周說者。則中前中後.全無所屬。故知分經只合約法.不可約時。  △三今隨下。顯今是。 【疏】今隨法分章.則無此難。  今隨等者。今隨所說法義.分為五章。既不約時.故無前難。  △二開善二。初敘古。 【疏】開善為序正。  △二序即下。顯今。 【疏】序即召請.正即四章。  △三光宅二。初敘古。 【疏】光宅足流通。  △二只是下。顯今。 【疏】只是用章少分。  用章少分者。今師以迦葉陳如二品.通為用章。彼但以陳如一品為流通。故云少分。  △四靈味二。初敘。 【疏】靈味取問有緣起.答有餘勢。  △二既處下。斥。 【疏】既處處有問答.應處處有餘勢。  既處下.況問答徧于一經。故緣起餘勢分文.甚為通漫。  △五河西。 【疏】若河西以初兩卷.為引接今昔有緣門。此得實失權。今言召請.具包權實。以第三卷至大眾問.為略廣門。  河西文中皆先出彼義.次明今破。初兩卷者。河西造疏.釋北本四十卷.而壽命品.涉兩卷半。今云兩卷者.即盡壽命品之二文也。今昔有緣者。今即此會新入者。昔即鹿苑已來稟權者.五十二眾即其人也。皆聲光所召.故云引接。 【疏】此但約文言多少。今開為演涅槃施.則兼於廣略。以五行為涅槃行門.十功德為菩薩功德門。行與功德.俱是因中。今合為行章.則不煩文。以師子吼盡經.為不可思議中道佛性門.混和難解。今分義用.文則易明。  此下.今破也。若謂引接有緣.只得今師召實行意。具包權實者。實行則召.權行則請。第三卷者.亦據北本也。至大眾問.即盡第十卷.凡四品半.謂壽命品之三。金剛身.名字功德.如來性.大眾問也。為略廣門者。迦葉設三十四問已前.為略門。廣答三十四問去.為廣門。俱是因中者。十德分果.即是真因。不煩文者。五行十德.既俱因行.今合為一.則無煩重之失。煩與繁同.周易皆作煩字耳。混和難解者。後三品中.但師子吼正明佛性。迦葉陳如二品乃是折攝之用。彼既總為一門.故云混和也。  △六地人。 【疏】地師以第一卷.為神通反示分。此得權失實。今言召請即無所偏。彼以第二卷.為種性破疑除執分。第三卷至大眾問.為正法實義分。今為一涅槃施.則兼其二分。彼以五行十功德.為方便修成分。彼以師子吼.為不放逸入證分。  地師者。地論亦天親所造。此師既講地論.而撰此疏.還宗天親。故前文云。婆藪七分也。第一卷者。彼論云。從初如是至血流灑地.名不思議神通反示分也。言反示者。從凡入聖名順。隱聖示凡名反。謂諸法身大士隱其神德.示為鬼畜等形。彼約五十二眾悉名反示也。故今破云.得權失實。第二卷者。論云。純陀哀歎二品.名成就種性遣執分。種性者。即純陀施食.為常住五果之種性也。發生名種.不改為性。施食為五果之種.常住即施食之性.故名種性也。破疑除執者。即哀歎品施勝三修.破昔教劣修之疑執也。第三卷者。論云。從三告已下.訖大眾問也。言三告者。長壽品初.一勸比丘除疑.二勸受寄.三勸受益也。正法實義。即迦葉三十四問.咸問真正之法。而佛皆以顯實了義為答也。今為下.今以純陀品施常住五果.對此土雜眾。以哀歎品勝三修.對此土聲聞眾。以長壽去十四品.隨問而施.對此土菩薩眾。故今施章兼彼二分也.故非成煩。方便謂五行.修成謂十德。不放逸者。論云。離諸放逸。 【疏】前之修成.已是入證。證又入證.可非煩重。今為義章。彼以迦葉為慈悲住持分.陳如為顯相分。持惡向善.顯邪還正.合為用章。  前之下.今破也。但破其判師子吼文不當耳。方便修成.已是行義。今為行章.義相附近.故無所破。迦葉等者。論云。慈光善巧住持分也。今云慈悲住持者。即迦葉品.顯佛慈悲.方便持善星闡提之惡.住佛性之善也。顯相者。即陳如品.顯十仙之邪相.還佛性之正相也。持惡下.疏主釋彼二章義也。持惡向善.釋住持義。顯邪還正.釋顯相義。攬斯二意.不出涅槃大用.攝惡攝邪。故今但合為用章也。然此七分.比對本論.唯一二五六.辭有小異.如向點示。此乃地師承用.隨便改易耳。  △七興皇。 【疏】興皇。初為引今昔有緣門.此用朗意。二破疑除執門.此用地人意。三略廣門。四行門。五位門。六行中道門。皆用朗意。方便用門.邪正不二門.與河西開合之殊.名味不異。  興皇八門中.七門影傍河西.唯第二門依地師耳。經文節段.比前可知。五位門者。即河西功德門也。以十德是入證位故.故稱位門。開合之殊者。河西合三品.同為中道佛性門。今開迦葉為第七方便用門。陳如為第八邪正不二門也。名味不異者。味.文也。古經論云名句味。新云名句文。中道門則與朗名不異也。雖開七八二門.還是朗師中道門中經文耳.即味不異也。  △二隨文別釋五。初序品明召請涅槃眾二。初總標示。 【疏】第二別釋者。召請章是經家所置。舊呼為通序別序。三世道同.故言通序。教門機別.故言別序。又今佛一期小大別圓悉安如是.故名為通。經經由藉.悉皆有異.故名為別。  第二下.別釋五段。初召請眾。據義次第.應先釋題目.次解本文。今以四字別題.玄義已委通名及序。彼指法華玄疏。故疏主於此.不更別科釋題也。講者厥或略消品目。應云。序者。敘也。敘述如來說教所起.故言序也。若約字義.則與緒字義同。爾雅云。舒業順序.緒也。緒則蠒之緒也。凡蠒之抽絲.先抽其緒.緒盡方見其絲。猶如正說之有序。序終則見其正說也。中間三章即正說文。品者。以品類為義。義類同者聚為一段。故稱品也。北本但題壽命品。謝公修定。開為序文。應知此經三十六卷之首而皆直列品題。如云大般涅槃經序品第一等。其卷次則但小註題下。以由下諸品目皆帶經題故。而諸經多爾。唯大般若六百卷文皆於經首直記卷次。故文內諸品但單題品號而無經題。今世所行之本。或云大般涅槃經卷第一序品。第一者乃後人妄改。蓋不思文內諸品耳。若然者。應單云哀嘆品第三也。其如諸品俱連經題何。此雖細事而人多迷。故邇代傳寫藏經例皆擅易。古本多存。尚可為證。濫源一決。勢不可復。細事尚爾。況大於是者乎。悲夫。  經家者。即阿難是結集經家也。通別序者。序義有三。一以次序為義。二以由藉為義。三以序述為義。初一即通序.謂六事次第在經首也。餘二即別序。今經列眾順召中.請住等語皆述序也。詞既間散在由藉中.故合三為二.但云通別。三世下.約兩雙示義。初雙以諸佛經首同有為通.對根異說為別。次雙以五時經首同有為通.發起事異為別。三世道同者。釋論明佛垂涅槃.阿難問佛.經首作何等語。佛答云.我三僧祇所集法藏.初應作如是說。如是我聞.一時佛在某方某國土.與某大眾。非獨我法如是.三世諸佛經初亦然。故云三世道同也。此經後分.亦同此說。  教門機別者。如此經對扶律談常之機。法華對開權顯實之機。故使會初.發起事別。一期謂五時也.即竪約化儀。小等.謂四教也.即橫約化法。是則華嚴兼別.乃至此經重施。此等諸經悉安如是.即通義也。由藉者。因由假藉也。大聖說教必須由藉。是以現瑞表發.生物善心.以此為由.故得說教。如今經聲光召眾。法華雨華動地。淨名合蓋現土。光明四佛出現。此皆施設教門.對機各別。故使由藉.經經不同。  △二又諸下。別解釋二。初通序二。初約義總示三。初約一期四教二。初正明五義二。初約義泛明三。初標示。 【疏】又諸經初皆安如是.同是勸信之詞。於通序中.或五或六.由主處離合。  主處離合者。主謂化主.即佛也。處謂住處.如拘尸王舍等。合主處則但五.離主處則成六。今疏且從合釋者.以五章對義便故。  △二如是下。正明。 【疏】如是者.所傳之理。我聞者.能傳之人。一時者.能傳傳所傳.會機會理之時。佛者.稟承之主。住者.所聞之地。眾者.親承之伴。  所傳之理者。阿難指如是之法是我親聞。故指所聞.名所傳也。問。所聞是教.何云理耶。答。依理說教.教本詮理。以理印教.方曉偏圓。故指所詮為所傳也。能傳傳所傳者。謂阿難是能傳之人。傳於所傳之法也。會.合也。謂今重施之教.下合根緣.故曰會機。上合佛性.故曰會理。機理會合.一義在茲。稟承者。所稟所承.即釋迦化主也。所聞之地者。應云能聞所聞之地。所必對能.故今存略。主伴嘉會.必有其地.即娑羅林也。親承之伴者。謂非我獨聞.蓋有其侶.即與大比丘也。  △三展轉下。結意。 【疏】展轉相證.勸信非虛。欲使將來.順而不惑。  展轉相證等者。謂如來如法相解.如法相說.所說誠諦.必可信從。故初安如是。如是之法若傳從他聞.多致偽謬。今既親聞.是則可信。羣情承受.無所致疑。故次云我聞。又舉四眾感教得道之時.助成如是可信.故云一時。又舉大覺世尊所言誠諦.於彼拘尸說茲妙法。稟承既勝.羣情所伏。故云佛住拘尸等。又指聲聞菩薩.四眾天龍.與我同聞.豈謬傳也。欲使等者。謂此五義.正為獎成.佛去世後.見聞之徒.息疑增信也。  △二又小下。歷教委示三。初經教來意。 【疏】又小大諸經.初皆勸信。信大信小.大小應異。若不異者.則無小大共別圓殊。如其有異.如何分別。今略說之。  小大諸經者。小唯三藏。大收三教。後無小大共別圓殊者。則以通教獨受大名。是大乘初門故。如其下.徵起也。文中四教如是.約義不同。藏約教理。通約二種涅槃。別約自他。圓約性徧。  △二若言下。正明四教二。初正明如是。 【疏】若言能傳所傳.二事相似為如。能傳所傳.無非曰是。此信三藏意也。若言解與真合為如.身灰智寂為是。此信通教意也。若言稱機為如.事逆理順為是。此信別教意也。若言魔界即佛界為如.一色一香無非中道為是。此信圓教意也。  藏云二事相似者。阿難所傳.如佛說無異也。言當於理.故曰無非。解與真合者。解即能觀智。真即所觀理。如理而解.理解冥合。此以有餘涅槃為如義也。身灰下.即以無餘涅槃為是也。十行出假.徧用四教.名為稱機。此以化他釋如也。事逆則三觀次第。理順即證道同圓。此約自行釋是也。若言下.圓教如是.唯就理釋。但前三教.魔佛有異故非如.色香乖道故非是。今明萬境差別.一理同歸。法身徧通.魔佛何異。心性該攝.色香不非。圓頓融通.故云如是。又復應知.色香則六塵之少分.中道即佛性之異名。況色通內外。外即佛土。內即陰質。若了色香中道.即知無情有性.三千一念.深可思量。有性成佛.怡然理順。  △二如是下。結例餘四。 【疏】如是既爾.我聞等類之可解。  類之可解者。謂我聞乃至同聞.皆可類例如是.作四教釋也。至下隨文別釋中.具約四教釋我聞等。而闕釋如是者。由此文已委故。此乃前後互見。以省筆墨。製述之巧也。  △三故龍下。引證總結。 【疏】故龍樹云。其信者.言是事如是。不信者.言是事不如是。若信初三.是信方便。諸權如是。若信後一.是信圓融。一實如是。  故龍下.引釋論證.成勸信義也。論云。佛法大海.信為能入。又如是者。善信之詞。其信者.言是事如是等。若信下.總結權實.俱以信入也。此經既重施四教.故知五義.勸信權實也。然與前之四味.其義永異。前則權實不融.今則皆知常住。若望法華有異有同。重施則異.會實乃同。  △二此通下。結略指廣。 【疏】此通別序諸師皆用。世所常聞.不俟多說.具如法華疏中。今此唯存約教一義。他皆準彼。  具如等者。法華疏各約四義廣釋。謂因緣.約教.本迹.觀心也。指在彼文.故此存略。然一家解義。若釋法華已前諸經.則但有三釋。以未顯本.故闕本迹。或借體用一往明之。若釋今經.則四科義足。在顯本後故.為捃拾故。  △二屬今家五章二。初約別對五章二。初標。 【疏】今明通序五句.亦可序於五章。如是序請.我聞序施.一時序行。住處序義.同聞序用。  今明下.五章既與序義相符。足顯一家分節.妙契佛旨。  △二釋五。初如是序眾。 【疏】如是序涅槃眾者。夫不異曰如.無非曰是。若不得如是.異則定異.非則定非。達斯意者.異則不異.非則不非。始從列眾.蛣蜣已還.詭類殊形.果報紛雜。幢摩梵世.蓋覆大千.巨細相傾.精麁映奪。  不異等者。約理示義.不異則魔佛一如.無非則色香皆是。若不下.舉迷顯悟無名字等解.故云不得如是。執迹迷本.故定異。著事忘理.故定非。達斯意者者。五即解生.見理唯一.故云達意。從列下.正舉召眾.明如是義。蛣蜣者。爾雅云。蜣.蜋也。崔豹古今註云。能以土苞糞.轉而成丸。莊子云。蜣蜋之智.在於轉丸也。下經云。乃至毒蛇.視能殺人。蛣蜣蝮蠆.及十六種行惡者.一切來集。蛣蜣是畜趣極微者.故今舉之。已還者。至於龍鬼魔梵.乃至菩薩.凡五十二眾也。詭.異也。諸趣差別.若正若依.紛亂叢雜。幢摩下.經列上界眾云。幢最卑者.至自在天。又云。幡極短者.懸於梵宮。故云摩梵世也。覆大千者。經又云。寶蓋小者.能覆三千大千世界。持如是等供養之具.來詣佛所。巨細約正報。精麤約依報。細如蛣蜣蚊蚋。巨如無邊身菩薩等。相傾者。謂巨傾於細也.如無邊身來時.諸天舉身毛竪.自見其身.無有光明等。此細為巨傾也。諸眾辦供.優劣有異.遞為精麤.精者奪麤.故云映奪。故下經云。倍勝於前等。 【疏】若以牛羊眼看.則無非舛互。豈得如是。  若以下.舉迷見異。牛羊不識方隅.喻迷徒不達本迹。故向云。若不得如是等也。所以但見諸眾.差舛乖互而已。豈知迹異本同.一理無二。故云豈得如是也。 【疏】得如是者。知法身大士.住首楞嚴.種種示現。悟異不異.是故稱如。知非不非.所以言是。當知如是為召請眾作序.明矣。  得如是者下.顯悟見同也。謂悟理之人.知五十二眾皆是分真大士.隨機利見。其迹雖異.其本元同。其事似非.其理元是。故知如是.義合眾章。問。若謂五十二眾皆是法身大士者.則得權失實。設有實行.如是義乖。兩意相違.若為通釋。答。且約權明.權必引實.理即大士亦住楞嚴。迹異本同.渙然冰釋。三無差別.凡聖一如。故未發心.名為菩薩。向云本迹約體用。  △二我聞序施。 【疏】我聞序涅槃施者。我昔不聞而今得聞。見八斛粳糧.周徧大眾。聞二施果報.等無差別。新伊四德.祕密佛性。種種法味.不聞而聞。故知我聞.序涅槃施。  我昔不聞者。阿難自謂。昔於四味.不聞二施無差.新伊秘密等也。見八斛等者。見獻供是聞法之由.以見釋聞也。大眾問品云。爾時純陀所持粳粮.成熟之食.摩伽陀國滿足八斛。以佛神力.皆悉充足一切大會。二施等者。純陀品云。佛語純陀云。施食有二。果報等無差別。何等為二。一者受已.得三菩提。二者受已.入於涅槃。我受汝最後供養。令汝具足檀波羅蜜。佛意以華嚴初成舍那之身.佛光灌頂.名為受食。故與今經受已入大涅槃.其報無差。若約小初.受牧女乳為受食者.則與今差別。於是純陀.即以小初對今大後.致於差別之難也(云云)。新伊等。即哀歎中.佛舉伊字三點.不縱不橫.以喻三德圓融.俱常樂我淨.名秘密藏。故云秘藏佛性也。種種法味者。即長壽品中.因迦葉發三十四問。佛以一十四品.一一答釋。故云種種法味也。此皆阿難昔所不聞之法.而今得聞。故知我聞.義當序施。  △三一時序行。 【疏】一時序涅槃行者。一時之行.非次第行。一時之證.非前後證。文云。復有一行.是如來行.非次第行。於一念中.即能具足現五趣身。即一時證。當知一時.序涅槃行。  序行中.別教.次第修五行.前後證十德。此名異時.非一時也。  △四住處序義。 【疏】住處序涅槃義者。處是歸身止息之所.表佛性是宗極究竟之地。驅邪引惡.向彼拘尸。非枯非榮.中間寂滅。若他若自.到極而止。當知住處序涅槃義。  序義中歸身等者。此合化主及住處為一也。身即佛身也。佛性是所證之理.如地。即以能證之智為身。理窮則智息。得處即身歸。驅邪等者。即驅諸外道.離六大城.皆向拘尸也。非枯等者。八樹中間.以表中理。若他者。則結上驅邪引惡。若自者。結上中間寂滅。秘藏同歸。故云到極而止。即經云。安置諸子秘密藏中.我亦不久自住其中也。故知住處.序所證理。  △五同聞序用。 【疏】同聞序涅槃用者。山林河海之神.牛羊蠭螫之類.為同聞眾。即知等教三子.併作三田。善惡俱收.邪正悉度。故同聞眾.是序涅槃用。  序用中螫者。舒亦呼各知.列三反。說文云。蟲行毒也。三子等者。迦葉品初.迦葉難佛。何不先為善星說法.後為菩薩。若不能救善星.何名有大慈悲。故佛舉三子三田等.以答迦葉。經云。譬如父母三子。一者信順.恭敬父母.利根智慧。二者不敬.無信利根智慧。三者俱無。父母若欲教告.應先教誰。迦葉答佛.應先教第一者.其次第二.乃及第三。而彼二子.雖無信順恭敬之心.為慈念故.次復教之。其三子者。初喻菩薩.中喻聲聞.後喻一闡提。次舉三田.喻云如三種田。一渠流便易.無沙鹵.種一得百。二者雖無沙鹵.渠流險難.收實減半。三者渠流險難.多諸沙鹵.種一得一。又舉三器三病.三馬三人等譬.喻意同初。今文意者。以鬼畜惡趣.喻第三子。闡提據因.鬼畜據果。由闡提故.受鬼畜身。今列在同聞.故知等教併作.乃與攝惡攝邪之用.義例相符。  △二約通具五章二。初結前生後。 【疏】已將五序別屬當竟。更說一序各序五章。  屬當者。音燭。  △二夫眾下。約義委明。 【疏】夫眾不出八佛。八佛與現佛不異名如.無非佛者故名為是。二施無差故言如.同入祕藏故言是。如來之行故言如.一行徧攝故言是。同一佛性故言如.義體不二故言是。邪惡不二故言如.更無過者故言是。當知如是.通序五章。  夫眾下.初明如是具五。初序眾也。言八佛者。六即佛為六.過去為七.他方為八。五十二眾不出此八。前四是實行.故召來。後四是權行.故請至。是知天人鬼畜眾中.俱有此八也。問。何故不取未來佛耶。答。未來佛即前五即人也。問。過去及他方已是究竟即.應但六佛。答。實爾。今取現在眾中.增道損生.從等覺位新入妙覺.為究竟即。別指此會已前成佛者.為過去他方也。現佛即釋迦。主伴理同.自他性等.故云不異。凡聖雖殊.六皆是佛.故云無非。  二施下.序施。如來下.序行。同一下.序義。皆可見。邪惡下.序用。邪惡即佛性.故云不二。超出偏理.故曰無過。 【疏】我聞亦然。昔聞四眾非八佛。今聞八佛即四眾。我昔聞初後優劣.五果遷移。我今聞二施無差.等皆常樂。我昔聞江河迴曲.不徑到海。今聞拘耶尼洲.猶如直繩。我昔聞肉眼尚不見空.況能見性。今聞學大乘者.雖有肉眼.名為佛眼。佛眼見性.了了分明。我昔聞善惡涇渭.邪正異轍。今聞坻彌神龜.同皆在水。是為我聞.通序五章。  次我聞序五章中.五文之初.皆云我昔者。並指鹿苑為昔.此會為今。但約大小相對耳.如般若為第二法輪。及法華云。昔於波羅奈.轉四諦法輪。今復轉無上最大法輪等。亦可通指已前四味為昔。四眾者.在家出家各二也。此四眾中.復各有四.謂結緣.當機.發起.影響也。結緣眾.理即佛也。當機眾.名字觀行相似即佛也。發起影響眾.分證究竟.及過去他方佛也。故云八佛即四眾也。  序施中云初後優劣者。初謂小初.受牧女乳.是雜食身故劣。後謂大後.受純陀供.是常住身故勝。此如純陀.執小初難佛也。遷移者。小初施食.但感無常五果.故曰遷移。今聞下。即佛答純陀文也。佛據華嚴為初.對今涅槃為後。大機所見.初後並常.故無差別。  序行中云江河回曲.喻偏小行。如直繩者。即金沙大河。直入於海.喻圓頓行也。此並聖行品文。  序義中云尚不見空者。昔教次第之說.肉眼見麤色.天眼見細色.慧眼見空.法眼見假.佛眼見中。應云。肉眼尚不見細色。今云空者.且約三諦次第淺深便耳。尚不見真空之淺.況能見中道之深。肉眼名佛眼者。位在名字.觀行二位。約即義說.故了了分明。若約六義.分真猶未了了。  序用中云涇渭者。二水名.在長安。涇水濁.如善星之惡。渭水清.如羅云之善。轍.車跡也。十仙之邪.陳如之正。如二車異轍而行。坻彌等者。即迦葉品.佛說恒河中七種眾生喻也。一者常沒。所謂大魚.受大惡業.身者處深。二者暫出還沒。謂身重處淺.因光故還沒。三者出已則住。謂坻彌魚.身處淺水.樂見光明。四者出已.徧觀四方.所謂䱜魚.為求食故.徧觀四方。五者徧觀已行。謂䱜魚遙見餘物.謂是可食.疾行趣之。六者行已住者。是魚既得可食.即便停住。七水陸俱行者。即是龜也。佛以第一譬闡提.乃至第七喻三乘及佛。七人不同而佛性是一。如七類同在河水。是則善惡邪正.更無異轍。坻彌者。三蒼音低.下音迷。謂大身魚也。神龜者。能知吉凶.故謂之神。白虎通云。此天地之間壽考之物.故問之也。龜之為言久也。 【疏】一時者。一時奉聲光召請。一時集娑羅林。一時顯如來密藏。一時聞涅槃常施。一時聞頂戴奉行。一時安祕密藏中.入涅槃義。一時已聞常住二字.啟悟父母七世宗親.及諸眾生冤親善惡。是為一時.通序五章。  一時文中.初二一時.是序眾。次二一時.序施。頂戴奉行.序行也。安秘密藏.序義也。聞常住等.序用也。其文各引本章經文可見。 【疏】住處者。聲光召請.同向佛住處也。佛以佛所住處.施與時眾。從佛住處.起涅槃行。見佛住處.乃是見義。以佛住處.引攝邪惡。是為住處.通序五章。  住處中.皆以拘尸.表佛性理。聲光等者。以佛道聲智慧光.召請圓機.向楞嚴中道住處也。佛以下.說證示他.故云施與。從佛下.依理起行也。分破無明.見第一義.名見佛住處也。以理攝法.邪惡不遺.方顯大用。此皆約所表.釋能表。拘尸五義可了。 【疏】同皆聞見常住聲光.為如。非餘方便之聞.故是。同聞最後問答.常命色力.安無礙辯。同聞拘耶直繩之行。同聞西海祕藏之義。同聞邪惡有佛性用。是為同聞眾.通序五章。  同聞中.序五章義.皆以同聞為句初。云聞見等者。聞聲見光.俱表常住。常住不變.即如義。非餘等者。三教四味悉名為餘.咸是方便。餘即未了之義.方便乃曲巧之名。既非方便.故是真實。同聞下.序施也。問答即純陀迦葉等問.佛答也。西海者。下經云。譬如金沙大河.直入西海。以海喻佛性也。邪惡等者。一切眾生皆有佛性。介爾有心.三千具足。故外道邪人.闡提極惡.悉有佛性。由具性故.有成佛用。  △三對此經要義二。初對三點四德。 【疏】復次五序.序於三點。如是總序三點.不縱不橫.不並不別.乃稱如是。我聞序般若。一時序解脫。住處序法身。同聞序三點不虛。  復次下.對此經要義。三點者。哀歎品.佛舉新伊三點.以喻法身般若解脫.三一互融也。而此三法不為空假遷變.故常。不為二邊逼迫.故樂。自在徧攝.故我。性無惑染.故淨。各具此四.故名為德。故光明玄義云。法身般若解脫故言三。常樂我淨故言德。斯乃正說之樞要.今教之司南。故更以五義屬配三四。顯斯勸信.序正非虛。不縱等者。西國新伊.猶此方草書下字.一點在上.二點居下.中有細畫相連。大點.表即一而三。細畫.表即三而一。故不同點水之縱.走火之橫。並.即縱義。別.即橫義。今以如是總序者.對偏小縱橫三德.不如不是也。我聞下.智慧由聞教而生.故對般若。又德王品.明不聞聞。聞即般若.故以對之。一時下.三惑一時而斷.二死一時而破.即是解脫。非次第異時斷破也。住處下.法身是所證之理.即智斷之住處也。今文三德.皆據修得義說也。不虛者。三點妙教.真實無過。同聞證信.意在於此。 【疏】復次五序.序四德者。如是總序四德。我聞序樂。一時序淨。住處序常。同聞序我(云云)。  總序四德者。若依別義。則法身具常我二德。般若唯淨。解脫但樂。則不如不是。今圓融三法.一一皆常樂我淨.故名如是。序樂者。聞教悟理.寂滅為樂。又下經云。多聞分別樂。故以聞序樂也。一即中道.無二邊之染。故以一時.序淨也。住不遷移.故序常德。彼我共聞.自在稟益。故以同聞.序我德也。  △二結例指廣。 【疏】例以五序.序經要義。皆悉準此.不復廣說。餘例思之。  例以下.結例指廣。餘例思之者。今試思一條.以示來學。且五行十德亦此經之要也。若欲序者.應知如是.總序五行。以五行即一.故如。無次第之非.故是。我聞序聖行。謂我聞律藏.而修戒聖行。我聞經藏.而修定聖行。我聞論藏.而修慧聖行也。一時序梵行。謂慈悲喜捨.不擇冤親.一時等救。住處序天行。謂天然之理.是智住處.依理起行.故名天行。同聞序病兒兩行。謂五十二眾.善惡俱收。同鬼畜眾聞.即序病行。同人天眾聞.即序嬰兒行。五行既爾.十德可知。況光宅解云。五十但是開合耳。其不生生等四句.及五佛性三因等.皆是要義。例三點義.明同指掌.故不更論。  △二隨文別釋五。初如是。 如是。  二隨文別釋中.經五序中.疏闕釋如是者。前科已約四教解釋.故此不明。  △二我聞二。初列四句。 我聞。 【疏】我聞者。我我。我無我。無我我。非我非無我。聞聞。聞不聞。不聞聞。不聞不聞。  釋我聞中.初列四句.以對四教也。我我者。上一我字.即指外道凡夫妄執之我。通為四教所觀.今明為藏教境也。下一我字.即觀智推尋。依薩婆多.我但有名。依曇無德.說有假我。犢子明我.在第五藏。是等雖殊.悉破外人計神我性.說假名我也。故下一我字.屬觀慧也。然此四句釋我.淨名光明疏.悉有此文。而講者釋義不同。有云上我是所執。下我是能執。或云上我未分真假。下我是凡夫妄我。若爾。但有於境.未有觀慧。觀慧未有.即是六凡。豈得以初句為藏耶。今釋或當擇善從之。我無我者。通體妄執之我.其性本空.故云我無我也。無我即觀慧也。別人於初住位.破妄執我.入真無我。十行破真無我.出假名我。文從略示.但云無我我耳。又據教意.以出假化他為正。故圓人達妄執之我即空.故非我。即空而假.性具宛然.故非無我。空假自然.心性不動。中道心性.雙非二邊。阿難四解.領茲四教。  聞聞者。有以能聞所聞釋茲二字。今謂不爾。所聞是教.已在初序。今云我聞.是能聞義。達此能聞.四解不同.故成四教。是知上聞是凡夫。根境識三.和合能聞。下聞即藏教觀慧。謂耳託眾緣和合.虛假有聞。不同凡夫.執為定實也。通別二句.準我可知。圓句不聞不聞者。有人釋云。上不訓非.而貫下句。謂非聞非不聞也。若例釋我四句。此解稍嘉。謂根緣即空.故非聞。而理具聞性.故非不聞。真俗不定.中義明矣。問。疏主何不云.非聞非不聞耶。答。此聞四句.出下經文。經中既云不聞不聞.何必改作。解義適時.訓非無咎。儒書云。不以文害意。經曰依義不依語。斯之謂矣。又如光明疏。以聞不聞對通。而淨名疏對別。故知釋義.未必一途。  △二三種下。判今昔。 【疏】三種我聞.是昔所聞方便之義。非我非無我.不聞不聞.圓論我聞者。今經正意。  三種下.今經雖施四教.咸皆會圓。故判昔味之三.俱是方便。下去例然。  △三一時二。初例三諦。 一時。 【疏】一時者。一是數方。世間義耳。空為一者.即二乘義。真俗合一.菩薩義也。一.一切。一切一。非一非一切。而一而一切。  釋一時中數方等。方.法也。一是世間數法也。此是通為三觀所觀境也。二乘義者。下經明因緣境。下智觀故得聲聞果.即藏義。中智觀故得緣覺果.即通義。或可云兩教二乘。然依經為正。真俗合一者。十行位中.即空而假。體既相即.故是合義。通人扶習.非合一義。此句既獨在別教。驗前二乘.分對義善。謂藏教三乘悉名聲聞。通教三乘悉名緣覺(云云)。下之四句.顯三一融通.即圓教也。一即是空.一切即假。初句即空而假.故云一一切。次句即假而空.故云一切一。第三明中道雙非。第四明中道雙照。  △二後一下。判今昔。 【疏】後一者。今經正意一時。  △四住處二。初釋化主。 佛在拘尸城。力士生地。阿夷羅跋提河邊。娑羅雙樹間。 【疏】佛者。三身四義。後義在今.準前可知。  釋住處中.梵云佛陀.此翻覺者。謂自覺覺他.覺行圓滿。釋論云。覺世間出世間.常無常等.朗然大悟.故名為佛。三身四義者。藏阿難是我我。用聞聞.親承丈六佛.持析空法。通阿難是我無我。用聞不聞.親承丈六尊特合身佛.持即空法。別阿難是無我我。用不聞聞.親承尊特身佛.持次第法。圓阿難是非我非無我.用不聞不聞.親承法身佛.持不次第法。藏通同見應身。別見報身。圓見法身。故云三身四義也。  後義在今者。下經云。吾今此身.即是法身。普賢觀云。釋迦牟尼名毗盧遮那。時部開會。三身並常。問。若爾。三身俱能說法耶。答。或說不說.宗計不同。一龍軍無性宗。三身俱不說法。謂智理凝然.無言說故。但以佛慈悲願力.為能感之人.令三乘五性有情.於自識上.有文義相(去聲)生.就緣名為說法。又云。有情識上.自變起佛身.實非本有佛身。既是變起.說法亦從心生。故云若言如來說法.即為謗佛。二護法親光宗。三身皆說法。問。法身既是無為理.如何說法。答。說法是生解義。今但約生解邊.亦名說法。又根本智證法身時.悟解得塵沙法門。即法身為自受用身說法。報身中自受用身說法者。謂根本智.令後得智生解時.即自受用身說法也。二宗既執.其猶水火。若不得今家圓意.理實難通。故荊溪於妙樂記.第十和會云。故存三身.法定不說。報通二義.應化定說。若其相即.俱說俱不說。若但從理.非說非不說。事理相對.無說即說.說即無說。情通妙契。取捨咸失。  △二釋住處二。初約事釋四。初釋城。 【疏】住處者。具存應言拘尸那竭。此無翻.或翻為角。城有三角。華嚴云。角城南者.即其城也。或云蓑草城。或言茅城。此城草覆.因以名之。或云仙人城。昔仙人壽長.崇其人.以人名名於住處。亦以名名國.故言拘尸國。  二釋住處中.經云。佛在拘尸者。暹記云。久居曰住。暫遊曰在。如佛於靈山八年說法華。故言佛住王舍城。今則佛於雙林。始從晨朝。訖於中夜。而說此經。故云佛在。崇其人者。崇.敬也。名名者。上平聲.下去聲。  △二釋地。 【疏】力士生地者。人中力士.力敵千人。凡三十萬共為群黨。無所臣屬.以法自持.亦不暴亂.即士人也。故言生地。  暴亂。論語云。不戒視成.謂之暴。馬融曰。不宿戒.而責目前成.為視成。亂者。謂臣殺君.子弒父也。故論語云。亂邦不居。今明力士雖無君主.而以禮法自持.不為上惡。  △三釋河。 【疏】阿夷羅跋提.此翻金沙。在城南.闊二十丈.或言闊四十丈。  △四釋樹。 【疏】娑羅雙樹者。此翻堅固。一方二株。四方八株。悉高五丈。四枯四榮。下根相連.上枝相合。相合似連理。榮枯似交讓。其葉豐鬱。華如車輪。果大如缾。其甘如蜜。色香味具。因茲八樹.通名一林.以為堅固。  堅固者。稱樹德也。五丈。據姬周尺也。連理者。外國雜傳曰。連理者.枝柯相連也。交讓者。博物志云。安都縣有樹兩株.並生為一樹。明年枯者更榮.榮者更枯.號曰交讓之木。連理交讓.並此方所有。故舉為比類。其葉等者。西域記云。其樹形類檞。而皮青白。葉甚光潤。四樹特高。又此方巴陵顯安寺.曾有此樹。案。荊南記云。晉永康元年。僧房床下忽生一樹。隨伐隨生.如是非一。樹生愈疾。咸共異之。置而不剪。旬日之間.植柯極棟.遂移房避之。自爾已後.樹長便遲。但極晚秀。夏中方有華.葉秋落.與眾木不殊。多歷年稔.人莫識也。後外國僧見.攀而流涕。曰。此娑羅樹也。佛處其下涅槃。吾思本事。所以泣耳。而華開細白.不足觀採。元嘉十一年。忽生一華。形色如芙蓉。此亦一方之奇迹也。  △二只此下。約教釋二。初總標。 【疏】只此一城.有種種見。  △二若見下。別示二。初約世間。 【疏】若見土石者.人所住處.世間之義。  △二若見下。約出世二。初約偏機所見。 【疏】若見是無常苦空興廢者.二乘住處。若見是發菩提心處.是值先世佛處.願處.修定等處者.是菩薩住處。  興廢者。釋成上義也。謂若見土石樹木.興必有廢.是遷謝法.故無常。遷謝逼迫.故苦。終歸磨滅.故空。仁王云。劫火洞然.大千俱壞也。此藏通所見。故云二乘住處。問。何不云無我耶。答。無我是破能觀。今樹林是所觀耳。次明菩薩。即別教也。等處者。略舉禪定.等取戒慧也。法華云。觀此大千世界.乃至無有如芥子許.非是菩薩捨身命處。  △二約圓機所見三。初標。 【疏】若見是四德圓滿.究竟具足.慈憫示人。  次約圓機所見也。慈愍示人者。本住四德.以慈愍故.示迹茅城.欲使眾生因事悟理。  △二茅城下。釋二。初共表四德。 【疏】茅城表常。力士表我。吉河表淨。樹間表樂。  茅城下.初共表四德。茅城堅牢.故表佛性不動之常。力士勇猛.故表佛性自在之我。外計吉河.入洗滅罪。故表佛性.離染之淨。樹間陰涼.除熱乏苦.故表佛性澄靜之樂。茅城或作寄城者。應以寄字貫下三事。謂寄力士表我等。  △二各表四德。 【疏】又一一事表四德者。城不可壞.表常。豐有.表樂。傲敵.表我。無難.表淨。力士無屬.表常。心安.表樂。力壯.表我。色悅.表淨。河者恒流.表常。金沙.表淨。清涼.表樂。吉福.表我。樹者。下文云。東雙.表常。南雙.表樂。西雙.表我。北雙.表淨。又雙茂.表常。陰涼.表我。華以表淨。果以表樂。  次各表四德。不壞則常在。豐有.故無貧苦。輕傲隣敵.即自在義。無冤賊之難.即清淨義。無所臣屬.則不被遷黜.故常。不畏他故心安.安故樂也。金沙不為泥水所污.故表淨。吉福者。浴者滅罪生福.故號吉河。生滅自在.即我義也。東方表常者。應一一皆表常無常等。但是文略。又且從勝但云常等。東主發生.故常。南主成長.故樂。西金決斷.故我。北水洗除.故淨。又兩雙長榮茂.故常。陰涼自在.故我。華鮮潔.故淨。果充飢.故樂。然須曉了。城等有常等義。以表佛性四德。無宜着事消文.翻忘正理。表對徒設。誠負宗師。  △三若能下。結。 【疏】若能總別識四德者.即諸佛住處。  若能等者。若知依正.無非佛心.具足四德.佛心三諦.名為住處。佛心既爾.我心亦然。若迷自心.徒觀他境。若識自心.自即他故.他即自故。今文雖約佛果而示.意在行人自識住處也。故止觀義.例明三種觀心。謂託事.附法.約行也。一家明觀不出此三。如止觀觀十境界.心性常一.即約行也。妙玄攝四諦五行法相之文.入心成觀.名附法觀也。法華疏王舍耆山.名從事立.攬事成理.名附事觀也。今文以城樹等.表對四德.正當附事觀心也。然觀心釋義.起自山家.妙得自心.深符佛旨。故法華衣座室三誡。此經東方表常等言。華嚴耘除愛草。淨名法喜為妻。如是等文徧乎一代。又何但佛經.儒書亦爾。如禮記孔子對魯哀公云。儒有忠信為甲冑(兜鍪也)。禮義為干櫓(小盾大盾也)。戴仁而行.抱義而處.雖有暴政.不更其處。其自立有如此者。又荀卿子云。孔子觀於東流之水。子貢問曰。君子見大水必觀焉。何也。子曰。夫水徧與諸生.而無為也。夫水似德.其流下也。卑下倨揖.必循其理.似義。浩浩乎.無屈盡之期.似道。其赴萬仞之谷不懼.似勇。至量必平.似法。盈不求概.似正。綽約微達.似察。發源必東.似志。以出以入.萬物就以化.似善。是以君子見大水必觀焉。是知儒以五常.為治國立身之要。造次顛沛.不可暫忘。故歷事常念也。而況大雄垂教.意在達本識心。故一家所明.宗承有地.他人不受.歸過誰歟。  △五同聞二。初例前略示。 【疏】若謂同聞是生死人.凡夫所見。謂是聖人.二乘所見。謂登地去.菩薩所見。謂是九佛中之八佛.即諸佛所見。若得此意.下去句句作此消之。  同聞二。初例前略示。九佛等者。并釋迦為九。釋迦是化主.餘八是聽眾。  △二就同下。分經廣釋二。初科文。 【疏】就同聞眾又二。初眾集.次威儀。  二就同下.分經廣釋也。  △二初文下。隨釋二。初眾集二。初敘意分經二。初治者敘意。 爾時世尊與大比丘。八十億百千人俱。 【疏】初文者。私謂準一家意.須以五十二眾以為同聞。是故同聞冠五十二。今比丘當初.故云同聞。  比丘當初者。又同聞屬通序。以五十一眾俱是別序故。且以比丘為同聞耳。  △二同聞下。疏主分經。 【疏】同聞為五。謂與.歎.類.眾.數。今文少眾.義合有之。  △二隨經釋義四。初與三。初引論總立。 【疏】與者.共也。釋論以七一釋共。謂一處.一時.一戒.一心.一見.一道.一解脫。諸比丘與佛同此七一.故言佛與。  與佛同者。以三藏佛果斷惑.與羅漢齊.故七事皆同。所以小乘名五比丘.及佛為六羅漢也。此則佛與比丘.皆是阿難所指也。  △二若三下。約教別釋四。初藏。 【疏】若三藏明義。丈六佛與諸比丘。同是拘尸處.同在涅槃時.同律儀戒.同禪定心.同無漏見.同涅槃道.同有餘脫。七皆同佛.是故言共。  律儀戒.即五篇七聚也。涅槃道.即三十七品.是趣涅槃之道也。有餘脫.謂結惑雖除.苦依身在.名有餘解脫也。  △二通。 【疏】若通教明義.五同二別。何者。體法智慧.即色見空.非色滅空.此見不同。摩訶衍道不同隘路.道不同也。當知二別。  次通教中.以通對藏.而名同別也。摩訶衍.此云大乘。包含曰大.運載名乘。三人共修.即空三十七道也。隘路者。譬如隘路.不容二人並行。此斥藏教.三乘異學也。  △三別。 【疏】若別教明義。尊特身佛時處等七.前兩比丘之所不見.如為盲人設燭.何益無目者乎。戒心見道解脫.於前兩比丘.如為聾人奏樂.何益無耳者乎。此佛不與前兩比丘共。此中比丘尚不與前佛共.況比丘耶。  次別教七義.永異兩教。尊特身者。即登地菩薩所見.故即他受用身也。時處等七者。文悞。應云時處之二。前兩(至)者乎者。別人但見是發菩提心等處。真俗合一之時。而前兩教二乘.永絕其分。且約世間時處.是可見法。故以盲人譬之。燭如別教。無目喻無法眼之機。故雖現大事.於小無益。戒等者。謂梵網戒。九種大禪定心。次第見歷別道。次第解脫。於前下.以此五不可以眼見故.故約聾斥之。樂如別教。聾喻小機。對小談大.終成無益。即華嚴座席.如聾若啞之流也。尚下.舉勝況劣也。二教果頭但除正習。初地比丘已破無明。故不與共。  △四圓。 【疏】若圓明義。佛之七一.皆佛境界.唯與圓菩薩共住首楞嚴。示比丘像者。共尚不與前三佛共.況比丘耶。  次圓中.佛之七一者。謂三觀融即時.四德唯心處.事理不二戒.首楞嚴定心.圓不次第見.無作道品.不思議解脫也。示比丘像者。即應以比丘身得度者.而現比丘身也。不與前三佛共者。若約別教.證道同圓.即七一皆共。今約始終教道也。  △三今言下。結示今文。 【疏】今言共者。皆是大權.及開顯竟故也。  皆是大權者。本住楞嚴.迹為前三教比丘也。此約權人結示。及開顯竟者。設有實行.已經此會開權.咸顯佛性。故經家結集安序之時.七義皆圓。此約實行結示。  △二歎三。初引證總明。 【疏】大者。歎德也。釋論云。摩訶者。翻大多勝。  翻大多勝者。梵語多含.故摩訶一名.含此三義。  △二天王下。約教別釋。 【疏】天王大人之所恭敬.故言大。通四圍陀三藏.故言多。勝九十五種.故言勝。此依三藏釋也。賢聖之所恭敬.故言大。通達析體法門.故言多。勝析法心慧兩種解脫.故言勝。此依通教釋也。學無學人之所恭敬.故言大。通達大小法門.故言多。出過聲聞辟支佛上.故言勝。此依別教釋也。七種方便之所恭敬.故言大。通達權實法門.故言多。於畢定眾而作上首.故言勝。此依圓教釋也。  天王下.約教別釋。初藏教義.猶是論文.但有小異。下三即疏主準論義推也。所言小異者。論云。數至五千故名多。今云通四韋陀等。即外解韋陀.內通三藏也。彼約人數為多。今以徧解為多。約人則數局一經。約解則義通諸教。論云九十六.今云九十五。然九十六中.一道是正.即佛道也。餘皆邪耳。故論九十五又云。九十六中實者是佛。論解大品。正明通義。故三藏佛道亦斥為邪。故言勝九十六道。今文約教.正明藏義。故言勝九十五也。四韋陀者。一讚頌.二祭祀.三歌詠.四禳災。一韋陀有三十二萬偈.合一百二十八萬偈。一千七百卷即外道典籍也。賢聖等者。謂三藏七賢七聖.恭敬體法比丘也。通達析體者。內修體法.外達析法.勝兼劣也。學無學者。前兩教佛.亦屬無學也。大小者。小即藏教.大即通別。出過兩教二乘也。七種方便者。人天及兩教二乘為四。并三教菩薩為七。此七皆為圓教作方便。故通名方便。權實法門者。前三為權.圓教為實。見佛性人.名畢定眾。  △三大權下。例前結示。 【疏】大權開顯如前。  大權下.例前結示也。應例前云。今言大者。皆是大權及開顯竟也。  △三類二。初正釋比丘二。初引論略標。 【疏】比丘者。氣類也。以三義故.名為比丘。  比丘下。三義。即乞士.破惡.怖魔也。  △二不仰下。對教廣釋。 【疏】不仰不下.不方不維.次第行乞.清淨活命.故名乞士。戒禁七支.禪鎖心猨.怖無常狼.伏煩惱脂.是名破惡。修此三法.天魔煩毒.慮其出境.復恐度人.是故愁怖。此三藏義。  不仰等者。論第四云。有梵志女。名淨目。來見舍利弗。問言。沙門汝食耶。答言。食。淨目言。汝下口食耶。答言。不。乃至問四維口食耶。答言。不。淨目言。食法有四種。我問汝.汝言不。我不解。汝當說云何下口食。答曰。有出家人.合藥種穀植樹等.不淨活命者.名下口食。有出家人.觀視星宿.日月風雨.雷電霹靂.不淨活命.是仰口食。有出家人.曲媚豪勢.通使四方.巧言多求.不淨活命者.名方口食。有出家人學種種呪術.卜算吉凶.小術不正.如是等不淨活命者.名四維口食。我不墮是四不淨食中。我用清淨乞食活命。言不維者。四方曰方。四隅曰維。維即不正。義謂小術求利也。次第行乞者。依律次第.許至七家乃止。  戒禁下.約三學.明破惡義。即戒破身口惡。定破散意惡。慧破煩惱惡。身三口四.故曰七支。禪定如鎖。散心如猿。故普賢觀云。心如猿猴也。怖無常等者。此明慧也。此即三藏菩薩不斷惑.故言伏耳。今指三乘.通名比丘。故得引用大論云。此菩薩雖有上妙五欲.不生貪著.以有無常等觀故。譬如有王.有一大臣自覆藏罪.王欲罸之。語言。若得無脂羊.當赦汝罪。大臣有智.繫一羊。養以水草。日日三時.以狼怖之。羊雖得養.肥而無脂。菩薩亦爾。見無常空狼.令結使脂消.而功德身肥。此以無常觀慧破惡也。故論云。復次。比名破.丘名煩惱。能破煩惱.故名比丘也。煩毒者。苦也。魔好生死.彼求出離.違其好故.所以煩毒。論云。復次。比名怖.丘名能。能怖魔王.及魔人民故。 【疏】體達諸法.非仰非下.非方非維.以資慧命.知惡非惡.亦無知者.是名破惡。不得怖喜.無怖喜者.是名怖魔。此釋通比丘義。  體達下.明通義。然下三教.直就觀慧.以明三義。所以然者。戒定事境.與藏無殊。但內解不同.境隨解轉.故有四教之別。世有學大者.篾小事相。一何謬哉。非仰等者。通人體達.所離四邪.能離乞食.俱如幻化.依正皆空。對境觀察.名為乞食。觀慧不息.名為活命。故云以資慧命也。知惡等者。所破惑空.名惡非惡。能觀智空.名無知者。不得怖喜者。在家令魔喜.出家令魔怖。故道俗是能怖喜人。無怖喜者者。謂魔是所怖喜人也。若存能所.猶在魔境。今了俱空.真怖魔也。 【疏】從淺至深.歷次第三諦.求中道法喜.是名乞食。次第破五住.是名破惡。以煩惱怖故業怖.業怖故陰怖.陰怖故天魔怖.是為怖魔。此釋別比丘義。  歷次第等者。別人初.即知中道。為顯中故.十住證真.十行證俗.十向修中。初地方顯.求中道法喜之食.故名乞食。五住者。合三界見為一.開三界思為三.即四住。無明是第五住。塵沙障事.置而不論。十住破見思。行向破塵沙。登地破無明。故云次第。以煩下.約破四魔.以明怖義。惑能潤業.惑破業傾。故云以煩惱怖故業怖也。業能招果.業謝果亡。故云業怖故陰怖也。因滅果亡.不生三界。故云陰怖故天魔怖也。此亦為成次第義。故相由而說。 【疏】一切諸法中悉有安樂性.名真乳糜。以此自資。安樂性中純是佛法.無惡可破.名為破惡。魔如佛如.名為怖魔。此釋圓比丘義。  圓義可知。  △二例明眾義二。初指例。 【疏】準諸經皆有眾字。  準諸下.例明眾義。  △二四人下。釋義二。初引論總明。 【疏】四人已上和合.名眾。釋論有破戒.瘂羊.有羞.真實四僧。後之二僧.應百一羯磨。前二不堪。  和合名眾者。柔忍故和。義讓故合。故論第四云。僧伽。秦言。眾多比丘和合.是名僧伽也。釋論下.正引論文也。論云。是僧四種。有羞僧.無羞僧.啞羊僧.真實僧。云何有羞僧。持戒不破.身口清淨.能別好醜.未得道.是名有羞僧。破戒.身口不淨.無惡不作.名無羞僧。雖不破戒.鈍根無慧.不別好醜.不知輕重.不知有罪.若有僧事二人共諍.不能斷決.默然無言。譬如白羊.乃至人殺不能作聲.名啞羊僧。若學人.若無學人.住四果中.行四向道.名真實僧。是中二種僧.可共百一羯磨。說戒受歲.種種得作。今文移其次第者。欲指有羞.真實為後二便故。羯磨。此云業。如俗之四民各有其業。僧以說戒等事為業故。百一者。此乃總標。非定如數。故四分律明羯磨.則百八十四法。若依十誦則定有百一。故彼律云。波離問佛。羯磨有幾。佛言。百一。又問。幾白幾羯磨。答。單白.二十四。白二.四十七。白四.三十。故成百一也。  △二煖等下。約教別釋二。初歷示二僧二。初正明。 【疏】煖等是有羞.四果是真實.即三藏眾。乾慧性地是有羞.八人已上是真實.即通教眾。三十心是有羞.十地是真實.此別教眾。十信是有羞.四十一地是真實.圓教眾。  煖等下.三教俱以內凡為有羞。通云乾慧。相帶而來.正取性地。  △二餘二下。結示。 【疏】餘二比丘.教教有之。惡無差別.故不別說。  教教有之者。應展轉相望明之。乃至別教賢聖.不達止作法界.還名破戒。仁王云。唯佛一人具淨戒.餘皆污戒。不能斷決圓法.還名啞羊。故下經云。如是諍論是佛境.非諸聲聞緣覺所知。既云佛境界.故亦非偏教菩薩所知也。圓教即以失意.起著者為二僧。  △二有羞下。重明四義。 【疏】有羞真實.復有四義。一發起。二影響。三當機。四結緣。合而明之.故言眾(云云)。  發起等者。如諸比丘.哀泣請住.發起談常之教也。影響者。此土他方法身大士。內秘大行.外現小乘。利生益物.輔弼法身。如影隨形.如響答聲也。當機者。謂聞法得益。如諸比丘.聞說三點.捨小入大等是也。四結緣者。謂過現緣淺.雖聞不解。但作未來悟道由漸。此但約藏通二僧.得作此說。別教真實.證道同圓.非所議也。合而明之者。前以四人為眾。今茲四意.復是眾義也。註云云者。一往從勝而談。且約後之二僧.明四眾也。二往而說。破戒啞羊.俱得論四。如六羣比丘.本六方佛.而為初犯.發起毗尼。發起既然.影響可例。又如下經逸多長者.造逆出家.值佛悟道.即當機也。結緣可知。又此四眾豈唯比丘五十二眾。眾眾皆有。請權召實。思之易見。  △四數。 【疏】八十億百千者.數也。或但數人.或數人法空.或數法門.或數實相(云云)。  數中或但人者。但數人為數.世間義也。數人法空者。數人為數.則十六知見空。數法為數.則五陰十二入十八界空。此藏通也。或數法門者。謂出假化物.四教四門.門門四悉.被乎十界。此數法門為數.即別義。或數實相者。如云一色一香無非中道等。又空假中.三一互融成九。九只是三.三只是一。一尚無一.豈有九三。此數實相為數.即圓義也。皆言或者.不定之辭。顯數法是一.而所解不同。此則數是因緣生法.而觀有即空即假即中異耳。  △二威儀。 前後圍繞。 【疏】次前後圍繞者。威儀也。或以三業恭敬機動。或以四門入空機動。或以四門入假機動。或以四門入中機動。  威儀中.慈恩法華疏云。周旋曰圍。坐徧曰繞。今家釋義乃云。行儀曰繞。但古來罥繞行遶.字皆從糸.故致釋義不同。今表機動.行遶義強。威儀者。左傳云。有威而可畏.有儀而可則。或以下.次第對人天及四教。可解。  △二別序二。初分科。 【疏】從二月十五日下.第二別序。正是召請。  △二文為下。隨釋三。初能召二。初分科。 【疏】文為三。初明能召。次明所召。三結召。能召又為三。一聲召。二光召。三動召。  △二聲召下。隨釋二。初約次第釋義三。初聲召二。初科分。 【疏】聲召有六。一聲時表法。二聲時臨機。三聲之本末。四聲之橫竪。五聲有感應。六聲中歎告。  △二初二下。隨釋六。初聲時表法。 二月十五日。 【疏】初二月下.聲時表法者.二月是仲春之時。仲.中也.即表中道。十五日是月滿之時。滿表圓常.故以仲春滿月之日.表於中道圓明之法。  滿表圓常者。即妙覺究竟圓常也。等覺已降.分常而已。變易未盡.仍是無常。仁王明十四忍。忍.因也。即合三十心為三.開十地為十.并等覺成十四。此如十四日月。妙覺即十五日月。又一期化他圓滿.亦如滿月。故十五日.自他俱表。  △二聲時臨機。 臨涅槃時。 【疏】次臨涅槃時下.聲時臨機.道機時熟.不待不過臨赴之時。下文云。香山諸仙。拘尸力士。純陀須跋。善根成熟。故唱涅槃.令其得入祕密之藏。法華云。應以滅度而得度者.示現滅度而度脫之。即此義也。  臨機者。說文云。臨尊適卑也。應尊機卑.臨義明矣。不待不過者。待則機生未熟.過則機熟不化。今顯機熟即化.故云不待不過。水清月現.豈有前後。問。若爾.何故大通智勝佛.十劫坐道場.待機熟耶。答。機緣宜爾.佛實不待。  △三聲之本末二。初總釋。 以佛神力出大音聲。 【疏】三以佛下.聲本末者。神力為本.大聲為末。從本垂迹.皆悉令悟.非本非末。  神力為本者。神名不測。力名幹用。不測則天然之理深。幹用則轉變之力大。斯則法身徧應.名曰神力。令悟等者。對事明理.還屬於事.以待對故。今於事迹.悟了本理.所以雙非。悟約分真.亦通三即。  △二又空下。約教。 【疏】又空慧為本。種智為本。寶相為本(云云)。  空慧為本者。義兼兩教。下之二句.分對別圓。  △四聲之橫豎三。初略消文。 其聲徧滿。乃至有頂。 【疏】四其聲下.聲之橫竪。徧滿是橫.有頂是竪。  △二敘他解。 【疏】他解。有頂但是梵世.即尼吒天。無色無身不應聞聲.故非有頂。有人引仁王云。無色定力能變化作香華雲等.以供養佛.何以不能變化作身。此亦堪難。  △三顯今義二。初明橫豎該收以斥他。 【疏】今作三番橫竪。一橫被六道.竪徹三界。二橫被四生.竪徹三乘。三橫被十界.竪徹等覺。故知不唯尼吒為有頂也。  △二若以下。結示有頂以斥他。 【疏】若以三有之頂.即非想是。又三有頂.即無學是。復有一頂.即妙覺是。兩頂被召.一頂被請。此意既寬.豈比梵世。  △五聲有感應。 隨其類音。普告眾生。 【疏】五隨其下.聲之感應。隨類則感不一。普告則應無二。以無二之聲.應不一之感.蓋不可思議。  感應中以無二等者。即淨名。佛以一音演說法.眾生隨類各得解也。  △六聲中歎告二。初科分敘意。 今日如來。應供。正徧知。憐憫眾生。覆護眾生。等視眾生。如羅羅。 【疏】六今日下.聲之歎告。又為二。先歎.後告。歎令崇仰.告令悲戀。  歎令崇仰等。即敘意也。  △二初歎下。隨文正釋二。初歎二。初科分。 【疏】初歎又二。初雙歎兩德.次雙結兩德。  △二初先下。隨釋二。初雙歎兩德二。初科文。 【疏】初先歎內德.次歎外德。  △二初文下。隨釋二。初歎內德。 【疏】初文者。內德無量.但歎三號者.欲明三事。初歎如來.允同諸佛.生其尊仰.是為世父。應供者。是上福田.能生善業.是為世主。正徧知者。能破疑滯.生其智解.是為世師。故下文云。我等從今.無主無親.無所宗仰(云云)。  允同等者。允.信也。成論云。乘如實道.來成正覺。三世諸佛.皆從道中來。故釋迦允同.令物尊仰也。孝經云。孝子之事親也.居則致其敬。故以敬仰釋成父義。如來生我法身.如世間父.傳體相續.故云是為世父也。田以能生為義。應供生我善業.使我解脫生死。如世君主能生我官祿.使我出離貧賤。故云是為世主也。正徧知破我結惑.生我般若。如世師傅發我童蒙.生我世智。故云是為世師也。總而言之。只是令入三德秘藏耳。父生法身。君令解脫。師發般若。雖寄事顯。義實三一互融。無宗仰者。無師也。云云者。由此世尊歎三號而告滅。具主親師義。故下哀歎中.大眾作喪主親師譬.以請佛住。文義符合其若此也。故註云云。  △二歎外德。 【疏】次外德者.外德無量.但舉四等者。欲明本父君師.本時誓願皆具四等。今當利益.拔苦與樂.斯為要也。憐是大慈。憫是大悲。覆護是大喜。等視是大捨。  向三是自己之號.故屬內。四等是化他之行.故屬外也。本父君師等者。謂此會機緣.皆是本時結緣.為作君父師。中間調熟.今日度脫.皆由此三也。此經在法華之後.故得明久遠義。下迦葉問.云何得長壽。即問法華久遠之壽也。佛讚迦葉。我初成正覺.河沙菩薩來問是義.與汝無異者。亦指久遠初成也。故今經望法華迹門.則一同二異。一今知遠本異.二今施權教異.而顯實一義是同。若望本門.二同一異。四等者。亦名四無量。無量從境。四等從心。前境非一.故為無量。在境雖多.我心常一.故名為等。今當等者。今用四等.填本誓故。誓即二願拔苦.二願與樂也。四等之心不出拔與。悲以拔苦.慈能與樂。喜則慶他得樂.捨則離其愛憎。後之二心成前拔與耳。  △二雙結兩德二。初科分。 為作歸依。為世間舍。 【疏】次為作下.結歎為二。  △二初為下。隨釋二。初結三號。 【疏】初為作歸依.結三號。  結三號者。謂父作子歸依。君作臣歸依。師作資歸依也。  △二結四等。 【疏】次為世間舍.結四等。  結四等者。如來四心為眾生所依。如世舍宅。智能斷疑。慈故許問。  △二告三。初正解疑問。 大覺世尊將欲涅槃。一切眾生若有所疑。今悉可問。為最後問。 【疏】次從大覺下.告也。告之言報。初報令斷疑.次報令興問。大覺徧知.能斷前疑。四等慈悲.必聽後問。後問則教道演暢.獲涅槃施。斷疑則棄偽獲真.新伊方顯。大聲普告為設教之序.此義明矣。  前疑者。即哀歎品中.因大眾請住.然後如來酬答也。經云。復次比丘。若有疑惑.今皆當問。若空不空.乃至云有所疑者。今應咨問。我當隨順.為汝斷之。此皆涅槃已前之疑.故曰前疑。必聽後問者。聽.平聲.許也。後問即長壽品中迦葉三十四問也。教道下.演.廣也。暢.通也。因迦葉問.乃以一十四品.具答廣演.通暢其義。此乃隨問而施也。棄偽獲真等者。即哀歎勸斷疑文後。佛即勸離昔小乘之偽。修大乘之真。故經云。汝今遇此佛法寶城.不應取此虛偽之物。然後為說三德秘藏。舉新伊天目為喻。令彼悟解.即是獲真。設教即施章也。斷疑興問.既與施章義合。則知聲召.為施章序也。次光召.則序於行章。動召.則序於義章。用章.只是前三功用。故無屬對。  △二前具下。徵文釋妨二。初疑問。 【疏】前具歎三號.今但報大覺。  △二大覺下。答釋二。初約師即主父釋。 【疏】大覺正是徧知.明師即主即父。故不煩文。  大覺是正徧知者。覺知義一故。即主即父者。智解既發.必生善業.必顯法身.以三德體同故。  △二復次下。舉後攝初釋。 【疏】復次如來是初號.大覺是後號。歎初告後.互舉一邊.其意則徧。  大覺是後號者。即佛陀.翻覺也。此經下文釋十號為十一句。與本業瓔珞經稍同。故彼經云。一者如來.乃至十者佛陀。具足十號.名世中尊。大論第三.合無上士調御丈夫為一句。乃至世尊為第十號。今依經為正。故云大覺是後號也。歎中則歎初三號。告中乃告最後號。初必兼後.後必兼前.故云其意則徧。  △三若依下。例前約教。 【疏】若依前分別.應節節明四義。得意自顯.故不復云。  節節明四義者。節節.即聲召六段文也。且約歎告明四教者。如前君父師三.允同諸佛.能生善業.生其智解等.皆可論四教義。謂佛有權實.業分界內外.智約空假中。然則書不盡言.言不盡意。若得意旨.豈假累書。   大般涅槃經疏三德指歸卷第一    大般涅槃經疏三德指歸卷第二   錢唐沙門 釋智圓  述  △二光召二。初科文。 【疏】次爾時下.光召。文為四。一光時。次所出處。三光所照。四光利益。  △二初文下。隨釋四。初光時。 爾時世尊於晨朝時。 【疏】初文者。夫昏明交際.旭旦之時。表智明生.惑闇消滅.涅槃力也。為此緣宜.故晨朝放。  昏明交際者。謂夜分盡.明相出。即書云。昧.爽也。旭.明也。表智等者。智生如明相出.惑滅如夜分盡。涅槃之力者。由觀涅槃故.能斷惑發智也。為此等者。為此會機緣.宜此表報.皆令即事解理.故於晨朝昏明之際放光也。  △二結出處四。初表佛性釋。 從其面門放種種光。其明雜色。青黃赤白。頗梨碼瑙。 【疏】次明光處者。面門.口也。口非六色.而六色在口。表佛性非六法.不離六法。  六色者。經云其明雜色.是總標耳。青等即六色也。六法謂五陰及神我也。六法是妄事.佛性是真理。事之與理.不即不離.如冰與水。  △二又青下。表三語釋。 【疏】又青黃赤白是定色.表隨自意。頗梨瑪瑙是不定色.隨物而變.表隨他意。  又青下.表三語釋也。圓教.理教俱實.名隨自意。藏通.理教俱權.名隨他意。別教.教權理實.名自他意。經表二語.意則收三。以隨自他.只是合二故也。四教雖殊.同歸佛性。頗梨亦云頗胝迦。此云冰玉.即時謂水精也。其體瑩徹.故隨物變色。馬腦亦然。案。此寶或色如馬腦.因以為名。  △三又大下。表涅槃釋。 【疏】又大涅槃海.大身眾生所居之處。種種龜魚.種種珍寶。其明雜色.正應表此。  又大下.表涅槃釋。此即引下經文.與此放光義合也。涅槃如海.大身喻佛。九界差別.故云種種。同依涅槃.如俱居海。今文既云.其明雜色.何殊種種。咸出面門.豈異居海。故云正應表此。  △四又濟下。表六道六根釋。 【疏】又濟六道.淨六根.故放六色。  又濟下.表六道六根。釋以六對六.其數且同。不應約色說義。濟六道.有界內外異。淨六根.有真似異(云云)。  △三光所照。 光徧照此三千大千佛之世界。乃至十方亦復如是。 【疏】三光徧照此下.明所照。三千乃至十方.即是橫照。若例聲中.應有竪照。而不說者.高廣互現。  光所照中.經三千大千者。俱舍云。四大洲日月。蘇迷盧欲天。梵世各一千。名一小千界。此小千千倍.說名一中千。此中千千倍.說名大千界。高廣互現者。前聲但云有頂。今光但云十方。此乃經家互現其文。應知聲亦十方。光亦有頂。聲光即不思議事用也。由心性徧.故事用徧。事用心性.一而已矣。問。眾生亦具此性.聲光何不徧耶。答。眾生在迷.非局而局。如木具火性.豈能徧燒。諸佛已證.非徧而徧。復如鑽木出火.徧燒一切。迷悟雖異.心性無殊。若能反照自心.方知事用有本。指歸在此.後學尚迷。  △四光利益二。初敘古斥非。 【疏】四其中下.光益。他人至此.判為新眾。既有其中之言.何須云新。又云三業等可知。  他人等者。他解。以前普告眾生.為舊眾。故以此文六趣為新。既云其中所有。是知即前聲光所召之眾耳。不可妄分新舊。  △二今文下。示今正義二。初蠲三障。 其中所有六趣眾生。遇斯光者。罪垢煩惱一切消除。 【疏】今文為二。初蠲三障。六趣眾生是報障.罪垢是業障.煩惱障如文。  蠲三障者。此三障蔽三德.故通名障。六趣是果報.障法身德。罪垢是十惡業.障解脫。煩惱是三毒.障般若。問。業障後三即是三毒。與煩惱何別。答。光明疏云。任運常有.是煩惱。卒起決定心.發動身口.必牽來報者.是業。經一切消除者。請觀音云。消除三障.無諸惡。即其義。此乃消除分段.變易二種三障也。又離障顯德.是別義。即障顯德.是圓義。  △二戀慕生善。 是諸眾生見聞是已。心大憂惱。同時舉聲。悲號啼哭。嗚呼慈父。痛哉苦哉。舉手拍頭。搥胸大叫。其中或有身體戰慄。涕泣哽咽。 【疏】次是諸下.三業戀慕生善。在文易見。障除善生.速得見佛。指於光召.序涅槃行.意在此也。  在文易見者。即心憂是意。舉聲等是口。舉手等是身業也。經嗚呼者。歎聲也。障除等者。由蒙光照.滅三障惡.生三德善。感佛恩深.聞垂滅度.所以三業戀慕.疾往拘尸.得見世尊也。指於等者。五行十德只是破障生善.故指光召序之。  △三動召。 爾時大地。諸山大海。皆悉震動。 【疏】三爾時大地下.地動召中有陸動水動。水地相依.是故俱動。表無明愛見.二互相依。將翻有緣癡愛.故地動以表之。  爾時者。爾.此也。陸謂地山。水謂大海。無明即障中惑。愛見即障真惑。二互相依者。若論無明是根本。見思是枝末者。但可枝依於本。今以無明.體徧見思。乃是本依枝義。其猶水地相依。故云互耳。癡愛者。癡即無明。愛即愛見。當令機熟者翻破此惑。故動地表報也。言翻.不言破者。翻.反也。反妄即真。反惑即智。真妄體同。其猶反掌。意顯圓破。故云翻耳。 【疏】復言震動者。起涌動是其形.震吼覺是其聲。廣則六動十八動也(云云)。  復言下.點示。動是形.震是聲也。故約六種以辯之。起涌等者。新云動踊震擊吼爆(音剝)。今用舊名。謂搖颺不安名動。自下昇高曰起。疄壟凹凸曰踊。隱隱有聲名震。砰礚(苦蓋反)發響曰吼。令物覺悟曰覺。新云。擊如打搏。爆若火聲。廣則等者。六即上文列也。顯今經略舉形聲二耳。十八動者。於六中一一又三。謂動.徧動.等徧動。直動為動.四天下動為徧動.大千動為等徧動。餘五例此。六動表住.行.向.地.等.妙六位破惑也。亦可表淨六根。六根獲淨.必由破惑。十八動者。法華疏。表淨十八界。今表六位各破三障。又表六根各破三惑。則以此經顯三德義合。例前應云指於地動.序涅槃義。文略耳。證第一義由破無明。地動既表破惑.故與義章符合。不序用章.意如前說。  △二然聲下。明前後隨機。 【疏】然聲光動等。或前或後.或復一時。感見不同.豈可定執。  然聲下.明前後隨機也。  △二所召二。初科分。 【疏】從時諸眾生下.次明所召。文為二。初總明所召.謂時諸眾生是也。二時有下.別明所召.謂隨類別出。  △二總召下。隨釋二。初總明所召二。初科分。 【疏】總召為四。初抑苦。二興請。三釋請。四釋苦。  △二初文下。隨釋四。初抑苦。 時諸眾生共相謂言。且各裁抑。莫大愁苦。 【疏】初文者。聞師父滅.何得不苦。苦沒憂海.自他無益。故言裁抑。  憂海者。憂苦深廣如海也。  △二興請。 當共疾往詣。拘尸城力士生處。至如來所。頭面禮敬。勸請如來莫般涅槃。住世一劫。若減一劫。 【疏】次當共下.興請。若抑苦而住.亦復無益.故須興請。故言當往佛所。一劫減劫者。若請大劫則妨後佛.只是請於小劫。從人壽八萬四千漸短至十歲.是一小劫。  大劫者。謂成住壞空.八十增減也。今於住劫.二十增減中.至第十減.彌勒出世。至第十五減.有九百九十四佛.相次出興。若請大劫.則妨此也。漸短者。謂從八萬四千歲時.百年減一年.至十歲也。今釋迦既在第九減.百歲時出。故請盡此減劫.至人壽十歲時。故亦不妨後佛也。  △三釋請二。初分科。 【疏】三互相執手下.是釋請。文為三。初發起請。次正釋請。三結請。  △二言執下。隨釋三。初發起請。 互相執手。 【疏】言執手者。只是更互悲悼.起發之端。  △二正釋請。 復作是言。世間虛空。眾生福盡。不善諸業增長出世。 【疏】次復作是言下.正釋請意。夫如來者。乘如故來.世則有佛。如來若去.世則無佛。故言世間虛空.欲請如來父也。佛是應供.供福不窮。若無應供.善業則竭。故言眾生福盡.欲請應供主也。徧知之智.遮惡示善。徧知若去.無人示導。故言不善增長.欲請正徧知師也。請意既爾.宜急詣佛.不可停留。  △三結請。 仁等今當速往速往。如來不久必入涅槃。 【疏】三結請者。速往。  △四釋苦。 又作是言。世間虛空。世間虛空。我等從今無有救護。無所宗仰。貧窮孤露。一旦遠離無上世尊。設有疑惑。當復問誰。 【疏】四又作是言下.釋苦。夫慈悲覆世.苦者拔之.貧者樂之。今慈悲雙去.俱嬰貧苦。雙唱虛空.無救無護.無所宗仰.此釋無主苦。貧窮孤露.一旦遠離無上世尊.釋無親苦。設有疑惑當復問誰.釋無師苦。如是展轉釋成愁苦之意。  俱嬰者。嬰.縈也。孤露者。孟子云。幼而無父曰孤。露則失其覆蔭也。  △二別明所召二。初分科。 【疏】次從時有無量去.是別召請。文為二。初召此土.次召他土。  △二此土下。隨釋二。初召此土二。初科分。 【疏】此土為三。先召閻浮眾。次召中間眾。三召上界眾。  △二閻浮下。隨釋三。初召閻浮眾三。初科分總示。 【疏】閻浮有三。謂聲聞菩薩雜眾。釋論明菩薩行中道.故居季孟間。具足應如法華疏文.有事有表(云云)。  雜眾者。謂具有凡聖大小也。行中道者。即同此經云。凡夫著有。二乘著空。菩薩之人不有不空也。季孟者。月令注云。孟.長也。仲.中也。季.少也。季孟間.即中仲也。有事者。逐形迹親疏也。聲聞形出俗網。證經為親。故前列也。天人形乖服異。迹非侍奉。證經為疏。故後列也。菩薩形不檢節。迹無定處。既不同俗。復異於僧。處季孟之間.故居中仲。有表者。聲聞忻涅槃。天人著生死。各有所偏。菩薩不忻不著。居宗求中.故在兩間。又聲聞表真。菩薩表中。雜眾表假。  △二他人下。敘他分經。 【疏】他人先分二意。一增數列.二減數列。於初分道俗眾等.今意如前。  減數列者。他見同數眾中初列十萬億河沙.次列二十河沙。因分為減數列也。於初分道俗者。於增中以聲聞菩薩為道。以優婆塞等二十一眾為俗也。今意如前者。不取他人分節也。  △三初聲下。依科正釋三。初聲聞二。初分科。 【疏】初聲聞又二。一僧.二尼。  △二僧又下。隨釋二。初僧眾二。初科分釋疑。 【疏】僧又二。初佛邊眾.次外來眾。問。佛邊何用召。答。雖不召來.駭令後問。又從多故.亦得言召。  駭令後問者。駭.驚也。即光動二召也。令後問.即聲召也。經云。若有所疑。今悉可問。為最後問。意云雖在左右.但光動驚駭.發聲令問。即是召其機發也。從多者。謂佛邊人少。召來者多。從多為言.故通名召。此義正云佛邊不假召也。前以機發.名召來。故佛邊亦召。次以身到.名召來。故約從多也。  △二佛邊下。依科解義二。初佛邊眾二。初科分。 【疏】佛邊眾為三。一所召。二奉召。三順召。  △二初云下。隨釋三。初所召。 時有無量諸大弟子。尊者摩訶迦旃延。尊者薄拘羅。尊者優波難陀。 【疏】初云時有無量者。上已定數。言無量者。上列端首.此通徒屬.故言無量。大弟子者。如弟如子.尊讓兩楹.而目一事(云云)。尊者者。諸梵行人互相敬重.稱為尊者.如阿含中。諸比丘從今稱長者為大德.少者稱長老。美其德業.故言長老(云云)。  時有等者。即問上通序已定數.言比丘八十億百千人。今何故云。時有無量耶。言無下.答也。謂前列上首。故定其數耳。如弟(至)兩楹者。楹.柱也。謂資之尊敬.事師如父故稱子。師之謙讓.視資如弟。在尊讓之間.如居兩柱之內。故弟子之號.雖關二義.而但名於資.故云而目一事。諸梵下.毗尼母云。下座稱上座為尊者。上座稱下座為慧命。美其德業者。謂不以年高為長老也。云云者。謂縱是耆宿.若無德業.亦號年少。故四分律云。阿難頭白.而迦葉號為年少。呵云。汝眾欲失.汝年少比丘俱不善閉諸根。貪不知足等。毗尼母云。從無夏至九夏是下座。十夏至十九夏名中座。二十夏至四十九夏名上座。五十夏已去。一切沙門.國王之所尊敬。是耆年長老。此約臘高為長老。與阿含異也。 【疏】迦旃延.此翻扇繩。薄拘羅.此云善容。優波羅陀.此翻大喜.或云重喜。其形端正.父母字之為大喜。在家為輪王。捨身為魔王。魔王知將來事.現十八變化.汝能出家.當得如是。父母聽之.得三明六通.故字為重喜。  扇繩者。母戀此子。不肯改嫁。如繩繫扇也。善容者。以色貌端正故也。年一百六十歲無病無殀。知將來事者。知彼捨命.必為魔王.奪我大位。故化作羅漢形.現變誘之出家也。  △二奉召。 如是等諸大比丘遇佛光者。 【疏】次遇佛光者。是奉召。應言遇聲光地動.略舉一兼二。  △三順召二。初對辨廣略。 其身戰掉。乃至大動。不能自持。心濁迷悶。發聲大叫。生如是等種種苦惱。 【疏】三其身戰掉去.是順召。上文遇光.蠲三障.生三善。今略障存善。如文。  存善者。三業戀慕也。經其身下.是身。心濁下.是意。發聲下.是口。  △二問答釋疑二。初約無學問。 【疏】問。羅漢憂悲都盡.何頓至此。  問意者。憂悲是思惑。無學已斷。故答中約四教明之。  △二約四教答。 【疏】答。此是殘習.非正使也。又示楷模.令物攀慕。又別惑未除.非通惑也。憂悲者.是佛法界攝一切法。下文有憂無憂悉是如來境界.約四教分別。不復委言。  殘習等者。思惑雖盡.以殘習在.所以憂悲。例如身子多嗔。畢陵多慢。此藏義。又示下.既達即空.憂悲自息。但示為楷式模範.令眾生倣效.知攀慕於佛耳。此通義也。別惑.無明也.別在菩薩所破。通惑.見思也.通三乘人破。故以羅漢無明未破.則有界外憂悲。例如迦葉.哀動大千.聞琴起舞等。此別義也。是佛法界者。憂悲由心所變.心即三諦。憂悲亦然。三諦徧收.名佛法界。故羅漢憂苦.無非法界.何所怪哉。此圓義也。  △二外來眾二。初分科。 【疏】次爾時復有八十百千去.召外來眾。為二。所召.奉召。  △二所召下。隨釋二。初所召二。初分科。 【疏】所召有四。數.類.歎.結。  △二初數下。隨釋四。初數。 爾時復有八十百千。 【疏】初數可解。  △二類。 諸比丘等。 【疏】次比丘者。類也。釋如前。  類也者。漏盡比丘氣類既同.自為群黨。周易云。方以類聚也。  △三歎二。初歎自行德。 皆阿羅漢。心得自在。所作已辨。離諸煩惱。調伏諸根。 【疏】三皆阿羅漢去.先歎自行德。羅漢是無學之位.心自在.是俱解脫人.即歎不生德。所作已辦.是歎無學智應供德。離惱調根.根亦是賊。遺教云。此五根賊。此歎殺賊德。  心自在者。心即定也。大品云。心得好解脫.即俱解脫人。慧得好解脫.即慧解脫人。慧人有退.即惑有再生義.故無不生德。今是俱解脫.果不退.故惑不生。故心自在.是歎不生也。所作已辦者。已破見思.已得無生智。故云是歎無學智也。由具智故.為良福田.即應供義也。故大論云。自利益竟.故名所作。利益他人.故名已辦也。離惱者。煩惱害慧命.名賊。離即殺義。根亦是賊者。六根染塵.起諸煩惱也。故調伏六根.必離煩惱。離惱由調六根.展轉相成耳。故同是殺賊義。以羅漢名含三義。故經家次第歎之。  △二歎化他德二。初徵文具化他義。 如大龍王。有大威德。成就空慧。逮得己利。如栴檀林。栴檀圍繞。如師子王。師子圍繞。 【疏】次如大龍王去.歎化他德。既云有大威德.無容自威。知是利物.為他所仰。  無容自威者。威.畏也。令他畏故.方名威耳。言威德者.由自有德.故令他畏。  △二夫象下。配釋喻意二。初釋如大龍象二。初約龍象體異釋。 【疏】夫象是陸中力大.譬慧。龍是水中力大.譬定。  夫象等者。經本多云.如大龍王。據今疏釋.當改王為象。陸行顯現.譬慧照了。水類沈潛.譬定寂靜。此則龍象二物也。既表定慧.則但自行。若約象能運載.龍能致雨.則化他亦成。經云。定慧力莊嚴.以此度眾生也。  △二或只下。約龍象體同釋。 【疏】或只呼象為龍象。如帝釋婆羅寶象。步虛而行。眴息之間忽超萬里。化其身為三十二牙。牙有七池。池七蓮華。華七玉女。女奏樂音。適悅三十三天。若取龍象為喻者.彌順化他。  或只下.但是象之一物.褒美曰龍.故云龍象。故引帝釋寶象為證。婆羅應翻清淨。以婆羅門翻淨行。故即清淨寶象也。步虛.變化.力用如龍.故名龍象。如文選東都賦云。登玉輅.乘時龍。注云。時龍.隨方色之馬。凡稱龍者.美馬之言也。此亦名馬為龍耳。彌順化他者。若作二類.譬於定慧。則一往但在自行。今目寶象為龍.超忽化身.適悅諸天。以喻三輪被物.故大順化他義也。步虛化身.喻身輪現通。奏樂適悅.喻口輪說法。變化由心.喻意輪鑒機也。經文龍象在先.威德居次。今先釋威德者.或是從便.或經本不同。  經成就空慧者。無學究竟.乃名成就。經逮得己利者。逮.徒載反。說文。逮.及也。大論云。八正道及沙門果.是名羅漢己利。是無量諸大弟子得道及果.二事俱得故名己利。  △二釋檀林師子。 【疏】旃檀.譬以戒益物。師子.譬以慧益物。能以二法.匠成於他.還為淨眾之所圍繞。  旃檀下.檀林馥郁.如戒香普薰。獸王威物.如智慧斷惑。不言定者.慧由定發.舉慧必知有定也。又前以龍象譬定慧竟。亦經家互現也。淨眾謂稟戒慧之人。  △四結。 成就如是無量功德。一切皆是佛之真子。 【疏】四如是無量功德下.結也。既言無量.知結自他。佛真子者。迹為小乘真子.本是大乘真子.以大乘真子結上自他功德(云云)。  小乘真子者。小者以菩薩為似子.二乘為真子。大乘以二乘為似子.菩薩為真子。以大(至)功德者。示經文顯本而說.即是法身大士。故得結上.自行化他之德。若是小乘.則闕化他也。注云云者。意在於此。  △二奉召二。初分科。 【疏】次奉召中三。初光。次聲。後動。  △二初光下。隨釋三。初光召二。初奉召。 各於晨朝日初出時。離常住處。方用楊枝。遇佛光明。 【疏】初光召二。各於晨朝去.是奉光召.朝是明初。用楊枝者即表行初.可表機動。顯勝行初.遇佛光明。  經離常住處者。謂嚼楊枝.須往屏處。則離平常禪誦之所也。顯勝行初者。大乘機動.初顯圓行也。  △二順召二。初正明順召。 更相謂言。仁等宜速澡漱清淨。作是言已。舉身毛竪。徧體血現。如波羅奢華。涕泣盈目。生大苦惱。 【疏】次更相謂言下.順光召。望前亦無蠲三障之文.而有三業善文。更相謂言.是口業善。舉身毛竪.是身業善。生大苦惱.是意業善。波羅奢是樹名.葉青.華有三色。日未照則黑.日照則赤.赤脈皆現。日沒則黃。表未奉召.三善不生如黑。奉召悲哀如赤。無佛如黃(云云)。  經澡漱者。謂漱口澡手。漱.所溜反。說文云。盪口也。澡.洗手也。  △二簡順召意。 為欲利益安樂眾生。成就大乘第一空行。 【疏】為欲利益去.簡順召之意。利益眾生.簡非自行。成就大乘.簡非小道。第一空行.簡非淺近。此與佛之真子文會。  簡非淺近者。中道第一義空.非小乘偏空也。  △二聲召二。初奉召。 顯發如來方便密教。 【疏】次從顯發如來去.是奉聲召。亦二。初大聲普告.令最後問。今奉此召.顯發如來方便密教.開常問極.最後教興。  問極者。佛性是至極之理也。  △二順召。 為不斷絕種種說法。 【疏】次為不斷絕下.順聲召。若順佛聲教.則不斷說法。  △三動召二。初奉召。 為諸眾生。 【疏】三為諸眾生去.奉地動召。亦二。初上山海震動.翻邪見性。今奉此召。  今奉此召者。還作眾生.翻見之緣也。故下經即云。調伏因緣。  △二順召。 調伏因緣故。疾至佛所。稽首佛足。繞百千匝。合掌恭敬。却坐一面。 【疏】次調伏因緣.疾至佛所.即順動召。能召所召.互相領悟。智能知智.此之謂矣(云云)。  順動召者。因動而往.名為順召。能召是佛。所召即諸大弟子。互相領悟者。謂能妙解佛旨.敘述其言.領於三召也。自非法身權行.其孰至於此乎。分真智人.方知妙覺智人之意.其猶蛇見蛇足也。  △二尼眾二。初分科。 【疏】二列尼眾為兩。初列眾.次發迹。  △二列眾下。隨釋二。初列眾二。初科分。 【疏】列眾為二。謂所.奉。  謂所奉者。所召.奉召也。  △二所召下。隨釋二。初所召二。初分科。 【疏】所召有四。名.數.位.歎等。  △二列中下。隨釋四。初名。 爾時復有拘陀羅女。善賢比丘尼。優波難陀比丘尼。海意比丘尼。 【疏】列中.列上首三人。拘陀羅未見翻。尼.姨女。通是二方女人之稱。別論者.在俗為女。受五戒等者為姨。出家者為尼。但律中亦呼阿姨阿姊.以法為親。作此稱之。  阿姨等者。皆出家大尼.相呼召也。驗此經中初人云女者.亦是大尼之通稱也。別論等者。且約此方一往而分。若論尼即西方之音.女即此土之語。則不分二別也。  △二數。 與六十億比丘尼等。  △三位。 一切亦是大阿羅漢。 【疏】位可知。  位可知者。即指一切.亦是大阿羅漢。經文也。  △四歎二。初歎自行德。 諸漏已盡。心得自在。所作已辦。離諸煩惱。調伏諸根。 【疏】歎中先歎自行。如上。  如上者。講者當取上文消經.令聽者無滯。  △二歎化他德。 猶如大龍。有大威德。成就空慧。 【疏】次如大龍去.歎化他德。亦如上。  △二奉召三。初光召二。初奉召。 亦於晨朝日初出時。 【疏】次亦於晨朝時去.是奉順三召。如上說。  奉三召者。節經如科。  △二順召二。初正明順召。 舉身毛竪。徧體血現如波羅奢華。涕泣盈目。生大苦惱。  △二簡順召意。 亦欲利益安樂眾生。成就大乘第一空行。  △二聲召二。初奉召。 顯發如來方便密教。  △二順召。 為不斷絕種種說法。  △三動召二。初奉召。 為諸眾生。  △二順召。 調伏因緣故。疾至佛所。稽首佛足。遶百千匝。合掌恭敬。却坐一面。  △二發迹三。初分經敘意。 【疏】次比丘尼眾中去.發迹。為二。初明迹本.次釋成。初比丘尼迹也。次皆是菩薩本也。先指通位.故云皆是等。次位階下.別指高位。菩薩語通.未知高下。所以更釋.本高迹廣。  菩薩語通者。若偏若圓.初心上位.皆稱菩薩故。  △二初云下。正釋經文二。初指通位。 比丘尼眾中。復有諸比丘尼。皆是菩薩。人中之龍。 【疏】初云人中龍者。只於世人中如龍.此不多奇。乃是賢聖人中之龍。  世人中如龍者。家語云。鱗蟲三百有六十.如龍為之長。故人有德行超眾者.以龍比之。漢書云。宋纖。字令艾.隱于酒泉南山。太守馬岌.造之而不見。歎曰。先生人中龍也。史記老子列傳云。孔子適周。將問禮於老子。老子曰。良賈深藏.內若虛。君子盛德.容貌若愚。去子之驕氣與多欲.及其淫志.是無益於子之身。孔子謂弟子曰。老子猶龍.吾不知其乘風雲而上天也。此皆世人中如龍耳。今經所歎乃是圓頓菩薩.超出三教賢聖之人.名人中之龍耳。  △二別指高位。 位階十地。安住不動。為化眾生。現受女身。而常修習四無量心。得自在力。能化作佛。 【疏】次位階十地者.釋其本高。現受女身者.明其迹廣。迹何故廣.四無量心故。本何故高.得自在定故。尚能作佛.何以不能為九界像(云云)。  經安住不動者。本際常寂也。經為化等者。即應以女身得度.現女人身也。迹何下.點示經文。以後釋前也。由四等應物.故現女身。故云四無量心故也。本何等者。由解二死縛得自在.故住不動.故云得自在定。尚能作佛等者。舉勝況劣.示其迹廣也。  △三他分下。敘他斥非。 【疏】他分此文為兩雙。初本迹一雙。後因果一雙。因果難見(云云)。  他人與今家.指通位為本迹。其義稍然。今但云通位.自收本迹。以別指高位為因果.其義未允。若謂十地是因.作佛是果者。經既云能化作佛.知是迹施.非自行果也。故斥云難見。  △二菩薩眾二。初科分。 【疏】次列菩薩眾。亦為二(云云)。  為二下.云云者。例前分所召奉召也。  △二所召下。隨釋二。初所召二。初分科。 【疏】所召六。謂數.類.位.名.歎.結。  △二初一下。隨釋六。初數。 爾時復有一恒河沙。 【疏】初一恒河沙者。數也。諸經多以恒河為量者.有四義故。一人多識之。二入者得福。三於八河中大。四是佛生處。大聖同鄉.故多用之。此乃四悉檀意。  釋數中.人多等者。以多識故.聞必歡喜。得福即生善。以大破小.即破惡。佛生迦毗羅城。此河近城.與佛同鄉.是佛住處。義當入理。有茲四義.故大小諸經咸舉喻數也。  △二類三。初標示翻名。 菩薩摩訶薩。 【疏】次菩薩摩訶薩者。類也。此翻道心.大道心。  類中具存西音。應云菩提薩埵。譯人略提埵二字。菩提云道.薩埵云心.摩訶云大也。安師翻為開士.始士。又翻為大道心眾生。古維摩經翻高士。新云菩提質帝薩埵。此云覺有情。此由東西音異。故致人情取義不同。既翻不定.故存梵音。  △二經論釋義二。初釋論十義。 【疏】釋論解菩薩十義。一盡教化一切眾生。二盡供養一切諸佛。三盡淨一切佛土。四盡持一切佛法。五盡令一切佛種不斷。六盡分別一切佛土。七盡知一切佛弟子眾。八盡分別一切眾生心。九盡知斷一切眾生煩惱。十盡知一切眾生根。如是十門為首.復有無量阿僧祇門.是故名為菩薩。  釋論下.釋菩薩義也。初引大論.次引大品。能具十義方為菩薩。據義以釋。稍通四教。但以化他廣狹.自行遠近.區以別之.皎然可見。藏通但化六界.名狹。通至化城.名近。別圓化該十界.名廣。通至寶所.名遠。疏文正意且在於圓。故下疏云。文中多歎圓菩薩德也。又經論十義.俱以利生為首者。以菩薩兼濟為懷故。初釋論十義中。一切眾生者。十法界也。問。菩薩云何教化佛界耶。答。分真菩薩.教化名字等佛界也。又名字解有淺深。觀行五品.高下相似。十信階差.俱以上位教下.即是化佛界眾生也。一切諸佛即十方三世也。四土攝生名淨。一切偏圓徧學.名曰盡持。佛種不斷者。轉教傳燈。分別佛土者。了知淨穢。知弟子眾.則難調易調。別眾生心.則皆有佛性。斷惑則枝本俱傾。知根則權實習異。此之十義不出自他。二四唯自。一三五七九十唯他。六八通自通他。既正意在圓.故俱云一切。復有下.指廣也。門雖無數.豈越自他。自他不同.豈越十界。一念具十.自他何殊。四土四教.三惑三諦.十界收之.罄無不盡。既釋菩薩.心境須明。道遠乎哉.反觀即是。  △二大品十門二。初正引經文。 【疏】大品.佛自明摩訶薩義。亦有十門。一當於無量生死中大莊嚴。二當捨一切所有。三當等心於一切眾生。四當以三乘度脫一切。五當度一切.度一切已.忘其度功。六當解一切諸法.不生法相。七純以薩婆若心.行於六度。八當學智慧.了達一切法。九當了達諸法一相。十當了無量相。是十門為首.名摩訶薩。  大品十門.例之可見。  △二龍樹釋義。 【疏】龍樹釋此十義。一大莊嚴者。不計日月歲數.百千萬億劫。於生死中.利益度脫一切眾生。二捨一切所有者。一切貴賤.若內若外.無所遺惜。三一切眾生等心者。憎愛厚薄.冤親悉均。四三乘度脫者。隨其堪忍.皆使同到涅槃。五忘其功者。不生彼我.亦不見能度所度。六知不生者。一切法皆不生。七行六度者。以清淨無雜心.行六度迴向薩婆若。八了達一切法者。世間所作之事皆悉了達。九一相門者。謂畢竟空也。涅槃相離憶想分別。十無量門者。一二三四諸增數法門。此十門為首.復有無量法門.是名摩訶薩義。  龍樹釋中.不計等者。以無緣慈.徧覆法界.至于成佛.利益不休。度脫眾生出二死苦。化功歸己.名大莊嚴。二下.貴即國城妻子。賤則奴婢僕使。內謂正報.外謂依報。身命是正.貴賤屬依。一切之言.不出此四。三下.親者愛而厚之。冤者憎而薄之。常人之情也。今菩薩九品行慈.齊令得樂。故云悉均。四下.雖知佛性無差.而薰習有異。故隨其本習.演說三乘。然後會權歸實。故云同到涅槃。五下.不謂我能度眾生.彼菩薩不能.名不得彼我。亦不見我是能度.眾生是所度。小般若云。滅度無量眾生.實無眾生得滅度者。清淨無雜心者。中道淨慧.不雜二邊也。薩婆若。此云果智。世間所作者。十界因果也。一二等者。一謂唯心。二即名色。三謂戒定慧。四謂四諦等。然此十門.前五化他.後五自行。餘意例前。  △三此中下。約教顯今。 【疏】此中應明四種菩薩。如別記文中.多歎圓菩薩德。  如別記者。如法華.淨名等疏也。若以今文.經論十義.明四教義者。且如藏教。第一則教化度脫六界眾生。乃至第十則知析教四門之根。了教析增數之法。通別例作(云云)。文中下.顯今意也。今既在圓.故略前教。 【疏】大般涅槃經疏卷第二。  △三位。 人中之龍。位階十地。安住不動。方便現身。 【疏】序品下。三人中之龍去.明位。人中龍者。出方便位。位階十地者。住真實位。安住不動者.本際常寂。方便現身者。徧下地法界化益。  方便位者。三教賢聖也。下地法界化益者。現九界身.說四教法也。  △四名。 其名曰海德菩薩。無盡意菩薩。如是等菩薩摩訶薩而為上首。 【疏】四其名曰下.列名。一恒沙眾但列二人。海德者。如大集中海慧菩薩。亦如下文大涅槃海八不思議。從此立名.名為海德(云云)。無盡意者。大集中此菩薩自說其名。舉八十種法門.明無盡意(云云)。  海德者。大集第五云。世尊在欲色二界中間.大寶坊中說法。是時三千大千世界.大水盈滿.猶如大海。然諸世界.國邑舍宅.山林樹木.上至色界.無所嬈害.悉見如故。爾時水中出生無量分陀利華.青琉璃莖.真金為葉等。爾時大眾各各自見坐此華下。其華出大光明.徧照十方無量世界。大眾問佛.何因緣故.世界滿中大水.猶如大海。佛告彌勒.下方過於大千世界微塵等國.有一世界名寶莊嚴。其土有佛.號海智神通如來。彼有菩薩名曰海慧.欲來至此.故現此瑞。今云海德者.即彼海慧.但名異耳。若約觀解.不無同異。海德約所觀立名。海慧約能觀立名。三德如海.故云海德。三智如海.故云海慧。海有三義。深廣含眾流。真諦如深。俗諦如廣。中諦雙照.如含眾流。八不思議者。一漸漸深入.乃至第八不增不減。下文即第三十卷經也。  舉八十法門者。彼經第三十一云。佛告舍利弗。東方去此度十恒河沙微塵等世界。有世界名曰不瞬。是土有佛.號曰普賢如來。彼有菩薩名無盡意。時舍利弗語無盡意言。惟願仁者。當說菩薩般若波羅蜜.如諸菩薩所得無盡般若波羅蜜。善男子。般若波羅蜜云何行。云何入。無盡意言。如聞修行.善入思惟。舍利弗言。云何如聞修行。無盡意言。聞者具八十行。所謂欲修行.順心行.畢竟心行.常發起行.親近善友行.無憍慢行.不放逸行.恭敬行.隨順教行.從善語行.數往師所行.至心聽法行.善惡思惟行.不亂心行.勤進心行.生實想行.起藥想行.除諸病行.乃至得一切佛法行等。善入思惟者。具三十二相。謂善入受持定.善入分別慧.善入心柔和.善入身獨行等。約觀解者。真俗中俱無盡.以三一互融故也。無盡者.境也。意者.智也。智契於境.境智合稱.故言無盡意。  △五歎二。初科分。 【疏】五其心皆悉下.歎德。文為三。先單歎上求。次約四弘兼下化。三結上求下化。  四弘兼下化者。以二是上求。二是下化。對前單歎.故云兼也。  △二初文下。隨釋三。初單歎上求德。 其心皆悉敬重大乘。安住大乘。深解大乘。愛樂大乘。守護大乘。 【疏】初文敬重者。此約理論。如下文云。諸佛所師.所謂法也。大品云。佛初成道.觀誰可敬.無過般若.我當敬重。即其義也。  此約理者。文中以理證智事教以釋經文。後二可見。前三義者。應知約理則單就所觀。約智則單就能觀。約證則能所合論。以智證理故也。以此分別.其義惟明。所師者。法為佛師.故須敬重。無過般若者。此約實相般若也。然此妙理.通為因果之體。故普賢觀云。大乘因者.諸法實相是。大乘果者.亦實相是。今所歎者.真因所顯之體也。而文引佛師.佛初成道者。以分果稱佛.故且引之。 【疏】安住者。此約證論。下文云。一切眾生及以諸佛.悉皆安住祕密藏中。即其義也。  約證論者。以智證理.故名安住大乘。安置秘藏與此義同。故引之也。 【疏】深解者。此約智論。下文云。能生菩薩深廣智慧。如函大蓋大.井深綆長。即其義也。  能生等者。大乘是能生.智慧是所生。境能發智.境深廣故.智亦深廣也。深則豎徹如理.廣則橫徧法界。即法華云。諸佛智慧甚深無量也。以函蓋喻廣.以井綆喻深。函井如境.蓋綆如智。綆.井繩也。 【疏】愛樂者。約事行論。如下文云。雪山八字.不以為難。日割三兩.未曾稱苦。即其義也。  約事行論者。求法忘軀是事行也。雪山八字者。即聖行品。雪山大士從羅剎求半偈而捨全身也。八字即生滅滅已.寂滅為樂。不以為難者。求法心切.不以捨身為難。日割三兩者。德王品中。如來自說往因。為涅槃故.日日割肉三兩.足滿一月。賣與病家充藥.得金錢五枚.奉獻古釋迦佛等。 【疏】守護者。此約教論。如下文中仙豫行誅.覺德破陣。即其義也。諸菩薩上求心大.至此如海。略舉五義以示其相。  仙豫行誅者。即如來過去為王.名曰仙豫。因五百婆羅門.毀大乘教.遂盡誅之。覺德破陣者。即是如來過去為王.名曰有德。為擁護覺德比丘.故與惡比丘鬥戰而死。事見下經.故不煩引。至此如海者。至十地也。  △二約四弘兼下化德二。初科分。 【疏】次從善能隨順去.歎下化德。初總歎四弘.次別歎。  總歎四弘等者。應云總歎菩薩四弘。別歎菩薩四弘。文之綺互耳。  △二已階下。隨釋二。初總歎。 善能隨順一切世間。 【疏】菩薩已階十地.安住不動.不證涅槃.寧入生死。憶本誓願.隨順世間.以大悲隨順.起兩弘誓。以大慈隨順起兩弘誓。即總歎意也。  本誓願者。初心所發四弘也。世間者。十界五陰.眾生.國土三種世間。故經云一切世間也。大悲等者。謂一度眾生.二斷煩惱。是大悲拔苦集之苦也。大慈等者。謂三學法門.四成佛道.是大慈與道滅之樂也。今但言隨順.故是總歎也。  △二別歎。 作是誓言。諸未度者當令得度。已於過去無數劫中。修持淨戒。善持所行。解未解者。紹三寶種。使不斷絕。於未來世當轉法輪。 【疏】次作是誓言去.別歎。未度者度.別歎初誓。已於過去持戒.戒是罪垢對治.以對治故.垢縛得脫故。言解未解者.別歎第二誓。紹三寶種者.是法門無量.別歎第三誓。若言刻檀鑄寶.書修多羅.剃頭染衣。此但事中.相從三寶不絕。若發菩提心名佛寶.體解大道名法寶.事理和融名僧寶。此即理性三寶不絕。  罪垢對治者。防非止惡.即對治義。解未解者者。解(加買反)謂解除煩惱業縛也。問。定慧能斷惑.何獨戒耶。答。煩惱之賊.戒能捉之.定能縛之.慧能殺之。戒最在初.故舉之耳。相從三寶。相因而有.故曰相從。因太子成佛.故今有刻檀之像。因四辨所宣.故今有黃卷之法。因五人證果.故今有剃染之僧。此因佛世之三.而有滅後之三。故通云相從三寶也。諸文明三種三寶.以理性為同體.以佛世為別相.以滅後為相從。亦云住持。今束而言之.只是理事。佛世滅後.俱曰相從。又刻檀等言.且約滅後。  若發下.菩提是能覺之智.名佛。大道是所覺理.名法。境智不二.即事而理.和合融通.名之為僧。又境智和融.能起大用。事以法界眾生和。理以真如法性和。故云事理和融.名僧也。前解通凡.後解局聖。文中既云發心及體解等。驗此三寶.且約修論。然由性發.修義自可見。 【疏】小般若云。經卷所在.即有佛及尊重弟子。下文云。若知常住.當知此家即為有佛。以此而推.三寶不絕.即是無量法門。於未來世去.是無上佛道誓願成.別歎第四誓。  次引小般若及今經證成其義。經卷.法寶也。有佛.佛寶也。弟子.僧寶也。下文等者。常住.法寶。有佛.佛寶。此以覺知常住名佛。境智和合為僧。文雖無僧.約義則有。即是無量法門者。結成第三願也。法門無量.豈出三寶耶。  △三結上求下化德。 以大莊嚴而自莊嚴。 【疏】三以大莊嚴去.是總結四弘。亦是雙結上求下化.故言大莊嚴。若作別結第四誓者。未來作佛.相好嚴身.十力無畏.以莊嚴心.名大莊嚴。大品多用六度三十七品.以為莊嚴。小般若中.以無莊嚴而為莊嚴。下文以六度福德.十地智慧.為二莊嚴。  亦是(至)莊嚴者。二願上求.是智慧莊嚴。二願下化.是福德莊嚴也。以無莊嚴等者。即經云。如來說非莊嚴.是名莊嚴也。此以忘相遣著.名真莊嚴也。  △六結二。初總結上求下化。 成就如是無量功德。 【疏】六成就下.結。又二。先總.次別。初總結上求下化.福德智慧。  總結上求下化者。若非上求下化。安稱無量功德。  △二別結下化。 等觀眾生。如視一子。 【疏】次等觀眾生如一子下.即是別結下化四弘也。  △二奉召三。初光召二。初奉召。 亦於晨朝日初出時。遇佛光明。 【疏】次亦於晨朝去.是奉光召。  △二順召二。初正明順召。 舉身毛竪。徧體血現如波羅奢華。涕泣盈目。生大苦惱。 【疏】次舉身毛竪去。是順光召。存身意.略口善及三障等。  △二簡順召意。 亦為利益安樂眾生。成就大乘第一空行。  △二聲召二。初奉召。 顯發如來方便密教。 【疏】顯發去.奉順聲召。  經顯發如來方便密教者。方便是體內之權。此權即實。故云密教。  △二順召。 為不斷絕種種說法。  △三動召二。初奉召。 為諸眾生。 【疏】為諸眾生去.奉順地動召。釋如上(云云)。  釋如上下.注云云者。令講者徵引前疏.於此釋經。  △二順召。 調伏因緣故。疾至佛所。稽首佛足。繞百千匝。合掌恭敬。却坐一面。  △三雜眾二。初科分。 【疏】三二恒河沙下.列雜眾為三。初二十一眾增數。次八眾同數。三一眾無數。  雜眾者。大小凡聖具有.名雜。  △二初二下。隨釋三。初二十一眾增數廿一。初二河沙優婆塞眾二。初分科。 【疏】初二恒河。文為三(云云)。  △二初所下。隨釋三。初所召二。初分科。 【疏】初所召中亦有數.類.名.歎.結。  △二初二下。隨釋五。初數。 爾時復有二恒河沙。 【疏】初二恒.數也。非世所知.故以恒量之。  △二類二。初正解釋二。初釋優婆塞二。初經論通名。 諸優婆塞。 【疏】優婆塞下.次類也。舍利弗毘曇云。離欲男女。正法華云。清信士女。大哀經云。勳士勳女。或云。善宿男女。雖有多種.通名在家二眾。  優婆塞者。新云鄔波索迦。此云近事男.以堪近事出家之人故。  △二約義別說。 【疏】若別說者。形雖在俗.元未婚娶.常隨如來為二眾者.此是離欲二眾。若曾婚娶.今持五戒.永斷俗法.則於佛法有功.名曰勳士。若俗法不虧而持五戒.復加八齋.名善宿男女。  俗法不虧者。以禮而交也。以五戒不禁自妻.但制邪行。故云而持五戒也。復加八齋者。謂常持五戒.更加受一日一夜八戒一齋也。八謂不殺等五.第六不坐高大牀等.七不著華鬘瓔珞及香塗身熏衣.第八不自歌舞及故往觀聽。齋者.不過中食也。既以關防為義.故通謂八關齋戒也。此八中婬戒.自妻亦斷.不同五戒但制邪行。既男女不同宿.故得善宿之名。  △二復次下。釋五戒威儀二。初正釋二。初釋五戒二。初約事釋。 受持五戒。 【疏】復次直三歸者.名無分優婆塞。若一若二.名少分。若三若四.名多分。若具持五.名滿分。經言具足.即是滿分。  直三歸者。謂不受五戒人也。下經云。一切眾生怖畏生死四魔.故受三歸。名無分等者。即名戒為分也。直三歸者.一戒尚無.故名無分。若一(至)多分者。善生經云。此五戒能為沙彌大僧.及菩薩戒而作根本。戒有五種.隨受一分即得一戒。汝今欲受何分之戒.智者隨語為受。成論云。隨受一二三皆律儀。亦開重受。南山正用此文。優婆塞戒經以受一二名少.三四名多.至五名滿也。  △二又具下。約教釋。 【疏】又具持五戒.近求人天.即無分。兼畏生死苦.志求涅槃.是少分。若為眾生.是多分。若知戒是法界.攝一切.專為佛道.是滿分。  又具下.約教釋也。無分者。以未出生死.無三諦之分故。志求涅槃者。即兩教二乘.此以真諦為少分也。為眾生等者。此以俗諦為多分.即三教菩薩也。戒是法界等者。圓人達止作唯心也。三一互融.故名滿分。  △二釋威儀。 威儀具足。 【疏】威儀具足者。有威儀恒與禮俱。恒與戒俱。恒與無常俱。恒與慈悲俱。恒與實相俱。恒在首楞嚴定。能種種示現。徧十界像。舉足下足皆具佛法。婬舍酒肆無非正道。住佛威儀乃名具足。  禮俱者。不失俗中禮節.名威儀也。左傳云。有威可畏謂之威.有儀可則謂之儀。與戒俱者。此持佛戒不犯也。此二竝是人天因。以儒之五常.與佛之五戒.其義一也。無常俱.即兩教二乘。無常即藏。達無常如幻化即通。故知文云無常.意收兩教。慈悲俱.即三教菩薩。實相俱.即圓教。恒在等者。委示圓義.持犯俱名威儀具足。婬舍酒肆即犯也。如淨名等。  △二當知下。結示。 【疏】當知五戒與威儀.有本有迹。能於本不動.普現眾迹.是名具足戒威儀。  有本有迹者。本謂三諦一心。迹謂四教持犯。然依法華玄明本迹義.凡有六重。一理事本迹者。本謂理本.即大實相。迹者。除諸法實相.其餘種種皆名為迹。二理教本迹者。向之事理皆名為本。說理說事皆名教迹。三教行本迹者。理事之教皆名為本。稟教修行名為迹。四體用本迹者。行能詮體.體為本。依體起用.用為迹。五權實本迹者。實得體用為本。權施體用名迹。六今已本迹者。今日法華所顯久遠之壽為本。於四味中已說者為迹。前之五重.通已通今.通本通迹。後之一重.唯今法華所具.唯在本門方談。今釋列眾。凡明本迹.多在四五二重。  △二問優下。例餘眾二。初例聲聞菩薩佛二。初疑問。 【疏】問。優婆塞義若此.聲聞菩薩佛復云何。  問意者。優婆塞既有無分等別.聲聞等復有不。  △二答釋三。初明有義無教。 【疏】答。義理必然。未見名教.或者不信。今試言之。  義理等者。謂有義無文。或者不信者。或.疑也。易云。九四或躍在淵。文言解云。或之者.疑之者也。字唯單作.今體加心耳。今試言之者。試.用也。謂依義立無分等四也。  △二四善下。約義辨示三。初約小大明聲聞。 【疏】四善根是無分.聲聞初果是少分.二三果是多分.無學是滿分。又此四分.若於大乘俱是無分.若斷塵沙是少分.若斷無明一兩品是多分.若盡無明是滿分。故法華云。我等今日真是聲聞。以佛道聲令一切聞.即多分聲聞。  四善下.約小大明聲聞。以約開小入大.故作兩番明之。煖頂等既未證真.故名無分。初果見真.思惟全在.故名少。二果斷六品思.三果斷九品思.故名多。羅漢三界思盡.究竟證真.故名滿。又此下.約開小入大.亦名聲聞。故引法華為證。盡無明即妙覺。既為滿分.驗知至于等覺悉是多分也。今日等者。迦葉等於法華解圓入真因位.即是斷無明一兩品人也。  △二若乾下。約三教明菩薩。 【疏】若乾慧性地是無分菩薩。若八人至六地.斷惑與羅漢齊.是少分。七地修方便道是多分。八地道觀雙流是滿分。又三十心是無分。初地二地是少分。三地至九地是多分。十地是滿分。又十信是無分。十住是少分。行向是多分。十地是滿分。又通教十地.別三十心是無分。別十地.圓十住是少分。圓十行十回向是多分。圓十地是滿分。  若乾下.約三教明菩薩也。三教皆以內外凡為無分.而不約藏菩薩者.以不斷惑.故是無分耳。  △三一切下。約圓義明佛。 【疏】一切眾生皆有佛性而無見用.即無分佛。初住初地能百界作佛.即少分佛。二住二地已上是多分佛。妙覺是滿分佛。  一切下.約圓義明佛。六位明之。前之四即.悉名無分.以未能明顯真理故。初住初地者。別教證道同圓.地即是住。所以雙舉。  △三以是下。總結義徧。 【疏】以是義故.一一法門皆有權實本迹。即此義也。  △二例蛣蜣蝮蠆二。初疑問。 【疏】問。蛣蜣蝮蠆.義復云何。  △二答釋二。初研詳去取。 【疏】答。夫一善法即有四分。例一惡法亦應如是。未見名教.置而不論。且就權者言之。  例一惡法者。暹記云。若約惡為四分者。若惡冥伏名無分。一業作惡名少分。二業名多分。三業俱作名滿分。今謂律文.既約持五戒以明四分。今約惡論.應以破戒為四分。所謂五戒俱持.名無分惡。破一.名少分。餘例可知。  △二小菩下。從權示義。 【疏】小菩薩所作是無分蝮蠆。初地初住所作是少分。乃至十地十住等所作是多分。如來所作是滿分。是故得有權實之眾。實召權請.故稱召請。  小菩薩所作。即指藏通及地住前.俱名小菩薩也。藏依根本禪。通依無漏。別依俗諦三昧.而起神通.化為蝮蠆等也。  △三名。 其名曰。威德無垢稱王優婆塞。善德優婆塞等。而為上首。 【疏】其名曰下.三列名。但列二人。無垢稱王者。或是維摩羅詰彈斥八千.訶詰五百.即其人也。善德者。或是父舍設施會者.即其人也。即二恒之上首。  或是維摩等者。恐名同人別.未敢定判也。梵云維摩羅詰栗致。此云無垢稱。亦云淨名。無垢即淨.稱即是名。無垢即真身.稱即應身也。八千.菩薩也。五百.聲聞也。如彼經.菩薩弟子二品所明。善德者。三德圓融.無歷別之惡.故名善德。父舍等者。維摩菩薩品云。佛告長者子善德。汝行詣維摩詰問疾。善德白佛。我不堪任詣彼問疾。所以者何。憶念我昔於父舍.設大施會等。因敘為淨名所訶之事。  △四歎二。初科分。 【疏】深樂觀察下.四歎德。先歎後結。  △二歎有下。隨釋二。初歎二。初上求二。初標經。 深樂觀察諸對治門。所謂苦樂。常無常。淨不淨。我無我。實不實。歸依非歸依。眾生非眾生。恒非恒。安非安。為無為。斷不斷。涅槃非涅槃。增上非增上。常樂觀察如是等法。對治之門。亦欲樂聞無上大乘。如所聞已。能為他說。善持淨戒。渴仰大乘。既自充足。復能充足餘渴仰者。善能攝取無上智慧。愛樂大乘。守護大乘。 【疏】歎有上求下化。從十三對治去.是歎上求。  從十三對治者。始從苦樂.至增上非增上.凡十三雙也。  △二舊云下。釋義二。初明對治二。初通途顯示二。初敘舊釋二。初初義約昔教釋二。初舊師立義。 【疏】舊云。以苦為藥.治於樂病。常無常等亦復如是。  △二今師斥非。 【疏】今明此乃初教.非今經意。  初教謂鹿苑所談也。  △二舊又下。次義約今教釋二。初立義。 【疏】舊又云。此諸對治是六行觀。引下文云。無常者即是生死。常者即大涅槃。無我者聲聞緣覺。我者如來法身。苦者一切外道。樂者謂大涅槃。不淨者有為諸法。淨者佛菩薩所有正法。  六行觀者。以勝三修.破劣三修為六。文中云淨者.相從而來也。  △二料簡二。初簡六行難昔人二。初疑問。 【疏】而復料簡此六行觀.前來未說.至第二卷方乃說之。於鳥喻中始明雙遊.不應以此歎優婆塞德。  前來未說者。指第一卷未說也。第二下.即指哀歎品也。雙遊者。以迦隣提鳥雙遊竝息.喻常無常也。不應等者。六行既在.下文不應用此義釋歎德。若然則違文也。  △二此是下。答釋二。初舊師明義。 【疏】此是經家取後大意.向前而歎。  此是下.答釋也。謂經初四眾雖未聞六行。今歎德是結集人所述。故取後所聞.向序中歎德。故無違文之咎。  △二興皇竝難二。初以比丘竝。 【疏】興皇並云。諸比丘初來之時.悉未是羅漢。經家將後悟無學.向前歎之。比丘不然.俗眾豈爾。  比丘不然等者。反責也。若言比丘昔日已得羅漢。非是將後歎前者。何故優婆塞眾獨是取後向前而歎耶。然.爾.皆猶如此也。  △二當知下。正示己義。 【疏】當知佛同行人.久達斯觀。所以歎耳。  當知下.興皇既破他解.乃出己義。佛同行等。即以此眾為權人也。  △二簡雙遊非對治。 【疏】又料揀。一者藥病相主.可是對治。六行雙遊.豈是對治。解云。藥病相主.病去藥存.是偏對治。六行雙遊.互為藥病。病去藥亡.是圓對治。  又料下.此亦舊師料簡也。病去藥存者。邪常病去.無常藥存。此乃小乘修行.故云是偏。互為藥病者。謂以常破無常.以無常破常。病去藥亡。即二邊病去.空假藥亡.中道理顯.故云是圓。  △二若爾下。明今解二。初彈興皇偏約權行。 【疏】若爾者。佛同行人.久通六觀.歎則不疑。餘實行者復云何耶。  若爾下.今師破興皇偏約權行也。若無實行.權何所引。既有實行.例應歎德。此即今師兼取舊師.取後歎前義也。故權實雙明.方為盡善。章名召請.良在於此。  △二權引下。明今解兼約實行三。初明權實意。 【疏】權引於實.亦得有之。  △二如下下。示實行三種三。初正示三義三。初約從漸入圓。 【疏】如下文云。稟前教者.以無常藥對治常病。常病雖去.復執無常。聞常住藥.破無常病.即是今教之所用。下文三修.以勝破劣。即此義也。  如下文等者。凡約三義.明實行可歎也。初是昔已證小.此會解圓。二三是此會新入.不歷昔教。故知二三.即圓人三種止觀也。前教謂鹿苑但小也。斷見思名常病去。取證小果.名執無常。至乎今經.方聞大乘常住.破小乘無常也。此即次第入實人也。謂鹿苑之後.二味調熟。至此會中.方入初住。  △二約圓機漸行。 【疏】二者元不稟前教.以大涅槃次第而修。先修無常治常.次修常治無常。破二十五有.得二十五三昧.住大涅槃。是為大涅槃海.漸漸轉深。是則備有兩種對治。云何推一是前教.一是後教說耶。  二者下.明圓機漸行。不稟前教者。此會新入也。以大涅槃者。解圓也。故止觀云。漸次者.初心亦知實相也。次第而修者。行漸也。先修等者。示次第行相。具論應如止觀序中。謂先修歸戒.止火血刀.達三善道。次修禪定.止欲散網.達色無色定道。次修無漏.出三界獄.達涅槃道。即今云修無常也。約位是相似即。次修慈悲.出於自證.達菩薩道。此即八信已上也。次修實相.達常住道。即今云修常治無常。乃至住大涅槃也。約位即初住也。住大涅槃者。分證名住也。是為等者。即師子吼品.明大海八不思議喻也。既云漸漸轉深.驗是漸次行也。是則下.結示。今經備用兩種.以責舊師分置前後也。  △三約顯機頓行。 【疏】三者復有一行是如來行。具足常無常.亦常亦無常.非常非無常。圓修六觀.雙治常無常。更互藥病.病去藥亡。病治俱捨.所以稱此為對治門。若論一行一切行.如聖行明。若論雙遊.如鳥喻說。  三者下.明圓機圓行也。復有一行等者。即五行一心.三諦相即。始乎名字.但觀介爾妄心.即是三諦真理。邊即中故常.中即邊故無常。三諦俱照.則亦常亦無常。三諦俱寂.則非常非無常。遮照同時.三一相即。問。何不以中道為雙非耶。答。以順六行明常.正是中理。故此常即雙非。各隨義便耳。故向云。聞常藥乃至今教所用等。又常即三諦之理.無常即介爾之心。事即理故.無常即常。理即事故.常即無常。相對則兩亦.就理則雙非。具如金錍.約波水作三重喻也。如此觀察.名為圓修六觀也。具如止觀.十乘十境是圓修相。雙治等者。不著二邊.不滯理事.故曰雙治。更互藥病者。滯中.則邊破中病。邊.藥也。滯邊.則中破邊病。中.藥也。又執事則達事即理.著理則指理即事。理事更互為藥病也。病去藥亡者。惑破觀息也。故十不二門云。亡淨穢故.以空以中。仍由空中轉染為淨。由了染淨.空中自亡.即其義也。  若論下.正指經中明圓頓行也。問。圓人修行凡有三種。何故不明不定行耶。答。只約頓漸互修.即不定人也。故止觀云。不定無別階位。但約前漸後頓.互淺互深.更前更後等。故知文明二種.意已收三。  △二諸優下。結顯當文。 【疏】諸優婆塞具此德行。前二猶淺.後一則深。文云。深樂觀察諸對治門。即歎第三意也。  前二猶淺者。望三教方便.雖得名深。若比解行俱圓.猶名淺也。以初人雖已證圓.由從方便教來故。次人雖初心稟圓.而行猶漸次故。後一解行俱圓.方為深也。然三人俱是實行.俱修六觀。不同舊師分置前後。及興皇以權行釋也。  △三五十結顯餘眾。 【疏】五十二眾根性不同.不出三種。權者同實.引向涅槃。得入涅槃.尚無一種.況復三耶。則是真對治門義。亦是顯發如來方便密教意。  尚無一種者。三行不同.契理無別。一理尚泯.三行豈存。  △三文中下。結權實兼歎二。初正明權實二眾相由。 【疏】文中正歎.權引於實。若無實行.權何所引。若無權者.實無所軌。既歎於權.亦旁歎實。  無所軌者。軌.法則也。以實行初心.法則於權行故。  △二云何下。斥舊師兩義偏局。 【疏】云何判在前後教耶。  △二歷句分別三。初正分別。 【疏】若歷句分別.應言味俗為苦.沈真為樂。沈真為苦.分別為樂。常我淨等亦復如是。  歷句分別中.文有二意。初以二邊相破.互為藥病。次從又沈空去。以中邊相對.以明藥病。則二邊一向為病.中道一向為藥。自淺階深.三諦義足.是今經對治門意。故用二意釋之。  味俗為苦者。凡夫生死.俗也。三界無安.其實是苦。而凡夫躭味.妄謂是樂。今二乘以真智觀之.厭惡生死.故云味俗為苦。欣羨涅槃.故以沈真為樂。沈真為苦者。沈空滯寂.不具佛法.不益眾生.其實是苦.而二乘妄謂為樂。今菩薩以假智觀之.知空是苦。故釋論斥沈空為若死。若死.等苦也。分別為樂者。即分別藥病.隨機授法也。一往觀文.但有以樂破苦。應知義推.亦是以苦破樂也。何者。謂初以真智達苦.破凡夫妄計之樂。次以俗智達樂.破二乘沈真之苦。此即互為藥病。二邊互破.通至中道.非苦非樂.名對治門。其義在此.餘三例苦樂可見。故云亦復如是。 【疏】又沈空為苦.大涅槃為樂。沈空為樂.大涅槃為苦。乃至增上非增上.亦復如是。  又沈下.次約中邊相對.以明藥病也。所以然者。中道起著.復須檢破。故對二邊互為苦樂。而但云沈空.不言味俗者。沈空尚苦.味俗可知。又下經正以勝三修.斥二乘劣三修故。是故且舉空邊。一往就義.則邊苦中樂。二往推理.邊即中故.沈空為樂。中即邊故.大涅槃為苦。中邊相即.執滯何從。對治門義.彌更顯灼。  乃至等者。從實不實下九雙。應例苦樂.俱約二意釋之。謂二邊互破.及中邊互破也。然約理雖則同歸三諦.名義不無少別。今試明之。謂苦樂等.是約四德。實不實是約三觀。歸依是約三寶。眾生等四.是約四諦。斷等二雙.是約智斷。增上是約所證。此皆法門之大統。故經家約此互為對治.以歎德也。言實不實者。今例疏文.釋苦樂義。以二意釋之。初意者。味俗不實.沈空為實。沈空不實.分別為實。二觀互破.以顯中觀.非實非不實。次意者。中觀為實.二邊不實。中即邊故.實即不實。邊即中故.不實即實。  歸依非歸依明初意者。邪魔外道是生死主.故非歸依。別相三寶是無漏主.故是歸依。又小乘別相非歸依。大乘別相是歸依。以顯中道一體三寶.非歸依.非非歸依。次意者。同體是歸依。別相非歸依。中即邊故.歸即非歸。邊即中故.非歸即歸。約三寶為對治.其義如此。  眾生等者。約四諦明對治也。眾生非眾生是苦諦。眾生是俗.非眾生是真。恒非恒是約集諦。真空不異名恒。惑業無常名非恒。安非安即道諦。故法華云。未安者令安也。安即無漏之道。非安即生死之因。為無為即滅諦。故法華云。未涅槃者令得涅槃也。無為乃涅槃異名.故知是滅諦也。為即生死之果.無為即滅諦之理。此之四諦.一一皆約二邊互破.以顯中道.非眾生非非眾生.乃至非為非無為也。若明次意者。應言眾生即二邊也。有邊即分段眾生。無邊即空亂意眾生。非眾生即中道.非彼二邊眾生。中即邊故.非生即生。邊即中故.生即非生。乃至無為亦爾。  斷不斷者。約斷德也。斷即入真.斷見思也。不斷即入假.斷塵沙也。以破空入假.得非斷名.其實斷塵沙也。此亦二邊斷德互破.以顯中道非斷非不斷.而斷根本無明也。  涅槃非涅槃者。涅槃是所契之理.能契由智。今從能說.即智德也。涅槃即空.一切智也。非涅槃即假.道種智也。二邊互破.以顯中道非涅槃非非涅槃.成一切種智。又涅槃即中智。非涅槃即二智。中邊相即.例前可見。  增上非增上者。約智斷所契之理也。增上即俗.非增上即真。二邊互破.以顯中諦非增上非非增上。又增上即中諦.非增上即二諦。中邊相即.互破例前。  故此十三對治.約文雖異.研覈旨趣.而皆對治破執.同歸一心三德之理。易奪能通.二義無爽。予覽北遠疏義.及暹滿二記.消釋此文未為貼貼。故附疏主義意.以廣其旨焉。  △二問恒下。簡恒常。 【疏】問。恒與常何異。答。不從因緣為常。始終不異為恒。  恒常名義.一往似同.故問以辯之。答中則理體是同.名義俱異。以妙理無生.故亦無滅。無生無滅則常住不移。若內因外緣而生者.則無常法耳。始終不異者。謂亘古亘今.從凡至聖.事境雖差.理性無異。是則常約橫說.恒就豎論。橫豎約事.理非橫豎。  △三此等下。結門義。 【疏】此等皆是二邊之病.互為藥病.名之為門。通入中道.非藥非病.亡邊亡中。  此等下.結示對治門義也。文中先結前初義。次結第二義。結初義者。對治以易奪為義。以藥奪病.故名對治。門以能通為義。易奪二邊.通入中道.故曰對治門也。亡邊亡中者。亡.無也。邊即中.故無邊。中即邊.故無中。唯一實性.中邊宛爾。  △二樂聞下。釋餘句。 【疏】樂聞者。即前敬重大乘意也。如海納流.如空容色。能為他說者。知智在說.巧智解深.亦兼下化。齊此是以理為大乘意也。渴仰大乘者。即上安住。充足餘渴仰者.意兼下化。善能攝取者。即上深解。愛樂如上約事.守護如上約教。  即前敬重意者。由敬重故.所以樂聞。所聞盡能受持.故以海納空容.喻顯其義。蓋取所聞之理也。此乃約自行說。知智在說者。智契理故.能稱機說。雖兼下化.亦取理邊.故云齊此等也。渴仰等者。經文應從善持淨戒已去.從便標耳。即持中道理戒也。即上安住者。此約證歎也。前明以智證理.故名安住。此約順道法愛.故云渴仰。由心渴仰.故持淨戒。餘渴者。即下地菩薩.上能化下.故云復能。此雖自他.俱約證歎。即上深解者。前云深解.此言智慧.義自顯然.即約智歎也。  △二下化二。初總歎。 善能隨順一切世間。 【疏】善能隨順.即歎下化。總別歎四弘誓願.具如上說。  △二別歎。 度未度者。解未解者。紹三寶種。使不斷絕。於未來世當轉法輪。  △二結。 以大莊嚴而自莊嚴。心常深味清淨戒行。 【疏】以大莊嚴者。結歎文也。如上說。  經結歎中云。深味清淨戒行者。在家以持戒為難.故重舉結之。  △五結二。初總結上求下化。 悉能成就如是功德。 【疏】悉能下.五結。如文。  五結中.經初總歎上求下化。  △二別結下化。 於諸眾生生大悲心。平等無二。如視一子。  二於諸下.別歎下化。  △二奉召。 亦於晨朝。日初出時。 【疏】次亦於晨朝下.奉光召。但明奉召之時.即是見聞覺三召。  但明奉召之時者。經文但云日初出時。不云遇佛光明.舉身毛豎等。故無三召之文也。即是下.既舉其時.即應見光.聞聲.覺動也。  △三順召二。初順召三。初順聲召。 為欲闍毘如來身故。人人各取香木萬束。栴檀沈水。牛頭栴檀。天木香等。是一一木文理及附。皆有七寶微妙光明。譬如種種雜彩畫飾。以佛力故。有是妙色青黃赤白。為諸眾生之所樂見。諸木皆以種種香塗。欝金沈水。及膠香等。散以諸華而為莊嚴。優鉢羅華。拘物頭華。波頭摩華。芬陀利華。諸香木上懸五色幡。柔軟微妙。猶如天衣。憍奢耶衣。芻摩繒綵。是諸香木載以寶車。是諸寶車出種種光。青黃赤白。轅轢皆以七寶廁填。是一一車駕以駟馬。是一一馬駿疾如風。一一車前。竪立五十七寶妙幢。真金羅網彌覆其上。一一寶車復有五十微妙寶蓋。一一車上垂諸華鬘。優鉢羅華。拘物頭華。波頭摩華。芬陀利華。其華純以真金為葉。金剛為臺。是華臺中多有黑蜂。遊集其中。歡娛受樂。又出妙音。所謂無常苦空無我。是音聲中復說菩薩本所行道。復有種種歌舞伎樂。箏笛箜篌。簫瑟鼓吹。是樂音中復出是言。苦哉苦哉。世間空虛。一一車前。有優婆塞擎四寶案。是諸案上有種種華。優鉢羅華。拘物頭華。波頭摩華。芬陀利華。欝金諸香。及餘薰香。微妙第一。諸優婆塞為佛及僧。辦諸食具。種種備足。皆是栴檀。沈水香薪。八功德水之所成熟。其食甘美。有六種味。一苦。二醋。三甘。四辛。五醎。六淡。復有三德。一者輕軟。二者淨潔。三者如法。作如是等種種莊嚴。至力士生處娑羅雙樹間。復以金沙徧布其地。以迦陵伽衣。欽婆羅衣。及繒綵衣而覆沙上。周匝徧滿十二由旬。為佛及僧。敷置七寶師子之座。其座高大。如須彌山。是諸座上皆有寶帳。垂諸瓔珞。諸娑羅樹悉懸種種微妙幡蓋。種種好香用以塗樹。種種名華以散樹間。 【疏】為欲闍毘.是順聲召。何者。上文顯發密教.此云闍毘.如何融會。上出家眾.直言顯發。此在家眾.因事表理.藉財通法。闍毘此言燒然。辦香木者。因然以顯不然.寄滅以明不滅.顯非滅非不滅。辦供獻食。因食以明不食.顯非食非不食。則方便得開.密教獲顯.是奉聲召。  上文下.徵問。上出下.答釋。因事等者。因由假藉也。謂因藉財施香木等事.以表彰通達法施三德之理。豈非顯發密教義耶。因然下.正示表理通法也。因辦木欲然應身.以顯法身常住.不滅不然。故下經云。吾今此身即是法身。此即顯不然不滅也。是則相待.則應身有滅.法身不滅。絕待則非滅非不滅。待絕共明.妙符三德。滅即解脫。不滅即般若。非滅非不滅即法身。三一互融.表理斯在。獻食例說。則方便(至)聲召者。是結酬前問也。 【疏】香木有種種莊嚴者。因滅明不滅.非滅非不滅.有種種妙法。食有三德六味.寶蓋寶座悉皆嚴好.此表慈悲弘濟。理中亦具種種法門。  有種種妙法者。謂種種法門.詮辯三德.廣如下結。故今以莊嚴香木預以表之。食有下.食以充飢。蓋以覆首。座能安身。皆表拔苦與樂也。又以嚴好.表其所具法門也。無緣稱機.法藥非一.故云種種。雖云種種.豈出四教。收攝四教.還歸三德(云云)。  經牛頭栴檀者。牛頭.山名。以此香從彼山出故。如云閻浮金也。栴檀.梵語。無故不翻。經優鉢羅華等者。具云優曇鉢羅。此云靈瑞。琰師譯為青色。拘物頭.色赤。波頭摩.色不定不正.似菖蒲華。芬陀利.色鮮白.生水中。  經憍奢耶。此云野蠶衣。蒭摩。此譯云麻衣.舊云草衣。其麻形似荊芬.華青紫色。經繒綵者。說文。繒.帛也。謂帛之總名曰繒。轅轢.居責反。謂轅端頭曲木也。釋名曰轢.軛也。所以軛牛頭也。廁填者。三蒼。廁.雜也。廣雅。填.滿也.塞也。駿疾者。爾雅。駿.速也。經八功德水者。稱讚淨土經云。一澄淨。二清冷。三甘美。四輕軟。五潤澤。六安和。七飲時除飢渴。八飲已長養諸根四大。成實論云。一輕。二冷。三煖是觸。四美是味。五清淨是色。六不臭是香。七飲時調適。八飲已無患。是水之用。經六種味等者。此表六行雙遊.為對治門也。苦味表無我。酢(七故反)味表苦。甘味表樂。辛味表我。醎味表無常。淡味表常。經三德者。此表三德涅槃也。輕軟自在.表解脫。淨潔無垢.表般若。如法稱理.表法身。所謂六行互治.藥病俱亡.即契中道。涅槃祕密之藏。即下經云。煩惱為薪.智慧為火。以是因緣.成涅槃食也。  經迦陵伽衣等者。迦陵伽.此云細滑衣.又云鳥毛衣。欽婆羅.此云麤衣。善見云。此衣有二種。一髮欽婆羅.織人髮作。二毛欽婆羅.織犀牛尾作。西域記云。頷(墟嚴反)鉢羅衣.織細羊毛也。經由旬者。或言由延.或言俞旬.或云踰闍那。皆訛也。正言踰善那。此云合也.應也。計應合爾許度量。同此方驛也。自古聖王一日軍行也。彼繕那亦有大小.或八俱盧舍.或四俱盧舍。一俱盧舍謂大牛鳴音.其聲五里。昔來皆取俱盧舍即四十里。經師子座者。西方帝王所坐.名師子牀。猶此方云龍牀也。故西域記云。君王朝座.彌復高廣.珠璣間錯.謂師子牀。  △二順動召。 諸優婆塞各作是念。一切眾生若有所乏。飲食衣服。頭目支體。隨其所須。皆悉給與。作是施時。離欲瞋恚穢濁毒心。無餘思願求世福樂。唯志無上清淨菩提。 【疏】從諸優婆塞各作是念去.是順動召。上云。為諸眾生調伏因緣。此中明檀攝眾生.令其調伏.意同也。  檀攝眾生者。四攝中布施攝也。經具三檀義。給飲食衣服是施財。頭即捨命。目等即捨身分也。支體者。支謂四支.兩手足也。體謂身也。  △三順光召。 是優婆塞等皆已安住於菩薩道。復作是念。如來今者。受我食已。當入涅槃。作是念已。身毛皆竪。徧體血現。如波羅奢華。涕泣盈目。生大苦惱。 【疏】從是優婆塞等皆已安住去.是順光召。應蠲三障.今但生三業之善。並如文。  生三業善者。經文。作念是意。身毛皆豎等是身。涕泣必發聲.故是口。  △二獻供。 各各齎持供養之具。載以寶車。香木幢幡。寶蓋飲食。疾至佛所。稽首佛足。以其所持供養之具。供養如來。遶百千匝。舉聲號泣。哀動天地。槌胸大叫。淚下如雨。復相謂言。苦哉仁者。世間空虛。世間空虛。便自舉身投如來前。而白佛言。唯願如來哀受我等最後供養。世尊知時。默然不受。如是三請。悉皆不許。諸優婆塞不果所願。心懷悲惱。默然而住。猶如慈父。唯有一子。卒病命終。殯送還歸。極大憂惱。諸優婆塞悲泣懊惱亦復如是。以諸供具安置一處。却住一面。默然而坐。 【疏】次從各各齎持去.是獻供.亦成順召之文。  亦成順召之文者。由順三召.所以獻供也。暹記云。各各下.順光召。復相謂下.順聲召。諸優婆下.順動召。  △二三河沙優婆夷眾二。初分科。 【疏】次三恒河眾。文為三(云云)。  △二所召下。隨釋二。初所召二。初科分。 【疏】所召為四。謂數.類.名.歎。  △二初三下。隨釋四。初數。 爾時復有三恒河沙。 【疏】初三恒是數。  △二類。 諸優婆夷。受持五戒。威儀具足。 【疏】次優婆夷下.是類。如上釋。  優婆夷者。新云鄔波斯迦。此云近事女。謂俗女受五戒者.方堪承事出家人也。  △三名。 其名曰壽德優婆夷。德鬘優婆夷。毘舍佉優婆夷等。八萬四千而為上首。 【疏】三壽德下.列三人名。以壽為德.即常等也。有人言德鬘是勝鬘。勝鬘是王夫人.類不應在此。舍佉是三十二卵之母。  以壽為德者。壽.視柳視溜二反。內證常住三德之理.故名壽德。即常等也者。說文云。壽.久也。久即常義。等取餘三.故云等也。以三法皆常樂我淨故。常既居首.以壽顯之。有人下.破他解也。不應在此者。王夫人是七河沙眾故。舍佉者。金藏經云。毗舍佉母生三十二卵.一卵生一子.一人力敵千人等。  △四歎二。初科分。 【疏】從悉能堪任去.是歎德。歎文為兩。一略歎上求下化.二廣歎上求下化。  △二初堪下。隨釋二。初略歎上求下化。 悉能堪任護持正法。為度無量百千眾生。故現女身。 【疏】初堪任護持.即略歎上求。護者.護正法之教.如上守護大乘。持者.持於正法事理.如上敬重大乘.乃至愛樂大乘。為度百千者.弘誓緣由。現為女身者.弘誓所作。故指此為略歎之文。  護正法等者。上菩薩歎德中.守護大乘是約教論.如仙豫等。持者下.上文敬重大乘.是約理。安住是約證。深解是約智。愛樂是約事。如日割三兩等。今以持理證智三.通名持理。故云持於正法事理也。為度下.即應以女人身得度者.為現女人身也。經文於上求二願中.略歎學法門願.故云護持等。於下化二願中.略歎度眾生願。故云為度等。然學法必證果.度生必斷惑。文雖略歎.四弘義足。  △二廣歎上求下化二。初敘意科分。 【疏】次從呵責家法去.廣歎上求下化。還是廣於護持之意。於廣歎中三。先上求。次下化。三雙結上求下化。  △二初上下。依科隨釋三。初上求二。初科文。 【疏】初上求文為二。初論事觀.次結成功德。  △二事觀下。隨釋二。初事觀二。初科分。 【疏】事觀為二。初標事境.次出五門。  △二隨釋二。初標事境。 呵責家法。 【疏】初呵責家法者。即觀境也。若只以箕箒婦禮為家法者.太局。若三界輪迴為家法者.太奢。今以五陰為家法。果報捲局.籠檻繫閉.凡愚之所保養.聖賢之所鄙棄。故言呵責。  呵責家法既是觀境.故先簡去奢局二解.亦是斥古也。一切諸法雖皆妙理.而常現前者.無如五陰。又只指五陰.即備諸法。今觀此陰不出色心。色從心造.全體是心。達能造心.具足三千。依正不二.能所俱亡。故此五陰通為一切眾生觀境也。即如止觀。十法成乘。觀陰心等。箕箒等者。文選注云。箕.所以簸揚物者。箒.掃除地者。此婦人所執.以事夫也。禮記云。納女。於天子曰備百姓.於國君曰備酒漿.於大夫曰備掃灑。箕箒掃灑是婦人之事.故云婦禮為家法也。以此釋經太成淺局。太奢者。以三界為家.觀境無準.又成奢漫。不觀陰境.如何出界。今以下.正示五陰是所觀境。五陰繫閉.如人在家.故云家法。果報即五陰也。捲.巨員反。凡愚不覺.愛著色心.如繫鳥在籠.閉獸於檻。檻.欄也。論語云。虎兕出於柙。注云。柙.檻也。賢聖下.釋呵責義。應約四教賢聖明鄙棄。今意在圓。  △二出五門。 自觀己身如四毒蛇。是身常為無量諸蟲之所唼食。 【疏】次自觀己身下.初是苦觀。四大相害.諸蟲復唼。四大互殘.身為苦藪。 是身臭穢。貪欲獄縛。是身可惡。猶如死狗。是身不淨。九孔常流。 【疏】是身臭穢者。是不淨觀.即五種不淨也。貪欲獄縛者。薄皮覆之.謂之為淨。纏著無已.故名欲縛。死狗者。究竟不淨。九孔常流者。自相不淨。  五種不淨者。一種子不淨。現在則父母精血為種。過去則煩惱結業為種。二住處不淨。在母腹中.生藏之下.熟藏之上.安置己體。三自相不淨。衣服澡浴種種華香.飼以上饌美味.須臾之間皆為不淨。四自性不淨。大小便道.目淚洟唾.常流不息。五究竟不淨。終歸死處.青瘀爛壞.臭極死狗。今經略舉三種。是身臭穢。即種子不淨也。 是身如城。血肉筋骨皮裹其上。手足以為却敵樓櫓。目為寮孔。頭為殿堂。心王處中。如是身城。諸佛世尊之所棄捨。凡夫愚人常所味著。貪婬瞋恚愚癡羅剎止住其中。 【疏】如城去.是空觀。瓦木土石假緣虛立.三毒惡鬼止住其中。外誑內諂.是故名空。  經樓櫓者。釋名云。櫓.露也。謂城上守禦.露上無覆屋也。經寮孔者。寮.力凋反。蒼頡篇云。城上小窗也。經本作竅.苦弔反。竅亦孔也。說文。竅.窗也。瓦木下.法喻雙釋也。四大成身.如城假瓦等四緣而立.故云如城。外誑則四大虛立.內諂則三毒數起。 是身不堅。猶如蘆葦伊蘭。水沫芭蕉之樹。 【疏】是身不堅者。是無我觀。 是身無常。念念不住。猶如電光。暴水。幻燄。亦如畫水。隨畫隨合。是身易壞。猶如河岸臨峻大樹。是身不久。當為狐狼鴟梟。鵰鷲烏鵲。餓狗之所食啖。誰有智者當樂此身。 【疏】是身無常者。是無常觀。麁細兩觀如文。  麤細兩觀者。經從念念不住去.是細觀。從是身易壞去.約一期報質.是為麤觀。經鴟梟者。郭璞注爾雅云。鳩也。又云怪鴟也。經鵰鷲者。穆天子傳云。爰有白梟青鵰.執犬羊.食豕鹿。郭璞云。今之鵰亦能食麞鹿。山海經云。景山多鷲。說文。鷲.黑色多子。師曠云。南方有鳥名曰羗鷲.黃頭赤咽.五色皆備。西域多此鳥.蒼黃目赤.食死屍。  △二結成功德二。初標科。 【疏】次從寧以牛迹去.結其功德。結其事觀.合為七。  △二舉下。隨釋二。初正釋結成七。初舉譬結。 寧以牛迹盛大海水。不能具說是身無常不淨臭穢。寧丸大地。使如棗等。漸漸轉小。猶葶藶子。乃至微塵。不能具說是身過患。是故當捨。如棄洟唾。 【疏】一舉譬.結事觀。觀知此身過患彌廣。  經葶藶。草名也。經洟唾者。洟.勑計反。三蒼。洟.鼻液也。  △二舉三三昧結。 以是因緣。諸優婆夷以空無相無願之法。常修其心。 【疏】次舉三三昧.結其事觀道理深微。因緣者。事觀即是內外推求.檢不可得故空。空無陰相.亦無空相。以無相故.所以無作。釋論云。二乘緣真.觀三三昧。菩薩緣實相.觀三三昧(云云)。  道理深微者。正助合行.陰即法界.故云深微。因緣下.正示三三昧義。謂約內心為因.外塵為緣。自他共離.推檢以成不思議空.名空三昧。空無陰相等者。了陰既空.即空而假.色心宛然。故云亦無空相。此約妙假.名無相三昧。以無下.以無二邊相故.中道正觀。不作生死.及以涅槃。故知疏主約圓三觀.示三三昧義。然此名義通於四教.廣如止觀陰境道品中說。但彼文約三觀明.義在別教耳。二乘緣真者。三藏二乘約十六行.以成三三昧門。空謂空無我。無相是滅四。無作即餘十。俱舍婆沙諸文皆爾。故三藏中由觀此行.上忍發真。故以此行而為三門。通教直約空理也。緣實相者。即是初住實相也。別教證道同圓.義歸一揆。若約教道.不無參差。  △三舉大乘結。 深樂諮受大乘經典。 【疏】三舉大乘.結其事觀與修多羅合。  △四舉能說結。 聞已亦能為他演說。 【疏】四舉能說.結其上求不失下化。事觀即是教他之法。  △五舉護持結。 護持本願。 【疏】五護持下.舉護持.結其事觀即是理觀.不動本地。  不動本地者。不動本地.無作四弘也。  △六舉呵毀結。 毀呰女身。甚可患厭。性不堅牢。 【疏】六毀訾下.舉其呵毀之事迹也。即菩薩之本.結其事觀.是願力所為。  經毀呰。說文。呰.呵也。是願力所為者。由本誓力.迹為呵毀之事觀也。  △七結事即理。 心常修習如是正觀。破壞生死無際輪轉。渴仰大乘。既自充足。復能充足餘渴仰者。深樂大乘。守護大乘。雖現女身。實是菩薩。 【疏】七結其事觀即是正觀.能壞生死。在文可見(云云)。  結其事觀等者。夫事觀名助.理觀名正。經歎五門乃是事助。而經結云。修習如是正觀者。此乃達事即理.正助合行.故能分顯涅槃.破壞二死。  △二此意下。對前辨示。 【疏】此意咸是優婆塞章.對治之門。男性剛直.但論對治。女性愛染.故備五門。五門同緣.緣於實相。即事而理.是妙對治。於菩薩章中.是深解大乘意(是下五字疑逸)。深樂大乘.守護大乘與上同也。雖現女身.實是菩薩。是上安住大乘。  此意下.對前章辯示也。但論對治者。十三雙皆約二邊互破.以通中道.但是理觀也。是知男性剛直.但修理觀。女性愛染.故兼事觀.助破貪惑。於菩薩等者。前約理證智事教.以歎菩薩。此章對義亦具此五。疏文中是字下.逸深解大乘意五字。謂此五門觀法.即是妙慧。前深解大乘.是約慧歎.是故文異意同。深樂等者。前云愛樂。今云深樂。此即約事。守護約教.此二名義.與上全同.故云與上同也。雖現下.既云實是菩薩.斯乃智證於境.能起大用。故與上文安住約證歎義同也。經云渴仰.即是約理。疏文不點.是闕耳。  △二下化二。初總歎。 善能隨順一切世間。 【疏】次從善能隨順去.歎下化德。如上釋(云云)。  歎下化中.經有總別。例前可見。  △二別歎。 度未度者。解未解者。紹三寶種。使不斷絕。於未來世當轉法輪。  △三雙結。 以大莊嚴而自莊嚴。堅持禁戒。皆悉成就如是功德。於諸眾生生大悲心。平等無二。如視一子。 【疏】三以大莊嚴去.雙結上求下化也。釋如上(云云)。  又經從皆悉成就去。準前章是大分第五結文也。此章從省.乃以此文.入廣歎第三雙結科中也。故前總分但為四段.謂數類名歎耳。問。何故以此文入雙結文中耶。答。以義不出上求下化。故成就如是功德.是雙結上求下化.福德智慧也。於諸眾生去.是別結下化四弘耳。義既可通.詳略無在。  △二奉召。 亦於晨朝。日初出時。 【疏】亦於晨朝者.奉召也。  △三順召二。初順召。 各相謂言。今日宜應至雙樹間。 【疏】各相謂言去.是順召。宜應者。宜順召。  △二獻供。 諸優婆夷所設供具倍勝於前。持至佛所。稽首佛足。遶百千匝。而白佛言。世尊。我等今者。為佛及僧辦諸供具。唯願如來哀受我供。如來默然而不許可。諸優婆夷不果所願。心懷惆悵。却住一面。 【疏】二獻供.敬儀(云云)。  獻供敬儀者。於獻供文中.先明獻供.次稽首佛足去.是敬儀也。  △三四河沙離車眾二。初分科。 【疏】次四恒河眾為二(云云)。  △二所召下。隨釋二。初所召二。初科分。 【疏】所召有數.類.歎.名。  △二初四下。隨釋四。初數。 爾時復有四恒河沙。 【疏】初四恒.數也。  △二類。 毘舍離城。諸離車等。男女大小。妻子眷屬。及閻浮提諸王眷屬。 【疏】次毘舍離城等.類也。毘舍離翻為好道。肇師翻廣嚴。什師翻廣博。皆是國巷華整.從此得名。離車亦黎昌.亦彌離.楚夏不同。此云邊地主.或云傳集國政。觀師云.其國義讓.五百長者遞為國主.故言傳集國政.罷政即出外為邊地主(云云)。諸王眷屬者。是諸離車皆更互為王.即有皇枝外戚等.還屬王類。  好道者。國有好路.平正砥直也。肇什所翻.其義乃同.而文辭互略。具足應云廣博嚴淨。其國寬平.名為廣博。城邑華麗.故名嚴淨。皆是下.示三家翻譯義也。楚夏者。楚謂邊鄙。夏謂中原。五天竺國。西北二國.望於中天.言音大異.猶此方楚夏之殊語也。東南望中.其語稍同.但奢漫親切少異耳。傳集國政者。準下釋迦葉品.疏中翻為傳參國事。集字與參字.蓋魚魯之訛。故下疏云。國法每選智能為主.餘者參議。政者。賈逵注國語云。政.猶職也。釋名。政者.正也.下所以取正也。論語云。子帥以正.孰敢不正是也。罷政等者。謂禪讓之後.出居別宮也。外慼者。廣雅云。慼.近也。詩云。慼慼兄弟。傳曰。相親也。  △三歎二。初科分。 【疏】三為求法下.歎德為二。初歎。後結。  △二歎為下。隨釋二。初歎二。初上求。 為求法故。 【疏】歎為二。初為求法故一句.明上求。  △二下化。 善修戒行。威儀具足。摧伏異學壞正法者。常相謂言。我等當以金銀倉庫。為令甘露無盡正法。深奧之藏久住於世。願令我等常得修學。 【疏】次三雙是下化。一戒施。  一戒施等者。經文從善修去.是持戒。常相去.是布施。若誹謗去.是折伏。有能深樂去.是攝受。常欲樂聞下.聽說可見。 若有誹謗佛正法者。當斷其舌。復作是願。若有出家毀禁戒者。我當罷令還俗策使。有能深樂護持正法。我當敬重如事父母。若有眾僧能修正法。我當隨喜。令得勢力。 【疏】二折攝。  經斷其舌者。斷.都緩反。斷.截也。 常欲樂聞大乘經典。聞已亦能為人廣說。 【疏】三聽說。如文。文似下化而兼上求。  △二結。 皆悉成就如是功德。 【疏】次從皆悉成就去.結。如文。  △四名。 其名曰淨無垢藏離車子。淨不放逸離車子。恒水無垢淨德離車子。 【疏】列名。如文。  經淨無垢藏者。淨即般若清淨。無垢即解脫離染。藏即法身包富。三德分顯.立此嘉名。經淨不放逸者。中智清淨.無二邊放逸也。經恒水等者。恒水總喻三德。水性清淨以喻般若.水能滅罪以喻解脫.水體徧河以喻法身。無垢淨德.例前可知。德同藏義。  △二順召二。初順召。 如是等各相謂言。仁等今可速往佛所。 【疏】二如是等各相謂言去.是順召。若無奉召.何得有順。舉順知有奉順召。但明順動召.餘可知。  △二獻供。 所辦供養種種具足。一一離車各嚴八萬四千大象。八萬四千駟馬寶車。八萬四千明月寶珠。天木栴檀。沈水薪束。種種各有八萬四千。一一象前有寶幢幡蓋。其蓋小者。周匝縱廣滿一由旬。幡最短者。長三十二由旬。寶幢下者。高百由旬。持如是等供養之具。往至佛所。稽首佛足。遶百千匝。而白佛言。世尊。我等今者。為佛及僧辦諸供具。唯願如來哀受我供。如來默然而不許可。諸離車等不果所願。心懷愁惱。以佛神力。去地七多羅樹。於虛空中默然而住。 【疏】次獻供。敬儀如文。七多羅樹者。王性剛高.不居物下.佛力接之.高七樹也。或云只是隨宜耳。  經駟馬。說文。駟.一乘也。穆天子傳云。獻良馬十駟。郭璞云。四馬為駟.謂四十匹也。經明月寶珠者。崔豹古今注云。鯨鯢魚眼睛也。多羅樹者。西域記云。樹形如椶櫚.極高者七八十尺。  △四五河沙大臣長者眾二。初科分。 【疏】次五恒大臣長者。文為二。所召.順召。  △二隨釋二。初所召二。初科分。 【疏】所召有數.類.歎.名。  △二隨釋四。初數。 爾時復有五恒河沙。 【疏】數.類如文。  △二類。 大臣長者。  大臣長者者。名大臣為長者耳。  △三歎二。初上求。 敬重大乘。 【疏】歎中有上求下化。如文。  歎中有上求下化者。敬重大乘一句.是上求.餘文皆下化。  △二下化。 若有異學謗正法者。是諸人等力能摧伏。猶如雹雨摧折草木。  於下化中.偏明折伏。  △四名。 其名曰日光長者。護世長者。護法長者。如是之等而為上首。 【疏】列名(云云)。  經日光.依實智立名。護世護法.依境觀立名。護即能觀.世法即所觀。不令同體見思異學.侵其妙法.即護義。  △二順召三。初順聲召。 所設供具五倍於前。 【疏】從所設供具去.是順召。設具中因食開常.是順聲召。  △二順動召。 俱共持往。詣雙樹間。稽首佛足。遶百千匝。而白佛言。世尊。我等今者。為佛及僧設諸供具。唯願哀憫。受我等供。如來默然而不受之。諸長者等不果所願。 【疏】詣雙樹間.是順動召。  △三順光召。 心懷愁惱。以佛神力。去地七多羅樹。於虛空中默然而住。 【疏】心懷愁惱.是順光召(云云)。  △五六河沙舍離王眾二。初明不列數所以二。初準文定數。 【疏】次列舍離。既言六倍勝前.應是六恒。  釋舍離王眾中。初明不列數所以。既言下.準文定數也。  △二但王下。闕數因由。 【疏】但王數可數。但除阿闍一人.餘者不須恒量.故數不言耳。  但王下.示闕數因由。由王是人君。舉眾咸識.可以數之.故不列數。北遠云。當以諸王過於五恒.不滿六恒.分齊難彰.故隱不列。  △二文為下。正釋經文二。初科分。 【疏】文為三。所召.奉召.順召。  △二隨釋三。初所召二。初科分。 【疏】初所召中.有類有名。  △二隨釋二。初類。 爾時復有毘舍離王。及其後宮夫人眷屬。閻浮提內所有諸王。除阿闍世。并及城邑聚落人民。 【疏】類中簡闍王者。此王在後。  或有經本於復有字下。加六恒河沙四字者。後人妄加也。此王在後者。世王殺父.愧懼情深.故此未來。  △二名三。初正列名。 其名曰月無垢王等。 【疏】列名。如文。  △二順召。 各嚴四兵。欲往佛所。是一一王。各有一百八十萬億人民眷屬。是諸車兵駕以象馬。象有六牙。馬疾如風。莊嚴供具六倍於前。諸寶蓋中有極小者。周匝縱廣滿八由旬。幡極短者十六由旬。寶幢下者三十六由旬。 【疏】嚴四兵去.即是順召。  △三歎德二。初上求。 是諸王等。安住正法。惡賤邪法。敬重大乘。深樂大乘。 【疏】是諸王等.是歎德。具有上求下化歎德.而不次第者.顯其無定。  而不次第者。前文初歎.敬重大乘。今則初歎.安住也。  △二下化。 憐憫眾生。等如一子。所持飲食。香氣流布滿四由旬。  △二奉召。 亦於晨朝。日初出時。 【疏】次亦於晨朝.是奉召。  △三順召。 持是種種上妙甘膳。詣雙樹間。至如來所。而白佛言。世尊。我等為佛及比丘僧設是供具。唯願如來哀憫。受我最後供養。如來知時。亦不許可。是諸王等不果所願。心懷愁惱。却住一面。 【疏】三持甘膳等.是順召。  甘饍者。字應從肉.上扇反。說文。膳.具食也。周禮。膳之言善也。應法師云。今時美物亦曰珍膳。  △六七河沙夫人眾二。初對上辨異。 【疏】次七恒夫人眾。上列當世夫人.此列寡嬪淑等。  △二文為下。正釋經文二。初科文。 【疏】文為二。所召.順召。  △二隨釋二。初所召二。初科分。 【疏】所召有數.類.名.歎也。  △二隨釋四。初數。 爾時復有七恒河沙。  △二類。 諸王夫人。唯除阿闍世王夫人。為度眾生。現受女身。常觀身行。以空無相無願之法。薰修其心。 【疏】類中簡世王。又出本是三三昧.迹為女儀.悉是權類。  上列當世夫人者。即指舍離王眾中云。及其後宮夫人也。論語云。國君之妻稱之曰夫人。白虎通曰。國君之妻稱之曰夫人何。明當扶進夫人.謂八妾也。言八妾者。以君娶九女.一妻八妾也。此列寡婦等者.即先王夫人也。問。此眾既是寡婦。何故云除闍王夫人耶。答。亦指闍王宮中.先王夫人耳。如韋提希即是其人。寡者。孟子云。老而無妻曰鰥。老而無夫曰寡。白虎通曰。婦者.服也。服於家事.事人者也。嬪淑者。皆中宮之官也。魏志云。文帝增貴嬪.淑媛.修容.順成.良人。嬪者。孔穎達云。婦人有法度之稱.可以賓敬也。天子一后.三夫人.九嬪.二十七世婦.八十一御女。周禮。九嬪掌婦學之法。淑.善也。亦婦人之美稱。詩云。窈窕淑女也。  △三名。 其名曰三界妙夫人。愛德夫人。如是等諸王夫人。 【疏】列名。如文。  經三界妙者。見三界唯心.即空假中.不縱不橫.故名妙也。愛德者。愛即能觀.德即所觀。  △四歎。 皆悉安住於正法中。修行禁戒。威儀具足。憐憫眾生。等如一子。 【疏】悉皆安住.歎德也。上求下化.悉如文。  △二順召。 各相謂言。今宜速往詣世尊所。諸王夫人所設供養七倍於前。香華寶幢。繒綵幡蓋。上妙飲食。寶蓋小者。周匝縱廣十六由旬。幡最短者三十六由旬。寶幢下者六十八由旬。飲食香氣。周徧流布滿八由旬。持如是等供養之具。往如來所。稽首佛足。遶百千匝。而白佛言。世尊。我等為佛及比丘僧設是供具。唯願如來哀憫。受我最後供養。如來知時。默然不受。時諸夫人不果所願。心懷愁惱。自拔頭髮。搥胸大哭。猶如慈母新喪愛子。却住一面。默然而坐。 【疏】各相謂言者.順召。如文。  經稽首者。尚書云。稽首.拜手。孔安國傳云。稽首.謂頭至地。拜手.謂頭至手。又周禮九拜.出自大祝之官。一稽首。二頓首。三空首。四振動。五凶拜。六吉拜。七奇拜(居宜反。雙拜也)。八褒拜(音報。再拜也)。九肅拜。若論西域致敬之式。其儀亦九。如西域記云。一發言慰問。二俯首承敬。三舉手高揖。四合掌平拱。五屈膝。六長跪。七手膝據地。八五輪俱屈。九五體投地。今以五體投地.同此方稽首.故譯者用之。  △七八河沙天女眾二。初科分。 【疏】次八恒天女眾。文為三(云云)。  △二隨釋三。初所召二。初科分。 【疏】所召有數.類.名.歎。  △二隨釋四。初數。 爾時復有八恒河沙。 【疏】初如文。  △二類。 諸天女等。 【疏】次天女。類也。此中多是三光已上.四埵已下.天女之類。  三光者。日月星也。四埵即須彌四峯。謂東黃金埵等。四埵上即忉利天。今云下者。即是四天王天。天女類也。以經中次人眾而列故。  △三名。 其名曰廣目天女。而為上首。 【疏】三列名。如文。  經廣目者。應是南方廣目天王之女也。五眼圓觀.故名廣目。  △四歎二。初科分。 【疏】四作如是言下.歎德。文為三。先歎報得天眼所見。次是諸下.歎上求。三善能下.歎下化。  △二初如下。隨釋三。初歎天眼。 作如是言。汝等諸姊。諦觀諦觀。是諸人眾所設種種上妙供具。欲供如來及比丘僧。我等亦當如是嚴設微妙供具。供養如來。如來受已。當入涅槃。諸姊。諸佛如來出世甚難。最後供養亦復倍難。若佛涅槃。世間空虛。 【疏】初如文。  報得天眼者。簡非修得.發得也。若非天眼.安能諦觀遠見耶。  △二歎上求。 是諸天女愛樂大乘。欲聞大乘。聞已亦能為人廣說。渴仰大乘。既自充足。復能充足餘渴仰者。守護大乘。若有異學憎嫉大乘。勢能摧滅。如雹摧草。護持戒行。威儀具足。 【疏】次歎上求中.欲聞大乘.是深解大乘。威儀具足.是安住大乘。餘如文。  威儀具足是安住者。內證三德.不起寂定.現諸威儀.方名具足。  △三歎下化。 善能隨順一切世間。度未度者。脫未脫者。於未來世當轉法輪。紹三寶種。使不斷絕。修學大乘。以大莊嚴而自莊嚴。成就如是無量功德。等慈眾生。如視一子。 【疏】三善能隨順下.是下化。釋如前。  △二奉召。 亦於晨朝。日初出時。 【疏】亦於晨朝者.是奉召。  △三順召。 各取種種天木香等。倍於人間所有香木。其木香氣能滅人中種種臭穢。白車白蓋。駕四白馬。一一車上皆張白帳。其帳四邊懸諸金鈴。種種香華。寶幢幡蓋。上妙甘饍。種種伎樂。敷師子座。其座四足純紺琉璃。於其座後。各各皆有七寶倚床。一一座前復有金几。復以七寶而為燈樹。種種寶珠以為燈明。微妙天華徧布其地。是諸天女設是供已。心懷哀感。涕淚交流。生大苦惱。亦為利益安樂眾生。成就大乘第一空行。顯發如來方便密教。亦為不斷種種說法。往詣佛所。稽首佛足。遶百千匝。而白佛言。世尊。唯願如來。哀受我等最後供養。如來知時。默然不受。諸天女等不果所願。心懷憂惱。却住一面。默然而坐。 【疏】各取天木香者。是順召。如文(云云)。  經伎樂者。女樂曰妓。字應從女.從人者非。經紺琉璃者。紺.青赤色.謂青而含赤色也。經倚床者。於蟻反。說文。倚.猶依也。廣雅。音因也。謂因倚而臥也。字應從人。  △八九河沙龍王眾二。初科分。 【疏】次九恒龍眾。亦為三(云云)。  △二隨釋三。初所召三。初數。 爾時復有九恒河沙。 【疏】所召。有數.類.名。  △二類。 諸龍王等。住於四方。  △三名。 其名曰和修吉龍王。難陀龍王。婆難陀龍王。而為上首。  經和修吉。此云多頭.亦云寶稱。居於水中。難陀名歡喜。婆難陀名善歡喜。兄弟常護摩竭提國。雨澤以時.國無飢年。瓶沙王為一會。百姓聞皆歡喜.從此得名。  △二奉召。 是諸龍王。亦於晨朝。日初出時。 【疏】奉召。如文。  △三順召。 設諸供具。倍於人天。持至佛所。稽首佛足。遶百千匝。而白佛言。唯願如來。哀受我等最後供養。如來知時。默然不受。是諸龍王不果所願。心懷愁惱。却坐一面。 【疏】設諸供具下.是順召。如文。  △九十河沙鬼神王眾二。初科分。 【疏】次十恒鬼神王眾。文為二。  △二隨釋二。初所召二。初科分。 【疏】所召有數.類.名。  △二此應下。隨釋三。初數。 爾時復有十恒河沙。  △二類。 諸鬼神王。  △三名。 毘沙門王而為上首。 【疏】此應是同名。後列者是正四王。  此應是同名者。謂此鬼王與北方天王名同也。至後列天子眾中.方是天王耳。  △二順召。 各相謂言。仁等今者可速詣佛所。所設供具倍於諸龍。持往佛所。稽首佛足。遶百千匝。而白佛言。唯願如來。哀受我等最後供養。如來知時。默然不許。是諸鬼王不果所願。心懷愁惱。却坐一面。 【疏】仁等速詣.是順召。供具如文(云云)。  △十二十河沙金翅眾。 爾時復有二十恒河沙金翅鳥王。降怨鳥王而為上首。  經金翅鳥.梵云迦樓羅也。多慢則墮此趣.以行施故.頸有如意珠。以龍為食。華嚴云。菩薩金翅鳥.生死大海中.搏撮人天龍.安置涅槃岸。經降怨者。一切種智.降兩邊怨。  △十一三十河沙乾闥眾。 復有三十恒河沙乾闥婆王。那羅達王而為上首。  經乾闥婆.此云香陰。不噉酒肉.唯香資陰。居十寶山。身有異相現.即上天奏樂.是天主幢側樂神也。  △十二四十河沙緊那眾。 復有四十恒河沙緊那羅王。善見王而為上首。  經緊那羅.此云疑神。頭上有角.是諸天絲竹之神。  △十三五十河沙摩睺伽眾。 復有五十恒河沙摩羅伽王。大善見王而為上首。  經摩羅伽.此是蟒神.亦云地龍。無足腹行.即世間廟神也。受人酒肉.悉入蟒腹。  △十四六十河沙脩羅眾。 復有六十恒河沙阿修羅王。睒婆利王而為上首。  經阿修羅。此云無酒。採四天下華.於海釀酒不成.故言無酒。又云非天。果報似天而非天也。又不端正.以形貌醜故。睒婆。此云木綿。睒.式染反。  △十五七十河沙陀那婆眾。 復有七十恒河沙陀那婆王。無垢河水王。跋提達多王等。而為上首。  陀那婆者。此云施有。是修羅種類。不損有情.名施有也。  △十六八十河沙羅剎眾。 復有八十恒河沙羅剎王。可畏王而為上首。捨離惡心。更不食人。於怨憎中生慈悲心。其形醜陋。以佛神力。皆悉端正。  經羅剎。具云羅剎婆.此云可畏。  △十七九十河沙樹林神眾。 復有九十恒河沙樹林神王。樂香王而為上首。  經樂香。樂.五孝反。言此王愛樂於香也。  △十八千河沙持呪王眾。 復有千恒河沙持呪王。大幻持呪王而為上首。  △十九億河沙貪色鬼眾。 復有一億恒河沙貪色鬼魅。善見王而為上首。  經鬼魅者。通俗文云。山澤怪也。說文。老物精也。  △二十百億河沙天婇女眾。 復有百億恒河沙天諸媱女。天藍婆女。欝婆尸女。帝路沾女。毘舍佉女。而為上首。  經天諸媱女。此有二家釋義。暹師云。媱音搖.切韻.云美好也。媱女即美女也。滿師云字悞.應作娙.五莖反。身長好皃.如漢武宮官名娙娥。今謂作以金反為正。何者。鬼趣既有貪色鬼魅.天有媱女.亦應無嫌。又通去聲。方言云。媱.遊也.則是天中遊女耳。  △廿一千億河沙地鬼王眾。 復有千億恒河沙地諸鬼王。白濕王而為上首。 【疏】次二十恒鳥王.增數至千億恒沙鬼神王.白濕王。但略列數.語類出名而已。其中或有歎德皆可解。是為增數前二十一眾竟。  經白濕王者。暹引他解云。地神名.約地體相為名也。經從金翅至地鬼王。疏中總釋而已。言或有歎德者。即羅剎眾中.捨離惡心等也。初歎改惡心。次歎轉惡色。又是除三障.捨離惡心是轉煩惱障。更不食人是轉業障。皆悉端正是轉報障。總而言之.是歎滅惡生善德也。  △二八眾同數二。初同十萬億河沙眾三。初天子眾。 復有十萬億恒河沙等諸天子。及諸天王四天王等。 【疏】從復有十萬億恒河沙天子.風神.雨神。是三眾同數。  △二風神眾。 復有十萬億恒河沙等四方風神。吹諸樹上時非時華。散雙樹間。  △三雲雨神眾。 復有十萬億恒河沙主雲雨神。皆作是念。如來涅槃焚身之時。我當注雨。令火時滅。眾中熱悶。為作清涼。  △二同二十河沙眾五。初象王眾。 復有二十恒河沙大香象王。羅象王。金色象王。甘味象王。紺眼象王。欲香象王等。而為上首。敬重大乘。愛樂大乘。知佛不久當般涅槃。各各拔取無量無邊諸妙蓮華。來至佛所。頭面禮佛。却住一面。 【疏】復有二十恒沙象王.至二十恒沙仙人.凡五眾同數。  經大香象等。凡列六名。不出戒定慧也。戒香普熏故曰大香。羅。此云障月。即是定能除散也。金色照明.即慧破惑暗。甘味即慧。紺眼即定。眼依定發故。欲香即戒。此三即三德也。言偏意圓.三一互攝。問。此既畜眾.何故亦以三德消名。答。此標上首悉是權為。內證三德.外現畜身。五十二眾咸名涅槃.美在中矣。凡諸眾中列名.俱應約觀消釋。得意自在.不煩委記。若然者.則於自心徧見諸眾。  △二師子王眾。 復有二十恒河沙等師子獸王。師子吼王而為上首。施與一切眾生無畏。持諸華果。來至佛所。稽首佛足。却住一面。  △三飛鳥王眾。 復有二十恒河沙等諸飛鳥王。鳧鴈鴛鴦。孔雀諸鳥。乾闥婆鳥。迦蘭陀鳥。鸜鵒鸚鵡。俱翅羅鳥。婆嘻伽鳥。迦陵頻伽鳥。耆婆耆婆鳥。如是等諸鳥。持諸華果。來至佛所。稽首佛足。却住一面。  鳧鴈者。崔豹古今注云。鳧鴈常在海邊沙上飡砂石.悉皆消爛.唯食海蛤不消.隨其糞出.人得以為藥.殊勝常者。此則鳧鴈自是一類.非隨陽之鴈也。鴛鴦者。崔豹云。鳧類也。雄雌不相離.人得其一.其一則死.故謂之匹鳥。乾闥婆。此云尋香。迦蘭陀或言迦蘭馱.或羯蘭鐸迦。鳥名也.其形似鵲。鴝鵒者。崔豹云。一名尸鳩。淮南子云。寒臯短舌而能言。注云。一名孝鳥.一名玄鳥。鸚鵡者。說文云。能言鳥也。迦陵頻迦。此云妙聲。耆婆耆婆者。諸經譯為命命。亦云共命。勝天王經翻為生生。生即命也。名異義同。  △四牛羊眾。 復有二十恒河沙等水牛牛羊。往至佛所。出妙香乳。其乳流滿拘尸那城所有溝坑。色香美味悉皆具足。成是事已。却住一面。  △五仙人眾。 復有二十恒河沙等四天下中諸神仙人。忍辱仙等而為上首。持諸華香及諸甘果。來詣佛所。稽首佛足。遶佛三匝。而白佛言。唯願世尊。哀受我等最後供養。如來知時。默然不許。時諸仙人不果所願。心懷愁惱。却住一面。 【疏】同數文竟。  △三一眾無數。 閻浮提中一切蠭王。妙音蠭王而為上首。持種種華。來詣佛所。稽首佛足。遶佛一匝。却住一面。 【疏】閻浮提中一切蠭王者.是無數眾。  △二召中間眾二。初指處分科。 【疏】第二列中間眾。閻浮提是一邊.無量世界是一邊。其中間又為二。一結前列後.二悲近召遠。  △二結前下。依科隨釋二。初結前列後二。初結前。 爾時閻浮提中。比丘比丘尼一切皆集。唯除尊者摩訶迦葉。阿難二眾。 【疏】結前者.結前三十四眾。簡出二眾者.有事有顯。事者。迦葉入滅定.定所持故不來。阿難為魔所羂.故不來。有所顯者。迦葉為顯不捨細戒故。迦葉最長子.方持佛法。佛若臨滅.應赦細戒。告阿難言.我滅度後.諸微細戒能持者善.不能者捨。迦葉後問何等是微細戒.阿難言不知。即呵阿難云。汝面受佛旨.今言不知.可捨不可捨.又為外道所譏。師所制戒.滅後皆捨.復不可捨。  迦葉下.由於崛山入定.不知佛滅故。阿難林外被羂.至陳如品末方來。迦葉後問者。十誦律第一云。長老阿難偏袒右肩.長跪叉手.白大德摩訶迦葉。我面從佛聞受是語。佛言。我般泥洹後.若僧一心和合籌量.放捨微細戒。迦葉言。汝從佛問不。何名微細戒.一心和合放捨。阿難答言。大德.不問。迦葉言。汝應當了問。何名微細戒.僧一心和合放捨。汝若不問佛。汝得突吉羅罪.汝當如法懺悔。莫覆藏。阿難答言。我不輕戒故不問。是時佛欲滅度.我愁悶故不問。乃至外道所譏等。如疏。諸比丘不知何者是微細戒.作如是言.非獨突吉羅.更有波羅提舍尼.亦是微細戒。有言非突吉羅.提舍尼.單提.捨墮.二不定.眾殘亦是。或有比丘但受持四戒.作如是言.餘殘戒放捨。以是故.我等一心集會籌量.不聽捨微細戒.我等隨佛戒。故四分謂之雜碎戒也。 【疏】迦葉若來.寧得執正此事。阿難為顯.最後佛稱歎付囑.顯神呪力。阿難若來.則不顧問.亦不稱歎.亦復不使文殊持呪解羂。二眾不來.其意顯此。問。佛令捨細戒.迦葉不許。師弟相拒.何也。答。不然。佛為利根.隨有利益。迦葉為鈍根.還令如故。故非違拒。  迦葉若來者。若來親自見佛.佛許其捨.寧得違佛。佛稱嘆者。有八不思議事也。問。憍梵波提在天不來.何故不簡。答。迦葉阿難今雖未至.後必當來.故此簡之。憍梵在天.畢竟不來.故經不簡。  △二列後二。初分科。 【疏】次列後為三。初人天。次山神。三河海神。  △二初文下。隨釋三。初人天。 復有無量阿僧祇恒河沙等世界中間。 【疏】初文者。即是諸四天上下之人天也。經言中間.中間何所不收。文雖不云三天下及百億四天下.義推應有。何者。他方遠國尚復能來.東弗西瞿何緣不至。十方尚來.百億四天何意不來。若推中間之言.眾最應多。唯可意知.不可文載(云云)。  四天上下者。上即四王天。下即四洲人也。東弗者。梵云弗婆提。此云前一.東洲在諸方之前也。又云。初謂日初出處也。瞿耶尼。此云取與。亦翻牛貨。以彼用牛市易.如此方錢帛也。文中不言北洲.略耳。或可北是難處.故不來。此不應爾。今涅槃會無色尚至.豈隔北洲。況疏自云.四天上下也。何意不來者。百億是釋迦所化故。  △二山神。 及閻浮提所有諸山。須彌山王而為上首。其山莊嚴。叢林蓊鬱。枝葉茂盛。蔭蔽日光。種種妙華。周徧嚴飾。龍泉流水。清淨香潔。諸天龍神。乾闥婆。阿修羅。迦樓羅。緊那羅。摩羅伽。神仙呪術。作倡妓樂。如是等眾彌滿其中。是諸山神亦來詣佛。稽首佛足。却住一面。 【疏】次及諸山神下.他云山神山形。此未必爾。樹神示半身.不作樹形。山神不必為山形也。直是神道附山而已。先列眾山。次談其相。後明詣佛。  樹神下.引光明例難他解也。經蓊鬱.上烏孔反。蓊.盛貌。鬱.樹木叢生也。經作倡.齒楊反。說文。倡.樂也。倡.排也。謂戲笑也。  △三河海神。 復有阿僧祇恒河沙等四大海神及諸河神。有大威德。具大神足。所設供養倍勝於前。諸神身光。伎樂燈明。悉蔽日月。令不復現。以占婆華散熙連河。來至佛所。稽首佛足。却住一面。 【疏】海神亦爾。如文。熙連者。相傳云。只跋提是熙連。今言不爾。跋提大.熙連小。或言廣四丈.或八丈.在城北。跋提在城南.相去百里。佛居其間涅槃.為散華所及。熙連未見翻。  經占婆。亦云占蔔。釋論翻為黃華。  △二悲近召遠二。初敘意分科。 【疏】次其林變白下.是悲近召遠。已集者悲.未集者召。又為二。先悲近.次召遠。  △二初悲下。隨文釋義二。初悲近三。初指文總標。 【疏】初悲近者.凡現三相。  △二娑羅下。隨經配釋三。初其林變白相三。初約事解。 爾時拘尸那城娑羅樹林。其林變白。猶如白鶴。 【疏】娑羅如前釋。此林榮茂.忽然變白.猶如白鶴。林中有鶴.當林變時.與鶴無別。  忽然變白者。以白是眾色之本.表理為諸法之源。  △二此有下。正表法。 【疏】此有所表。榮若定榮.不應忽變。枯若定枯.不應如鶴。枯既如鶴.則枯非枯。榮既忽變.則榮非榮。非枯非榮.中間涅槃者.表不生不滅而現生滅。  此有下.榮云忽變。枯云如鶴者。忽變即如鶴。綺互其文耳。表不生不滅者。榮枯雖殊.變白無異。生滅雖異.一理常同。是則王宮之生非生.雙林之滅非滅。  △三雙林下。結三根。 【疏】雙林一變.隨類各解。上達其本.下悲其迹.中根在悲達之間。現病品云。下愚凡見言必涅槃。唯諸菩薩文殊師利等.能知如來常住不變。即此義也。  生滅不二.悲喜從何。故上根圓機達其本理.未始遷改。下根凡小惑於迹事.聞滅懷悲。中根偏智.滯事故悲.解空故達。人天四教其義皎然。老子云。上士聞道勤行之。中士聞道或存或亡。下士聞道大笑之。雖教理雲泥.而文言可例。現病下。引證三根也。文殊即上達之人。  △二虛空寶閣相。 於虛空中自然而有七寶堂閣。彫文刻鏤。綺飾分明。周匝欄楯。眾寶雜廁。 【疏】次虛空堂閣綺飾分明者。表佛身相.天上天下最為第一。今身緣已謝.無上智慧不復居御.下士所悲。  次虛空堂閣中.亦明三根異解。初文即凡小所見。身緣已謝.即灰身無身。智慧不居.即滅智無智。身智永滅.化事不留.下士由斯悲感不樂。居御者。御.乘也。 【疏】又堂本地架.而今處空。則空中有堂.而彫文刻鏤.綺飾分明。不動不墮.妙麗莊嚴。表空中藏.具足無減.中士所尚。  又堂下.即偏教菩薩所見。空表真理.堂表俗諦.即真而俗.如空中有堂。雕文等。表塵沙法門.不為凡夫生死所動.不墮二乘沈空之地。雕文者。說文。雕.琢文也。三蒼。雕.飾也。字從彡。表空下.正合法也。即空而假.則空內有藏。隨順世俗故悲.知法藏無減故達。悲達兼之.故名中士。 【疏】又華堂嚴整.光悅利益.是其有也。高處虛空.無人受用.是其無也。若有無事訖.當收此空有.歸非空有.此上士所達。下悲上達.中士悲達.季孟之間。  又華下.圓機所見。華.以花反。有無事訖者。謂華嚴已來四時益物。說有.被於三教菩薩。談無.接於兩教二乘。圓機適發.名為事訖。同證中道.故云歸非空有。即經云。安置諸子祕密藏中.吾亦不久自住其中。斯乃常之又常.滅而非滅.去來相絕.動靜理均。上士了知.何悲之有。經欄楯者。說文云。楯.欄檻也。  △三堂下泉池相。 堂下多有流泉浴池。上妙蓮華彌滿其中。猶如北方鬱單越國。亦如忉利歡喜之園。爾時娑羅樹林中間。種種莊嚴甚可愛樂。亦復如是。是諸天人阿修羅等。咸覩如來涅槃之相。皆悉悲感。愁憂不樂。 【疏】三堂下多有流泉浴池者。表佛身口赴下.流出無量言教.猶如浴池。浴池有二。一能滌垢穢.二除熱悶。表於佛教能令客塵外盡.無明內除。有妙蓮華者。表遵佛教.即是修因。因逾世果.故引兩處為喻。化緣將訖.如堂高舉。言教流潤.如清泉在池。論其本體.非去非留。語其利益.故言去留。  身口赴下者。身輪現通.口輪說法.稱可物機.故云赴下。無量言教不出偏圓.故以浴池二義表對。垢穢在體外.如見思客塵。熱悶約心中.喻無明同體。依偏.客塵盡。稟圓.無明除。破惑入真因。故以妙華.表此因出二死。故云踰世果。踰.越也。兩處.即單越忉利。鬱單越.此云勝。以果報勝三洲故。忉利此云三十三。緣訖歸祕藏.如堂舉虛空。言教被未來.喻泉池在下。 【疏】文云。咸覩如來涅槃之相者.一往是下士所見。若具足論.應有上達下悲。具如前說。  一往是下士者。以文云悲感愁憂故。二往而說.名具足論。悲即法界.名上士。事悲理達.號中人。  △三此之下。結同三召。 【疏】此之三相前後雖異.而意同前。前以大聲勸問.問則祕密教顯。如今堂下清泉流出.利益多人。前面門放光.五色徧照。除三障.生三善.令立行升進。如今高堂逈出.去下陵空。綺飾分明.種種莊校。前動地動水.表於翻倒見性。今變林況鶴.使不滯榮枯。歸中會極.物之難悟。再更抵掌.悲近召遠。相雖復異.而意同前.但再令開曉。  此之下.結同三召也。去下陵空.表除三障。綺飾莊校.表生三善。翻倒見性者。翻無明之倒.見佛性之理。物之難悟下.明佛現三相意也。抵掌者。抵.諸氏反。說文云。側手擊也。即叮嚀之皃也。  △二召遠。 【疏】從四天王下.即是召遠。  △三召上界眾二。初準前標科。 【疏】若從前開文.即是第三召上界眾。凡有五章。  △二初欲下。依科隨釋五。初欲天三。初四王天。 爾時四天王。釋提桓因。各相謂言。汝等觀察諸天世人及阿修羅。大設供養。欲於最後供養如來。我等亦當如是供養。若我最後得供養者。檀波羅蜜則為成就。滿足不難。 【疏】初欲界天。先明四王.即是類也。各相謂言者奉召。良由聞見聲光.即以天眼觀他獻供.而自營辦。  經爾時四天王釋提桓因者。此即臣主共相謀議.合明奉召之文。故云各相謂言也。故至帝釋文中.不明奉召者。以於此段合明故。 爾時四天王所設供養倍勝於前。持曼陀羅華。摩訶曼陀羅華。迦枳樓伽華。摩訶迦枳樓伽華。曼殊沙華。摩訶曼殊沙華。散多尼迦華。摩訶散多尼迦華。愛樂華。大愛樂華。普賢華。大普賢華。時華。大時華。香城華。大香城華。歡喜華。大歡喜華。發欲華。大發欲華。香醉華。大香醉華。普香華。大普香華。天金葉華。龍華。波利質多樹華。拘毘羅樹華。復持種種上妙甘膳。來至佛所。稽首佛足。是諸天人所有光明。能覆日月。令不復現。以是供具欲供養佛。如來知時。默然不受。爾時諸天不果所願。愁憂苦惱。却住一面。 【疏】來至佛所.即順召也。  經曼陀羅華.此云白華。摩訶曼陀羅華.即大白華。曼殊沙等。即赤華.大赤華也。  △二帝釋天。 爾時釋提桓因及三十三天。設諸供具亦倍勝前。及所持華亦復如是。香氣微妙。甚可愛樂。持得勝堂并諸小堂。來至佛所。稽首佛足。而白佛言。世尊。我等深樂愛護大乘。唯願如來哀受我食。如來知時。默然不受。時諸釋天不果所願。心懷愁惱。却住一面。 【疏】釋天但有所召.順召(云云)。  經釋提桓因者。具云釋迦提婆因陀羅。此云能天帝。經及三十三者。臣主合舉。須彌四埵.一方有八天.四八三十二.皆臣屬也。帝釋居中為主。經得勝堂者。帝釋與修羅戰勝.因造此堂。  △三空居四天。 乃至第六天。所設供養。展轉勝前。寶幢幡蓋。寶蓋小者覆四天下。幡最短者周圍四海。幢最下者至自在天。微風吹幡。出妙音聲。持上甘膳。來詣佛所。稽首佛足。白佛言。世尊。唯願如來。哀受我等最後供養。如來知時。默然不受。是諸天等不果所願。心懷愁惱。却住一面。 【疏】乃至第六天.其間三天略不出之。  其間三天者。三夜摩.四兜率.五化樂也.第六即他化自在。  △二梵眾。 上至有頂。其餘梵眾一切來集。爾時大梵天王及餘梵眾。放身光明。徧四天下。欲界人天日月光明悉不復現。持諸寶幢。繒綵幡蓋。幡極短者懸於梵宮。至娑羅樹間。來詣佛所。稽首佛足。白佛言。世尊。唯願如來。哀受我等最後供養。如來知時。默然不受。爾時諸梵不果所願。心懷愁惱。却住一面。 【疏】上至有頂。此應是色頂。加列大梵王.如文。料揀三頂(云云)。前論佛力.應徹三種頂。此中論供具.只明色頂(云云)。  三頂者。注云云。即前疏文釋聲召中明也。初以非想為有頂。次約無學。三約妙覺。兩頂被召。一頂被請。故云前論佛力等也。  △三修羅。 爾時毘摩質多阿修羅王。與無量阿修羅大眷屬俱。身諸光明勝於梵天。持諸寶幢。繒綵幡蓋。其蓋小者覆千世界。上妙甘膳。來詣佛所。稽首佛足。而白佛言。唯願如來。哀受我等最後供養。如來知時。默然不受。諸阿修羅不果所願。心懷愁惱。却住一面。 【疏】次列修羅王.舍脂父正報劣天.依報相亞。言光勝者。此是大菩薩光.故可言勝。  經毗摩質多。此云淨心.亦云種種疑.即舍脂父也。舍脂即帝釋妻也。言光勝下.釋疑也。既正報劣於天。何故經云。身諸光明勝於梵天也。故疏釋云。此修羅本是大士.故能勝天也。前增數眾.已列修羅。今此王是帝釋妻父.故在上界眾中別列也。若爾。前同數眾已別列欲天四王。今何再明耶。答。北遠釋云。此等向前空來.既至雙林.見眾施設.方生獻意。故此列之(云云)。  △四魔天三。初示名處。 【疏】次魔眾。魔名殺者。波旬名為惡中之惡。住六天頂.為欲界主。  魔名下.梵云魔羅。此翻殺者.害人善故。波旬下.梵云波旬。此翻極惡。依於佛法而得善利.不念報恩.反欲加毀.故名極惡。今云惡中之惡.即其義也。住六天頂者。他化天上.別有魔界.亦是他化天攝。  △二分科段。 【疏】文為三。一類數。二開恩赦下。三辦供上獻。  開恩赦下者。開.施也。赦。爾雅云。赦.捨也。周禮三赦。一赦幼弱。二赦老耄。三赦蠢愚。易曰。雷雨作。解。君子以赦過宥罪。  △三上獻下。正解釋三。初類數。 爾時欲界魔王波旬。與其眷屬。諸天婇女。無量無邊阿僧祇眾。  △二開恩赦下。 開地獄門。施清淨水。因而告曰。汝等今者無所能為。唯當專念如來應正徧知。建立最後隨喜供養。當令汝等長夜獲安。  經開獄施水等.與樂也。乘前施水.兼以勸善.故云因告。經汝無所為者。彰其不能供養。唯當下.量其所堪.教修善意。初教念佛三號。次教隨喜他供。經當令下.明修利益。生死昏寢名夜。輪轉無際名長。得善自寧名安。 時魔波旬於地獄中。悉除刀劍無量苦毒。熾然炎火注雨滅之。以佛神力。復發是心。令諸眷屬皆捨刀劍。弓弩鎧仗。矛矟長鉤。金椎鉞斧。鬪輪罥索。  經時魔下.明拔苦也。除刀滅火者。由前受教.念佛隨喜.罪垢消薄。乘此為因.波旬神力為緣.因緣和合.故使刀除火滅也。經以佛下.復化徒黨.斷惡修善也。魔專壞亂。壞人善時.多以鬪具.恐怖行者。今勸捨之.即斷惡也。經矛矟.上莫侯反.下山卓反。說文。矛長二丈.建於兵車也。埤蒼。矟長丈八尺。經金椎。說文。鐵為黑金.故名金椎。經鉞斧.禹發反。說文。鉞.大斧也。經罥索.古犬反。聲類。罥.繫也。  △三辦供獻上二。初辦供。 所持供養倍勝一切人天所設。其蓋小者覆中千界。  △二獻上二。初科分。 【疏】上獻為兩。一奉呪.二奉供。  △二問下。隨釋二。初魔奉呪奉供二。初奉呪二。初問答釋疑。 來至佛所。稽首佛足。而白佛言。我等今者愛樂大乘。守護大乘。世尊。若有善男子。善女人。為供養故。為怖畏故。為誑他故。為財利故。為隨他故。受是大乘。或真或偽。我等爾時當為是人除滅怖畏。說如是呪。   侘枳 咤咤羅侘枳 盧呵隸 摩訶盧呵隸 阿羅遮羅   多羅莎呵  奉呪中.經云愛樂者。約事行論。如雪山求法捨命。守護者。約教論。如仙豫護法行誅。如斯之事.魔盡能為。對佛自陳.俾生他信。經世尊下.明弘法之人真偽混雜.我為愛樂守護大乘法故.悉皆以呪護之。經中略舉五種偽弘法人。反此則真.無勞委說。至下明呪功能.則真偽竝舉。為供養.則因求衣食.受持此經。為怖畏.則畏現在苦.及惡道報。為誑他.則誑惑他人.令其敬己。為財利.則為得金銀倉庫等物。為隨他.則為他抑遣.自無誠意。為斯五事.受是大乘.所以名偽。偽弘尚護.豈況真弘。後賢覽之.得無留意。  呪中.侘.勅加反.又他各反。用上音。咤.竹嫁反。枳.吉以反。古來南北二本.呪辭並同。如遠本標科云。侘枳下正宣呪辭。至唐應師.經音所出.辭句全異。即今世行北本中呪也。首云怛垤他踔者。是未知何代三藏別翻改易。此既密語.五印音殊。請依現文.不須猶豫。呪者。願也。佛作密語.願眾生如佛。猶蜾蠃之呪螟蛉也。詩云。螟蛉有子.蜾蠃負之.教誨爾子.式穀似之。鄭氏箋云。式.用也。穀.善也。今有教誨萬民用善道者.亦似蜾蠃。楊子法言云。螟蛉之子殪.而逢蜾蠃祝(音呪)之曰。類我類我。久則肖之矣。注云。肖.類也。蜾蠃遇螟蛉而受化。久乃變成蜂耳。 是呪能令諸失心者。怖畏者。說法者。不斷正法者。  經是呪下.經文凡有三意。初明呪功能。次明說呪意。三明持者獲益。初功能中語義不足。若具應云。是呪能令諸失心者.怖畏者.說法者.不斷正法者.離諸怖畏。離畏如後持益中說.故此不舉。諸失心者。即前偽中為供養等四人。失於出離善心.故名失心。怖畏者。即前偽中為怖畏。說法者。宣說大乘經法。不斷正法者。不斷小乘法.權化不絕.名不斷正法。以此呪通護一切.故大小通舉。呪皆能除怖畏等。 為伏外道故。護己身故。護正法故。護大乘故。說如是呪。  經為伏下.魔說呪意。經有四句.初二句為人。為伏外道故者。對前說者.不斷法者.彰說所為。為使此人宣通正法.降外道故.說呪護之。護己身故者。對前失心及怖畏者.為使彼人得此神呪.防護己身.受持佛經。次二句為法。護正法者。護小乘法.即護前不斷法者。護大乘者。即護前說大法者。說如是呪。總結意也。 若有能持如是呪者。無惡象怖。若至曠野空澤險處不生怖畏。亦無水火師子虎狼盜賊王難。世尊。若有能持如是呪者。悉能除滅如是等怖。世尊。持是呪者。我當護之。如龜藏六。世尊。我等今者不以諭諂說如是事。持是呪者。我當至誠益其勢力。  三經若有下.明持者獲益。如龜藏六者。龜藏四足頭尾為六。我護其人.令無衰惱.如龜藏六也。諭諂者。周書。面從曰諛。三蒼。佞言曰諂。經文作諭.古文也。諭.平聲。 【疏】佛受呪.不受供。問。魔既弊惡.寧得好呪。答。此呪是先佛之法.偶爾得之。譬如有人.在國遇寶.還奉國王。  疏釋分二。初問答釋疑。憋。并列反。急性也。答中且約迹說.若論其本.即大菩薩.自能說呪也。淨名云。十方作魔王者。皆是住不思議解脫菩薩。  △二正解呪義二。初他人異解。 【疏】他解。呪是鬼神名.聞名不得為害。如盜者伺財.財主知名.覺喚其名.盜則不行。次云呪是鬼神王名。若喚主名.主勸其黨.亦不為害。三云呪如霹靂。鬼神畏威.不敢為害。四云呪是密語。如軍中號.相應即放.不應則治。鬼神亦爾。順呪則護.不順頭破。五云呪是佛勅.無敢違者。有人彈云。呪是明呪.大明呪.無等等呪。若是鬼名等五.云何令人得悟道果。  次正解呪義二。初他人異解.并彈家.總六師義。彈家引般若彈諸師。智鑒無昧.名明。獨絕無倫.名無等等。此指密談實相般若為呪也。是故以呪冥加.令人悟道。  △二今師會通。 【疏】今解不爾。若一向解.不能契道.應作法門解之。諸煩惱是鬼名。無明是鬼王。善能破惡.猶如霹靂。即事而真.是為密語。第一義諦為佛所勅.依此法門必能得道。  今師以四悉會通.諸說無爽。諸煩惱等者。會第二師義也。諸煩惱即見思塵沙.既是枝末.猶如鬼眾。無明根本喻以鬼王。臣主隔別.又不為害.即歡喜義.世界悉檀也。問。何故不會諸師耶。答。盜則不行.全同鬼不為害.亦是世界義。可見故.故不論也。善能下.第三師成對治義。霹靂如善。鬼神喻惡。畏威即破惡義。即事下.會第四師.成為人義。即事而真.即理善生也。第一下.會第五師.成入理義。法身無礙.如王勅令.無敢違者。依此等者。其語雖密.其旨彌顯。依此觀心.得道息諍。 【疏】又是通別四悉檀意。前四別.後一通。此解無妨。  又是下.又將五師義.對彈家總會。前四別者。以初師與第二師義同。故但云前四.各得一悉檀義。故云別也。後一即彈家。此師既約密詮實相以釋。故義通四悉。何者。實相一法徧有諸力.歡喜.破惡.善生.道合。具茲四義.故云後一通也。如此會歸六家無妨。  △二奉供。 唯願如來。哀受我等最後供養。  △二佛還供受呪。 爾時佛告魔波旬言。我不受汝飲食供養。我已受汝所說神呪。為欲安樂一切眾生四部眾故。佛說是已。默然不受。如是三請。皆亦不受。時魔波旬不果所願。心懷愁惱。却住一面。  △五大自在天二。初懸示名處二。初滅處示本。 【疏】次大自在天。即魔醯首羅.居色界頂.主大千界。十地菩薩迹現其中。  居色界頂等者。如龍樹說五淨居上.別有菩薩淨居天處.名摩醯首羅。十地菩薩多生其中。華嚴以十地對天主.四天王當初地.四禪當第十地也。  △二若法下。徵文再釋二。初引文徵問。 【疏】若法華中.列世界主梵天王者.此意如何。  若法下.舉法華列眾文為問也。  △二若言下。定名委示二。初明世主即首羅。 【疏】若言娑婆世界主者.正是首羅。若言尸棄大梵等者.更舉二禪.等收三四禪梵王耳。  若言下.答。以彼經云。娑婆世界主.梵天王.尸棄大梵.光明大梵等。今謂世主即是四禪之王.大自在天也。以四禪統大千故.故得云主.故云正是首羅。尸棄。此翻頂髻.即初禪主。光明即二禪主。更舉二禪者。指法華尸棄.光明。是舉初二兩禪主也。等收者。釋經文等字。即是等三四禪主。梵者。此翻離欲。除下地繫.上升色界。故名離欲.亦稱高淨。  △二又云下。明世主非首羅二。初章安明世主是褒美。 【疏】又云。若言為世界主者.其實只領小千而已。經家美之.故言世界主。  又云下.疏主明他人.釋世主非首羅天也。只領小千者。顯法華所列只是二禪王耳。以二禪統小千。三禪統中千。四禪統大千。故云只領小千而已。既唯領小.何得名世主耶。故釋云。經家美之也。若準法華疏釋世主.只是初禪梵王。經標梵王.復舉尸棄者。乃舉位顯名耳。以初禪中間.內有覺觀.外有言說。得主領為王。約彼一解.對今兩釋.乃成三家。明義不同。  △二私謂下。荊溪明居中是世主。 【疏】私謂。此是大千之中.得為大千之主。降此不得。  私謂下.荊溪明此方居大千土中央。所以初禪梵王亦得稱為世主。不須取二禪統小千也。既居中為尊.亦非褒美虛稱也。約此前兼.又成四釋。降此不得者。此外諸小千界.初禪之王.所居既偏.不得為世界主。問。何以得知此在中耶。答。瑞應。明佛生處.在萬二千國土之中央也。  △二文為下。隨文正釋二。初所召。 爾時大自在天王。與其眷屬無量無邊。及諸天眾。 【疏】文為二。一與同類.是所召。  △二順召。 所設供具。悉覆梵釋護世四王。人天八部。及非人等所有供具。梵釋所設。猶如聚墨在珂貝邊。悉不復現。寶蓋小者能覆三千大千世界。持如是等供養之具。來詣佛所。稽首佛足。遶無數匝。白佛言。世尊。我等所奉微末供具。猶如蚊蚋供養於我。亦如有人以一掬水投於大海。然一小燈助百千日。春夏之月眾華茂盛。有持一華益於眾華。以葶藶子益須彌山。豈當有益大海。日明。眾華。須彌。世尊。我今所奉微末供具亦復如是。若以三千大千世界滿中香華伎樂幡蓋。供養如來。尚不足言。何以故。如來為諸眾生。常於地獄餓鬼畜生。諸惡趣中受諸苦惱。是故世尊應見哀憫。受我等供。 【疏】二獻供.是順召。如文。  △二召他土眾二。初徵文顯召二。初敘他謬解。 【疏】次爾時東方下.召他土眾。或云聲光不至彼。彼佛自遣.命至此土。  △二若依下。示今正義。 【疏】若依前文光徧照此三千世界.乃至十方亦復如是.豈非光召。又彼佛遣.文三召意足。香飯奉佛.此光召也。往彼禮敬.此動召也。請決所疑.聲召意也。  △二文為下。隨文正釋二。初科分。 【疏】文為二。初明一方.次例三方。  △二東方下。隨釋二。初正解經文二。初一方二。初分科符瑞。 【疏】東方為三雙。初彼佛說此佛.此眾見彼眾。次此間大眾以不思議.不見而見.見彼無邊身。無邊身以不思議.不來而來。三復以彼供奉此佛。此佛不受彼佛之供。  不見而見等者。妙理寂然.見來相絕。即理而事.而見而來。理事一如.名不思議。 【疏】如此三相還是經初三種之瑞。彼佛說此.此眾見彼.即是聲瑞。此眾見彼.彼眾來此.即動地瑞。彼供獻此.此佛不受.即是光瑞。  如此下.顯此三文.符順三瑞也。尋義可見。  △二初雙下。依科釋文三。初彼說此見二。初彼佛說此佛四。初明遠近。 爾時東方去此無量無數阿僧祇恒河沙微塵等世界。彼有佛土。名意樂美音。佛號虛空等如來。應供。正徧知。明行足。善逝。世間解。無上士。調御丈夫。天人師。佛。世尊。 【疏】初雙中.初彼佛說此佛。文為四。一明遠近。  △二彼佛說此。 爾時彼佛即告第一大弟子言。善男子。汝今宜往西方娑婆世界。彼土有佛。號釋迦牟尼。如來。應供。正徧知。明行足。善逝。世間解。無上士。調御丈夫。天人師。佛。世尊。彼佛不久當般涅槃。善男子。汝可持此世界香飯。其飯香美。食之安隱。可以奉獻彼佛世尊。世尊食已。入般涅槃。善男子。并可禮敬。請決所疑。 【疏】二彼佛說此。  △三發來。 爾時無邊身菩薩摩訶薩。即受佛教。從座而起。稽首佛足。右遶三匝。與無量阿僧祇大菩薩眾俱。從彼國發來。至此娑婆世界。 【疏】三發來。  △四現瑞。 應時此間三千大千世界大地六種震動。 【疏】四現瑞。如文。  △二此眾見彼眾二。初正科經文四。初驚怖。 於是眾中梵釋四王。魔王波旬。摩醯首羅。如是大眾見是地動。舉身毛竪。喉舌枯燥。驚怖戰慄。各欲四散。自見其身無復光明。所有威德悉滅無餘。 【疏】次此眾見彼眾。亦為四。一驚怖。  △二安慰。 是時文殊師利法王子。即從座起。告諸大眾。諸善男子。汝等勿怖。汝等勿怖。何以故。東方去此無量無數阿僧祇恒河沙微塵等世界。有一世界名意樂美音。佛號虛空等如來。應供。正徧知。十號具足。彼有菩薩名無邊身。與無量菩薩欲來至此供養如來。以彼菩薩威德力故。令汝身光悉不復現。是故汝等應生歡喜。勿懷恐怖。 【疏】二安慰。  △三見彼眾。 爾時大眾悉皆遙見彼佛大眾。如明鏡中自觀己身。時文殊師利復告大眾。汝今所見彼佛大眾。如見此佛。以佛神力。復當如是得見九方無量諸佛。 【疏】三見彼眾。  △四唱苦哉。 爾時大眾各相謂言。苦哉苦哉。世間虛空。如來不久當般涅槃。 【疏】四唱苦哉。  △二然大下。釋疑顯意二。初超釋第四唱苦二。初疑問。 【疏】然大眾見佛應生歡喜.何以唱苦。  △二答釋。 【疏】聞彼佛說.此佛應當入於涅槃.還是前聲瑞。覺地動戰慄.還是前地動瑞。見如鏡之光.還是前光瑞。聞見是已.彼佛為此作涅槃相.是故唱苦。  △二問此下。追釋初段驚怖二。初疑問。 【疏】問。此眾皆是佛同行人.何因驚怖。  △二答釋。 【疏】答。今論實者.意不在權。又十地位有上下品。上品所作.下品不知。佛力所作.上品不知(上品不知四字疑漏)。佛借神力.昆蟲能知。不借神力則不能知。此無邊身承佛神力而現此瑞。首羅驚怖.復何所疑。  又十地等者。無邊身.十地上品菩薩.所作神通。故首羅十地下品.不知而驚怖也。佛力所作下.恐逸上品不知四字。此言無邊身所現神瑞.非獨己力.又是承佛神力也。借使首羅是上品者.亦不能知。佛借下.明佛不借首羅神力。所以不知無邊身所作也。昆虫者。或作䖵蜫.同古魂反。禮記云。蜫.蟲未蟄。鄭玄曰。蜫.明也。明虫者。陽而生.陰而藏者也。夏小正曰。蜫.小虫也。蜫.魂也。魂魂然.小虫動也。  △二此見彼來二。初此大眾不見而見。 是時大眾一切悉見無邊身菩薩及其眷屬。是菩薩身一一毛孔。各各出生一大蓮華。一一蓮華各有七萬八千城邑。縱廣正等。如毘舍離城。牆壁諸塹。七寶雜廁。多羅寶樹。七重行列。人民熾盛。安隱豐樂。閻浮檀金以為却敵。一一却敵各有種種七寶林樹。華果茂盛。微風吹動。出微妙音。其聲和雅。猶如天樂。城中人民聞是音聲。即時得受上妙快樂。是諸塹中妙水盈滿。清淨香潔如真琉璃。是諸水中有七寶船。諸人乘之遊戲澡浴。共相娛樂。快樂無極。復有無量雜色蓮華。優鉢羅華。拘物頭華。波頭摩華。芬陀利華。其華縱廣猶如車輪。其塹岸上多有園林。一一園中有五泉池。是諸池中復有諸華。優鉢羅華。拘物頭華。波頭摩華。芬陀利華。其華縱廣亦如車輪。香氣芬馥。甚可愛樂。其水清淨。柔軟第一。鳧雁鴛鴦遊戲其中。其園各有眾寶宮宅。一一宮宅縱廣正等滿四由旬。所有牆壁四寶所成。所謂金銀。琉璃頗梨。真金窻牖。周匝欄楯。玟瑰為地。金沙布上。是宮宅中多有七寶流泉浴池。一一池邊各有十八黃金梯陛。閻浮檀金為芭蕉樹。如忉利天歡喜之園。是一一城各有八萬四千人王。一一諸王各有無量夫人婇女。共相娛樂。歡喜受樂。其餘人民亦復如是。各於住處共相娛樂。是中眾生不聞餘名。純聞無上大乘之聲。是諸華中一一各有師子之座。其座四足皆紺琉璃。柔軟素衣以布座上。其衣微妙。出過三界。一一座上有一王坐。以大乘法教化眾生。或有眾生書持讀誦。如說修行。如是流布大乘經典。爾時無邊身菩薩。安止如是無量眾生於自身已。令捨世樂。皆作是言。苦哉苦哉。世間虛空。如來不久當般涅槃。 【疏】次第二雙。初從大眾見無邊身一一毛孔.明此菩薩示不思議.不見而見。明一毛道.即是見小。容七萬八千城莊嚴巨麗.即是見大。然其身量同等虛空。空非大小.安可說盡.而復不妨從彼而來。巨細相容.毛孔不闊.城亦不小。復聞歡娛受樂之聲.復聞唱言苦哉之聲.復聞純說大乘之聲。即是非苦非樂.不相障礙。菩薩所以現此事者。表於今佛入般涅槃.亦不可思議。  此菩薩示不思議等者。前文雖云承佛神力.應知並由理顯.方有事用。事理無礙.應變無方。若非凡心本具.安能聖位顯發。經芬馥。方言云。芬.和也。郭璞云。芬.香和調也。字林。馥.香氣也。經玫瑰。郭璞云。石珠也。  △二彼菩薩不來而來。 爾時無邊身菩薩。與無量菩薩周匝圍遶。示現如是神通力已。持是種種無量供具。及以上妙香美飲食。若有得聞是食香氣。煩惱諸垢皆悉消滅。以是菩薩神通力故。一切大眾悉皆得見如是變化。無邊身菩薩。身大無邊。量同虛空。唯除諸佛。餘無能見是菩薩身。其量邊際。爾時無邊身菩薩及其眷屬。所設供養倍勝於前。來至佛所。 【疏】次從爾時無邊身菩薩與無量菩薩。是彼菩薩以不可思議.不來而來。  △三供佛不受二。初供佛。 稽首佛足。合掌恭敬。白佛言。世尊。唯願哀憫。受我供養。 【疏】次第三雙中.初供佛。  第三雙。經文從稽首佛足已去。  △二不受。 如來知時。默然不受。如是三請。悉亦不受。爾時無邊身菩薩及其眷屬。却住一面。 【疏】次不受。如文。  △二例三方。 南西北方諸佛世界。亦有無量無邊身菩薩。所持供養倍勝於前。來至佛所。乃至却住一面。皆亦如是。 【疏】次例餘三方。悉如文。  △二問身下。釋疑顯正二。初疑問。 【疏】問。身既無邊.此土他土俱在毛端.那忽從彼以來於此。是即彼邊而來此邊。此間大眾見從彼來.即是此邊見於彼邊。  問身下.釋疑顯正也。初疑問。  △二答釋二。初敘舊謬解。 【疏】舊云。少分無邊.故有來去。  舊云下.答釋也。初敘舊謬解。少分無邊者。古師謂。身量非凡下所知.故云無邊.其實有邊。例如無量壽佛實有期限.以凡夫不能數知.故言無量耳。此師但約應身解無邊義.故云少分等。則謂法身是全分無邊。實無來去也。  △二此不下。顯今正義二。初引同虛空斥舊解。 【疏】此不應爾。既言量同虛空.虛空豈有少分多分。既言少分.則不同空。  二此不下.顯今正義。初引同虛空.斥舊解。總非古義.故云此不應爾。既言下.引經竝斥。既云同空.空無邊際.身亦如是。  △二今明下。約不思議明今義二。初立義消經二。初立義明真應相即。 【疏】今明菩薩不思議色。即邊無邊.無邊即邊.非邊非無邊。  二今明下.約不思議明今義二。初立義消經二。初立義.明真應相即.真應量同.名不思議色。邊即無邊等者。生即法故.邊即無邊。法即生故.無邊即邊。約事則生身有邊.法身無邊。約理則非邊非無邊。文符義顯.舊壞今成。問。生身是事.法身是理。何故云。約事則生有邊.法無邊耶。答。待生有邊.說法無邊。待對屬事。須知待對元無.生法一體。一尚無一.誰云有無。故雙非二邊.方名約理。故妙樂記云。約事則法定不說.應化定說。從理則非說非不說。與今疏文宛同符契。人不見意.往往以三諦消疏。若約事理.三諦自成。若直約三諦.則無以消難。如此解已.方知一切眾生理具無邊。聞名識體.名字無邊。觀念相續.觀行無邊。麤垢自落.相似無邊。損生增道.分真無邊。極果顯理.究竟無邊。若然者.無邊法門.該亘始末。下不屈於自己.上不掩於聖人。如此釋經.豈同數寶。  △二邊即下。消經顯理事無乖二。初消經。 【疏】邊即無邊.量同虛空。無邊即邊.自彼之此.此見彼來。  二邊即下.消經顯理事無乖二。初消經。應體即真.故經云.量同虛空。真身即應.故經明從彼來此。真應相即.文義無違。  △二雖邊下。結斥。 【疏】雖邊無邊.非邊非無邊.而能邊無邊.故稱不可思議。若有定者.非不思議。  二雖邊下.結斥。初結理事。雖理性雙非.而真應宛爾。即理而事.故云而能邊無邊也。互融無定.名不思議。若有下.斥也。  △二舉例引譬。 【疏】例如丈六.梵不見頂。非見非不見.能見能不見。  例如下.二舉例引譬。丈六等者。例如釋迦之身唯長丈六.梵王居于色界.從彼天來.亦未曾見世尊頂相。又如西域記云。昔婆羅門以一杖.長一丈六尺。欲量佛身.纔約佛身.杖上猶有如杖量許。量既不已.插地而去.其杖成林。後於此中而立精舍.名為杖林。是知邊即無邊。故丈六之身.梵不見頂也。  非見下.正明釋迦內證絕理.無相待相。故云非見非不見。而即理而事.應用無方.故能令眾生見丈六身.故云能見.此即有邊也。而又能令梵王不見其頂.故云能不見.此即無邊也。邊即無邊.無邊即邊.其義自顯。 【疏】譬如帶鏡身邊.身在鏡裏。裏而非裏.非裏而裏。又如日不下.池水不上升.而影現水。頑礙之色尚復難思。況不思議.寧以情取。  譬如下.舉二譬。初譬不見而見。次譬不來而來。應不離真.故云帶鏡身邊。真不出應.故云身在鏡裏。是則半尋之鏡而見八尺之軀。故以鏡喻有邊.身喻無邊。身雖在於鏡裏.而鏡實在於身邊.故云裏而非裏.此喻即同而異。色鏡雖在於身邊.而身全現鏡裏.故云非裏而裏.此喻即異而同。同異不定.名不思議。故經云。量同虛空。又云從彼來此.此約時眾所見也。又如下.日喻真身。影喻應身。池喻機緣。夫池水清.則日影現中。機緣熟則應身來此。其實日不下降.身亦無來。無來而來.有邊則在。不降而降.影現寧虧。頑礙下.結況。以責人情也。  △三結召請二。初分科敘意。 【疏】從娑羅雙樹去.大段第三結召請。中二。初結眾集.次結瑞相。瑞本集眾.眾既已集.瑞亦隨竟。故須兩結。  △二初結下。依科隨釋二。初結眾集二。初科分。 【疏】初結眾集。又為二。先明其處不可思議.次明其人不可思議。  △二初文下。隨釋二。初處不思議。 爾時娑羅雙樹吉祥福地。縱廣三十二由旬。大眾充滿。間無空缺。爾時四方無邊身菩薩。及其眷屬所坐之處。或如錐頭。針鋒微塵。 【疏】初文者。三十二由旬能容五十二眾.長旛大蓋.人無妨礙.供具無傷。又鍼鋒微塵容無邊身.已不可思議.況受四方十方微塵無邊身菩薩。復有幾許眷屬供具.人無障礙.具無損傷。此是處不思議。  具無𤷧傷者。𤷧.正應作踒.烏臥反。通俗文。足跌傷曰踒。疏文或作椀.及作損者.誤也。  △二人不思議四。初結他方此土眾集。 十方如微塵等諸佛世界。諸大菩薩悉來集會。及閻浮提一切大眾亦悉來集。 【疏】次人為四。初從十方下.結他方眾.集在鍼鋒。及閻浮者.結此土眾.集在雙樹。此是人不可思議。  △二簡集不集。 唯除尊者摩訶迦葉。阿難二眾。阿闍世王及其眷屬。乃至毒蛇視能殺人。蛣蜣蝮蠆。及十六種行惡業者。一切來集。 【疏】二簡應集不集.不應集而集。應集即迦葉等三眾。不應集.毒蟲.惡人.惡鬼等三眾。此明集不集俱不可思議。  迦葉等三眾者。即迦葉阿難闍王也。惡人即十六種行惡業者。謂一者為利飼羊.肥已轉賣。乃至第十六呪龍.如第二十七卷中說。  △三明眾集利益。 陀那婆神。阿修羅等。悉捨惡念。皆生慈心。如父如母。如姊如妹。三千大千世界眾生慈心相向。亦復如是。除一闡提。 【疏】三明眾集利益。謂集不集眾.等起慈心。集不集處.等皆嚴淨。羅那婆神者是集眾.三千大千眾生是不集眾。又簡除慈不慈。不慈者.一闡提是不生慈心。慈不慈者.皆不思議。  又簡除等者。於不集眾中.簡除不慈也。言簡除慈不慈者。多上一慈字也。經從折伏.且除闡提.其或回心。則不名一闡提也(云云)。  △四重明處。 爾時三千大千世界。以佛神力故。地皆柔軟。無有丘墟。土沙礫石。荊棘毒草。眾寶莊嚴。猶如西方無量壽佛極樂世界。是時大眾悉見十方如微塵等諸佛世界。如於明鏡。自觀己身。見諸佛土亦復如是。 【疏】從爾時三千世界以佛力故下.重明處。三千是眾集處.十方世界是不集處。等皆嚴淨如極樂土.故言十方亦復如是。以眾集故.致此利益。不集處.不集眾.不發心.尚不思議。況復如來示生示滅.寧可思議。此是結眾集竟。  一一文中皆結云。不思議者。以理事融通.佛性無礙。隨機利益.有集不集等。集不集等.無非法界。  △二結瑞相私分二。初聖主收光二。初明收一兼三。 爾時如來。面門所出五色光明。其光明曜。覆諸大會。令彼身光悉不復現。所應作已。還從口入。 【疏】次從如來面門下.結瑞相竟。從前至此.總有九瑞。共成三意.但作一收。所以然者.聲光及風皆從口出。若收光入口.風聲例然。  總有九瑞者。初能召中三.謂聲光動。次悲近中三.謂林白堂空池華。後召他土眾中三.初彼佛說此.此眾見彼。二此眾見彼.彼眾來此。三彼供獻此.此佛不受。共成三意者。後六雖殊.還是聲光動三耳。問。前放六光.何故言五。答。如上釋頗梨碼碯.同是不定色.故但五也。又遠法師云。外國相傳釋.所放六中.留一傳法.故但收五。  △二收聲下。明收三表對。 【疏】收聲則息教.疑者問誰。此表師去。收光則息照.三障闇於道.三業善不生。此表主去。收風則息神變.顛倒無由得轉。此表親去。  收風者。地動即風.風以動為性故也。  △二機緣解悟二。初釋成三哭二。初對經。 時諸天人。及諸會眾阿修羅等。見佛光明還從口入。皆大恐怖。身毛為竪。復作是言。如來光明出已還入。非無因緣。必於十方所作已辦。將是最後涅槃之相。何其苦哉。何其苦哉。如何世尊一旦捨離四無量心。不受人天所奉供養。聖慧日光從今永滅。無上法船於斯沈沒。 【疏】大眾見一解三。見收聲入口.知必失師。是故嗚呼而哭。唱言不受人天供養.此哭失田.悲無法食。見收光入口.知必失主。是故哭言.聖慧日光從今永滅.三障誰除.三善誰發。見收風入口.知必失親。是故哭言.法船沈沒.誰破無明此岸.度到涅槃彼岸。  △二總結。 【疏】三種之哭.哭主親師。  △二鳴乎下。釋成三業。 嗚呼痛哉。世間大苦。舉手搥胸。悲號啼哭。支節戰動。不能自持。身諸毛孔流血灑地。 【疏】嗚呼是意慟.號哭是口哀.戰動是身苦。三業悲戀乃至於此。   大般涅槃經疏三德指歸卷第二    大般涅槃經疏三德指歸卷第三   錢唐沙門 釋智圓  述 【疏】大般涅槃經疏卷第三。 純陀品第二(會疏卷第二)  △二從純陀至大眾問合十六品明開演涅槃施三。初純陀品施常住五果對此土雜眾二。初品題二。初列章。 【疏】純陀品上。釋品為三。一辨疏密。二辨德行。三釋名。  △二隨解三。初辨疎密二。初明南北二本文義互踈。 【疏】初意者。依於天竺文.猶屬壽命品。開破今昔常無常義.於義則密.於文則疏。謝氏從人從事.題純陀品。於文則密.於義則疏。  開破今昔等者。始因純陀獻供.開今五果俱常。次因比丘請住.破昔三修無常。開破雖殊.而同顯常壽。故北本總題壽命.於義則密。既不分從人從事之別.故於文則疏。謝氏下.明南本開品也。謝氏即靈運也。謝.姓也。姓者所以繫統百世.使不別也。氏者所以別子孫之所出也。故世本云。言姓即在上.言氏即在下。從人等者。分壽命獻供之文為純陀品。純陀是人.故云從人分。比丘涕泣請住之文為哀嘆品。哀歎是事.故云從事。文中合云.題純陀哀歎品。文略哀歎二字耳。文分人事.故云則密。隱壽命名.故云則疏。然壽命一品。謝公分之為四.謂序品.純陀.哀歎.長壽。今明施章.故不言序品耳。事具玄義.經來緣起中。  △二今明下。顯今師分章文義俱密。 【疏】今明涅槃施章。於梵漢兩文俱無所失。隨前人則施常命.隨後事則施常修(云云)。  今明下.明今師分章.文義俱密也。梵漢兩文者。北本但題壽命.據元梵文。南本是漢人修治.遂開四品。問。謝氏在宋.何得云漢耶。答。佛法東流始乎後漢.不忘其本.故云漢也。俱明施常.則壽義彌顯。而依南分品.於文又順.文義俱密.則美在施章。前人謂純陀。後事謂哀歎。施常修者。即破昔劣三修.顯今勝三修也。  △二辨德行三。初明立品因由二。初問。 【疏】次德行者。純陀是二恒之類.何故別立一品。  二恒即優婆塞眾也。  △二答。 【疏】略明十異。一時眾先供而後請.純陀先請而後供。二時眾三請.佛皆默然。純陀一請.如來即受。三因受大會。四因食開常。五自請住。六騰眾請。七金口歎。八大眾歎。九當徒問答。十往昔誓願。眾無其一.寧不立品。  二時下.唯優婆塞.波旬.無邊身有三請之言。例知餘眾皆三請也。三因下.因佛自受純陀供.化身乃受大會供也。五自下.經云。住世一劫等。六騰下.經云。一切諸眾生悉生大苦惱。以知佛世尊今欲入涅槃。七金下.經云。善哉純陀。希有純陀等。八大下.經云。南無純陀.而為我等之所瞻仰。九當下.涅槃會中.最初難佛五果無差之義。故曰當途。十往下.謂曾於迦葉佛時發願.願於釋迦涅槃之日.我當最後而設供養。  △二明後供所以二。初疑問。 【疏】問。純陀十異迥超眾表.何不前供而後獻耶。  何不前供等者。既有十異之德.應合最前辨供而後獻佛。何故於眾人之末.先請佛受.而後始辨供耶。  △二答釋二。初略答引古釋。 【疏】答。後供者。讓他德也。舊明五讓.謂賤讓貴.凡讓聖.麁讓妙.少讓多.近讓遠。  △二今依下。廣答明今義。 【疏】今依文宜為十讓。初以俗讓道.謂僧尼眾。次以凡讓聖.謂學無學。三以淺讓深.謂諸菩薩。四以賤讓貴.即國王大臣。五以顯讓冥.謂天龍鬼神。六以少麁讓多妙.謂人天等。七以財讓法.即是魔眾。八以同類讓異類。即師子鳥蠭等。九以近讓遠.謂十方菩薩。十以城旁讓隱遁忍辱仙眾。五讓收文不盡.十意粗周。  三以下.且約純陀迹說.是淺行菩薩.讓諸深行也。四以下.是工巧之子.故云賤也。六以下.八斛四斗為少.但是粳粮故麤。幢摩梵世.蓋覆大千.故云多妙。七以下.純陀粳粮是財。波旬奉呪是法。城傍即聚落所居。隱遁則山林養性。遁.徒損反。周易云。遁世無悶。  △三明受不受意二。初疑問。 【疏】問。何故昔默今默.而有受不受異。  問何下.明受不受也。問意者。昔阿含已來.佛多默受。今眾奉供.佛亦默然.何故不受。  △二答釋二。初通釋。 【疏】答。佛意難知。今通別兩解。今昔二默.俱是四悉。世人所默.有受不受。佛隨世界.故有二默.受不受異。或宜默受.宜默不受。二俱生善。欲生彼善.故有二默。破惡得道亦復如是。聖無唐捐.非凡所測。  答中先通次別。通則今昔對明.以成四悉。別則獨約今經不受.以明四悉。世人所默等者。如以物獻尊。若可意.默然則受。若不可意.默然則不受。如來不壞世諦.故有二默不同。此隔別世界義也。向下三悉.在文可見。唐捐。空棄也。  △二別釋。 【疏】別釋者。時眾無奇.緣弱不感。令追責往緣.是名世界.默然不受。初若發言不受.則後供息心。眾供都集.普皆等受.是名為人.默然不受。默不受者。貶其不能因食以明不食.開無常顯常.無勝治力.是名對治.默然不受。若是食身.可默受食。法身常身.無食無受.是名第一義.默然不受。默然不受是佛境界.義不可盡.略言四耳。  無奇者。無十讓十妙之德也。緣弱者。機緣微弱.不能感佛受供。既見不受.必自追責。初若下.謂佛若見初眾獻供.便自發言云。唯受純陀供者.則後眾不獻也。由不發言故.各謂如來不受他供.應受我供。使其都集.乃以化佛受之.令生常善。無勝治力者。反顯純陀因施食.以明法身之不食。開昔無常.顯五果之皆常。不食破食.常破無常.名勝對治。昔以小乘無常.破外邪常.名劣對治也。食身即無常身也。  △三釋名二。初引二經出名。二明古今解義二。初引古解。 【疏】三釋名者。純陀.名也。六卷云。姓華名子純.子之與陀二文互出。舊云。本名純陀.後大眾稱德.號為妙義。  △二明今義二。初斥古總立。 【疏】今則不然。純陀是彼音.妙義是此語。先立嘉名.為最後作瑞.所以大眾稱美。不應名德兩分.例如善吉空生即其儔也。  為最後作瑞者。為此會開常見性之先兆也。須菩提生時.篋器皆空。相者占之云吉.因名空生.復號善吉。此名亦是預為解空作瑞。即類純陀.預名妙義也。儔。類也。  △二然妙下。依義廣解四。初標列。 【疏】然妙義淵博.不可言盡。略示其十。謂義妙.解妙.檀妙.位妙.德妙.感妙.通妙.說妙.田妙.益妙。  妙義淵博者。淵即豎深.博即橫廣。所證三德.不縱不橫.故稱妙義。豎窮如理.橫周法界.故曰淵博。此理包富.安可言盡。故今撮其宏綱.略示十義。其名雖略.義已淵博。何者。一切諸法.豈離因果及以自他。舉茲四法攝之已盡.況更至十。妙義彌彰.文略義廣.斯之謂矣。故此十義.前之四法.自行因也。德妙.自行果也。感應神通說法.化他能也。福田利益.化他所也。若以六即甄分.則義妙。在迷在理.依境發智.故曰解妙.即名字位。智解導行.故曰檀妙.即觀行相似位也。位妙只是行之所階.故此四妙悉在住前.故名因也。若至初住.分顯三德.即分證真果。故德妙是自行果也。感等五妙.義如向說。故此十妙.與法華玄迹門義同.名或少別。彼云境妙.此云義妙。彼稱三法.此曰德妙。彼則感應雙舉.此則單云感妙。彼稱眷屬.此云田妙。名義所以.隨文更釋。又此十妙分對因等。次第雖爾.若論當分.一一豎深。所謂理具妙義.乃至究竟所顯妙義。若解.若檀.至于德妙.悉通六即。思之可知。故下正釋義等諸妙.俱就分真。  △二正釋。 【疏】義妙者。三點四德.不縱不橫.不並不別。佛及眾生皆悉安住祕密藏中。文云。諸佛境界不可思議。一切法中有安樂性。  義妙下.正釋十妙。文中一一皆先示義。次引經文。三點等者。正示純陀.自心妙義.三一互融。佛及下.明自心妙義.徧彼生佛。生佛互徧.其義亦然。夫如是則凡聖理同.內外體一.三無差別.斯之謂歟。此即純陀所觀之境.故法華玄名為境妙。 【疏】解妙者。解大涅槃.微妙智慧。照窮理性.動合機宜。發心畢竟.等無差別。文云。言純陀者.名解妙義。雖受人身.心如佛心。  解妙下.解即是智.即純陀能契之智.即智慧莊嚴也。照窮下二句。初明智境冥合.故云照窮理性。照謂能照之智.理性即所照之境。次明能起大用.故云動合機宜。然正論自行.動合之言.相帶來耳。發心初住.畢竟妙覺。一攝一切.故無差別。 【疏】檀妙者。八斛四斗.充足一切鍼鋒大眾。文云。令汝具足檀波羅蜜。  檀妙下.即福德莊嚴.助智嚴本。 【疏】位妙者。雖在居家.蓋諸無學。工巧之賤.釋梵歸仰。如盛滿月.映蔽星辰。是優婆塞.等法王子。文云。如幼出家.墮大僧數。  蓋諸無學者。豈但蓋覆小乘而已。是知相似見思自落.與無學位齊。蓋諸之言.良有以也。分真之位.於義可知。 【疏】德妙者。如前十異十讓.為佛為眾之所稱歎。文云。南無純陀。南無純陀。而為我等之所瞻仰。  德妙下.由其內證.故為佛所稱。 【疏】感妙者。東方佛使.作大神通.人天枯燥.齎持香飯.獻而不受。九方亦爾.況復人天。純陀一請即為哀納。故知物妙非妙.食麁不麁.非麁非妙。文云。普為大會.哀受純陀最後供養。  感妙下.若約後五.是化他能所。應以純陀為能應.時眾為能感。今且以純陀獨能感佛.故以感義屬之。既能感佛受供.即能開常益物。故知純陀復是能應化他之能。其義無爽。東方佛使.即無邊身也。物妙下.香飯至妙而不受.則顯飯非妙。粳粮至麤而即納.則顯粮非麤。 【疏】神通妙者。始辦供具.地六種動。正獻食時.說十三偈如經.即神通妙。說妙者。巧興五難.善覆有為.如經。  說十三偈如經者。即第十經云。復見大眾悉發誓願.說十三偈也。 【疏】田妙者。最後入滅是良福田。文云。汝為眾生作良福田。益妙者。因受其供.普受大會.則財益一切。因食開常.即法益一切.如經。  田妙下.純陀獻供.利及眾生.故稱田妙。稟益之徒.悉為眷屬。故妙玄名眷屬妙也。今田取所益邊.故是化他所義。  △三純陀下。結歸。 【疏】純陀大士具此十妙.及餘無量一切諸妙.故名純陀品。  及餘下.妙雖無量.不出此十。何者。因果理同.自他不二.唯一心性.攝無不周。  △四若依下。對辨。 【疏】若依經名.應言十大。若依人名.故言十妙。妙之與大.左右之異。  左右之異者。如人在物左.謂物為右。人在物右.謂物為左。稱謂雖殊.元是一物。三德亦爾。包含曰大.融麤曰妙。三德一體.其實不殊。然大妙相對.應有三雙。謂大破妙.妙破大。大修妙.妙修大。大即妙.妙即大。初即圓融之大.破前三教之妙。圓融之妙.破前三教之大。次謂捨前三教大妙.修圓教大妙。後謂圓融之大.即圓融之妙。今當後義也。  △二從此下。釋本文三。初通科大章二。初正科。 【疏】從此訖眾問.是涅槃施。分文為三。此品施常住五果.擬對此土雜類眾。哀歎品施勝三修.擬對此土聲聞眾。長壽品去.隨問而施.擬對此土諸菩薩眾(云云)。  △二料簡二。初料簡餘眾二。初正示。 【疏】問。有他方眾.何文擬之。答。從現病品去.更明五行十德。師子吼.問性.及迦葉.陳如.擬對他方諸菩薩眾。  △二然佛下。結意。 【疏】然佛平等說.普雨一切.豈容分隔。一往分文.以示起盡。於無分別中作差別說。  △二料簡通別。 【疏】問。若爾.始終只是一涅槃施.則無餘章。答。前明通意.得作此說(云云)。  則無餘章者。此由前答中.以五行等.對施他方。若如此者.則一經始終唯是施義。何故分五章之別耶。前明下.即第一疏。初通示七科中.第五通別釋.明五章之義一一皆通終始也。如明施云。通論一言一事.皆施眾生等也。  △二此品下。別分此品四。初正分章。 【疏】此品為四。初因獻食以明不食。不食是常.破於無常.開非常非無常。二因其請住。以不住破住.開非住非不住。三因於論義。有為無為且共置之.開非有為非無為。四因催供。明為滅須食.為不滅不食.開非滅非不滅。四段在文可尋。  △二明生起。 【疏】生起者。眾被召來.意在開密故因食明常。常則應住.故因常請住。住非圓極.是故遮住。以無住破住.住與無住互成得失。故有為無為.且共置之。  生起中.初躡前召眾.生起初段。常則下.生起第二段。住則滯有.故非圓極。住與下.生起第三段。住則是有.無住是空。滯空者以有破.則以住為得.無住為失。滯有者以空破.則無住為得.以住為失。既互成得失.於是雙非二邊.顯於中道。故云且共置之也。 【疏】若置非求是.是亦無是.故即非是是.故文言方便涅槃。即是而非.故催其施.今正是時。第二第三亦復如是。  若置下.生起第四段也。初之二句.斥前段之非.生起後段也。既有為無為且共置之.則棄二邊之非.求中道之是。但成別義.此是還非。故云是亦無是。故即下.正示第四文意。故佛即二邊之非.明中道之是。故云即非是是。故文下.引經證義。即純陀云。雖知如來方便示現.入於涅槃.而不能不懷憂惱。既知方便示滅.則了滅而非滅。即非是是.義在此也。即是而非者。即常住之是.是無常之非.故非滅示滅。所以唱言.不久涅槃.催其奉供。故下經佛告純陀。汝所奉施佛及大眾.今正是時。如來正爾當般涅槃。第二第三亦復如是。 【疏】是非俱非.寂滅為樂。事窮理盡.故低頭飲淚而辦供也。  是非俱非下.明邊中兩忘.入祕密藏。故寂滅為樂。邊亡則事窮.中亡則理盡。又事窮則一期化訖.理盡則祕藏同歸。故低等者下.經云。爾時純陀為眾生得度脫故.低頭飲淚而白佛言。乃至尋與文殊從座而去.供辦食具。良由事窮.所以飲淚。即此事窮.密表理極。  此文為成生起.故以第一獻供.但約明常。第二請住.但云常則應住。第三傍論.但約雙破二邊。第四催供.方明中道融攝。若論文意.一一悉顯三諦圓融。故前分章四段.一一雙非。如云。開非常非無常等。  △三明通別三。初敘意總標。 【疏】通別者。雖分四段.不可一向。何者。圓滿妙說.義不可盡。隨其類音.各各得解。不可各解.局於圓法。  通別中.云不可一向者。以此四文各具通.別.非通非別三意故。故不可如分章生起.一向明義也。  △二依標示義三。初別。 【疏】今三意望之。一別舉常破無常。文云。我今施汝常命色力.安無礙辯。別明於我。以有我故.所以論於我住我觀。若無我者.誰住誰觀。文云。汝今當觀。別明於淨。有為不淨.無為即淨。文云。善覆如來有為之相。別明於樂.樂即涅槃。一切諸佛皆至是處。文云。生已不住.寂滅為樂。若一向從別.則成對治.失於圓旨。此義可知(云云)。  一別下.此約四段經文.各明一德。是則初獻供.是別明於常。二請住是別明於我。三傍論是別明於淨。四催供是別明於樂。在文可見。若一向等者。下欲明通.故先斥別。則成對治。謂初文以常治無常。乃至第四.以樂治苦耳。  △二通。 【疏】二明通者。今所明常.不言常異於我。常即是我.亦即淨樂。我即是常.亦即淨樂。淨樂亦爾。文云。是常法印.即是諸佛之法界也。若但是常.常即缺減.不具四德.寧當得是法界印耶。  二明下.此約通論.則四段之文各具四德。如前分章.皆成三諦。已知段段皆具四德.以一一諦皆常樂我淨故也。故知三四義不暫分。文中初明獻供具四德義。常即是我者。常則不變.我則自在。性無遷變.即名自在。亦即樂淨者。常無遷變之苦.故樂。常無二邊之染.故淨。我即下.明請住文.具四德義。淨樂亦爾者。淨即傍論。樂即催供。二文各四.義例可知。故云亦爾。文云下.且證初文具足四德。初既具四.餘三準然。  △三雙非二。初斥前通別。 【疏】三明非通非別.畢竟清淨。何者。若但是常破於無常.是待對法.經論所害。釋論云。無常者是對治法.非第一義。常治無常.亦復如是。中論云。若法為待成.是法還成待。今言常者.非常無常.故非通別。若是通者.通即對別。別既被非.通寧得是。  畢竟清淨者。冥真會極.故曰畢竟。通別相亡.故曰清淨。引中論者。若待無常事.說常住理。則常理非理.以有待對故也。待別說通.亦復如是。  △二當知下。依文正示。 【疏】當知常者.非通非別。文云。二施果報等無差別。無通無別.乃名為等。我亦如是.非我無我。文云。汝今當觀諸佛境界。佛境界者.無我無無我。淨亦如是.非淨非不淨。文云。有為無為且共置之。捨有捨無.非淨非不淨。樂亦如是.非樂非不樂.名寂滅樂。文云。不應思惟長壽短壽。無長無短.即非樂非不樂。  △三如是下。結歸融即。 【疏】如是三意.不可定三.不縱不橫.不並不別。即通而別.即非通別。不一二三.而一二三。須識圓妙.乃解於常。  如是下.結歸融即也。前雖斥前通別.明非通別。復恐行人執其三意優劣.故須會歸心性.則曉三意常融。夫如是則識佛證涅槃.由凡理本具.因果性等.事理俱常。故下結云。須識圓妙等也。照了一心.三無三相。故不可定三。非次第豎入.故不縱。非一時俱具.故不橫。竝別亦爾。  △四明成前起後。 【疏】又此四文成前起後。言成前者。上大聲普告.令最後問.為欲顯發方便密教.今果為開雙非之教。上面門放光.却障生善.咸欲成就第一空行.今果勸觀諸佛境界。上地動翻倒.咸歸佛所.今果示有為無為且共置之。欲求正法.應如是學。如是學已.寂滅為樂.同於如來所至到處。故涅槃施.成前召請等義。  成前起後者。成前序中三召.起後哀歎三德。於四段經.合後二文共成一意。故得對當.三召三德。成前中.初明獻供.成前聲召。今果者。果謂果敢.亦剋定也。為開雙非之教者。開示中道.即顯發密教也。上面下.明請住.成前光召。觀佛境界.則三障惡滅.三德善生。由請住故勸觀。故知請住.成前光召。上地下.明傍論催供二文.成前動召。初示傍論.成前動召。咸歸佛所者。上經云。當共往詣拘尸那城.力士生處.至如來所。有為無為.即是八倒。翻倒顯理.故云置之。欲求下.明催供文也。同如來所至到處者。即成前動召.咸歸佛所。 【疏】言起後者。教觀諸佛境界.即般若德.欲求正法應如是學。且共置之.即解脫德。寂滅之樂.佛所到處.即法身德。如此分文.即顯佛語.上中下善.不徒開章。  起後中.以此四文對哀歎品祕藏三德也。文中但以後三.直對三德。教觀下.即請住中文。觀即能觀之智.故即般若。欲求下.即傍論中文。有為無為.二邊俱置.故是解脫。寂滅下.即催供中偈文。此之寂滅是如來究竟所到.故即法身。如此下.結示也。上即序中三召。中謂此品四段。下謂哀歎三德。今此四段.既成上三召.起下三德。則知三召敘下二品。又了哀歎正顯前二。三品義通.名上中下善也。  △三初獻下。依文正釋四。初獻供二。初科分。 【疏】初獻供。文為四。一請。二受。三難。四答。  △二請又下。隨釋四。初請二。初科分。 【疏】請又二。初經家敘德.二發言陳請。  △二隨釋二。初經家敘德二。初科分。 【疏】敘德為二。一敘德.二敬儀。  △二先敘下。隨釋二。初敘德二。初科文。 【疏】先敘其讓德.次敘所為德。  △二隨釋二。初敘其讓德。 爾時會中有優婆塞。是拘尸城工巧之子。名曰純陀。與其同類十五人俱。 【疏】敘讓德中.兼具十意。優婆塞如前釋。此即三讓.謂俗讓道.凡讓聖.淺讓深。拘尸城如前釋。此是以近讓遠.城旁讓隱遯。工巧之子有二義。將作大匠子則貴.執斧子則賤。未知是何。且指以賤讓貴.以麁讓妙。同類十五人者。一本云五十。雙卷云五百。十五據端首。五十據親近。五百據徒屬。或當如此。此之一句是同類讓異類.以顯讓冥.以少讓多。今敘意者。此人正為請佛受供.即是以財讓法。依文證義.義自滿足。  將作大匠則貴者。漢書曰。將作少府。秦官掌理宮室。故云則貴也。十五據端首等者。和會三文也。義自滿足者。只此一行半經。九讓在文.讓法約義。十讓滿足.豈假他文。  △二敘所為德二。初標列四名。 為令世間得善果故。 【疏】次為令世間得善果者。敘所為德.善果多途。謂可意果.無漏果.隨分果.究竟果。  △二可意下。簡三從一。 【疏】可意果者.賢聖所呵。文云。我今於此處不求人天身。無漏果者.二乘灰滅。經家所歎必非自調自淨之果。隨分果者.三賢十聖住果報.分而非極。下文云。我今所獻食.願得無上報。故非分果.為令眾生得佛菩提究竟之果。  自調自淨者。大論問曰。何名二乘。為自調自度自淨.而不回向。答。戒為自調。禪為自淨。慧為自度。  △二敬儀六。初釋捨身威儀。 捨身威儀。從座而起。偏袒右肩。右膝著地。合掌向佛。悲感流淚。頂禮佛足。 【疏】次捨身威儀下.敘敬儀。威儀不同.謂俗威儀.道威儀.法門威儀.佛威儀。如波斯匿王.見諸佛時捨五威儀。冠.劍.珮.履.車。餘雖無五。亦有脫巾.解帶.徒行等。皆俗威儀。  捨威儀者。謂謙下卑謹.不敢自尊。即經明起座.偏袒.合掌.禮足是其事也。故疏約四義解釋。如云捨冠釰等.悉是謙下之義耳。有以四義對四教。不合文旨。如波下.將近佛所.必先下車.次脫履.次解珮.次除釰.後卸冠。若不卸冠.猶有王威.禮非卑謹。珮者。禮云。古之君子必珮玉以比德。於天竺則瓔珞也。西域記云。國王大臣服玩良異.華鬘寶冠以為首飾.環釧瓔絡而作身珮。富商大賈唯釧而已。車.音居。興起行經上卷云。阿闍世王與弟耆婆。共至佛所。下車脫冠退蓋。步進詣佛。王禮佛已。手捉佛足。摩枚口鳴。自稱國號姓名。曰。摩竭王阿闍世問訊世尊。此皆西方之禮也。餘雖下.餘人即士庶之類也。 【疏】道威儀者。謂偏袒.單縫.天冠.天衣.法式規矩等。法門威儀者。謂生忍.法忍等諸法門也。佛威儀者。謂相好.力.無畏.不共等法。或可捨俗服.服道服。或捨事服.入法門服。或即俗服.是力無畏。  徒行者.步行也。論語云。以吾從大夫之後.不敢徒行也。其御車乘馬.將近佛所.必先下車馬.徒步而行。次解紳帶。後除巾帽。此則捨三種威儀也。偏袒單縫者。謂三衣直縫.不卻刺也(刺音戚)。問。十誦云。卻刺者.是佛所許.如法畜用。直縫不得.是世人衣。何故疏云。單縫耶。答。如方等經中。俗眾稟方等戒.得畜單縫三衣。此亦入道威儀也。句末既云規矩等。則等取比丘卻刺三衣也。如法華第二。明四眾等.見舍利弗受記.心大歡喜。各各脫身所著上衣.以供養佛。天冠下.亦如彼經云。釋提桓因.梵天王等。亦以天妙衣天冠等.供養於佛。斯等皆由聞法.欲報大恩。故比丘忘犯捨衣.天等不顧嚴飾。天既悟道.故名捨道威儀也。生法忍者。忍有三種。閑林邃谷.惡人惡獸.忍耐無瞋.即生忍。自節守志.即苦行忍。為求佛道.即第一義忍。後二合名法忍。  或可下.約四教明捨威儀義。捨俗等者。藏通也。捨事下.別教也。捨道俗事服.入塵沙法門。即俗下.明圓。即俗威儀.是佛威儀。俗尚即是.道服可知。此乃即邊而中.不見二相.名捨身威儀也。  △二釋偏袒右肩二。初標立四名。 【疏】偏袒右肩者。有俗袒.道袒.權袒.實袒。  △二俗下。簡三從一。 【疏】俗袒者。如書中肉袒謝罪。道袒者。弟子事師.供役便易.故袒右覆左。權袒者。權化易行.故袒權覆實。  俗袒下.左傳。楚子圍鄭.剋之。鄭伯肉袒牽羊。此則且據此方.謝過乃爾。西土俗眾亦以袒為敬儀。故西域記。明其服飾云。男則繞腰絡腋.橫巾右袒。女乃襜衣下垂.徧肩總覆。道袒下.舍利弗問經云。初聽偏袒者.謂執事恭敬故。後聽通肩披衣.示福田相故。律中。至佛前.上座前.方偏袒也。有經云。通肩披衣.五百世入鐵甲地獄。此約於勝已前須偏袒也。準此。服覆肩衣者。道行宜覆.順本緣故。尊前宜袒.表執事故。制衣既袒.聽衣亦然。近世行事.尊前皆覆。意乖恭敬.事背本緣。惟明律者.改之為貴。袒右覆左者。以右手執作.便易故也。此乃藏通.偏袒義也。權袒下.別教。覆中道實.如覆左。顯俗諦權.如袒右。右手便易.如化道易行。 【疏】此釋他經.非今教意。今言袒實覆權.覆無常之權.袒雙非之實。正當機利.物便易得宜。故言偏袒右肩。  此釋下.謂此謝過.及三教義。但可解釋.法華已前.偏圓不融之經耳。若至今經.雖施三教.咸歸圓極。故云非今教意也。今言下.正約圓義.以釋今經。  △三釋右膝著地二。初正明四悉。 【疏】右膝著地者。日既右轉.隨順世間以右著地.即世界也。日是陽精.表智導行.此即為人。文殊經云。右是正道.左是邪道。用正去邪.此是對治。膝表於行.地表於理。以行契理.故以膝著地.即第一義。  右膝下.四悉明義.皆約前三教耳。日既右轉者。白虎通云。天左旋.日月五星右行何。日月五星比天為陰.故右行。右行者.猶臣對君也。以行契理者。以偏教行.契真俗之理也。  △二此意下。簡通顯別。 【疏】此意通用.可解他經。若依今經.膝即常行.地即常理。以行到理.故膝著地.此是第一義也。  此意下.簡向四悉但在三教.徧于四味.故曰通用。若依下.正明今義.非無三悉。從要從勝.且語入理。  △四不釋下。治者釋合掌。 【疏】不釋合掌。私云。事釋可知。如世歛手.則表敬也。若所表者.二表權實二理.諸教諸味各有此二。今經合已.理無外也。  諸教諸味等者。藏通二教.真為實.俗為權。別圓二邊為權.中道為實。以教約味。則華嚴.明兩種權實。乃至般若.三種權實。故云各有此二。今經十界唯心.權實理等。  △五釋悲感。 【疏】悲感者。悲則悲他.感則感佛。他行不同.悲亦不一。諸供不受.則福德不生.是故悲也。供既不受.不得因供開常.是故悲也。常既不開.雙非不顯.是故悲也。佛若受供.最後檀成。我與同類.眾願悉滿。故以悲助他.以感祈佛。  悲感下.悲他獻供.不蒙佛受。感佛者。以機扣佛.願受我供。他行下.約他無四益.是故悲也。福德不生者。福生則歡喜。福既不生.則無世界益也。供既下.常善不開.是無為人益也。雙非不顯者。中道不明.由邊惡不破.是無對治益也。佛若下.最後檀成.則同歸祕藏.入理益也。祈佛者。祈.告也。  △六荊溪釋禮足。 【疏】不釋禮足。私云。以我之頂.歸佛足下。故諸教之果咸歸圓因。  不釋下.頂是己尊。足是佛卑。以尊接卑.顯敬之極。附事釋也。故諸下.約所表。開藏通極果.即圓相似。開別妙覺.即圓二行。會果歸因.義符禮足。  △二發言陳請二。初分科。 【疏】次白佛去.陳請。謂標請。正請。結請。  △二標為下。隨釋三。初標請二。初科分。 【疏】標為二。初標三寶舟航.次標自他求度。  △二初世下。隨釋二。初標三寶舟航。 而白佛言。唯願世尊及比丘僧哀。 【疏】初世尊及比丘僧.即二寶也。佛及比丘智斷具足.即是法寶。哀者慈悲法門。指此一字.又是法寶。如是三寶.即無供之眾.為有供眾而作福田。若無無供.供無所供。供若無受.供無由供。是故須請。  又是法寶者。法門即法寶也。即無供之眾者。果地三寶.不自辦供.名無供眾。純陀等辦供獻佛.名有供眾。三寶是種福之田.故云而作福田。若無無供之三寶.供復供誰。故云供無所供也。供若下.雖有所供之人.若不受我供者.我之辦供亦無因而獲供養也。是故先請受我供也。  △二標自他求度。 受我等最後供養。為度無量諸眾生故。 【疏】受我等者。即是同類群輩。言最後者。由初致後。如來出世.初益眾生。今入涅槃.後益眾生。佛無再受之期.我無再供之日。故言最後。為度無量者.標他也。如此自他.欲憑舟航.請求度脫。  受我等者下.即釋自他求度也。分文約義.故以哀字屬上。若常讀經.應以哀受我等為句。下去分文.或有此例.讀經亦然。欲憑下.經文既云為度。即是以三寶為舟航.度生死海.至涅槃岸。疏主分前段為三寶舟航.良在此也。  △二正請二。初科分。 【疏】世尊去.正請有三。法.譬.合。  △二法說下。隨釋三。初法二。初科文。 【疏】法說為二。一所失故請.二所求故請。  △二所失下。隨釋二。初所失故請二。初科分。 【疏】所失為兩。初明所失.次釋所失。  △二隨釋二。初明所失。 世尊。我等從今。無主。無親。無救。 【疏】初所失者。失於三寶。無主是失佛.無親是失法.無救是失僧。  無親是失法者。解從法生.如子從親生.故親喻法。無救失僧者。師能訓誘.以救愚蒙.故無救是無師也。僧有教導拔濟之德.故以師喻僧。  △二釋所失。 無護。無歸。無趣。貧窮饑困。 【疏】無護去.釋所失。若無主.忠無所護。若無親.孝無所歸。若無師.學無所趣。既不為主護.又無主可護.則無榮無祿.是故言貧。既無親可歸.又親去不歸.則無生無蔭.是故言窮。無師可趣.又師不示趣.則無訓無成.是故言困。釋所失意顯。  若無等者。夫臣有忠誠.蓋護於主。主既崩.則忠無所護。子有孝心.本歸於親。親既喪.則孝無所歸。資有所學.唯趣於師。師既死.則學無所趣。既不下.釋貧窮飢困也。文中三義.各約機應對明.故皆以二句互釋。初義中。上句是應.下句是機。主護臣則榮祿加焉。臣護主則忠誠竭矣。今聖主既崩.故無增道之榮.證理之祿也。下二義皆上句明機.下句明應。  △二所求故請二。初科分。 【疏】次從欲從如來下.是所求故請。又二。初明所求.次釋所求。  △二初文下。隨釋二。初明所求。 欲從如來求將來食。 【疏】初文者。求佛一體.即滿三益。佛是良田.即是從上求祿.故言求將來食。佛能長養法身慧命.即是從親求生。佛能訓導.令得正轍.即是從師求成。若從如來.即兼諸義。  求佛一體者。前約三寶以對君等。故向經云。惟願世尊及比丘僧等也。今此但云。欲從如來。如來即佛.而具君等三義.故云即滿三益。  △二釋所求。 唯願哀受我等微供。然後涅槃。 【疏】次唯願去.即釋所求。  釋所求者。若受我供.三求乃遂也。  △二譬二。初科分。 【疏】次從世尊譬如剎利去.是譬請。開為兩。一貧窮譬。譬上所失.無主無親等請。無主故貧.無親故窮。二役力譬。譬上所求.求將來食請。  △二貧窮下。隨釋二。初貧窮譬上所失二。初就當文正釋二。初正釋經文二。初對譬直示二。初釋能譬人二。初敘古斥非。 世尊。譬如剎利若。婆羅門。毘舍。首陀。以貧窮故遠至他國。 【疏】貧窮譬中舉四姓者。舊云是四族姓.是義不然。現見四族.一方俱貴.不相忝謝。  舊云等者。古師謂天竺剎利等.例如此方崔盧李鄭四族姓也。忝.辱也。今明是四種姓.謂貴賤種別.不同此方四族也。  △二今下。示今顯是。 【疏】今文四姓.高下不同.於義不便。今明是四種姓.剎利翻田主.愛民治國.王者之類。婆羅門翻淨行.博學明文之類。毘舍未見翻.應是平民耕農販賣之類。首陀未見翻.應是底下客糞擔屍之類。  平民者。即平常庶民.簡非底下之屬。底下者。即庶民中極賤也。謂客作除糞.擔死屍人也。後之二姓古無正翻.故俱云未見翻也。西域記云。若夫族姓殊者有四流焉。一曰婆羅門.淨行也。守道居貞.潔白其操。二曰剎帝利.王種也(舊曰剎利。略也)。奕世君臨.仁恕為志。三曰吠奢(舊曰毗舍。訛也).商賈也。貿遷有無.逐利遠近。四曰戊陀羅(舊曰首陀。訛也).農人也。肆力疇壠.勤身稼穡。凡茲四姓.清濁殊流.婚娶不通.飛伏異路。準西域記.則客糞等雖屬首陀.然不得城中居住.故不言也。故彼文云。屠釣倡優.魁膾除糞.旌厥宅居.斥之邑外也。  △二舊以下。釋所譬法二。初敘古斥非。 【疏】舊以四姓譬四生.又譬六道.是義不然。若四生六道.譬太近.收義不盡。  四生即胎卵濕化。太近者.六道四生止是藏通所化。今經圓常.被乎十界。故云收義不盡。應知純陀貧窮四姓。譬九界機.希入佛界。故以九界束為四種。菩薩則收乎三教。二乘則該乎藏通。  △二今下。示今顯是。 【疏】今譬九法界根性.束九以為四種。方便菩薩根性.既有化他統物之能.譬於剎利。聲聞緣覺同是無漏清淨涅槃.譬婆羅門。天人兩界善道受報.譬於毘舍。地獄等四同是惡趣.譬於首陀。  地獄等四者。等取餓鬼畜生修羅也。  △二所以下。歸宗顯意三。初總敘經意。 【疏】所以然者。一切眾生同一佛性.其味真正.一體三寶.等無差別。而為煩惱之所覆蔽.輪迴六道.受種種身。界隔差別.其味混雜。或酢或鹹.或甜或苦。無主無親.亡家亡國。一體三寶.隱而不顯。  所以下.總敘經意。同一佛性者。以彼彼互徧.三無差別故也。其味真正者。即用如來性品中喻意。下經云。聞其香氣.則知其地當有是藥。其藥真味.停留在山。猶如滿月.隨其流處.有種種名。乃至或醎或酢等也。真味.佛性也。眾名.九界也。煩惱覆蔽者。本無煩惱.元是佛性.迷而不覺。故云覆蔽。不同別理.實有惑覆。語別意圓.宜在甄別。輪回止在六道.受身通該九界。以約三聖.後心不退.故語輪回.且在六道。受身既云種種.則法性之身亦在中矣。界隔等者。界謂九界。凡聖事殊.故云界隔差別也。界是隔義.故云界隔。復以差別.釋成隔義。妙性隨緣.故云混雜。或酢等四.以喻九界善惡大小。以四對四.故云酢等.更無別義。亡家亡國者。無主故亡國。無親故亡家。亦應無師故亡訓。文略耳。一體等者。即九界眾生.自心所具一體三寶也。心即空是佛。即中是法。即假是僧。由喪如來君父師故.而自心妙理從誰開發.故云隱而不顯。  △二外則下。對釋經文。 【疏】外則遠離三寶.喪失善法.故言貧窮。善惡隔絕.故言遠至。非己本源.故言他國。  外則下.對釋經文。外既遠離相從三寶.故使內心同體不顯.即是喪失善法也。內外喪寶.貧窮可知。不能達無常惡.即常住善。名為隔絕。非己本源者。隨緣九界.理具情迷.不了自性。即指九界以喻他國。  △三下性下。引文證義。 【疏】下性品云。一切眾生.雖有佛性.皆不能見.而為三毒所覆。故墮地獄畜生餓鬼.生剎利等種種家中。即其義也。  下性下.引如來性品證義也。  △二若觀下。研詳去執。 【疏】若觀開譬。以剎利等.譬四種人根性則便。若觀合譬。云貧四姓者即我身是.可譬一人有四根性.其義則便。而文又云。拯及無量苦惱眾生者。復似就於多人作譬。既有二文.不可一向。若得此意.一人既然.多人亦爾。故於一人兩用無妨。  若觀下.研詳去執。譬四種人者。一四趣惡。二人天善。三二乘小。四菩薩大也。一人有四根性者。純陀既以四姓合於己身。則知但約一人之心.隨緣變造九界也。何者。心隨惡緣則造四趣。心隨善緣則造人天。隨小則造二乘。隨大則造菩薩。斯乃九界全迷.同體不顯.貧窮四姓.其義在茲。然心造只由理具。若了理具.同體方顯.即佛界也。一人既然.多人亦爾者。物機無量.九界收盡。九界眾生.各各造九。與我心地.其實無殊。故云亦爾。故於下.即指合譬。文中初云。即我身是。次云拯及無量等也。故於純陀一人作自他兩用。合譬無妨也。  △二然此下。約三性通示二。初約前後經文懸示二。初約法譬明三性二。初正明二。初約法說二。初約所失別請三性。 【疏】然此經宗.明常辨性。尋初法說.通失三性。三性不顯.義說為無。正性不顯.故言無親。緣性不顯.故言無主。了性不顯.故言無救。通舉三失.以為請端。  然此(至)辯性者。即明來意也。經宗在此.故須以三性釋文。以義尋文.文與義會.故云。尋初(至)失三性也。義說為無者。約迷云無.其實本有。如人迷水.謂冰無水。然冰即水.合法可知。正性下.正約三性消前文也。正性是境.境能生智.故正性如親能生子。緣是福德.福能資慧.如君能祿臣。了是智慧.慧能破惑.如師能救導。  △二約所求通請三性。 【疏】法說所求中云。但從如來求將來食者。專從主求祿.是求緣因。緣能資了.了能顯正。此略舉一而為請也。  △二約譬說。 【疏】就譬失中別請三性。意言眾生本有正因之性.一體三寶等無差別。而為惑覆.受種種身.四姓等異。此舉異.以請不異。別請如來.顯於正性。以貧窮故遠至他國者。無主曰貧.無親曰窮.無師曰困。此舉貧請富.別請如來.顯緣因性。役力農作乃至草穢。此明始從人天.乃至菩薩.偏除煩惱唯是少分.無上善根不能開發。唯悕天雨.天雨一灑即能發生。別請如來.顯了因性。  偏除煩惱者。二乘偏除見思。菩薩偏除塵沙。入空出假名為少分。中道妙解名無上善根。天雨譬今教。若聞圓常.則生妙解。故以役力譬請佛.顯了因性也。  △二然三下。結意。 【疏】然三佛性.非通非別。隨順根緣.通別兩請。餘文如經。  通別兩請者。前法說但云無親等.通譬所失.即是通請。譬說中各各作喻.故名別請。然雖通別有異.竝是約迷為請。故不可以修性分文也(云云)。  △二約佛受明三性二。初別許。 【疏】下如來受中亦有兩意。我今為汝除斷貧窮.是許其作主.顯緣因性。無上法雨.許為作師.顯於了性。雨汝身田.令生法芽.許為作親.顯於正性。此是別許三因佛性。  △二通許。 【疏】從何以故.純陀施食.有二果報無差。云何無差。若許作主.即是親師。若許親師.即是許主。是三如一.等無差別。若顯緣因.即顯了正。了正若顯.即顯緣因。是三性顯.等無差別。此是通許三因性也。  通許三因性也者。此蓋許一即三.三一相即.故名通也。  △二惑者下。約惑者設難顯意二。初疑問。 【疏】惑者云。此未明佛性.云何此解。  惑者下.難意者。謂佛性義.至師子吼品方談.云何於此.用三性解經耶。  △二答釋三。初依經總立。 【疏】答。經明佛性.是其正宗。初若不開.後何所躡。  答中。初依經總立。一經所明.意在顯示眾生本有佛性。故知佛性是經正主.宗主也。於此初文.若不開宗明義。後段諸品.無處承躡所處也。故此純陀正請之文.是一經承躡之處。故知疏主釋義.深符聖旨。  △二良以下。歷示經旨二。初約上根明現文義具佛性。 【疏】良以初請一體之佛.作主親師。一體之親.施其常命色力。一體之主.施其常安。一體之師.施其常辯。  良以下.歷示經旨。初約上根開悟.則知此文.義具佛性。文中明請受二文.意俱在性。初釋純陀所請。言一體佛者。然三寶一體。今約事儀。正為佛滅.附事明理。故云一體之佛耳。請作主.則欲顯緣性。請作親.則欲顯正性。請作師.則欲顯了性。此乃純陀之請.意在佛性也。一體下.次明佛正受。文既云。我當施汝常命色力.安無礙辯。即此許施五果.是許顯三性也。身從親生.故顯正因之親.能生法身常住色命力三。色即非色為色。吾今此身即是法身。命則無始無終而無斷絕。力則徧一切處.作用無盡。故此三果即是法身.由顯正性故也。事主于祿.得祿乃安。此顯緣性而得解脫。解脫不動故曰常安。師能訓導.受訓獲辯。此顯了性而得般若。內具智慧.外有辯才。 【疏】令其身內一體三寶.三佛性顯。自他內外.等無差別。上根利智已同純陀。  令其下.總結。由佛為作主親師.而施五常之教。令眾生自心三寶三性.圓融顯發。自謂自行。他謂化他。良由自心具足自他.方至果位.自即益他。內外者。內謂自心.外謂生佛。自他約果上化用。內外約因中所觀。是則五常既闡.三性則明。乃知如來與純陀.自他性等。純陀與生佛.內外理均.等無差別。斯言不誣。上根等者。上根於此即悟佛性.豈待委談。云何難言.未明佛性耶。  △二為未下。約中下明下文廣顯佛怨。 【疏】為未解者.至哀歎中.開祕密藏。安置諸子.悉入其中。長壽金剛.次第相躡。乃至迦葉師子吼等.廣顯佛性。  為未下.約中下根性.須至下文廣說乃悟。乃至迦葉者.即迦葉品.攝惡明闡提有性也。師子吼在迦葉品前。今文隨便耳。  △三若初下。結斥顯意。 【疏】若初開宗.不明佛性者。為開何義.何義為宗。恐帖文流散.故懸示此義。  若初下.結斥顯意。懸示者。離文先說.故曰懸示。又文外通明.亦曰玄示。文選東京賦云。睿哲玄覽註云。玄.通也。故玄懸二字互用無在。  △二役力譬上所求二。初明舉緣因為求二。初敘意總明。 役力農作。得好調牛。良田平正。無諸沙鹵。惡草荒穢。唯悕天雨。 【疏】次從役力農作去.譬上所求。此譬略從人天二乘。方便菩薩所有善法.悉是緣因少分。故舉此為求。  經沙鹵。郎古反.謂硧(苦角反)薄之地也。說文。鹵.西方醎地也。疏釋為二。初舉緣因為求。次正求了因。緣是福德。了是智慧。以福資慧.顯於正因。悉是緣因少分者。圓修萬行.正是緣因。三教偏善.攝在其中。故名少分。又三教行人.非無智慧.體非圓照.俱屬緣因。  △二役力下。隨文顯義二。初約世間善釋。 【疏】役力者。正明厭弊惡趣貧窮.尚人天善。故言役力農作.得好調牛。文有兩意。  △二若以下。約出世善釋。 【疏】若以牛譬於身.身是善果.猶屬人天。若以調牛譬身口七.此譬於戒。良田譬定。平正譬慧。耘除草穢.譬斷煩惱。此亦兩意。若除四住.譬二乘善。若除塵沙.譬三菩薩。  譬身口七者。此謂禁防身口.為出世之因也。  △二唯悕下。正求了因二。初釋成三求示其綱要。 【疏】唯悕法雨去.正求了因。唯希如來.是求主求親。法雨是求師.三求若允.如貧得主.如窮得親.如蒙得師.則佛性顯。所求之要.正在於此。  正求了因者。緣是資助.故是旁求。慧為顯理.顯理為正.故云正求。如來是求主求親者。乘如實道.來成正覺.故名如來。如實.即法身之親。來成.即應身之主。故如來一名.兼乎主親也。法雨潤物.是望師益於資。如貧下.如貧乏得主榮祿。如孤窮得親養育。如童蒙得師訓誨。此以君父師.俱譬能顯三智。故屬了因。  △二佛隨下。對下三性顯其文旨。 【疏】佛隨其求.應請而施。施常命色力是許為親.顯其正性。施其常安是許為主.顯其緣性。施其常辯是許為師.顯其了性。前後無違.方知文旨。  佛隨下.對下文佛施五常.即是顯發三性。文中約所顯之理.以明三性也。智理既三.緣因福德.助智顯理.亦應具三。三三互融.只是一法。一既無一.豈有三九。雖無三九.三九宛然。故若請若受.智理互舉。  △三合二。初示不次意。 【疏】三從言調牛下.合譬。先合役力.後合貧窮。文不次者。貧之與役.不定前後。只貧故役.只役故貧。始從人天至三菩薩.悉皆是貧。雖少不同.皆貧如來無上財寶。不次第合.意或在此。  意或在者。疏主謙也。  △二合役下。正釋經文二。初超合役力二。初分科。 【疏】合役力譬。又兩。先歷法合.後一體合。  △二初歷下。正釋二。初合舉緣因二。初歷法合。 言調牛者。譬身口七。良田平正。譬於智慧。除去沙鹵惡草荒穢。譬除煩惱。 【疏】初歷法合中.不合人天者。特是文略。身口七支用戒防護.合上調牛。定能資慧.合上良田。慧忘差別.合上平正。除四住惑.合上除穢。除塵沙惑.合除沙鹵。  不合人天者。但約身口合.不約善果合故也。定能資慧等者。若約現文。但云良田平正.以譬智慧.而不言禪定。疏主謂是良田.方乃平正。如禪定方有智慧。故以禪定合上良田.善得經旨也。  △二一體合。 世尊。我今身有調牛良田。耘除眾穢。 【疏】次世尊我今身有下.就一體合。體有於戒.以合調牛。定合良田.慧合除穢.雖少善緣.不能顯正。  雖少善緣等者。此出純陀請意。即指偏教三學.名少善緣。不見佛性.故云不能顯正。即此純陀迹示偏行.以求圓因。雖者.與奪之詞。與而言之.且指偏行.得為圓教緣因。奪之則不能顯發正因.故須求請了因之慧也。  △二唯悕下。合求了因。 唯悕如來甘露法雨。 【疏】唯悕如來去.正是合求了因言教。  了因言教者。解從教生。故指言教.名為了因。  △二追合貧窮。 貧四姓者。即我身是。貧於無上法之財寶。唯願哀愍。除斷我等貧窮困苦。拯及無量苦惱眾生。 【疏】從貧四姓者去.合上貧窮。上歷四姓.今就一體.已如前釋。從拯及下.合上歷別四姓意也。  合上歷別等者。既云無量眾生.則是九界。以九對四.意如前釋。  △三結請二。初分科。 【疏】三從我今所供去.雙結。又三。  △二初結下。隨釋三。初雙結上法譬中所求之請。 我今所供雖復微少。冀得充足如來大眾。 【疏】初結上法譬中所求之請。法請中云。受我微供.然後涅槃.似獨請佛。今結譬云。冀得充足如來大眾者。結其不獨在佛.善能充足五十二眾。又是顯其能以一食普施大眾.眾多而供足.供少而周多。不思議供.供難思議眾(云云)。  △二雙結上法譬中所失之請。 我今無主。無親無歸。願垂矜憫。 【疏】次我今無主無親去.雙結上法譬中所失之請。  雙結所失中。經無歸者。即失師也。與前無救義同。矜。凡陵反。憫也。  △三雙結上法譬中求失之請。 如羅羅。 【疏】三如羅睺羅者。雙結法譬中求失之請。佛是金輪.即羅睺主.又是親師。我及一切亦復如是.事三如一.同羅睺羅。  佛是金輪等者。佛若在家.紹金輪位.羅即是臣也。故云即羅主。又是親師者。是佛之子故.從佛出家故。此顯只舉羅。義包求三也。我及下.結例餘眾。純陀既然.時眾咸爾。事三下.禮云。人生在三.事之如一。羅事師.即如君父。  △二受供二。初科分。 【疏】從爾時世尊去.第二受供。文為三。一許受施。二正受。三釋施。  △二許受下。隨釋三。初許受二。初分科。 【疏】許受又二。一敘許.二佛唱許。  △二初經下。隨釋二。初經家敘許二。初明敘許來意。 爾時世尊。一切種智。無上調御。告純陀曰。善哉善哉。 【疏】初經家舉三號。佛然其所請.故以三號而對許之。  佛然等者。爾雅云。俞答然也。方言曰應聲也。即是佛許其所請。  △二舉世下。約三號釋義二。初對請明許總釋三號。 【疏】舉世尊許為主.舉種智許為師.舉調御許為親。既許為主.即斷其貧。既許為親.即袪其窮。既許為師.即除其困。三失還得.三求遂克。  △二世尊下。隨文示義別示三號二。初釋三號三。初釋世尊二。初約譬對請釋。 【疏】世尊者.一切之所瞻仰。如世孝子之事親.如婆羅門之事火.如諸天之奉釋。事親即親義.事火即師義.奉釋即主義(云云)。  諸天奉釋者。謂三十二天.宗奉於帝釋也。  △二又世下。舉法顯喻釋。 【疏】又世尊者.如學無學等眾星之瞻佛月.如四種菩薩海水.繞佛須彌寶山。檀林師子等喻.喻戒定慧。世所崇仰.故言世尊。  又世下.文皆舉法.約喻而釋。學無學等者。等取支佛也。二乘小智猶如星光。佛智圓明譬如滿月。此即於二乘眾生世間為尊.故言世尊。灌頂經云。魏魏堂堂.如星中月也。四種者。四教因人.發心廣大.猶如於海。又四種是四十真因位也。佛果超出.如山盤峙。須彌以四寶合成.故云須彌寶山。淨名云。如須彌山.映臨大海。此顯於菩薩眾生世間為尊也。等喻者。等取龍象喻也。即序品歎聲聞德文。喻戒定慧者。以龍喻定。檀林喻戒。師子喻慧。義如前文。以此三法匠成於他.為世所尊。故經云。如栴檀林.栴檀圍繞。如師子王.師子圍繞也。  △二釋種智二。初約應用釋二。初總立。 【疏】一切種智者。或以相好色身.徧對一切。一切各解.故名一切種智。  △二何者下。徵釋。 【疏】何者。世有眾生事八十神。一神一好.隨其所覩.見其所事。如來一身.徧令其解.故名一切種智。  種智中.初約應用.釋八十神。謂日月星等。廣如下經。如來一身等者。此乃令彼作種種所事解.名一切種智。  △二又不下。約報智釋。 【疏】又不以色身為佛.以一切種智為佛。一切種智.依此色身見相莊嚴。當知智慧具足.故名一切種智。  又不下.約報智釋也。大品云。一相寂滅相.種種行類皆知.名一切種智。見相等者。由內具種智.外現相嚴。是則智為相本。故知種智唯在報身。又前約應用.是化他。此約報智.是自行。  △三釋調御二。初正釋。 【疏】調御者。稱適機緣.應生應滅.應受不受.皆為調御一切眾生。  釋調御中.應受不受者。如受純陀.若不受大眾供。皆是順機調熟.乘御眾生耳。  △二他經下。開合。 【疏】他經以調御丈夫為兩號.今經合為一號。文云。自既丈夫.復調丈夫。  今經等者。如下經文.解十號也。  △二釋善哉。 【疏】善哉善哉者。印其法譬兩請。  △二如來唱許。 我今為汝除斷貧窮。無上法雨。雨汝身田。令生法芽。 【疏】次我今為汝除斷貧窮去.是佛唱許。斷貧是許主.法雨是許師.生法芽是許親。  △二正受二。初疏主正解二。初略明述許。 汝今於我。欲求壽命。色力安樂。無礙辯才。我當施汝常命色力。安無礙辯。 【疏】從汝今於我去.是正受。汝今於我欲求常命色力者.述其請父。安者.述其請主。無礙辯者.述其請師。我當施汝者.即是許三(云云)。  △二廣明常義二。初破古明常三。初舊師明涅槃是破病常二。初敘。 【疏】舊明涅槃正體.是常治於無常。故序五時云。般若雖明尊特之佛.為成無生。楞嚴雖云七百僧祇.豈及法華無量壽。法華無量壽.猶是無常.至涅槃教始明常樂。遠斥鹿苑.近破法華。同歸涅槃圓常.窮源盡性之說。  序五時者。古人五時不取華嚴。又以般若居方等前。謂一阿含。二般若。三方等。四法華。五涅槃。七百僧祇者。首楞嚴三昧經下卷云。堅首菩薩問佛壽幾何。何時入滅。佛告堅首。東方去此三萬二千土。國名莊嚴。佛號照明莊嚴自在王。今現在說法。如彼佛所有壽量。我壽亦爾。又問彼壽幾何。佛言。汝自往問。彼自當答。堅首承佛神力往問。答言。我壽七百阿僧祇。釋迦壽亦爾。法華無量壽者。即壽量品.明過東方塵點之壽也。  △二如此下。斥三。初總斥。 【疏】如此說者。偏摘諸經.對緣一句作無常義。偏取涅槃破病之常.以為正體。二途俱失。  如此下.總斥。偏摘者。摘.應法師云。他狄反。案。摘亦剔也。謂挑剔也。且一代教門俱談四句。或常或無常.兩亦雙非。隨機所好.豈得偏旁挑摘.採取諸經以為無常.涅槃為常。而於諸經尚有常等三句。攝義不周.名為偏取。二途俱失者。非但失諸經常義.亦失涅槃無常義也。  △二何者下。敘破二。初約諸經名異總立。 【疏】何者。般若佛母。涅槃佛師。楞嚴三佛。涅槃三點。法華一乘。涅槃佛性。  何者下.歷舉諸經常義.與涅槃對立。如文。  △二一乘下。引今經體同歷難。 【疏】一乘即佛性.一切眾生悉一乘故。云何一乘還破一乘.法身云何破於法佛.佛師云何破於佛母。  一乘下.引今經體同歷難。文中先難法華。次楞嚴。後般若。一乘即佛性等者。即下經文。云何下.正難。且法華正談一乘。而今經顯云。一乘即佛性。故知一乘與佛性同體異名耳。是則二經俱談一乘.俱是常住。云何以涅槃一乘.破法華一乘。云法華無常.涅槃是常耶。法身下.舉楞嚴三身以三點對難也。古師偏據七百僧祇應身之義.判為無常。且彼經上卷委明.三身與今經伊字三點義合。以今三點喻三德。故解脫德即應身.般若德即報身.法身德即法身。其義既同.云何以今經法身德為常.破楞嚴法身佛為無常耶。佛師下.今經云。諸佛所師.所謂法也。般若云。般若為諸佛母。佛者.覺也。覺即是智。智因境正.如師導資。智從境生.如母生子。故性淨涅槃喻師。實相般若喻母。其理本同。安得以此破彼.云無常耶。  △三故知下。結過。 【疏】故知惑其方便.迷於部教。互相是非.失其正旨。今所不用。  故知下.結過。惑於方便者。如來方便隨機.於一實理作種種名。故於般若說為佛母。楞嚴說為法佛。乃至涅槃名為佛性。名雖種種.理實無殊。古師不曉.故云惑其方便也。迷於部教者。且方等部中.以圓對三。般若帶二。法華唯圓。故知部內圓融.與涅槃常住無別。古人迷此。遂以此常為是。斥彼無常為非。不達部內.圓理體同.名失正旨。  △二地人明涅槃是當現常。 【疏】地人雖無五時之執.以當現常.破無常義。義勢相似.已同舊懷。  地人下.謂此經明當現常.以破無常。義當今經.以破諸經。故云義勢相似。現常者。如經云。二十五有.悉皆有我。我即佛性.此現常也。當常者。如經云。夫有心者皆當作佛.未來當得常樂等。當常也。  △三興皇明涅槃是凝然常二。初敘彼解離二見顯常體凝然。 【疏】興皇解云。常無常者。藥病相治.無常治常。若識無常.是治常方便.病去藥盡。若不識者.執藥為病.病即斷見。故云王今病重。  興皇所解.乃約雙非為今經正體。常與無常悉是方便。不同舊師.謂此教為常也。文中先明無常破常。次明常破無常。初中云.病去藥盡者。常執之見既破.無常之觀亦亡。此約得悟之人.於此即見雙非中道也。若不下.其不悟者翻執無常.如藥翻為病。此即捨常取斷見。故云病即斷。故云下.引經中新醫用乳喻也。捨常著斷.故云病重。 【疏】常治無常亦是方便.病去藥盡。若不識者.即成常見。識兩方便.能斷斷常.則非斷常。故智者見法生.即滅斷見。見法滅.即滅常見。若不識者.還是二見。  次明常破無常。常是破無常之方便。故云亦是方便。不同舊人.以常為今經體也。無常執破.故云病去。常住觀亡.故云藥盡。即悟非常非無常也。若不下.明執藥成病。識兩下.重更結悟指迷。初是結悟。若不下.指迷。  △二今明下。約今破明相即顯常即秘密二。初縱奪。 【疏】今明此釋與舊不同。若得意者.無所間然。逐語生想.俱同前病。  今明下.今師破也。初縱奪。縱之則得意見理。奪之則逐語起見。無所間然者。謂達常無常.即是中道.無所間隔也。論語云。禹。吾無間然矣。注云。孔子推禹功德之盛美。言己不能復間廁其間。  △二何者下。正破。 【疏】何者。彈常無常.是互論方便。指非常非無常.而為正體。如避空求空.去空逾遠。何者。佛言。二施果報.等無差別。若其昔說五果無常.今說是常.可是差別。若常無常.俱是非常非無常者.方是等無差別.亦是顯發方便密教。若得此意.般若楞嚴莫非祕密。  何者下.正破。彈常等者。即興皇彈斥舊解。以今教為常.亦只得方便意耳。避空求空者。二邊即中.如空徧一切。捨邊指中.如避空求空。良由離邊.無別中故。離此虛空.無別空故。去空踰遠者。既避既求.焉識空徧。以迷空故.故云踰遠。般若下.是知般若三智.楞嚴三佛.三一無差.同名祕密。且順古義.故皆先舉般若。  △二然此下。示今明常三。初約喻稱歎。 【疏】然此常義.斯教之喉衿.眾經之心首.群聖之窟宅。諸佛之法界.不可思議。如來智慧.說不可盡。  然此下.示今明常。初約喻稱歎也。初舉四義正歎。次結非思說。即此四義.而成兩雙。先約此教他經。次約因人果德。初雙是約教。次雙是約人。斯教之喉衿者。今經之興.正明常住。故純陀因滅奉供.以明不滅。開宗示義.即談五常。如人之喉.如衣之衿.要可知矣。此是約此教歎常也。眾經之心首者。四味大乘.咸明常住。如五藏之有心.猶六分之有首。此約他經歎常也。群聖之窟宅者。四十真因.故云群聖。咸住常理.故云窟宅。釋名云。宅.擇也。擇吉而居.故云宅也。位位顯常.全同擇吉。此約因人歎常也。諸佛之法界者。妙覺所證.豈離三諦。一空一切空.以為界。假中例然.故名法界。三諦融即.其體俱常.此約果德歎也。不可下.結非思說。如來果人.說尚不盡。云何凡下能議能思。  △二若嶷下。斥前生後。 【疏】若嶷然常.若當現常.若破病常.豈會圓理。今試言之。  若嶷下.結前也。嶷然常者。興皇也。嶷.語棘反。詩傳云。岐嶷者。岐.知意。嶷.識別也。言能匍匐.則歧歧然.意有所知也。其貌嶷然.有所別識。亦言六七歲。此名小兒超出群類.以為嶷然。興皇所明雙非中道之常.既非二邊.即同超出。故云嶷然常也。若當現常者.地人也。若破病常者.舊師也。既各據一邊.不約今經正意。故總斥云.豈會圓理。今試言之者。生後也。  △三夫佛下。正明今解二。初對古明今二。初正示常義三。初明常非破病二。初四悉隨機非唯破病四。初世界。 【疏】夫佛出世本為大事因緣。大事因緣即是常住。常法包容.故名為大。常立諸法.故名為事。常機常感.故曰因緣。常無差別.差別說常。下文云。諸佛所師所謂法也。以法常故.諸佛亦常。三世諸佛悉師此常.常無師弟.師弟俱常。如是分別.名世界常。  夫佛下.正明今解也。初世界中.示法華所明大事因緣.即是今經常住。初約感應義釋。大事即能應。以佛證得此大事故。還以此法而化眾生。三無差別.故云常法包容。自因至果.三千理顯.故云常立諸法。此乃果佛.由三千理滿.故能應也。常機下.約能感釋因緣義。眾生由理具三千.故能感。斯則生佛雖異.三千竝常也。常無下.約境智釋常。感應即生佛對論。境智則且就應辯。二而不二.一理泯同.故云常無差別。不二而二.境智俱常.故云差別說常。故引下文.證成境智。諸佛即能觀智。所師即三諦境。師弟者。師即境。弟即智。境能軌則於智.如師訓導於弟。名世界常者。感應不同.境智差別.即隔別義。又能隨機應現.差別說常.令物歎喜.故是世界也。  △二為人。 【疏】我今為汝.除斷貧窮。無上法雨.雨汝身田.令生法芽。汝今於我.欲求壽命.色力安樂.無礙辯才。我當施汝常命色力.安無礙辯。又云我今哀憫汝及一切.是故今日欲入涅槃。若諸天人於此最後供養我者.悉皆當得不動果報。如此等文皆明常法.發生常善。是名為人常也。  我今下.約為人。文中引經.皆是為生常住善也。  △三對治。 【疏】若欲遠離四顛倒者。應知是常樂我淨.我是佛義.常是法身.樂是涅槃.淨是正法.以此四種破四顛倒。又云先所修習四法相貌悉是顛倒。欲得真實修諸想者。如彼智人巧修我想.常樂淨想。譬如明醫.先以鹹苦治其本病。本病雖去.復患鹹苦。後以淨乳治於鹹苦。佛亦如是.先以無常治其常病。常病既去.更病無常。今以真常破昔無常.故云我為醫王。欲伏外道.是故唱言無我無人.為此因緣而說有我。常破無常亦復如是。又東方雙者。即是於常.為破無常。又二鳥雙遊.譬於如來無二二用。如是等文皆明常法.對破無常。釋論亦云。常與無常是對治法.非第一義。是名對治常也。  若欲下.約對治中.我是佛義等者。謂覺了自在.法身常住.涅槃安樂.正法離邪染也。然此即是三德總別之名。佛即般若。正法即解脫。法身可知。三德圓具故名涅槃。下文般若亦非等。即此意也。為此因緣者。為此會常住之機也。無二二用者。常理不二.而隨緣二用差別。即是以無常破常.常破無常等也。  △四第一義。 【疏】第一義者.則非常無常。今經亦云。二施果報.等無差別。若常破無常.無常異常。是則差別.非第一義。第一義者.非常無常.故無差別。若二鳥雙遊.明其二用。二鳥俱息.明其雙寂。即用而寂.寂滅為樂.是大涅槃。如是等文.皆第一義常也。  第一義中.直指用即是體.故無差別.亦非相破。所引二鳥.亦取即遊而息。故成入理之益。  △二當知下。結示無礙以斥偏執。 【疏】當知是常.四悉無礙。常亦間隔因緣大事。常亦寂絕畢竟妙理。常亦出生建立諸法。常亦對治破於倒惑。自在若此.云何偏據.是於對治藥病互論.埋沒圓能.害諸經論。  當知下.結示斥執也。間隔結世界。寂絕結第一義。出生結為人。對治如文。自在下.正斥古師偏執對治.失餘三義。害諸經論者。以皆隨順四悉而說。豈可是一非諸.而為疣害耶。  △二又大下。明常非當現二。初明隨機具二常。 【疏】又大涅槃本自有之.非適今也。又二十五有悉皆有我.我即佛性.佛性即常。佛性雄猛.難可毀壞。此多文義.即是現常。又云。夫有心者皆當作佛.未來當得常樂我淨。如是等文.即是當常。  又大下.明常非當現。初明隨順物機.說有當現。常是理體.實非當現。故引偈文及淨名為證.以斥地師。  △二又三下。明理體非三世三。初引偈文顯失。 【疏】又三世有法.無有是處。既無三世.何得復有現常當常。  △二引淨名助證。 【疏】淨名云。但以世俗文字.說有三世。非謂菩提有去來今。  △三若固下。牒所計結責。 【疏】若固執當現.各據三世.不解我意.寧會偈言。  △三又此下。明常非嶷然二。初約密教引辨三。初引密教總立。 【疏】又此常者.顯發如來方便密教。  又此下.明常非嶷然。初且引教總立。  △二昔覆下。示密即開顯二。初敘意略辨。 【疏】昔覆於常.今開辯常。無別今常.異昔無常。開昔無常即是今常。  次昔覆下.即是釋出顯發密教義也。初敘意略辯。昔以九界無常.覆佛界常。今開九界.不出三千.同歸佛界.故云無別今常等。  △二次我下。徵文廣示。 【疏】次我今為汝斷貧窮者。若除四趣貧窮.即開諸惡無常而顯於常。下文云。懺四重禁.除謗法心.盡五逆罪.滅一闡提。即其義也。若斷人天貧窮.即開諸善無常而顯於常。文云。我今於此處.不求天人身。設使得之者.心亦不甘樂。又云。因滅是色.獲常色等。即其義也。若斷二乘貧窮.即開無漏無常而顯於常。文云。為諸聲聞開發慧眼(云云)。若斷方便菩薩貧窮.即開六度通別無常而顯於常。文云。令諸菩薩了見佛性。又云。自此之前.我等皆名邪見人也。  次我下.徵經歷示。開九界即佛界.常住義也。四重謗法.五逆闡提.即四趣無常惡因.必感無常惡果。今了心罪本空.名為懺重。唯達法界.故除謗法。順於實相.故盡逆罪。佛性不變.即滅闡提。斯皆四惡結業.即是解脫。解脫即常.常即佛性。因滅果亡.唯一佛界。二乘界則兩教總明。菩薩界則二教各辯。俱約開顯.在文可見。  △三總而下。約秘藏結示。 【疏】總而言之。開諸有餘.悉是無餘。開諸不了.悉是了義。是名顯發如來方便密教.悉皆安置三點四德祕密藏中。  總而下.有餘即三教不了義之說.故九界是權。無餘即圓教了義之說.故佛界是實。今既開權顯實.三教即圓.九即佛界.故云顯發密教.咸破無明.皆顯三德。故云安置祕藏。  △二又此下。約五性釋成。 【疏】又此常者.即是佛性.佛性即常。既開於常.即開佛性。既為此等作親開正.作主開緣.作師開了。除斷貧窮.開境界性。悉皆當得不動果報.即開果性。  又此下.約五性釋成。正緣了三.如常解釋。境界者。即指因果善惡之事.名為境界。此事即理.故名佛性。正因則獨指因中之理。緣因唯論善事。與此為異也。果性即分證究竟.智斷二德也。  △二若例下。稱歎結斥。 【疏】若例此義。何人何法.何教何行.何位何用.而不是常。何法不是非常非無常。  若例下.稱歎結斥。稱歎中.即指前開常辯性.名為此義。謂若例開九皆常.同顯佛性。則九界假名之人.五陰實法.偏小之教.三乘之行.斷伏諸位.對治諸用.咸即佛性常住。故云而不是常。故知此常即是中道。故云何法不是非常非無常也。此言何法.即總上人.法.教.行.位.用也。 【疏】豈復更有善惡.三乘差別等性。畢竟悉是大般涅槃。言語道斷.心行處滅.不可思議。竪深橫廣.無邊無底。能建大義.充滿法界.不可窮盡。何得判是嶷然破病.當現常耶。  豈復下.結示同是佛界.更無九界差別。善惡即六道.并三乘是九界也。言語道斷.故不可議。心行處滅.故不可思。竪深則徹如理.橫廣則該法界.廣故無邊.深故無底。隨順四悉名建大義。體元周徧.故滿法界。此釋成橫廣也。三諦相即.故不可窮盡。再言之者。歎美之極也。又是結上之詞。謂建大義不可窮盡。滿法界不可窮盡也。何得下.結斥三家。  △二如此下。舉喻結意。 【疏】如此常義.猶若虛空。略對四家.示其梗概。  略對四家者。三家是所對。今家是能對。能所合論.故言四耳。梗概者。大略也。  △二次正下。治者添釋三。初敘意分章。 【疏】次正受中五果之名。文中不釋。私云。五既並果.具攝因果一切萬德。先消名。次對法。  次正下.治者添釋。  △二五法下。依章正釋二。初消名。 【疏】五法並常.故初云常。連持曰命。常命則以無始無終而無斷絕.以非色為色。吾今此身即是法身.作用為力。徧一切處.用無窮盡。不動名安。雖具力用.安固不動。被機有辯.無緣慈悲.普施法藥。  故初云常者。即以常字.貫下五法。無始無終者。果證之理.理非因果.故非始終。以非色為色者。常色是理.此色即心.非同質礙.即真善妙色。用無窮者。隨緣徧應.如鏡現像.此名常力。安固不動者。即用而體.雖終日應變.而未嘗離於法身.故云不動。此名常安。被機等者。圓音一演.異類等解。言說性空.文字解脫.乃名常辯。  △二對法。 【疏】次對法者.此即三密。命即意密。色力及安.即身密。無礙即口密。亦名四德。意是常德.身是樂我.口即淨德。  命即意密者。平等大慧即是意密.以慧為命。故意即常命。身口易解。亦名下.既將五果以對三密.復以三密結成四德.以顯果德所證之理也。大慧常照.故意是常德。法身寂滅為樂.自在徧應名我。是故身密對此二德。口輪說法.咸令離染.故是淨德。此並約事對當。若論理體.身口即意.三業不二.四德本融。  △三若得下。結示體徧。 【疏】若得此意.徧一切法.無非此五。佛具此五.故以施人。以五常故.施亦無盡。言無盡者.即五果也。  若得下.結示體徧。既知五果即是三密四德.而此三四.何所不收。方知五果徧攝因果自他.一切諸法。 【疏】大般涅槃經疏卷第四。  △三釋施二。初標示。 【疏】純陀品中。三何以故去.即釋施也。  △二釋初下。正釋二。初懸示文意二。初正示文旨二。初明一代言教俱常。 何以故。純陀。施食有二。果報無差。何等為二。一者。受已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二者。受已入於涅槃。我今受汝最後供養。令汝具足檀波羅蜜。 【疏】釋初釋後.中間可知。此意非但後教開常.開初亦爾。  釋初後等者。初即寂場成道。後即此會入滅。經既釋此初後.則中間三味.開常可知。鹿苑唯密.二味皆顯。此則一代五時俱明常住。  △二既舉下。例行位證人亦常。 【疏】既舉諸教.例知行位證人亦復如是。是常法印.印於一切.無不是常。  既舉等者。教是能詮。能詮既常.則所詮行等.悉皆是常。故云亦復如是。常理如印.印定諸法.諸法即常。故經云。森羅及萬像.一法之所印。  △二初後下。結示常義。 【疏】初後供養.即是行常。初後法施.即是教常。初後二施必有其人.即是人常。初後果報.即是證常。證必有位.即是位常。等無差別.即是法常(云云)。  初後下.結示常義。法常者。法即常理也。若然與證何別。應知證即對智而談。法即單約理說。  △二復次下。隨文消釋四。初釋無差三。初引下佛答。 【疏】復次等無差別者。若依答文.有種種義。或初後皆受皆食皆不食.故等。或初後皆得五果.故等。或初後皆見佛性.皆斷煩惱.皆能說法.故等。  釋無差中.初引佛答。  △二若依下。泛學經論。 【疏】若依楞嚴.初後皆如皆空.故等。若依釋論.初後皆是諸法實相.故等。  次泛舉經論。  △三若此下。的示今文二。初正示。 【疏】若此中意.即是初後皆常.故等。常者即是非常非無常之常.故等。若得非常非無常意.歷一切法教行位人.等無差別。  三的示合文。須知楞嚴如空.釋論實相.此經常住。名雖不同.理體無別。  △二問一下。釋疑二。初明三世常。 【疏】問。一切眾生常.為現為當。答。已如上說.三世皆常。  △二明六即常二。初約生佛事異問。 【疏】問。若現常者.眾生即佛耶。  △二約凡聖理同答二。初舉譬喻總示。 【疏】答。如胎中子.豈不同父姓。若同父姓.寧責耆少。  耆少者。耆.老也。禮云。六十曰耆.指使(鄭玄注。指事使人也)性同喻。即耆少喻。  △二凡有下。約六即結責。 【疏】凡有六即。一切眾生.即是理常。聞大涅槃.解知佛性.即名字常。知性能修.即觀行常。如夜見杌.即相似常。金錍抉眼.三指分明.即分真常。無上大覺.即究竟常。如此諸常.疑何等常。  六即觀行者。謂觀行成就.五品開明也。若初心修觀即名字位中也。是故相似已前名現常。分證已去名當常。眾生無始本有此常.故屬過去。然六即圓位.徧在諸經。豈同地人.指當現常唯在今教。  △二阿耨下。釋阿耨菩提。 【疏】阿耨菩提.翻名釋義.如常可見。  翻名釋義者。阿之言無。耨多羅言上。三之言正。藐之言真。三復名正。菩提名道。謂無上正真正道也。義通四教.經意在圓。  △三受最下。釋受最後供。 【疏】受最後供.一期事畢.法理具足。  法理具足者。五時化訖.是法具足。俱安祕藏.是理具足。臨滅受供.名為最後。  △四汝聞下。釋令汝具足。 【疏】汝聞見此.依而行施.檀必具足。  汝聞等者。聞法見身.咸是常住。依常住理.行最後施。施即法界.故云檀必具足。  △三難二。初科分。 【疏】三純陀設難。文為二。初總非不然.後別作難。  △二冶城下。正釋二。初總非。 爾時純陀即白佛言。如佛所說二施果報無差別者。是義不然。 【疏】冶城作四難。開善作五難。名目不同(云云)。  總非者。現見初劣後勝。云何而言施無差別.故云不然。冶城者。案地理志。本吳冶鑄之處.因名焉。王導作司徒。徙冶出石頭城西。以地為西園。故晉書。成帝幸司徒府.遊觀西園.即此處也。梁太元十五年.武帝為江陵沙門法新.於中立寺.以冶城為名。今言冶城.即指智秀法師也。開善.如第一卷初釋。名目不同。指在彼疏.故注(云云)。  △二別難二。初古今分節。 何以故。先受施者。煩惱未盡。未得成就一切種智。亦未能令眾生具足檀波羅蜜。後受施者。煩惱已盡。已得成就一切種智。能令眾生普得具足檀波羅蜜。 【疏】今明五難。一有智斷無智斷。  五難下.今師正分。一有等者。經從煩惱未盡已去。 先受施者。猶是眾生。後受施者。是天中天。 【疏】二有聖號無聖號。  聖號即天中天是也。 先受施者。是雜食身。煩惱之身。是後邊身。是無常身。後受施者。無煩惱身。金剛之身。法身。常身。無邊之身。云何而言。二施果報等無差別。 【疏】三具四身五身。  四身謂雜食等。五身謂無煩惱等。 先受施者。未能具足檀波羅蜜。乃至般若波羅蜜。唯得肉眼。未得佛眼。乃至慧眼。後受施者。已得具足檀波羅蜜。乃至般若波羅蜜。具足佛眼。乃至慧眼。云何而言二施果報等無差別。 【疏】四具度眼.不具度眼。  四具下.眼謂五眼。經明不具。中略法天二眼。故云乃至。若約從勝至劣列名者。應云佛眼.乃至天眼。今云慧眼者.以佛眼見中。法天二眼同在俗諦。慧眼見真.以此為便。具度眼中。經云。肉眼乃至慧眼者。傳寫訛也。應云佛眼乃至慧眼。故遠疏釋云。具佛眼等.彰其解具。就聖眼中從上向下.故云具佛.乃至慧眼。天肉不論(已上彼文)。 世尊。先受施者。受已食之。入腹消化。得命得色。得力得安。得無礙辯。後受施者。不食不消。無五事果。云何而言。二施果報等無差別。 【疏】五得五果.不得五果(云云)。  得五果等者。後不受食.無世間五果。此約小乘所見。經中但云得命。不云得常命者。此以小初有漏五果為難.故非常果。得命者.只是世間報命。安即五陰安快。辯即世智宣揚。色力可知。  △二初一下。正示今義二。初示廣略意。 【疏】初一難具論自他.後四難唯論於自。此難本明.受者福他。初既備舉.後不煩文。是故略之。  初既備舉等者。以初例後.福他可解.故不煩文。若例作者。應云亦未能令眾生具天中天。餘並準此。經消化.呼瓜呼覇二反。說文。化.變也。  △二然此下。明設難意二。初通約大小以明難意二。初大小隨機二。初明初後俱異二。初敘意。 【疏】然此五難芰角難解。何者。至理寂滅.無大無小。若垂迹化物.緣有利鈍.應有勝劣。小緣所見.初後俱劣。大緣所見.初後俱勝。  芰角難解者。芰.奇寄反。魏都賦云。緣芰泛濤而浸潭(上七心反。下以心反)。注云。芰.菱也。今謂斜難.似彼菱角也。若以小初難大初.小後難大後.此名並難.非芰角。若以小初難大後.小後難大初.是斜難.名芰角難也。今純陀五難.悉是以小初而難大後.故云芰角難解也。然一往雖難.若解始終.對大小二機各別者.義甚易見。故疏主歷示大小之相.引經約教區以別之。緣有利鈍等者。若約四教機緣分界內外.則藏通是界內利鈍.別圓是界外利鈍。則藏教名小.三教是大。今順經文。純陀正以三藏初成.難圓教入滅。故以利屬圓機.鈍唯藏機也。大小亦爾。  △二若始下。正示二。初明大小之初二。初正釋。 【疏】若始坐樹下.受牧女乳麋。食此食已.十力充滿。此小緣劣見。  若始下.明大小之初。受牧女乳糜.是三藏初成相也。牧.守也。準婆沙論.明從守牛之女.受三斗六升乳糜。十力充滿者。食已.斷結成道.故得十力。 【疏】若始坐華臺.眷屬菩薩悉坐華葉。十方諸佛放眉間光.入華臺頂。諸佛眷屬放眉間光.入華葉頂。華臺菩薩三昧受職.成於報佛。華葉菩薩成於應佛。此大緣見勝。  始坐華臺等。即別圓成相。今意在圓。具如梵網所明。華葉(至)應佛者。千華葉上即勝應身.亦名大化身也。百億國中即劣應身.亦名小化身。即向明小機所見.受乳糜者是也。  △二當知下。結示。 【疏】當知牧女與諸佛不同.乳麋與光明永異。此即大小二佛最初受施。  乳糜(至)永異者。華臺佛但以光明入頂為食。故不同劣應食乳也。  △二若見下。明大小之後二。初正釋。 【疏】若見佛自行乞食到純陀舍.食檀耳羹.中夜入滅.轝向雙林.以火焚身。此小緣劣見。若見純陀悲感.但獻八斛四斗.不思議供.充飽一切.見十方佛遣大弟子.鉢盛香飯奉佛涅槃。大緣見勝。  若見下.明大小之後。檀耳羹者。長阿含第三云。佛至波波城.闍頭園。有長者名周那.請佛及比丘僧。別為佛煮栴檀耳羹。以世奇故.獨奉於佛。阿難白長者。設供無福。佛最後於其舍入般涅槃。佛言莫作是說。長者今者獲大福利.壽命色力善名.生多財寶.死生天上(云云)。轝向雙林者。轝.以諸反。輿服志云。上古聖人.觀轉蓬以為輪輿。又轝載.即是於長者舍.以車載往雙林。此皆藏機所見也。若見下.明今經滅相.正是圓機所見。  △二當知下。結示。 【疏】當知乞食與送食不同.香飯與檀耳永異。大小二佛最後受施.其相若此。  △二例推下。明結例五雙。 【疏】例推智斷.乃至五果.亦應各異。  例推下.結例五雙。成道入滅.既大小永異。則智斷等五.始終亦然。故純陀執小難大.以為發起。向下如來以始終俱大答釋。  △二純陀下。結示難意。 【疏】純陀芰角。將大緣之後.並小緣之初.構差別之難。佛約大緣所見.初後無差以答。則涇渭皎然.初後不二。  構差別之難者。以大小不同.而難於佛也。涇渭皎然者。純陀執小難大.故是差別.如涇之濁。佛約大緣.初後五果等無差別.如渭之清。作此申釋.經旨可見.故曰皎然。  △二別約經教以明難意二。初引二經。 【疏】今更引經而分別之。勝天王中.初坐樹下有四種相。或見坐祥草.或見坐天衣.或見坐七寶.或見坐虛空。像法決疑經.佛入涅槃亦四種相。或見拘尸土石樹林.或見是七寶莊嚴.或見是三世諸佛菩薩所遊居處.或見是真如實相.純佛境界。前後既現四相不同.例推智斷.乃至五果.亦應各異。  今更下.別約經教以明難意。以前但總言大小.故更約四教委明。初引二經。勝天王以證初成。像法決疑以證後滅。各具四教.在文可見。  △二對四教三。初藏二。初正示五雙。 【疏】今更對教主而略說之。若三藏佛.初受乳麋.未有智斷.不能化他.令得智斷。凡法未離.不得聖號。苦行體羸.外須雜食。無漏未發.內有煩惱。果縛尚在.是後邊身。必歸磨滅.是無常身。雖行事檀.未得理度。檀不具足.乃至般若亦復如是。父母之身.但是肉眼。未有通明.故無四眼。既受食已.自得五益.能五益他。  對教主者。既引二經.明初後四見。故更對四教果佛.以消今經。凡法未離者。樹王已前.結惑全在.故無天中天之聖號。苦行下.謂雪山六年一麻一麥.形體羸瘦。恐同自餓外道.故受乳糜。故云外須雜食。果縛等者。三祇已來未免生死.今王宮身是酬昔煩惱.名為果縛。此身若滅.即入無餘。此身是生死後邊.故云後邊身也。未有通明等者。以未斷惑.是故未得三明六通。既無通明.即無四眼。無天眼可知。無無漏通.故無慧等三眼。若論菩薩.先得五通.則已有天眼。今約未得無漏.所發天眼其用亦劣。如梵王天眼.劣於陳如.故全奪之.云無四眼。故經云。唯有肉眼也。此三藏五義.一一對消經中.五雙所執初成之義。講者精詳.宜令允合。  △二觀純下。結成難意。 【疏】觀純陀言.專引三藏佛初成為難。  觀純下.疏主結示經意也。  △二通二。初正示五雙。 【疏】若通教佛.菩薩道時已斷正使.無漏現前。自得智斷.亦令他得。已捨凡法.入聖人位。誓願扶習.現坐道場。示受食身.無復四住。但有習氣.名無常身。後邊之身.非是正使無常之身。後邊之身已具亡三。檀波羅蜜乃至般若.已得四眼.未得佛眼。示消揣食.福利於他.令得五果。  已具亡三者。則能施所施受者.三事皆空也。約當教說.七地入空.具三明六通.已得慧眼天眼。八地出假.已得法眼.未斷殘習.故未得佛眼也。示消揣食者。揣.音團。賈誼鵬鳥賦云。何足控揣.即此字也。言示消者。其實已斷煩惱.生死久盡。為化眾生.扶習受報.示食揣食.入腹消化也。  △二純陀下。結非難意。 【疏】純陀所難.都未涉此。  純陀下.結非難意。以純陀但執藏初為難故也。以藏不斷惑.違圓義顯.故執為難。通教即空.五雙之義稍同於圓.故不以為難。然又只是隨機。以機宜執藏難圓.有四悉益故。如法華中.智積尚執別義難於龍女.而況通耶。  △三別圓二。初正示五雙。 【疏】若別圓佛。初受施時.如佛所答.我成佛來無量阿僧祇劫.久具智斷.令他智斷。乃至久已不食不消.無五事果。示現初成初受.後成後受。  若別下.以別教證道同圓.故合明之。以結成佛答五雙.顯無差之意也。如佛所答等者。此引法華壽量品.佛答彌勒文義。與今佛答純陀云。已於無量阿僧祇劫等。為連類也。乃至者。即略中間三雙.但舉初後。若具作者。謂久具聖號.久具五身.久具度眼。皆云久者。即久本初成也。以此經在法華顯本文後故。示現初成等者。應云後滅。言後成者。文悞。從久遠之本.垂今日之迹。示現寂場初成.初受佛光.雙林後滅.後受粳粮。示現鹿苑初成.初受乳糜.俗舍後滅.後受檀耳。大小初後。悉是迹中示現。  △二豈可下。結成答意。 【疏】豈可以劣見之初.難勝見之後。初後二果等無差別.其義明矣。  豈可下.結成答意。劣見即藏機。勝見即圓機。等無差別者。初後俱圓.故無差別。  △四答二。初分科。 【疏】四佛答。為兩。初正答五難.次普受大會。  △二初答下。隨義二。初正答五難五。初答第三四身五身難二。初來意。 佛言。善男子。如來已於無量無邊阿僧祇劫。無有食身。煩惱之身。無後邊身。常身。法身。金剛之身。 【疏】初答第三.四身五身之難者。身有離合.故有四五。常是此教之首.故超而答之。  身有(至)四五者。前難中。小則有四。大有五者。以大中離出.能喻金剛。故知金剛總喻大四。小中不舉能喻。故但四身。若離出者.應云非金剛身。此則大小俱五。若俱從合說.則大小俱四。今小合大開.故有四五。是知無煩惱.非小煩惱之身。法身非雜食.以法身不假段食故。常非無常.無邊非邊。此則大小翻對唯四。若各離為五者。應云金剛之身非小乘.非金剛速朽之身也。故超答之者。以五身中明常身故也。  △二但純下。正釋二。初重敘前難。 【疏】但純陀先舉三藏佛初以作難。三藏之佛.六年苦行.精氣殆絕。乳麋資益.身力充滿.則是食身。如是食身從業緣現.故是煩惱身。三十四心.斷子縛盡.唯果縛在.是後邊身。終必入滅.是無常身。故舉為難。  從業緣等者。身由業感.業由煩惱.從根本說.名煩惱身。佛以大乘五身.破小四身。而經於小乘但引三身者。只由邊與無常義一。故但言無後邊身.則是無無常身也。  △二佛今下。正釋今答二。初合四為三所以。 【疏】佛今以五破四。正言後邊與無常同.故合為無常身也。  △二汝舉下。正示佛答之意三。初小機所見。 【疏】汝舉四身.乃小緣所見。  汝舉下.正示佛答。文中次第以大五.對破小四。  △二大緣下。舉因況果。 【疏】大緣所覩則無此四。何者。光明者即是智慧。智慧者即是常住。常住之身則非食身。又光明者即是智慧。智慧之光.破煩惱闇.非煩惱身。若始斷煩惱.猶有果縛.是後邊身。今非始斷.故非後邊。四大果縛.可是無常。常住智慧.猶如金剛.故非無常。  光明等者。即向明別圓成道.諸佛放光.入華臺佛頂也。言此即是智慧者。即用下文。琉璃光菩薩欲來。此眾皆見光明。以問文殊。文殊乃約第一義諦而說。故云光明即智慧等也。今用此文釋成華臺光明.亦即第一義諦。良由光明是色。色由心變.色即是心。故云即是智慧。智慧所照即是法身。對破小乘雜食之身也。此言常住.正指法身耳。常身在下方明。又光下.是明無煩惱身.對破煩惱之身。若始下.是明無邊。四大下.明常身對破無常身。言猶如金剛者。以金剛是總喻.故於常身文下結之。大抵五身.只是法身常住異名耳。此則以大初五身.對破小初四身也。經云。法身。即是上文無有食身。相對重舉耳。 【疏】大緣所覩.唯五無四。何況如來已於無量阿僧祇劫無此四身。  大緣下.舉因況果。大機因人尚唯見佛五身。何況如來果人.本地久成.豈有四耶。經云。無有食身.煩惱之身。總為一句.以食身是煩惱果.故相帶而來。是知食身自是法身所破。此則同前純陀所難.但是五身耳。有云六身.非也。況疏明云.唯五無四.何得妄說六身.而與前文數義乖錯。  △三大小下。結示無差。 【疏】大小雙非.四五俱遣。即是非食非不食.非常非無常.非煩惱非不煩惱.非法非非法.非邊非非邊.非金剛非不金剛。能赴兩緣.作四作五。而於如來非四非五.玄而復玄。是故二施果報無差明矣。  大小下.結示無差。即是祕藏寂然。實非大小。隨機示現為大為小。故此大小即非大小。事理相即.遮照同時。文中先明雙非。次明雙照。若具約四五雙非.合有九句。以小四中煩惱.後邊.無常三名。與大五中.無煩惱等三名.既相主對。所以雙非.但有六句。能赴下.隨機示現.即理而事.雙照大小.而此事即理。雖終日施為.法身常寂。故云而於如來等也。玄而復玄者。前明隨機.始終大小.已是玄妙。況復大小即理.理事無差。故是妙中之妙。老子云。玄之又玄.眾妙之門。今雖用彼語勢.而理義天隔。  △二答第一有智斷無智斷難二。初重敘前難。 善男子。未見佛性者。名煩惱身。雜食之身。是後邊身。菩薩爾時受飲食已。入金剛三昧。此食消已。即見佛性。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是故我言二施果報等無差別。 【疏】次從善男子未見佛性去.答第一有智斷無智斷難。純陀引三藏佛為菩薩時.納妃生子.棄國捐王.樹下坐草.起洗受食。是時未斷一毫煩惱.不能化物.據此為難。  答智斷中.初重敘前難。納妃者。納猶致也。送往曰致。謂壻不親迎(去聲)於女之家也。曲禮云。納女於天子曰備百姓。於國君曰備酒漿。於大夫曰備掃灑。不言士者。士卑當自親迎.不得致女也。悉達是儲君.故言納妃。即納耶輸為妃.生子名羅云也。棄國捐王者。即當此土周昭王四十二年二月八日。夜踰迦毗羅城出家.入伽耶山六年苦行而修佛道.故云棄國。以在家當作金輪王。所以出家即是捐棄王位。樹下坐草等者。苦行既訖。乃受牧女乳糜。遂詣尼連禪河澡洗。乃感寶樹低枝。菩薩攀枝上岸。地悉傾搖。於是去苦行處不遠。有畢鉢羅樹。樹下有金剛座。又有吉祥童子施軟草。菩薩受已。然後於彼座上.用三十四心斷盡煩惱。應知起洗受食.在樹下坐草之前。文中從便.先舉樹下。是故樹下坐草之時.見思尚在。況復受食時也。故云未斷一毫等。  △二佛以下。正釋今答二。初約藏通釋不見性。 【疏】佛以大緣所見為答.破於藏通二緣成佛。何者。二緣所見.非但三藏未受食時.不見佛性。受已作佛.亦不見性。通佛亦爾。當知未見性者.雙破二教。  通佛亦爾者。以藏通佛果.唯證偏真.並未見於中道佛性。當知但云未見佛性.則雙破藏通因果也。問。未見佛性可爾。通已斷惑.云何名煩惱身等耶。答。據無明全在.亦是煩惱等身也。  △二若華下。約別圓釋見佛性三。初正示智斷。 【疏】若華臺菩薩受佛職時.入金剛定.登佛職位.得三菩提.明見佛性.常身.法身.金剛之身.即名為智。無四種身.即是於斷。亦能令他.具足智斷。  若華下.明別圓見佛性也。受佛職者。華嚴第三十九云。此菩薩得先所未得百千三昧.名為已得受職之位.入佛境界.具足十力.墮在佛數。如輪王太子受王職位也。入金剛定者。最後極品無明難破。此定喻若金剛.能摧須彌也。經云。三昧者。此云正定。故金剛喻定即解脫德.是金剛身。得三菩提即般若德.是常身。明見佛性.法身德.是法身。故云常身.法身.金剛之身。而不對無煩惱身.無後邊身者。以此二身只是從三德所離得名故。即名為智者。以三德俱照.故並屬智。無四種等者。以雜食等身全是無明。無明破時.即是斷德。故知四身名義.不局藏教因人也。經云此食消已者。即是蒙光受職.破極品無明也。  △二又入下。復疎各具。 【疏】又入金剛三昧.即金剛身.破無常身.即一番智斷。得三菩提.即是法身.破煩惱身.又一番智斷。究竟見性.即是常身.破於食身.又一番智斷。亦能令他具足智斷。  又入下.複疏各具。前三直約三身.通屬智德。今明三身各對所破.即各具智斷二義。以金剛身是總喻常住.故破無常身也。若論敵對.應云金剛破非金剛也。常破無常。悉如前釋。但以五身體一.所破無殊。故隨便對破.其義無在。所以法身破煩惱。常身破食身。但為各成智斷。於所破中不言後邊者.義同無常也。  △三是故下。結示無差。 【疏】是故二施果報無差.智斷無殊.得名時異。  是故下.結示無差。得名時異者。華嚴始成.即名金剛定三昧.菩提見佛性。今經終滅.而云法身常身金剛身也。此則初成入滅.二時既異。所以隨機.立號不同.而智斷義一也。大機所見.其義既一。豈得以小初為難也。  △三答第二有尊號無尊號難二。初重敘前難。 菩薩爾時破壞四魔。今入涅槃亦破四魔。是故我言二施果報等無差別。 【疏】三從菩薩爾時破壞四魔去.答第二有尊號無尊號難。純陀據三藏菩薩在家之日.有輪王相.是人中天。從出家來至受食時.猶未得道.尚劣生天.何得尊號。亦非生天之天.乃至不得作生淨天之天。既無此號.故言猶是眾生。  三從下.初重敘前難。人中天者。如下經中有五種天。一是世天。大論名為假號天。謂世人王名為天子。二者生天。從四天王乃至非想。三者淨天。從初果至支佛。四者義天。從初地初住已上.分證妙義。五第一義天。謂諸佛見性窮極。佛於是五天中最為上天.名天中天。今三藏菩薩.樹王已前.但是世天。故云是人中天也。  △二佛今下。正釋今答二。初明初後俱大。 【疏】佛今不以三藏為答.乃以大緣所覩華臺。華臺菩薩已破四魔。故釋論云。得菩薩道.破煩惱魔。得法性身.破陰死魔。得不動三昧.破天子魔。  佛今下.正釋今答。四魔謂煩惱.陰.死.天子也。次引釋論.證初成破四魔也。得菩提道等者。翻煩惱即菩提故。得法下.翻苦道即法身.故破陰死二魔。得不下.翻結業即解脫.故破天魔。天魔是業主.令人行魔業故。 【疏】今經亦爾。入金剛定是金剛身.破天子魔.即是生天。得三菩提即是法身.破煩惱陰。得見佛性即是常身.破於死魔。如此功德豈非生天淨天.天中之天。今入涅槃.亦破無常等四倒之魔。無四倒故.破煩惱魔。無煩惱陰死.即無天魔。  今經下.明今經所說.與釋論同。破煩惱陰者。陰是煩惱果。因壞果滅也。破死魔者。死即無常。故是常身所破。豈非等者。經論咸明大機所見.初成破魔也。今入下.明今入滅亦破四魔。無常等者。只是開煩惱魔更為四倒.共成七魔。如止觀魔事境說。即無天魔者。因果既滅.故能外破天魔。  △二初成下。結無差。 【疏】初成後滅。既俱破四魔.俱非眾生.俱得尊號。是天中天.等無差別。  問。華臺始成.既已破魔。今文涅槃.更何所破。答。為化物機故言破。亦是名已破為今破。  △四答第四六度五眼難二。初重敘前難。 菩薩爾時雖不廣說十二部經。先已通達。今入涅槃。廣為眾生分別演說。是故我言二施果報等無差別。 【疏】四從菩薩爾時雖不廣說去.答第四.六度五眼難。純陀據三藏中棄國捨位.不見說法。但有捨財.不見理檀。故言猶未具足檀波羅蜜.乃至般若。但見障內.故言唯有肉眼.無有佛眼.乃至慧眼。  △二正明今答三。初度眼具足。 【疏】佛今乃以華臺大緣所見。雖不說法.先已通達財法事理。檀波羅蜜.乃至般若.皆已具足。過於人天二乘菩薩之所見也.亦分得佛眼。  亦分得佛眼者。即是華臺等覺.雖未究竟.而已分證。  △二今佛下。略答所以。 【疏】今佛答法檀一事。餘度五眼準此可知.故略不答。  今佛下.明略答所以。經文但云說十二部即檀度。以檀度有三。謂施法.施財.施無畏。餘度即五度。既曉具足六度.例知具足五眼。是故從略。  △三先廣下。結示無差。 【疏】先廣通達。今為眾生廣顯通達.是故二施等無差別。  先廣下.初成雖未廣說.而久已廣達.今經復又廣說。故云廣顯通達。顯即說也。說雖廣略.通達無殊.故無差別。問。華嚴豈非廣說耶。答。但對圓別.尚隔二乘。不同今經.重施八教.咸歸常住。故是略也。  △五答第五有五果無五果難二。初重敘前難。 善男子。如來之身。已於無量阿僧祇劫不受飲食。為諸聲聞。說言先受難陀。難陀波羅二牧牛女所奉乳糜。然後乃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我實不食。 【疏】五從善男子如來之身去.答第五.有五果無五果難。純陀以三藏中.施食五德命色力安語.施主還得五種果報。今聞佛說我實不食.施主亦應無五事果。  釋有果無果中.經二牧牛女者。普曜經云。如來苦行.周竟六年。心自念言.羸瘦如此.往詣佛樹.後世有譏.謂餓而得道。吾寧噉柔軟食.平復身體.然後成道。時有長者女.出嫁生男.心大歡喜。𤚼千頭牛.展轉相飲.取其純乳作糜.欲祀樹神.遣婢灑掃。見佛不識.還啟大家.樹下有神.端正姝好。女聞歡喜.欲取糜去。糜跳出釜丈餘.不可取。女甚怪之.空中天曰。有大菩薩已從座起.汝本願力.當先飯之.乃成正覺等。瑞應經略同.皆不云二女。  △二正明今答。 【疏】佛今以本地初成答之。我無量劫不受不食.畢竟清淨。小緣初見口受乳糜.大緣初見頂受光明.而於法身非食非不食。小緣後見受於檀羹.大緣後見普受大會.而於如來無乞無受。是故初後二施果報等無差別。  無乞無受者。法性湛然.不當乞受。問。經文但舉小初.示現受乳。何故疏主.約對大小二緣釋耶。答。由純陀執小為難。故佛偏舉小初而答。故我實不食之語.義有兩重。若約大機.但見頂受光明.不見受乳.故云不食。若約如來自行.即事而理.受光亦非。故云我實不食。故知疏主雙舉二緣所見.以明即事而理.是不食義。則深得佛旨。向云玄而復玄.信不誣矣。  △二普受大會。 我今普為此會大眾。是故受汝最後所奉。實亦不食。 【疏】次普受者。從我今去.是受眾供。  △二請住三。初科文生起。 【疏】次請住。文為四。一因請。二騰請。三遮請。四重請。先生起四意.眾咸獻供請住。供既不允.請住未申。佛因純陀許受眾供.眾因純陀更請佛住。純陀順旨.仍騰眾心。佛受眾供.普開於常。常法非住.不應請住。常法深奧.眾未能達。眾意殷勤.是故重請。  生起中.初是因請。純陀順旨下.是騰請。佛受下.是遮請。常法下.是重請。  △二興皇下。懸談去住二。初敘古解二。初約機見去住。 【疏】興皇解云。大眾同聞聲告.不久當滅。聞答難云.法身常身。又初聞滅.謂如燈盡。聞常.謂恒在世。  敘興皇解中.初約機見去住。文有四句。初二句引佛說。次聞滅下二句.明機緣隨語生解。於聞滅字上.有又初二字者非。不然應以又字為下句首。謂初聞滅.乃至又聞常也。  △二夫如下。約應無去住。 【疏】夫如來者。本無去住.何曾如彼.見住見去。只去是住.只住是去。不起寂滅.現身餘會。去相宛然而恒在.住相不去而常去。  夫如下.約應無去住。謂如來能應之身.實無去住.機緣見有去住耳。  △二若爾下。明今義二。初略斥古解。 【疏】若爾.如來去住於眾何益(云云)。  若爾下.今師斥興皇所解。雖云佛無去住.機見去住。而不明機緣得益。既不明四悉.則但是能應去住.於時眾無所益也。  △二今明下。正明今義二。初約去明四悉三。初正示四悉。 【疏】今明佛無去住。緣宜不同.略有四種。或有見去而自慶.乃言無量眾生墮佛前後.我今有幸.見佛始終.自慰為得。此是世界因緣見去。或悲泣懊惱.拍頭號哭.三業戀慕。此是為人因緣見去。或有見去.破無量惡。如來尚去.我云何著。是為對治因緣見去。或有見去.入祕密藏.至佛至處.了了見性.與法王子等。是為第一義因緣見去。  今明下.約見去明四益。三業戀慕者。表生三德之善.故屬為人。如來尚去等者。佛尚無常.我等凡夫云何著常。入祕藏者。達去無去相.即見三德.猶如文殊。  △二或可下。結示不同。 【疏】或可一人具四。或但三但二。或可四人各一。種種不同.而於如來都無去住。  △三且舉下。引經證成。 【疏】且舉純陀。或時悲感。或時歡喜。或云如來不般涅槃.而我不能不懷憂惱。或時自云.我今已與文殊師利法王子等。若眾無緣.純陀豈然。故知純陀不爾.悉為緣耳。  且舉等者。且舉純陀.證一人而具四益。其但三但二.例之可見。文中悲感即世界。歡喜是為人。如來不般則對治。與文殊等即入理。問。歡喜是世界.何故是為人。答。各隨義便。如淨名云。或有怖畏.或歡喜.或生厭離.或斷疑。疏文對四悉.亦以歡喜作生善義釋也。純陀不爾者。純陀高位.實無悲感等。但是以權引實.令眾得四益耳。  △二於去下。例住等三句。 【疏】於去一句.四緣不同。餘住.亦去亦住.非去非住.三句準知。  △三初因下。正釋經文四。初因請二。初科文敘意。 【疏】初因請。文為二。初為二。謂喜.歎。請初不納供.是故悲塞。今聞普納.咸皆歡喜。喜由純陀.是故稱歎。欲遂本心.所以進請。  △二就歎下。依科正釋二。初喜。 爾時大眾聞佛世尊。普為大會。哀受純陀最後供養。歡喜踊躍。  △二歎二。初科分。 【疏】就歎為兩。有長行.偈頌。長行又二。一略.二廣。  △二略舉下。隨釋二。初長行二。初略二。初分科。 同聲讚言。善哉善哉。希有純陀。汝今立字。名不虛稱。言純陀者。名解妙義。汝今建立如是大義。是故依實。從義立名。故名純陀。汝今現世得大名利。德願滿足。 【疏】略舉四歎。謂名.利.德.願。  △二名者下。隨釋四。初名。 【疏】名者。嘉名先立.妙義後興。將後驗前.名不虛稱。故同聲歎云希有純陀。言大義者.橫闊無涯。言妙義者.竪深無底。又常非常是深義.一常一切常是大義.非常非非常是妙義。已如前說。  △二利。 【疏】次汝今下.利者。吉祥福地.率土同集.十方響會.旛懸梵世.蓋覆三千。如來默然.一無所納。純陀後請.前供普收。如此聲譽.絕倫蓋世。故眾歎言.汝今現世得大名利。  率土者。率.循也。詩云。率土之賓.莫非王臣。  △三德。 【疏】德者。即德之一字.十讓居後.五果當先。一人而已.八斛微少.用滿檀度.此其德也。  十讓等者。謂獻供居五十二眾之後。獲益在五十二眾之先。以即蒙納受.得五果故。具茲先後.唯是純陀。故云一人而已。  △四願。 【疏】願者。願等三字.滿足貫上.四俱足故。前佛立誓.今佛願圓.故言願滿。  願等三字者。此指經文。願滿足三字是歎願也。滿足貫上等者。謂滿足二字雖在願科.義貫上三。謂名利德皆滿足.故云四俱足故。前佛下.釋願滿義。謂過去迦葉佛時.曾發供佛.攝功德願。彼願今遂.故言滿足。科義雖以德字為一科.讀經應以德願滿足為一句。  △二廣二。初名前後。 【疏】從甚奇純陀去.廣歎。從後向前以歎四德。  △二初更下。釋經文四。初願。 甚奇純陀。生在人中。復得難得無上之利。善哉純陀。如優曇華世間希有。佛出於世亦復甚難。值佛生信聞法復難。佛臨涅槃。最後供養。能辦此事。復難於是。 【疏】初更舉六難.廣歎第四願滿。諸天命盡.五衰相現。其餘天子為呪願云。願生善處.願得善利。處是人道.利是持戒。下文云。十方土多.爪上土少。捨人天身.得三惡多。捨人天身.得人天少。捨天得天.諸天不喜。捨天得人.諸天所願。猶如兩人在兩須彌。一彼豎鍼孔。一因風放綖。得入鍼孔.此事甚難。若在人中能持戒者.復難於此。海底盲龜.千年一出。值浮木孔.入孔中居.此事甚難。若在人中值世有佛.難復過此。仰鍼於地.梵宮投芥.墮在鍼鋒.此事甚難。值佛生信.復難於是。生信聞法.復難於是。辦最後供.復難於是。此六於他為難.純陀則易。  六難者。一人中難生。二善利難得。三佛世難值。四信心難生。五經法難聞。六後供難成。文中次第消釋。初雙釋人中.善利二難。五衰相者。顯宗論有二種五衰。一大.二小。大者。一衣染塵埃。二華鬘萎萃。三兩腋汗出。四臭氣入身。五不樂本座。此五相現.決定命終.設遇強緣亦不能轉。小者。一衣服嚴具.絕可意聲。二自身光明.欻然不現。三於沐浴位.水滴著身。四本性囂馳.今滯一境。五眼本凝寂.今數瞬動。此五相現.非定命終.遇勝善緣.猶可轉故。今純陀生在人中.為佛近事.具持五戒.名滿分優婆塞。經無上之利。即是圓持理戒.超過偏小.故云無上。廣如釋優婆塞章中。海底下.釋第三佛世難值。仰鍼下.釋第四第五第六三難。如文。 【疏】故大眾歎言。甚奇純陀.復得難得無上之利。如優曇華者.華表輪王。能最後供.得五事果.必作法王。大眾已為授記。廣歎願滿竟。  華表輪王者。具云優曇鉢羅.此云靈瑞。輪王將出三千年前.此華乃現。能最下.合法也。則以辨供如華.未來當得常果.如輪王將出。乃大眾授純陀作佛之記.故以曇華歎之。是知疏主正示經文曇華.是歎純陀。不同餘經以曇華.喻佛難值也。故向經云。希有純陀。此中云。如優曇華世間希有。既希有語同.故知是歎純陀也。問。大眾豈能授純陀記耶。答。大眾驗因知果.既見純陀獻供之因.知必克菩提妙果也。如常不輕.但見眾生有正因性種.尚記云。汝等作佛。況今純陀獻供是修德緣因。故大眾覩之讚歎.即是授記也。  △二德。 南無純陀。南無純陀。汝今已具檀波羅蜜。 【疏】次從南無去.是廣歎德。南無或言救我。或言歸命。或言屈膝.謂屈雙膝。其有十讓.五果檀度之德.故今歎之。又南無者.具有三義。口稱是口業.屈膝即身業.歸命即意業。  口稱是口業者。救我是口稱之辭也。  △三利。 猶如秋月十五日夜。清淨圓滿。無諸雲翳。一切眾生無不瞻仰。汝亦如是。而為我等之所瞻仰。佛已受汝最後供養。令汝具足檀波羅蜜。南無純陀。是故說汝如月盛滿。一切眾生無不瞻仰。 【疏】三從猶如秋月去.廣歎其利。秋是陰時.月是陰精。至時即盛.映蓋眾星。孤明獨秀.麗天皎地.一切瞻仰。純陀亦爾.既有妙利.與勝妙時會.建立妙義。在大眾前.眾莫能先。對佛開常.蒙普受供。一切大眾.三業歸崇。  月是陰精者。準南子云。月者。太陰之精。麗天皎地者。易云。日月麗于天。王弼注云。麗.著也。孔穎達云。麗.附也.皎.明也。純陀下.合法。勝妙時.即涅槃談常之時也。純陀妙利與此時契會.如月得秋也。  △四名。 南無純陀。雖受人身。心如佛心。汝今純陀。真是佛子。如羅羅。等無有異。 【疏】四從南無純陀心如佛心下.廣歎其名。上云名解妙義.名與法合。心如佛心.名與佛合。真是佛子.名與僧合。與三寶合.即顯其身一體三寶。亦是五果.三點.四德.五佛性等。一切法界具如向說。歎其得主.心如佛心。歎其得師.名解妙義。歎其得親.如羅睺羅(云云)。  釋歎名中.兼取略歎中云解妙義.即是歎其所證一體三寶也。妙義是所覺之理.故是法寶。佛心是能覺之智.故屬佛寶。父生於子.如境發智.境智和合.故佛子是僧寶。亦是下.類通諸法也。名數雖異.三德無殊。具如上釋受施中。歎其下.仍以三名是歎純陀.得主親師。分證之智.如究竟智.故云心如佛心.即是一地具一切地。猶如智臣解王之意.故是得主。因師生解.故解妙義是得師。羅是佛生身之子。純陀是佛法身之子。生法雖殊.為子義等。即是從佛口生.從法化生.故如羅是得親。  △二偈頌二。初分偈文。 【疏】次偈頌中二。初一偈頌上歎.次三偈請。  偈頌是請.兼頌上歎。故歎是重頌。請是孤起。  △二初文下。正解釋二。初頌上歎。 爾時大眾即說偈言。   汝雖生人道 已超第六天 我及一切眾 今故稽首請 【疏】初文云汝者。汝即純陀.頌上名也。生人道者.六難之一.頌願滿也。超第六天.而等梵王.請佛開常.即頌德也。我及一切眾.頌譽也。上同聲讚.此云我及一切也。如有端首。推下論義.似如文殊為請首也。  而等梵王者。佛初成道.初禪梵王請佛說法。純陀今者請佛開常.德同梵主。第六天是他化自在.梵世在六欲之上.故云已超。頌譽應言頌利。譽字.訛也。謂既知純陀解知妙義.心如佛心.故稽首推為請主。為眾所歸.名得大利。如下偈云。釋梵來供。亦是頌利耳。  △二正請二。初為眾。   人中最勝尊 今當入涅槃 汝應憫我等 唯願速請佛   久住於世間 利益無量眾 演說智所讚 無上甘露法 【疏】次請中二。先二行為眾.為一切(云云)。  △二要請。   汝若不請佛 我命將不全 是故應見為 稽請調御師 【疏】次一行要請。要之以命者.佛不在世.不蒙甘露.法身慧命將不全也。  要之以命者。要謂要難。謂純陀若不為我請佛.則斷我命.此即要難義也。論語曰。雖曰不要君.吾不信也。  △二騰請二。初分經。 【疏】次騰請為二。初長行.經家所敘。次偈是純陀請詞。  △二初長下。隨釋二。初長行。 爾時純陀歡喜踊躍。譬如有人父母卒喪。忽然還活。純陀歡喜亦復如是。 【疏】初長行中云父母卒喪者。略耳。具足應言喪主親師(云云)。前奉聲光.大眾奔躄.流血灑地.故今言卒喪。蒙施常命色力安辯.該統法界.許主師親.故言忽然還活。時眾大喜於前.純陀慶悅於後.復是一讓。  卒喪者。上麤沒反.下息浪反.亡也.失也。略耳者。經舉父母.略言喪親耳。若欲例作.應云。譬如有人師傅卒喪.君主卒喪等。故注云云。大喜於前者。即向經云。大眾歡喜踊躍.同聲讚言等也。今純陀喜.復在大眾後。故云慶悅於後也。復是一讓者。此歡喜一讓.還具前十。前既獻供.居諸眾之後。今歡喜亦在眾後。損己讓他.有始有卒.其唯純陀乎。  △二偈頌二。初分科。 【疏】次偈中十八行半為兩。初十一行半騰眾歎.次七行騰眾請。  △二初文下。隨釋二。初騰眾歎二。初總別科文。 【疏】初文中略騰三歎。初九行騰歎願中.先騰六難.後猶如下二行半.作譬結。  初文下.釋略騰眾嘆中.先總別科分。略騰三嘆四字是總分。初九下.是別分騰嘆願文也。應云初六行半.疏云九行者訛。二行半作譬結者亦訛.應云半行。即經云。猶如大海中.盲龜遇浮孔.兩句也。  △二初云下。正釋經文三。初騰歎願二。初騰六難。 復起禮佛而說偈言。   快哉獲己利 善得於人身 蠲除貪恚等 永離三惡道   快哉獲己利 遇得金寶聚 值遇調御師 不懼墮畜生   佛如優曇華 值遇生信難 遇已種善根 永滅餓鬼苦   亦復能損減 阿修羅種類 芥子投針鋒 佛出難於是   我已具足檀 度人天生死 佛不染世法 如蓮華處水   善斷有頂種 永度生死流 生世為人難 值佛世亦難 【疏】初云獲己利.騰歎善利難.人身善處難.蠲除等是善利所離。金寶聚者.騰佛世難。不懼者.所離也。優曇華者.騰生信難。投針鋒者.騰最後供難。佛不染世法去.騰聞法難。  蠲除至所離者。謂貪恚是集因。三惡道是苦果。因滅果亡.俱是所離。經云貪恚等.等取癡也。依六卷經。此離泥黎地獄之苦。今隱別彰通。下云。不墮畜生等.亦應通離三惡。乃隱通彰別。文之左右。不懼等者。值佛除癡.故離畜生。騰生信難下.亦應指永滅等為所離。文略耳。生信種善.供養破慳.故離餓鬼。生信除疑.故離修羅。  後供難者。經初二句舉佛難值。次明於佛所成檀最難。檀即法界.二絕無差.故云具足檀供為常因。當克常果.故度生死。騰聞法難者。經有二行。初一行歎佛。顯從佛聞法至難。故舉佛以簡餘人。經世法是生死緣。謂四違四順八風是世法也。利譽稱樂是順。衰毀譏苦是違。有頂種是因.生死流是果。若以非想惑.為有頂種.分段為生死流.即藏通佛。若以等覺無明.為有頂種.變易為生死流.別圓佛也。次半行正明聞法難。謂為人值佛.又得聞法是為難也。經不言聞法者.值佛必聞法故。  △二作譬結。   猶如大海中 盲龜遇浮孔  次半行是作譬結也。若據經文.但是譬結值佛聞法難耳。據前分科.即是總譬六難。  △二騰歎德。   我今所奉食 願得無上報 一切煩惱結 摧破無堅固   我今於此處 不求天人身 設使得之者 心亦不甘樂   如來受我供 歡喜無有量 猶如伊蘭華 出於栴檀香   我身如伊蘭 如來受我供 如出栴檀香 是故我歡喜 【疏】我今所奉食去.騰歎德也。因供發願.願無上果.不願諸有。如伊蘭出栴檀去.因於微少.充足大眾。又因食顯不食.非食非不食。道香德風.開發一切.悉非常非無常。  △三騰歎利。   我今得現報 最勝上妙處 釋梵諸天等 悉來供養我 【疏】我今得現報去.騰歎利。如文。  △二騰眾請二。初科文。 【疏】從一切諸世間去.正騰眾請。為三。初兩偈騰悲苦意。次三偈騰請住益意。後兩偈結二意。  △二文云下。隨釋三。初騰悲苦意。   一切諸世間 悉生大苦惱 以知佛世尊 今欲入涅槃   高聲唱是言 世間無調御 不應捨眾生 應視如一子 【疏】文云世間無調御者。無主親師.生大苦惱。  △二騰請住益意。   如來在僧中 演說無上法 如須彌寶山 安處于大海   佛智能善斷 我等無明闇 猶如虛空中 雲起得清涼   如來能善除 一切諸煩惱 猶如日出時 除雲光普照 【疏】次文如來在僧中去.總明三寶益。如須彌山.別明師益。山若映水.水同山色。師若說法.如法奉行.故是師益。佛智能善斷半行.是智度益。雲起清涼.是善權益。此兩明親益。如來善能除去.是主益。煩惱之賊.寇亂行人。佛日照除.撥亂反正。故是主益。  水同山色者。毗曇俱舍竝云。妙高四面各有一色。東黃金.南琉璃.西白銀.北頗梨。隨其方面.水同山色.眾生入中.盡同水色。佛智等者。具分應云。前半行是實智。後半行是權智。今但云半行是智度者。舉前知後耳。撥亂等者。謂撥除煩惱寇亂.反復佛性正道也。春秋傳曰。撥亂世.反諸正.則莫近諸春秋。文選撽蜀文云。皇帝神武聖哲.撥亂反正。注云。撥.除也。言有聖智除亂反正也。  △三結二意。   是諸眾生等 戀慕增悲慟 悉皆為生死 苦水之所漂   以是故世尊 應長眾生信 為斷生死苦 久住於世間 【疏】三結者。若失三益.增戀悲慟.結上苦惱意也。若得三益.信心增長.結上請住意也。  △三遮請二。初標經。 【疏】從佛告純陀如是如是去.第三遮請。有長行.偈頌。  △二長行下。正釋二。初長行二。初分科。 【疏】長行為二。初述歎難.次以難遮請。  △二初文下。隨釋二。初述歎難。 佛告純陀。如是如是。如汝所說。佛出世難。如優曇華。值佛生信。亦復甚難。佛臨涅槃。最後施食。能具足檀。倍復甚難。 【疏】初文者。夫六難展轉相依.三種無佛時亦有.三種佛出乃有。今述佛出時三難.餘者可知(云云)。  無佛時亦有者。謂人中難生.善利難得.經法難聞。佛出乃有者。謂佛世難值.信心難發.後供難成也。  △二以難遮請二。初分科。 【疏】次以難遮請為三。初以難遮請。二以佛境界遮請。三以二用遮請。  △二以諸下。隨釋三。初以難遮請。 汝今純陀莫大愁苦。應當歡喜。深自慶幸。得值最後供養如來。成就具足檀波羅蜜。不應請佛久住於世。 【疏】以諸難遮請者。汝騰眾四歎.自快六難。六難之與四歎.由我涅槃施汝常命.種種功德普及一切。我若久住.無最後供。誓若不滿.眾不稱譽.名亦虛設。自失己利.又障他人。那忽自欣後供.而請久住。久住無後供.後供無久住.汝自矛盾。故遮言不應.意正在此。  名亦虛設者。若無後供之德.則純陀之稱.有名無實。  △二以佛境界遮請二。初正釋。 汝今當觀諸佛境界。 【疏】次汝今下.舉佛境遮者。佛之境界唯佛能知.非下地圖度。言語道斷.心行處滅。至存彌亡.至亡彌存.非存非亡。即住不住.不住即住.非住非不住。如此境界.言之者訥.取之者失。絕其情慮.故遮云不應。  釋佛境中.住即是存.不住即亡。此三諦即三德.互隔互入.名佛境界。故遮云不應者。由佛境界.去住不可思議。故向遮云。不應請佛久住於世。  △二問下。料簡。 【疏】問。純陀住十住地.那忽遮之.同凡不知。答。知有六種(云云)。亦是為下而抑於高。高尚不應.下自息望。  知有六種者。謂純陀是分證.知佛境界.而不能究竟知.故為佛遮。是則唯佛名聖.餘位皆凡。故五凡夫論。謂等覺為聖慧凡夫。普賢亦是此義。為下抑高者。為住前之下.抑分證之高。  △三以二用遮請三。初明隨機契理。 悉皆無常。諸行性相亦復如是。 【疏】三悉皆下.舉二用遮請者。但佛境玄妙.及佛勝用.汝所不知。謂常無常.二鳥雙遊.去住適宜.稱機隱顯。或時用住.或用不住。只不住即住.亦是非住非不住。  三悉皆下者.此四字是荊溪添釋。向云為下.未知下位如何。故指住前三悉益者.悉名為下。分證入理方名第一義悉。問。住前三悉對位如何。答。名字是歡喜益.聞名識體故。五品生善.觀行善成故。相似對治.麤垢惡破故。舉二用者。經但略舉無常.義含常用。若謂不爾。前文何故云。五果竝常耶。故知前文亦是略舉常用。所以然者.前是純陀.謂佛滅故奉供.故佛用常治之。今是純陀請住.故用無常治之。只由機緣不達去住法界.故佛用治各別。在文雖爾.義必兩全。又下偈文.明有二用。故疏主於此科為二用遮請。隨文點義.渙然冰釋。故知疏主妙悟斯經。文為三。初隨機契理。機緣見佛.隱顯有殊。佛冥祕藏.常契三德。  △二昔用下。約今昔釋成。 【疏】昔用無常施得五果.一切諸行悉皆無常。  昔用下.約今昔釋成。五門觀即無常.苦.無我.不淨.寂滅。為實施權.名他境界。  △三若用下。結示遮請意。 【疏】若定無常.何得今教施常五果.徧一切法.悉開無常。當知非常非無常.能常能無常。又昔用無常論五門觀.謂他境界。今教用常論五門觀.即自境界。豈定自他.能作如此之自他耶。當知皆是佛之勝用。若用於常.故無勞請。若用無常.復不須請。故舉二用.遮言不應。  用常論五門者.即常.樂.我.淨.涅槃為五門也。開權顯實.名自境界。若用下.結示遮請意。  △二偈頌二。初分科。 【疏】十一行半偈為兩。初十行半.明無常用。後一行.明常用。  △二初又下。隨釋二。初附文消釋二。初明無常用二。初科分。 【疏】初又二。前九行.通明諸行無常。後一行半.正用無常。  △二初又下。隨釋二。初通明諸行無常五。初無常觀。 即為純陀而說偈言。   一切諸世間 生者皆歸死 壽命雖無量 要必有終盡   夫盛必有衰 合會有別離 壯年不久停 盛色病所侵   命為死所吞 無有法常住 諸王得自在 勢力無等雙   一切皆遷滅 壽命亦如是 【疏】初又五。初三行半.無常觀。  經諸王得自在等者。王雖自在.豈免無常。又無常死相.遷滅壽命.其勢自在.如彼人王。故觀心論云。死王金翅鳥.不久吞命根。即同此意。故向亦云。命為死所吞也。  △二苦觀。   眾苦輪無際 流轉無休息 三界皆無常 諸有悉非樂 【疏】次一行.苦觀。  經眾苦。即五苦八苦也。三界無常者。由無常遷謝.故苦耳。   有道本性相 一切皆空無 可壞法流轉 常有憂患等 【疏】次一行.空觀。  經有道本性相等者。謂三有六道因緣虛構.求其性相.一切皆空。經可壞等者。由可破壞故空。  △四無我觀。   恐怖諸過惡 老病死衰惱 是諸無有邊 易壞怨所侵   煩惱所纏裹 猶如蠶處繭 何有智慧者 而當樂是處 【疏】次二行.無我觀。  無我觀者。暹師云。我以自在為義。為老病所侵.煩惱所纏.驗知無我。經是諸無有邊者。上恐怖諸過惡.為是諸也。過惡不極.故曰無邊。  △五不淨觀。   此身苦所集 一切皆不淨 扼縛癰瘡等 根本無義利   上至諸天身 皆亦復如是 【疏】次一行半.不淨觀。問。諸天化生.豈是不淨。答。雖無臭穢.賢聖所呵.亦是不淨。  經扼縛等者。果體不淨.癰瘡諸病.扼縛其身。根本無義利者。種子不淨.攬彼遺體.無義無利。  △二正明無常。   諸欲皆無常 故我不貪著 離欲善思惟 而證真實法   究竟斷有者 今日當涅槃 【疏】次諸欲下.明正是無常用。如瑞應云。出四城門.起於厭患.故不貪著。離欲思惟.六年苦行。證真實法.三十四心發無漏慧。今日當涅槃.即最後無餘。  瑞應如下疏。  △二明常用。   我度有彼岸 出過一切苦 是故於今者 唯受上妙樂 【疏】次我度有彼岸一行.即常用。度者.度此彼之彼岸.亦度非此非彼之彼岸.於諸此彼而得自在。故我非但過一切苦.亦過諸樂及無苦樂.乃名大樂。我淨例然(云云)。  此彼之彼岸者。生死為此.涅槃為彼。破有證空.是度此彼之彼岸也。又以此彼為此.中道為彼。破邊證中.故云非彼非此之彼岸也。語雖次第.意實圓融。  △二他判下。懸示大旨二。初敘他解。 【疏】他判前九行半.是佛同於常無常行.亦是真不真義。後兩行即是諸行.同於如來無常常.不真真義。此常無常.顯非常非無常真實法也。  △二今言下。明今釋二。初斥他解。 【疏】今言。若爾.常無常是二方便.因兩方便得顯真實。即如纓絡二觀方便.得入中道第一義諦。此乃淺深三諦之意。菩薩境界.云何得與佛境界同。  △二此文下。明今義二。初懸示圓旨三。初引文按定。 【疏】此文分明云。當觀諸佛境界。  △二佛境下。依義申通。 【疏】佛境界者.三諦一諦.一諦三諦。非一非三.而三而一。一空一切空.三諦皆空。一假一切假.三諦皆假。一中一切中.三諦皆中。只中是俗真.只俗真是中.無二無別。如此乃名諸佛境界。  釋佛境界中.以三一相即.還成三諦。覆疏結束.三一無殊。三諦一諦是空。一諦三諦是假。非一非三是中道雙遮。而一而三是中道雙照。一空下.只是釋成上義耳。如此乃名等者。三諦互融.生佛不二.乃名諸佛境界也。  △三所以下。結意斥非。 【疏】所以用佛境界而遮請者。若一空一切空.云何請住。乃至一中一切中.云何請住。遮請之意正在於此。云何以菩薩境界.釋佛境界耶。  所以下.結遮請意。中假即空.故空非去住.云何請住。空中即假故.但有名字.云何請住。邊即中故.中道平等.去住不二.云何請住。文略假義.故云乃至。菩薩境界.是別教法。  △二若但下。就文顯意。 【疏】若但隨文.難見此意。今更就偈文以顯此意。前九行半.明一空一切空。離欲一偈.明一假一切假。我度一偈.明一中一切中。偈中廣出.還釋長行佛境界意。且點其意.在後更釋(云云)。  九行半偈.既明五觀.大旨歸空。離欲一偈.既云善思惟.故是假義。我度一偈.即是度至中道彼岸.故是中義。   大般涅槃經疏三德指歸卷第三    大般涅槃經疏三德指歸卷第四   錢唐沙門 釋智圓  述  △四重請二。初敘意科分。 【疏】四重請者。或云非重請.佛不重答故。或言兩向.望前為重請.望後為論端。於中為三。初領旨。次謙謝。三正請。  △二領旨下。依科正釋三。初領旨。 爾時純陀白佛言。世尊。如是如是。誠如聖言。 【疏】領旨從以難遮請生。六難由佛.誠如聖言。  六難由佛者。向佛遮請。明六難四歎.由佛涅槃而得。此說非虛.實如佛語。  △二謙謝。 我今所有智慧微淺。猶如蚊蚋。何能思議如來涅槃深奧之義。世尊。我今已與諸大龍象菩薩摩訶薩斷諸結漏。文殊師利法王子等。世尊。譬如幼年初得出家。雖未具戒。即墮僧數。我亦如是。以佛菩薩神通力故。得在如是大菩薩數。 【疏】謙謝從佛境界生。諸佛境界.浩無涯底。豈是蚊蚋能知邊表。分知非究竟知.知是謙也。謝者從於用生。蒙佛受供.成最後檀。慳結漏斷.等於文殊。蒙佛受供.成彼岸智.均大菩薩.故舉龍象喻於智斷。又舉幼年.自況以初具戒.況於先達。拔淵泉之下.處雲霄之上者.蓋佛菩薩之恩。是故須謝.謝無常用。  謙謝從佛等者。應改謝為者.即云謙者從佛境界生。向下明謝.乃從於用生。經文即從世尊已去也。均者.齊也。謂與文殊位齊也。喻智斷者。龍是水中大.喻定能斷惑。象是陸行大.故喻智能照理。淵泉者。淵.深也。管子云。水出於地而不流.曰淵。霄者。文選吳都賦云。披重霄而高狩。注云。霄.近天之薄雲。謂拔住前淵泉之下.處分證雲霄之上也。謝無常用者。由佛現無常.令我獲益也。  △三正請二。初敘意科分。 【疏】三正請。常住之用.能生物善。大眾苦至.如來未然.是故重請。有法.譬.合。  如來未然者。方言云。𧬏.吁然也。郭璞注云。皆應聲也。𧬏.呼爪反。吁音于。  △二初法下。依科解釋三。初法。 是故我今欲令如來久住於世。不入涅槃。 【疏】初法。如文。  △二譬二。初敘異解二。初偏約機。 譬如饑人。終無變吐。 【疏】次譬中.言變吐者有二解。一云譬大眾戀慕饑渴.願如來住.終無變吐。故文云。我今欲令如來久住。故知為眾生作譬。  次譬下.初解依法.文偏譬於機。  △二偏約應。 【疏】二云為佛作譬。佛思物機.亦如饑渴。願佛住世.亦無變吐。故合譬云。唯願世尊亦復如是。故知為佛作譬。  次解引合.文偏譬於應。  △二夫聖下。示今意。 【疏】夫聖言巧密.不可偏取(云云)。  夫聖下.斥前兩解也。聖言巧密者。謂法中偏舉於機。合中偏舉於應。語雖偏舉.意則互明。故茲一喻兼乎二意。謂眾生戀佛.佛戀眾生。機應不捨.如飢無吐。喻意通兼.故云巧密。  △三合。 唯願世尊。亦復如是。常住於世。不入涅槃。  △三傍論二。初分章。 【疏】第三傍論者。何名傍論。先釋名.次帖文。  △二釋名下。隨釋二。初釋名二。初列章。 【疏】釋名又三。一釋名。二出意。三料簡。  △二隨釋三。初釋名二。初正釋四。初約世界。 【疏】初釋名。言傍論者。前獻供為正為.無為是傍。  無為是傍者。獻供正是財施.故以論議法施為傍也。旁正不同.即世界義。  △二為人。 【疏】又時眾是傍人.時眾未解.為傍故論。  為傍故論者。為傍人生善故論.即為人。  △三對治。 【疏】又兩人實慧為正.方便為傍。興斯問答是其權巧.故名傍論。  問答權巧者。文殊以無常.呵請住。純陀以常住.難無常.即對治義。  △四第一義。 【疏】又如來境界為正.二用為傍。今之所論.論於二用.故言傍論。  如來境界.即第一義。  △二斯乃下。結示。 【疏】斯乃四悉意。思之。  △二出意二。初徵起。 【疏】出意者。何故傍論。  △二佛因下。出意二。初為機緣未悟二。初示機緣未悟二。初明佛施常二。初利根玄解。 【疏】佛因獻供施常.以破無常。又明二施等無差別.利者玄解非常無常。  △二惑者下。鈍根起執。 【疏】惑者便生勝負之見.鄙無常而崇於常。  勝負者。輸者為嬴者擔負而去.故以義墮為負。莊子云。有力者負而趍之.而昧者不覺。  △二如來下。明佛破住二。初利根玄解。 【疏】如來又因請住.以不住破住。又明諸佛境界不可思議.利者即解非住非不住。  △二惑者下。鈍根起執。 【疏】惑者又謂不住勝住。迴惑自迷.不能得解。  △二是故下。明傍論破迷。 【疏】是故文殊以無常不住.呵其請住。純陀以常住.難其無常不住。拒抗紛紜.彰其非理。故云。有為無為且共置之.懸指如來後當廣說。舉是顯非.昭然可解。為是義故.故須傍論。  彰其非理者。常與無常互相拒抗.不當正理.故云非理。後當廣說者。哀歎品中廣說非常非無常。舉佛廣說雙非之是.顯二人偏執為非也。  △二復次下。顯純陀能答二。初顯俱能。 【疏】復次。上純陀自云文殊師利法王子等。時眾懷疑.文殊古佛.行遠解深.能問能答。純陀初心.位淺解微.上雖能問.未見其答。云何稱等.是故傍論。  文殊古佛者。悲華經云。文殊現在北方歡喜世界作佛.號歡喜藏摩尼寶積。又如楞嚴經云。過去無量阿僧祇劫有佛.號龍種上尊王.亦文殊是。  △二文殊下。結理等。 【疏】文殊深而墮負.純陀淺而獲勝。淺勝非勝.深負非負。非負非勝.方顯其等。約斯事理顯傍論意.大略可見.不俟多釋。  約斯事理者。託勝負事.表三德理。深而墮負.表即空而假。淺而獲勝.表即假而空。非勝非負.以表二邊即中.三諦即三德也。  △三料簡三。初有無定義二。初立難。 【疏】料簡者。問。文殊明空三昧而為正法.應是無為。純陀對有論無.無待有成.還應是有。那忽言.文殊執有.純陀執無。  料簡中三番。初番簡有無者。由經云。有為無為且共置之。是則文殊是有。純陀是無。故今簡之。文殊(至)正法者。即經云。如是觀行具空三昧.欲求正法應如是學也。此難文殊有為.令成無為。對有論無者。任將文殊為有.純陀為無。只以純陀之無.對破文殊之有。既是待對.此無是有。論云。若法為待成.此法還成待。今亦例爾。若空對有成.此空還成有。故云。還應是有也。那忽下.結責也。  △二解云下。答釋。 【疏】解云。文殊扶昔教之空.望大是有。純陀扶於今教.對有論無。有去無無.還得是無。  解云下.答釋。望大是有者。藏通空理.是界外變易生死故。別圓即以幻有.幻有即空.共為俗諦。名複俗.故云望大是有。對有論無者。對複俗之有.論中道之無也。有去無無者。若約待成.雖名為有。而此界外待成之有.還破界內當教之無。故曰有去無無。此約對破說也。或可者字誤。應云有去無無。謂所破之有既泯.能破之無亦絕。故知待對既絕.還得是無。  △二又復下。勝負隨機二。初立難。 【疏】又復純陀始具足檀.則行淺.不應云勝。文殊古佛則深.故不應負。  又復下.次簡勝負。純陀於六度中.方圓檀度.故云行淺。文殊古佛萬行已滿.故云則深。云何淺者却勝.深者翻負。  △二解云下。答釋。 【疏】解云。適物所宜.更互槌砧.非定勝負。不負而負.於深無損。不勝而勝.於淺無增。文殊且共置之.則勝負雙捨。  答中適物等者。謂適悅物機。故文殊為砧.純陀為槌。成熟眾生四悉之器.示現勝負耳。故云非定勝負。文殊古佛.本無所負.示受屈辱.而於本證亦無損減。純陀淺行.本無所勝.現能彈呵.而於本證亦無增添。  △三又文下。是非互得二。初今昔相望。 【疏】又文殊執昔。就昔為是.望今為非。純陀執今。就今為是.望昔為非。  又文下.約是非互得。初約今昔.是當分明義。昔教偏乘.以無常破常.故以無常為是。今經圓頓.以常住破無常.故以無常為非。  △二若作下。體用對論。 【疏】若作四句。各執二用.顯體為俱是。各執二用.傷體為俱非。各辨體用.各有一是一非。即用而體.即俱非是非非。  次約四句.是跨節明義。是故昔教有為無常。今教無為常住。悉是大涅槃雙照之用也。俱是者。謂文殊依有門通理.故似執昔。然其所通.即非有非無.中道之體。純陀依無門亦然。俱非者。若執門迷理.故二俱非。以體非有無.故各執則傷體。各辨下.是兩亦句。以有為之用.顯雙非體。約用為非.約體為是。無為亦然.故云各有等。此則將前是非二句相對而說.故成第三。即用下.明第四。即二邊用.是中道體。故文殊有為.純陀無為.咸契祕藏.是非都息.往復一如。若然者。傍論問答豈離三德。三德只是一心.若能反觀.斯義非遠。故知四句顯示.理盡幽玄。  △二帖文二。初科分。 【疏】文為二。一傍論.二復宗。  △二傍論下。隨釋二。初傍論二。初科分。 【疏】傍論又三。一文殊呵勸。次純陀呵勸。三文殊稱美。  △二初文下。隨釋三。初文殊呵勸二。初分科。 【疏】初文殊呵勸。又二。先呵.次勸。  △二先呵下。隨釋二。初呵。 爾時文殊師利法王子告純陀言。純陀。汝今不應發如是言。欲令如來常住於世。不般涅槃。如彼饑人。無有變吐。 【疏】先呵中.牒其請辭。汝今不應發如是言.即呵也。  △二勸。 汝今當觀諸行性相。如是觀行具空三昧。欲求正法。應如是學。 【疏】次汝今當觀應如是學.即勸也。  △二純陀呵勸二。初科分。 【疏】次純陀呵勸。又二。先雙呵說觀.次雙勸說觀。  △二就雙下。隨釋二。初雙呵說觀二。初分科。 【疏】就雙呵又二。初呵說觀之非.次雙結觀說之過。  △二初呵下。隨釋二。初呵說觀之非二。初分科。 【疏】初呵說觀之非。又二。先呵說.次呵觀。  △二初呵下。隨釋二。初呵說二。初分科。 【疏】初呵說又三。一不應摧勝號同劣號。二不應舉劣法同勝法。三結其失辱。  △二初文下。隨釋三。初不應摧勝號同劣號。 純陀問言。文殊師利。夫如來者。天上人中最尊最勝。如是如來豈是行耶。若是行者。為生滅法。 【疏】初文者。夫如來者.通是諸佛之極號。今古不異.故曰如來。豈可以極尊.同於諸行。夫諸行者.生死賤名.卑鄙底下.群有勞累。若以如來同諸行者.摧常住為遷滅.屈涅槃作生死。豈可然乎。  今古不異者。謂三世道齊。從古來今.其道不異。故知今古二字.是釋來義。不異二字.是釋如義。是故諸佛皆具二身。成論云。乘如實道.來成正覺.故名如來。即是分字以配真應。對今所釋.但總別之殊耳。夫諸下.明純陀責文殊意也。但如來之稱.唯是極聖。諸行之號.局於凡夫。故云生死賤名也。群有即二十五有。勞累即八萬塵勞累縛。生死是諸行義。  △二不應舉劣法同勝法。 譬如水泡。速起速滅。往來流轉。猶如車輪。一切諸行亦復如是。我聞諸天壽命極長。云何世尊是天中天。壽命更促。不滿百年。如聚落主。勢得自在。以自在力。能制他人。是人福盡。其後貧賤。人所輕蔑。為他策使。所以者何。失勢力故。 【疏】次譬如水泡去.舉三見一聞。不應以劣法同於勝法。勝法者即四德也.劣法者即四倒也。水泡譬無常。車輪譬苦。我聞諸天壽命極長.極長天者即是非想。非想無色不可見故.故言我聞。舉長對短.短即墮胎落孕.此舉不淨。問。無色云何是不淨耶。答。雖非惡色.賢聖所呵.亦是不淨。如聚落主失勢力者.譬無我也。當知不應舉四倒法同四德法。  三見一聞者。水泡事輪聚落是現見。非想天壽是聞說。車輪譬苦者。生死往來.如輪運轉.故是苦義。即是非想者。彼天壽命八萬大劫。  △三結其失辱。 世尊亦爾。同於諸行。同諸行者。則不得稱為天中天。何以故。諸行即是生死法故。 【疏】三世尊亦爾去.彰其失辱。若摧勝同劣.則失天中之尊號.亦失四德之勝法。若舉劣同勝.則辱諸佛世尊之勝名.亦辱常等之勝法。  釋失辱中.劣即諸行.勝即尊號。以內有四德之實.外彰天中之名。故明失辱。名實兼舉。  △二呵勸二。初分科。 【疏】從是故文殊下.是呵其觀。亦為三。  △二一不下。隨釋三。初不應觀勝名同劣名。 是故文殊。勿觀如來同於諸行。 【疏】一不應觀勝名同劣名。文云。勿觀如來同於諸行。  △二不應觀劣法同勝法。 復次文殊。為知而說。不知而說。而言如來同於諸行。 【疏】二不應觀劣法同勝法。文云。為知而說。不知而說。若知如來非是諸行.強說同者.令下法同上法。若不知如來非是諸行而言同者.即闇惑上法.混和下法。  △三彰其失辱。 設使如來同諸行者。則不得言於三界中為天中天。自在法王。 【疏】三彰其失辱。若使如來同諸行者.則不得稱為天中天.則失尊勝名.及尊勝法。若使諸行同如來者.則辱尊勝之名.亦辱尊勝之法(云云)。  △二雙結觀說之過二。初科分。 【疏】次從譬如人王去.兩譬雙結觀說之過。初譬結觀過.次譬結說過。  △二初文下。隨釋二。初譬結觀過二。初分科。 【疏】初文又二。先譬.次合。  △二初譬下。隨釋二。初譬。 譬如人王有大力士。其力當千。更無有能降伏之者。故稱此士一人當千。如是力士。王所愛念。偏賜爵祿。封賞自然。所以得稱當千人者。是人未必力敵於千。但以種種技藝所能。能勝千故。故稱當千。 【疏】初譬中云。王者譬眾生.力士譬佛。力士為王施功.佛為眾生施化。王見力士多技藝者.厚賜封祿。眾生得佛恩深.四事供養。力士以技德伏物.不以威加。如來但以智慧神通.非那羅延力。  經爵祿封賞者。含文嘉曰。殷爵三等。周爵五等。各有宜也。王制曰。王之制祿爵凡五等。謂公侯伯子男。此周制也。白虎通曰。爵。盡也。各量其職。盡其才也。封賞者。封亦爵也。國也。王制曰。公侯田方百里。伯七十里。子男五十里。技藝者。周禮曰。以六藝教國子。一曰五禮。二曰六樂。三曰五射。四曰五馭。五曰六書。六曰九數。眾生得佛下.合譬。  △二合。 如來亦爾。降煩惱魔。陰魔。天魔。死魔。是故如來名三界尊。如彼力士一人當千。以是因緣。成就具足種種無量真實功德。故稱如來應供正徧知。文殊師利。汝今不應憶想分別。以如來法同於諸行。 【疏】佛具功德.汝今云何憶想分別.觀於如來同諸行耶。此豈非結觀之過明矣。  △二譬結說過二。初分科。 【疏】次短壽譬結其說過。亦二。先譬.次合。  △二初譬下。隨釋二。初譬。 譬如巨富長者生子。相師占之有短壽相。父母聞已。知其不任紹繼家嗣。不復愛重。視之如草。夫短壽者。不為沙門婆羅門。男女大小之所敬念。 【疏】初譬中云父母譬眾生.子譬於佛.相師譬文殊。眾生感佛.譬如父母。佛隨機應.譬如生子。  △二合。 若使如來同諸行者。亦復不為一切世間人天眾生之所奉敬。如來所說不變不異。真實之法亦無受者。是故文殊。不應說言如來同於一切諸行。 【疏】佛實長壽.文殊說短。豈非呵說之過。此文明矣。  △二雙勸說觀三。初總標。 【疏】次從譬如貧女者。是雙勸說觀。  雙勸說觀中三。初標。  △二舊云下。懸示三。初敘古解。 【疏】舊云貧女譬生解.丈夫譬護法。開善云貧女譬生解.丈夫譬捨迷。冶城云貧女譬護解.丈夫譬慚愧。招提云貧女譬說佛無為.丈夫譬覆佛有為。  二舊云下.懸談大意。敘古中云丈夫譬者.即第二遠行譬。今家科為勸觀也。文中四家釋義大同小異。舊以貧女生子.譬從境發解。丈夫以衣纏身.譬護正法.謂不說如來是有為也。開善捨迷意同護法.義少異耳。冶城護解者。由生故護.慚愧還是捨迷義耳。招提釋中說佛無為.還是護解。覆佛有為.義同護法。歷觀經文.研此四家.但得片意。又前三從行.招提約教。雖此解釋.文義無從。且向來已訶說觀.至此理須雙勸。是知既已呵偏.次則勸圓也。所以疏主分貧女譬為勸說.丈夫譬為勸觀。  △二今以下。明今義。 【疏】今以女譬慈.生子譬說.丈夫譬剛.遠行譬觀。譬文自現。又承躡上來.非徒臆說。  今以等者。由內證無緣.故外為他說。說因慈生.如子因女生.故云生子譬說。丈夫譬剛者。說是化他.觀是自行。化他由慈.故以女性柔弱表之。自行由智.智照無礙.故以丈夫剛烈譬之。遠行譬觀者。理即去究竟遙.即遠行義。如下六即明觀也。譬文下.對斥諸師所立但取片意.全無承躡。今約雙勸.譬文顯現。又承躡雙呵之文.鉤鎻相連。既得聖旨.豈任胸臆。  △三然對下。簡所勸。 【疏】然對聖訓凡.寓上誡下.非呵勸文殊。又勸博地無益.極聖不勞勸。不上不下.發心已去.未足已還.正須呵勸。譬文自明矣(云云)。  然對聖等者。謂對寄文殊之上聖.訓誡當機之下凡。令達中道常住.非實呵勸文殊也。寓.寄也。又勸下.簡示下凡為當機眾者.乃是名字已上人也。博地謂理即.都未聞名.呵勸何益。極聖謂究竟即.妙理圓極.豈勞呵勸。文殊本地即是斯位。不上不下者。非妙覺之上聖.非理即之下凡.乃是名字發心已上.等覺未足已還。此為當機.正須呵勸。問。圓中分聖.豈須呵勸耶。答。上地無明既在.猶有無常之執.呵勸何妨。故論云。處處說破無明三昧也。  △三勸說下。釋經二。初勸說二。初標示。 【疏】初勸說譬.有開有合。此開六慈.謂理乃至究竟。  三初勸下.隨文正解。六慈者。慈即三千妙理.徧覆徧攝.不著二邊.名無緣慈。廣如經釋。理同故即.事異故六。  △二貧女下。正釋二。初開譬五。初理慈。 復次文殊。譬如貧女無有居家救護之者。加復病苦。 【疏】貧女至加復病苦.以譬理慈。貧譬無智。病譬無斷。無有居家.譬無常住五果。無救護者.譬無主無親。女雖貧病.有生子義。理無智斷.而有解說之義。下文云慈是一切諸善根本(云云)。  以譬下.理慈即正因性。無修得緣了.故云無智無斷。此合性為一.以悟斥迷。故使理具.且約正因。無有居家等者。五果只是三德.三德不顯.由無智斷。又法性即無明.法性無住處.亦是無有居家也。法性即三德總名耳。無主無親者。理雖本具.無機可發.不感佛應也。主親喻佛。而有解說之義者。此即性具緣了也。解即了因.說即緣因。由理本具.故於修中能解能說。  △二名字慈。 饑渴所逼。遊行乞匄。 【疏】饑渴所逼遊行乞匄者.即名字慈。無智為饑.無定為渴。癡散所逼.欲求靜慧.則素絲易染。薄知名數.微達方隅.名字慈也。  乞匄.古賴反。蒼頡篇曰。乞.行求請也。字體從人從亡.言人亡財物.則行求匄也。癡散所逼者。無智故癡.無定故散。聞名識體.知癡昏之性本明.散動之心本靜.故欲求靜慧而修止觀也。靜即是止.慧即是觀。素絲等者。淮南子曰。墨翟見練絲而悲。為其可以黃.可以黑。今以機發如素絲.聞教生解如易染。名數即諦觀之名.一三之數。四方曰方.如中道。四維曰隅.如二邊。觀行未成.故云薄知微達也。  △三觀行慈二。初正釋觀行。 止他客舍。 【疏】止他客舍.觀行慈也。觀五陰如逆旅.暮合朝散。觀六入如空聚.貪者求物。觀六塵如惡賊.愚不知避焚灼。憫之豈非觀行慈也。  止他下.釋觀行中.且約助道以明。故云逆旅等.而不言陰即法界也。然正助合行.事理不二.故止舍等言是五品位。始修十乘在名字中.五品即據行成者說。逆旅者。逆.迎也。旅.客也。即迎賓之所.名為逆旅也。陰身無主.故以喻之。生如暮合.死如朝散。六入下.更約十二入明義.以陰入但是開合之異。入即內根.塵即外境。內外相涉.俱得名入。本無宰主.如空聚落。凡夫妄計.如貪夫不知聚空.於中求物。六塵外侵.六根被害.故塵如賊。愚故貪著.如不避賊.必為所害。如是觀察.了知陰入由心所造。當體即心.心即三諦。廣如止觀陰境所說。悲己昔迷.愍他未悟.愍痛之甚.如被焚灼。灼.燒也。  △二齊此下。通前結示。 【疏】齊此慈來.通名解說。解說未彰.如女雖能生而子未顯.可譬懷胎  齊此下.結前三即.內解外說俱未彰顯。如子在胎中.理全未知未彰。可見名字觀行雖解雖觀.事用未顯。故十不二門云。三千未顯.驗體仍迷。故相似位成.六根徧照也。故前三即.通屬未彰。  △四相似慈二。初釋生解。 寄生一子。是客舍主驅逐令去。攜抱是兒欲至他國。於其中路遇惡風雨。寒苦並至。多為蚊虻蜂螫。毒蟲之所唼食。經由恒河。抱兒而度。其水漂疾而不放捨。於是母子遂共俱沒。 【疏】寄生一子.相似慈也。向觀陰舍.生清淨解.如寄生子。此慈說已彰.譬子生出。  生清淨解者。即三德佛性.相似解發也。慈說已彰者。慈即是境.依境生解.故解亦名慈。法華云。唯獨自明了.餘人所不見.即慈彰也。由內解明.故外能說。法華云。欲以一音徧滿三千界.隨意即能至者.即說彰也。本性如女.解說如子。解說從於理性而生.如女生子.母義方顯。須知慈是正因.解即是了.說即是緣。文義連環.不逾三性。  △二通前下。示三障二。初敘意。 【疏】通前慈說.悉有障難。至相似時.慈悉倚伏.更互強弱。故於此位說諸障難.實通前也。  通前下.正示經文.譬三障意也。前之三即悉有三障.而經偏於相似位中說者.良由至相似時.已破分段。同體之慈.悉皆倚伏變易三障。三障為難故強.被伏故弱。三觀被難故弱.破障故強.故云更互。故於下.只為相似位中三障將破.強弱相陵。故經文備作譬說。其實三障通前三位也。  △二舍下。正釋。 【疏】舍主驅者。此譬報障.障於慧解.義言驅去。慈解同體.故言抱兒。向涅槃城.故至他國。名字慈後.分真慈前.兩楹之間.故言中路。遇惡風雨.即內業障。蚊虻唼食.即外業障。  經寄生一子者。法瑤曰。解託陰生.曰寄。真而無二.曰一。舍主等者。報障只是五陰.故以舍主譬之。慈解同體.即境智一如。初住實理.名涅槃城。名字慈後等者。即指假名五品及十信位.通為中路。以此三即.在理即全迷初住分果之中間也。遇惡下.名字五品至第六信.猶有界內業。此業麤強.能牽分段。故如風雨.為害滋甚。七信已去有界外業.此業微弱.但招變易.故喻蚊虻.侵損蓋寡。又內業即意地。外業即身口。界內界外悉備三業。經螫者。舒亦反。說文云。蟲行毒也。暹師云。案琰法師.經音云螫.別是一蟲名。故先舉蚊虻蜂螫.後以毒蟲二字結之也。 【疏】經由恒河.即煩惱障。抱兒而度者.於三障中不捨正說。說陰界入.非常非無常。說諸惡業.非縛非脫。說諸煩惱.非明非闇。以相似慈及相似解.障不能障.故言而度。  經由恒河者。由.因也。因河而度也。論語云。誰人出不由戶。煩惱潤業.故以河水喻之。抱兒等者。度河但喻煩惱.而云於三障者。以被驅.中路.度河.悉皆抱兒。故約抱兒以明即障達理。內既達了.外復化他.說障即德。三德融即.一體無殊。常與無常.縛脫明闇.俱約二邊.以顯三德咸皆中道。初則報即法身。次則業即解脫。後則惑即般若。應知此之三障兼界內外。以相下.明更互強弱也。慈解既強.麤垢自落.分段障破.故云障不能障。此即解強障弱。 【疏】水漂疾者。三障力強.激奪慈說。慈說體妙.不屈三障.故言而不放捨。於是母子遂共俱沒者。慈與解觀.俱從相似轉入分真.故言俱沒。  漂疾等者。漂.芳妙反。流急也。分段雖破.變易障強。於相似中易起法愛.名為頂墮。法愛煩惱障.惑潤結業.牽生方便土中果報。此名激奪。體妙者。反觀心源.法愛即滅.名為不屈。故能捨相似位.進入初住。故以俱沒.表捨似位。  △五分證究竟慈。 如是女人慈念功德。命終之後。生於梵天。 【疏】如是女人慈念功德生於梵天。天者.通是分真究竟兩慈觀。下合譬.其義自顯(云云)。  生梵天者。以慈無量心是梵天因。故以天表分真究竟.所顯天然之理也。由相似三慈入于初住.即慈念功德.生於梵天也。  △二合譬二。初總分敘意。 【疏】從文殊若有善男子去.合譬。先通合四慈。後通合兩慈。通途明者。從前理慈已來.不應偏運偏解偏說。  通途下.明經文通合四慈意也。已來者。即名字.五品.六根三位也。以未證理.未能觀機.故自行化他唯尚圓融.故須三慈等運.三觀圓修.三諦圓說。遮其偏一.故云不應。  △二初文下。正釋經文二。初通合四慈二。初科分。 【疏】初文為三。一者正護不得偏說。二者引過不得偏說。三者乖理不得偏說。  △二偏說下。正釋三。初正護不得偏說。 文殊師利。若有善男子欲護正法。勿說如來同於諸行。不同諸行。 【疏】偏說非正護.正護不偏說。  偏說非正護等者。偏說如來同於有為諸行.非住前行人.正護圓法也。若正護者.應當為他圓說三諦。謂有為無為.非有非無.三一相即.名不偏說。  △二引過不得偏說。 唯當自責。我今愚癡。未有慧眼。 【疏】偏說無慧眼.慧眼不偏說。  無慧眼者。此慧眼即佛眼耳。法華云。願得如世尊.慧眼第一淨。住前未證.故經云。未有慧眼。故須三觀圓修.後方證得。外既偏說.則內無圓解。此即不應偏解也。正理即三諦圓融。偏說有為即乖三諦。此則不應偏運也。以三慈即三諦故。  △三乖理不得偏說。 如來正法不可思議。是故不應宣說如來定是有為。定是無為。 【疏】偏說乖正理.正理豈偏說。此中三文。廣有所破(云云)。  廣有所破者。一一文皆對破三教。屬偏.非正護.非慧眼.非正理。得意廣說.故注云云。  △二通合兩慈二。初敘意分科。 【疏】從若正見去.合後兩慈。合前許圓說.不許偏說。合後開偏說.不云圓說。若通論前後.皆有偏圓而互現者。前未見機理.宜但許圓止偏。是故文云。自責愚癡。  皆有偏圓者。住前登住.解證雖別.三諦融即.故圓。雙照二邊.故偏。前未見機理者。化他則未見四機.自行則未是真證。唯宜但許圓說.不許偏說。故云止偏。即法華明安樂行者.有所難問.不以小乘法答.但以大乘而為解說也。問。何故爾耶。答。若本有小機.強為說大.則乖機成惱。大機已發.而為說小.令失大益.一等未能見機。故令但說於圓.小雖未受.亦為遠種。抑又自行未能證理.故但圓說.內資理觀。故云未見機理等也。既自責愚癡.則是無明全在也。 【疏】後見機理.尚許偏說.何況圓耶。是故文云。正見者也。又正見者即是圓見。若見有無.不名無為。無有無者.方乃名圓。就文為四。先開偏說。次釋見機。三牒譬合初沒。四牒譬合後證。  後見下.即分真究竟.破惑見理.稱機設化.說偏說圓咸令獲益。經文舉偏況圓.故但舉偏正見.即分證三智也。又正下.重解此文.亦成圓說.是則三諦圓證名為正見。此之正見即中道無為。故無為之名.語似於偏.其義則圓。從語從名.且云偏說。  △二初開下。隨文正釋四。初開偏說。 若正見者。應說如來定是無為。 【疏】初開偏。如文。  開偏如文者。開謂開許。且依初解.以無為為偏說也。  △二釋見機。 何以故。能為眾生生善法故。生憐憫心故。 【疏】次釋見機者。能為眾生.是見世界機。生善法故.見為人機.亦是見第一義機。生憐憫心.即對治機。  亦是見第一義者。善分事理.故對二悉。  △三牒譬合初沒。 如彼貧女在於恒河。為愛念子而捨身命。善男子。護法菩薩亦應如是。寧捨身命。不說如來同於有為。當言如來同於無為。以說如來同無為故。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 【疏】三四如文。  經當言如來同於無為者。此即純陀鑒機.偏作無為而說。對破文殊有為之見.而言偏意圓。無為即法性中道也.有為即無常.無為即常住。由說常住為因.故得分證究竟.菩提常果。故以梵天喻之。  △四牒譬合後證。 如彼女人得生梵天。何以故。以護法故。云何護法。所謂說言如來同於無為。善男子。如是之人雖不求解脫。解脫自至。如彼貧女不求梵天。梵天自應。  經不求解脫者。以二邊即中.故無二邊繫縛可離.亦無中道解脫可求。如是觀者.自至解脫。  △二勸觀二。初標示。 【疏】次從如人遠行是勸觀。有譬.合。  是勸觀者。前勸說是約教。今勸觀是約行也。  △二譬又下。正釋二。初誓二。初分科。 【疏】譬又二。初正勸.次重勸。  △二初文下。正釋二。初正勸。 文殊師利。如人遠行。中路疲極。寄止他舍。臥寐之中。其室忽然大火卒起。即時驚寤。尋自思惟。我於今者定死不疑。具慚愧故。以衣纏身。即便命終。生忉利天。從是已後。滿八十反。作大梵王。滿百千世。生於人中。為轉輪王。是人不復生三惡趣。展轉常生安樂之處。 【疏】初文者。六卷名為丈夫譬。此開六種觀義.謂理觀乃至究竟觀。遠行譬理觀。去後位遙.名遠。理寂而照.名行。  六卷即竺法護所翻.名般泥洹經。與今經廣略異耳。今文雖無丈夫之言.既不云女人.則知經云如人遠行.是約丈夫也。理寂而照者。空中即假.三千宛然.故云而照。又理非三一.三一宛然.故云而照。 【疏】中道譬名字觀。始末兩間.通稱中耳。疲極者。煩惱勞累.生死拘逼.謙卑請益.皆是疲極。  始末兩間者。始謂理即.末謂究竟。間謂四即.故以中路.通譬四即。疲極下.名字行人聞圓起解。知由煩惱勞累之因.招生死拘逼之果。於是近善知識.謙下自卑.諮疑請益.發明自性也。禮云。請業則起。請益則起。孔穎達云。業謂篇卷。益謂己受業不明.更請審之。是尊師重道之義也。 【疏】寄止他舍.譬觀行。觀三界幻居.猶如寄止。五欲非己.為他。權託陰入.如舍。無明所魘.如臥。沈昏不醒.如寐。忽然火起.火是無常.來無徑路.故言卒起。卒起無常即報障也。上具三障.此略舉一。  五欲妄染.非三諦之己性.故以五欲為他。理為惑蔽.故云所魘。沈昏者。觀行雖成.三惑全在.故云不醒。即不二門云。三千未顯.驗體仍迷也。 【疏】即時驚寤.譬相似觀。昔來未得而今得之.為驚。似解隣真.為寤。言定死者。解惑相排.惑雖強盛.不久摩滅。如入海見平.故言定死。雖知定死.即猶未死。未能入聖.但在白法.故言慚愧。衣纏身者。衣以譬觀.身以譬境。若作偏觀.照境不周.是為可恥。圓觀圓境.無所可恥.故言纏身。  寤.警也。解惑相排者。謂相似解.無明惑.互相排蕩也。入海見平者。大論云。如欲見海.不見樹木山林之相.知海不遠。何以故。大海處平.無樹木之相故。今以海喻真因.平相喻似解。即猶未死者。無明尚在.故白法即似解。照境不周者。如別人十住.但能照真.不照假中。十行照俗亦然。圓觀三諦.無所不周.如衣徧覆。 【疏】便命終者。他以被問難屈為死。然被難死.死者無量.應生梵天。既不生者.當知非也。  釋命終中.先破他解。他人謂行人爭法.被他問難.義屈為死.以合命終。然被下.今師破也。然義墮之家.豈可俱生梵天耶。以他師但以難屈.合命終義.而不顧生天之言。故疏主以此為破。 【疏】今言死者.似觀轉謝。生忉利天者.分真觀起.此譬兩成就。三十二臣即分真義.若就一主即究竟義。而言梵王及輪王者.更譬究竟觀。不生等.顯其所離。  今言下.今師正約從賢入聖釋義.則命終生天之義俱成。三十二下.明以天譬真位義。即與下經所明.三十三天甘露.臣主共服義同。三十二臣即住行向.開為三十。十地合一.等覺為一.故三十二。一主即妙覺究竟。而言下.既云王.故知但譬妙覺三觀。分真妙覺所離.即界外三惡.乃小乘見修無學三趣也。經安樂處者。顯發三德妙理也。  △二重勸。 以是緣故。文殊師利。若善男子有慚愧者。不應觀佛同於諸行。文殊師利。外道邪見可說如來同於有為。持戒比丘不應如是於如來所生有為想。若言如來是有為者。即是妄語。當知是人死入地獄。如人自處於己舍宅。 【疏】善男子下.重勸勿觀。  經重勸中.即斥文殊同彼外道.及以破戒也。經說同有為者。是小乘義。以大斥小.同於邪外。以妄語故.即是破戒。妄語是惡因.地獄是惡果。  △二合。 文殊師利。如來真實是無為法。不應復言是有為也。汝從今日。於生死中應捨無知。求於正智。當知如來即是無為。若能如是觀如來者。具足當得三十二相。疾成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 【疏】從文殊如來真實去.合譬。但合上即便命終.分真觀去。若能如是去.合上生忉利天。他以此文三十二相合者.乃是合主.不是合臣。若爾.八十反應合八十種好.輪王無敵應合十八不共法耶。今云。八十種好亦不與他共.故皆合究竟。  但合(至)命終者。即經云。應捨無知.求於正智也。謂捨相似位無知.求分真正智。此無知即無明也。他以等者。他師以此文三十二相.合上生忉利天也。謂三十二天.同尊帝釋。如三十二相.共嚴佛身。合主不合臣者。以三十二相正在於佛.故知約妙覺合天主。不約分真.合三十二臣也。若爾下.經文既以三十二相合生忉利.例應以八十種好.合前八十反作梵王等也。無敵者。以果人十八.不與下地共故。猶如金輪四洲無敵.此以不共義合.不約十八數也。此段雖無八十種好.及十八不共之名。下文殊稱美中有.故此探取.以成合譬義也。 【疏】大般涅槃經疏卷第五。  △三文殊稱美二。初分科。 【疏】純陀品下。從文殊讚言去.是第三文殊稱美。文為四。初領成其說。二歎言行相應。三歎玄會佛旨。四受勸。又勸領成前兩勸.兼領兩呵。  兩勸者。勸說.勸觀也。兩呵亦然。  △二初如下。隨釋四。初領成其說。 爾時文殊師利法王子讚純陀言。善哉。善哉。 【疏】初如文。  △二歎言行相應二。初正釋經文。 善男子。汝今已作長壽因緣。能知如來是常住法。不變異法。無為之法。汝今如是善覆如來有為之相。如被火人。為慚愧故。以衣覆身。以是善心生忉利天。復為梵王轉輪聖王。不至惡趣。常受安樂。汝亦如是。善覆如來有為相故。於未來世必定當得三十二相。八十種好。具足十八不共之法。無量壽命。不在生死。常受安樂。不久得成應正徧知。 【疏】次善男子汝今下.言行相應。言長壽因緣者。正見.正知.正護.正說.即是常住因緣也。此領前合譬中似解之意.故言因緣。能知如來是常住法者.此領前合譬中分真之解。善覆如來.此領後合譬似解也。常受安樂者.是領後合譬中分真解也。若領真似二解.即是兼領六位之意。  正見即佛眼。正知即種智。此皆住前相似眼智也。以具眼智故能內護外說。則見知為因.護說為緣。以外為他說.內資觀慧.能為分證常住因緣也。前合譬者。即指貧女譬也。善覆等者。相似位中圓觀三德.名為善覆。如衣覆身也。後譬者。即指遠行譬也。常受安樂者。經文應從以是善心去。今文從要牒文耳。  △二然文下。統明大意二。初章安證明。 【疏】然文殊止一言呵勸.純陀作爾許呵勸。文殊竟不觝攘.翻更讚美。良由純陀所說會教會機。聖人但說己法.不說他法。驗知純陀是分真位。是故文殊還以分真.美其言行。即是發純陀五戒之迹.顯分真之本。  一言呵勸者。即前文殊一呵一勸也。爾許.猶若干也。即前雙呵說觀.雙勸說觀。各有法譬等也。觝攘者.誣訶也。攘.以手禦也。揎袂出臂曰攘。老子云。攘臂而仍之。  △二私云下。荊溪助釋二。初直示勝德二。初判十讓屬迹。 【疏】私云。當知十讓從迹而說。  △二復以下。明難大為機二。初立所為二機。 【疏】復以小初難大後者。亦恐時會及未來世.唯執小初以難大後.妨於大後用破小初。  復以下.謂純陀向執小教初成受乳.無常五果以難。今經受供常住五果者。但是為機設疑.以為發起耳。妨於等者。謂純陀恐彼執小初成之人.違妨涅槃常住之說。乃假設疑難.故使如來廣答二施無差.以破小初也。是則旁為新眾.正為未來。  △二言時下。釋所為二機二。初傍為新眾。 【疏】言時會者.乃是新眾。  言新眾者.即是凡夫。不經諸味.方於此會初證小果.名為新眾。若歷諸味至今經者.名為舊眾。  △二正為滅後。 【疏】何以故。一代教門彈斥洮汰.已會毫善。豈執如來定入涅槃.同於初小。正為未來鈍根小習.而執於小。故法華云。除佛滅後。  何以下.明非舊所以。一代者。即始從鹿苑.至于今經。謂鹿苑證小.方等彈斥.般若洮汰.法華開會.咸歸一實。彈指小善尚成佛因.二乘所行寧非妙道。故云已會毫善。如斯舊眾.來至今經.但增道損生.進入上位。豈執無常.頓同鹿苑。故知純陀設疑.但為新眾。正為下.純陀正為滅後鈍根.執小謗大之者。故引法華為證。即經云。若有實得羅漢.不信此法.無有是處。除佛滅度後.現前無佛。此言滅後方得羅漢.執權謗實.聽非上慢。今純陀正為此人。  △二若不下。反顯高位。 【疏】若不爾者。豈有如前幢旛妙供.人天雜類.菩薩聲聞.皆默不受。而於城中工巧微供.彰言納受。因茲普領時會之供.復能難佛.為佛所歎.及與文殊傍論往復。故知純陀非聊爾人。  若不下.反顯位高。若不爾者者。謂若言純陀不是權行也。豈有下.徵文廣顯。凡以三義驗之.知是權行。一為佛受供.力及時會。二能難如來無差之義。三能以文殊深位傍論。三義在文。故知下.結示也。  △三歎玄會佛旨。 純陀。如來次後。自當廣說。 【疏】三從如來次後去.歎玄會佛旨。指哀歎等為廣說。  △四受勸二。初直消文。 我之與汝俱亦當覆如來有為。有為無為且共置之。 【疏】四從我之與汝去.受勸。又汝勸我覆於有為.我亦勸汝覆於無為。雖終日說有.不能盡其用。終日說無.不能罄其極。言所不洎.絕而置之。  受勸者。即經云。俱亦當覆如來有為。此即正受純陀之勸.同於純陀覆用顯體.故云俱示等。又汝下.即釋經文有為無為.且共置之也。有為即無為之用.故云不能盡其用。無為即有為之體.故云不能罄其極。體用相即.其猶波水.故非言論所及。絕而置之.忘言得意.真識體也。亦如淨名杜口.方為真入。此即下文第一義意也。  △二又言下。約四悉。 【疏】又言置者。指廣置略.即世界置。涅槃正體.非體非用.非為無為。既非正體.可共置之.即第一義置。汝勸我覆有.我勸汝覆無。更互是非.莫知其正.即對治置。有為無為乃是傍論。今此正以獻供為宗.置傍復宗。故言且置.即為人置。  指廣置略者。既指哀嘆.佛自廣說。故我與汝略談體用.且可置之。置略待廣.廣略不同.世界明矣。非體非用者。正體泯然.絕乎待對.體用相待.豈契真源.故須置之方為入理。更互是非.迭為藥病。莫知孰是.宜共置之。正為獻供.以生物善。置傍取正.故云置之。四悉消文.置義允合。一家窮理.其在茲乎。  △二復宗二。初分科。 【疏】次從汝可隨時去.是復宗。論文為四。初復宗勸供.有勸有呵。二如來印讚.成前起後。三明悅可.有問有答。四明讚發.讚純陀之說.發文殊之迹。  △二初又下。隨釋四。初復宗勸供二。初科分。 【疏】初又二。先勸.次呵。  △二就勸下。隨釋二。初勸二。初分科。 【疏】就勸供為三。一勸時。二勸速。三勸奉佛。  △二隨釋三。初勸時。 汝可隨時速施飯食。如是施者。諸施中最。 【疏】勸時者。如初行時.初到時.病時.物新熟時。今最後供是初去時。  △二勸速。 若比丘比丘尼。優婆塞優婆夷。遠行疲極。所須之物應當清淨隨時給與。如是速施。即是具足檀波羅蜜根本種子。 【疏】二勸速者。古佛道法過中不食.今速赴此時。  經清淨給與者。大論云。為道故施.清淨心生.無諸結使。不求今世後世果報.恭敬怜愍故.是名淨施。淨是趣涅槃道之資粮。古佛道法者。毗羅三昧經。瓶沙王問佛.何故日中佛食。答云。早起諸天食.日中三世佛食.日西畜生食.日暮鬼神食。佛制斷六趣因.令同三世佛故。又如請觀音疏。明中食表證中道也。  △三勸奉佛。 純陀。若有最後施佛及僧。若多若少。若足不足。宜速及時。如來正爾當般涅槃。 【疏】三勸奉佛者。正為最後供佛涅槃。  △二呵二。初科分。 【疏】次純陀下.呵。亦為三。一不知時。二不知速。三不知佛。  △二初令下。隨釋三。初不知時。 純陀答言。文殊師利。汝今何故貪為此食。而言多少。足與不足。令我時施。 【疏】初令時者。汝令時施.佛可時施一切大眾.不皆涅槃。此則非時.非時索施.理涉於貪。  △二不知速。 文殊師利。如來昔日苦行六年。尚自支持。況於今日須臾間耶。 【疏】次不知速者。佛六年苦行.尚一麻一米。今須臾間.何須速也。  △三不知佛。 文殊師利。汝今實謂如來正覺受斯食耶。然我定知。如來身者即是法身。非為食身。 【疏】三不知佛者。汝謂如來實須食耶。文殊同他見.謂須雜食。純陀申已解.食即不食。故呵文殊墮三不知。  文殊同他見者。示同凡小所見也。  △二如來印讚。 爾時佛告文殊師利。如是如是。如純陀言。善哉純陀。汝已成就微妙大智。善入甚深大乘經典。 【疏】次爾時佛告去.如來印讚.成前起後。印其呵即是成前.讚其智即是起後。  △三悅可二。初科分。 【疏】三從文殊語純陀去.是明悅可。文為五。一偏慶悅可。二破偏悅可。三並悅可。四解悅可。五寂絕悅可。  △二時眾下。隨釋五。初偏慶悅可。 文殊師利語純陀言。汝謂如來是無為者。如來之身即是長壽。若作是知。佛所悅可。 【疏】時眾謂純陀行淺.故佛印其所悅.以破時情。初文殊因此偏而慶之。汝說無為.蒙佛悅可。  謂純陀行淺者。時眾但覩其迹.莫識其本。佛破時情.令生深敬。故且印其無為之說。若論法體.實非有無。  △二破偏悅可。 純陀答言。如來非獨悅可於我。亦復悅可一切眾生。 【疏】次純陀即以圓破偏。非但悅可於我.亦悅一切。  亦悅一切者。一念三千.彼彼互徧.故悅一人即徧一切。則與彌勒如.得受記。眾生如.亦得受記。義同也。  △三竝悅可。 文殊師利言。如來於汝。及以我等一切眾生。皆悉悅可。 【疏】三文殊作兩番關並。先定之。若定悅可一切眾生.我說有為亦應悅可。若不悅我.圓悅則破。一切之義是則不成.還是偏悅。成佛愛憎.即作伏並。  兩番關並者。若定下.出第一番義。若不下.出第二番義。成佛愛憎者。悅可無為.則愛純陀。不印有為.則憎文殊。此則文殊執事難理.亦是執別難圓。以別教理事相隔.故有悅不悅。圓教理事俱融.故自他互徧。  △四解悅可二。初敘意分科。 【疏】四純陀覺其伏並.還解兩關。一無偏染悅可.二有普淨悅可。  △二無偏下。隨文釋義二。初無偏染三。初彈無偏。 純陀答言。汝不應言如來悅可。 【疏】無偏為三。一彈無偏悅可。  △二釋無偏意。 夫悅可者。則是倒想。若有倒想則是生死。有生死者即有為法。是故文殊。勿謂如來是有為也。若言如來是有為者。我與仁者俱行顛倒。文殊師利。如來無有愛念之想。 【疏】二釋無偏之意。  經則是倒想。若執有悅可.則是煩惱.故云倒想。煩惱為因.牽生死果。故云則是生死。須知悅可由心.心本自無.悅可安寄。如來顛倒永盡.故無愛憎。故經云。無有愛念之想。  △三舉譬顯。 夫愛念者。如彼乳牛愛念其子。雖復饑渴。行求水草。若足不足。忽然還歸。諸佛世尊無有是念。 【疏】三舉譬顯。如文。  △二有普淨。 等視一切如羅羅。如是念者。即是諸佛智慧境界。 【疏】次從等視一切去.明有普淨悅可。即是如來境界.非我爾所知(云云)。  普淨悅可者。如來等觀.三無差別。凡聖一如.自他泯淨。故云普淨。其猶父子.天性本同。故經云。等視如羅也。非我爾所知者。爾.汝也。究竟所證.非分真所知。  △五寂絕悅可三。初示大意。 【疏】五從國王去.明寂絕悅可.不應作偏普籌量。上文殊明有為無為且共置之.即是絕言不可說悅。此中意明有悅無悅是佛境界.不可籌量即是絕思悅可。  △二初譬下。正消文。 文殊師利。譬如國王調御駕駟。欲馳驢乘令及之者。無有是處。我與仁者亦復如是。欲盡如來微密深奧。亦無是處。文殊師利。如金翅鳥。飛昇虛空無量由旬。下觀大海。悉見水性魚鼈黿鼉龜龍之屬。及見己影。如於明鏡見諸色像。凡夫少智不能籌量如是所見。我與仁者亦復如是。不能籌量如來智慧。 【疏】初譬分智不及究竟。王家駕駟.譬究竟智。群下驢乘.譬分真智。後譬分斷不及究竟。龜龍在水.喻有無明。菩薩行故.見不了了。金翅騰空.譬無明盡。佛不行故.見則了了。  喻有無明者。龜龍如分真.水如無明也。經黿鼉。上魚袁反。三蒼云。似鼈而大。下徒多反。三蒼云。似蛟而大。山海經云。江水足鼉。郭璞云。似蚸蜴.大者長一丈.有鱗采.皮可以為鼓。  △三明古解。 【疏】開善云。前是下不知上.後是上能知下。冶城云。兩譬皆是下不知上。初不知上智.後不知上境。靈味云。初不知法身.後不知應身(云云)。  敘古解中.開善以驢不及駟.喻下地不知上果。金翅觀海.喻上果能知下地。此但據喻。准經合文.俱是下不知上。冶城所釋稍同今解。但後譬約境.與今約惑為異耳。靈味前據合法.後據譬喻.分為二身。初云如來微密深奧.故云是法身。後云金翅見影.故云應身。若據合法.既云如來智慧.應約報義為便。三家解義偏局取文。義既可見.不能委破。故注云云。問。今家既以智斷釋文。何故初喻.合云微密深奧。後段合云.如來智慧耶。答。微密是智之所照。以所顯能.還是智義。智慧是惑之能斷。以能顯所.還是斷義。法譬符合.智斷義明。  △四讚發二。初釋讚。 文殊師利語純陀言。如是如是。 【疏】四文殊去.讚發。讚純陀之說.故言如是如是。其既高推佛境不可度量.是故讚美。  高推佛境者。即前純陀云。我與仁者不能籌量如來智慧也。  △二釋發二。初有無俱非。 如汝所說。我於此事非為不達。直欲試汝諸菩薩事。 【疏】發者.拂我執一途之義。因汝試我.試則非實.故言有為非有為。汝推未詳.故言無為非無為。  發者下.即我於此事下經文也。斯則文殊自發迹顯本.故云我非不達.但欲試汝。拂我等者。謂純陀拂除我執有為之義。佛身有為.只是涅槃無常之用。尚非常用.豈識雙非之體。故知有為非通方說。故云一途也。試我文悞.應云因我試汝。即文殊云。因我執有為.試汝純陀也。執乃假設.故試非實。故我前云。有為無為且共置之。前置有為.是拂自迹。故云。故言有為非有為。汝推未詳者。推.吐回反。詳.審詳也。即向純陀云。我與仁者不能籌量如來智慧也。純陀雖說無為.既自推未詳.故知無為非無為。此皆疏主追取前文.以成文殊拂迹之義。是則有無雙捨.本體方彰。  △二前文下。言思兩遣。 【疏】前文殊云。且共置之。則言語道斷。今純陀云。是佛境界非我所知。則心行處滅。覈微則言盡.研極則思窮.故說觀皆寂。  前文下.約言思雙遣.以顯本體。言語道斷者。以不作有無而說.故云共置也。即前經云。有為無為且共置之也。是佛境界者。即純陀向云。即是諸佛智慧境界。非我所知者。如向經云。不能籌量如來智慧。說觀皆寂者。前純陀呵偏說觀.勸圓說觀。今文殊發迹.則言思道斷。言盡故說寂.思窮故觀寂。圓法尚泯.豈況偏耶。  △四催供二。初分科。 【疏】從爾時面門去.第四催供。文為四。一催供。二請住。三領解。四辦供。  △二隨釋四。初催供二。初敘意分科。 【疏】前來諸瑞各有所表.故知此光正為催供。文殊前勸純陀時施.靳固彈呵。今佛躬催.不敢前却。催文為兩。謂光催.聲催。  前來諸瑞者。即第一卷中九瑞也。文殊下.敘意。文殊同居因地.故可彈呵。佛果尊極.聲光自催.師嚴道尊.豈敢違拒。故云不敢前却。謂前拒却退其命也。  △二光催下。隨文釋義二。初光催二。初分科。 【疏】光催為兩。一催.二默。  △二初催下。隨釋二。初催二。初分科。 【疏】初催又三。一放光。二解光。三騰光。  △二初放下。隨釋三。初放光。 爾時世尊從其面門出種種光。其光明曜。照文殊身。 【疏】初放光中照文殊者。上佛印純陀所說.會教合機。今光照文殊.亦扶上化下。二人論難皆由佛力。  會教故扶上.合機故化下。二人既皆由佛力.故知砧槌互扣.成熟機緣。是則發言放光.語默且殊.印讚義等。  △二解光。 文殊師利遇斯光已。即知是事。 【疏】次即知是事者.解也。數人云。見色知心。文殊覩光.遂解佛意。  △三騰光。 尋告純陀。如來今者現是瑞相。不久必當入於涅槃。汝先所設最後供養。宜時奉獻佛及大眾。純陀當知。如來放是種種光明。非無因緣。 【疏】三騰光催供。如文。  △二默。 純陀聞已。悲塞默然。 【疏】次悲默者。催供故悲.未諾故默。  未諾故默者。雖是光催.猶是文殊發言.故還未諾。諾.奴各反.應也。  △二聲催二。初三催。 佛告純陀。汝所奉施佛及大眾。今正是時。如來正爾當般涅槃。第二第三亦復如是。 【疏】次聲催。亦二。初三催。  △二悲哭。 爾時純陀聞佛語已。舉聲啼哭。悲咽而言。苦哉苦哉。世間虛空。 【疏】次悲哭。  △二請住二。初分科。 【疏】次復白大眾去.請住。文為兩。初告眾共請.次重請。  △二初告下。隨釋二。初告眾共請二。初告眾請。 復白大眾。我等今者。一切當共五體投地。同聲勸佛。莫般涅槃。 【疏】初告眾文為兩。初告眾請.次佛有酬。告請如文。  △二佛有酬二。初分科。 【疏】次佛酬中二。先止亂.次說五門觀。  止亂者。應思法利.悲啼無益。亂心迷道.非行人所宜。故先止亂.次說觀門。  △二隨釋二。初止亂。 爾時世尊復告純陀。莫大啼哭。自亂其心。  △二觀中下。說五觀二。初科分。 【疏】觀中二。先作觀.次結。  △二初六下。隨釋二。初正消文二。初作觀四。初空。 當觀是身猶如芭蕉。熱時之炎。水沫幻化。乾闥婆城。 【疏】初六譬空。  六譬空者。芭蕉無堅。熱燄不實。水沫假聚。幻物非真。變化虛設。鬼城誑立。以茲六譬.顯法本空。  △二無常。 坏器電光。亦如畫水。 【疏】三譬無常。  三譬無常者。坏器易壞。電光速滅。畫水隨合。體非常住。  △三不淨。 臨死之囚。熟果段肉。 【疏】三譬不淨。  三譬不淨者。死因可惡。熟果濕爛。段肉來蠅。故喻不淨。  △四無我。 如織經盡。如碓上下。 【疏】兩譬無我。  兩譬無我者。織不由經.碓上須下.皆不自在.以喻無我。  △二總結。 當觀諸行猶雜毒食。有為之法多諸過患。 【疏】後總結。  總結者。以諸行之因.有為之果.悉皆空寂。無常不淨.多諸過患.而妄計常淨。如雜毒食.損害身命也。  △二何故下。示文意。 【疏】何故說五門耶。汝請住世.本為開道。若能五觀.與住不殊。若不能觀.住世何益。遺教云。能持戒時.與佛在不異。即此義也。  何故下.示文意。此即佛以無住破其請住也。本為開道者。請佛住世.意為眾生開示妙道。況今機緣.宜當示滅。佛尚無常.而況凡品。故能因滅而修五門。因門入道.與佛在何異。故云與住不殊等。故引遺教持戒.例成修觀。  問。今經顯性談常.何故此中.佛令純陀修無常等五門耶。答。大般涅槃具足二用.而對治適時。向來文殊執有為無常.故純陀以無為常住治之。今純陀執常請住.故佛以無常等治之。又無常約事.常住約理。事即理故.無常即常。理即事故.常即無常。此仍理事待對而說。若約絕待.非常非無常。而此絕待即是心性。在因在果.理事俱融。性具三千.二用具足。九界無常.佛界即常。十界一心.始終無改。二鳥雙遊.於茲可識。故此一經或談於常.或說無常.或理或事.去就有別.妙性常融。若了此旨.豈迷異說。講者聽者.彌須照懷。  問。純陀謂佛入滅.所以請住.是見無常。何故云純陀執常耶。答。只據請佛常在世間.則屬常見。故佛以無常五門而破其執。若謂入滅是無常者.則如金光明中.信相所疑.及前文文殊呵勸.故使四佛純陀.以常義而破也。  △二重請二。初分科。 【疏】次重請。亦二。有請.有酬。  △二請如下。隨釋二。初請。 於是純陀復白佛言。如來不欲久住於世。我當云何而不啼泣。苦哉苦哉。世間虛空。唯願世尊。哀憫我等及諸眾生。久住於世。勿般涅槃。 【疏】請如文。  △二重酬二。初科分。 【疏】重酬為兩。初酬.次釋。  △二初文下。隨釋二。初酬。 佛告純陀。汝今不應發如是言。哀憫我故久住於世。我以哀憫汝及一切。是故今日欲入涅槃。 【疏】初文者。汝請久住為哀憫.我以入滅為哀憫(云云)。  入滅為哀愍者。欲令眾生因滅以悟道。如法華醫師譬。故注云云。  △二釋二。初分經。 【疏】釋中二。長行.偈頌。  △二長行下。隨釋二。初長行。 何以故。諸佛法爾。有為亦然。 【疏】長行。如文。  △二偈頌二。初指同。 【疏】偈與下二偈意同。後當說之。偈中二。  二偈即雪山偈。及四出偈也。指後疏文會釋。故云當說。  △二先偈下。隨釋二。初偈。 是故諸佛而說是偈。   有為之法 其性無常 生已不住 寂滅為樂 【疏】先偈。  △二長行止。 純陀。汝今當觀一切行雜。諸法無我。無常不住。此身多有無量過患。猶如水泡。是故汝今不應啼泣。 【疏】次長行止。  長行中。經一切行雜者。即向經云。當觀諸行猶雜毒食也。遠師云。汝觀一切行雜.勸其觀苦。諸法無我.勸觀無我。無常不住.勸觀無常。此身多有無量過患.勸觀不淨。猶如水泡.勸觀空。  △三領解二。初分科。 【疏】三爾時純陀領解。又二。初領解.次述成。  △二隨釋二。初領解。 爾時純陀復白佛言。如是如是。誠如尊教。雖知如來方便示現。入於涅槃。而我不能不懷憂惱。覆自思惟。復生慶悅。 【疏】領解者。雖知不滅.不能不悲.不能不請。雖知如來滅而不滅.不能不慶.不能不悅。  釋領解中不滅而滅等者。即解方便示現涅槃也。謂雖知真身不滅.應身有滅。隨順世間.不能無悲請之儀也。滅而不滅.即解覆自思惟等也。覆音福。謂雖知即應而真.滅即不滅。亦隨順世間.不能無慶悅之意。皆言雖知者。雖是與奪之詞.雖知二身一體.而不免悲悅之殊。良由悲請慶悅.俱佛境界耳。  △二述成二。初分科。 【疏】述成又兩。一述其不能不喜.二止其不能不悲。  △二初喜下。隨釋二。初述不能不喜。 佛讚純陀。善哉善哉。能知如來示同眾生方便涅槃。汝今當聽。如娑羅娑鳥。春陽之月。皆共集彼阿耨達池。諸佛亦爾。皆至是處。 【疏】初喜者。汝既能知如來方便.亦應合知如來真實。故舉二鳥.以譬權實不得相離。春陽之時.譬適會機宜。無煩熱池.譬涅槃自在無畏。諸佛同以二法逗緣.無礙自在。能如此解.善哉善哉。  知如來真實者。知真故喜。故舉二鳥等者。以娑羅義翻為雙。如娑羅樹.非但唯翻堅固.亦云雙樹也。二鳥雙遊並息。用譬真應相融。故云權實不得相離也。春陽是養子之時.故譬眾生得道機熟.適悅契會.四益無乖.咸歸祕藏.如集彼池。阿之言無。耨達云煩熱。此龍無火沙.惡風.金翅等三種煩熱.常居此池.因以得名。故譬三德涅槃.自在周徧.無生死業惑.煩熱之畏也。二法即權實。權實逗緣.同歸祕藏。如二鳥合集生子.不離此池。  △二止不能不悲二。初標科。 【疏】次汝今不應思量長壽短壽去.凡舉四義.止其不能不悲。  △二一舉下。隨釋四。初舉境界。 純陀。汝今不應思惟諸佛長壽短壽。一切諸法皆如幻相。 【疏】一舉如來境界不可思惟。若長若短.皆如幻化。幻長幻短.非短非長.何所可悲。  △二舉方便。 如來在中。以方便力。無所染著。何以故。諸佛法爾。 【疏】二舉如來方便。若長若短.如來於中無所染著.何所可悲。  經諸佛法爾者。法爾猶自然也。謂隨順機緣.示生示滅.自然而然皆如幻相.無可悲也。  △三舉涅槃。 純陀。我今受汝所獻供養。為欲令汝度脫生死諸有漏故。若諸人天於此最後供養我者。悉皆當得不動果報。常受安樂。 【疏】三舉如來涅槃.成汝檀因.剋不動果。因果具足.何所可悲。  △四舉良田。 何以故。我是眾生良福田故。汝若復欲為諸眾生作福田者。速辦所施。不宜久停。 【疏】四我為良田.成汝因果。汝剋因果.自是良田。復能令他因果圓滿.自利利人.何所可悲。尋文可見。  △四辦供二。初分科。 【疏】四爾時純陀下.是辦供。先自謙.次辦供。  △二隨釋二。初自謙。 爾時純陀為諸眾生得度脫故。低頭飲淚而白佛言。善哉。世尊。我若堪任為福田時。則能了知如來涅槃及非涅槃。我等今者及諸聲聞緣覺。智慧猶如蚊蚋。實不能量如來涅槃及非涅槃。 【疏】初文中云。涅槃非涅槃者.亦是共行二鳥義也。即如來境界.故下地絕思。  亦是共行等者。涅槃即應佛入滅.是權。非涅槃即法身常住.是實。權實相冥.名為共行.譬如二鳥。故下迦葉問云。云何共聖行.娑羅迦隣提。即此義也。廣如鳥喻品。下地絕思者。下地即指經中.我等今者及聲聞緣覺等也。以究竟共行.非分真及二乘下地思量。故經云。實不能量如來涅槃及非涅槃也。  △二辦供。 爾時純陀及其眷屬。愁憂啼泣。圍遶如來。燒香散華。盡心敬奉。尋與文殊從座而去。供辦食具。 【疏】次辦供中云。尋與文殊者。有二解。一云文殊解最後供.故攜友共辦。二六卷云。燒香散華.盡心供養佛及文殊。不云同去。  携友者。同門曰朋。同志曰友。文殊催供傍論.乃知與我同志.相携共辦也。 哀歎品第三  △第二哀歎品施勝三修對此土聲聞眾二。初品題二。初約略廣釋題二。初略釋。 【疏】哀歎品上。荼毒居懷曰哀.悲號發言為歎。略從事標.言哀歎品。  荼毒者。尚書云。弗忍荼毒。孔氏傳曰。荼毒.苦也。  △二廣釋二。初正示。 【疏】廣而言之。內喪道法曰哀.外失慈覆曰歎。文云。失蔭及法味.如犢失其母。世界也。又已生善訛故哀.未生善翳故歎。文云。養育諸子付旃陀羅.老少病苦而行險道。生善也。又現惡未盡故哀.將惡方起故歎。文云。猶如困病人.食所不應食。對治也。又應獲祕而不獲故哀.應不失祕而失故歎。文云。獨以祕法偏教文殊.遺棄我等。第一義也。  廣而下.約失四悉益.以釋哀歎。一一皆引下經為證。內喪道法.由外失蔭.無內外益.是失世界義也。訛.謬也。即已生善不增長也。翳.隱也。即未生善不生也。現惡謂見思.將惡謂塵沙無明。應獲祕者。祕謂三德之理也。應入住證理而不得證。不失即獲。失即不獲。互其文耳。故知四悉約位竪分。第一義唯在初住。對治為人.即相似位。麤垢自落即破惡。六根清淨即生善。五品觀行成就故歡喜.即世界也。又麤垢落是對治。觀行善生是為人。聞名識體.是故歡喜。今佛若滅.四益全失.但有理性而已。  △二然四下。結意。 【疏】然四緣感佛.佛則興世。四機若息.佛則唱滅。故約四悉釋哀歎品。  然四下.結意也。  △二此文下。對北本辨異。 【疏】此文梵本猶屬壽命品。謝氏分為兩者.略有十異。前品從人.後品從事。前品對俗.今品對道。前品有供.今品無供。前品雙請.此品單請。前品因人.此品率自。前品略明佛性常住.此品具說三點四德。前品論今教.此品具今昔。前品二人論.今品對佛論。前品動執生疑.此品破執除疑。前品聞法抑割.此品見地動哀歎。  十異中.從人故題純陀.從事故題哀歎。對俗謂工巧之子.對道謂三修比丘。無供者。比丘非獻供眾也。雙請者。請受供及住世。單請者。但請住世也。因人者。上經云。汝哀愍我等.惟願速請佛.久住於世間.利益無量眾。即是因大眾.所以純陀請。此品諸比丘率己請住.非因他人。率.從也。略明佛性者。以因獻食開常.未明三點四德之義.名之為略。論今教者。且約佛及純陀.皆論今教圓常之法。具今昔者。此品具明勝劣三修。二人論等者。前品文殊純陀俱是因位。今品比丘因位.對佛果人。動執生疑者。因聞二施無差.即執昔疑今.興於五難。破執除疑者。破劣修之執.除勝修之疑。聞法抑割。即純陀聞說五門觀等.抑止割捨悲戀之情。故前經云。低頭飲淚而白佛言也。 【疏】然此十義備有通別。今舉一邊.別彰其異。  備有通別者。約通則十義俱通二品。何者。前品純陀號哭.即是哀歎之事。此品比丘能哀.亦是於人。前品文殊是道。此品天龍是俗。前品道眾無供。此品俗眾有供。前品正為受供.請亦成單。此品既有俗眾.俗眾則有供.故請亦成雙。前品獻供乃是率自。今品哀歎.既云聞是語已.身毛皆豎.亦是因他。前品法談五果.喻該六即.乃成廣明。此品但明三點.却成略說。前品呵勸文殊.旁斥昔教。今品三點.正在於今。前品如來印讚亦成對佛。今品對佛亦成二人.以佛亦人故。前品純陀上根.已自破除疑執。此品下根聞說三點.方更動執生疑。前品純陀亦因晨朝聞地動哀歎。此品比丘亦因聞法抑割。如下經云。時諸天人等聞佛所說.止不啼哭。即其事也。此即十義彼此俱通。今去通就別.且如前品正從人.旁有事。此品正從事.旁約人。餘九例說。是知捨旁取正.十義自別。故云今舉一邊.別彰其異也。  △二本文二。初敘興皇科判二。初敘古二。初列章。 【疏】興皇釋此品有七。謂三請.三酬.結會。  此品有七者。謂請酬各三為六.并結會是七。  △二生起二。初正明二。初請酬三。初哀請二。初因事致請。 【疏】生起云。佛入涅槃.眾生孤露。故哀請住世。  △二隨義答酬。 【疏】佛酬云。汝本為獻供聞法.今已納供.生汝福德。已說新伊.生汝智慧.而不肯學.知住何益。  △二祈請二。初因事致請。 【疏】次祈請者。如來昔教無常.五十許年始得成就。今說新伊常樂我淨.應久住教詔。若入涅槃.不如還修舊法。舉象迹秋耕.憚教不受。  祈請者。爾雅。祈.叫也。郭璞云。祈.祭也。叫呼而請事。  △二隨義答酬。 【疏】佛即酬云。非全不教.終令汝等得解新伊。故云。安置諸子祕密藏中.我亦住中.名入涅槃。  △三前已下。要請二。初因事致請。 【疏】前已哀祈。既不許住.只應譏諷.以命要請。如來若具常樂我淨.既免四倒.便得自在.久住於世。必入涅槃.便不免倒。常樂之言便為徒設。若不住者.我等毒身寧容久住.亦當同佛.入於涅槃。  以命要請者。謂以己命要難於佛。佛若入滅.我亦捨命。意令如來愍我不滅。如來下.明譏諷。若不下.明要請。  △二隨義答酬。 【疏】佛即酬云。我之去住豈汝所知。汝言去是定去.住是定住。我之去住如二鳥雙遊。去而恒住.此何勞請住。住而恒去.亦何須請。汝不解此.寧得同我入於涅槃。  △二既三下。結會二。初因請疑教。 【疏】既三請不允.情無所措.即便生疑。若無常非.昔不應說。常樂若是.何不早說。如來則有差機之失。  情無所措者。措.置也。論語云。民無所措手足矣。  △二會機結過。 【疏】佛即會云。昔說無常.破汝常病。汝今又以無常為病.為汝說常。汝病有前後.故教有興廢。汝自橫謂施教早晚紆迴.如來屈曲隨逐.豈佛差機。早晚自汝.反咎如來。  故教有興廢者。前有邪常病.故無常教興.真常教廢。證小果後.有無常病。故真常教興.無常教廢。施教早晚者。早謂昔說無常.晚謂今方說常。紆迴下.顯佛無差機之失。只由汝機不一.故紆迴。如來無量神德.屈曲隨逐.先小後大.咸使入圓。豈是佛之差機耶。早晚下.結責。  △二如此下。結示。 【疏】如此生起.於義易見。而復三請在前.三酬居後。其間子段處處相關。  如此下.興皇結示也。  △二斯乃下。今斥。 【疏】斯乃彼師玄談七意。若欲消釋.殊背相生。  斯乃下.今師斥破。通談七意.一往似美。隨文釋義.相生未允。  △二今明下。今師解釋二。初敘意分科。 【疏】今明此品是對比丘施於新伊.勝三修法。就文為四。一大眾請。二如來答。三比丘疑執。四佛破除疑。  △二就請下。隨文釋義四。初大眾請二。初分科。 【疏】就請又二。一請緣.二正請。  △二緣者下。隨釋二。初請緣三。初約生起略示。 【疏】緣者。緣於地動.知必涅槃。是故悲請。  △二問誰下。約感應廣明二。初明法非造作。 【疏】問。誰動地為緣。答。法不在因.亦不在緣。不在因緣.不離因緣。既從因緣.寧有作者。  問誰下.問意者.誰以神速動地為比丘哀請之緣也。答中二意。初明因緣故動.無有作者。文中先離四執。法謂哀請。因謂比丘。緣即地動。不在因.故非自。不在緣.故非他。不在因緣.即非共。不離因緣.非無因。四執既遣.法體斯彰。若論其事.即是因緣和合而生。故躡前破無因句.便成共生.故云不離因緣等也。所謂比丘機發為因.地動為緣.悲戀哀請即所生法。故此悲戀既從因緣.因緣虛假.無有宰主。故無作者.者謂主宰也。  △二雖無下。示動由感應。 【疏】雖無作者.亦佛神通而動於地.令其悲戀.安置有緣於解脫中。亦佛智力.說法歡喜.安置有緣於般若中。亦佛體力.非悲非喜.安置有緣於法身中。亦是純陀文殊智力.令眾開解.入般若中。亦二人通力.去時地動.令眾悲戀.入解脫中。亦是二人第一義力.令眾非悲非喜.入法身中。  雖無下.謂雖云因緣性虛.非他造作。若以機對應.明乎道交.則是佛及純陀內證三德.妙用斯彰.故能隨機利益。所以動地為緣.生彼悲戀.還入三德。亦是安置諸子祕密藏中。所以將悲對喜.及以雙非.共顯三德。又地動由通.通因定發。以定對智.故約說法。智定所契.理體存焉。展轉互明.而成三德。  文中先明能應。次約能感。應中復二。謂主及伴。主即牟尼化主.伴謂純陀文殊。究竟分證。益物可見。知滅故悲。滅即解脫。聞常故喜。常即般若。雙非二邊.法身顯矣。純陀文殊為發起眾.轉佛揚化.共熟機緣.故云亦是傍論復宗。蒙佛印讚.知智在說.故云智力。機緣稟教.還獲此智.故云開解入般若中。地動表滅.所以悲戀。不滯於常.故入解脫。第一義者。即是定慧所契.法身之體也。 【疏】亦是大眾感對治力.聞法歡喜。感為人力.動地悲哀。感第一義.非悲非喜。致地動緣.其義無量。淨名云。或有恐畏。或歡喜。或生厭離。或斷疑。斯則神力不共法。  大眾下.明能感機.即是理具三德開顯。機熟故感地動。感對治者。即是聞談常住.以斥無常。既破小執.所以歡喜。悲哀則三業善生.故感地動.是為人力。雙非即理.其旨易明。此但對三悉者。三法不同.即是世界。文雖但三.約義必四。其義無量者。五十二眾能引所引.若應若機.人人具四.無非三德.故義無量。是則感應因緣.作斯地動。不作而作.主宰斯成。引淨名文.以證四悉。  △三就地下。正隨文解釋二。初分科。 【疏】就地動又四。謂時.處.相.由。  △二時者下。正釋四。初時。 純陀去已。未久之頃。是時。 【疏】時者。佛以四事止華氏之悲。純陀腷臆小醒.低頭飲淚。大眾聞法.悲惱暫息。二人既去.法音已停.更欲增其悲戀之善。於其去後未久之頃.當是時也。震地動之.即是時也。  四事則前品末。佛舉境界方便等四.以止純陀悲也。純陀姓華氏。腷臆。上符逼反.意不泄也。  △二處。 此地六種震動。乃至梵世亦復如是。 【疏】處者。大地是橫處.梵世是竪處。或言初禪是梵世.或通四禪皆是梵世。雖不連地而有寶宮.亦皆震搖即其事也。問。上釋聲光徹至非想.以為有頂。今此地動.焉止梵宮。答。上云有頂.有頂文寬.得作遠解。此云梵世.齊文而已。若依下文.動時能令眾生心動.名大地動。無色四心亦應被動.即其例也。  焉止梵宮者。焉.於乾反.安也.豈也。無色四心者。即受想行識。  △三相。 地動有二。或有地動。或大地動。小動者名為地動。大動者名大地動。有小聲者名曰地動。有大聲者名大地動。獨地動者名曰地動。山林河海一切動者。名大地動。一向動者名曰地動。周迴旋轉名大地動。動名地動。動時能令眾生心動。名大地動。 【疏】相者有三。一小大動相。二六種動相。三十八動相。是三種相皆以形聲為本。形有動涌起.聲有震覺吼。若單形聲是為小動.形聲共動是名大動。形聲各三.是為六動。一中更三。謂動.徧動.等徧動.三六十八。若更分別.閻浮提.一四天下.小千.中千.大千.十方傳傳相望.作小大動.大大動等。有人云此經六動.華嚴十八動。此豈應爾。特是形中略言一動.聲中略言一震。又云大動。又云能令眾生心動。當知義兼十八.不同人情。  六種及十八動等。如釋序中記文。一四天下等者。謂閻浮動名小動。四天下動名大動。小千動名大大動。又一四天下為小動。小千為大。中千為大大等。  △四由。 菩薩初從兜率天下閻浮提時。名大地動。從初生出家成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轉於法輪及般涅槃。名大地動。今日如來將入涅槃。是故此地如是大動。 【疏】由者。例此.亦應有小由.大由.大大由。若輪王生沒.地得主失主.悲喜故動.是名小動。若辟支羅漢生沒.地得應供失應供.悲喜故動.是名大動。若佛生滅.地神山神及諸天龍等.得應供失應供.悲喜而動.即大大動。今經正明如來八相.唯少昇天降魔。文略不存。就八相中.是如來入滅.地大震動。此則別語緣由。若通論者.如前所解。純陀大眾皆是動緣。舊云料簡地動之詞.是經家所序。或言佛說。觀師云。不然。當時聞語豈是經家。文無標告.焉知是佛。應是地震而有此詞。  經兜率者。新云覩史陀。此云知足。八相者。一昇天。二下閻浮。三生時。四出家。五降魔。六成佛。七轉法輪。八般涅槃。應是地震等者。例前.光中有聲也。  △二正請二。初科分。 【疏】次從時諸天龍下.是正請。又為三。初長行及十一行半偈是哀請。次二行是祈請。三長行五譬是譏請。  △二初長下。隨釋三。初哀請二。初長行。 時諸天龍。乾闥婆。阿修羅。迦樓羅。緊那羅。摩羅伽。人及非人。聞是語已。身毛皆竪。同聲哀泣。而說偈言。 【疏】初長行。敘語以毛竪哀泣而為其相。  初長行中.經人非人者。人即比丘等四眾.俱人趣也。非人即天龍等.非是人趣。或謂非人是疑神.即緊那羅也。此下偈雖同聲共說.乃是比丘為其端首。故下佛答.即云告諸比丘也。  △二偈頌二。初分科。 【疏】次十一行半偈為三。初兩行一句.略請。次七行一句.廣請。三二行.結請。  △二初標下。隨釋三。初略請。   稽首調御師 我等今勸請 遠離於人仙 永無有救護   今見佛涅槃 我等沒苦海 悲戀懷憂惱 如犢失其母   貧窮無救護 【疏】初標調御師.人仙.犢母。即是略舉三事為哀請之端。可見。  調御師者。調他心.名調御師。略舉三事者。調御師喻喪師。人仙喻喪主。犢母喻喪親。  △二廣請三。初作喪師譬請。   猶如困病人 無醫隨自心 食所不應食 眾生煩惱病   常為諸見害 遠離法醫王 服食邪毒藥 是故佛世尊   不應見遺捨 【疏】次猶如困病人下.作喪師譬(云云)。  困病.謂病之甚也。經眾生下.合譬也。初二句合困病.上句明愛惑.下句明見惑。界內外皆有愛見.如病之困。次二句合無醫等。遠離佛醫.更隨邪教。如食不便.更增其病。故云服食邪毒藥。醫王即醫師.故譬喪師也。  △二作喪主譬請。   如國無君主 人民皆饑饉 我等亦如是 失蔭及法味   今聞佛涅槃 我等心迷亂 如彼大地動 迷失於諸方   大仙入涅槃 佛日墜於地 法水悉枯涸 我等定當死   如來般涅槃 眾生極苦惱 【疏】如國無君主下.作喪主譬(云云)。  喪主譬者。國無君主.既兵且荒。老子云。大軍之後.必有凶年。故經云飢饉也。爾雅。五糓不熟曰飢.菜蔬不熟曰饉。三譬皆注云云者。主親師義.廣在前釋。  △三作喪親譬請。   譬如長者子 新喪於父母 我等於今日 云何不愁惱   如來見放捨 猶如棄涕唾 【疏】長者子下.作喪親譬(云云)。  此第三譬有一偈半。即是譬如長者子。新喪於父母。我等於今日。云何不愁惱。如來見放捨。猶如棄涕唾。即初半偈是譬。次一偈是合。故前分科云。次七行一句廣請。三二行結請。今世行經本.我等於今日偈在結請二偈後.書則廣請.但有六行一句。結請却有三行.恐是傳寫訛舛。若據遠師釋北本.又與世行本符合。若然者.應是疏主據本不同。又恐謝氏已曾修定.故移置前後。後人不曉.往往以北本對校.擅自改易.致使經文與疏乖各。  △三結請。   如來入涅槃 如其不還者 我等及眾生 悉無有救護   如來入涅槃 乃至諸畜生 一切皆愁怖 苦惱焦其心 【疏】如來入涅槃下兩行.結哀請。上文初明犢失母。今結還明我等及眾生.悉無有救護。護字結無主.救字結無師。  上文(至)還明眾生者。上略請中。既云如犢失其母.貧窮無救護。今廣請竟。還有救護之言。但前譬此法有殊耳。故知此文是結成上義。  △二祈請三。初正解。   譬如日初出 光明甚暉炎 既能還自照 亦滅一切闇   如來神通光 能除我苦惱 處在大眾中 譬如須彌山 【疏】次譬如日初出兩行。舉日山兩譬.是祈請。歎於一佛而具三益。日有三義。一高圓明譬主益.生長萬物譬親益.照了除闇譬師益。而譬文論照了.合文明除暗。正言師義是本.兼有二能。  高圓明譬主者。周易云。日月麗于天.是高也。白虎通云。日之為言實也。常滿有節.此言其圓也。又易云。懸象著明.莫大乎日月。此言其明也。譬主者。感精符云。三綱之義。日為君.月為臣也。高則巍巍在上.喻法身。圓則無黨無偏.喻般若。明則光宅天下.喻解脫。萬物得日光而生.猶子從二親而生。照了除闇.如師發蒙決疑。而譬下.商較經文.論照了者。即經云既能還自照等。合文明除闇者。即經云能除我苦惱。以除苦惱合滅闇也。是知此正言師益。故云師義是本。而高圓明及生長萬物.經既不說.故屬傍兼。 【疏】山亦三義。高出水上譬主益.深入水底譬親益.水色同山譬師益。師德如山.安處眾海.能宣妙慧.照下昏迷。言略意兼矣。  山三義者。以須彌出水八萬由旬.入水亦爾。四寶所成.映臨四海.咸作寶色。譬親益者。水浸於山.如子依親。師德下.釋出譬師益義。即師有道德.高遠如山。四眾弟子如海。師宣妙慧之教.照破弟子昏迷。發生智慧.如水色同山。是則山喻.正亦在師意.兼主親耳。  △二舊解下。敘古二。初古解二。初開善莊嚴。 【疏】舊解日還自照.爭論不同。開善莊嚴云。佛有智能自照。  舊解下.明諸家釋經文.既能還自照句也。  △二光宅三。初光宅立。 【疏】光宅云。佛果無有自反照智。  光宅下.意謂因時修行.有反照智。果滿智息.故云無有。  △二觀師難。 【疏】觀師難光宅云。佛無反照智.亦應不自知作佛不作佛。  △三光宅救。 【疏】彼救云。佛雖無智.知作不作。若欲知時.借諸佛智.佛道同故。  佛道同故者。以佛佛道同.故可借用。  △二今更下。今斥二。初正斥古三。初斥光宅三。初舉道同難。 【疏】今更問之。佛道既同.諸佛無智.何所可借。  今更下.今師斥光宅。初舉道同難。汝既云佛果智息.又許道同。此則佛佛皆無反照.何得借諸佛智耶。  △二舉二覺竝況。 【疏】又並但能知他.無智自知者。唯應覺他.不名自覺。  又並下.舉二覺並況。二覺備滿.方得稱佛。既無自覺.便同凡夫。  △三舉四失結。 【疏】此是光宅四失。樏隔真諦.牛糞淨土.指端種覺.無記如來。  四失者。謂無反照智.是四失中一也。梁世義學.光宅為最。而立茲四義.全乖正理。故時人以樏隔等四.喻彼非相.亦呼為四可笑也。雲之高勝.尚有所失.況餘人乎。樏隔下.列四失義。所談二諦.真在俗外.如樏檠之相隔。牛糞下.意謂娑婆.土本不淨。如淨名經中.釋迦足指案地。此則神力變化.方乃清淨。猶如穢地.以牛糞磨拭方淨也。西域風俗.皆以雪山牛糞.用潔其地。以彼牛純食香草故也。指端下.謂證妙覺已.既無反照之智.如人之眼.但見指端.不能反見己面也。無記下.明如來知見出於善惡之外.名曰白淨無記。  △二斥開善。 【疏】次問開善莊嚴。汝用反照智.照一切種智者。復用何智.照反照智。是則無窮。  次斥開善莊嚴。此二師雖立反照智.反觀種覺。未審復用何智.照了反照智耶。若言無者.反照但觀種智.而不自照。雖強立一重.亦未殊光宅。若言重重有反照者.則有無窮之咎。  △三斥觀師。 【疏】觀師自云。佛無別反照智.只自有智.智能反照。如此說者即害兩家(云云)。  佛無反照等者。謂無別反照智。只此佛果種智.便能自照。故云只自有智等。即害兩家者。言無反照.則害開善莊嚴。言只自有智能照.則害光宅。  △二今明下。今釋二。初正示今義。 【疏】今明佛有一智三智.三智一智。非三非一.而三而一。一道種智.外破諸闇。二一切智.能反自照。三一切種智.非內非外.非自非他。  今明下.示今釋。一家明義.三智圓融.反照照他.自在無礙。文中初明三一互融。次一道下.寄次第顯示。一即三是假。三即一是空。非三一是中.雙遮。而三一是中.雙照。寄次第顯示也。外破諸闇者。空中即假.三千宛然。故以此假智.徧照諸法.即能覺他。以物機無量.不出三千。能應雖多.不出十界故。能反自照者。假中即空.亡外照內.即自覺也。空假不二.心性無殊.名為一切種智。非內非自.是遮一切智。非外非他.是遮道種智。  △二若即下。結破古釋。 【疏】若即一而三.可難光宅。即三而一.可難開善。三一難思.可難觀師(云云)。  若即下.結破。可難光宅者。既即一而三.則假智即具空中。光宅何得云但有種智.而無反照智耶。況種智是假智。反照是空智。假尚即中.豈不即空。難開善者。此三即一。開善莊嚴何得於種智外.云別有反照耶。難觀師者。況即一而三.三用差別。即三而一.一體無殊。三一互融.不可思議。觀師云。佛無反照.只自有智.智能反照。此乃釋義暗昧.全無指歸。既云無反照.又云只自有智.智能反照。既自能照.已是有反照智.豈得云無耶。此亦自語相違也。若知三一互融.其義方顯。即三而一.則無反照。即一而三.自有反照。此一心三智.是諸佛之本源.大教之心膂.文殊之所承.龍樹之所闡.山家祖述心要在茲。故曉此旨.諸師自破。經云既能還自照。又云亦滅一切闇。其義易通。  △三此二下。結示。 【疏】此二偈亦名祈請如來在世。所益若此.祈佛留光.照益我等。故名祈請。  △三譏請二。初總標。 【疏】從長行去.即第三譏請。  △二先述下。別釋二。初準舊消經二。初科分。 【疏】先述舊解譏請.凡作五譬。初作有始無終譬。二作怖畏譬。三違本擔譬。四不平等譬。五無慈悲譬。  △二初譬下。隨釋五。初有始無終譬三。初開譬。 世尊。譬如國王生育諸子。形貌端正。心常愛念。先教技藝。悉令通利。然後棄之。付旃陀羅。 【疏】初譬有三。開.合.結。國王.佛也。諸子.四眾也。他云技藝者。始從鹿苑.終至法華.所說諸經巨有所妨。今則不爾。  巨有所妨者。以諸聲聞來至法華.悉已入圓。豈於此會.云付旃陀羅耶。今則下.今師但以二乘法合技藝等。則法喻允合.故云可見。是則此諸二乘.皆是不經法華會者。問。法華五千退席.合在涅槃得悟.何得不經法華耶。答。退席是未證謂證.其實凡夫。若住小果.只於彼會而得入住。  △二合譬。 世尊。我等今日為法王子。蒙佛教誨。已具正見。願莫放捨。如其放捨。則同王子。 【疏】以二乘法合之則可見。端正.正見也。愛念.禪定也。技藝.神通也。旃陀.無明也.亦習氣也。初教三學.似如有始。不盡餘惑.故言無終。  初教(至)餘惑者。修戒定慧.已破四住.是有始。不教圓頓.令破無明.是無終。為無明障法身.害慧命.如付魁膾令殺也。  △三結請。 唯願久住。不入涅槃。  △二怖畏譬三。初開譬。 世尊。譬如有人善學諸論。復於此論而生怖畏。  △二合譬。 如來亦爾。通達諸法。而於諸法復生怖畏。  △三結請。 若使如來久住於世。說甘露味。充足一切。如是眾生則不復畏墮於地獄。 【疏】二怖畏譬者.亦三。舊云。諸論者譬通達諸經。今謂不爾.譬破四魔。而今不住.乃畏死魔。  經善學諸論者。西域記云。婆羅門學四吠陀論(舊云毗陀。訛也)。一曰壽。謂養生繕性。二曰祠。謂享祭祈禱。三曰平。謂禮儀占卜.兵法軍陣。四曰術。謂異能技數.禁呪醫方。疏主以四論譬四魔.數義俱當。合中.經云諸法。即是已破四魔.故云通達諸法也。  △三違本誓譬二。初譬。 世尊。譬如有人初學作務。為官所收。閉之囹圄。有人問之。汝受何事。答言。我今受大憂苦。若其得脫。則得安樂。  △二合。 世尊亦爾。為我等故修諸苦行。我等今者。猶未得免生死苦惱。云何如來得受安樂。 【疏】三違誓譬者.略無結請。有人.佛也。作務.本誓.誓盡度生。官事譬起應。囹圄譬入生死。人問者。舊云十方佛.或云實智問權.又云假設此問。今以機為傍人.機謝告終。終如出獄.故言安樂。夏曰夏臺。殷曰羑里。周曰囹圄。白虎通曰。囹.令也。圄.舉也。令其思愆舉罪(云云)。  誓盡度生.即本因之時.發四弘誓。最初即云.眾生無邊誓願度也。機謝告終者。機緣既盡.故佛入滅。夏曰下.釋囹圄是三代獄名也。囹.力丁反。圄.魚呂反。廣雅云。夏曰夏臺。拘湯是也。殷曰羑里(羑音酉)。紂拘文王是也。周曰囹圄。皆獄之別名。風俗通亦同此說。周禮。三王始有獄案。急就章咎繇(上音高。下音遙。舜時臣)造獄.後代因之。白虎通者。後漢章帝.諱炟。於白虎殿會群儒.論五經同異所作也。班固.字孟堅。奉詔纂其事。奏御凡十卷。又劉熙釋名云。囹者.領也。圄者.禦也。謂領囚徒禁禦之也。愆.去乾反.過也。  △四不平等譬三。初開譬。 世尊。譬如醫王善解方藥。偏以祕方教授其子。不教其餘外受學者。 【疏】四不平等譬。亦三。方藥.十二部法也。祕方即密教.教文殊諸菩薩也。不教外學.二乘也。  即密教者。謂三德妙理.佛若不說.凡小莫知。故法華論云。法華亦名祕密.即此義也。非是八教中祕密。  △二合譬。 如來亦爾。獨以甚深祕密之藏偏教文殊。遺棄我等。不見顧憫。如來於法應無祕悋。如彼醫王偏教其子。不教外來諸受學者。彼醫所以不能普教。情存勝負。故有祕惜。如來之心終無勝負。何故如是不見教誨。  △三結請。 唯願久住。莫般涅槃。  △五無慈悲譬三。初開譬。 世尊。譬如老少病苦之人。捨遠夷塗而行險道。險道多難。備受眾苦。更有異人。見而憫之。即便示以平坦好路。 【疏】五無慈譬.亦三。可尋。  經夷塗.平路也。  △二合譬。 世尊。我亦如是。所言少者。譬未增長法身之人。所言老者。譬重煩惱。所言病苦。譬未脫生死。所言險道。譬二十五有。  △三結請。 唯願如來。示導我等甘露正道。久住於世。勿入涅槃。  △二舊釋下。會通今意二。初標示。 【疏】舊釋譏請.但譏請於師.失主親二義。今更會之。初一譬譏法親。次兩譬譏法主。後兩譬譏法師。  △二初譬下。正釋三。初譏親。 【疏】初譬譏法親者。夫云親者.慈念為本。初生教訓.似若親慈。付旃陀羅.頓乖骨肉。法親亦爾。從佛口生.即是養育。得佛法分.即是端正技藝。學人思惟.無學習氣。若大乘意.凡有無明斯皆毒害。棄我而去.是付旃陀(云云)。  從佛口生等者。此謂比丘稟三藏教.名從口生。證學無學.名得佛法分。此但借用法華經語。義與彼殊.不以文害意也。故三藏教.三乘雖異.所證無殊。故使四果證真.名得法分。即是形貌端正.及技藝通利義也。有本技藝字下多者字.非也。學人下.解付旃陀羅義。學人即初二三果.無學即四果。此約小乘當分.以思惟習氣為旃陀羅。若大下.約大乘.乃根本無明未破.悉名付旃陀羅。乃至別圓地住已前.皆為無明.毒害法身慧命也。  △二譏主。 【疏】次兩譬譏法主者。夫云主者.以威伏敵.以恩養民。前譬威武未暢.後譬恩惠不充。通達諸論.如當敵怖畏。今畏此論者.如為敵欺。法王亦爾。除眾生畏.眾生未免.故佛有畏。初學作務.譬民有生業。收閉囹圄.譬民無聊生。業廢譬無惠。閉獄譬無恩。法王亦爾。初令學無學等修道品作務.而復猶在思習無明獄中。百姓有罪.在予一人。眾生苦惱.云何如來欲受安樂。  前譬謂怖畏譬也。威武者。諡法曰。強毅執政曰威。克定禍亂曰武。傳曰。止戈為武.後譬即違本誓譬也。通達下.釋出初譬怖畏。此論如為歒欺者。以論喻歒.既於論怖.是被論欺。初學下。釋出後譬。民無聊生者。聊.略也。謂不暇略為生活也。思習無明.義如向說。煩惑繫閉.如彼牢獄。百姓等者。尚書湯誥云。其爾萬方有罪.在予一人。孔傳云。自責化不至。今以此詰詞.例同法王誓願也。既云眾生誓度。今眾生未免生死苦惱.云何如來自入涅槃。是則眾生受苦.過在於佛。如百姓有罪.在我天子一人也。  △三譏師。 【疏】次兩譬譏法師者。夫師有訓導之德。前譬譏師.內惜良方。後譬譏師.外祕坦道。觀諸譬文皆有深意.而此譬最明。攀類文殊.而恥行險路.豈非譏師意耶。  內惜良方者。文心雕龍云。方者.隅也。醫藥攻病.各有所主.專精一隅.故藥石稱方。攀類文殊者。即前譬明佛偏教文殊.而遺棄我等。高攀妙德.以類於己.譏師有偏也。而恥行險路者。即後譬。恥行諸有嶮路.欲登圓頓正道.亦是以嶮道譏師也。是知學人思惟未盡.猶在分段二十五有.嶮道中行。無學雖出分段.尚在變易三有中也。  △二如來答三。初酬哀請二。初科分。 【疏】第二酬請。初酬哀請。有長行.偈頌。  △二長行下。正釋二。初長行。 爾時世尊告諸比丘。汝等比丘。莫如凡夫諸天人等愁憂啼哭。當勤精進。繫心正念。時諸天人阿修羅等。聞佛所說。止不啼哭。猶如有人喪其愛子。殯送已訖。抑止不哭。 【疏】長行初止外悲.勸修內觀。凡夫八風.得失憂喜。道與俗反.升沈碩異。何者。失不可愁憂追.喜不可愁惱得。下文云。若常愁苦.愁遂增長.唐勞無益。  初止外悲等者。對下又以譬顯.故此名初也。凡夫下.釋止外悲也。八風等者。得則四順.故喜。失則四違.故憂。道謂比丘。俗即天人。道則昇進涅槃。俗則沈墜生死。碩.大也。既其大異。故止云。莫如凡夫諸天人等.愁憂啼哭也。何者下.徵釋止悲所以。且如世間已失樂事.尚不可以愁憂追還。未得樂事.亦不可以愁惱而獲。豈如來去住.由汝愁憂耶。故引下經以證無益。 【疏】若能勤遮二惡.勤生二善。惡是憂喜之本.善故則無憂喜。唯當清淨.故勤精進.止其苦惱。苦惱止故.則無攀緣。寂然無為.謂之正念。  若能下.釋勸修內觀。即是當勤精進.繫心正念經文也。勤遮二惡者。見思本起.名已生惡。塵沙無明.名未生惡。當勤修三觀.遮此二惡。勤生二善者。二乘已生真善.勤加增長。未生假中之善.令速發生。惡是下.明由有三惑之惡.故有界內外憂喜之情。故云惡是憂喜之本也。若破三惑之惡.顯三德之善.則無界內界外憂喜之事。故云善故無憂喜。若遮惡生善.唯當反觀心源.清淨常一。觀道無間.名勤精進。苦惱由心.心即空中.苦惱安在。故云止其苦惱。由有苦惱.則攀佛滅。今觀心性.生佛無差。性體不遷.誰云去住。故無攀緣.何所為作。如此觀察.謂之正念。 【疏】正念者何.即無念也。若無念者.親主師誰.誰臣子弟。誰去誰住.誰度不度。誰是愁者.所愁者何。寂然無朕。  即無念下.更釋出正念義。只是一切諸法.不離一念。此念亦無.名為正念。若無下.歷前三請.以示感應性虛。一念尚無.機應寧有。從親主師(至)者何.凡三雙六句。初二兩雙.並先應後機。後雙.初機後應。機應俱亡.故云無朕。朕.直引反.謂兆朕也。 【疏】由是人天還得正路.止不啼哭。又以譬顯之。佛是生善之緣.得善如愛子.失善如喪子。今聞近慧.不憂失善。故言殯送已訖(云云)。  由是下.釋經時諸天人至不啼哭也。天人聞佛.勸比丘眾.令修內觀.豁然意解.通入妙道.名得正路。次又以下.即如有人喪其愛子去文也。得善等者。佛在得大乘善.如愛子。佛滅失大乘善.名喪子。今聞近慧者。即聞繫心正念也。是知大乘正慧.即心而具。近豈過此.即捨分別攀緣之情。故如殯送已訖。  △二偈頌二。初科分敘意。 【疏】次偈頌為二。初一偈是止悲.次一偈是勸觀。而互有二義.不可一向。  互有二義者。初偈云當開意.則是勸觀。次偈云自慰.則是止悲。故云互有二用。  △二初言下。正釋二。初止悲。 爾時世尊為諸大眾說是偈言。   汝等當開意 不應大愁苦 諸佛法皆爾 是故當默然 【疏】初言開意者。開精進意.尚已無憂.況開定慧。又言開者.開意實相。生死涅槃二邊俱寂.偈云是故當默然。又開者。明解二用皆方便故.故云諸佛法皆爾(云云)。  皆方便者。示生示滅.皆是權施.化儀合爾。而生滅即無生滅.何得見生則喜.聞滅則悲。  △二勸觀。   樂不放逸行 守心正憶念 遠離諸非法 自慰受歡樂 【疏】次偈者。樂不放逸.勸正念慧。守心勸定也。遠離勸進也。自慰者.結前勿悲。受樂者.守斯念慧。汝應正念修心.勿如凡夫.悲號何益。然諸比丘悉是上果.豈同下凡.特是對聖呵凡。此正酬其哀請也。  △二酬祈請二。初通示大旨。 復次比丘。若有疑惑。今皆當問。若空不空。若常無常。若苦不苦。若依非依。若去不去。若歸非歸。若恒非恒。若斷若常。若眾生非眾生。若有若無。若實不實。若真不真。若滅不滅。若密不密。若二不二。如是等種種法中有所疑者。今應諮問。我當隨順為汝斷之。亦當為汝先說甘露。然後乃當入於涅槃。 【疏】復次比丘下.酬其祈請歎請。汝稱佛如日如山.鎮照等益。法身常在.不出不沒。隨機二用.乍隱乍顯。日雖照世.有目者覩。山雖峙海.流入者見。汝同無目不流.復何益矣。若言即有益.今勸汝問。設不能問.我今為汝開其問端。  鎮照等益。山鎮於海.日照於闇。各喻主親師之三益。故云等益。無目不流者。喻無受道之機也。若言有益者。汝若言佛住世有益也。開其問端者。即若空不空等十五雙.悉是問端。必無二是。宜應問之。 【疏】若能問者.為說甘露.然後涅槃。既不能問.請住何益。此乃貶其不及.止其祈請.兼顯菩薩之德。正酬其歎請祈請也。  若能下.釋亦當為汝去經文也。貶其不及者。聲聞既不能問.則何殊無目不流。則是貶其智力不及也。止其祈請者。若能問.則說法後滅。不能問.則住亦無益。雖能與不能.俱定入滅.不須祈告請住也。兼顯菩薩者。如有目流入之人也。故下迦葉能問於佛。酬其嘆請祈請者。前祈請偈.舉日山為嘆也。  △二舊下。別解諸段二。初三師異解。 【疏】舊解十五雙。純就初教中作藥病義.謂空是藥.不空是病。乃至二不二亦如是。有純約今教.謂空是生死.不空是涅槃。乃至二不二亦如是。若能問者.則甘露門開.於汝有益。既不能問.請住何益。興皇云。下文具有此意。下文正約始終意也。空即昔教.不空今教。乃至二不二亦如是。  藥病是約二諦。藥真病俗。乃至二不二者。二是病.不二是藥也。空是生死者。以生死虛妄.體本空故。  △二今明下。今家會通二。初和會古釋。 【疏】今明此義寬廣.兼開眾問。故文云。如是等種種法中.我當隨順為汝斷之。諸釋無咎。  兼開眾問者。即開下三十四問也。諸釋無咎者。全取三師釋義則無咎。若各執則有過。  △二更通今義。 【疏】今更約三種.空.不空.非空非不空。乃至二.不二.非二非不二亦如是。又約四種.空.不空.亦空亦不空.非空非不空。乃至二不二亦如是。昔教今教.悉得同此三種四種廣分別之(云云)。即是昔教今教三門四門。  廣分別之下注云云者。應約四教各有三門四門.以消經文。則四教各具一十五雙也。又以四教豎歷五時.則華嚴有二教十五雙。乃至法華唯圓十五雙。今經重施三教.十五即圓十五.以此為今。對鹿苑唯小為昔。三門四門者。三門即沒兩亦.以兩亦只是合前二門故也。問。經文十五雙.但是二義。何故作三門四門釋耶。答。兼用即成兩亦.俱捨便是雙非。故知既具空有.即具三四。況開偏小.咸皆入圓。良由諸法唯心.心即三諦。真諦即空門。俗諦即有門。中諦雙遮雙照.即是兩亦雙非。若約當分明義。則前二教.雖明三四.但歸於空。別教四門正歸於有。以圓三諦.攝無不周。若合三為二.只是真俗。空中二諦合為一真。故附經文.且作二說。暹師用澤州疏.釋此十五雙者.全背今家三門四門義也。須知今師明義.諸雙始終只是二諦。  今從難解者.略消其名。常即空門。下疏云。不為緣生故常也。無常即有門.有為遷變故無常。苦即有門。經云。有身即苦生.無身苦不生。不苦即空門。依即有門.有法可依。故非依即空門。經云。稽首如空.無所依。去即有門.有生滅故。不去即空門.無去無來故。有門則有三寶可歸。空門達寶如幻.無寶可歸。經云。設有一法過涅槃者。我亦說如幻如化。恒即空門。下疏云。不為緣滅故恒。非恒即有門。有法為緣所滅故。眾生是有門。非眾生是空門。達眾生假名即空故。實是有門.有五陰實法故。不實是空門.五陰即空故。密是空門。不密是有門。二是有門。不二是空門。是故諸義雖殊.不出空有二義。三門四門已如前說。收攝文旨.豈離自心。  △三酬譏請二。初總標。 【疏】從諸比丘佛世難值下.是酬譏請。  △二興皇下。正釋二。初敘古釋三。初標。 【疏】興皇云。此為八階。是彼師之盛釋。一歎五難。二歎離八歎。三舉佛昔因.成佛今果。四奪其果非。五奪其因非。六顯真法性.勸令修習。七勸捨昔依今。八正示新伊。先歎次示.先奪後與.得成次第。以此八階酬五譏也。  新伊字下.有先歎者又二五字者。後人妄加也。先嘆次示者。先歎即初二兩階。次示即第三階。先奪即四五兩階。後與即六七八.三階。俱云階者.即取階級次第義。酬五譏者。前譏請有五番也。  △二初五下。釋五。初約歎五離八酬無終譏。 【疏】初五難。於餘人是難.於汝為易。八難難離.而能得離.是故歎之。既歎離難.得羅漢果.即是於始。方令汝入祕密之藏.即是於終。云何而言有始無終。復言空過。於小為是.於大為非.故言空過。  復言下.釋經。汝等遇我不應空過也。  △二舉於下。約舉佛因果酬怖畏譏。 【疏】舉於往因成今果者.正酬其譏。明如來久劫捨頭目髓腦.求大涅槃。只為利益.豈當怖畏。  △三所以下。約奪其果非酬違誓譏。 【疏】所以非其果者。汝果虛偽.非正法寶.無戒定慧.不能莊嚴正法寶城。他取寶城證涅槃是圓。總包含故.故不可翻。興皇云。涅槃非總非別.名含總別。取此酬其不違本誓。  他取寶城等者。即疏主因便.敘他據此文.明涅槃之名不可翻義。興皇者。既以他義間斷.故須重云興皇也。  △四所以下。約五六二階酬不等譏。 【疏】所以非其因者。發菩薩心乃名出家。汝不發心則非出家.袈裟但是染衣而已。汝不染正法.故非大乘衣。汝雖剃頭.不為正法.除諸結使。  非其因下.約五六二階.酬不等譏。初是第五奪其因非。 【疏】所以示勸真實法性。昔之小乘是虛偽.今日大乘是真實。昔以無為為法性.今以妙有為法性。法性未曾是有是無.為他緣故說有說無。知昔無為是法性者。如迦葉云。身是法性.身云何存。身若存者.即非法性。當知昔以無為為法性。佛即破之.滅非法性。夫法性者.非是滅法。取此酬其不平等譏。汝取滅度.非我不等。  次示勸下.第六顯真法性。  △五所以下。約七八二階酬無慈譏。 【疏】所以捨昔依今。此正釋疑。疑云。令我捨昔依今者.昔何不說。佛即解云。譬如大地.我法亦爾.治眾生病。初說無常.為治汝病。今說於常.亦治汝病。初後並為治病故也。  捨昔下.約七八二階.酬無慈譏。初是第七捨昔依今。 【疏】所以說新伊者。既勸捨昔依今.故須新伊祕密.安置汝等.令住其中。非是棄汝不示坦道.不是無慈。  次說新下.是第八正示新伊。已上八階.酬前五譏。講者當以經文對疏釋出.義自可見。  △三前後下。結。 【疏】前後共答五譏請也。  △二明今解三。初斥破興皇。 【疏】今明不然。得五難.離八難.同是一意。何以分為二。只就斥中酬五譏請.文義具足.何煩八階共來答之。是故不用。  今解中.初斥破興皇八階.凡有二失。故總斥云。不然。由具五難.即離八難.故云同是一意。故今但以釋譬結分文。何以興皇分五難.八難為兩階耶。此一失也。又只斥中.酬譏自足。何煩八階.共答五譏。此二失也。故總結云。是故不用。  △二今分下。分科敘意。 【疏】今分文為三。一歎與。二斥奪。三勸獎。夫欲奪之.必先與之。其譏請既切.今斥奪亦深。既斥其偽.復須示真。與奪抑揚自成次第。於此三中即是三雙。初歎與為一雙。謂能得能離.是故須歎。次斥奪為一雙。謂不得不離.不得真實.不離虛偽.是故須斥。三勸獎為一雙。謂應離應得.昔教應離.新伊應得.是故須勸。  復須示真者。示真即獎勸也。能得能離者。能得五難.能離八難。  △三初從下。隨文釋義三。初歎與能得能離二。初分科。 【疏】初從佛出世難下.是歎與得離。又三。先釋。次譬。三結。  △二初文下。隨釋三。初釋二。初對上辨異。 諸比丘。佛出世難。人身難得。值佛生信是事亦難。能忍難忍是亦復難。成就禁戒。具足無缺。得阿羅漢果。是事亦難。 【疏】初文五難。此與上文互有互無。上為俗人.不歎出家割愛難.不歎阿羅漢難。此中為出家人.不歎最後檀難.不歎聞法難。餘皆相應。  釋中.初對上辯異。即對上天眾。歎純陀中.有六難也。  △二離八下。預示所離。 【疏】離八難者。得人身.離三途.值佛.離佛前後.鬱單越.長壽天.及邊地難。得出家.離根不具難。得羅漢.離世智難。  離八下.預示所離八難之名.雖在結中.即是此文五難所離.故預示之。三途者。四解脫經謂。地獄為火途道。此據八熱。鬼為刀途道。畜為血途道。應法師云。三塗者。意將此方三塗山.是九州之險.以名地獄。後人妄謂三塗為畜生.餓鬼.地獄也。應師所釋.殊不知三途之義.出在經文也。鬱丹越。此云勝。謂勝餘三州故。亦云高上.其意亦然。及邊地難者。以佛唯生中國故。得出家者。即經云。成就禁戒.具足無缺.是一難也。以律制.根不具者.不聽出家。既云成就禁戒.即離此難。羅漢已得無漏正智.即離世智邪。推所言五難者。佛世難值.人身難得合為一。成就禁戒.得羅漢果.開為二難.故成五也。以禁戒是因.羅漢是果故。  △二譬。 如求金沙。優曇鉢華。 【疏】次舉金沙.曇華譬之。  譬中.如求金於沙.甚難可得。生死法中.求是五事至極難得。曇華亦爾。  △三結。 汝諸比丘。離於八難。得人身難。 【疏】次離於下.結之(云云)。  結中八難.舉所離以結能離之五也。八者。三途為三.根不具為四.世智辯聰為五.佛前佛後為六.單越為七.長壽天為八。前三在下三趣.次四在人.後一在天。又成論云。四輪摧八難。一宿世善根輪.摧前四難。二勤發正願輪.摧世智。三供養諸佛輪.摧佛前後。四生中國輪.摧單越長壽天。  △二斥奪不得不離二。初懸酬五譏二。初總標。 【疏】次從汝等遇我下.是斥奪.不得不離。今點此意酬五譏者。  不得不離者。不得五難.不離八難。  △二汝等下。正示五。初酬無終譏二。初直附文釋。 【疏】汝等遇我.我初令汝得五難.離八難.是我善始。今復使汝不應空過.是我令終。云何謂我有始無終。  △二又取下。取佛意釋二。初牒譏。 【疏】又取意釋。其上文云。生育諸子.形貌端正.是佛之始。付旃陀羅.是佛無終。  取意釋者。即探取第三段酬怖畏經.釋無始終義也。  △二若取下。回過。 【疏】若取佛意.不應以親認佛。何者。其不識佛.非是王子。不識寶城.形不端正.無明自覆。即旃陀羅.何須遣付。此即無始無終.回過與諸比丘。  何者下.徵釋不應以親認佛義也。既其不識法身常住.非是法王之子.何得認佛為親。不識下.既汝前自喻端正.今喻既遇寶城.而取偽物。四德涅槃即心而具.而不識知.翻取小法.故非端正。無明自覆等者。既迷法性.自起無明.則是汝自投魁膾.傷害法身.豈是佛遣。故云何須遣付。  △二酬違誓譏。 【疏】從我於往昔下.即是酬其第三違本誓譏。夫難行苦行.非止一途.我甘之如薺。無上方便.其門不小.未嘗吝惜。汝等放逸不受不行.於此大乘不肯作務.非我無惠。  非止一途者。財法二施.種種差別.悉是難行.故非一途。甘之如薺者。詩云。誰謂荼苦.甘之如薺。荼味苦.薺味甘也。捐捨身命.勤施財法.凡夫以之為苦。如來達苦法界.故云如薺。此則總喻二施也無上下.別示二施。法施故有慧.財施故有恩。初明法施.云其門不小者。斯則體內方便.大乘之門也。非我無慧者。汝自不受大乘.非我不惠施於汝也。 【疏】夫身命者.誰所不重.我輕生忽死.經無量劫。指山指地.骸骨倍多。指海指江.髓腦非喻。況復妻子國城捐棄無數。如是恩德.但為汝等放逸無慚.繫在囹圄.不得解脫.非我無恩。此以不慚不受之過.還諸比丘。  夫身下.示財施。財有內外.內則身命.外則妻子國城。在文可見。但為下.汝自放逸.致使繫閉生死獄中。非我無財施之恩及汝也。  △三酬怖畏譏。 【疏】從汝等比丘云何莊嚴下.酬第二怖畏譏。我正法寶城功德具足。戒為牆壁.嚴峻絕險.眾魔群盜所不能闚。定為其塹.深廣波瀾無涯無底.五塵六賊沒溺沈淪。慧為埤堄.鑒微識遠.博達今古.明了具足。我城如是.何所不威.何所可畏。汝等比丘無城無嚴.有怖有畏。故回怖畏還諸比丘。  功德具足者。圓戒定慧.無所不收.故云具足。名此三學以之為城。釋名云。城.盛也。盛受國都也。墻壁者。釋名。墻.障也。所以自障蔽也。壁.辟也。言辟禦風寒也。今明國城墻壁.則禦敵防盜。故喻戒學止惡防非。圓常之戒防止二邊.故云嚴峻絕嶮也。眾魔.四魔也。以群盜喻眾魔也。壍者.坑也.繞城水也。水性澄靜.故以喻定。首楞嚴定.橫該法界.故無涯。豎徹如理.故無底。埤堄或作睥睨。上疋計反。下五計反。又字林作普米.吾禮反。釋名云。城上垣謂之埤堄。言於孔中埤堄.非常事也。或曰裨.助城之高也。或言女墻.言其卑小。比於城.若女子之於丈夫也。或言堞.取其重疊義也。今以慧鑒圓普.不著二邊.如睥睨於非常也。鑒微識遠.是實智。博達今古.即洞照三世.是權智。有怖有畏者。比丘但證小果.而為界外變易死魔等怖畏也。  △四酬不等譏。 【疏】從汝今遇是下.酬其第四不平等譏。此正法城表裏皆寶.琳琅充溢.瓌琦煥爛.非但無窮.復無遮礙。商人遇之.執持偽礫。取者鄙恡.非城不等。此以偏過回還比丘。  表裏皆寶者。向既以三學釋城.應以戒防身口為表.定慧為裏。又修德為表.性德為裏。皆常樂我淨.故云皆寶。琳琅者。尚書禹貢云。厥貢惟球琳琅玕。孔氏傳曰。球琳皆玉名。琅玕石似珠。現文既以琳琅瓌琦四事.釋表裏皆寶。即應以此四喻四德也。商人者。白虎通云。商其遠近.度其有亡。通四方之物.故謂之商也。取者。即商人以喻小機.自不受大.非如來咎。  △五酬無慈譏。 【疏】從汝諸比丘下.酬其第五.無大慈悲.不示坦道譏。汝下心知足.是不厭小徑。不貪大乘.是不欣坦道。披服袈裟.是不厭糞掃。不染淨法.是不欣瓔珞。多處乞食.是不厭貧里。不求法食.是不欣上昧。剃除鬚髮.是不厭小智。不為正法.是不欣大明。汝既不厭.悲無所拔。汝既不欣.慈無所與。盤桓隘路.憎背坦道。此以無欣無厭之過.還諸比丘。  是不厭糞掃者。內染小法.外著袈裟。即同貧子不厭麤弊垢膩之衣.故云糞掃也。不欣瓔珞者。即不欣舍那珍御之服也。貧里。小乘。上味。大法。剃除鬚髮.表小智除惑。盤桓。不進貌。隘路者。大品斥小乘.猶隘路不容二人竝行。此以無欣無厭等者。汝自不欣.非我無慈。汝自無厭.非我無悲。  △二帖文解釋二。初結前生後。 【疏】已懸酬五譏竟。今更帖文。  △二從汝下。正約帖文二。初分科。 【疏】從汝等遇我下.是第二不得不離一雙。文為二。先略明不得不離.次廣明不得不離。  △二汝等下。隨釋二。初略明不得不離。 汝等遇我。不應空過。 【疏】汝等遇我.是略明不得。不應空過.是略明不離。我者即是真佛。此佛亦我亦常亦淨.即是法身金剛之身。非後邊身.非雜食身。如此真佛.汝所不識.但識應化。化非真佛.非說法人。淨名云。汝不見佛.不聞法.不入眾數.與六師等。  此佛亦我等者。明四德具足.應云亦樂。言亦我者.文悞。此釋經中我字是四德之一.以該餘三耳。但識應化者。但見丈六劣應身也。非說法人者。以小機所見劣身.不能說大法也。若圓機見.真應不二。釋迦牟尼名毗盧遮那.即能說大法。淨名下.即斥須菩提文也。眾數即僧。此斥小乘.既不見法報之佛.又不聞圓頓之法.故不入三賢十聖之眾數也。既不預大乘三寶.故斥彼小同於外道六師。比斥雖然.非全同邪外。 【疏】不識真佛.是斥其不得。不應空過.此奪其不離。云何不離。雖離八難.不得無難。雖得四果.不得真果。果既非真.難亦不離.故言空過。即是奪其不得。  不識下.總結汝等遇我一句.是斥其不得五難也。不得真果者。但得小乘虛偽之果.不得圓乘.分證真實之果也。難亦不離者。雖無界內八難.而有界外八難也。亦名理八難。謂見修無學.為三惡道。無為正位不能發心.名墮惡道。乃至無學亦爾。若入無餘.永滅佛道。豈非三惡道難。四北洲定壽難者。四諦中.滅諦對北方。聲聞證滅.如彼定壽。五長壽天者。二乘名為淨天.若入無餘.即歸第一義天.豈可化也。六佛前佛後者。二乘入觀見真.出觀緣俗.不見中理.即佛前佛後。七世智辯聰者。二乘未見中道.發無漏慧.是為世智辯聰。八聾盲瘖瘂者。二乘之人無菩薩根。雖得六通.不見十界之色如盲.不聞十界之聲如聾。不能以一音說法.隨類得解如啞。此理八難名義出淨名疏記等。即是下.總結不應空過一句.是奪其不離八難也。文云。奪其不得者。得字悞也。  △二廣明不得不離二。初科分。 【疏】次從我於往昔下.廣斥不得。文為二。一斥不得真三寶.二廣示真三寶。  △二斥文下。隨釋二。初斥不得真三寶二。初科分敘意。 【疏】斥文為三。一廣釋真佛。二廣釋真法。三廣釋真僧。廣示此三.彰其不得。  △二初釋下。依文釋義三。初廣釋真佛。 我於往昔種種苦行。今得如是無上方便。為汝等故。無量劫中捨身手足。頭目髓腦。是故汝等不應放逸。 【疏】初釋真佛。又兩。先舉道前方便.故言我於往昔。次舉道後方便.故言今得無上方便。將後例前.皆是無上。無上方便者.道前是圓因。下文云。復有一行是如來行。道後是圓用。下文云。二鳥雙游。舉前舉後.無上方便.釋成真佛常樂我淨。汝所不識.而汝識者.灰斷入滅.無道後圓用。雖有道前.非無上圓因。此是斥其不見真佛。  道前謂等覺已還。即分真.相似.觀行.名字.悉名道前也。道後即妙覺.究竟。將後例前者。經明道後.既云無上.則類例道前苦行等.亦是無上。以因果雖殊.俱超偏小故。復有一行等者。五行圓修.不同次第.故云一行。此即聖行品文。然五行即三諦。始從名字.終乎等覺。聖凡雖異.所觀何殊。二鳥雙遊.即鳥喻品文。謂果證之後.雙照常無常也。故是圓用。若約果用.初住分得。今論極果.的指妙覺。  △二廣釋真法。 汝等比丘。云何莊嚴正法寶城。具足種種功德珍寶。戒定智慧以為牆塹。汝今遇是佛法寶城。不應取此虛偽之物。譬如商主遇真寶城。取諸瓦礫而便還家。汝亦如是。值遇寶城。取虛偽物。 【疏】從汝等云何莊嚴下.廣釋不見真法。夫真法者.即真善妙色.出生妙善.甘露圓滿.具足無缺。亦名醍醐.一切諸藥悉入其中。一切三學.種種功德.縱橫高廣.充溢彌滿.猶如寶城.牆塹埤堄.乃名真法。汝以空觀除惑.惑盡則觀亡.以身智為有餘涅槃。若入無餘.灰身滅智.同空永寂。淨名云貧所樂法。攝論為下劣乘。法華云鄙事。此經稱偽礫。此是斥其不得真法。  不見真法等者。前佛約能證人.故向云無上方便等。今法即約所證理.故經云正法寶城。以城是所居.如理是所證.故云即真善妙色。出生妙善者。以圓戒定慧.由理本具。故隨外熏.發生三學。此圓三學.徧攝偏小。故云一切三學等。若非一念百界.安能徧括大小戒定慧耶。徹三諦故縱高.徧法界故橫廣。縱橫相即.故云充溢彌滿。  △三廣釋真僧二。初分科。 【疏】從汝諸比丘勿以下心下.廣斥不得真僧。又二。先總斥下心不慕上法.次別約因果功德斥之。  下心即小志.上法即大乘。經雖得出家等者。雖是與奪之詞。與之則於彼小乘.得名出家。奪之則不慕大乘.未破無明.猶名在家。此則已出分段家.未出變易家也。別約因果者。以比丘之名.因果各具三義。因名破惡.怖魔.乞士。果名殺賊.不生.應供。此因果三義次第主對。如因名破惡.果名殺賊等。今佛以大乘六義非之。故疏釋云。汝之因果皆非真僧也。  △二本以下。隨釋二。初總斥。 汝諸比丘。勿以下心而生知足。汝等今者雖得出家。於此大乘不生貪慕。 【疏】本以因果功德名僧。汝之因果皆非真僧。  △二別斥二。初正釋經文。 汝諸比丘。身雖得服袈裟染衣。心猶未染大乘淨法。汝諸比丘。雖行乞食。經歷多處。初未曾求大乘法食。汝諸比丘。雖除鬚髮。未為正法除諸結使。 【疏】雖服袈裟.非破五住惡.非怖內外魔。雖行乞食.經歷多處.非應供乞士。雖剃除鬚髮.非殺賊不生.則非真僧。  袈裟者。應法師云。此云不正色。諸草木中.若皮若葉若華等.不成五味.難以為食者.則名袈裟。此物染衣.其色濁赤.故梵本五濁之濁.亦名袈裟。非破五住等者。以小乘但破四住惡.唯怖界內魔。是則袈裟雖染.而未染大乘淨法。非應供乞士者。以經乞食之言.則兼斥因果二義。二乘雖歷人天多處.而為福田。而非徧十法界.普於其中應受供養。雖離四邪名為乞士.而未免邪求涅槃。非殺賊不生者。以經剃髮之言.則兼斥果上二義。以小乘未殺無明賊.未盡變易生。故經云。未為正法等。謂形雖除鬚髮.而未破無明。由未破惑.則為變易生死所遷。故經結使之言.兼於殺賊不生二義。  △二上舉下。對前辨示。 【疏】上舉真佛法斥偽佛法.而不出於偽佛法相。今斥偽僧.亦不出真僧之相。前後互現.亦是舉真即知偽.舉偽即知真。  △二示真三寶二。初分科。 【疏】從汝諸比丘今當真實下.示真三寶。文為二。  △二先標下。隨釋二。初標。 汝諸比丘。今當真實教勅汝等。 【疏】先標今當真實是也。真對昔偽.實對昔虛。  △二正示。 我今現在大眾和合。如來法性真實不倒。 【疏】二正示者。今我現在是也。我即佛寶。大眾和合即僧寶。如來法性即法寶。法寶之中具於三點。如來即般若.法性即法身.不倒即解脫。此三稱藏.藏一切法.佛僧例然。  具於下.法寶即法身德.即一而三.故具三點。三德徧攝.故云藏一切法。佛僧例然者。經文雖略.義必各具.故曰例然。是知佛即般若.法即法身.僧即解脫。既各具三.則開之成九。九只是三.三只是一。一三融即.開合適時。  △三勸獎應離應得二。初分科。 【疏】三從是故汝等下.是應離應得一雙。又二。初勸離偽.次勸修真。  △二初文下。隨釋二。初勸離偽。 是故汝等。應當精進。攝心勇猛。摧諸結使。十力慧日既潛沒已。汝等當為無明所覆。 【疏】初文者。夫偽體者.正由無明。無明未除.不得免偽。故勸捨無明。  △二勸修真二。初分科。 【疏】諸比丘譬如大地下.是勸修真。文為四。一譬說祕密藏。二法說祕密藏。三釋祕密藏。四結祕密藏。  △二譬為下。隨釋四。初譬說秘藏三。初標。 諸比丘。譬如大地諸山藥草為眾生用。 【疏】譬為三。一大地譬。二諸山藥草譬。三為眾生用譬。  初譬說祕藏中.譬為三下.大地譬法身。山藥譬般若。為眾生用譬解脫。  △二初大下。釋。 【疏】初大地者。大地非但普載而已。亦不生而生.生於藥草。亦無用而用.為眾生用。  初大下.釋此三譬.一皆具三.三九相即。初明法身具三。普載者。喻法身理徧也。亦不生而生者。理非智慧.故曰不生。而能發智.故曰而生。生於藥草.此明法身具般若也。亦無用而用者。理非應用.而依理起用。如地非作用.而人依地作用。此明法身具解脫也。 【疏】藥草所生.不離能生。亦即所生為眾生用。  藥草下.明般若具三。所生不離能生者。所生藥草不離能生之地。藥草堅性.全是地堅。如所生智不離於境.即智是境。此明般若具法身也。亦即(至)用者。即所生藥.為人治病之用。譬由智契境.即智起用。始智內照.外宣圓法.為機緣破惑之用。此明般若.具解脫也。 【疏】眾生雖復取用.亦業招大地.福感藥草。三種宛轉.不得相離。  雖復下.明解脫具三。然此三法.機應共論。法身般若.約能應說。解脫一法.就能感明。以順經文喻意也。雖復取用等者。謂眾生雖用地藥治病.然地藥實非他物。蓋大地是我同業所招.藥草仍由我福德所感。此喻機緣.稟教得脫。蓋由己性本與果佛.法身體同.故喻業招大地。此明解脫具法身也。又由機發感佛.以般若力.說法被我.故喻福感藥草。此明解脫具般若也。三種宛轉等者。如向所明.三各具三.宛轉相即.開之成九.合還是三。三一一三.融即不二.故云不得相離。此順經文喻意.且與機應對明。應知機應各具三九.展轉無礙.一一相融。若曉生佛理同.三諦性等。隨意轉作.豈俟詳論。  △三種別下。結。 【疏】種別不一.一即具三.可以譬祕。三即是一.可以譬密。具一切物.可以譬藏。故舉此譬祕密之藏。  種別下.結祕密藏名。文中分字釋義。大地山藥眾生.三事不同.故云種別不一。具一切物者。只是攬上.一三三一.互融無礙.名一切物。包藏此物.故得藏名。  △二法說秘藏二。初總標敘意。 【疏】次從我法亦爾下.即以法合譬.以明祕藏。於中有順合.超合。欲表祕藏自在不定.不可思議。  △二初我下。隨文釋義二。初順合。 我法亦爾。出生妙善甘露法味。而為眾生種種煩惱病之良藥。 【疏】初我法亦爾者.此順合。法身如大地.大地如法身.故言亦爾。舉三法身合大地三義。出生妙善甘露法味.此舉三般若.合諸山藥草三義。為眾生用.舉三解脫.合用中三義。  三法身者。即法報應。報即般若。應即解脫。三身互融。俱立法稱。大地三義者。即上非但普載已下文是。般若解脫合上亦然。三般若謂實相般若.觀照般若.文字般若。實相文字.即法身解脫異名。三解脫。謂真性.實慧.方便。真性是法身。實慧是般若。講者細對上文合釋.令義無壅。為眾生用者。即經云。而為眾生等也。  △二超合三。初合譬解義。 我今當令一切眾生。及我諸子四部之眾。悉皆安住祕密藏中。我亦復當安住是中。入於涅槃。 【疏】我今當令一切眾生入祕密藏.即超合用。諸子四部入祕密藏.即超合藥草。我亦自入.超合大地。  我今下.皆言超合者。以前喻則先大地。次藥。後用。今先合用.故云超也。據此應云追合大地。亦言超者.恐文悞。合用者。以一切眾生.即指初住人。最初離無明縛.故合解脫用義。諸子四部者。以諸菩薩德堪紹繼.故說為子。四部即二住已上.至等覺凡四十位。十位為一部.名四部。則是以在家出家四眾以表其位。此既分分發生中智.故合藥草般若義也。我亦下.我即如來自指也。合大地者。以妙覺顯理究竟.故合大地法身義也。 【疏】病若愈者.藥地之功息矣。安住湛然.眾生得益。般若功亡.法身之用息矣。同歸至寂.祕密藏中。  病若下.約喻法雙結。初結喻。次安住下.結法。機應同歸祕藏.故曰安住湛然。眾生得益也。此合病愈。眾生既以得益.故應用息。用息則報法亦息.故云般若功亡。法身用息.此據應用。由境智相冥而有.故用應息.及于報法。  △二一切下。顯位釋疑。 【疏】一切眾生是初發心.擬初住位。四眾是中心.擬四十位。佛是後心.擬妙覺位。同入祕藏.咸見佛性。問。眾生入者與佛同耶。答。六位分別(云云)。  一切下.顯位釋疑。咸見佛性者。以四十二位咸破無明.證佛性理。此以證名見。問眾下。釋疑。問中舉眾生佛者.此約初住對妙覺。問其分證究竟所顯之理.為是同否。答六位分別者。理同故即.祕藏無別。事異故六.凡聖差分。若約理同.則理即本迷.尚云理入。名等三即.入義亦然。而況分證祕藏.豈不同耶。 【疏】大般涅槃經疏卷第六。  △三復次下。通對三寶。 【疏】哀歎品下。復次躡上文來。大地譬佛寶.諸山藥草譬法寶.為眾生用譬僧寶。次合文者。我法亦爾是佛.出生甘露是法.而為眾生是僧。  △三釋祕藏二。初分章。 【疏】三從何等名為下.是釋祕密藏。先出他解.次帖文。  △二地人下。釋義二。初出他解二。初正明三。初人師。 【疏】地人云。阿梨耶識在妄惑內.稱祕密藏。  地人下.地論明阿梨耶識是真常淨識.不立第九。故指淨識為惑所覆.名為祕藏。若攝大乘論.梨耶是無記無明隨眠之識.九識乃名淨識。是知八九皆是隨機。若就非異義說.唯至第八。若就非一義說.故強立第九。  △二引論。 【疏】成論人云。當來果佛在眾生外。一切眾生當得佛果。此理屬人.是亦內。即時未有.是亦外。外故非內.內故非外.名祕密藏。  在眾生外者。以論師所見.謂迷悟碩異.因果大殊。故指果佛在眾生外。 【疏】涅槃本有論云。眾生身內有佛.亦非密身外有.非身內.非身外有.非非內.非非外有.並非密也。眾生即是.故名為密。前兩種解.為此論破(云云)。  涅槃下.初簡四計.次明正義。身內即正報.身外即依報。非身內下.是雙非。非非內下.是兩亦。非非內者.謂非不是內.即亦內也。非非外.謂非不是外.即亦外也。於四起計謂有佛者.並非祕密。眾生即是等者。謂絕四之理.眾生即具。具此理故.名為祕密。為此論破者。地人計妄惑內.成論計眾生外.故彼二解但是此論所破。內外兩句.論師雖復轉云亦內亦外.而亦未逃四計。  △三依經二。初名通昔教。 【疏】若昔教說者。隱故名祕.覆故名藏。謂無常覆常.相覆無相.不了覆了。令常等隱.名祕密藏。如形殘人.如外道論等。種種譬喻.下文廣說.是名昔教祕密之藏。  昔教下.初總解名。謂無下.別示義。無常覆常.約理。相覆無相.約行。不了覆了.約教。即是圓頓理行教三.為偏小三覆。實被權覆.名為祕密。如形下.即下經文.迦葉明昔教密義也。  △二今經下。義顯今經。 【疏】今經開敞.如月處空.清淨顯露.不如昔教。但以正法微妙不可思議.絕名離相。眾生不解.名為祕密。法界包含.攝一切法.用不可盡.名之為藏。故下文云。不縱不橫.不並不別.是祕密義。三法具足.無有缺減.是其藏義。文義炳然.那忽餘解。  今經下.初約喻.明今經顯露.如月處空.豈比形殘.故云不如昔教。但以下.正明今經。雖云祕密.其實顯露異名。眾生不解者。理雖即是.日用不知.名難解理.名為祕密。不同昔教.隱故名祕。法界包含等者。三諦法界.具足三千.三一相即.名攝一切。互融互入.故用不盡.指此為藏。不同昔教.以偏覆圓.名為藏也。  △二舉涅下。結示。 【疏】舉涅槃論破諸人師.舉涅槃經破方便教。大風卷霧.清漢昞然(云云)。  舉涅下.結示。破人師.如向所明。破方便教者。以今破昔.亦如向文。大風譬前舉論舉經。卷霧喻破人師昔教。清漢喻祕藏正義。揚大風則昏霧收卷。舉經論則非義破壞。邪破正顯.如清漢昞然。清漢者。纂要云。天河謂之天漢。亦云雲漢.星漢.河漢.清漢等。  △二帖文釋二。初分經表對。 【疏】今釋祕密藏。文為三。一譬三點。二譬三目。三合以三德。此之三文.一往而言是從事入理。三點是文字.此約言教。三目是天眼.此約修行。三德是佛師.此即約理。  一往而言等者。且約表對.以配事理。事謂教行二法也。二往而論三點。天目是喻。三德是法。以喻顯法耳。以約依教立行.行契於理。次位義便故。就一往分文.約言教者.文字是言教故。約修行者。三目在天面.修行約人身故。約理者下.經云諸佛所師.所謂法也。即所證理.名為佛師。故名三德.即是約理。 【疏】又是佛印.印於教行。凡有言說與此相應.即祕密教。修習相應.是祕密行。證得相應.是祕密理。故約三釋.稱理教行。  又是佛印等者。劉熙釋名。印.信也。所以封物為驗也。許慎說文曰。執政所持.信也。今以三德妙理.喻之如印。教無理印.則教虛偽。行無理印.則行邪倒。若契三德.方可信用。言說相應者。教詮此理.信教解理.即名字人。修習相應者。修觀照境.境智冥合.名祕密行。修此行者.即觀行相似人。證得相應者。即分真究竟.證得三法。故約下.結示由教行理.義旨該通。故約此義.以分經也。  △二初三下。隨文釋義三。初譬三點二。初正明字義二。初釋字相狀二。初標。 何等名為祕密之藏。猶如伊字。三點若並。則不成伊。縱亦不成。 【疏】初三點中.言云何如世伊字。外國有舊新兩伊。  外國者。且指己所居地.名為中華。故名天竺以為外國。若論地分.迦毗羅國方是中也。如宋朝嚴觀二師.與太史何承天.共論此土是邊是中。觀乃引周公測影之法。以一尺二寸土圭.用測日影。京洛之地.夏至之日.猶有餘陰。天竺此日則無餘陰。準此算法。地上寸影.天上萬里。據此以驗中邊可知。  △二舊伊下。釋二。初示舊伊相。 【疏】舊伊橫豎.斷絕相離。借此況彼橫如列火.豎如點水.各不相續。  △二不橫下。示新伊相。 【疏】不橫不同列火.不豎不同點水。應如此土.草下字相。細畫相連是新伊相。  △二以字合法二。初舊伊譬昔。 【疏】舊伊可譬昔教三德。法身本有。般若修成。入無餘已.方是解脫。無復身智.如豎點水.縱而相離。  舊伊可譬等者。示舊伊縱橫義。初示縱義。云法身本有者。謂百劫已滿.得王宮相好之身.此名法身本有。般若修成者。謂次於樹下.三十四心.名為種智般若。入無餘等者。謂八十入滅.無餘在當。故云方是解脫。既有前後上下之義.譬之縱三點水.此即小乘所用。生公釋此伊字義云。般若居宗在上等.全濫小乘。 【疏】又約身約智.分得有餘解脫.橫一時有。三法各異.如橫列火.各不相關。  又約下.示橫義。約身約智等者。即相好身中.樹下斷結證智。雖未全得二種解脫.而已破子縛.故云分得有餘解脫。此則樹下初成.一時具三.故云橫一時有。而身智脫三.體用各異。故云三法各異等也。此亦小乘所用。此文縱橫.與止觀體相所明小義.有同有異。縱義全同。橫義則異。故彼文云。般若種智已圓.果縛尚在.解脫未具.身猶雜食。又帶無常.一優二劣.譬之橫川走火。此之小義.悉是縱橫。又諸大乘師說.凡有三家。初云法身是正體.有佛無佛本自有之.非適今也。了因般若.無累解脫。此二當有隔生跨世.彌亘淨穢.亦是縱義。生公所解設異小乘.還同此釋。次云三德無前後.一體具足。以體從義.而有三異。蓋乃體橫.而義縱耳。三云。體義俱不殊.而有隱顯之異。俱不異.未免橫。隱顯異.未免縱。  欲釋新伊.應須先了他人異解.方免舊伊縱橫等過.乃至邪宗橫計等失。故塗灰外道亦計大自在天具足三德.而云法身充滿法界。報身居自在天.三目八臂即摩醯首羅是也。化身隨形六道。況大小乘.諸師釋義。為是義故.先出昔教.以驗諸師。  △二新伊譬今。 【疏】新伊字者.譬今教三德。法身即照.亦即自在.名一為三。三無別體.故是不橫。非前非後.故是非縱。一即三.如大點。三即一.如細畫。  新伊下.譬今教中.釋此三點且順教義.天目順行.三德順理。已如前說。即照是般若.亦即自在是解脫。此乃法身之處.即具餘二.故云名一為三。亦應更云。般若即徧.亦即自在。解脫即徧.亦即是照。徧謂法身周徧也。文明法身具二。餘可例知.故且從略。三無(至)非縱者。約三一互融.以明離過。即三是一.故無別體。一則非橫。即一而三.非前有法身.乃至非後有解脫。三德俱具.故非縱。一即(至)細畫者。更約互融以釋字義。 【疏】而三而一.而一而三。不可一三說.不可一三思.故名不可思議。不可思議者.即非三非一.名祕密藏.如世伊字。  而三下.結成不思議。不可等者。只由互融.故不可定作一說一思.定作三說三思。三即成烈火之橫.一即成點水之縱。縱橫名義乃可思可議.偏小之法耳。不可思議者下.約雙非結歸祕藏。祕藏即伊字所喻也。又總覽前義.還成三諦三德。而三而一是真.即般若德。而一而三是俗.解脫德。非三非一是中.法身德。展轉複疎.不出三法。如斯三法.即我自心。心外無境.一切咸爾。  △二此句下。結意斥失。 【疏】此句是茲經之根本。為顯斯義.廣立問答。致二十五品洋洋無盡。若失此意.全迷根本.將何指歸(云云)。  此句下.結示斥失。此句者.即指伊字喻文.名為此句。一經眾義.猶如枝條。三德妙理.喻以根本。義咸符理.枝必依根.故云是茲經之根本也。廣立問答者。迦葉三十六問.豈有餘途。只是廣顯三德.因問有答.發生諸品。所以序中.序於三德。從純陀品至大眾問.凡十六品.明涅槃施。純陀一品略明三德。長壽以去.一十四品.解釋三德。從現病去.凡有五品.明涅槃行.修此三德。師子吼品.明涅槃義.研覈三德。迦葉陳如二品.明涅槃用.即三德功能。故云。致二十五品.洋洋無盡也。洋洋.水流貌。論語云。洋洋乎盈耳哉。若失下.斥失也。若失始終三德意者.雖能隨文釋義.其猶逐葉忘根.則解行二途.指歸無處。若了三德在一心中.則此經一部居于方寸。況法華開顯.十方三世同說三軌。三軌妙故.故云妙法。華嚴法界。淨名解脫。不共般若。與此三德.一體無殊。若識此意.今文可了。十方佛法在一剎那.如斯指歸.功不徒棄。寄語後學.彌須介懷。若念念不忘.則佛果非遠。  △二譬三目。 如摩醯首羅面上三目。乃得成伊。三點若別。亦不得成。 【疏】次約三目釋者。摩醯首羅居色界頂.統領大千。一面三目.三目一面。不可單言.一三縱橫.若並若別。能嚴天顏.作世界主.徹照三千。若不縱橫.嚴主照世.一切皆成。三德亦爾。縱橫並別.祕藏不成。不縱不橫.祕密藏則成(云云)。  三目釋者下.若約經.即是以喻顯喻.共譬三德。今從一往.則是約行.明祕藏也。摩醯首羅即大自在也。色界頂即色究竟天.首羅為彼天主。大千世界共一四禪。中千共一三禪。小千共一二禪。故俱舍云。四大洲日月.蘇迷盧欲天.梵世各一千.名一小千界。梵世即初禪也。故二禪統小千矣。首羅是四禪之主.故統大千。若並下.並即是橫.別只是縱。三千即大千也。三德亦爾下.合法。內心具德.以合嚴主。以內攝外.三無差別.以合照世。注云云者.意在此矣。  △三合三德二。初正釋三。初總述意。 我亦如是。解脫之法亦非涅槃。如來之身亦非涅槃。摩訶般若亦非涅槃。三法各異。亦非涅槃。 【疏】次約三德釋祕密藏者。果地眾德但言三者.蓋舉略兼諸。  約三德中.若約經文.即是前二喻.喻合法。今約從事入理義便.即是約理釋祕藏也。果地下.此約果上所顯之理。若對初心行人以說.則教在名字.行通五品。六根理顯.通分真究竟。若約教主以說.則理唯極果。故果地之言.義意兼攝。眾德.即萬德也。諸法雖多.此三攝盡。故曰兼諸。然則一家宗承.其唯三觀。觀之所契.即此三德。故諸經論名相多者.當以義裁斷.以略攝廣.令順三德。名相少者.亦應約義開對。既知多少.不出此三。然後了三.只我一念。夫如是則免同數寶.豈類算沙。  △二法身下。示法體三。初法身二。初雙非色心。 【疏】法身之身.非色非無色。非色.故不可形相見。非無色.故不可心想知。  法身下.示法體。還約三身.三智.三脫以明。則九三互攝.展轉相融。文中皆先示雙非。次明雙照。雙非即法身德.實相般若.真性解脫。雙照即二身.二智.二脫。遮照同時.三一不二。若先了此旨.則至文易見。法身德中.初明雙非。色即應身。無色即報身.此自受用報也。理非質礙.故不可形相見。理非觀照.故不可心想知。  △二雖非下。雙照色心。 【疏】雖非色而色.充滿十方.巨細相容.不廣不狹。  雖非下.即遮而照.見知宛然。法身之處.應身常在.則有相好形令眾生見。故云雖非色而色也。充滿下.示應身相。下經文明八自在中.初一多義也。故經云。示一身以為多身.身數大小如微塵.充滿十方。如來身實非塵.以自在故.現微塵身。巨細相容等者。即八自在中.第二大小也。故經云。示一塵身滿大千界也。三者輕重。以滿大千之身.輕舉飛空.實無輕重。四者色心。如來一心安住不動。所可示化無量形類。五者相。六根互用。六者得。得一切法.如來之身亦無得想。七者說演一偈.經無量劫.義亦不盡。八見。如來徧滿一切處.如虛空不可得見。此八中第六似報.第八似法.餘皆應義。文中略舉一多小大.意該餘四。此乃法身即解脫也。 【疏】雖非非色.亦可尋求。能發眾生深廣智慧.故曰如來色無盡等.即法身德。  雖非下.不離法身而是報智。故云亦可尋求。謂亦可以智慧觀察也。能發下.示尋求相。言眾生者。從因以說。由因中以三觀尋求.故使妙理發生智慧。則無明頓盡.究竟成佛也。故曰下.引勝鬘證。既云如來色無盡.智慧亦復然。則知即境發智。此乃法身即般若也。即法身德四字是總結。既即一而三.故於法身德中具足餘二。  △二般若二。初雙非思說。 【疏】般若者。非知非字。非知.故不可動慮分別。非字.故不可言說書紳。  次般若中.非知即遮觀照。非字即遮文字。此顯實相般若.即是般若德中具法身也。非知下.釋成其義。動慮分別.即能觀。觀境非觀智.故云不可。言說者。由有應身.方能言說。法非應用.故亦不可。紳者.大帶也。此方古者.以善言書于几杖.盤盂.紳帶之上.使常見之而自誡也。論語。子張書諸紳。即是其事。今以貝多黃卷.類彼書紳。  △二亦非下。雙照思說二。初離過。 【疏】亦非不知.非不字。非不知.故不同灰滅。非不字.故不同偏空。  亦非下.雙照則可以觀智思.文字說也。不同灰滅者。小乘灰身滅智.入無餘者.則一向無知。知即是智.以滅智故。今即境而智.常寂常照.故非不知。不同灰滅也。不同偏空者。小乘偏空.離文字而有解脫。今無說即說.故不同之。  △二雖下。明德。 【疏】雖非知.無所不照.三諦徧朗.極佛境界.凡聖並明。雖非字.而半滿具足。世間出世間.出世間上上.諸字悉了。法界流注.若懸河海涌.不可窮盡。淨名云。能以一音演說法.眾生隨類各得解.皆謂世尊同其語。斯則神力不共法.即般若德。  極佛境界者。三諦至極是佛境界。由於三觀而得開發。凡聖並明者。凡謂我心及眾生.聖謂諸佛。三千三諦二互徧.故曰並明。此觀照般若也。而半滿具足者。無說而說.稱彼群機。世間即人天教。出世間即藏通。上出世間即別。上上出世間即圓。文略別教。引淨名可知.此文字般若也。即般若德者。雖具足三.而觀照當其正體也。  △三解脫二。初雙非惑智。 【疏】解脫者。非喧非寂.非縛非脫。非縛.故五住不能繫。非脫.故十智不能虛。  解脫中.初雙非。即真性解脫.即法身德也。喧縛謂生死。寂脫謂涅槃。惑性本無.故五住不能繫。四住是分段因.無明是變易因.舉因收果也。法身元寂.故十智不能虛。十智者。世智.他心智.苦集滅道智.法智.比智.盡智.無生智。世及他心照俗.餘皆照真。并如實智.名十一智。今非空邊.故但言十。以如實智.照中道故.故不論也。此明解脫中.具法身德也。  △二雙照惑智。 【疏】非脫而脫.二邊之所不拘。如百句解脫中說。非縛而縛.為訥鈍邪癡.闡提外道所縛。故有病行.嬰兒行。  非脫下.明雙照。雖非偏空解脫.而中道法身不思議空.解脫二邊生死。空邊變易生死.有邊分段生死也。如百下.百句雖廣.不出斯義。此正是解脫德自體也。非縛而縛者。雖常冥至極.而稱物施為。故雖非二邊之縛.而現二邊之縛。為訥鈍邪癡.是示為空邊縛。小乘不能說大.故訥。內無大智.故鈍。偏沈於空.故邪。無明全在.故癡。約分真言之.則內祕菩薩行.外現是聲聞也。分真尚爾.妙覺可知。闡提外道者.是示為有邊縛。即經云。又現邪見相也。故有下.引證。病行則示有二邊煩惱。兒行則示為真俗之善。 【疏】住首楞嚴.示現善惡。隨所調伏眾生之處.雖鄙必施。如醫療病.如華在水.無染無著.名解脫德。  住首下.只由住中道妙定.故能示現二邊善惡。善即兒行.惡即病行。雖鄙必施者。施雖二邊鄙惡.為調伏機緣.必施為被縛。如醫下.明雖示現繫縛.而同塵不染。如良醫不染於病。如蓮華不著於水。故云無染無著。此明解脫中.具般若德也。問。般若是智.何故明示二邊縛耶。答。平等大慧常鑒法界。由慧鑒故.施設二邊.故是般若德也。名解脫德者。總結也。雖具三法.而以方便解脫當其正體。然此三德約其旁正.分別雖爾.應知三一互融互攝.故得一皆具三。  △三佛身下。明收攝二。初攝三業。 【疏】佛身業不可思議.法身則攝。佛口業不可思議.般若則攝。佛意業不可思議.解脫則攝。故知三德攝一切德。  佛身下.攝三業。以身對身.其義便故.故法身攝於身業。欲知智在說.故般若攝於口業。斷惑離縛由於意故.故解脫攝於意業。此亦約義.對當如此。若論理體.心色一如.身口等意.不三不一.思之易明。  △二又大下。收諸經。 【疏】又大品名為色淨.般若淨.受想行識淨.般若淨。法華云。如來莊嚴。又云六根清淨。總諸經異說.悉為三德所收。包含總別.囊括事理。以略收廣.不逾三德。  又大下.收諸經。般若五陰皆淨.只是三德顯相。以五即三故.迷而為五.悟只是三。色即法身。受想行即解脫。識即般若。此亦別對。若論理體。色即是心.心空假中。從心所起一切諸法.皆空假中。諸法空假中.即心空假中也。三諦即三德.其旨可知。五陰皆淨.義在茲也。如來莊嚴只是三德。所嚴法身。能嚴二德。六根清淨.即如法師功德品所明.還是唯心三德.相似發相。內凡尚爾.究竟可知。總諸下.指廣也。般若法華既不出三德。故知一代其旨咸然。所以諸經不出三德。包含總別者。總唯三德.別出群經。攝別入總.咸歸三德。故曰包含。事理者。名相事別.三德理同。指事即理.如囊括結。  △二若偏下。結顯。 【疏】若偏縱橫.並別一異.皆非祕藏。文云。法身亦非.般若亦非.解脫亦非。不縱不橫.不並不別.三一相即。一中無量.無量中一。非一非無量者.是名祕藏。  一中無量者。無量即三.舉一而三。故云一中無量也。餘例可知。   涅槃經疏三德指歸卷第四 大般涅槃經疏三德指歸卷第五   錢唐沙門 釋智圓  述  △四結秘藏。 我今安住如是三法。為眾生故。名入涅槃。如世伊字。 【疏】從我今安住下.第四結祕密藏。安住三法.此結三德。入大涅槃.結祕密藏。如世伊字.是結三點。文略.不結天目。然佛常安住三法.而言我今者.蓋隨緣宜。故云。為眾生故名入涅槃。即此意也。  不結天目者。天目例伊.故經從略。然佛下.釋疑也。應疑云。如來久證三德.何於臨滅方云我今安住。既云我今.則是始得。故今釋云。佛常安住三法.而今言我今者.蓋隨四悉機緣。宜應示滅.方能悟道.故託示滅.以明安住。故經自云。為眾生故等也。其實常冥三德.孰云去來。亦同那伽常在定.無有不定時也。  △三比丘疑執二。初分科敘意。 【疏】第三從爾時諸比丘去.是疑執章。文為三。一執。二請。三疑。佛上斥奪.奪是所證.未能即捨.是故有執。佛說新伊.一聞不解.欲學須請。今昔兩教皆是佛說.何故一偽一真.故有斯疑。  奪是所證者。佛向斥我.不得五難.不離八難。然今如來所奪.是我昔日所證。既是所證.未能即捨。佛說下.佛向勸我捨偽修真.以新伊為喻也。一偽一真者。一等佛說.何故昔偽今真。  △二執文下。隨文釋義三。初執二。初分科。 【疏】執文為兩。一敘悲苦.二正陳執。  △二初文下。隨釋二。初敘悲苦。 爾時諸比丘聞佛世尊定當涅槃。皆悉憂愁。身毛為竪。涕泗交流。稽首佛足。繞無量匝。 【疏】初文者。其聞佛說安住三法.名入涅槃。了不思惟安住之義.而生去此住彼之解.是故悲苦(云云)。  了不思惟者。以雖聞真伊.不解其義.故不能思惟。應知生滅即非生滅.三諦互融.去住絕待.是安住義。以不達故.便謂去此應身.住彼三德。內執不遣.聞去故悲.謂佛定滅.未解新伊。緣斯二事.皆悉憂愁。  △二正陳執二。初破古分科。 【疏】次從世尊快說去.是陳執。他云。述上聞法。上未曾說.但執昔教。就執為二。初執.後歎。  上未下.破古也。上文佛既不說無常苦空。故非述上。但是執昔所稟小教。故言世尊快說等耳。  △二執下。隨文正釋二。初執二。初科分。 【疏】執又三。一約教執理。二約行執理。三正執理。  約教等者。教行是能詮能趣.理是所詮所趣。  △二快說下。隨釋三。初約教執理。 白佛言。世尊。快說無常苦空無我。 【疏】快說者。執昔之教.壯之言快。此教快能詮理故也。  壯之言快者。壯大佛昔說小.詮辨有歸也。  △二約行執理。 世尊。譬如一切眾生迹中。象迹為上。是無常想亦復如是。於諸想中最為第一。若有精勤修習之者。能除一切欲界貪愛。色無色愛。無明憍慢。及無常想。 【疏】次譬如象迹者.執昔之行。行是進趣中勝.故以大迹為譬。行有智斷.想是智之初門.舉初為言。從精勤去.是執斷。斷思則知.亦斷邪見。是故語後.不言前耳。及無常想者.惑去智亡。  進趣中勝者。無漏進趣.勝有漏行故。是知有漏之行.猶如諸跡。無漏既勝.故譬象跡。想是初門者。十想觀察俱屬智慧.而於十中無常第一.故云是智初門。所言十想者。謂一無常想.乃至第十盡想。文載法界次第。舉初為言者。顯經文舉初.以攝餘九。從精下.謂精修十想.能斷見思故。前三想為斷見諦惑.中四為斷思惟.後三為修無學道者說。是以壞法羅漢修此十想.能斷三界結使.證無漏聖果。故今小眾執此斷德。言亦斷邪見者。以經文但明斷思.故此釋耳。語後斷思.知前必斷見惑。經欲界言貪愛.色無色但言愛者。夫引取無厭.即是貪毒。上二界煩惱既薄.但受愛名.即有部所謂輕貪名愛也。惑去智亡者。智是能斷.惑是所斷.惑盡智息.如病差藥息。故經云。除一切乃至及無常想也。  △三正執理二。初正釋文。 世尊。如來若離無常想者。今則不應入於涅槃。若不離者。云何說言修無常想。離三界愛。無明憍慢。及無常想。 【疏】從世尊若離無常去.正執理。此理中適.非離非不離。若離無常.應不入涅槃。若不離無常.猶具諸惑。以非離非不離.故能斷諸惑。冥理會真.豈復過此。斥言是偽(云云)。  應不入涅槃者。若離無常.應常在世。既云入滅.遷謝何疑。猶具諸惑者。以煩惱是無常遷謝之法.若不離無常.則猶具煩惱.昔教何故說言能斷三界惑耶。以非下.結示也。非不離.則已離無常.斷除諸惑.證於有餘。非離.則冥理會真.灰身入滅.中適之理豈復過此。何故如來而斥是偽。  △二斥他解。 【疏】他解離者.則昔教為非。若不離者.則昔教為是。觀文難見。  他解下.斥古。昔教為非者。謂若離無常.別有常者.應常住世.則昔教容非。若今不離無常.還須入滅.則昔教為是。今昔比對.立難似然。若觀經文.乃約具惑為不離無常耳。且不以入滅為不離也。故云難見。  △二歎。 世尊。譬如農夫於秋月時。深耕其地。能除穢草。是無常想亦復如是。能除一切欲界貪愛。色無色愛。無明憍慢。及無常想。世尊。譬如耕田。秋耕為上。如諸迹中象迹為勝。於諸想中無常為最。 【疏】次從世尊譬如農夫去.是歎也。歎上三執。秋時耕者。法有二能。一草不生。二水地肥。肥即歎教.草死歎斷。又肥即歎行.農法歎理。秋耕歎教.象迹歎行.無常歎理(云云)。  歎中.經文初世尊下.立喻顯義。次世尊結歎所執。初段中經文.但以除草以喻除惑。除惑是斷德.則但在於行。然行由教詮.所趣必理。故疏中明喻意.法合泯齊。言法有二能者。謂秋耕方法.非但草死不生.亦得秋水浸漬.使地肥沃。是知經云除草.義兼地肥。故以肥能滋生.如教能詮行.故云肥即歎教。草死歎斷.即是歎行。而言肥歎行者。行字恐悞。應云歎智.以智斷俱屬行故。前以肥喻教.今更以肥喻智.故云又也。農法可知。是知秋耕一喻.具歎小三。從秋耕已去.是釋。次世尊去.結歎文也。注云云者。秋耕助苗.如教詮理。象跡進趣.如行詣真。無常歎理.蓋約所契。若從能觀.無常屬行。又據經文.則秋耕象跡是喻.無常是法。今約從事入理義便.故分對教行理。例如前三點等。  △二請四。初敘意分經。 【疏】次世尊譬如帝王去.是請。上聞新伊.欲欣修學。如來若去.從誰稟承.因是則請。上譏請中多作親譬.佛斥非真。今不敢作親譬.但作主師譬。正是統訓.義寬故也。合有五譬。初一請主譬.後四請師譬。  多作親譬者。問。準前疏文.分五譏為三。即初一譬譏法親.次兩譏主.後兩譏師。何故今云多作親譬耶。答。譏師中初譬.還是約親為喻。如云。偏以秘方教授其子。是則三意.二涉其親。故云多耳。或恐文悞。應云初作親譬。即五譏中第一譬也。如云。譬如國王.生育諸子.形貌端正。乃至然後棄之.付旃陀羅。問。今檢未治本.亦作多字。若是字悞.荊谿合改。答。例如春秋古史訛文.杜鄭諸儒存而不改。斯是禮也.餘皆倣此。佛斥非真者.三皆被斥。但親是子父.天性乃同.其義且狹。既被呵斥.非是王子.故不敢更作親譬。餘二雖亦被斥.然主統萬姓.師訓多人。其義既寬.故更舉喻。初一請主者。以經舉帝王為喻.故當請主。後四請師者。二以良呪師為喻.三以調象良師為喻.四五皆以醫師為喻。故四是請師。  △二觀下。按文定義。 【疏】觀合譬文.是請學新伊。何者。羅漢已破四住.無知無明是所未除。既舉別惑.知請新伊。  △三初恩下。約譬屬人。 【疏】初恩赦者.通為聲聞未除兩惑者作請。呪師譬.亦通為聲聞未除無明者作請。香象譬.偏為學人未除思惑者請。瘧病譬.偏為無學人未除一邊者作請。醉人譬.通為一切凡聖作請。  未除一邊者。但得空邊.未能出假入中也。  △四前二下。依科正釋五。初恩赦通為聲聞未除兩惑者作請。 世尊。譬如帝王知命將終。恩赦天下。獄囚繫閉。悉令得脫。然後捨命。如來今者。亦應如是度諸眾生。一切無知無明繫閉。皆令解脫。然後涅槃。我等今者皆未得度。云何如來便欲放捨。入於涅槃。  經帝王者。禮記諡法曰。德象天地稱帝.仁義所生稱王。白虎通云。帝者諦也.象可承也。王者往也.天下所歸往也。經獄囚者。釋名云。獄.硧也。硧人情偽也。又謂之牢.言所在堅牢也。赦.如前釋。經度諸眾生者。二乘是空亂意眾生也。既已破見思.故但有界外無知無明兩惑耳。無知約能迷立稱.塵沙約所迷彰名.其體一也。經皆令解脫.即初住位。  △二呪師通為聲聞未除無明者作請。 世尊。譬如有人為鬼所持。遇良呪師。以呪力故便得除差。如來亦爾。為諸聲聞除無明鬼。令得安住摩訶般若解脫等法。如世伊字。 【疏】前二譬。如文。  第二文但云除無明鬼者。從根本而舉.非謂聲聞已破塵沙也。令得安住者。即是破無明.入初住.證三法也。等法者。等取法身也。  △三香象偏為學人未除思惑者作請二。初分科。 【疏】第三香象譬中.先譬.次合。  △二合下。隨釋二。初譬。 世尊。譬如香象為人所縛。雖有良師不能禁制。頓絕羈鎖。自恣而去。  經譬如香象者。象喻佛菩薩支佛羅漢.本為思惑所縛。人喻惑境。羈鎖喻惑.纏心名縛。良師不制者。謂為五欲眾魔.不能惑亂。羈或作羇。同居猗反。革絡馬頭曰羇。鎖應從金.從貝.從小。或從玉.或從巢者非。經自恣而去者。謂向四人斷思出去.此為學人致請。故以思惑未除為喻。  △二合。 我未如是脫五十七煩惱繫縛。云何如來便欲放捨。入於涅槃。 【疏】合中云。五十七煩惱者.解者有三。五.五蓋也。十.十纏也。七.七漏也。  合中下.解五十七煩惱。凡有四釋。初是今師。二是數論師。三成論師。四興皇。初云有三者。五十七是三種煩惱也。謂五蓋煩惱.乃至十纏煩惱。五謂貪嗔癡掉悔睡眠。十謂忿恚曰嗔。隱藏自罪曰覆。意識昏熟曰睡。五情暗冥曰眠。嬉遊曰戲。三業躁動曰掉。屏處起罪.不自羞曰無慚。露處為非.不羞他曰無愧。財法不施曰慳。他榮心惱曰嫉。七謂見漏.思漏.根漏.惡漏.親近漏.受漏.念漏。 【疏】數人言。欲界四鈍.貪瞋癡慢.通迷五行。五行者。見諦四.思惟一。五行上各有四.四五二十。上兩界各除一瞋.則五行下各三.三五十五.兩界成三十。就欲界二十成五十。通心七使.即七漏為根本。  見諦四思惟一者。見道歷觀四諦而證真.故四。思惟重慮緣真.故一。見修合論.名為五行。各有四者。謂貪嗔癡慢。各除一嗔者。謂上界不行恚也。七使者。成論云。一欲愛。二恚。三有愛。四慢。五無明。六見。七疑。亦是三毒及見也。欲有是貪.恚即是嗔.無明是癡.慢亦癡攝。此五屬鈍。見疑屬利。三界分別成九十八。此即有部所談.數人明義也。 【疏】論人云。見諦十使.迷四諦.為四十。思惟四使.又迷四諦.四四成十六。合見諦為五十六。并無明是為五十七。  四諦為四十者。雖不現行.有種子在.是故通取。若但取現行.則集滅除三.道除於二。思惟下.此是成宗明義.則修道亦觀四諦。不同有部.但緣一真。故使修道惑有十六。 【疏】興皇云。五門觀一一有三倒。謂想見心.三五十五。約三界成四十五。又四諦各三倒.三四十二.足前成五十七(云云)。  五門者。謂無常苦空無我不淨。三倒約五陰。識心心倒。想受想倒。行心見倒。注云云。雖兼引三家.應以今師為正。  △四瘧病偏為學人未除一邊者作請。 世尊。如人病瘧。值遇良醫。所苦得除。我亦如是。多諸患苦。邪命熱病。雖遇如來。病未除愈。未得無上安隱常樂。云何如來便欲放捨。入於涅槃。  第四請中.經病瘧等者。無明細惑覆蔽法身.如瘧發徧體。良醫喻佛。得除者。即諸菩薩聞圓入住.頓破無明.如瘧病差。我亦下.顯己未差以請佛住。同體之見故曰邪命。同體之思喻以熱病。雖遇如來.無明未破.故云病未除愈。未見佛性.故云未得.乃至常樂。既未得常樂.即未除涅槃邊四枯倒也。疏主科為未除一邊.良有以也。問。學人破思未盡.何故以破無明為請耶。答。破無明.顯三德.是其正意.是故捨旁取正.真約無明。又前段已請破思.無容再說。自淺階深.經意煥著。  △五醉人通為一切凡聖作請。 世尊。譬如醉人不自覺知。不識親踈。母女姊妹。迷荒婬亂。言語放逸。臥不淨中。 【疏】醉譬中.行三業惡得報。  第五醉人。科為通為一切凡聖作請者。凡聖之言不出九界六凡。三聖悉具無明.故以醉喻。若入地住.即是分果.名為佛界.故喻吐酒。經中初譬.先明九界迷惑。醉人者。無明如酒.起著如醉。不自下.顯醉過。過有三種。一喻起煩惱.不了己心三德佛性.名不自覺知。不達即妄是真.名不識親。不曉即真而妄.名不識疎。母女姊妹以喻四德。以三佛性一一皆具常樂我淨之德故。二迷荒下.喻由惑起業.迷荒意業.不能識心達本.故曰迷荒。婬亂身業.不能觀身實相.故曰婬亂。言語放逸.口業。不了文字即解脫.故曰放逸。九界咸爾。三臥不淨中.喻由其妄業.感九界苦。六凡分段.三聖有餘。生死污穢.悉名不淨。 時有良師與藥令服。服已即吐。還自憶識。心懷慚愧。深自剋責。酒為不善。諸惡根本。若能除斷。則遠眾罪。  次時有去.喻佛能治。良師喻佛.說圓授人.名與藥令服。稟圓法.立圓行.名服已。入初住位.頓破無明.名為即吐。頓悟本具三德.故云自憶。翻前不自覺知也。識知真安親疎.名之為識。翻前不識親疎等也。心懷慚愧.翻前迷荒意業。深自剋責.翻前言語放逸口業。酒為不善.翻前婬亂身業。則遠眾罪.飜前臥不淨中。對前文.小不次耳。 世尊。我亦如是。往昔已來輪轉生死。情色所醉。貪嗜五欲。非母母想。非姊姊想。非女女想。於非眾生生眾生想。是故輪轉。受生死苦。如彼醉人臥不淨中。如來今當施我法藥。令我還吐煩惱惡酒。而我未得醒寤之心。云何如來便欲放捨。入於涅槃。 【疏】合中.服藥吐惑(云云)。  次世尊下.合法也。我亦如是.合前人也。往昔下.至所醉.合醉也。情謂五根.色謂五塵。此根與塵.生惑之緣.故說為酒。依此生結.惑亂己心.名情色醉。不自覺知.不識親等.略而不合。貪嗜五欲.合前不識親疎。非母母想乃至眾生想.此即迷真四德.執妄四倒.合母女姊妹。迷荒等.略而不合。是故輪轉下.合臥不淨。如彼醉人者。舉喻己帖如來.合前良師能治之喻。請佛說法.今當施我法藥.請同良師與藥服也。令我下.合服已吐。而我下.彰己不同醒悟之人.謂未破無明也。云何下.徵佛請住。疏注云云.意令細釋。  △三疑二。初敘意分科。 【疏】三從世尊譬如芭蕉樹去.是疑教。昔教若非.佛不應說。昔教若是.佛不應非。今教若是.何不早說。今教若非.云何稱實。是故致疑。就文為三。初明無我。次引證。三明用。  是疑教者。問。既初以教行理三為執。何故次請但約主師.此中獨疑於教耶。答。主師必設教.教必詮行理。文雖出沒.意則俱三。既疑於教.自及行理。  △二芭蕉下。隨文正釋三。初明無我。 世尊。譬如有人。歎芭蕉樹以為堅實。無有是處。世尊。眾生亦爾。若歎我人。眾生壽命。養育知見。作者受者。是真實者。亦無是處。我等如是修無我想。世尊。譬如漿滓。無所復用。是身亦爾。無我無主。世尊。如七葉華無有香氣。是身亦爾。無我無主。我等如是心常修習無我之想。 【疏】芭蕉約行陰。漿滓約色陰。七葉約三陰。  初明無我.約五陰。以凡夫攬五成身.妄立主宰故。芭蕉約行者。行即起貪起嗔.遷流不實.妄計為我.如歎芭蕉。經我人等者。於名色法中.妄計有我我所之實.名我見妄計。我是行人.異於非行之人。我生人道.異於餘道.名人見。於名色和合中.妄計有我生.名眾生見。妄計有我受一期果報.壽有長短.名壽者見。妄計命根連持不斷.名命者見。妄計我能養育於他.亦計我為父母養育.名養育見。妄計有五根能知五塵.名知者見。妄計我眼能見諸色.亦計我能起邪見.我能起正見.名見者見。妄計我有身力.能有所作.名作者見。妄計我當後身受罪福果報.名受者見。廣明則十六知見也。今略舉十。然此諸見皆從五陰上起.經於行陰廣明.四陰從略.但云無我無主而已。以行心招累.其過既重.故委說也。經漿滓。滓.側士反。色身無知.尚如瓦石。漿滓無用.其喻可知。約三陰者。受心領納.想取相貌.識妄分別。作用既劣.如華無香。問。經合後喻.亦云是身。何故疏云約三陰耶。答。攬五成身.從總立稱。  △二引證。 如佛所說。一切諸法無我我所。汝諸比丘應當修習。如是修已。則除我慢。離我慢已。便入涅槃。 【疏】次引佛說。一切法無我我所。  引佛說者。即昔教所談。  △三明用。 世尊。譬如鳥迹空中現者。無有是處。有能修習無我想者而有諸見。亦無是處。 【疏】三如鳥迹空中下.明無我用者。昔教能除見思故也。所以明無我者。佛昔教明無我.我修無我。若有我者.無有是處。云何今日說言有我。故舉無我.為疑教端。  為疑教端者。舉昔偏空無我.疑今中道真我。  △四破執除疑二。初分科。 【疏】四從爾時世尊讚諸比丘去.是破執除疑。文為二。先讚.次破。  △二初文下。隨釋二。初讚二。初約疑本釋所讚。 爾時世尊讚諸比丘。善哉善哉。汝等善能修無我想。 【疏】初文者。上有三意.何故獨讚無我。無我是執疑等本故也。  上有三意下.設問也。上有執請疑之三意。何故獨讚.執中無我耶。次無我下.答也。三意雖殊.執者只是執其所證無我之法。因執無我.請說真我。今昔二教並佛所說.何故斥云無我是偽.所以致疑。故云是執疑等本.故佛讚之。  △二何故下。約四悉釋能讚。 【疏】何故讚之。世間問答.法爾故也。又初以無我破邪.其能服用。又將欲奪而先與之。又執劣感勝。即四悉意也。  何故下.約能讚以成四悉。世間儀式.法爾須讚.令其歡喜。初以小乘破外道.其諸比丘服用生善。先與後奪.破小乘惡。因執小劣.以感圓勝。悟解入理.故云四悉。  △二破二。初分科引證。 【疏】次破有三意。初破其偏理。下文云。是三種修無有實義。二破其偏行。下文云。先所修習悉是顛倒。三破其偏教。下文云。先所斷乳.此非實語。此三意各二.謂騰執酬破。  次佛下.分科引證。實義者。義即是理.故證破理。修習屬行.語即言教.故引修習顛倒證行.此非實語證教。  △二初破下。隨文釋義三。初破偏理二。初科分。 【疏】初破偏理。先騰.次酬。  △二初騰下。隨釋二。初騰執二。初分科。 【疏】初騰為三。一接讚騰執。二作譬。三世尊下.結歎。  接讚騰執者。暹師解云。接佛讚後.便騰昔執.謂佛實讚。佛意欲破.且先讚耳。  △二醉有下。隨釋三。初接讚騰執。 時諸比丘即白佛言。世尊。我等不但修無我想。亦更修習其餘諸想。所謂苦想無常無我想。  △二作譬。 世尊。譬如人醉其心眩亂。視諸山川。城廓宮殿。日月星辰。皆悉迴轉。 【疏】醉有二過。一倒亂.二乖善。  乖善者。謂佛作真常而說.乖我無常之善。此約比丘所計己法為勝。但由佛說真常之名.與邪常名相濫.故使比丘未達其義.謬破於佛。暹師解云。此諸比丘聞佛令修常樂.却謂如來猶如醉人.見日月轉。下結醉過云。若有不修苦無常想.乃至不名為聖。即指修常等不名為聖。故下文佛以醉譬還之。是汝自醉.非我醉也。  △三結歎二。初結醉過與不修。 世尊。若有不修苦。無常想。無我等想。如是之人不名為聖。多諸放逸。流轉生死。 【疏】三結歎。文二。初結醉過與不修者。  △二歎無過與善修。 世尊。以是因緣。我等善修如是諸想。 【疏】二歎無過與善修者。  △二酬破二。初分科述意。 【疏】次佛破者。即以酬為破。於中為二。初破不倒亂是倒亂.迴醉與之。次破善修非善修.迴不善修而與之。  △二初破下。隨文釋義二。初破不倒亂是倒亂二。初分科。 【疏】初破倒亂為四。一誡聽牒起。二明其倒亂。三出不倒亂。四結過歸之。  △二隨釋四。初誡聽牒起。 爾時佛告諸比丘言。諦聽諦聽。汝向所引醉人譬者。但知文字。未達其義。 【疏】誡聽中言牒起者。重牒彼計。但知文字不知其義者。文是語言.義是理趣。醉亦聞語.不曉語意。亦自有語.而無實錄。汝亦如是。聞他流轉.他不流轉。自言善修.實非善修。  聞他下.合聞語不曉。自言下.合自語不實。語意實錄即是其義。經云未達。良在於此。他不流轉者。彼謂不修無常等想.則同醉人.視物流轉。佛謂他人所證妙理本常.而汝妄計無常.亦何異凡夫.於無常中妄計邪常。既是二邊.並名倒亂。故金剛錍云。眾生自於佛依正中而生殊見.苦樂升沉。既舉苦樂.常等例然。故經云。於非轉處而生轉想。豈非比丘但得醉亂之語而不知義.其猶醉聞他語.不曉其意。自言善修等者。汝自謂善.既背中道.其實是惡。惡而稱善.何異醉人.語無實錄。  △二明其倒亂。 何等為義。如彼醉人見上日月。實非迴轉。生迴轉想。眾生亦爾。為諸煩惱無明所覆。生顛倒心。我計無我。常計無常。淨計不淨。樂計為苦。以為煩惱之所覆故。雖生此想。不達其義。如彼醉人。於非轉處而生轉想。 【疏】次倒亂中提日月來者。正破倒亂譬也。眾生者。他云。正寄比丘.汎指眾生。今謂不爾。既迴醉與之.當知比丘即是眾生。我計無我者。破其倒亂.亦是破其執於無常無我為是。汝以無常無我為是.此是亦非。實非無我.橫計無我。如彼醉人.於非轉處而生轉想(云云)。  亦是破其執無常等者。向疏云。醉有二過。一倒亂。二乖善。此即第二意也。故云亦是。謂執偏空無常之惡.而乖中道真常之善。轉想下云云者。汝以凡夫執邪常等為醉轉.我亦謂汝執無常等為醉轉。以俱乖中道.竝屬倒亂。  △三出不倒亂。 我者即是佛義。常者是法身義。樂者是涅槃義。淨者是法義。 【疏】三我者去.出不倒亂者.即常樂我淨。汝之所非則不非.乃非其所是。佛者覺義.以自在故名我。常者法身.不從緣生故常。樂者即是涅槃.涅槃無受.名為大樂。淨即是法.法即無染。汝所非者.而今則是。是義不知.良由於醉(云云)。  非其所是者。常樂是佛所證.故佛以為是。而比丘反非。問。比丘昔破邪常.以修無常.得名是否。答。於昔名是.於今則非。且邊邪即中正.生死即涅槃。若棄邪常.別求寂滅.其猶捨波覓水.離器求金。非其所是.義在斯也。良由於醉者。由無明故.謂是為非。  △四結過歸之。 汝等比丘。云何而言有我想者。憍慢貢高。流轉生死。 【疏】四汝等比丘下.結歸者。即迴醉還之。比丘謂常是倒.無常不倒。佛迴無常是倒.常是不倒。如日月不轉.醉見迴轉。日月豈醉.醉者過耳。常樂我淨實非無常.橫計無常.是倒者過。  是倒者過者。汝妄情所計.謂為無我。真我本有.徧一切處。云何而言有我想者.憍慢貢高.流轉生死耶。比丘上言.若有不修苦無常想.無我等想.乃至多諸放逸等。今云慢高即是放逸.故佛結過歸之。  △二破善修非善修二。初科分。 【疏】次從汝等若言去.破善修非善修。文為四。初雙標兩修。次雙明八倒。三雙迴過還之。四專舉勝修。  △二初中下。隨釋四。初雙牒兩修。 汝等若言。我亦修習無常苦空無我等想。是三種修無有實義。我今當說勝三修法。 【疏】初中云汝等若言者。是標其善修.無有實義。斥善非善.如醉偽言而無真實。次標勝修。夫相對者.義有廣略。或作十門.八倒.六行等不同。今但略對三。  無有實義者。但有三修之名.而無勝三之義。汝向自言.我等善修如是諸想。但如醉言.實非善也。十門者。如釋序品.優婆塞章.十對治門。六行者。勝劣雙修也。今但略對者。經中勝劣.各但標云三修而已。  △二雙明八倒。 苦者計樂。樂者計苦。是顛倒法。無常計常。常計無常。是顛倒法。無我計我。我計無我。是顛倒法。不淨計淨。淨計不淨。是顛倒法。有如是等四顛倒法。是人不知正修諸法。 【疏】次從苦者計樂去.是雙明八倒。汝行八倒.云何自樹.稱為善修。文云。是人不知正修諸法。  汝行八倒者。比丘但有無常等四.通言八耳。又偏真是變易生死之苦.而妄計為涅槃之樂.故云苦者計樂。分段生死即是三德涅槃.而妄計為苦.而求出離.故云樂者計苦。常等例然。是則二乘具足八倒。經四顛倒法者。即界內界外各有四也。總結云四。前自列八。正修即中道真常樂等.此常即是非常非無常之常耳。  △三雙迴過還之二。初分科。 【疏】三從汝諸比丘去.是雙迴八倒而反歸之。文為二。初迴常樂四倒歸之.後迴無常四倒歸之。  △二就初下。隨釋二。初迴常樂四倒歸之二。初科分。 【疏】就初又二。初正迴倒.次三番料簡。  △二初如下。隨釋二。初正迴四倒。 汝諸比丘。於苦法中而生樂想。於無常中而生常想。於無我中而生我想。於不淨中而生淨想。 【疏】初如文。  初如文者。問。比丘正是四枯倒。何故佛以四榮倒迴之。而言於苦法中.而生樂想等耶。答。此據二乘所證則是四榮。就其所破則是四枯。何者。彼謂生死是苦無常等.故滅生死。謂涅槃是安樂法等.故證涅槃。而不知所證全是變易苦等。此則妄執界外生死之苦.以為所證涅槃之樂。何異凡夫謂分段苦.以為樂等。故云汝諸比丘於苦法中而生樂想。餘三可例。若爾。菩薩出假應是四枯。答。不例。菩薩出假。於生死苦.其甘如薺.正是四榮也。是知不了三諦圓融.安得免斯八倒。  △二三番料簡二。初科文。 【疏】次三番者。謂世出世.有不有.倒不倒等。  △二初世下。隨釋三。初世出世。 世間亦有常樂我淨。出世亦有常樂我淨。 【疏】初世出世者。夫至理如空.非世出世。惑之者成倒.名為世間。解之者成德.名出世間。無明覆汝.唯倒非德。彼若救云。若是倒者.云何名為常樂我淨。  至理如空等者。己心妙性.一切融通.尚無於同.何況有異。只由迷解有別.故使倒德兩殊。其猶水非清濁.而撓之則濁.澄之乃清。無明覆汝者。小乘涅槃全是無明。無明即苦.妄計為樂.故唯四倒.非是四德。是故世間常等.通攝二邊。凡夫則以生死為常。二乘雖知生死無常.而取著涅槃.復是常倒。出世常等.即是中道。名既混濫.故佛以世出世簡之。若救下.示生起次文之意。故知次文約字義簡者.是佛釋二乘伏難也。恐彼救云。同名常樂.豈得斥我所證為倒。我若是倒.如來亦倒。故約字義.以判倒德。  △二有不有。 世間法者。有字無義。出世間者。有字有義。 【疏】次世間法下.有不有。故於世間料簡字義。義如下說.但有其名。是故非德.而無其義。  字謂名字。二邊顛倒.但有常名。既其遷變.永無常義。餘三準說。其猶鼠玉名璞.鼠有璞名.實無玉義。名義俱有.方是出世。問。二乘出世.何名世間。答。雖出分段.還在變易.故名世間。義如下者。即指第四.舉勝修文也。  △三倒不倒二。初總釋。 何以故。世間之法有四顛倒。故不知義。所以者何。有想顛倒。心倒。見倒。 【疏】三何以故下.有倒無倒。是則但有四倒三倒.顯其無義。  但有四倒三倒者。向舉苦空四倒.與常樂四倒作本。今舉三倒.釋前兩種四倒所由。由心想見.遂執苦等.及以常等。  △二舊云下。別釋二。初釋三倒二。初諸師異解。 【疏】舊云。三心無倒.識心是倒。又云。識心無倒.餘三三倒。想有想倒。受有心倒。行有見倒。    舊云下.諸師異解凡有六釋。初云三心無倒等者。心王分別.故識心是倒。則心想見三.並屬於識。三是心所.隨心王轉.故自體無倒。又北遠云。七識心體是心倒。妄取法相名想倒。於所取相建立定實.名見倒也。次云識心無倒者。以識剏起.但緣青等總相.故不成倒。次想心.想取境像.故成想倒。次受心領納前境.則成心倒。次行心起貪等煩惱.造作遷流.故有見倒。即百論疏云。心王了其總相.心所了其別相也。但了總故.故識無倒。 【疏】又通別二釋三倒。通在四心之中。差別對者.識心心倒.想受想倒.行心見倒。又凡有心緣境.即心倒。通是想像.即想倒。通能分別.即見倒。又初心妄計.即心倒。心緣成想.是想倒。想成冰執.是見倒。  三云通別者。通則四心各有三倒。別則分此四心.主對不同.在文可見。四五二釋.亦是通約四心.而成三倒。 【疏】又見倒在凡夫。心倒想倒是學人。無學則無倒。  又見下.第六釋。乃竪約凡聖.以分三倒。則見倒是見惑.心想是思惑也。問。經文正斥。無學云何無倒耶。答。無界內三倒.而有界外三倒也。疏文且從界內配義耳。  △二今謂下。結示佛意。 【疏】今謂何故却以倒還比丘。是等比丘妄謂心盡.心實不盡。無漏心.空想.偏見故。故成三倒。一倒具四.成十二倒。故結過還之。  今謂下.結示佛意也。妄謂心盡者。雖是思心盡.而無明心全在.故云心實不盡。無漏下.正示界外三倒義也。一無漏心。二空想。三偏見。故云故成三倒。由茲三倒.妄執苦等.故一倒具四也。此順現文.以四枯結數.故成十二。所以經云。世間之人樂中見苦等。若準前文.如來亦以四榮迴之.通前則二十四倒.以四榮亦由三倒而起故。  △二簡四法二。初以榮例枯。 【疏】問。世間亦有常樂我淨.出世亦爾者。亦應言世間亦有無常無我.出世亦然耶。答。例二乘無常無我.即是世間。諸佛無常無我.無上方便.即出世間。  問下.以榮例枯為問也。四榮之名.既中邊通有.四枯之名亦可例同否。故云出世亦然耶。答意可了。  △二問有下。四句分別二。初徵。 【疏】問。有名無義(云云)。世間出世間.倒德非倒德。勝修劣修.並應四句分別。  問有下.四句分別。初且約四雙徵問。初約名義問者。此問由前而生。既許枯榮之名.通界內外。且如經云。世間法者.有字無義等。復云。何約內外分別耶。云云者。應以四句分別。世間常樂.有名無義.以凡夫皆妄計故。出世無常.有義無名.以佛果必云常住.故約其方便必示無常。出世常樂.有名有義。世間佛性.無名無義。以小乘外教.俱無佛性名義故。世間下.約三雙徵其四句。一世出世。二倒德。三勝劣。以向有名無義四句.只是約世出世而論。世間即倒。出世即德。德為勝修。倒為劣修。故展轉徵覈.使各成四句.令義無壅。故云並應四句分別。言倒德非倒德者。非倒即德。非德即倒。應云倒非倒.德非德。文從便耳。此之三雙下.文自釋出.故不注云云。  △二又世下。釋二。初示世等四句。 【疏】又世間唯倒無德。出世唯德無倒。即倒不倒.是世倒之德。起方便用.是出世之德倒。餘一切諸義悉然。  又世下.答釋也。初釋世出世.倒德非倒德四句。文從合說者.以世等是處.倒德是行。行必依處.既無別體.故約義理合明四句。若就名字各開四句者。一世。二出世。三世即出世。四出世即世。此約世出世.明四句也。一倒。二德。三倒即德。四德即倒。此約倒德明四句也。名雖有異.義必無殊.故使疏主從合而示。言唯倒無德者。世間常樂.凡小執計.是顛倒法.非真實德。此初句也。唯德無倒者。出世常樂.諸佛證悟.唯真實德.非顛倒法。此第二句也。即倒不倒者.此約理體而說.亦是約開顯而談。謂邊邪皆中正.故世間四倒即出世四德。指波即水.其理灼然。是則波是水之倒.水是波之德。故云世倒之德。此第三句也。起方下.此約地住已上.證四德已.隨機起應.示凡示小.故云起用也。是出世之德倒者。已證本理.故云出世。全真起應.即德是倒。故云德倒。有本德下倒字.或作例字.即屬下句之首字.悞耳。若爾.則使上文不成句義。況下句不安例字.其文自成。或可於例字上.文闕倒字。餘一下.諸義者。即生死涅槃.煩惱菩提.真妄縛脫.凡聖迷悟等.並可例此以為四句。故云悉然。  △二舊云下。示勝劣四句二。初出古義。 【疏】舊云。無常無我是劣修.常樂我淨是勝修。又云。單修者劣.雙修者勝。又非偏圓修.乃是勝修。  舊云下.約古釋以明勝劣四句也。謂一劣。二勝。三亦劣亦勝。四非劣非勝。句雖有四.展轉相望.但是勝劣。在文可見。第四句云非偏圓者。非偏則非無常之劣修。非圓則非常樂之勝修。故知向云常樂.蓋指中道.非指出假也。  △二今判屬。 【疏】今問屬當諸修.與誰分別(云云)。單勝修者是次第人.雙勝修者是不定人.非偏非圓者是頓人(云云)。  今問下.今師判屬三種止觀行人也。初文斥古.徒成四句.以分勝劣。約法配人.全無所以.故云與誰分別。單勝下.判屬也。次第人即修漸止觀人也。初出三界則用劣修。次止二邊.入乎中道.則用勝修。自淺階深.收前兩句。初則單劣.後則單勝.故屬次第行也。文中但云單勝者.從勝舉耳。雙勝修者。即勝劣兼用.故云雙勝。即向云雙修者勝也。是不定者。以宜劣則修劣.宜勝則修勝。用無前後.故屬不定止觀也。即止觀云。或止世界為第一義.或止第一義為世界等。非偏非圓者。謂初心即觀實相.三諦互融.即邊而中故非偏.即中而邊故非圓。如此修者.即圓頓止觀人也。注云云者。如向消釋也。其三行所以.如釋序品優婆塞記中具明。  △二回無常四倒歸之。 以三倒故。世間之人樂中見苦。常見無常。我見無我。淨見不淨。是名顛倒。以顛倒故。世間知字而不知義。  經從以三倒故下.是大科第二迴無常倒歸之也。  △四專舉勝修二。初分科。 【疏】四從何等為義去.是專明勝修。文為二。一對劣明勝.二勸勝修。  △二若通下。隨釋二。初對劣明勝二。初釋四劣。 何等為義。無我者即生死。我者即如來。無常者聲聞緣覺。常者如來法身。苦者一切外道。樂者即是涅槃。不淨者即有為法。淨者諸佛菩薩所有正法。是名不顛倒。以不顛倒故。知字知義。 【疏】若通論其劣.備有諸過。但偏破甚者.生死有縛著.故無我。聲聞更進趣.故非常。外道以苦捨苦.故是苦。有為多染.是不淨(云云)。  備有諸過者。謂生死非但無我.亦無常苦不淨。乃至有為.非但不淨.亦備餘三。但偏下.雖各備四過.而生死無我過甚。乃至有為不淨過甚。故使經文各約一過破之。生死下.我以自在為義。縛著三界非自在.故無我。聲聞下.常以不遷為義。二乘但證偏空.更須進入中道.進趣遷改.故是無常。外道修諸苦行.欲捨生死之苦.而反更沉淪.故無樂果。有為惑業.染汙法身.故是不淨。  △二釋四勝。 【疏】偏舉勝破劣如經。今通意者。初文云。我者即如來。只標三寶攝一切法。常即法身。此標三點攝一切法。樂即涅槃。此標四德攝一切法。淨即無為。此標法界攝一切法。然此諸義不縱不橫.不一不異.不可思議。故得是義.故得是勝。  偏舉下.釋四勝也。如經者。即是我破無我等.別別對義.已如經文。今通下.約德體圓通互融諸法也。如來則舉佛寶以收法僧。法身則指一德以包餘二。樂乃四德中一.涅槃乃是安樂之法。既具其一.必具其三。無為是法界異名.界即三諦。然此下.總攬諸義.以成妙境。諸義即是三寶.三點.三涅槃.三法界。如此四義.只一心三法之異名。即一而三.故不縱不一。即三而一.故不橫不異。三一互融.名不思議。生佛理等.自他體同。如是體達.有字有義.名為勝修。  △二勸勝修。 若欲遠離四顛倒者。應知如是常樂我淨。 【疏】次若欲下.勸修如文。  △二破偏行二。初分科。 【疏】次從時諸比丘去.是破其偏行.亦名酬請。文為二。初騰請.後酬請破行。  △二初騰下。隨釋二。初騰請三。初領旨歎佛。 時諸比丘白佛言。世尊。如佛所說。離四倒者則得了知常樂我淨。如來今者永無四倒。則已了知常樂我淨。 【疏】初騰為三。一領旨歎佛。  △二因歎正請。 若已了知常樂我淨。何故不住一劫半劫。教導我等。令離四倒。而見放捨。欲入涅槃。 【疏】二因歎正請。  △三要命結請。 如來若見顧念教勅。我當至心頂受修習。如來若當入涅槃者。我等云何與是毒身同共止住。修於梵行。我等亦當隨佛世尊入於涅槃。 【疏】三要命結請。如文。  經毒身共住者。四倒全在.故名毒身。佛若去世.倒從誰破.梵行豈成.故欲隨去。  △二酬請破行二。初分科。 【疏】從爾時佛告去.是酬請。又二。初呵不應.次正酬。  △二初呵下。隨釋二。初呵不應。 爾時佛告諸比丘。汝等不應作如是語。 【疏】初呵者。如來去住非汝境界。汝既不能知佛往來.寧得隨去。故言不應。  非汝境界者。機興則住.機息則去。是則去而常住.住而常去。故非二乘所知。不能知往來者。汝既不知佛是不來而來.寧得隨佛不去而去。  △二正酬二。初科分敘意。 【疏】次酬請為二。初以人酬.次以法酬。汝前請住.正欲學法。今留人法.於學頓足.更何所請。  △二人酬下。隨文正釋二。初以人酬二。初分科。 【疏】人酬中為三。一標付囑人。次歎人同如來。三釋歎。  △二初下。隨釋三。初標付囑人。 我今所有無上正法。悉以付囑摩訶迦葉。 【疏】初二如文。  △二歎同如來。 是迦葉者。當為汝等作大依止。猶如如來為諸眾生作依止處。摩訶迦葉亦復如是。當為汝等作依止處。  △三釋歎。 譬如大王多所統領。若遊巡時。悉以國事付囑大臣。如來亦爾。所有正法。亦以付囑摩訶迦葉。 【疏】第三釋中意者。如王委任大臣。巡者.行也。佛欲巡行餘方.故委任迦葉。  巡行餘方者。此方機盡.他土機熟.不謀而應.故曰巡行。經遊巡。即天子巡狩.省方觀民也。白虎通曰。王者所以巡狩者何。巡者.循也。狩.收。為天下循行守收民也。五歲再閏.天道大備.故五歲一巡狩。  △二以法酬二。初分科。 【疏】從汝等當知去.以法酬請。又二。初酬請.次破偏行。  分科云。初酬請.次破偏行者。破行即在酬請中。此乃荊溪虛科顯意耳.或是文悞。  △二初酬下。隨釋二。初酬請二。初懸敘古人釋義三。初敘古義去取。 【疏】初酬中有法譬合。譬中從春時去.為偏行作譬。舊云。聞思修慧。觀文不會。今隨河西朗師分文為兩。先明起惑失理.後修學求理。  △二初一下。依河西釋經二。初釋譬二。初起惑失理。 【疏】初一句是起惑。春時者.年初物生.譬起惑之始。又因惑生解.故言春時。有諸人等二句.失珠之處。舊云。大池是無常教。朗師云。是生死海。浴字或作沼.多作浴。乘船遊戲三句.失珠之緣。舊云。聞慧解淺.故云遊戲。河西云。恚慢心如乘船.五欲樂如遊戲。失瑠璃寶.喻失佛性。舊或言。失理或失解。沒深水中.一往沒失.非永失也。舊云。圓理蘊在無常教下.故言沒深水中。又佛性理為恚慢生死所沒.不能得現。  琉璃.梵語也。具云吠琉璃。此云遠山寶。然此二字本不從玉.即用水流別離字耳。從玉者.後人所加。故文選吳都賦云。致遠流離與珂珬(音邃)。注云。流離珂邃皆寶名.自遠至也.字並無玉。非永失者。反妄即是.故非永失。  △二次是下。修學求理二。初分科。 【疏】次是時諸人下.習解求理。為二。先依昔教偏修.即是偽修。二明今教圓修.即是勝修。  △二初云下。隨釋二。初依昔教偏修。 【疏】初云競捉者.即是偏修無常苦觀而習學之。瓦石自傷害.譬苦。草木虛浮.譬無我。砂礫水底分分離散.譬無常。各各自謂.無非得理。  △二次歡下。明今教圓修二。初敘意科分。 【疏】次歡喜持出下.譬今教圓修。舊亦三慧.今意不爾。猶是偏修之末.明理未極。故言乃知非真。一往為四。一悟昔非真。二由佛性力令眾生悟。三明信解。四明慧見。即是得理。  偏修之末者。謂總別念.是偏修之初。無學羅漢為偏修之末.但證偏真.名為未極。一往下.列四章。初是改惡。後三生善。通是真修。  △二初文下。依科解釋。 【疏】初文即今教起已.方悟昔非。舊兩釋.歡喜向前.持出向後。莊嚴云。歡喜持向前.出非真向後。今皆為一句。  今教(至)昔非者。此謂二乘既聞此經常樂.方知昔學無常為非。舊兩釋者。此段前後指舊釋者。皆是疏主因敘河西之義.對明常途所解.故云舊釋。若云河西自引舊釋者。且此經既飜.河西最先造疏.更無舊人可指。又如引莊嚴者。且僧旻生乎梁初.道朗出在晉末。豈於百年已前.預指莊嚴所解耶。此皆疏主因便引之。今皆下.正指河西義為今也。謂歡喜持出.乃知非真.總為一句也。今師即以乃知非真.自為下句之始。 【疏】次是時寶珠下.由佛性力.始明真修。此聞今教說於佛性.由佛性力令眾生悟。在水中者。佛性非遠.只在生死五陰身中。水澄清者。由佛性力令眾生悟。  明真修者。通指下三.俱是真修也。此聞下.正示第二章也。由佛性力者。聞於今經詮示佛性.遂悟己身本有.故云令悟。亦是由佛性理.內熏之力。復是由佛性教.外熏之力。內外和合.遂令開悟。在水下.正合喻義。水澄下.以澄清喻悟。此恐約聞慧。次信解即思慧。慧見即修慧。 【疏】三於是大眾下.明一往信解.喻之如見。而未得取.如月形者。中道圓理究竟無缺。  而未得取者。取即喻證。若然者.前二是修.後一是證。以慧見是取得故.即初地也。問。疏指後三.通名真修。何故以三慧配釋.及分修證耶。答。對劣是偽.故勝是真。何妨通名真修.別分三慧。又大乘對小.通曰真修。若約行淺深.仍有真緣二修之異。緣在地前.真惟登地。真修則是分證.緣修別得修名。故分修證.於義無爽。此皆符順他義.作此消通。 【疏】四是時下.慧見也。安徐者。處在生死.如在涅槃.故言安徐。  處在生死者。如晉譯華嚴云。菩薩於生死.最初發心時.一向求菩提.堅固不可動。此即初地也。  △二次汝下。釋合。 【疏】次汝等比丘不應下.合譬。又四。先合偏修。次合圓修。三復應當知下.重合偏修。四欲得真實下.重合圓修。  先合偏修等者。講者應探取經文.對當古義.令無壅滯。  △三此中下。指經文勸誡。 【疏】此中經文是留心處.故存舊解。請勿嫌煩。  是留心處者。此段譬文.正是如來破彼疑執.顯示理體.以明勝修。即是讀者.行者.留心發解之處。故疏廣引古釋.對顯今義.令爾曹曠懷。故誡後輩.無以煩重為嫌也。  △二今釋下。正約今家解經二。初通敘來意二。初正明來意。 【疏】今釋此章。諸比丘雖聞新伊.未除舊執。謂佛無常.所以請住。雖信法常.未信佛常。口雖請新.意猶從舊。佛呵其舊執云。汝等不應作如是語。佛酬其請新.故言所有正法悉付迦葉。如來緣謝故去.迦葉機興故付。內同佛德.外委大臣.秉正法教。乃指圓伊.而作依止.酬其所請。  今釋下.今師正解也。文中先結示前章.以生此段。從諸比丘去.乃至外委大臣.秉正法教.是結示前章.以人酬義。未除舊執者。謂佛口雖說常.既須入滅.身還無常.所以請住。以此觀之.舊執未捨。從乃指下.正生起此段也。所以先人.次法者。人能弘道.故先以人酬。人若無法.不堪依止.故次以法酬。即指圓伊是人所弘法。乃知迦葉是有法之人。故云秉正法等。  △二此中下。對下釋疑。 【疏】此中為學新伊者故。故言法付迦葉。下文為不學新伊者故。故言迦葉無常.不堪付囑.各各為緣。  各各為緣者。此讚後斥.各為機緣。迦葉大行.始終無異。所以斥為無常者.此乃寄高訓下.令捨偏入圓。  △二今初下。正釋經文二。初科分。 【疏】今初以法酬請中.為二。一法說破.二譬說破。  △二法說下。隨釋二。初法說破。 汝等當知。先所修習無常苦想。非是真實。 【疏】法說者。汝欲學新伊.應改迷生信.猶存偽執.真法不染。故云。汝先修習無常苦者.非是真實。  △二譬說破二。初分科。 【疏】次譬中.又二。譬.合。  △二初如下。隨釋二。初譬二。初分科。 【疏】初譬如春時去.先開放逸失寶譬.次開求得不得譬。亦名有方便譬.無方便譬。  亦名有方便譬等者。有勝修方便則求得.無則不得。  △二春時下。隨釋二。初失寶。 譬如春時有諸人等。在大池浴乘船遊戲。失瑠璃寶。沒深水中。 【疏】春時者。年物俱新.適悅時也。譬五塵六欲.是耽湎之境。諸人者。總譬放逸之徒。在大池浴者。大池譬生死河.浴譬恚慢愛憎等也。乘船譬乘諸業。遊戲譬著可愛果。失瑠璃寶者.譬無解。因於放蕩.慧解潛昏.故言失耳。故此章破行失為便.非先解後失。著樂翳解.義言失耳。沒深水中者.生死陰覆也。  躭湎者。說文云。躭.樂也。湎.沉於酒也。愛憎等者。恚慢愛憎.悉是鈍使.等取利使也。可愛果即人天果報也。放蕩即煩惱。非先解後失者。無始本迷.非先悟而後迷也。但以著人天妄樂.令圓解不生.故以失寶為況。  △二求寶二。初求不得。 是時諸人悉共入水。求覓是寶。競捉瓦石。草木砂礫。各各自謂得琉璃珠。歡喜持出。 【疏】從是時諸人去.為無方便求解不得作譬。諸人者.通是迷徒.別擬三修。悉共入水者.信於初教.義如入水。求覓是寶者.作劣三修。競捉瓦石者.證三為真。自謂得者.言得滅度。歡喜持出一句.譬上稱歎象迹第一。善修無我.內執在懷.故言歡喜。向佛稱歎.故言持出.譬上封執生疑之意。  通是迷徒者。以諸人通譬九界俱迷也。別擬下.約今佛意.正破二乘。別擬小乘三修也。初教即三藏。證三為真者。由修故證.即無學也。  △二求得二。初敘大意通取。 乃知非真。是時寶珠猶在水中。以珠力故。水皆澄清。於是大眾乃見寶珠故在水下。猶如仰觀虛空月形。是時眾中有一智人。以方便力。安徐入水。即便得珠。 【疏】乃知非真者。為有方便求解得者作譬。譬聞今教.破昔理行非實.方知苦無常等.偽同瓦礫.故言乃知非真。都從上來.合作六意.共消求得之文。  都從上來者。既約六即明義。故前失寶.及求不得.皆為理即所收。  △二夫寶下。約六即正釋。 【疏】夫寶珠者。珠是本有.非適今也。而眾生著樂.沈沒水底。拙觀推求.竟不能得.即理寶珠。  夫寶下.約六即正釋。即故凡亦必具.六故聖唯在佛。是故始凡理具.而不疑無。趣取無怯.終聖在佛.而無上慢.以生自大。此六即義.起自一家.深符圓旨.永無眾過。暗禪者.多增上慢。文字者.推功上人.並由不曉六而復即。非適今者。適.始也。一念三千.本自具足.非始今有。而眾下.凡小迷倒.日用不知。初句即六道凡夫.明前失寶經文也。拙觀下.次明小乘聖人.但見偏真.不證中道。如執瓦石.竟不得珠。此約前求不得經文也。即理寶珠者。據九界悉是理即。今就經意.從正從難.且至二乘。文雖若是.義必九界。乃至別人.離邊求中.亦是拙觀。 【疏】以聞今教.知前不實。知字知義.始自今經.即名字寶珠。  以聞下.明名字即。是釋乃知非真一句經文也。若約二乘果人.案位即入相似.進入乃即到分真。今約六凡及小教初心.次第入位.聞名識體.故云知字知義。 【疏】是時寶珠猶在水中.以珠力故.水皆澄清者。觀行寶珠.依教觀理。理為所詮.故言猶在水中。能詮如所詮.所詮如能詮。故言以珠力故.水則澄清。  是時下.觀行即。初修觀在名字中.五品開發即此位也。依教觀理者。以水喻教.以珠喻理。能詮下.初句明教契於理.次句明理應於教。其若水涵於珠.珠清於水。文字解脫.觀照相應。 【疏】於是大眾乃見寶珠故在水下.猶如仰觀虛空月形者.相似寶珠。仰觀於月.彷彿類珠.似解隣真.故言乃見。相似位明矣。虛空譬相似常。月圓譬相似樂。月光譬相似淨。非上非下.以上比下.自在無礙.譬相似我(云云)。  非上非下者。珠在水底故非上.猶如仰觀故非下。以上比下者。以天上之月.比水下之珠也。 【疏】是時一人.譬分證寶珠。以一名人.人得其門.故言一人。方便力者.道前圓修。安徐者.安於生死.作涅槃解。微妙正觀.徐詳審諦.不昏教水.不動心波.與理相應.即分得寶珠。  以一名人者。即經云有一智人也。一即心性妙理.從一生智.故云一智。境智和合.故名為人。是則一即法身.智即般若.人即解脫。此乃相似三德也。人得其門者。圓理虛通.人悟其理.故云得門。徧一切處.無非門也。亦與法華.復有一門而復狹小義同。但彼以取之難契.得狹小名。今疏云一人.即是證理之人.故云一人。而不云智字者.境智相冥.其體一故。道前圓修者。真道之前.故曰道前。即相似位中.三觀圓觀.不起法愛.名方便力。不昏教水者。不滯能詮也。不動心波者。不起無明也.此即安徐義。與理相應者。三德分顯.故經云即便得珠。 【疏】此約六位.顯有方便勝修之人.求得寶珠。約行義便。  此約下.結示也。問。何故不明究竟即耶。答。分證究竟高下雖殊.得珠義一.同是果故.同證理故。秘密藏初開發故.阿字門攝後位故。所以經云.得珠總收二即。有方便勝修者。謂由名字觀行.而入相似勝修也。求得寶珠者。分證究竟人也。理即在迷.全無方便。相帶總舉.言約六位耳。  △二合二。初合三修得失。 汝等比丘。不應如是修習無常苦無我想。不淨想等。以為實義。如彼諸人各以瓦石草木沙礫而為寶珠。汝等應當善學方便。在在處處。常修我想。常樂淨想。 【疏】汝等比丘者。合得失兩譬。又二。而復兩番合者。初番合三修得失。  合三修得失者。即經云。不應如是修習無常苦想.不淨想等。此斥劣三為失。故即提喻帖合。如彼諸人等。即以瓦石等三.喻三修也。又因劣修.證三無為.即瓦石等。今世行經本.於苦字下有無我二字者.蓋後人謬添。經汝等下.此勸勝三修為得也。故云常修.常樂淨想。世行經本.於常修下有我想二字.亦是謬添。自非一家科為三修得失者.胡以辨經文之訛偽哉。問。經訛可爾。何故疏文引經亦云。常修我想.常樂淨想耶。答。後人傳寫不知.所以依彼經訛.輙加疏字。若加二字.即是四修。疏主科為三修.便成乖謬。親檢北遠疏.牒經亦只云.處處常修常樂淨想耳。  △二合四修得失。 復應當知。先所修習四法相貌悉是顛倒。欲得真實修諸想者。如彼智人巧出寶珠。所謂我想。常樂淨想。 【疏】後番合四修得失。應用此意.徧歷諸法.皆有劣勝兩種修也。故文云。在在處處常修我想.常樂淨想。豈獨今經。非止一境.觸處成觀。思之。  後番(至)得失者。經云四法相貌.悉是顛倒。此言其失也。前三且除無我.以無我是遣能觀.故且除之。今言四者.能所俱遣.必須至四.以破能觀。至不可得.乃證無為故也。四法不同.故云相貌.全是無明.故云顛倒。經從欲得真實已去.明四修之得也。劣修如失珠.勝修如得珠。故云得失.三四俱爾。應用此意等者。應以三四得失.歷事而修.俾出處語默.善惡凡聖.不離己心。故云徧歷諸法。三諦互融.即有兩種。即邊故劣.即中故勝。故云皆有等也。故文下.按文為證三修。既令處處四修.豈不然耶。故按此一文.通證二段。以此二段.通攬諸經.故云豈獨今經。以諸經所談.豈離常等.是知四德是一法.佛說種種名.故於諸經更立異字。非止一境者。總歷六塵.徧巡六作.或隨文託事.或約義附法.以明二修.故云觸處。攝歸心境.故云成觀。方見山家觸途成觀.義有所憑.誡令思之.意在此也。所以今疏明義.闕觀心者。只由經文多論觀法.或談所破之惑.或明所顯之理。覽者聞者.封滯詎生。儻明事相.仍存觀解。即如釋序品.捨離家法。釋純陀品.偏袒右肩。乃至釋第二十六經世務法.俱約觀心。只由初學者易生封滯故.法行人輕事重理故。  △二破偏行。  其破偏行一段乃是虛科.意如前釋。  △三破偏教二。初分科。 【疏】第三從爾時諸比丘去.是破疑教章。文為兩。初騰.後破。  △二初騰下。隨釋二。初騰。 爾時諸比丘白佛言。世尊。如佛先說。諸法無我。汝當修學。修學是已。則離我想。離我想者。則離憍慢。離憍慢者。得入涅槃。是義云何。 【疏】初騰.具昔教行用理。如佛先說.教也。而修學者.行也。離我慢等.用也。入涅槃者.理也。行理等已破竟。語勢相成.正意在教。昔教若是.今不應非。今教若是.何不早說(云云)。  離我慢者。經離我想是破見。離憍慢是破思。經是義云何者。佛既昔勸修學.何故今斥為非。  △二破二。初分科。 【疏】就破為兩。先歎問.次答。  △二答又下。隨釋二。初歎問。 佛告諸比丘。善哉善哉。汝今善能諮問是義。為自斷疑。  經善能諮問者。有疑能問.發解非遙.是故嘆也。下經云。若人生疑心者.能破煩惱。論語明君子九思。疑思問.居其一焉。  △二答二。初分科。 【疏】答又二。先譬.後合。  △二譬下。隨釋二。初譬二。初分科。 【疏】譬為四。一譬四倒病。二譬三修藥。三譬三修病。四譬四德藥。  △二就初下。隨釋四。初譬四倒病二。初分經略對。 譬如國王。闇鈍少智。 【疏】就初為六。初倒病者.王是也。內闇常淨.外舉我威.貪引取樂.是為病者。  王是也者。王譬眾生.內闇則惑覆妙性。我威則妄起我見.如王無聖策.徒縱暴威。 有一醫師。性復頑嚚。 【疏】次秉倒師者。外道著常淨.為頑。著我樂.為嚚。邪病師也。 而王不別。厚賜俸祿。 【疏】三信受邪倒。謂厚賜俸祿.信邪術也。 療治眾病。純以乳藥。 【疏】四純用乳藥者.倒藥也。色白是常.味甘是樂.膩潤為我.稱藥是淨。即邪藥也。 亦復不知病起根原。雖知乳藥。復不善解風冷熱病。一切諸患悉教服乳。 【疏】五亦復不知.自是邪也。 是王不別是醫。知乳好醜善惡。 【疏】六是王下.亦不自知病。王不別者.是病者不知是倒病也。  △二已略下。隨文重釋二。初結前生後。 【疏】已略對竟。重更釋文。  △二王者下。隨文正解六。初倒病者。 【疏】王者。主領為義。如受化者亦有徒屬.譬之為王。無明為闇。著樂為鈍。世智為少智。  如受化下.如昔身子.目連俱受外化.而亦各有弟子。  △二秉倒師。 【疏】醫譬外道.其實不能治病.而亦欲為眾生強請。春秋傳云。心不則德義為頑。口不談忠信為嚚。外道亦爾.內無真解.外無巧說。  譬外道者。即富蘭邪第六師也。亦欲下為字.平聲。欲得眾生強請作醫師也。春秋下.左傳也。彼云。心不則德義之經為頑。口不道忠信之言為嚚。疏引從省。言不測者.訛也。內迷四德.故無真解。外闕四辨.故無巧說。  △三信邪術。 【疏】俸祿者。受化眾生供養外道。  俸祿者。俸.與也。所以奉百官也。  △四倒藥。 【疏】純用乳藥者。總明藥少病多.俱不知藥病。  藥少則純用邪常.病多則三惑全在。  △五不知自邪。 【疏】不知病起根源者。眾生三毒八倒.由於取相。取相緣於無明。其所不知.不知病也。雖知乳藥.是不知藥。佛假說我.橫計即離。乍言青白黃黑(云云)。風冷熱病者.逗藥失所。風喻瞋.冷喻癡.熱喻愛。  佛假說我者。以我淨等名.本出佛教。以先佛法滅.外道竊用其名而生橫計.謂即色是我.離色是我等。下明劫掠群牛.即其事也。云云者。下疏云。婆羅門神白。剎神黃。毗舍神赤。首陀神黑。今云青者.恐字悞。風繫動故喻嗔。冷凝滯故喻癡。熱焦渴故喻愛。然此三毒通界內外。界內可知。界外者。淨名疏云。取涅槃即貪。捨生死即嗔。迷實諦是癡。界內宜用無常藥治.故須斷乳。界外宜用真常藥治.故須服乳。外人不達.純用邪常。故云一切諸患.悉令服乳。  △六不知自病。 【疏】是王不別者。何但不知藥.亦不知病。  何但下.謂眾生豈知邪常四倒之藥邪.亦自不知三毒之病重。  △二譬三修藥二。初分科。 【疏】次復有明醫者。譬三修藥。文為三。初說明醫。二治病緣。三正治病。  明醫者。西土內眾外道.各有五明。內五者。一聲明。二醫方明。三呪術明。四工巧明。五因明。外五前四同.最後是符印明。曉八術.故曰明醫。西土有醫.未知其始。此方則始於黃帝也。帝王世記曰。黃帝使岐伯甞味艸木。典醫療疾。周官云。疾醫掌萬民之疾病。物理論曰。夫醫者.非仁愛不可託也.非聰明理達不可任也.非廉潔淳良不可信也。是以古之用醫必選姓名之後.其德能仁恕博愛.其知能宣暢曲解.能知天地神祇之次.能明性命吉凶之數。處虛實之分.定逆順之節。原疾病之輕重而量藥.齊之多少。貫微達幽.不失細小。如此乃謂良醫。  △二初文下。隨釋三。初說明醫二。初釋八術。 復有明醫曉八種術。善療眾病。知諸方藥。從遠方來。 【疏】初文明醫曉八術。一治身。三治眼。二治胎。四治小兒。五治創。六治毒。七治邪。八知星。內合佛知八正道.能治八倒病(云云)。  治毒者。謂治毒藥及毒蟲所傷等。治邪。謂邪氣鬼病。知星者。西土醫師欲醫占星.若是火星.金星.昴星.閻羅星.濕星.滿星。病亦難治。亦占日.占時.占使人等。廣如第十八卷梵行品所明。云云者。中道八正.雙治二邊。謂非生死故.治界內四倒。非涅槃故.治界外四倒。即下文第十醫.能一時治也。  △二今通下。釋明醫二。初通舉。 【疏】今通論醫有十種。一者治病.但增無損.或時致死.空見外道也。恣行惡法.善法既亡.慧命亦死。  但增無損者。故惑不除.新惑更生。恣行下.釋上義也。由起空見.撥無因果.謂得無礙。無惡不造.故曰恣行。此乃但增無損也。古有北地禪師謂婬欲為道.蓋此類也。善法下.釋或時致死義也。謂初薄得空解.謂證無生。深欲既多.空解亦失.故云慧命亦死。廣如止觀隨自意.及破法徧見境等所明。 【疏】二者治病.不增不損.常見外道也。投巖赴火.不生禪定.不能斷結。  新惑不生故不增.故惑不除故不損。投巖下.釋上義。以苦為道.望得涅槃。不行惡法.即不增也。不生下.結惑全在.即不損也。 【疏】三者唯損無增.即世醫所治.差已還發.斷結外道也。  斷結外道者。即用欣厭心.得上界定。用世智斷結.如鬱頭藍之類。此即能除故惑.復不造新.故唯損無增。 【疏】四治病.差已不發.所治不徧.即二乘也。  差已不發者。得盡智.無生智.惑永不生.故云不發。不同外人.後失禪定.復更起惑。如雖暫差.不免重發。所治不徧者。但破見思.二惑全在.故云不徧。又但能自度.不善化他.故云不徧。 【疏】五者雖能兼徧而無巧術.六度菩薩也。  五者下.兼學四門.化他益物.名為兼徧。非摩訶衍.名無巧術。 【疏】六者治無痛惱.而不能治必死之人.通菩薩也。  六者下.即色是空.不須折破.名無痛惱。觀法雖巧.而不能治必死二乘地人.令生佛性。 【疏】七者治難愈病.而不能一時治一切病.別菩薩也。  七者下.難愈病即無明惑.二觀不能破.故曰難愈。期心次第.入地方破.故非一時。 【疏】八者能一時治.不能令復本.圓十信也。  八者下.圓伏無明.麤垢自落.故云一時。未證中道.名不復本。 【疏】九者能一時治.亦令復本.而不能令過本.圓中心也。  九者下.初住已去.一破一切破.無明分斷.故能一時。已證中道.故亦復本。其猶諸病頓差.復本安康。言中心.即以相似為初心。故初住乃至等覺.悉名中心。 【疏】十者能一時治.復令過本.圓後心也。  復令過本者。初住分顯.始見本性。既名復本.故究竟顯.得過本名。以在真因上.故其猶非。但復本安康.抑又色力過舊。醫之良者.豈勝言哉。  △二今之下。簡示。 【疏】今之明醫即第十醫。通達常無常等.二鳥雙遊.即是八術。  二鳥雙遊者。以高下共俱.喻聖凡一致。  △二治病緣二。初分科。 【疏】次從是時舊醫去.是治病緣。為二。初同.後異。  △二同為下。隨釋二。初初同二。初分科。 【疏】同為三。一同生業。二同學業。三同化緣。  △二初同下。隨釋三。初同生業。 是時舊醫不知諮受。反生貢高輕慢之心。 【疏】初同生業者。明如來託生王宮.納妃生子.而眾生不知諮受.反生貢高。如文。  諮受者。左傳云。訪問善道為諮。反生貢高者。如彼二仙.便居師位.以佛為資.即貢高也。又如陳如品.明六師白王等(云云)。  △二同學業二。初通釋經文。 彼時明醫即便依附。請以為師。諮受醫方祕奧之法。語舊醫言。我今請仁以為師範。唯願為我宣暢解說。舊醫答言。卿今若能為我給使四十八年。然後乃當教汝醫法。時彼明醫即受其教。我當如是。我當如是。隨我所能。當給走使。 【疏】次同學業者。乘羊車學書.後園講武.脫冠遣馬.詣阿羅羅.六年苦行等。四十八年者。中阿含云。就外道學.必先給使四十八年.然後與法。  羊車下.瑞應經云。太子及年七歲而索學書.乘羊車詣師門。時去聖久.書缺二字.以問於師。師不能達.反啟其志。講武者。講習也。瑞應云。至年十歲.妙才益顯。太子有從伯仲之子二昆弟.長名調達.次曰難陀。然而自嬌.常懷嫉意。請戲後園.的附鐵鼓.俱挽強而射之。太子每發.中的徹鼓。二人不如.以為鄙耻。乃至調達挽象撲之。太子接象.舉擲墻外.使無惌傷。脫冠遣馬者。至年十四.遊觀東南西門.見病老死。悲念天下有此三苦.憂不能食。父王為增妓女以娛樂之。至年十七.納瞿夷為妃。後遊北門.見沙門像.即廻車還。齋思不食.念道清淨.不宜在家。至年十九.四月八日夜。即呼車匿.徐令被馬.天神捧舉.踰出宮城.到王田樹下。次前行.見主五道大神。次逢獵人.乃脫身寶衣.貿鹿皮衣。到前下馬.遣車匿還。即脫寶冠及著身衣.悉付車匿。太子已披鹿皮.變服而去。車匿牽馬還宮。事備瑞應上卷。詣阿羅羅者。中含第五十六羅摩經云。佛在鹿母堂.告諸比丘。我為童子.時年始十九.往阿羅羅迦摩羅所。問言依汝法.行梵行可不。答言無不可。云何此法自知證。仙言。我度識處.得無所有處。即往遠離處.修證得已.更住仙所.述己所得。仙問。汝已證無所有處耶。我之所得.汝亦得耶。即共領眾。又自念此法不趣智慧.不趣涅槃。是故更往鬱陀羅羅摩子所。云。我欲於汝法中學。彼答無不可。問曰。自知證耶。答曰。我度無所有處.得非想定.我久證得。便修得之.乃至領眾等。此即依附舊醫.以為師範也。  經師範者。諡法。溫故知新曰師.尊嚴能憚曰師。範音犯。說文曰。規模曰範。經卿今者。卿之言慶也。亦美善之稱耳。故古之相.謂為卿。如後周小道安.誡門人九章皆云。卿等出家。後世制斷君王命臣下之稱也。  △二別釋四十八年二。初敘異解。 【疏】宗師云。自佛出世凡五十許年.法華已來至涅槃時.始明久本。前三時教唯明此身成佛.無別本身。然師弟之敬必自終身.則猶是外道弟子.故言四十八年。從法華已來別有本身。所餘二年.始非其弟子。此解太漫。又開善云。四十即四禪。八年即八定。六卷云。四十八年。冶城云。八禪中各有六行.厭下苦麤障.攀上勝妙出。合四十八。  釋四十八者。先異解。宗師者.即僧宗法師也。五十許年者。三十成道.八十入滅.故云五十也。前三時。謂一有相教.即阿含。二無相教.即般若。三方等抑揚教。四法華同歸教。五涅槃常住教。華嚴是頓.五時是漸。猶是外道弟子者。以此身為太子時.曾為阿羅羅等弟子故。以法華之前.未顯遠本故。所餘二年者。意謂如來在世第四十九年.方說法華。今家據菩提流支云。佛成道後.第四十二年說法華。即彼經云四十餘年也。餘有二年.故云餘年。若剩八年.不應言餘。宗師所釋.既無憑準.故疏主破云太漫。開善冶城皆約所表。而開善依憑舊譯.故但以四八合法。冶城據此現文.故有四十八數。  △二依天下。明今釋。 【疏】依天台止觀中.四見為根本。一見三假.一假四句.一見十二句。四見合四十八句.即是邪法四十八年。  依天下.明今釋疏主之意。若約事釋.須準阿含。若約表法.定依智者。對古示義.故指天台。即破法徧中。破見假中.有單四見.複四見.具足四見。今約具足論之.故成四十八。謂四見各四.則成十六。一一三假.故四十八。所言三假者。謂因成假.相待假.相續假。止觀云。法塵對意根生.一念心起.即因成。前念後念次第不斷.即相續。待餘無心.知有此心.即相待。上因成約外塵內根。相續但約內根。相待.竪待滅無之無.又橫待三無為之無。  △三同化緣。 是時舊醫。即將客醫。共入見王。 【疏】三共入見王者。是化緣同。然外道實無觀機之智.邪化先出.故言是同。  △二後異二。初分科。 【疏】次是時客醫為王說去.即是後異。又為二。初少異.後頓異。  少異頓異者。初為提謂說人天教。明三歸五戒.飜邪向正.故云少異。次為五人說三藏教。明無常.苦.無我.不淨.以破常等.故云頓異。  △二初文下。隨釋二。初少異。 是時客醫即為王說種種醫方。及餘技藝。大王當知。應善分別。此法如是。可以治國。此法如是。可以療病。爾時國王聞是語已。方知舊醫癡闇無智。即便驅逐。令出國界。然後倍復恭敬客醫。 【疏】初文云。醫方者。如為提謂說五戒.文鱗三歸。技藝者。即是神通.如瑞應中明。治國療病者。三歸翻邪入正.譬如治國。五戒治五惡.譬之療病。又歸戒者皆能翻邪治惡。時王聞已.即是歸正。驅令出國.即是捨邪。  提謂五戒者。此準提謂經說。若依瑞應.亦只三歸。如瑞應下卷云。佛定意七日.不動不搖。樹神念佛新得道果.坐定七日.未有獻食者。我當求人.勸令飯佛。時適有五百賈人從山一面過.車牛皆躓不行。中有兩大人.一名提謂.二名波利。心生恐怖.禱神請福。神勸賈人和麨蜜上佛。佛念古佛.哀受人施.法皆持鉢。四王遙知.各上佛一鉢。佛置左手中.右手按之.合成一鉢.令四際現。佛受麨蜜.告諸賈人。汝當歸命於佛.歸命於法.方有比丘僧眾.汝當預自歸。即受教.各三歸。故知今云五戒者.依提謂經耳。  文鱗三歸者。瑞應云。佛起。到文鄰瞽龍無提水邊坐。定意七日.光照水中。龍目得開.自識如前見三佛光明.目輙得見。乃至化作年少道人.稽首問佛等。佛告龍王。汝當復自歸於佛.自歸於法.自歸於比丘僧.即受三歸。於畜生中.是龍為先見佛。經本文鄰字.皆作鄰並之鄰.恐是梵語。疏作鱗介之鱗者.字悞耳。文鄰若是梵語.故不可以文彩解義也。即是神通者。降魔時現神通也。亦如瑞應輔行第一備引。此皆鹿苑前事。故今經以少異喻之。  △二頓異二。初分科。 【疏】從是時客醫去.即是頓異。又二。先觀機頓異.次設教頓異。  △二初觀下。隨釋二。初觀機頓異。 是時客醫作是念言。欲教王者今正是時。即語王言。大王。於我實愛念者。當求一願。王即答言。從此右臂及餘身分。隨意所求。一切相與。彼客醫言。王雖許我一切身分。然我不敢多有所求。今所求者。願王宣令一切國內。從今已往。不得復服舊醫乳藥。所以者何。是藥毒害。多傷損故。若故服者當斬其首。斷乳藥已。終無復有橫死之人。常處安樂。故求是願。時王答言。汝之所求蓋不足言。尋為宣令。一切國內凡諸病人。皆悉不聽以乳為藥。若為藥者。當斬其首。 【疏】初觀機中有問有答。實非顯灼二人往復也。初求願者.唯觀一初教之機也。次王即答者.根緣冥對。右臂身分者.右手動便.譬初教中無常苦便。餘身分者.譬後機教.並皆隨順。此即已有大機意也。  初教之機者。即藏教機也。即如瑞應.明佛為文鄰授三歸竟.即念眾生難度.意欲默然。梵天致請.佛可天意。念誰可度者.便度五人等。根緣冥對者。宿種小大之善.與應相關也。後機教即通別圓也。應歷五時.以辨機發之相。言已有者。謂鹿苑顯聞初教.而已冥有三教大機。故使方等轉藏成通.般若冥得別益。法華涅槃同歸一實。但在鹿苑.大機且生.小機已熟。 【疏】又解。右臂譬我見。餘分譬諸惑。作此解者.於初教便。彼客醫言。我不敢多者。此重觀機.但唯須初教一機。多傷損者.我見生惑.妨害事多。若聞正教.猶故計我.當斷善根之首。橫死者.以解斷惑.此是壽終。以惑障解.此名橫死。時王答言下.眾生受化。復傳未聞.即上中下皆得悟也。  又解下.但約惑解.故唯在初教。我見生惑等者。我見即身見.以立主宰故.所以邊邪利鈍等惑.悉隨身見而生。以此潤業.招感生死.傷法身.損慧命.故云妨害事多。若聞下.此明附佛法.及佛法中起見者。小教破我.而翻起我執.謂我能觀無常等。此則不稟勅令.故服其乳。若消喻中故服斬首者。罪由故犯.雖小必刑。即尚書刑故無小也。以惑下.以見思惑.障真空解。盡其天年.謂之壽終。不盡天年.謂之橫死。上中下悟者。即初教三乘悟道也。  △二設教頓異。 爾時客醫和合眾藥。謂辛苦醎甜酢等味。以療眾病。無不得差。 【疏】次爾時客醫去.即正施教。此中舉五味者.即五門觀。辛譬不淨。苦譬無我。醎譬無常。甜譬空。酢譬苦(云云)。  五門下.葷辛汙穢.故譬不淨。苦味逼迫.故無我。醎味改常.故無常。甜味可口.如空無礙。酢酸酷烈.故苦。  △三正治病二。初敘意科分。 【疏】三其後不久下.正治。眾生復起無常之病。前破邪常.說無常教。眾生不解.定執一切皆是無常.還復成病。譬如癡人謂鹿為馬。智人語言.此鹿非馬。雖知鹿無馬.而執無為馬.何處復有無是馬耶。故無馬是病。  眾生不解者。即指二乘為眾生也。故以癡人譬之。五陰如鹿。真常如馬。五陰遷變.妄計為常。如彼癡人謂鹿是馬。智人喻佛。佛初成道.說陰無常.如言鹿不是馬。雖知下.正喻二乘執無常也。雖破邪常.復執無常。如雖知鹿處無馬.便執其無為馬。殊不知自有真馬也.故責云何處等。是知無馬之言.且為破執無常之教。且為除倒.豈有無便是馬.空即極理耶。故無馬下.謂無為馬既是於病.執空為證.故成顛倒。 【疏】起無常倒.復有多種。一謂佛果無常.此病易見。二謂生死無常.此病難見。何者.生死即是真常佛性。既謂無常.寧不是病。文云。王復得病者。眾生病也。文為二。一正起病。二根緣扣佛。  起無下.明起倒之境。佛果已證常義易明。又佛果是常。別教亦說。如云因雖無常.而果是常。故小乘執計佛果.以為無常。其過顯著.故云易見。二謂下.凡夫生死遷變宛然.是以小乘執為無常。今云無常是病.則義隱難見。是知佛果理事俱常.故病易見。生死唯理是常.故病難見。何者下.徵釋。生死即常.以顯小執生死是事.真常是理。事即理故.無常即常。波水空華.喻意可曉。理性本常.妄謂無常.豈非病也。王復得病者。即是小機執無常等四.以成枯病。問。向舉鹿馬.以喻執情。今云生死無常.即佛性常。豈應鹿便是馬耶。答有二意。一者智不難喻。如雪山喻象.豈求尾牙。滿月譬面.寧責眉目。故不可以鹿馬事別.以難真妄體同。二者強為消通。如韓子曰。衛嗣君云。夫馬似鹿者.而題千金。有百金馬.而無一金之鹿者.何也。馬為人用.而鹿不為人用。今謂馬形似鹿.而此鹿即馬。可喻真理成妄.而此妄即真。鹿馬名殊.體性本一。以此通難.義或可然。  △二初如下。隨文釋義二。初正起病。 其後不久。王復得病。 【疏】初如文。  △二根緣扣佛。 即命是醫。我今病困。當云何治。 【疏】次即命是醫下.根緣扣佛.如遣使命醫。古本云。我今病重.困苦欲死。  命者.召也。既云命醫.理當遣使。根緣扣佛者。即前四段中.初大眾請也。困苦下.正因雖在.而執空為證.故云欲死。  △三譬三修病。  科云三譬三修病者.即前科正起病文也。前疏文虛科而已。  △四譬四德藥二。初分科。 【疏】四醫占王病下.說今真常四德之藥。文為四。一一往為說。二眾生不受。三如來重說。四眾生方受。初文又四。一正說。二開權。三顯實。四病藥相治。  四醫下.敘意分科。一往下.即四段第二如來答中.略談三點等。二下.即第三比丘疑執。三下.即第四破除疑執文也。四下.即諸比丘於今得解也。  △二初即下。隨釋四。初正說。 醫占王病。應用乳藥。尋白王言。如王所患。應當服乳。 【疏】初即如來正為說常。  △二開權。 我於先時所斷乳藥。是非實語。 【疏】次我於先時下.開權。古本云。所斷乳藥是大妄語。今經治定.止言昔非實語。明昔權宜.說非究竟。  古本即北經。明昔權宜者。由汝昔計邪常.故權說無常.而破汝執。猶云鹿不是馬.豈無真馬耶。  △三顯實。 今若服者。最能除病。 【疏】三今若服下.顯實。即顯今時常樂之教。  △四病藥相治。 王今患熱。正應服乳。 【疏】四王今患熱下.病藥相治。無常譬火.能燒世間.故言患熱。今圓常之藥猶如乳味.能治熱病。  △二眾生不受二。初敘意分科。 【疏】次時王語醫下.眾生不受。即前諸比丘疑執.不受常住之言。文中有四。雙驚.雙譏.貶如來.褒外道。  △二狂下。隨文釋義四。初雙驚。 時王語醫。汝今狂耶。為熱病乎。而言服乳能除此病。 【疏】狂耶是一驚。熱病是一驚。故云雙驚。狂謂失心之病.今驚如來為是失本無常之解。熱病者.是驚如來為更起於邪常惑耶。  △二雙譏。 汝先言毒。今云何服。欲欺我耶。 【疏】汝先言毒.今云何服.即是雙譏。汝先言毒.今云何服.即是以昔譏今。今既令服.先那言毒.即是以今譏昔。迴互此語.即兩譏也。欲欺我耶者.還成上意。  還成上意者。昔語若實.今則欺誑。今語若實.昔則欺誑。  △三貶如來。 先醫所讚。汝言是毒。令我驅遣。今復言好。最能除病。 【疏】三先醫所讚下.是貶咎如來。如來誤我.驅逐舊醫。  誤我下.常樂既是.則外道何辜。而昔如來.誤我棄彼。  △四褒外道。 如汝所言。我本舊醫定為勝汝。 【疏】四如汝所言下.褒外道。如文。  經定為勝汝者。佛既先解無常.今乃解常.故知不如外道元自說常也。  △三如來重說二。初分科。 【疏】三是時客醫下.如來重說。即是此中破執釋疑。文中有四。一止其所說。二正為釋疑。三重問。四重答。  △二此初下。隨釋四。初止其所說。 是時客醫復語王言。王今不應作如是語。 【疏】此初即一往止其所說。  △二正為釋疑二。初分科。 【疏】次如蟲食木下.正為解釋。又二。先譬.後合。  △二此中下。隨釋二。初譬。 如蟲食木。有成字者。此蟲不知是字非字。智人見之。終不唱言是蟲解字。亦不驚怪。 【疏】此中通體是譬。今更為譬作譬。明外道橫計之我.偶與正我名同.而非解理.如蟲食木。  為譬作譬者。為舊醫譬.作蟲道譬也。與正我名同者。其猶周鄭二璞.璞名雖同.而玉鼠兩異。  △二合。 大王當知。舊醫亦爾。不別諸病。悉與乳藥。如彼蟲道偶得成字。是先舊醫。不解乳藥好醜善惡。 【疏】次大王當知下.合譬。可尋。  △三重問。 時王問言。云何不解。 【疏】三時王問言下.重問。  △四重答二。初科分。 【疏】四客醫答言下.重答。又二。先唱兩章門.次釋兩章門。  △二初唱下。隨釋二。初唱兩章門。 客醫答王。是乳藥者。亦是毒害。亦是甘露。 【疏】初唱章門者。初即毒藥邪常章門.二即甘露真常章門。  初即毒藥等者。如世間乳.善惡性別。惡乳令人橫死.故名毒藥。善乳資益身命.故曰甘露。  △二釋兩章門二。初科分敘意。 【疏】次云何是乳下.釋兩章門。又二。先廣釋甘露.後略解毒藥。所以爾者。既廣識甘露.反此即毒.不勞繁文。  △二就初下。隨文釋義二。初廣釋甘露二。初科分。 【疏】就初釋甘露章又三。牒.釋.結。  △二初牒下。隨釋三。初牒。 云何是乳復名甘露。 【疏】初牒可見。  △二釋二。初敘古釋二。初古釋。 若是乳牛。不食酒糟。滑草麥。 【疏】次若是乳牛下.釋章門。舊解七事。初事者。本明於乳而言牛者.欲明乳從牛出.譬教是佛說。此言牛者.為犢子時不食酒糟等。後成大牛.其乳則善。譬為菩薩時.已不起斷常.果時多德。諸法師云。酒糟能令荒醉.以譬五欲之愛。滑草滑利.則譬利使。麥麤澁.以譬鈍使。興皇云。酒是真味.糟糠則無。譬橫說求真.無復真味。又云酒清浮在上.糟沈濁在下.譬斷常高下。滑草譬貪欲。麥譬瞋恚。  果時多德者。謂萬德悉備也。諸法師者。通指諸家同作此解。無復真味者。如食酒糟.實無酒味。斷常高下者。斷見着空.如高。常見計有.如下。麥者。。夷職反.麥糠也。 其犢調善。 【疏】次其犢調善下.第二事。明復有善好眷屬。 放牧之處不在高原。亦不下濕。 【疏】放牧之處.第三事。所行境界不高不下。二解。一云。慢心為高.愛心為下。又云。二乘為高.凡夫在下。 飲以清水。不令馳走。 【疏】飲以清水下.第四事。明唯有般若清水.無戲論馳動。 不與特牛同共一群。 【疏】不與特牛下.第五事。外譬特牛.是無乳之牛。內合諸惡知識.斷常之人。不受中道圓常之教.即是特牛。  特牛者。顧野王云。雄牛也。又無偶也。 飲食調適。 【疏】飲食調適下.第六事。舊云。禪定之水.譬之如飲。智慧資糧.喻之如食。明定慧二事.並得所宜。又云。正以此慧方便自資.不令失所.故言調適。  飲食調適者。飲.猗鴆反。食.音寺。經本.食或作餧.於偽反。 行住得所。 【疏】行住得所.第七事。舊云。精進勤策名為行.取捨調停故言住。又云。常在中道平正.故言行住得所。  △二今明下。今破。 【疏】今明是義不然。何者。既舉甘露破於毒乳.應辨常義.破於無常。何用利鈍兩使釋滑草麥。復將矜己.以蔑人解。高原下濕.此與聲聞斷見思何異.共二乘無我我所何殊。同於無常.如何破病。今所不用。  今明下.今破也。初句總非。何者下.示正義。應辨中道真常.以破二邊無常。生死邪常.實無常也。故所破無常.收乎二邊。何用下.責古非。矜己者。孔安國云。自賢曰矜。篾者。說文云。相輕易也。即責前解云。慢心為高也。下濕者。濕.似入反。爾雅釋地云。下者曰濕.字體從水。公羊傳曰。下平曰隰.字體從阝。故二字並通。若古云。二乘為高.凡夫在下。義稍可然.故無所破。此與下.但得以小破邪義耳。既乖經意.故今不用。  △二今釋下。明今解。 【疏】今釋七事。牛譬教主.即喻法身常身.舍那尊特.異於無常丈六。乳譬常教.此乳亦名醍醐。下文云。牛食忍草即出醍醐.是其義也。酒糟者.酒清譬無為定.糟濁譬有為定。佛不耽染真諦三昧.如不食酒。不味著俗諦三昧.如不食糟。滑草麥者.泥洹智易得.如滑。分別智難生.如。佛智非一切智.非道種智。其犢調善者.得中道理.柔和善順。不處高原下濕者.不以涅槃為證.不以生死可住。飲以清水者.非五欲淤泥.非無明闇濁。離此二邊.即佛性清水。不馳空真.不驟俗假。不與特牛同群者.特牛無乳.譬無慈悲。明佛有不共慈悲。飲食調適者.入空為饑.出假為飽。中道不入不出.即不饑不飽。行住得所者.住祕密藏.是住得所。二鳥雙遊.是行得所。如此釋者。符經合義。常破無常.文理俱會.豈與他同。  今釋下.明今解也。文中皆約中道.對破二邊.以釋經文真常甘露之義。住秘密藏.則三諦俱寂。二鳥雙遊.是三諦俱照。  △三結。 如是乳者。能除諸病。是則名為甘露妙藥。  △二略釋毒藥。 除是乳已。其餘一切皆名毒害。 【疏】次除是乳已下.釋毒藥章門。  △四眾生方受化二。初科分。 【疏】四從爾時大王下.眾生受化。又四。一受教傳化。二餘人不受。三重為說。四方信受。  △二初文下。隨釋四。初受教傳化。 爾時大王。聞是語已。讚言。大醫。善哉善哉。我從今日始知乳藥善惡好醜。即便服之。病得除愈。尋時宣令。一切國內從今已往。當服乳藥。 【疏】初文。前自信受.後更傳化。即上根人自得解已.傳化中下.皆令得悟。  經始知乳藥善惡好醜者。即上根聞佛重說.方知常名雖同.邪正天別也。  △二餘人不受。 國人聞之。皆生瞋恨。咸相謂言。大王今者為鬼所持。為是狂耶。而誑我等。復令服乳。一切人民皆懷瞋恨。悉集王所。 【疏】次國人聞之下.中下不受。  △三重為說。 王言。汝等不應於我而生瞋恨。如此乳藥服與不服。悉是醫教。非是我咎。 【疏】三王言下.重復傳化。  經悉是醫教者。即上根告於中下.謂我所傳.悉是佛說。  △四方信受。 爾時大王及諸人民。踊躍歡喜。倍共恭敬。供養是醫。一切病者皆服乳藥。病悉除愈。 【疏】四爾時大王下.上中下根俱時領悟。  △二合二。初敘意分科。 【疏】次汝等比丘下.合譬。上本有兩藥兩病。今此合中但合兩藥.不合兩病。所以然者.本疑經教有說不說。若昔非者.即不須說。今若是者.何不早說。今用此意除疑.為邪常故不得早說今常。復破邪常病.故只得說於昔空無常。今直合兩藥.令於教門可解.故不復言病。文中初合無常之藥.後合真常之藥。上譬中先明始同.後明末異。今亦偏合。  △二此先下。隨文釋義二。初合始同。 汝等比丘。當知如來應供正徧知明行足善逝世間解無上士調御丈夫天人師佛世尊。亦復如是。為大醫王。出現於世。 【疏】此先合始同。今言如來為大醫王.正合前時有明醫曉八種術。出現於世者.今合從遠方來。  △二合末異二。初合漸異。 降伏一切外道邪醫。諸王眾中唱如是言。我為醫王。 【疏】次降伏一切下.合末異。初合漸異。即合共入見王.說種種醫方及餘技藝治國療病等。  △二合頓異二。初合無常。 欲伏外道。故唱是言。無我無人。眾生壽者。養育知見。作者受者。 【疏】次欲伏外道下.合頓異。即此教意無我無常.合前和合諸藥.謂辛苦鹹五味。  △二合真常三。初結外道為非。 比丘當知。是諸外道所言我者。如蟲食木。偶成字耳。 【疏】次比丘當知下.合此教意。前結外道之非。  △二結今教為是。 是故如來於佛法中唱言無我。為調眾生故。為知時故。 【疏】後結今教為是。為調眾生.為知時故.須說此無我。  △三正合真常二。初敘異解。 【疏】如是無我一句二解。一云此語向後.二云此猶屬前。有因緣故.合前真常之教。合後又三。  二云下.謂如是無我四字.猶屬前科。從有因緣故去.方是合前譬中.第四譬四德藥義。故云合前真常之教也。合後又三者。且依初家。以如是無我四字.合在後文.以分三段也。  △二第一下。隨文釋三。初正說。 如是無我。有因緣故。亦說有我。如彼良醫。善知於乳是藥非藥。 【疏】第一正說。  △二簡外道之非。 非如凡夫所計吾我。凡夫愚人所計我者。或有說言。大如拇指。或如芥子。或如微塵。 【疏】二簡外道之非。  △三說如來之是。 如來說我悉不如是。是故說言諸法無我。實非無我。何者是我。若法是實。是真是常。是主是依。性不變易。是名為我。如彼大醫善解乳藥。如來亦爾。為眾生故。說諸法中真實有我。汝等四眾應當如是修習是法。 【疏】三說如來之是。  經說諸法中真實有我者。即同下經一切法中有安樂性義也。只由十界依正悉我自心.三諦常融.四德無減。故雖舉我.理必該三。 【疏】大般涅槃經疏卷第七。 長壽品第四(會疏卷第三)  △第三長壽品去十四品隨問而施對此土菩薩眾二。初題目三。初敘治定意三。初與上對辨。 【疏】長壽品。前之三品嚴觀所安。此品存本.但改命為長.移壽在下。西方語倒.不移亦善。譯人左右.應無別意。  嚴觀所安者。問。前品疏云謝氏.今何言嚴觀耶。答。三人共治.疏文互現耳。不移亦善者。謂呼為壽長品。例如彼岸到。壽長即長壽。但西方語倒也。譯人左右者。改命為長.合稱壽長。今逐語便而呼長壽。言語不同.意義無別。譬如人自左右.物體無殊。言譯人者.傳語.筆受.綴文.證義.潤色.同稱譯人。如唐法藏法師.但是證義.而稱譯經沙門.即其例也。今嚴觀二師.既重修定則.與證義.潤色職同。故指為譯人也。  △二恐依下。改題所憑。 【疏】恐依上文.當知如來即是長壽。或依偈初.云何得長壽。  當知下.前品云。當知如來即常住。今謂常住即長壽義。是譯人所憑.故改常住而云長壽也。  △三長只下。徵釋義趣。 【疏】長只是常.何不用常為名。正言由常樂我淨.獲此長壽。從所得立名故也。  正言下.良由四德究顯.獲此長壽。故知長壽是總.四德是別。舉總攝別.故稱長壽。若言常壽但是一德.攝義不周。  △二今釋下。正釋題目。 【疏】今釋長壽為四。一同諸佛.法身智慧壽命皆悉同等。故言長壽。二由物欣長惡短.引令樹善故。三對破偏修無常之拙.明圓勝修之常。四長短相形.是對治門。會非長短之長.故言長壽。  今釋下.正釋題目.文具四悉。俱約極理.以明喜等(喜疑為長)。在文可見。  △三此是下。通示大章。 【疏】此是涅槃施中第三對.菩薩眾隨問而施。  △二本文二。初分科。 【疏】凡十四品。諸問答中.長壽為首。從初命品.餘各隨便。其文有二。勸問.正問。  諸問答下.以迦葉最初問.云何得長壽。而佛復最初答之。文聚此段.故題長壽。餘各隨便者。雖長壽之義.貫乎始末.而各隨義更立異名。如答金剛不壞身.即以金剛題品等。  △二初勸下。隨釋三。初勸問二。初分科。 【疏】初勸比丘.次勸大眾。  △二初勸下。隨釋二。初勸比丘二。初懸敘勸意。 【疏】初勸有三。佛法至三故。又表佛殷勤故。又初勸除疑。二勸受寄。三勸益物。其上疑既盡.初勸則默。既不堪寄付.次勸則辭。既無化力.後勸則推。  初勸下.懸敘勸意。所以三勸者.凡有三意。一者佛教法式.事必至三。如三遶.三止.三說等。二者佛意殷勤勸勉.故至三告。三者勸意不同.故須三番。上疑既盡者。謂已聞佛說.新醫舊醫.深領玄旨.達了真常.疑執已斷.故默然無辭。所言默者。初勸文後.既無答辭.則知是默。  △二初文下。正釋經文三。初勸除疑二。初斥古示今二。初敘古斥非。 佛復告諸比丘。汝於戒律有所疑者。今恣汝問。我當解說。令汝心喜。我已修學一切諸法。本性空寂。明了通達。汝等比丘。莫謂如來唯修諸法本性空寂。 【疏】初文者。何故偏勸問戒律。河西云。佛法有兩.一經二律。上已問經。今勸問律。是義不然。經深律淺。既能問經.豈不能問律而待勸耶。觀師云。律是聲聞之本。又是今經之宗。不殺為因.得長壽果.故偏勸問。是亦不然。  一經二律者。經詮理慧。律詮德行。雖有論藏.還解此二。解律屬律.宗經屬經。不殺為因者。以持不殺戒.得長壽果。律詮於戒.故律是經宗。  △二今按下。示今所據。 【疏】今案經云。於諸戒律。是則律儀定道俱名為戒。諸語不一.豈獨律儀。又將下驗上.非偏勸問律。空者慧也.寂者定也.當知勸諸比丘.問戒定慧。  今按下.引經諸字.以證兼二。今時經但云。汝於戒律。或是經悞。或取下文。我今無智於諸戒律之語.成此文意。是則戒名通三.即收三藏。律藏詮律儀戒。經藏詮定共戒。論藏詮道共戒。道即無漏慧也。此即三學義足。又將下.即指下文.我已修學一切諸法.本性空寂也。  △二有人下。正釋經文。 【疏】有人作二諦消。是亦不然。二諦文晦.三諦文明。何者。戒定慧三是入真之梯隥.即勸問真。本性空寂.即是問中。明了通達.即是雙照。二諦即勸問俗。又言莫謂如來唯修空寂者。如來既不專修真俗.即是勸問非真非俗.第一義諦。  文晦者。晦.暗也。不專真俗者。諸法是俗.本性空寂是真。  △二勸受寄二。初科分。 【疏】第二再勸。為二。初勸.次辭。  △二勸問下。隨釋二。初勸。 復告比丘。若於戒律有所疑者。今悉可問。 【疏】初問戒律者。一云略耳.具說如上。又取下文意.佛欲寄付故.以戒律而為勸端。  具說如上者。即指上釋.於諸戒律具三學義也。  △二辭二。初敘意分科。 【疏】次辭者。既於戒律不能問者.即辭不堪。有法譬合。  △二法說下。隨文釋義三。初法二。初分科。 【疏】法說又三。正辭.釋.結。  △二正辭下。隨釋三。初正辭。 時諸比丘白佛言。世尊。我等無有智慧。能問如來應供正徧知。 【疏】正辭。辭無智慧.不能問於三號。如文。  △二釋辭二。初對上文釋。 所以者何。如來境界不可思議。所有諸定不可思議。所演教誨不可思議。 【疏】次釋辭。釋於三號皆不思議。如來境界.深微之法.允同諸佛.故號如來。我不能問.則是辭上本性空寂。所有諸定不可思議.窮於甚深微妙禪定.能為一切而作福田.故名應供。我不能問.則辭上明了通達。所演教誨不可思議者。窮於一切言說邊底.示導眾生.是道非道.號正徧知。我不能問.則辭上戒律。  次釋下.文中先標云。三號皆不思議者.以究竟三號.從理行教以彰其名.故理等三.互融徧入.非下地心思口說所及.故皆不思議。次如來下.歷示三義也。如來境界.即極果所顯之理。理謂三德.體非縱橫.故曰深微。十方三世.皆從此理來成正覺.故曰允同。辭上等者。性即法身。空即般若。寂即解脫。此即極果所顯三理也。所有下.即楞嚴大定.是究竟所成之行。理既有三.行契於理.故行亦三。言說邊底者。謂圓教詮辯.橫窮十界之邊.竪徹三諦之底.故能示導。佛界是道.九界非道。開權顯實.非道即道.此即三德教也。故三三成九.九只是三。故於次文直約三諦以釋.故使向之三號.只是三諦異名.俱在究竟。故使比丘.雖入分真.不能發問。  △二對三諦釋。 【疏】又釋辭不能問於三諦。諸佛境界.是不能問中。所有諸定.是不能問真。所演教誨.是不能問俗。  △三結辭。 是故我等無有智慧。能問如來。 【疏】三結辭中云無智慧者.無三智也。  三結下.謂無有究竟三智.故不能問。亦是小乘無圓三智.故不能問。故下自舉老人為喻。既不能問.亦不堪寄。若爾。何故向云.上疑已盡耶。答。疑執已盡.實入分真.但讓迦葉菩薩興問故.且仍示小乘。例如法華中.身子初周獲記.至于龍女海出.還示執藏為難等。其實內證.已是分真。縱約分真.亦不得問.意如前釋。  △二譬二。初分科。 【疏】次譬辭為四。一聲聞不堪寄。二如來不應寄。三聲聞彊受寄。四如來失所寄。  △二初明下。隨釋四。初聲聞不堪寄。 世尊。譬如老人。年百二十。身嬰長病。寢臥床席。不能起居。氣力虛劣。餘命無幾。 【疏】初明不堪。言老人者。閻浮果報將盡之年。譬諸聲聞十二緣觀.支支十二。從過至現.故百二十。過現滅故.老死滅。無明滅.乃至老死滅.故將入涅槃。身嬰長病者.正使雖盡.習氣尚存。又無明別惑未侵一毫.故言長病。寢臥床席者.沈空滯寂.失遊戲神通。不能起居者.不能入有.如不能起。不紹三寶.如不能居。氣力虛劣者.無常住命.如無氣。無十力雄猛.如無力。少真實.故名虛。非勝修.故名劣。餘命無幾.將入灰斷。  聲聞十二緣者。問。聲聞但觀四諦.此何故云十二緣耶。答。諦緣度三.三乘通用.而有兼正。捨兼取正.故別三乘。以正從兼.故皆通具。從過至現者.不取未來二支也。以未來未至.故但約十支。支支互入而成十二.故百二十。過現滅故老死滅者。此示但觀十支意也。謂但滅過現.未來隨滅。如根枯條死。現因既滅.來果必亡。無明下.此示過現十支.各有十二滅相。起居者。居.坐也。不紹三寶者。灰身入滅.紹繼事乖。無幾者.猶無多也。  △二如來不應寄。 有一富人。緣事欲行。當至他方。以百斤金寄彼老人。而作是言。我今他行。以是寶物持用相寄。或經十年。或二十年。事畢當還。還時歸我。 【疏】次有一富人者下.譬如來不應付囑。智斷圓滿.故言富人。緣事欲行者.適化多務.故言緣事。乘如起應.故言欲行。以百金者.百句解脫。漢書稱一萬為一金。既有百金即是百萬。一句解脫.既有一萬解脫以為眷屬。百句解脫.即有百萬解脫而為眷屬。或經十年二十年者。有三解。一云。十劫二十劫。二云。人中為十.天二十。三云。正法為十.像法二十。是義不然。  適化下.適.往也。務.事也。往化十方.故曰多事。乘如下.即乘如實道。起應.即來成正覺。漢書下.馬遷史曰。米.至石萬錢。馬.一匹百金。注云。秦以一溢為一金.而重一斤。漢以一斤為一金。今云一萬.未詳所以。恐斤萬二字易悞置.引不同據。疏主即是以萬錢為一金.故以解脫配之。一句解脫(至)眷屬者。謂一一句中.互具百句.都成一萬。又展轉相望.舉一句為首.則有萬句.以為眷屬也。百句義.如下經疏。 【疏】若爾.後時如何得歸會耶。今明通惑為十。別惑二十。逗緣除物通別兩惑.名付家事。受寄者.除通別惑.即感我歸。  若爾下.明向三解.約事配數雖成。還時歸我.其義不允。豈可像法之後.釋迦重出耶。人天及劫更無憑據。今明下.約所表釋.數義會歸.其旨彌顯。見思之惑三乘同斷.故名通惑。塵沙無明.別在菩薩.故號別惑。通別惑盡.近在初住.遠在妙覺。法身頓顯.名感我歸。 【疏】還時歸我者。舊二解。一云。只指釋迦餘方應盡。此土感興.後還猶見我昔法寶。二云。彌勒下生猶見釋迦真實之法。法身不異.故言歸我。今解。通別惑盡.即是還時.即是歸我.此義稍便。  即是歸我者。教行趣理.名為歸我。如此釋義.既順經文.復符心觀。故云稍便。  △三聲聞強受寄。 是老病人即便受之。而此老人復無繼嗣。其後不久。病篤命終。所寄之物悉皆散失。 【疏】三是老病人下.聲聞妄受。無繼嗣者。舊二解。一云。無善心實男.慈悲心女。二云。無受化眷屬紹續其後。今言。無常住信心之子。病篤命終者.灰身入滅。  △四如來失所寄。 財主行還。求索無所。如是癡人。不知籌量所寄可否。是故行還。求索無所。以是因緣。喪失財寶。 【疏】四財主行還下.如來失所寄.法寶喪失。癡人者二解。一云。受寄者即是癡人.不能籌量.妄受人寄。二云。能寄者名癡人。假設此言若遂。寄聲聞.則是癡人。若不寄者.則非癡人。  △三合二。初明闕略。 【疏】次世尊下.合譬。但合妄受喪失.不合前二。  △二合後下。正釋經文二。初合聲聞強受寄。 世尊。我等聲聞亦復如是。雖聞如來殷勤教戒。不能受持。令得久住。如彼老人受他寄付。 【疏】合後二中.先合第三。  △二合如來失所寄。 我今無智。於諸戒律當何所問。 【疏】次我今下.合第四。  △三勸益物二。初分科。 【疏】從佛告下.第三勸益物。為三。一勸。二推。三讚。  △二初如下。隨釋三。初勸。 佛告比丘。汝等今者若問於我。則能利益一切眾生。是故告汝。諸有疑網。恣隨所問。 【疏】初如文。  △二推二。初分科。 【疏】次推功為二。先譬.後合。  次推功者。謂諸菩薩有乘持之功.堪任付囑。  △二譬又下。隨釋二。初譬四。初譬菩薩。 時諸比丘白佛言。世尊。譬如有人年二十五。盛壯端正。多有財寶。金銀琉璃。父母妻子眷屬宗親。悉皆具存。 【疏】譬又四。一譬歎菩薩。二十五者。即二十五三昧。盛壯端正者.是諸三昧王。多有財寶者.一切三昧悉入其中。父母者.三諦一諦為母.一諦三諦為父。法喜為妻.善心為子.道品為眷屬.十方諸佛即是宗親。  △二譬正應付囑。 時有人來寄其寶物。語其人言。我有緣事。欲至他處。事訖當還。還時歸我。 【疏】次時有人下.譬正應付囑。例上釋。  △三譬秉持受寄。 是時壯夫守護是物。如自己有。 【疏】三是時壯夫下.譬秉持受寄。  經如自己有者。十方佛法不離自心.故如己有。  △四譬不失正法。 其人遇病。即命家屬。如是金寶是他所寄。彼若來索。悉皆還之。智者如是善知籌量。行還索物。皆悉得之。無所亡失。 【疏】四其人遇病者.譬不失正法。  △二合二。初不應。 世尊亦爾。若以法寶付囑阿難及諸比丘。不得久住。何以故。一切聲聞及大迦葉悉當無常。如彼老人受他寄物。 【疏】世尊下.是合譬。先舉不應。  問。上哀歎品云。我今所有正法.悉以付囑摩訶迦葉。今何故云及大迦葉.悉皆無常.不堪受寄耶。答。前對捨小入大.已學新伊者.故付迦葉。今對小執未除者.故言無常.意在敦逼.令皆入圓。迦葉上首尚不堪付.况餘小乘。既懷鄙恥.理當捨執.權行發起.故斯白佛。且夫迦葉法華已入.豈今無常。  △二應寄。 是故應以無上佛法付諸菩薩。以諸菩薩善能問答。如是法寶則得久住。無量千世增益熾盛。利安眾生。如彼壯人受他寄物。以是義故。諸大菩薩乃能問耳。我等智慧猶如蚊蚋。何能諮請如來深法。時諸聲聞默然而住。 【疏】次合應寄。  △三讚。 爾時佛讚諸比丘言。善哉善哉。汝等善得無漏之心。阿羅漢心。我亦曾念。以此二緣。應以大乘付諸菩薩。令是妙法久住於世。 【疏】三爾時佛贊下.即讚也。無漏心羅漢心者.忘我推功也。二緣者。緣聲聞不能.菩薩則能。或善能問答。或法寶久住.利益眾生。悉出上文。  無漏心等者。澤州云。不自高舉.名無漏心。不着吾我.名羅漢心。忘我下.以忘吾我.故能推功菩薩也。二緣下.凡約三解。一能不能。二能問能答。三久住利生。菩薩具此二緣.不出三對。悉出上文者。即指前科.合應寄。經文次第有此三對.尋經可見。  △二勸大眾二。初來意。 爾時佛告一切大眾。善男子。善女人。我之壽命不可稱量。樂說之辯亦不可盡。汝等宜應隨意諮問。若戒若歸。第二第三亦復如是。 【疏】從爾時佛告一切大眾下.第二通勸大眾問。佛既普等.若得問人.普皆利益。又對於偏勸.故普勸也。先偏後普.明偏普不定.顯非偏非普。  通勸下.明通勸來意。文具四悉。佛既普等及大眾。主伴不同.即是世界益。若得問人者。若得發起之人.則當機結緣.普益生善.故屬為人。又對下.以普破偏.即對治益。先偏下.雙非顯理.即第一義。  △二問比下。正釋二。初對前釋妨。 【疏】問。比丘寡德.殷勤三勸。菩薩不爾.何俟二三勸耶。答。佛如師子.殺象及兔.皆盡其力.終無厚薄。故皆三勸。若爾。菩薩亦應無疑.而有辭讓。答。比丘皆無.菩薩皆有。以有問故。故知有疑。是故菩薩則可付囑。以慈心故.故能益他。又例作無而意異。菩薩久解.是故無疑。自謙是退義.稱佛菩薩乃是推功。  象及兔者。象喻菩薩。兔喻比丘。同用三勸.如皆盡力。若爾下.再徵答義。若言佛無厚薄.亦合機緣事同。何故菩薩有疑.無辭不堪.及無推讓.與比丘異耶。答中兩意。初約異則違問。二又例下.約同則順問。初云皆無者.雖蒙三勸而三事俱無。一無疑。二無受寄。三無利他。菩薩具三.故云皆有。文中次第示有三義。故知三勸則同.疑等則異。順問中.無而意異者。三義似同.其意永異。此則久解.故無疑。彼則不能問.故無疑。此則自謙.是退。彼則不堪受寄.故退。此則實能利物.禮合推功。彼則不能利物.須推菩薩。此答雖同.意還成異。問。向云菩薩有疑.今云無疑。何耶。答。其實無疑。為物假設.云有疑耳。  △二問何下。正釋經文二。初約勸問關後釋二。初約問徵文。 【疏】問。何故約命.言不可量。約辯.言不可盡。若戒若歸而勸問耶。  問何下.意問何故佛舉命.辯.歸戒三事.為問端耶。  △二約答釋義四。初約開施。 【疏】答。多有所關.略舉四意。一如來是大富施主.隨其所求而給與之。若問命.即開長壽金剛身.身密等義。若問辯.即開般若四相.口密等義。若問歸戒.即開善業首楞嚴.能建大義.百句解脫.意密等義。乃至開邪正.四倒四諦.如來性.文字.月鳥等義.涅槃施得顯也。  多有所關者。命.辯.歸戒.關涉一部。撮其大略.四意總收。以一部之文.不出施等。故佛勸問.意在於斯。又識迦葉三十四問.只是領佛三勸。約義開張.故三十四。五行十德.若義若用.悉由此三。一如下.初開施。以施章凡有一十四品.次第屬對命等三義.還是開演三德之教。問命下.長壽金剛是法身德。問辯凡二品.謂名字功德及四相品也.是開般若德也。問歸戒開一十品.謂四依乃至大眾問.即解脫德也。文云善業楞嚴.即解脫異名。建大義者。即四依菩薩.內住楞嚴.外建大義。於佛滅後.為眾依止。此指四依品也。乃至下.餘之九品悉在歸戒.善業義中。月鳥等義者。等取菩薩.大眾問二品也。  △二約開行。 【疏】二如來施主方便無量。若問命.即開天行。若問辯.即開梵行。若問歸戒.即開聖行嬰兒行。歸戒所防.即開病行。五行若立.十德自顯.涅槃行明。  二開行中.問命開天行者。暹師云。依常命理.而行於行.名天行也。即梵行品末.指雜華經也。問辯開梵行者。內則四等修心.外則辯才益物。開聖行者。聖行即戒定慧。又歸戒是人天小善.故開嬰兒。所防即惡.故開病行。五行下.行因德果。因立果成。故行章五品亦由三勸。  △三約開義。 【疏】三如來施主.正法寶城.莊嚴無量。如來能問.無可問處。如來能答.無能問人。百金妙寶初求付託.得能問人。問命即常莊嚴。問辯即樂莊嚴。問戒即淨莊嚴。問歸即我莊嚴。能問能答.具二莊嚴。雙樹涅槃.其義得顯。  三開義。文中以問命等.以對四德者。如下師子吼品所談佛性.豈踰四德.故此對之。問命即常者。長壽即常.其義可解。問辯即樂者。多聞分別樂也。問戒即淨者。戒淨有智慧也。問歸即我者。歸乎三寶.不為邪縛.自在可知。能問下.能問即師子吼。能答即如來。福故能問.慧故能答。亦各具二。能問答命辯.即慧莊嚴。能問答歸戒.即福莊嚴。  △四約開用。 【疏】四如來施主慈悲無量.憫念邪僻.哀憐不善。若能問歸.即用常辯攝邪。若能問戒.即用常命攝惡。涅槃之用得顯。為此義故.舉此三種以為問端。  四開用。問歸攝邪者。即陳如品中.六師飜邪.十仙歸正.皆由常辯開化也。問戒攝惡者。即迦葉品.明殺螘子有罪.殺闡提無罪.此防闡提之惡。又明闡提惡有佛性.即常命不斷.故云即用常命等。  △二問問下。約勸問通前釋二。初問。 【疏】問。問端通後.亦通前不。  通前不者。意問此三問端.既皆問後諸品.還可義通前三品不。  △二答。 【疏】答。問命即是常修。問辯即是樂修。問歸戒即是我修。  答中.初明通哀歎品義.即三修三德是也。歸戒即我修者。歸同體則反二邊之邪.持理戒則止二邊之惡.不為邊縛.皆自在義。此即通哀歎中勝三修也。故不言淨。 【疏】又問命即常.法身德。問辯即樂.般若德。問歸戒即淨我.解脫德。  又問下.通哀歎中三德義。此即新伊之所喻.三修三德是前品之大旨。故約此通以四德配三德者。此亦一往從便.二往明義。則此三德一一皆具常樂我淨也。又三德互融.今雖別對.義已通具。 【疏】又問命.即常命常色常力。問辯即常語。問歸戒即常安。  又問下.次明通純陀品五常義也。常語即常辯也。既通前二.序品可知。以通別二序.還序命等。 【疏】又文云。能如是問.則大利益一切眾生。即通前通後.問端該廣.籠括若此(云云)。  又文下.引下經佛讚迦葉之詞也。良由佛開問端.迦葉領旨。於命等三.演成諸問。義關始末.能益群機.故為佛讚。即通下.總結示也。問端即命辯歸戒.籠罩諸品.結括一經。名義雖殊.問端收盡。故諸名義只是三德.字異理同.寧乖一念。如來由果證.故能開其端。迦葉由分顯.故能問其義。時眾由理具.故能感其教。高下雖殊.理性常一。講者聽者無懷異求。殊途同歸.百慮一致。籠括如斯.故云若此。注云云者。意如向明。  △二正問二。初分科。 【疏】就第二正問為四。一欲問。二許問。三謙問。四正問。  △二欲問下。隨釋四。初欲問二。初分科。 【疏】欲問又二。初經家敘起.次自諮發。  △二敘中下。隨釋二。初經家敘起二。初科分。 【疏】敘中為四。一敘本位。二敘迹宗。三敘感對。四敘威儀。  △二初本下。隨釋四。初敘本位。 爾時眾中有一童子菩薩摩訶薩。 【疏】初本位者。有通有別.菩薩通位.童子別位。論云。十二而能問者.即有四意。一正法非色.不可以人幼而棄於法.重法重人故也。二生比丘善.於菩薩道信念堅固。三折伏高心。四明佛力大。若依十住即第九住。若類文殊.童子即十地頂。聖位難知。且用十地釋童子也。  菩薩通位等者。四十真因.通名菩薩。童子之號.別在九住。老幼發心.通名菩薩。童子之號.別在幼稚。論云下.引涅槃論。明其幼年也。彼論云迦葉是十二童子.如來威神力加.故能問。即有下.疏主約其幼年以示四悉。不可以人幼等者。依法不依人也。既重其法.必重其人.重故歡喜。三下.幼能問佛.老者不能。折伏高心.事在於此.即破惡義也。四下.感佛威加.為對揚主。顯性入理.何莫由斯.即第一義也。若依下.判其別位高下也。若類下.如請觀音經列眾。文殊亦稱重子。文殊是等覺人.故云即十地頂。  △二敘迹宗。 是多羅聚落婆羅門種。姓大迦葉。 【疏】次迹宗中言婆羅門者。迹託高宗。姓大迦葉者。寄生貴族.如此間甲族。  經多羅聚落者。暹記云。此云蘆葦.謂蘆葦村人也。高宗者。宗謂宗族。淨行是四姓之首.故曰高宗。迦葉此云飲光或龜氏。甲族者。如此方崔盧李鄭之家也。周禮。五家為比.五比為閭.四閭為族。是百室為一族也。一族之間必有豪強名家.號族姓也。甲謂甲乙丙丁十干之數.甲居其上。  △三敘感對。 以佛神力。 【疏】三以佛神力者.感對也。為決定眾.而作上首。感佛威加.作對揚主.令五十二眾同飲甘露。非斯大器.孰能為之。  決定眾者。即分真位.得念不退.能決定說。一切眾生皆有佛性也。  △四敘威儀。 即從座起。偏袒右肩。繞百千匝。右膝著地。合掌向佛。 【疏】四即從座起。敘其威儀。  偏袒等。如釋純陀中。  △二自諮發。 而白佛言。世尊。我於今者欲少諮問。若佛聽者。乃敢發言。 【疏】次而白佛言下.自諮發者。佛雖通勸.寧許問不。是故有諮。  △二許問。 佛告迦葉。如來應供正徧知。恣汝所問。當為汝說。斷汝所疑。令汝歡喜。 【疏】次佛告下.佛許。如文。  經令汝歡喜者。即增道損生.更入上位.令得法喜也。又稱機益物.故喜也。  △三謙問二。初分科。 【疏】三從爾時迦葉去.是謙問。文為三。初大小為一雙。次高廣為一雙。三借助為一雙。  △二隨釋三。初大小。 爾時迦葉菩薩復白佛言。世尊。如來哀憫。已垂聽許。今當問之。然我所有智慧微少。猶如蚊蚋。 【疏】初文者。如來哀憫.即大慈悲.大中之大。我以蚊蚋小智.小中之小。以小問大.寧得相稱。  △二高廣。 如來世尊道德巍巍。純以栴檀。師子難伏。不可壞眾而為眷屬。如來之身。猶真金剛。色如琉璃。真實難壞。復為如是大智慧海之所圍遶。是眾會中諸大菩薩摩訶薩等。皆悉成就無量無邊深妙功德。猶如香象。於如是等大眾之前。豈敢發問。 【疏】次雙者。佛德巍巍.明佛威高。師子難伏.明其眾廣。如來之身猶真金剛。佛色大故.智慧亦大。智海圍繞.則大眾智大。佛及大眾.高廣若斯。我以蚊蚋.何能當此。  高廣中.先雙歎主伴。巍巍者.高聳之稱。經旃檀譬戒.師子譬慧。二法具足.位在分真.名不壞眾.此明主伴道德竪高也。疏云。明其眾廣者.人數至廣.道德俱高也。是知此段正歎竪高。如來下.法身堅固.喻金剛。經琉璃者。妙色清淨.喻琉璃也。佛色大等者。佛色境也.智稱於境.故云亦大。佛即究竟大.眾即分真大。此明主伴智慧橫廣也。經從是眾會下.次別歎伴也。經無量無邊歎橫廣.深妙歎竪深。橫竪具足.名為功德。無二邊縛.如象脫羇。佛及下.總結示。即釋經文於如是等去文也。  △三借助。 今當承佛神通之力。及因大眾善根威德。少發問耳。 【疏】第三雙者。若論巨細.不言自絕。今假佛威神.借助智力。大眾善根添我機辯。乃能發問。  巨細者。巨謂主伴高廣.細謂我如蚊蚋。不言自絕者。若論巨細懸殊.則不敢發言.而自棄絕所問也。今假下.明請巨加細.方敢發問。所謂假藉高廣之主.以神通借我智。高廣之伴.以威德添我辯。通名慧性.故能助智。威則無畏.故能添辯。內智外辯.乃能問耳。機辯者。謂辯說出口.如弩發機。故易云。言行.君子之樞機也。  △四正問二。初敘古釋二。初列章。 【疏】四從即於佛前.是正問。舊說三種不同。一分偈。二問數。三因起。  △二隨釋三。初分偈。 【疏】初分偈不同者。河西云。前十九偈是問.後四偈請答。又一師云。前二十一行是問.後二行自謙。又一師云。從前至後.無非是問。又一師云。縱容兩存.後亦非問。乃是迦葉巧致問之餘勢.為諸品生起。又亦得是問。甚深行等.是問五行十德。安樂性是問師子吼迦葉等(云云)。  兩存者。謂後四行是餘勢.故非問。此則存於河西及第二師解也。又亦得是問後行義二章.此則存第三解也。故前三師不出兩意.謂是問非問也。  △二問數。 【疏】二問數不同者。梁武三十二問。河西三十四問。靈味亮.冶城素.莊嚴旻.並用之。中寺安三十五問。開善三十六問。光宅三十七問。  中寺安者.即法安法師也。餘師名如第一記。初開問數所以.如下自明。  △三因起。 【疏】三因起不同者。開善云。一一問皆從純陀哀歎中生。太昌宗云。悉是臨時致問.皆不從前文生。靈根令正云。或有從前生.或不從前生.豈可一例。從前生者。云何得長壽問.從純陀品生。當知如來即是長壽生。金剛身問.從法身常身金剛身生。願佛開微密.從哀歎品祕密藏生。云何得廣大.從迦葉為眾作依止生。有屬當者.可從上生。無屬當者.不從上生。  因起中.太昌寺.僧宗也。靈根下.即梁楊都靈根寺.令正法師也。靈根非靈味。從迦下.即哀歎中.佛付迦葉文也。 【疏】興皇云。此問不應近自純陀.乃通論釋迦一化教門。始自王宮.終乎雙樹。何者。文云。生死大海中.云何作船師。即是問始.即初成道時事。後問云何捨生死.如蛇脫故皮。此即問終.是最後涅槃時事。中間施化法門非一。欲顯發如來方便密教.應來應去.種種示現。此意宏壯.包羅廣大.大明覺道.囊括古今。  何者下.船師度人於彼岸.知是初成。捨生死則入涅槃.知是終滅。中間法門.即是餘諸問也。應去應來.應字通平去二聲。來即始成.去即入滅。  △二觀此下。明今解二。初對古立章三。初分偈。 【疏】今觀此二十三偈。前十九偈雖即是問。問中有請.唯願大仙說是也。後四偈雖是請。請中有問.安樂性諸行等是也。  觀此下.明今解也。對破古師.亦以三科明義。此即初分偈也。偈前正問旁請.因便請故旁。後四正請旁問.牒前問故旁。捨旁取正.問請兩分。約正明旁.問請互具。故不同前三師.齊分分文。亦不同後一師.兩存明義。以後師雖請中有問.而自問行義兩章越次消文.不為雅當。澤州慧遠乃分三十六問.或四十二問。而云問有六別。一總問。如言云何得長壽等。二求問。如言願佛開微密等。三難問。如言三乘若無性等。四責問。如言如其斷疑網.云何不定說等。五讚問。如言眾生大依止等。迦葉欲難.將奪先與.而為讚歎。是故雖讚而得為問。六謙問。如言今欲問陰.我無智等。謙己不堪.而起後說。故名謙問。此但通分為問.而不知後之四偈但是請答前問而已。於中求問.即是今家問中有請耳。  △二又開下。問數二。初通敘盈縮。 【疏】又開合不同。如初一偈.合成兩問.開成四問。云何知天魔一偈合成一問.開成兩問  又開下.明問數也。文中先明二處開合。合成兩問者。上半一問.下半一問。開四者。以佛答中既為四答.故以此問約答.而開云何得三字是問能得之因.長壽二字是問所得之果。第二句是問法身之果。下二句是問法身之因。因有得果之能.能名為力.故云得大堅固力。以問身壽.各開因果.故成四問。天魔下.開成兩問者。以此一偈有二云何故。但初偈及天魔偈.二處開合不同.故使諸師問數增減。 【疏】若直數云何.則有三十二問。若數合偈.亦只有三十二問。  若直下.正示數也。直數云何為問.不論義趣開合.則但三十二。此如梁武。若數合偈等者。第四天魔偈但合為一。初偈雖只一云何作.合偈數之.而有兩問。復以何因緣下.自是一問也。故云亦只等。 【疏】若數開偈則有三十四問。若數請偈中三問.足合偈則有三十五問。若數請中三偈.足諸云何。亦有三十五問。  三十四者。以開初偈兩問.各有因果.為四問故。此如河西。請偈中三問者。一問諸行。二問安樂性。三問諸陰。足合偈者。足子喻反添也。請中三偈者。不約所問義.直數三行也。此符梁武.直數云何。故但數偈以足之耳。此如中寺安所說。問請有四偈.何故云三答。以第四偈但是總結而已.故不數之。 【疏】若數請中三偈.足開偈者。則有三十七問。各有舍取.致盈縮不同.意在於此。此是事數.增減在人.不勞生爭。  若數(至)三十七者。應云若請中三問三偈.今但云三偈者.或闕或略。以三問足問.成三十七。以偈足亦然。此同光宅所判。開善作三十問。此既無理.故此不明。各有下.和會諸師。  △二今依下。定數敘答二。初明問數分齊。 【疏】今依河西.數開偈.不數請偈.但為三十四問。  今依下.明今師依憑用義也。  △二答盡下。示答文起盡。 【疏】答盡大眾問品。  △三言因下。因起二。初破古解二。初破開善靈根從前。 【疏】言因起遠近者。若謂諸問因上文生.聲聞未曾聞常.聞可生疑。菩薩久聞.何故致疑。又聲聞聞說.疑執已破。菩薩利根.那忽未解。救云。為緣故疑。若爾。則問不因上。  因起中初破開善.靈根也。開善謂。一一問皆從前二品生。靈根謂或有從前生.或不從前生。今但破從前.則二師同壞。所以不破不從前生者。以不從之說.則是臨時義同。太昌在下當破。聲聞未曾等者。此約不經法華者說。又是法華下種者.如五千退席之比。所以聞前二品談常.則生疑動執.疑故則問。且迦葉菩薩圓頓利根.於此會前味味聞說.故曰久聞。聞必已解.何得疑問。又聲下.只約聲聞.聞前二品.破除疑執.已悟圓常。豈有大乘利根此猶未解.而方致問耶。此乃舉劣況勝.以難二師。救云下.二師救也。謂菩薩已悟.為機緣故.假設疑問。若爾下.破也。既是假設.豈是因聞二品有疑耶。此乃從前生義.土崩瓦解。 【疏】又云。菩薩知佛應說此法。承佛神力.預為諮問者。佛力無所不至.何乃近在兩品耶。  又云下.亦開善.靈根明義也。佛力下.今破也。二師生起有從.尚皆被破。靈根不從前生.任運成非。太昌臨時.其義更劣.故並無破。故下文結斥.亦不斥其臨時。故下斥云.豈只近因兩品.遠由一化也。  △二又言下。破皇興一化。 【疏】又言。問於一化始終者。與經抗行.全不相應。經問長壽之因.佛答往昔至心聽法.持不殺戒.是長壽因。今乃取一化.從王宮來.佛在何處聽法.從誰受戒。雙樹之終.復聽誰經.為受何戒。若無此事.一化不成.彼為極談。今謂不與文會.故非極談。  又言下.破興皇通論一化也。始終者。始王宮.終雙樹也。抗行.猶各行也。經問下.示各行相。  △二今試下。明今釋二。初正示經義二。初約三世示文二。初歷文顯義。 【疏】今試出其意。云何得長壽。此問常果元本之因。佛答云。若業能為菩提因者.至心聽受.聞已轉說。我修是業.得三菩提。今復為人廣說是義。如此之因蓋非近世。如法華中點塵數劫.猶不能知。今正問此久遠之因。本若無常.果不應常。本若是常.常不可修。而未能知長壽常果所因云何。若問此義.任運自顯非常非無常之常因.獲得非常非無常之常果。因果常義既顯.果上萬德悉是雙非之因.獲得雙非之果。義雖無邊.一往結撮.是問過去本初因果.行位誓願.功德智慧.道品六度.等諸法門。  今試下.明今釋也。今論問意.乃問法華久遠本行.菩薩道因常果者。即本地初得常壽之果.本果之因。故曰常果元本之因也。佛答下.即此品長行.佛答初偈文也。本若無常下.正出迦葉疑問之意。已知果是常住.而反疑其因。本即因也。因若無常.果亦合爾。以果是因家之果故。本若是常等者。若謂因果相稱.今果既常.本因亦常者。且常即妙理無遷。因乃脩行遷動。是故若云因常者.即不可脩也。既迴惑其因.故先致問。非常非無常等者。顯今因果是中道真常.故並舉雙非也。誓願即四弘。功德智慧者。功德即斷德.亦是福德。 【疏】若問云何於此經究竟到彼岸.即是問一化始終.現在逗緣所施諸教。何者。若其無初.即無於後。今既問後.任運問初。既問初後.中間可知。當知一化始終.凡對無量機緣.所施言教不可窮盡。雖不可盡.一往結撮.是問現世隨他.隨自.隨自他無量法門。  問一化始終者。此據今日.始自寂場.終乎鶴樹.五時設化也。何者下.徵釋。應問云。經但言云何於此經。此經即是涅槃。若爾。只是問終.何關初耶。故今釋後.必對於初。後由初至.故文中先舉無況有.必具始終。又以始終.例成三味。中間即三味也。既五時意足.則一化義周。隨他等三語.出在今經。隨他意.即藏通。隨自意.即圓。自他.即別。故三語即四教。以此四教.配入五時兼等施等.故云無量法門。 【疏】若問云何得廣大.為眾作依止。即問來世所施方便.引導眾生。國師道士.儒林之宗。住首楞嚴.種種示現.無量無邊。雖不可盡.一往結撮是問來世.權實曲巧.方便誘接.荷負度脫等諸法門。  來世所施等者。即滅後四依化物也。國師下.明其方便所現之身也。國師道士之稱.通於道俗內外也。國師在道可知。所以通俗者。禮學記曰。君之所不臣於臣者。當其為師.則弗臣也。太學之禮.雖詔於天子.無北面.所以尊師也。又禮曰。父事三老.兄事五更。王隱晉書云。魏高貴卿公之入學也.將崇先典.乃命王祥為三老.侍中鄭小童為五更。祥南面几杖.以師道自居.帝北面乞言。古者沙門亦稱道士.如習鑿齒呼道安為遠勝非常之道士也。自後魏黃衣寇謙之.專以道士為號。故釋子不稱焉。儒林之宗。宗.尊也。如王祥之類。種種示現者。十界垂形.豈止人道。  △二略舉下。引證結示。 【疏】略舉三句。示斯問意不出三世。故文云。如是甚深諸佛境界。自利利他無量法門.豈出三世。  △二若尋下。約該收結斥。 【疏】若尋古始.元元不窮。若尋現世.廣廣無極。若尋來際.永永無盡。如是乃是囊括古今大明覺道.可謂諸佛之境界。豈只近因兩品.亦非遠由一化。  若尋下.約該收結斥也。元元者。元.始也。久遠初成之果.已是於始。今迦葉復問本果之始因.即是始中之始.故云元元。果成已來.已過塵點。本因又倍上數。論其劫數.孰知其極.故曰不窮。廣廣者。現在五時已得名廣。論其一一時中對機施教.其實無量。此乃廣中復廣。又現在一方益物.已是於廣。況徧十方故.故云廣廣。未來益物.番番不息.故曰永永。如是下.奪興皇語.以成今義。如今所釋.上極本因.下收來際。乃是囊括古今.大明覺道之義。興皇但云。始自王宮.終乎雙樹。論始則尚未及於中間近成.況該遠本。論終則尚未言於未來一番益物.況復番番。是則囊括之語徒施.大明之歎虛設。有名無實.事在興皇。名實兩全.義歸今釋。故奪彼語.以成今歎。豈近下.結斥古師。兩品斥開善靈根。一化斥興皇。遠由尚謬.近因可知。  △二今敘下。結意斥古。 【疏】今敘問意.宏遠若斯.猶懼不會諸佛境界之明文.況諸師所言寧稱佛旨。興皇嘲人云。不知兔角有無.而空爭長短。不知諸問進不.而爭於問數少多.何益今用。  今敘下.結意斥古。況諸下.諸師即開善.靈根.太昌.興皇也。興皇下.引興皇嘲諸師語.以顯今義。能嘲已成所破.所嘲之者安得是乎。不知兔角等者。興皇自謂釋義得旨。故斥諸師空諍問數.何益今經之義用也。所言嘲者。謂戲弄之言。   大般涅槃經疏三德指歸卷第五 大般涅槃經疏三德指歸卷第六   錢唐沙門 釋智圓  述  △二河西下。示今正解二。初分經正釋二。初分經定數。 【疏】河西於問中分二十三偈為兩。前十九偈.正作三十四問。後四偈請答。  河西下.示今正解。興皇既斥.諍於問數。疏主前文亦云。增減在人。然至當歸一.精義無二。河西分問.符順答文。擇善從之.故今承用。疏主前後釋義多許河西。於破古中.凡至興皇.破必悉委。良由興皇立義最勝故也。但破勝者.劣者望風。河西身預譯場.親咨無讖。分經對義.實可依憑。以義勘經.過失蓋寡。承彼分偈.良在茲焉。  △二初一下。隨文示義二。初正問三。初問過去。疏總釋。 即於佛前。說偈問曰。   云何得長壽 金剛不壞身 復以何因緣 得大堅固力 【疏】初一行問佛因果。佛修因得果.不可言是現未.強可指於過去。  初一下.隨文示義。於前對古立章.及後示答文處.其義顯著。故此釋文略點而已。今隨文略消.令後學無壅。問佛因果者。即問佛久遠本因本果也。以此經在法華顯本之後.人天彰灼.知佛遠壽。洎聞斯教.又解常身.故得問之。若準下答意.分此偈文者。初句中得字.是問能得之因。長壽二字.是問所得之果。次句是問法身之果。下二句是問法身之因。下疏云。因有得果之能.能名為力。故云得大堅固力。故云問佛因果也。尋下佛答.義自可知。無在煩論.下問例爾。  △二問現在。疏總釋。   云何於此經 究竟到彼岸 願佛開微密 廣為眾生說 【疏】次一行.云何於此經.問今教。今教當機而說.不可言是過未.強可言是現在。  當機而說者。為常機談常教.究竟到於三德彼岸也。  △三問未來。疏總釋。   云何得廣大 為眾作依止 實非阿羅漢 量與羅漢等 【疏】云何得廣大下十七行.雖義通三世.上已屬兩世竟.強可名為未來。何故言強。大般涅槃非三世攝.非謂菩提有去來今.皆以世間文字強說之耳。  義通三世者。初問四依.雖在滅後.不專滅後。餘問悉通三世.但上既明過現.故知此下正問未來。何故言下.約理會通也。   云何知天魔 為眾作留難 如來波旬說 云何分別知   云何諸調御 心喜說真諦 正善具成就 演說四顛倒   云何作善業 大仙今當說 云何諸菩薩 能見難見性   云何解滿字 及與半字義 云何共聖行 娑羅迦隣提  經天魔波旬.翻名如釋列眾中記。經滿字半字.喻常無常。經娑羅隣提者。舊解不同.或云娑羅翻雙.隣提翻鳥。或云娑羅是一隻.隣提是一隻。或云各是一雙。或云娑羅翻鴛鴦.隣提翻天鶴。然此方不善梵音.只增諍競。意在況喻.取其雌雄共俱.以喻雙流共行耳。   云何如日月 太白與歲星 云何未發心 而名為菩薩   云何於大眾 而得無所畏 猶如閻浮金 無能說其過   云何處濁世 不污如蓮華 云何處煩惱 煩惱不能染   如醫療眾病 不為病所污 生死大海中 云何作船師  經太白歲星者。太白則凶.西方金精也。歲星則吉.東方木精也。於五星中但舉東西凶吉.以喻常與無常。下月喻品佛答中.明月有虧盈.日有長短。唯答星中.但舉慧星為答。此則舉凶.以兼其吉也。以慧星不現則吉.現則是凶。以喻支佛出無佛世.眾生見已.皆謂如來真實滅度.而如來身實不滅沒。又此舉太白歲星為問者.乃是於五星中趣舉東西.意兼諸星.不分凶吉。故下佛答云。譬如眾星.晝則不現。而人皆謂晝星滅沒.其實不沒。如來亦爾.二乘不見.猶如世人不見晝星。準此答意。但以夜見喻常.晝沒喻無常.不以吉凶為喻。答既顯有二意.問豈不然。是知但舉二星.則凶吉出沒.美在中矣。迦葉玄會佛旨.其若是乎。經不為病汙者。如世醫師.若治病不差.則汙醫道。既所治皆差.則醫不汙。喻佛醫王.治眾生煩惱之病.無不除差也。   云何捨生死 如蛇脫故皮 云何觀三寶 猶如天意樹   三乘若無性 云何而得說 猶如樂未生 云何名受樂  經天意樹者。諸天之樹.隨諸天意所轉也。下佛答中.舉人間菴羅等樹一年三變.亦是隨轉義也。還喻常與無常。經三乘若無性等者。此問三乘之人.若無別性.云何而得別說三乘。明知三乘.各別有性。喻如樂事未生.不可名樂。樂受生已.方得名樂。三乘亦爾.要有三性.故得說三。何故佛說同一佛性。此亦法華已開.今乃重問。   云何諸菩薩 而得不壞眾 云何為生盲 而作眼目導   云何示多頭 唯願大仙說 云何說法者 增長如月初   云何復示現 究竟於涅槃 云何勇進者 示人天魔道   云何知法性 而受於法樂 云何諸菩薩 遠離一切病   云何為眾生 演說於祕密 云何說畢竟 及與不畢竟   如其斷疑網 云何不定說 云何而得近 最勝無上道  經而得不壞眾者。主伴一如.不可乖異.名為不壞。經多頭者。隨類異說也。經說法(至)月初者。北遠云。此文顛倒.而復不足。若正應言。云何說者.增如月初。若具應言。云何說者.增長眾生.如世父母.教於初生十六月兒。準答應爾。  △二請答三。初請答過去。   我今請如來 為諸菩薩故 願為說甚深 微妙諸行等 【疏】後四偈.請答前三意。初一偈.願為諸菩薩說微妙諸行等。前問長壽果.果必有因.因即是行。故知此偈.請答過去法門。  後四下.釋請答。今師雖云請中有問。此問還是再徵前義.不同他謂問五行等。借使聖意多含.以行性之名.配後五行十德及師子吼等。亦是菩薩自謙.云此行性非我所知.請於如來.為諸菩薩自演說之。非是正問故也。況今消釋.再徵前問.其旨渙然。  △二請答現在。   一切諸法中 悉有安樂性 唯願大仙尊 為我分別說 【疏】次一行請答現在。前問云何開祕密.此中請答安樂性。安樂性由來未開.故知是請答現在。  由來未開者。四味兼帶.至今始開。  △三請答未來。   眾生大依止 兩足尊妙藥 今欲問諸陰 而我無智慧   精進諸菩薩 亦復不能知 如是等甚深 諸佛之境界 【疏】後兩偈.請答未來。上問廣大依止。此請答未來.法門甚自分明。已列問數.結請文竟。  經今欲問諸陰者。謂十界五陰.即佛性義也。  △二示答文處二。初正示答經分齊三。初示十二品答十五問。 【疏】次示答文處。云何得長壽.凡四問.此品下文及金剛身品答。云何於此經.究竟到彼岸.名字功德品答。願佛開微密.四相品答。云何得廣大.為眾作依止.實非羅漢等.四依品答。云何知天魔.凡兩問.邪正品答。云何諸調御.心喜說真諦.四諦品答。演說四顛倒.四倒品答。云何作善業.能見難見性.並如來性品答。云何解滿字.文字品答。云何共聖行.鳥喻品答。云何如日月.太白與歲星.月喻品答(十五問竟)。  凡兩問者。知天魔是一問。如來波旬說是一問。  △二示菩薩品答十二問。 【疏】云何未發心下.有十二問.皆菩薩品答。云何未發心.夢見羅剎.逼令發心答。  夢見羅剎者。經云佛告迦葉.若有聞是大涅槃經.言我不用發菩提心.誹謗正法。是人即於夢中.見羅剎像語言。咄。男子。汝今若不發心.當斷汝命。是人惶怖.寤已發心。乃至云.是大涅槃.能令未發心者作菩提因也。 【疏】云何於大眾而得無所畏.三偈答。  三偈答者。前二偈即迦葉舉偈問佛.並釋偈為答。第三偈即佛自舉。即是不見善不作.唯見惡可作。是處可怖畏.猶如險惡道等偈也。 【疏】云何處濁世.四華喻答。云何處煩惱.醫師等十四譬答。  四華喻答者。即經云。善男子.如優鉢羅華.鉢頭摩華.拘物頭華.分陀利華.生淤泥中.不為泥汙。眾生修大涅槃亦爾.雖有煩惱.不為煩惱所汙。何以故。以知如來性相力故(云云)。十四譬答者。前十二譬.譬所說教。後二譬.譬能說人(云云)。 【疏】生死大海中.云何作船師.風王四譬答。云何捨生死.如蛇脫故皮.金師兩譬答(龍能脫骨。可譬涅槃)。  風王四譬答者。初船譬。二船師及人譬。三風譬。四風王譬。即經云.譬如大船.從海此岸至於彼岸。乃至云.以是義故.如來名曰無上船師。金師兩譬答者。初蛇譬.次金師譬也。即經云。如來方便捨身.如彼毒蛇捨於故皮。是故如來名為常住。次云譬如金師得好真金.隨意造作種種諸器。如來亦爾。於二十五有現種種身.為化眾生等。注龍能脫骨等者。經既以皮喻生死.例應骨喻涅槃。蛇能脫皮.龍能脫骨。二邊俱捨.中道斯存。是知迦葉更合問云。云何捨涅槃.如龍脫故骨。所以不言者.只由生死已兼二種。故捨生死即捨二邊.故無龍問。若約不滯中道名捨涅槃者。則脫骨之問.準義應有。 【疏】云何觀三寶.菴羅閻浮樹答。三乘若無性.文殊騰疑.本無偈答。  菴羅等者。經明二樹一年三變。以喻如來示三種身.而實非無常。文殊騰疑等者。謂初文殊騰純陀疑。次如來許說。三文殊出疑。四如來說本無今有偈為釋。五文殊領解云。我今始解.諸佛菩薩聲聞緣覺.亦有差別.亦無差別。乃至下文云。三乘同一佛性等。 【疏】云何諸菩薩.而得不壞眾.舉護法因緣答。云何為生盲.而作眼目導.如人口爽不知六味答。  舉護法等者。經云。若諸菩薩勤加精進.欲護正法.以是因緣.所得眷屬不可沮壞。如人口爽等者。爽.敗也。楚人名羹敗曰爽。經云。若有不識三寶常存.以是因緣.唇口乾燋。如人口爽.不知六味。乃至不知如來是常住者.當知是人則為生盲。 【疏】云何示多頭.常為眾生而作父母答。云何說法者.增長如月初.如人有子始生六月答。  常為眾生等者。經云。如來常為一切而作父母。佛以一音而為說法.彼彼異類各各得解。如人有子等者。經云。如人生子.始十六月。雖復語言.未可解了。而彼父母欲教其語。先同其音.漸漸教之。是父母語可不正耶。諸佛如來亦復如是。文云六月.悞也。  △三示大眾問答七問。 【疏】云何復示現.究竟於涅槃。凡七問.皆大眾問品答。云何復示現.究竟於涅槃.放光奉供答。  放光奉供答者。即大眾品初云。爾時世尊.從其面門放種種色.青黃赤白紅紫光明.照純陀身。純陀遇已.與諸眷屬.持諸肴饌疾往佛所等。 【疏】云何勇進者.示人天魔道。若有比丘能以如來誓願而發願者.於世最勝。不能觀了常者.是旃陀羅答。云何知法性.而受於法樂.說二十一行偈答。云何諸菩薩.遠離一切病.三病人答。  若有比丘下.即二十一行偈後長行初文也。今但略引大綱而已。三病人者。謂重逆謗三也。經云。佛告純陀.若犯四重及五逆罪.誹謗正法。如是等人.名為破戒也。 【疏】云何為眾生.演說於祕密.廣釋諸有餘偈.以無餘偈答。云何說畢竟.及與不畢竟。用云何名為無餘義耶.云何復名一切義乎.唯除助道.常樂我淨善法.其餘一切皆名有餘答。  有餘偈以無餘者。以.語助也。即經云。我所說者亦有餘義.亦無餘義(云云)。而以此答演祕密問者。但有餘之偈.是佛隱覆隨緣之說。今演隱覆.令祕顯露.故酬此問。云何名為無餘等者.即品末文殊問辭也。唯除助道下.即佛答文殊也。助道等者。常樂是果.善法是因。此果此因並是助道.為緣斥倒。非因非果.乃是正道。只此正道.名無餘義。其餘下.即除佛界因果之外.餘九界因果悉是有餘。以無餘是畢竟義.故答此問。 【疏】云何而得近.最勝無上道.亦取前諸菩薩遠離一切病答。上三種病人得滅罪後.近無上道.兼答此問。若有病人.若遇不遇.悉得差者。此去佛最近。若遇即差.不遇不差。此則次近。若遇不遇.皆不差者.此去佛遠。又云。取大眾發心.如來授記.以答此問。  大眾發心等者。即品末也。故經云。大眾供養佛已.發菩提心。諸菩薩等得住初地。爾時世尊與文殊迦葉.及純陀而授記莂。  △二引證答經分齊二。初前九證答問盡處。 【疏】今引十證明答問竟。一者偈中興問.次第而來。長行相對.次第而答。故知答問盡。  今引下.引證答經分齊。只由古師分此偈文.謂後四行是問.五行十德等。即前敘古分偈中第四師義也。今雖配當偈文.出其答處.義同指掌。復恐未曉指歸.故更立十證以示迷者。前九依經.後一依人。人師立義推寄有本.況與經合.故總為十證。又顯今師上符經旨.下契譯人。的見偈文所問.唯齊大眾問品爾。次第而答者。如前屬配經文。 【疏】二者偈中設問竟.即自謙云。甚深微妙安樂性等.非我所知。請於如來.為諸菩薩自演說之。若從此意.知答問盡。  非我所知者。即經云。而我無智慧也。為諸菩薩等者。即經云。我今請如來為諸菩薩故等。若從此意者.既行性等諸佛自說.故知答問.只齊大眾品也。問。向分四偈.是再徵前偈三世之問。今何故云.是請佛自說行性等耶。答。經意多含.兼乎二意。此對前釋互現其義耳。故云若從此意.謂且從一義也。 【疏】三者答若未盡.不應謝恩。答問既竟.時眾得益.起禮燒香.散華供養。故知答問盡。  不應謝恩者。即以起禮燒香等.名謝恩也。由答問畢.所以禮謝。即大眾問品末云。爾時大眾以種種物供養如來也。供養之言.義通三業。故今云起禮.種種物中香華為首.故云燒香等。 【疏】四者上來召眾雲集.慇懃勸問。答若未竟.寧得倚臥涅槃。既右脇息言.知答問盡。  召眾雲集者。即序中五十二眾也。勸問即長壽品初.三勸比丘.三勸大眾也。問。召眾既是序品初.勸問應是聲召。答。此明答問分齊。故知三十四問.自由長壽品初三勸而起.非關序中。若爾。召眾何約序耶。答。長壽三勸.只勸前所集眾.故眾無別。倚臥等者。即大眾品末云。爾時如來說是語已.為欲調伏諸眾生故.現身有疾.右脇而臥.如彼病人。知答下.答若未盡.不應臥病。 【疏】五者付囑文殊.寢而無說。大眾重請。既受請已.跏趺融懌.方談五行。故知答問盡。  五者下.即品末云。文殊.汝等當為四部廣說大法.今以此法付囑汝等。寢而無說者.即右脇而臥。大眾下.即現病品中.迦葉等推請也。跏趺下.即彼品云。爾時世尊.大悲熏心.知諸眾生各各所念。即從臥起.結跏趺坐.顏貌熙怡.如融金聚等。故知下.五行既因重請.故知答問唯齊眾品。 【疏】六者對告德王.賓主有異.知答問盡。  對告德王者。即行章五行十德也。 【疏】七者師子更問.問人既別.知答問盡。  師子更問者。即義章師子吼品也。 【疏】八者文云。如來初開涅槃經時.說有三種人。三種人乃是答問之末.實非創說之初。今云。初開乃是後說之初.非初說之初。既有初說後說不同.知答問盡。  八者下.即第二十四卷初.德王品文也。三種病人者。經云。一者若有病人.得良醫藥及瞻病者.病則易差。如其不得.則不可愈。二者若得不得.悉不可差。三者若得不得.悉皆自差等。乃是下.謂三病人.在現病品中說之。現病在眾問之後.故云答問之末。今云下.正示德王言.初開涅槃意也。後說之初者。即現病是行章之初也。非初說之初者。非指施章之初也。既有下.行章既自有初後.故知答問但盡施章。 【疏】九者前問多.答卷少。後問少.不應答卷多.知答問盡。  九者下.前十九行偈.有三十一問.故曰問多。古人皆許齊大眾問品.答盡此問。而但涉七卷經文.故云答卷少。後問下.古人將後四偈.為問行性等。從現病訖經.答此三問.故云不應答卷多。若義理相關.雖問少答多.亦應無妨。但前八義破彼皆非.後據河西.口決雅當。故以問答多少並而難之。故知此義不可孤立。應知凡立義勢.若常山之蛇.斬首尾應.斬尾首應.斬中兩應。今茲十義其勢實然。若難前八.謂取經為證.蓋出自情.應以後義咨決有在.非任胸臆。儻難後義.人師所判未可全用。應以前義推度經文.義與讖合。若難中間.不應以問答多少等為妨者。應云推前經義.憑後聖師.道理不虧.斯義有在。首尾兩應.其喻泯齊。故知明琛之說.非無遠致。但以內心嶮惡.自貽蛇報。儻誠為法.用勢何妨。不以人廢言.斯之謂也。  △二第十證分偈所憑。 【疏】十者河西面對梵文.口決曇讖.指授殷勤。親說十九偈是問.後四偈非問。斯人不信.孰可信耶。  面對梵文者。道朗時在譯場.身充證義.親披梵本.口咨法豐.決擇其義也。未治本.云胡文。荊溪再治.凡有胡字悉改為梵。所以古來皆云胡文等者.只由梵人涉胡而來.故使梵文通有胡稱。自唐初諍論.則胡梵甄分。蔥嶺已西並屬梵種。鐵關之左皆曰胡鄉。曇無讖.或曇摩懺.此云法豐。斯人下.勸信也。且法豐.中印度人也。六歲出家.日誦萬言。初學小乘.後遇白頭禪師教以大乘.十旬交諍.方悟大旨。而明呪術.所向皆驗.西域號為大神呪師。自入北涼.徵感神異.委如本傳。非夫聖者孰能臻此。指授殷勤.故非率爾。故誡世人.誠堪取信。故云斯人不信等也。  △三佛答二。初分科。 【疏】爾時佛讚下.第三佛答。又二。初讚問.次答問。  △二讚下。隨釋二。初讚問二。初分科。 【疏】讚問又二。初讚.次謙。  △二讚又下。隨釋二。初讚二。初分科。 【疏】讚又二。先總讚.次別讚。酬其上別總二請。若三十四問是歷法別請.後則總請。  後則總請者。即後四偈.總請如來答上過現未三問也。  △二先酬下。隨釋二。初總讚。 爾時佛讚迦葉菩薩。善哉善哉。 【疏】先酬總請.故初云善哉善哉。所以須此讚者。世間問答.酬往稱美。佛不違世法.是故先讚。人但見年幼.不期智深。見問淵玄.方知非淺。又若見佛讚.皆發奇特心.是故須讚。他方來眾見小小菩薩能問大大事.皆生敬伏.是故須讚。又此一一問皆與理合.是故須讚。皆有所擬(云云)。  釋總讚中.文具四悉。不違世法.即歡喜益。知深非淺.即生善益。此土眾發奇特心.他土眾皆生敬伏.則是二眾俱破憍慢之惡也。問與理合.其旨可知。小小菩薩者。俗眾已小.年幼復小。問大大事者。三教是大。今乃問圓.即是大中之大。所擬下.注云云者。令釋出四意。  △二別讚二。初標示。 【疏】次別讚者。即是別讚三世之問。  △二初讚下。正釋二。初隨文示義三。初讚問過去。 善男子。汝今未得一切種智。我已得之。然汝所問甚深密藏。如一切智之所諮問。等無有異。 【疏】初讚其問過去法門。有三義。一舉果讚因。言汝未得者.非全不得.乃是因中分證.非是果地究竟.故言未得。二舉甚深密藏讚其所問。汝問長壽.佛以一切種智為命。此之智命.果地所證.故言我已得之。已得非始.得已圓滿.唯佛與佛乃能究盡。故云。甚深密藏。而汝能問.是故讚其所問之法。三讚其被加。其上請云承佛神力。今加而讚之.故言等無有異。  言等無有異者。雖在分果.既受佛加.則解齊妙覺。故經云。如一切智等無有異也。一切智即一切種智。三智圓通.互舉無在。  △二讚問現在。 善男子。我坐道場菩提樹下初成正覺。爾時無量阿僧祇恒河沙等諸佛世界。有諸菩薩亦曾問我是甚深義。然其所問句義功德。亦皆如是。等無有異。 【疏】坐道場者。讚其問現。其上問云。云何於此經究竟到彼岸。佛即舉三義讚之。一舉初以成後。讚其巧問.該現化之始終。故言我坐道場.初成正覺。二讚其一人.以均大眾。故云.有諸菩薩亦曾問我是甚深義。三讚其現得大眾加助。其上請云。及因大眾善根之力。今明功德句義無異.是為讚問現在法門。  巧問下.諺應作該.字之悞也。及因下.向經云。大眾善根威德之力。今隨便舉耳。  △三讚問未來。 如是問者。則能利益無量眾生。 【疏】從如是問者則能利益無量眾生.是讚問未來。上問言。云何得廣大.為眾作依止。此言利益可解(云云)。  可解下.云云者。自餘諸問.悉為流及來世.利益眾生也。  △二舊解下。斥古明今二。初敘古斥非。 【疏】舊解坐道場亦曾問者。或言是華嚴中問。翻經不盡.其文未來。或言是偏方不定教。文亦不來。或言是祕密教.非顯露攝。義皆不然。  舊解下.初師既指華嚴.仍通伏難。恐難云。若指華嚴.彼經何不見有長壽等.三十四問耶。故釋云。梵本應有.但未來此土耳。次師指偏方等者。古師判佛一代為三種教。一頓謂華嚴。二漸謂始自阿含.終至涅槃.先小後大.故名漸也。三偏方不定者。謂別有一經.非頓漸攝.而明佛性常住.勝鬘光明等是也。此乃偏為一機.設斯方法。亦不來者。通伏難也。後師意云。經既的指初成.則定在華嚴。既是祕密.故無顯文。義皆不然者。疏主總斥也。  △二今明下。依經顯是。 【疏】今明道場.乃是元初.圓滿始坐.非方便道場。第二卷云。我已久於無量劫來.久已成佛。亦如法華.成佛已來甚大久遠。昔諸菩薩曾問此義.如今不異。正對過去之問.非一化之始.不應據寂滅道場及偏方祕密。  今明下.今師正義也。既指遠本寂場初成.故非今日迹中言教所述。則前三師立義不攻自敗。不應下.結斥三師。  △二謙二。初敘意科分。 【疏】爾時迦葉下.第二自謙。佛向讚其上等如來.下齊菩薩。其謙亦兩。一謙所問.橫竪不及。二誓聞法.頂戴增加。  其謙亦兩等者。初謙不及.則不敢僭等如來。次誓頂戴.則庶欲少齊菩薩。  △二隨文正釋二。初謙所問橫豎不及。 爾時迦葉菩薩復白佛言。世尊。我無智力能問如來如是深義。世尊。譬如蚊蚋。不能飛過大海彼岸。周徧虛空。我亦如是。不能諮問如來如是智慧大海。法性虛空甚深之義。 【疏】初文者。不能飛過大海.橫不及也。不能周徧虛空.竪不及也。  初文下.經以蚊蚋喻分真空.海喻究竟。海喻智廣.空喻理深。故經云。智慧大海.法性虛空也。然智豈不深.理亦應廣。文雖互舉.義必兼具。理智冥一.函蓋相稱。故經次云。深廣智慧也。  △二誓聞法頂戴增加。 世尊。譬如國王髻中明珠。付典藏臣。藏臣得已。頂戴恭敬。增加守護。我亦如是。頂戴恭敬。增加守護如來所說方等深義。何以故。令我廣得深智慧故。 【疏】次文云。頂戴守護。高深。增加守護。廣大。何以知然。文中次釋云。願令我得深廣智慧。  頂戴守護者。應云頂戴恭敬。經方等深義者。方廣.平等也。佛性周廣.平等一如。故云方等。  △二答問二。初分科。 【疏】從佛告迦葉下.第二正答問。大分為兩。初次第答三十四問.次大眾供養。  △二初答下。隨釋二。初次第答三十四問三。初十二問答十五問十二。初答長壽因果二問三。初指文分科。 【疏】初答者。初盡此品文.是答長壽之問。又兩。初答長壽因.後答長壽果。  △二更釋下。懸談名義三。初示義勝劣。 【疏】更釋因果之名。一云。若有因果則墮常義。若無因果則墮斷義。若言開因果之祕.故說因果.此語小勝。  初答長壽問中.疏主先且懸談名義。以云何得是因.長壽是果故也。文中先示義勝劣.亦是敘古也。墮斷常者。以定執故.此即他人斥非也。若言下.即他人正義。開祕者。他謂開小乘無常因果.顯今經常住因果。得今對治之義.已勝有無之執.故云小勝。 【疏】若為顯涅槃.兼言因果.此語最勝。涅槃無因果.方便說因果。從容抑案.顯於正法.故言因果。  若為下.若言今經正為顯發涅槃妙理.兼言因果之事.則深得經旨.故云最勝。涅槃下.釋上義也。理非始終.故無因果。即理而事.故說因果。故云方便。從容下.結意。抑案者。揚理抑事.故無因果。案理即事.故說因果。理事不二.名顯正法。  △二今明下。破計隨機二。初四句破計。 【疏】今明若因自是因.果自是果.則墮自性。由因故果.由果故因.則墮他性。因果因緣故因.因果因緣故果.則墮共性。非因非果故因果.墮無因性。皆墮斷常。  今明下.今師義也。一家所傳.祖乎龍樹.故須依中論四句破執。次依釋論四悉被機。四執不破.豈免斷常。故前人師所立.不出四計。既執一為是.餘皆妄語。則諸惑由是而生.惑潤於業.招感生死。苦集浩然.去道彌遠。文中因果相望各有四句.文相可解。初句者。謂果不由因尅.因不望果修。既不相由.故屬自性。次句者。向果不由因.既稱果為自.以果望因.因即是他。今果從因生.豈非他果。因亦如是.故云則墮他性。第三句者。謂此因不由果故因.亦不由因故因。因果因緣和合故因.果亦如是.此即共生。共生有二過。謂墮自他性中.故云墮共性。第四句者。非因非果.故因故果。此即離因離果.無因緣而辨因果。故他人云。涅槃無因果.方便說因果者.未逃此句。從因緣尚不可得.何況無因緣耶。言皆墮斷常者。即摺疊四句以成二句也。初三是有.故墮常。二四是無.故墮斷。此四並是妄想.故須破之。問。佛法皆云因緣和合.何故破共生。答。為定執故.亦須破之。四執破已.四說無過。故中論云。諸法不自生.亦不從他生.不共不無因。是故說無生。  △二但以下。四悉隨機。 【疏】但以四悉名為因果。顯非因果.故云因果。  但以下.即是今經。有因緣故.亦可得說也。顯非因果者。如普賢觀云。大乘因者.謂諸法實相是。大乘果者.亦諸法實相是。  △三前文下。結示傍正。 【疏】前文非不明果.後文非不明因。從多從正.分此二門。  從多從正者。前文正明於因.故多談因.少談果也。後文例爾。  △三初答下。隨文正解二。初答長壽因二。初分科。 【疏】初答因為三。初誡聽。次正答。三論義。  △二初誡下。隨釋三。初誡聽。 爾時佛告迦葉菩薩。善男子。諦聽諦聽。當為汝說。 【疏】初誡聽者。將說長壽甘露妙藥。若覆器不聞.則思修俱失。故須誡眾。釋論云。專視聽法如渴飲。一心入於語義中(云云)。  若覆器等者。以無聞慧.似覆器不受水也。聞慧既無.則思修並喪。故今誡令諦聽也。然若有聞無思.如器仰而漏。有思無修.如不漏而汙。雖能貯水.豈堪用乎。經雖誡聽.意兼思修。若三慧克全.則祕藏可入。故餘經皆云。善思念之。即二慧也。釋論下.引證聞慧。  △二正答二。初分科。 【疏】從如來所得長壽之業去.是正答。文為五雙。一指果人因人以標業。二指果法因法以勸業。三明自行化他以證業。四開譬合譬以況業。五示果報華報以結業。  正答中.科分五段。皆云業者。業謂三諦.該亘迷悟.融通事理.故使人法因果.若自若他.若譬若報.皆云業也。初云標業者。但舉能證之人.以標業名耳  △二正釋五。初指果人因人以標業二。初正釋因果業義二。初正示因果。 如來所得長壽之業。菩薩以是業因緣故。而得長壽。是故應當至心聽受。 【疏】初果人者.如來。因人者.菩薩。若無此業.不名菩薩。佛無此業.不名如來。此業成因.因名菩薩。此業成果.果名如來。  此業成因者。初住分顯.名曰成因。然此成因.本由理具。究竟開發.名為成果。  △二業若下。結成不思議。 【疏】業若定因.不得作果。業若定果.不得作因。當知此業非因非果.能因能果。雖能因果.因果叵得。言語道斷.心行處滅.如來境界不可思議。  業若下.初標染淨隨緣.因果不定。當知下.正示不變隨緣.雙非因果.即能因果。隨緣不變.因果叵得.亦是結成三諦也。雙非即中.雙能即假.叵得即空。理事相融.三諦互攝.思議不及.名佛境界。  △二精進下。疏主謙己推師。 【疏】精進菩薩亦不能知。豈是凡情闇心圖度。不能已已.輒述所聞。  精進下.疏主謙己推師。精進即不退.此謂別教地前位.行不退人也。故前偈云。精進諸菩薩亦復不能知。即與法華云。不退諸菩薩.其數如恒沙.一心共思求.亦復不能知.同也。豈是下.自謙也。未入聖位.故曰凡情。無明全在.故曰闇心。圖度者。謂圖謀度量也。輙述所聞者。推師也。謂智者親證.依證示人.三諦一心.攝無不盡。故咨決有地.師資道合。而此三諦是我所聞.故專輙述之.以通經義。  △二指果法因法以勸業二。初示因果。 若業能為菩提因者。應當誠心聽受是義。既聽受已。轉為人說。 【疏】次果法者。菩提也。因法者。三慧也。聽是聞慧。受是思慧。轉為人說.即是修慧。  果法下.法即人之所證。為說修慧者。外說內資.故屬修慧。  △二若下。明業體二。初反顯立徵。 【疏】若菩提無此業.不得成果。三慧無此業.不得成因。至高無頂.至廣無涯.多所成就.其相云何。  若菩下.反顯立徵。至高者。豎窮妙覺.故云無頂。至廣者。橫周十界.故曰無涯。包攝偏圓.故多成就。  △二若業下。約諦答示三。初約三諦簡示。 【疏】若業能破業.是為破業。從無住業.立一切業.是為立業。非破非立.而破而立.是為正業。  若業下.答示。若業能破業者。空業破假業。從無下.無住即空.即空而假.立十界業.故名立業。心性一貫.雙遮二邊.故非破立。即遮而照.而破而立.三諦圓普.名為正業。此即今經因果之業也。  △二如是下。明體用相即二。初離過。 【疏】如是正業.不可言三.不可言一。言一則失用.言三則傷體。  △二即體下。正示。 【疏】即體而用.即用而體。即體而用.故言此業能為菩提之因.得菩提果.道前體用。廣為人說.道後體用。即用而體。非因非果.非自非他。  即體下.三一相即.故體用無傷。故言下.正消經文。言道前道後者。究竟名道後.分真名道前。道前以修因進趣為用.即自行用也。道後以轉為人說為用.即化他用。皆即體而用.故言體用非因果.是道前之體。非自他.是道後之體。  △三故上下。結示引證。 【疏】故上文云。以珠力故.水即澄清。豈非即體而用。下文云。大慈大悲名為佛性。豈非即用而體。  故上下.引證。珠力是體.澄清是用。分真究竟修因為他.悉名澄清。大慈大悲亦收二位.所謂分證慈悲.究竟慈悲.佛性是體。  △三明自行化他以證業。 善男子。我以修習如是業故。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今復為人廣說是義。 【疏】三從善男子我以修習去.是舉自行化他.證成於業。我以修習故得菩提.即證道前體用。今復為人廣說此法.即證道後體用。然我果久成.道前之業.非復今時。故知却明過去法門.答初之問。  非復今時者。非今日近成也。却明下.却.退也。退追本地.以答長壽之因。故云初問.即得之一字也。  △四開譬合譬以况業二。初分科。 【疏】四開譬中.先譬.次合。  譬合況業。明菩薩利他用也。向明利他之用.但在妙覺者。以對菩薩.修因趣果為用故爾。若論分證.豈不化他.則今文是也。亦是佛言互現其義。  △二譬如下。隨釋二。初譬。 善男子。譬如王子犯罪繫獄。王甚憐憫。愛念子故。躬自迴駕。至其繫所。 【疏】譬如王子者.似譬道前。王譬菩薩。子譬群生。犯罪譬起惡因。繫獄譬受惡果。憐憫譬天性相關。愛念譬拔惡因。躬至繫所.譬拔惡果。夫王子者.剎利種也.罪為獄囚。眾生亦爾.同佛之性.罪業所拘.流浪生死。亦有佛性.亦無佛性。如王子是囚.囚是王子。為此義故.慈悲與拔。  似譬道前者。佛意叵量.未敢定判.故云似也。然道前語通.通於住前。理等四即.俱名道前。此則妙覺道前分證菩薩.化於初住道前四即凡夫。真道之前.故曰道前。亦有等者。有迷中之性.無悟中之性也。  △二合。 菩薩亦爾。欲得長壽。應當護念一切眾生。同於子想。生大慈大悲。大喜大捨。授不殺戒。教修善法。亦當安止一切眾生於五戒十善。復入地獄餓鬼畜生阿修羅等一切諸趣。拔濟是中苦惱眾生。脫未脫者。度未度者。未涅槃者。令得涅槃。安慰一切諸恐怖者。 【疏】菩薩亦爾下.合譬。凡舉三法合譬。初一子地.合同體大悲。況即體而用。次四無量心.拔苦因.與善因.拔苦果.與樂果.大喜慶悅.大捨平等。況用不離體.即用而體。  合譬中.同體大悲者。即前天性相關。即此經云.同於子想也。次四下.以經中先標四心.從授不殺戒去.即釋出四義。故疏明之。不殺是拔苦因。教修善法是與樂因。經亦當安止去.廣上修善法耳。經從復入地獄去.拔苦果與樂果也。既云拔濟.拔即大悲拔苦果。濟即大慈與樂果也。大喜等者。經中雖但明慈悲與拔.而義兼喜捨二心。既見離苦得樂.必生大喜慶悅。大捨平等者。雖生慶悅.而無憎無愛.故云平等。 【疏】三四弘誓願徧約四諦。苦諦則通.不但四趣。集諦亦通.不但十惡。道諦不但戒善。滅諦不但灰斷。弘誓之境.囊括則周.故用三法合譬況業。  三四弘下.即釋經未脫已去文也。謂脫集度苦.涅槃是滅.安慰是道。徧約四諦者.謂徧十界。不同四等中.但在六道也。以前悲但拔四趣苦.慈但與人天樂耳。須知今明四諦.二死名苦.三惑名集.界內外三學為道.究竟涅槃是滅。故云不但四趣等也。  △五示果報華報以結業。 以如是等業因緣故。菩薩則得壽命長遠。於諸智慧而得自在。隨所壽終。生於天上。 【疏】五舉二報結者。聖人以慧為命.智慧自在。故壽命長即譬果報。天上受樂則譬華報(云云)。  即譬果報者。三智分成.居實報土.故屬果報。華報者。既云生於天上.即是應在分段土中.故屬華報。文中二報皆云譬者。譬當作結.字之悞也。  △三論義二。初總別科分。 【疏】三從爾時迦葉白佛去.是論義。凡四番問答。初番先問次答。問有三意。一述不解。二謂不應。三正作難。  △二不解下。依科釋義四。初番二。初問三。初述不解。 爾時迦葉菩薩復白佛言。世尊。菩薩摩訶薩等視眾生。同於子想。是義深隱。我未能解。 【疏】不解者。領長壽業非因非果。非自非他。故言深隱。  △二謂不應。 世尊。如來不應說言。菩薩於諸眾生修平等心。同於子想。 【疏】次不應者。一子之地.同體大慈.體無愛恚.云何子想。若同子想.即是起愛。起愛云何同體.同體云何起愛。故云不應。  △三正作難。 所以者何。於佛法中有破戒者。作逆罪者。毀正法者。云何當於如是等人同子想耶。 【疏】三作難者。破戒作逆.應須治罰。治罰乖慈.云何等視。等則無罰.云何言治.治偏乖慈。慈之與治.二俱乖體.展轉有妨.難從此生(云云)。  治罰者。廣雅云。罰.折伏也。  △二答。 佛告迦葉。如是如是。我於眾生實作子想。如羅羅。 【疏】次佛以一言答其三意。云我於眾生同一子想。如羅睺羅者。同體之慈.是慈清淨微妙第一.非染愛慈。是慈深隱.非但難解.亦復難說。即體而用.不妨等視如羅睺羅。慈既即體而用.治亦復然。一言答三.其意在此。然迦葉問菩薩修慈.此問道前。佛以道後果慈答之。云我於眾生亦一子想。舉後答前.前後不異。  釋佛答中.先明中道雙非.次明雙照。非染愛慈者。中道之慈.非法緣染涅槃.非生緣愛生死。故此無緣.得名清淨等。此即雙非也。即體而用.明雙照也。即雙非體.有雙照用。照十界假.何妨等視.如己子乎。慈既下.例明治義。慈既即體而用。治罰破戒.亦是即體而用。故云治亦復然。復知治罰正是於慈.的無乖背。小乘尚云。佛於大慈門演毗尼藏。而況於大乘乎。一言答三者。只以如羅一言.具答迦葉不解不應作難之三也。  △二番二。初科分。 【疏】次從迦葉復白去.是第二問答。先問.次答。  △二問下。隨釋二。初問。 迦葉菩薩復白佛言。世尊。昔十五日僧布薩時。曾於具戒清淨眾中。有一童子。不善修習身口意業。在隱屏處盜聽說戒。密迹力士承佛神力。以金剛杵碎之如塵。世尊。是金剛神極成暴惡。乃能斷是童子命根。云何如來視諸眾生同於子想。如羅羅。 【疏】初問中.舉昔事難今義。力士無慈.碎聽戒童子.童子命斷.即昔事也。若承佛力.即如來遣害。傷慈縱毒.頓乖一子.即難今義。  經布薩者。此訛略也。應言鉢羅帝提舍耶寤。此云我對說.謂相向說罪也。舊云淨住者.義翻也。蓋取三業清淨.如法而住耳。經中但言十五日.不言黑白。準律黑白二半.各通三日。謂十三.十四.十五也。十五是其正日.餘之二日在緣則開。  △二答二。初標科。 【疏】次佛答中.明三世之慈。為三。  △二初明下。正釋三。初過慈二。初順經正解。 佛告迦葉。汝今不應作如是言。是童子者即是化人。非真實也。為欲驅遣破戒毀法。令出眾故。金剛密迹示是化耳。 【疏】初明童子是昔事。若答此事.擬過去慈。童子金剛.二皆是化。幻人幻杵.以害幻命.寧有實耶。設權懲惡.正是大悲.拔其苦因。假設濟危.正是大慈。與其樂果.至慈至巧.非一子義.何者是耶。  設權懲惡者。懲言澄戒也。  △二他解下。舉實況權。 【疏】他解。見機猶害五百淨行。尚實有害事.若將此釋.都無所損。  見機猶害等者。即下梵行中.明仙豫大王殺五百婆羅門也。  △二現慈二。初敘意標科。 【疏】次從迦葉去.明現世慈。本地指三業行慈。又三。  △二初如下。隨文正釋三。初意慈。 迦葉。毀謗正法及一闡提。或有殺生。乃至邪見。及故犯禁。我於是等悉生悲心。同於子想。如羅羅。 【疏】初如來之意。於諸眾生生一子想.雖謗法闡提.邪見毀戒.悉如一子.況復餘人。心常平等.即意慈也。  △二口慈二。初分科。 【疏】次從譬如國王去.明口行慈。又三。一先舉國憲.次明佛法.後結治罪。  國憲者。憲.法也。  △二初國下。隨釋三。初舉國憲。 善男子。譬如國王。諸群臣等有犯王法。隨罪誅戮而不捨置。 【疏】初國之嚴刑以酷為本。  嚴刑者。釋名云。刑.侀也。侀.成也。一成而不可改也。國語云。後世嚴刑而人不禁。故大刑用甲兵.其次用斧鉞。中刑用刀鋸.其次用鑽鑿。薄刑用鞭朴。以酷為本者。若夫先王立刑.其實以仁為本。但欲齊於民故.不得已而用之耳。故尚書云。刑期于無刑.民協于大中。今云以酷為本者。既傷害身分.斷其命根。比於佛教.非酷如何。且佛制畜生不以杖擬.而況於人。所以摩竭提國古無刑戮.其民淳淳。豈非大覺將興.預彰斯範。國名不害.良在茲焉。  △二明佛法二。初示輕重。 如來世尊不如是也。於毀法者。與驅遣羯磨。訶責羯磨。置羯磨。舉罪羯磨。不可見羯磨。滅羯磨。未捨惡見羯磨。 【疏】二佛之法網以慈為宗.舉非顯是。佛法有三。若擯.永出眾外。若四羯磨.不出眾外。  以慈為宗者。佛於大慈門演出律藏。雖有治罰.必也慈乎。所以今經與七羯磨者。為欲示諸惡行有惡報.故以現在治罰.息將來大怖。故以慈為宗.斯言有在。舉非顯是者。舉國刑之非.顯佛法之是。故經云。如來世尊.不如是也。佛法有三者。三應作二。謂出眾與不出眾也。若擯等者。束其七法.以成二相。若下.闕三字。應云。若三擯永出眾外。言三者.即後不滅未三也。故十誦八法文云。諸國比丘聞車匿被擯.不共作羯磨。若白羯磨.白二羯磨.白四羯磨。布薩自恣.不入十四人數。厭惡如旃陀羅.皆不共住.不共事。南山鈔僧綱篇云。後三羯磨.名為三舉。信行俱壞.棄在眾外。不足僧數.過狀深重.不可攝濟。故制極法.律簡此眾.同於犯重.乃至死時.所有資產入同舉僧.賞功能故。若四等者。即前驅.呵.置.舉四也。故南山云。前四法人.但壞其行.心猶有信。律足僧數.應羯磨法。而是被治.不可訶舉。故云不出眾外也。 【疏】唯不得為羯磨之主.十四知事人。  不得為羯磨主者。但不出眾.則勝三舉。雖得共住.而不得與他受大戒.及依止.乃至不得呵羯磨等.故云不得為主。又是不得為闥賴吒.及烏回鳩羅也。十四知事人者。雖得同住.是所治故.不得知事。言十四者。十誦八法第六卷(即第三十四卷也)具說緣起。故彼律云。佛在阿羅毗國。爾時僧坊崩壞。佛知故問阿難.是僧坊重閣.何故崩壞。答言。修治是僧坊人。有死者.病者.反戒者.餘國去者(云云)。佛言。若能辦大事.應羯磨立作知事人。諸比丘有能多致財物.能成辦事者。若房舍故壞.應六年立作知事人。若新房舍.應十二年立作知事人。次佛在王舍城。因客比丘.立敷臥具人。三佛在迦尸國。因六群.數從居士取食。佛言。應立知食人。四佛在王舍。居士施種種粥.六羣先索。佛言。應立分粥人。五佛在王舍。因居士施種種帶鉢那餅.六群先索。佛言。應立分帶鉢那人。六佛在王舍。居士辦種種藥.六郡先索。佛言。應立分藥人。七佛在阿羅毗僧坊中.聽畜作器。因客作木師.晝作暮去.失作器。佛言。應立知作器人。八又一時.從憍薩羅國向舍衛.過空僧坊宿。佛言。從今聽若空僧坊中.諸比丘欲去.應立一比丘.令知常住。九因王臣詣竹園房舍.觀看索食等。若與畏犯.不與懼作患。佛言。應立分處人.不白僧眾.得用十九錢供給。若更須.應白僧竟與。十佛在王舍。眾僧得衣.無人守護。佛言。應立守護衣人。十一未有分衣人。佛言。應立。十二佛在舍衛.無分浴衣人。佛言。應立。十三佛在舍衛祇陀林中.無人知時限等。佛言。應立維那。十四因諸沙彌共語.諸比丘無沙彌者有諸惱亂。佛言。應立分處沙彌人.應教先修治塔事.四方僧事.作飲食事等。此十四人皆以白二羯磨差之。律文僅半.今但撮其梗概耳。 【疏】今通名羯磨.而實有輕重。  今通下.羯磨名通。而有四輕三重之別。羯磨亦云劫暮。明了論疏翻為業也。所作是業.亦翻所作。百論翻事。南山云。若約義求.翻為辦事。謂施造遂法.必有成濟之功焉。然疏釋經文七法.並依十誦。若準四分.七法則三名少異。四分名擯出.十誦名驅出。四名訶責.十名苦切。四名遮不至白衣家.十名下意。餘四名則同。又四分加惡馬治。五分有默擯。加此二法.則成九也。  △二初言下。正釋義二。初釋前四羯磨。 【疏】初言驅遣羯磨.即是律中驅出羯磨。馬師滿宿二比丘於聚落污他家.行惡行。佛令與驅出羯磨.出此聚落。  初言下.先釋前四羯磨。馬師等者。十誦云。佛在舍衛.爾時黑山國土有馬師滿宿二比丘.汙他家.行惡行。汙他家.皆見皆聞皆知。行惡行.亦見亦聞亦知。是比丘共女人一牀坐.共一盤食.共器飲酒。乃至與多人眾吹貝導道.入園林中。作如是種種惡不淨事。諸比丘以事白佛。佛語比丘。汝等與馬師滿宿比丘.作驅出羯磨。若更有如是人者.亦應與作驅出。律文有五段。謂初出過。二立治。三奪行。四順從。五僧為解。下六例爾。今疏但明出過一意。 【疏】訶責者。即律中苦切羯磨。般荼盧伽比丘喜鬪事.鬪構兩頭。與人鬪競.至城中訴。乃以詞牒結著衣帶.數數如是。佛令作苦切羯磨.苦惱切勒。  苦切等者。佛在舍衛.有二比丘.名般茶廬伽。喜鬪諍相言(云云)。準律無至城中訴等。恐是疏主準引他文添補。 【疏】置者。即依止羯磨是。施越比丘為人輕薄.數犯可悔罪.數惱僧。佛令與作依止羯磨.令依剛正有德之人住持教示.不令數犯。  依止等者。十誦云。佛在舍衛.爾時施越比丘.數數犯罪.數數悔過.無有齊限。餘如疏。 【疏】舉罪者。即律中下意羯磨。欝多羅比丘為質多居士菴羅寺主.恒得好食。居士後時遇優波斯那.於舍供養.不與寺主相知。欝多羅生瞋.語居士言。飲食雖美.但無胡麻歡喜丸耳。此居士少年貧時曾為此業.故以刺之。居士因即說譬.如鷄與烏共生一子.或作鷄鳴.或作烏聲。汝或善語.或作惡語。而此比丘父母異國.故以譏之。佛知.令與作下意羯磨。僧中遣一人.將是比丘往居士所.下意懺悔。  下意等者。十誦云。佛在舍衛。爾時迦尸國有聚落.名摩叉止陀。是中有豪貴居士.名曰質多羅。於聚落菴羅林中起僧房.請比丘僧住。時有比丘多鬱多羅.作摩摩帝帝帝陀羅(謂僧房主。故疏云菴羅寺主也)。爾時有優婆斯那比丘.和檀提子.與大比丘眾五百人俱。皆阿練兒.納衣乞食.威儀清淨.起人敬心。遊行到聚落.居士見是客比丘.來去坐立.飲食衣鉢.威儀清淨.即起敬心。因客比丘故.請僧明日到自舍食。時僧房主聞居士不先語我。因客比丘故.請僧舍食。我是居士僧房主.居士不問我。因客比丘故.請僧舍食。過是夜已.我當共是居士語。作是思惟.至地明了.著衣持鉢到居士舍。見辦多美飲食.敷雜色坐具。問言。何以無胡麻歡喜丸。居士答言.我今樂說一喻.若聽者當說之。大德。北方有估客眾.擔雞東方市易。有烏下來.與雞共合生子。鳴時亦不能作鷄聲.復不能作烏聲。設欲鳴時.作鷄烏聲。汝亦如是.雖說佛法善語.又說惡語。鬱多羅言.汝呵罵我。此是汝菴羅僧房.還以相付。我當東方詣佛所.供養親侍。居士三請不住。多羅即持衣鉢.向舍衛.詣佛所.以事向佛廣說。佛聞已.語諸比丘.汝等與鬱多羅比丘.作下意羯磨.令向居士.下意懺悔(云云)。爾時應遣一堪能比丘.將鬱多羅到居士所。語居士言。是比丘現前惡口.呵罵汝。僧已如法治。汝今聽是比丘懺悔。若受懺悔者.即時令是居士離聞處.住可見處。鬱多羅應向是比丘作突吉羅懺悔(云云)。疏中云。父母異國等.即是據十誦.疏釋出其意。律文本無。前云貧時曾為此業等。其意亦爾。  △二不可下。釋後三羯磨二。初明經律異同。 【疏】不可見即是三擯。八法之中以明三擯。一不見擯。二不懺擯。三惡邪不除擯。此中無不懺之名。是滅擯一事.教門不同。  不可下.釋後三羯磨。初明經律異同。八法之中者。即是十律.八法中第三卷.明七羯磨。後三即是三擯。一不下.依律列名。此中下.對今經會異也。教門不同者。即此經名滅.律名不懺.名異事同。四分亦名不懺。故南山亦對此經和會其名。故鈔云。犯不肯懺.罪垢尤深。進道無日.故須舉棄。經名滅羯磨者。治罰前人.使作滅罪。故知此經滅羯磨.非是五分滅擯也。彼滅擯者。謂犯重比丘.心無慚愧.不肯學悔.妄入清眾.濫居僧限。當三根五德.舉來詣僧.憶念示罪。令自言已.與白四法。是故滅擯在七法外。  △二不可下。對現文釋義。 【疏】不可見即是不見擯。車匿比丘數數犯罪.諸比丘勸懺悔。答言。我不見罪。佛令與不見擯。不懺者。還是車匿.數犯人勸。答云。我雖見罪.不能懺悔。佛令作不懺擯。滅即滅擯。未捨惡見.即惡邪不除擯。事起利吒.言欲不障道.三諫不從.與作惡邪不除擯。  不見擯者。佛在俱舍彌。爾時車匿比丘.犯可悔過罪。餘如疏。不懺者。佛在俱舍彌。長老車匿.犯可悔過罪。餘如疏。滅即滅擯者.會名義如向。未捨惡見者。佛在舍衛。爾時阿利吒比丘生惡邪見。言我如是知佛法義。佛所說障法.行是障法.不能障道。餘如疏。事備律文。今為消經.不暇委引。應知七法悉用白四。  △三結治罪。 善男子。如來所以與謗法者。作如是等降伏羯磨。為欲示諸行惡之人有果報故。 【疏】三從善男子如來所以去.是結無對治罪之意。使其無復惡因。則無惡果。即是大慈施。無恐畏。  經謗法者者。前云毀法。謗即是毀。七法所治之過.咸名謗法。七種能治之法.悉稱降伏。故南山云。此七治法.實為妙藥。持於正法.謫罰惡人.佛法再興.福流長世。無復下.現在治罰.令心悔折伏.不為惡道之因。因既滅已.故惡果不生。故此治罰即是大慈.施眾生無惡道之恐怖.長壽之因豈出此也。今時行者.或尚理慧.則棄戒律。或尊戒律.而篾理慧。既處末代.不思聖旨.其誰不墮斯之二失。得今經意.必無矛盾。扶律談常.即事顯理。律即事戒.常即理慧。故知三學其猶一身。戒律外防.以喻支體。定慧內照.以喻腑藏。腑藏敗滅.支體何為。支體不立.腑藏安寄。內外相藉.自己方成。戒慧互資.法身乃顯。幸請撫臆.自曉浮沈。  △三身慈。 善男子。汝今當知。如來即是施惡眾生無恐畏者。若放一光。若二若五。或有遇者。悉令遠離一切諸惡。如來今者具有如是無量勢力。 【疏】三從善男子汝今下.即是身行慈也。舊云。照人為一.天為二.五道為五。又云。常光為一.非常光為二.面門三.眉間四.通身為五(云云)。  常光者。即常有一尋。非常者。遇緣所放。面門下三.皆屬非常。注云云者。或有人云。即序中明五色光中.或放一二.乃至五種。即北遠解也。又云云者。經云。遇者離惡。應如思益云。又如來光.名能捨。佛以此光能破眾生慳貪之心等。  △三未慈二。初分科。 【疏】從善男子未可見法去.明來世行慈。而言比丘糾治者。比丘護法。文為四。一標來世。二明持毀。三譬。四結。  △二初二下。隨釋四。初標來世。 善男子。未可見法汝欲見者。今當為汝說其相貌。  △二明持毀。 我涅槃後。隨其方面。有持戒比丘。威儀具足。護持正法。見壞法者即能驅遣。訶責糾治。當知是人得福無量。不可稱計。 【疏】初二可見。  △三譬二。初別釋初譬。 善男子。譬如有王專行暴惡。會遇重病。有隣國王聞其名聲。興兵而來。將欲滅之。是時病王無力勢故。方乃恐怖。改心修善。而是隣王得福無量。持法比丘亦復如是。驅遣訶責壞法之人。令行善法。得福無量。善男子。譬如長者。所居之處。田宅屋舍生諸毒樹。長者知已。即便斫伐。悉令永盡。又如少壯。首生白髮。愧而剪拔。不令生長。持法比丘亦復如是。見有破戒。壞正法者。即應驅遣。訶責舉處。 【疏】第三譬中言暴惡者.譬破戒人。會遇重病者.譬所犯彰露。隣王興兵者.譬持戒糾治。病王無力者.毀禁惡止。恐怖修善者.明其得益。  釋譬中.初別釋初譬。  △二譬中下。通釋三譬二。初約律學釋譬。 【疏】譬中有三。三種何異。初為各住各學.行非法者。故以隣王為喻。次為同住各學.行非法者。故以宅樹為喻。後為同住同學.行非法者。故以白髮為喻。  譬中下.通釋三譬。又二。初約律學釋。二約三惑釋。律學是戒.破惑是慧。防止身口.意在破惑。故論云。戒如捉賊.定如縛賊.慧如殺賊。小乘尚云。云何為戒.為調三毒。而況菩薩律儀.顯常妙戒.而不內破三惑耶。三惑破處.三德顯發。暗滅明生.喻意可見。疏主二釋其有旨哉。各住各學者。各界而住.各師而學。其有七過.必須互治。故以隣王攻伐為喻。即律云。從一住處至一住處。諸國比丘聞車匿被擯.諸比丘不共作羯磨.不共住等。同住各學者。同界而住.各師而學。行非者在界內.如樹在宅中。同住同學者。同界而住.同一師學。其猶黑白二髮同生一頭。經舉處者。謂糾舉處斷也。  △二又解下。約三惑釋譬。 【疏】又解。斷四住惡.解惑相治.如除隣王。斷塵沙惡.除體上垢.如除毒樹。斷無明惡.同體之惑.如除白髮(云云)。  又解下.約三惑釋。體上垢者。遠能障理故。云云者。寄次第斷惑.以顯不次。三惑一心.即是三諦。  △四結。 若善比丘見壞法者。置不驅遣訶責舉處。當知是人佛法中怨。若能驅遣訶責舉處。是我弟子。真聲聞也。 【疏】四若善下.結。即判真偽。不治毀禁.壞亂佛法.佛法中怨。無慈詐親.是彼人怨。能糾治者.是護法聲聞.真我弟子。為彼除惡.即是彼親。  壞亂下.釋佛法中怨有二義。一縱惡不治.壞亂佛法.名佛法中怨。二內有慈心.愍他墮苦.故舉處治罰。今既不治.令他墮惡。故云無慈詐親.是彼人怨也。此名偽弟子也。能糾下.反上二義.名真弟子。次第在文。  △三番二。初總別分科。 【疏】從迦葉白佛去.第三番問答。先問.次答。問又為二。初非佛旨.次舉事難。  △二初文下。隨文釋義二。初問二。初非佛旨。 迦葉菩薩復白佛言。世尊。如佛所言。則不等視一切眾生。同於子想。如羅羅。 【疏】初文者。領前能呵責者.是我弟子。不驅遣者.佛法中怨。此則一是一非。愛憎去取.則無等視一子之心。升沈碩異.故仰非也。  愛憎下.愛是而取之。憎非而去之。  △二舉事難。 世尊。若有一人以刀害佛。復有一人栴檀塗佛。佛於二人若生等心。云何復言當治毀禁。若治毀禁。是言則失。 【疏】次舉事者。若一塗一割等無憎愛.亦應一持一犯咸不賞黜。既賞持黜犯.亦應治割賞塗。塗割既等.持犯應均。若治毀禁.此言則失。若不治刀割.彼言則虛。進退結難。  黜.退也。持犯應均者。均.齊也。謂齊無黜賞。此言則失者。既治毀禁.則此於割無憎之言成失。彼言則虛者。既不治刀割。則彼黜犯之言成虛。前云黜犯.故曰彼言。  △二答二。初總別科分。 【疏】次佛答為三。開譬.合譬.況顯。開譬為四。一生諸子。二付嚴師。三囑苦教。四得福無罪。  △二初王下。隨文釋義三。初開譬四。初生諸子二。初釋國王等。 佛告迦葉。善男子。譬如國王。大臣宰相。產育諸子。顏貌端正。聰明黠慧。若二三四。 【疏】初王大臣者.譬佛菩薩。生育諸子.譬生信者。生信不同.故言諸子。形貌端正.譬戒能防色。聰明黠慧.譬定慧防心。  生信不同者。即四教境異也。  △二二三下。釋二三四二。初斥古。 【疏】二三四者。有人云。一二是出家二眾。三四是在家二眾。此義不然。舊云。若二是小大。若三是三根。四是四部。此亦不然。一是一乘。二是小大。大是一乘。三是三根。上根是一乘。四是四部。四部中有一乘。若爾.一子諸子皆處處著.亦處處有。是則太亂。  △二今釋。 【疏】今以信心為子。生信不同略為四種。謂藏通別圓。各有三學.通皆得論.端正黠慧。準下合文.以壞法者為子.此不相乖。三種信偏則破壞法性。即是可悲為子。就正信者.可慈為子。  準下合文者。此證四教通有子義。下合云。若不學是三品法.懈怠破戒.毀正法者.乃至苦治。今明破戒毀法.非但約事.而三教信偏理.俱名破毀也。故云三種信偏.則破壞法性。  △二付嚴師。 將付嚴師。 【疏】次付嚴師者。舊云。四依為師。依下合文。以國王四部為師。此是秉法之人。而秉法者以法為師。下文云。諸佛所師所謂法也。法有嚴與不嚴。不嚴有三.嚴即圓法。  以法為師者。四法不同.秉人亦別。藏通捨生死。別教離二邊。故三並不嚴。經云。將付嚴師。意在圓頓。亦可四教迭作。  △三囑苦教。 而作是言。君可為我教詔諸子。威儀禮節。技藝書數。悉令成就。我今四子就君受學。假使三子由杖而死。餘有一子必當苦治。要令成就。雖喪三子。我終不恨。 【疏】三而作下.囑苦教。可教詔者.教偏入圓。威儀禮節者.譬圓戒。技藝譬圓定。書數譬圓慧。學圓速成.不須苦切。若不速成.要當苦治。杖譬於智.藉杖故子死.如由智故偏破。偏破故.如三子死。圓立故.如一子成。言破偏者.非但治毀三藏.通別持毀悉皆苦治。何以故。於藏是持.於圓是犯.通別亦爾。故言雖喪三子.我終不恨。圓子信常.是故不死。未階究竟.故言苦治。舊以四部為四子。杖殺何部.何部不死.合義不成。不會經文.今所不用。  教詔者.居效.諸曜反。三蒼云。教.誨也。詔.告也。未階究竟者。以分證破惑.即苦治也。  △四得福無罪。 迦葉。是父及師得殺罪不。不也。世尊。何以故。以愛念故。為欲成就。無有惡心。如是教誨得福無量。  △二合譬。 善男子。如來亦爾。視壞法者等如一子。如來今以無上正法付囑諸王。大臣宰相。比丘比丘尼。優婆塞優婆夷。是諸國王及四部眾。應當勸勵諸學人等。令得增上戒定智慧。若有不學是三品法。懈怠破戒。毀正法者。國王大臣四部之眾。應當苦治。善男子。是諸國王及四部眾當有罪不。不也。世尊。  經四部者。只是上文比丘等四.不須餘解。以經重牒國王等故。經勵者。爾雅云。勵.勸也。注云云者。以經意兼含.義備四教故。若約藏教.只是付囑世間王臣.以刑法苦治毀法之者。若論深旨.意唯在圓。義如前說。問。準十輪經.不許俗治。故云寧出百億佛身血.不以杖打著袈裟人身。今經乃令王臣苦治。二俱佛語.云何會通。答。此二經意.古來盛德微有申釋.而義有所遺。今試明之.應開四意。一在世滅後異。二比丘愚智異。三王臣仁暴異。四清時亂世異。初意者.如來在世威神肅物.豈假王臣.故十輪不許。大聖既滅.非王臣力.無以懲惡.故今經令治。二者比丘雖破禁戒.而智解廣博.生信處多.於世有益.故十輪不許。其或內纏愚暗.不曉是非.外加復破戒.開於道俗三惡之門.故今經令治。三者暴惡之主.淫刑濫及於無辜.故十輪制之。仁慈之王.縱惡不治於有罪.故今經囑之。四者世亂則人多造惡.宜依今教。時清則僧鮮濫為.當準十輪。諸經異說.或遮或囑.當曉佛旨.不出此四。前一對佛世.後三唯滅後。  △三況顯。 善男子。是諸國王及四部眾尚無有罪。何況如來。善男子。如來善修如是平等。於諸眾生同一子想。如是修者。是名菩薩修平等心。於諸眾生同一子想。善男子。菩薩如是修習此業。便得長壽。亦能善知宿世之事。 【疏】三從善男子去.是況顯。王之與師.是子則念.非子不念。成就其子.不成就他。偏念偏治尚無有罪。況佛平等慈念.平等成就.平等治之.而當有罪。故云如來善修平等心。故王之與師偏念偏教.尚得福無量。況復如來等念等教.寧不獲福。故舉三世功德。善修是現世.長壽是來世.宿命是過世(云云)。  偏念偏治者。偏念於子.偏治於子.不及他人。況佛下.一切眾生皆是吾子.故無親疏。三世功德.即是福也。 【疏】 大般涅槃經疏卷第八。  △四番二。初總別分科。 【疏】長壽品下。迦葉復白去.是第四番問答。先問.次答。初問又三。初非佛旨。次譬釋非。三合譬結過。  △二初非下。隨文釋義二。初問三。初非佛旨。 迦葉菩薩復白佛言。世尊。如佛所說。菩薩若有修平等心。視諸眾生同於子想。便得長壽。如來不應作如是言。 【疏】初非佛旨者。領上修平等心.得三世福。謂此旨為非。  △二舉譬釋非三。初但有言。 何以故。如知法人。能說種種孝順之法。 【疏】次何以故下.舉譬為三。一如知法人.但有其言。  △二都無行。 還至家中。以諸瓦石打擲父母。而是父母是良福田。多所利益。難遭難遇。應好供養。反生惱害。 【疏】二還至家中.都無其行。  經良福田者。種福之田.故名福田。阿含云。供養父母.與一生補處福等。  △三結相違。 是知法人言行相違。 【疏】三是知法人.結言行相違(云云)。  言行相違下。云云者。三業俱違。譬中且約口業.身意在合譬中.互顯其義也。  △三合譬結過三。初合知法。 如來所言亦復如是。菩薩修習等心。眾生同子想者。應得長壽。善知宿命。常住於世。無有變易。 【疏】三合譬結過。亦為三。修習等心.合上知法。  △二合無行。 今者世尊以何因緣。壽命極短。同人間耶。 【疏】今者世尊去.合上無行。  △三合相違。 如來將無於諸眾生生怨憎想。世尊。昔日作何惡業。所害幾命。得是短壽。不滿百年。 【疏】如來將無去.合上相違。若言慈心應得長壽.而今短壽必有怨心。此結意行相違。不殺命長而今短壽。凡殺幾生.此結身行相違。口行相違.已如上說。  怨心下.應云此結意行。或作言行者悞。經所害幾命者。猶云幾何也。  △二答二。初敘古明義二。初興皇斥他。 【疏】興皇述他釋云。迦葉恒執迹為難。佛恒用本為答。此則問答永不相關。不問本迹.何以為答。而云執此生疑難耶。  他釋下.此據遠本近迹.以釋問答也。此則下.興皇破也。不相關者。既問於迹.而反答本.是不相關。不問本迹者。迦葉既不執遠本近迹為問.如來何以約本為答。  △二只約下。興皇正義二。初興皇義。 【疏】只約丈六一身。疑者不達.恒言無常。達者了此.即是於常。常若異此.則非常也。  只約下.興皇明義。此謂迦葉只執丈六無常為問。佛以即常為答。非疑本迹久近也。  △二此釋下。今師斥。 【疏】此釋未明.常義甚多。佛以何常而為答問。無常亦多。迦葉為執何無常耶(云云)。  此釋下.今斥。常義甚多者。四教俱有常義故。無常亦多者。四教俱有無常故。注云云者。四教常義.備在下文。  △二次佛下。正釋經文二。初分科。 【疏】次佛答為兩。初彈其麤言.次明常壽第一。  △二隨釋二。初彈其麤言。 佛告迦葉。善男子。汝今何緣。於如來前發是麤言。 【疏】今明麤言者。汝以果討因。乃謂如來怨心殺害。汝何不以因討果。明如來命長.必無惡因。而謂有者.即是麤言。  以果討因者。但見如來為緣入滅.便謂如來殺害為因。以因討果者。應知因既不害.果必常住。  △二明常壽第一。 如來長壽於諸壽中。最上最勝。所得常法。於諸常中最為第一。 【疏】次於諸常中最為第一者。於何等常而言第一。自有世間相續不斷名常。復有三無為常。斷煩惱得者.名數緣常。事緣差者.名非數緣常。無此二者.名虛空常。此之四種皆悉不及如來之常。如來常者.即是妙有.故言第一。此三藏義。  自有下.約四教釋諸常義。藏通皆對圓常.以顯第一。相續不斷.即凡夫妄計之常也。數緣者。新云擇滅。俱舍三無為頌云。此中空無礙(謂大虛空無礙為性)。擇滅謂離繫。隨繫事各別(隨三界繫。見見品品皆名為繫。所繫不同.名為隨事。離一繫故.得一擇滅。擇力所得滅.名為擇滅。謂斷智推度令滅.故名擇滅)。畢竟礙當生。別得非擇滅(此非擇滅.二類不同。謂根塵闕緣及所證位.諸無知惑.不得續起.名礙當生。如緣一色時.於餘色及餘四塵得非擇滅.為正緣色.礙餘聲等.當不生故)。今皆云常者.無為故常也。四種者。謂世間常.并三無為也。即妙有者。即圓不思議。假三藏明實有.故約妙有對顯第一。 【疏】又真諦之常.對生死虛偽。謂此真常既無生死.亦無此真.亦無照應。如來常者.本自有之.無所待對。其常實照.故云第一。此約通義。  亦無照應者。通雖體即.灰斷同藏.故無照應。本自有之者。圓空妙常.本性自具。不同通教.對妄談真。故云無所待對。即空而假.故云寂照。不同通教.亦無照應。 【疏】又言常者.出常無常.即是非常非無常.直常而已。此約別義。又如來常者.即邊而中.具足三點.不縱不橫。是故此常最為第一。約圓教義。  又言下.別圓二教。以別教但中直常.以顯圓常最為第一。不融二邊.故曰直常。  △二答長壽果二。初總別科分。 【疏】從白佛去.第二佛答長壽果。文為二。初明佛寶常.次明三寶常。就初有二。先略問答.次論義。  △二初問下。隨文釋義二。初明佛寶常二。初略問答二。初問。 迦葉菩薩復白佛言。世尊。云何如來得壽無量。 【疏】初問。如文(云云)。  △二答二。初科分述意。 【疏】次佛答.舉四譬。初譬諸壽入常壽.常壽第一。次常壽出諸壽.常壽第一。三譬常壽.非常非無常故.常壽第一。四常壽能出能入故.常壽第一。亦是生死壽命之河.入涅槃河。涅槃河.出生死河。非生死非涅槃.而生死而涅槃(云云)。  次佛下.答中初科分述意。經雖四段.只明三諦圓融.以顯中道常壽耳。初謂生死即涅槃.亦是即俗而真。次謂涅槃即生死.亦是即真而俗。三謂中道雙遮。四謂中道雙照。雖有三名而無三體.真常之壽義在此矣。亦是生死等者。重顯上義也。  △二初文下。隨文釋義四。初譬諸壽入常壽。 佛告迦葉。善男子。如八大河。一名恒河。二名閻摩羅。三名薩羅。四名阿夷羅跋提。五名摩訶。六名辛頭。七名博叉。八名悉陀。是八大河及諸小河悉入大海。迦葉。如是一切人中天上。地及虛空。壽命大河。悉入如來壽命海中。是故如來壽命無量。 【疏】初文者。舊解八河譬四生.各有因果。又四生為四。人.天.地及虛空.為八。今謂人中天上.地及虛空.各有生陰中陰壽命。是為八河。若為論其出入。凡是一切生陰中陰.所有壽命.若長若短.皆當作佛果地壽命.如八河流必歸於海。一切諸命悉入常命。是為入義。  及虛空者。謂空行也。地攝水陸。皆當作佛等者。諸壽是事.即事而理。因體本具.理顯在當.故指佛果。  △二譬常壽出諸壽。 復次迦葉。譬如阿耨達池出四大河。如來亦爾。出一切命。 【疏】次言出者。大涅槃河常命為本.能出人天地及虛空長短之壽。如阿耨池流出四河。大品云。由般若故.出生剎利婆羅門等。淨名云。從無住本.立一切法。是為出義。  次言下.從理造事.徧應法界.諸壽宛然。四河者。長阿含云。東銀牛.口出殑伽河。南金象.口出信度河。西琉璃馬.口出縛芻河。北頗胝迦師子.口出徒多河。前言八河者。佛出山東.東方分派而有五河。人皆備見.故具取為喻。餘方大河.有大名聲.人皆同知.亦取為喻.通前為八。餘方小河無大聲名.人皆不知.故不舉之。大品下.此指實相般若.能造諸姓也。  △三譬常壽非常無常。 迦葉。譬如一切諸常法中。虛空第一。如來亦爾。於諸常中最為第一。 【疏】三非出入者。若定出入.何能出入.故非出入。舉虛空歎。  若定等者。定入則無出.定出則無入.故云何能出入。由非出入.則能出能入。如空體徧.非出非入.而使萬象入空.空出萬象。  △四譬常壽能出能入。 迦葉。譬如諸藥。醍醐第一。如來亦爾。於眾生中壽命第一。 【疏】四能出能入。舉醍醐歎(云云)。  舉醍醐歎者。經云諸藥.醍醐第一。是醍醐力兼諸藥。舉諸藥不如醍醐.即能入。舉醍醐則力兼諸藥.即能出。  △二論義二。初分科。 【疏】次就論義。文為三。一躡宗作請。二問世性。三問法性。  △二初躡下。隨釋三。初躡宗作請二。初問。 迦葉菩薩復白佛言。世尊。如來壽命若如是者。應住一劫。若減一劫。常宣妙法。如澍大雨。 【疏】初躡宗中問。如文。  躡宗作請者。佛既自說常壽第一。故今承躡義宗.請佛住世。  △二答四。初非。 【疏】次答為四。一非。二況。三結。四勸。可解。 迦葉。汝今不應於如來所。生滅盡想。  △二況。 迦葉。若有比丘比丘尼。優婆塞優婆夷。乃至外道五通神仙。得自在者。若住一劫。若減一劫。經行空中。坐臥自在。左脅出火。右脅出水。身出煙燄。猶如火聚。若欲住壽。能得如意。於壽命中脩短自在。如是五通。尚得如是隨意神力。豈況如來於一切法得自在力。而當不能住壽半劫。若一劫。若百劫。若百千劫。若無量劫。  △三結。 以是義故。當知如來是常住法。不變易法。如來此身是變化身。非雜食身。為度眾生。示同毒樹。是故現捨。入於涅槃。  △四勸。 迦葉。當知佛是常法。不變易法。汝等於是第一義中。應勤精進。一心修習。既修習已。廣為人說。  △二問世性二。初問二。初唱世出世兩章門。 爾時迦葉菩薩白佛言。世尊。出世之法與世間法。有何差別。 【疏】就世性問為二。初唱世出世兩章門。  △二難二。初難兩教無異。 如佛所言。佛是常法。不變易法。世間亦說梵天是常。自在天常。無有變易。我常性常。微塵亦常。 【疏】次難。難又二。初難兩教無異。  △二難兩理無異。 若言如來是常法者。如來何故不常現耶。若不常現。有何差別。何以故。梵天乃至微塵世性亦不現故。 【疏】次難兩理無異。  △二答三。初懸示答意。 【疏】次佛答中皆作異答。初答教者。先佛說常教.外道盜常教。盜不盜異.云何不異。次理異者。佛理微妙.是故不現。外道理偽.是故不現。微妙與偽.云何不異。  △二答此下。總別分科。 【疏】答此為四。一先佛被盜。次後佛認歸。三結正。四勸修。初先佛章.有開有合。  △三初開下。隨文釋義四。初先佛被盜二。初開譬。 佛告迦葉。譬如長者多有諸牛。色雖種種。同共一群。付放牧人。令逐水草。唯為醍醐。不求乳酪。彼牧牛者已自食。長者命終。所有諸牛悉為群賊之所抄掠。賊得牛已。無有婦女。即自捋。得已而食。爾時群賊各相謂言。彼大長者畜養此牛。不期乳酪。唯為醍醐。我等今者當設何方而得之耶。夫醍醐者。名為世間第一上味。我等無器。設使得乳。無安置處。復共相謂。唯有皮囊可以盛之。雖有盛處。不知鑽搖。漿猶難得。況復生酥。爾時諸賊以醍醐故。加之以水。以水多故。乳酪醍醐一切俱失。 【疏】初開譬中.言長者者。先佛也。群牛.說教也。色種種.逗機異也。同共一群.詮理等也。付放牧人.弘經者也。令逐水草.隨機化益也。唯為醍醐.期常住也。不求乳酪.不期人天二乘無常。以自食.弘經人自益也。長者命終.先佛去世也。賊掠群牛.佛教被盜也。無有婦女.無慈心也。以自食.有得之利也。相謂言去.欽慕深理也。我等無器.非根性也。設使得乳無安置處.設能持戒.非常住基。唯有皮囊.天人感報。設能持戒.成諸有業。不知鑽搖.無定慧方便。漿譬人天善。初酪譬似道。後醍醐譬真道。加之以水.譬起我人知見等也。一切皆失.起見墮惡.人天善失。  逗機異者。逗圓頓機也。如今五章諸品.種種名相.逗四悉機.故此異說。經抄掠。初效力尚反。通俗文。遮取謂之抄掠.言強奪取物也。譬似道者。六根淨位也。  △二合譬二。初分科。 【疏】凡夫亦爾去.合。又二。先略.次廣。  次廣者。經從何以故去也。  △二凡夫下。隨釋二。初略。 凡夫亦爾。雖有善法。皆是如來正法之餘。 【疏】凡夫善者。盜佛餘法。餘是像末之世.盜竊得起。正法時不得起也。  像末等者。謂佛滅後.法有三時.正法像法各一千歲。正者.聖也。具有理.教.行.果四法。理則真如之體.凡聖所依。從此流出十一分教.皆有所詮之行。依教修行.必有果證。像者.似也。似於正故.但有上三.少有果證。後有萬年.名為末法。去聖踰遠.人根漸鈍。雖有教典.不肯修行。但有上二.全無行果。法已微末.故名末法。正法之時.四依弘經.人多果證。故外道竊盜不得起也。  △二廣。 何以故。如來世尊入涅槃後。竊盜如來遺餘善法。若戒定慧。如彼諸賊劫掠群牛。諸凡夫人雖復得是戒定智慧。無有方便。不能解脫。以是義故。不能獲得常戒常定。常慧解脫。如彼群賊。不知方便。亡失醍醐。又如群賊為醍醐故。加之以水。 【疏】入涅槃後.合長者命終。雖復得是.合不知鑽搖。為解脫者.合加之以水。  唐有道士成英者。撰道德經疏五卷。而用三觀三寶四諦六度以釋老氏之言。斯乃此方劫牛之類也。為解脫者。外道亦為求出生死.而反起諸惑.即是加水。 凡夫亦爾。為解脫故。說我眾生。壽命士夫。梵天自在天。微塵世性。戒定智慧。及與解脫。非想非非想天。即是涅槃。實亦不得解脫涅槃。如彼群賊不得醍醐。是諸凡夫有少梵行。供養父母。以是因緣得生天上。受少安樂。如彼群賊加水之乳。而是凡夫實不知因修少梵行。供養父母。得生天上。又不能知戒定智慧。歸依三寶。以不知故。說常樂我淨。雖復說之而實不知。 【疏】有少梵行.合已自食。實不知因少梵行生梵天者.合無婦女。雖修行生天.實不知因於佛法。  經說我(至)即是涅槃。謂妄計此等為常.此即邊見。既云說我.我即身見。梵天自在.皆是所事.故計為常。又計微塵能生麤果.故塵是常.此順世外道計也。世性即是冥初生覺。戒即雞狗等戒。定即味禪。慧即世智。此乃非因計因.即戒取也。世智伏惑.名為解脫。非想涅槃.是非果計果.即當見取。此等實劣.妄執為勝.即是邪見。既是五利.必具五鈍。以執所解.讚喜毀嗔.癡故不了。自舉慢他.猶預故疑.十使具足。四諦增減.例之可見。見惑浩然.此即加水。此皆據外外道說。若附佛法等.非此所論。經少梵行者。持十善八戒.及供父母等.皆由佛法。而有此法.是如來無緣慈力少分.依行得果.名少梵行。而彼外道自謂己法。故疏云。不知因於佛法也。經又不能知等者。不知圓常三學.同體三寶也。  △二今佛認歸二。初分科。 【疏】從是故如來出世之後去.二明今佛認歸。又三。法譬合。  認歸者。正是今教。爾前無常.斥而未認。故經云。出世之後.即垂涅槃時也。或可華嚴圓頓.及諸部中圓.已是認歸。是知爾前但有常義.常名未顯。是故認歸.須指今教。  △二初法下。隨釋三。初法。 是故如來出世之後。乃為演說常樂我淨。 【疏】初法。如文。  △二譬。 如轉輪王出現於世。福德力故。群賊退散。牛無損命。時轉輪王即以諸牛。付一牧人多巧便者。是人方便即得醍醐。以醍醐故。一切眾生無有患苦。 【疏】次譬中云輪王.今佛也。群賊退散者.驅逐外道.徧六大城。牛無損命.認常樂等.具足還歸。付放牧者.付弘經人。即得醍醐者.自他俱契法性常住。  徧六城者。師子吼品具明。  △三合。 法輪聖王出現世時。諸凡夫人不能演說戒定慧者。即便棄捨。如賊退散。爾時如來善說世法及出世法。為眾生故。令諸菩薩隨宜演說。菩薩摩訶薩既得醍醐。復令無量無邊眾生。普得無上甘露法味。所謂如來常樂我淨。 【疏】三從法輪王去.合今佛出世。凡夫不能.合驅外道。令諸菩薩去.合放牧人。  △三結正。 以是義故。善男子。如來是常不變易法。非如世間凡夫愚人。謂梵天等是常法也。此常法稱。要是如來。非是餘法。 【疏】三如來是常不變去.結正是非。可解。  △四勸修二。初總別分科。 【疏】四從迦葉當知下.勸修。又二。初勸修.次簡修。初又二。  △二先勸下。依科釋義二。初勸修二。初勸迦葉。 迦葉。應當如是知如來身。 【疏】先勸迦葉。  △二通勸。 迦葉。諸善男子善女人。常當繫心修此二字。佛是常住。迦葉。若有善男子善女人修此二字。當知是人隨我所行。至我至處。 【疏】次通勸(云云)。  經修此二字者。名等三即.悉名為修。稟圓頓教.修三觀行.名隨我所行。分真開發.名至我至處。又所行即能觀觀.至處即所觀境。  △二簡修。 善男子。若有修習如是二字為滅相者。當知如來則於其人為般涅槃。善男子。涅槃義者。即是諸佛之法性也。 【疏】次簡修者.簡昔顯今。若修二字作滅相者.昔教灰斷法性也。若修二字常住者.是今教法性。  境觀俱常.名修常住。名等五即.位位通具。昔教灰斷者。即解經文。則於其人為般涅槃也。  △三問答法性二。初問二。初分科。 【疏】三問答法性中.問為四。初標問作請。次舉昔難今。三以今難昔。四結也。  △二初可下。隨釋四。初標問作請。 迦葉菩薩白佛言。世尊。佛法性者其義云何。世尊。我今欲知法性之義。唯願如來哀憫廣說。 【疏】初可見。  △二舉昔難今。 夫法性者即是捨身。捨身者名無所有。若無所有。身云何存。 【疏】次文者。然昔教身智兩捨。今問法性即是捨身.不言捨智者。數師言智有二種。有漏智滅.即是涅槃。無漏智滅.是非數緣。不取為涅槃。既有是非.故不言捨智。  有漏智滅者。謂有漏世智.即見思惑。斷智推度.此惑滅時.名有漏智滅。此即擇滅無為.故云是涅槃也。無漏智滅者。即羅漢智也。至灰身時.此智任運隨滅。既非煩惱.不因擇力所滅.故云非數緣.新云非擇滅.非數緣是舊名也。不取為涅槃者。既滅此智.非滅煩惱.故不取也。是則有餘涅槃.是滅世智。無餘涅槃.但滅果身。言灰身滅智者。蓋異時相望耳。此乃數師之義.故於二智有去有取。 【疏】論師云。兩智滅皆是涅槃而有二義。若言道能致滅.此邊則非。若言果盡.此邊即是。涅槃既有是非.故不言捨智。  而有二義者.論師明無漏智有二義。若言下.正示二義。道能致滅者。即斷惑名滅。今無漏智體.非是惑。據此義邊.則非涅槃。數人但得此義也。果盡者。入無餘時.無漏智隨果身滅。據此義邊.則是涅槃。 【疏】觀師云。不應爾。特是略耳。若無所有者。難也。故以法性難身。  觀師下.先斥二師不曉經旨.故云不應爾。特是下.示其正義。謂略舉捨身.以包捨智。驗前二師全成穿鑿。以法性難身者。以昔灰斷法性.難今常住法身。  △三以今難昔。 身若存者。云何而言身有法性。 【疏】三身若存者下.以今難昔。身若存者.是身難法性。法性是無.身即是有。有無相害.更互相難。  更互相難者。身若存.不應言有法性。若有法性.身不應存。據此。應取下句.身有法性云何得存.以屬此段。而科下句在結不解文中者.欲互現其義故。是知若寬取前段.應收下句。若寬取後段.應收上句。以總牒有無相害.不令我解。乃結云。我今云何等。故知疏主支分二句.以屬兩科。意令前後互取.方顯其義。  △四結。 身有法性。云何得存。我今云何當知是義。 【疏】四身有法性下.結其不解。  △二答二。初分科。 【疏】佛答為兩。先非.次譬。  △二初非下。隨釋二。初非。 佛告迦葉菩薩。善男子。汝今不應作如是說滅是法性。夫法性者。無有滅也。 【疏】初非者。我不曾言滅身滅智.名為法性。此乃昔說。今則不爾。是故非之。  今則不爾者。身智俱常.即法性常無變易。性不遷改.名異義同.豈如昔說。  △二譬二。初總別分科。 【疏】次譬又二。先譬.次合。譬又二。先正譬.次譬斥非。  △二初云下。隨文釋義二。初譬二。初正譬。 善男子。譬如無想天。成就色陰而無色想。 【疏】初云無想天者。數師云。無想初念.猶有心起。從生愛結.無想樂成。即便滅心.則有非色非心補處。論師云。心不可滅.而言無想者。爾時心細.如蟄蟲氷魚.似無細心。而言無色想者.不復緣於麤色。  無想天者。北遠云。就喻以明二乘.不知仰類佛德。如無想天.成就色陰而無色想。舉其喻事。此天在第四禪.依廣果天。別有高勝處.是無想天受報之處。有諸外道修無想定.生於彼中。初生有想.中間想滅。經五百劫.無想眾生定成十入。謂六根四塵為十.除香味一塵也。問。彼天不能發語.無出入息.如何有聲。答。身上諸處.必有外風擊發內身.以生聲故.定成就也。命欲盡時.心想還生。便謗涅槃.終入地獄。佛今舉之。彼想滅時.但有色陰而無色想。所依之想.亦無依色攀緣之想。從生愛結者。謂起煩惱.計著無想。故云無想樂成等。則有(至)補處者。尚滅於心.豈不滅色。滅心滅色.故有非色非心不相應行.次補初念有心之處。論師下.成論師意。以無想天但無麤心麤色.故云無也。而實有細心細色.如蟲藏蟄.如魚在冰.豈無心色耶。  △二斥非。 不應問言。是諸天等。云何而住。歡娛受樂。云何行想。云何見聞。 【疏】次不應下.譬非。此中具論五陰。云何住即色陰.受樂即受陰.想行即兩陰.見聞即識陰。一解云。但是四陰。後言若為行於想心.不別言行陰。  但是四陰者。以行字作平聲呼。故云若為行於想心等。  △二合二。初分科。 【疏】次善男子下.合譬。又二。初合正譬.次合斥非。  △二隨釋二。初合正譬。 善男子。如來境界非諸聲聞緣覺所知。善男子。不應說言如來身者是滅法也。善男子。如來滅法是佛境界。非諸聲聞緣覺所及。 【疏】初合無想天成就色陰.而無有色想。如來法性成就寂滅.而無有滅。不應作滅不滅問也。  △二合斥非。 善男子。汝今不應思量如來何處住。何處行。何處見。何處樂。善男子。如是之義亦非汝等之所知及。諸佛法身種種方便。不可思議。 【疏】次汝今不應下.合彈呵(云云)。  彈呵下.云云者。經不應思量及非汝所知者。此乃以圓斥小。以由迦葉執初教法性為難。若約圓位.五即並能知之.並能思量。  △二明三寶常二。初總別科分。 【疏】從復次善男子下.第二通明三寶一體。是常歸依。文為二。初明三寶常.次論義。初又三。一勸修常。二明得失。三正辨歸依。  △二先勸下。隨文釋義二。初明三寶常三。初勸修常。 復次。善男子。應當修習佛法及僧。而作常想。是三法者。無有異想。無無常想。無變異想。 【疏】先勸作常想。後明無無常想。  先勸作常想者。即經云。佛法及僧而作常想也。既云修習.即是修一心三觀.觀三諦境。觀即能歸.境即所歸。所謂心造諸法.諸法即心。心空假中.即諸法空假中。諸法空假中.即心空假中也。水造於波.波即是水。以喻合法.大旨可見。是知中即法寶.空即佛寶.假即僧寶。又境即法.觀即佛.觀與境合即僧。自心既爾.生佛咸然。我心生心.名隱三寶。佛心所顯.即顯三寶。應了隱顯不二.三無差別.方名修習佛法及僧而作常想。想即觀也。苟順凡情.生自他見.還名異想.還是無常變易之想。此既行人用心之處.故消釋者不可不委。  △二明得失。 若於三法修異想者。當知是輩清淨三歸則無依處。所有禁戒皆不具足。終不能證聲聞緣覺菩提之果。若能於是不可思議修常想者。則有歸處。 【疏】次若於三法下.明得失。舉失為誡.舉得為勸。若昔四時都不得言三法異想.而不得戒。何以故。以作別體歸依故也。開善云。前已得道得戒。若不得者.今教起時何不更受。既不更受.當知已得。若見今時一體教起.猶執昔別.不依今圓.即是不信.故言無戒。若能於是者.更重勸也。  昔四時等者。謂始自華嚴.終乎般若。既兼既帶.故歸別體.而得具戒。然部內圓人已歸同體.與今無異。但部未開.偏圓尚隔。開善下.此言昔時二乘.已得聖果道共之戒。故今教起.更無再受之文。但開其執情.即是圓戒。汝等所行是菩薩道。良在於茲。經云終不能證聲聞戒等者。若實證二乘聖果.今教若起.必捨異修同。既其不修.必非實證。斯蓋如來敦逼.令契圓常。故法華云。自謂羅漢.不求菩提。當知此輩是增上慢。又云。若有比丘實得羅漢.不信此法.無有是處。與此意同。又修異想者。非謂不證小果。蓋言終不能證圓頓聲聞等果。即法華云。以佛道聲令一切聞也。佛意多含.二義無爽。  △三正辨歸依三。初開譬。 善男子。譬如因樹。則有樹影。 【疏】三譬如因樹去.是正辨歸依。又三。開譬。  △二合譬。 如來亦爾。有常法故。則有歸依。非是無常。 【疏】合譬。  △三舉非顯是。 若言如來是無常者。如來則非諸天世人所歸依處。 【疏】舉非顯是。  經則非(至)依處者。自既無常遷滅.豈能永永益物。故非天人所歸依處。  △二論義二。初分科。 【疏】迦葉下.是論義。有兩。初番問答.次番領讚。皆可見(云云)。  △二興皇下。隨釋二。初問答二。初問。 迦葉菩薩白佛言。世尊。譬如闇中有樹無影。 【疏】興皇云。樹譬常住。影譬如來。而為眾生作歸依處。迦葉難闇中有樹無影。譬如來滅後.則不為他作歸依處。  興皇下.謂佛向以樹譬三身並常。影譬歸依。今迦葉以闇樹無影為難者。還執應身無常.故有入滅。故以闇樹以喻法身。法身雖常.而無色像。既無色形.豈可歸依。故云滅後則不為他作歸依處。  △二答。 迦葉。汝不應言有樹無影。但非肉眼之所見耳。善男子。如來亦爾。其性常住。是不變異。無智慧眼不能得見。如彼闇中不見樹影。凡夫之人。於佛滅後。說言如來是無常法。亦復如是。 若言如來異法僧者。則不能成三歸依處。如汝父母各各異故。故使無常。 【疏】佛答闇中有影.肉眼不見。如來常為作依。薄福不見.而言非依。  肉眼不見者。樹有闇影.但以微故非肉眼見。以喻三身並常.無機不見。薄福即無機也。圓機開發.三寶常存。豈唯理然.事亦宛爾.常在靈山.及餘住處。眾見燒盡.我土不毀.斯之謂歟。經父母各各異者。以男女體別.則是無常。三寶一體.不同父母.作子歸依。  △二領讚二。初領。 迦葉菩薩復白佛言。世尊。我從今始。當以佛法眾僧三事常住。啟悟父母。乃至七世。皆令奉持。甚奇。世尊。我今當學如來法僧不可思議。既自學已。亦當為人廣說是義。若有諸人不能信受。當知是輩久修無常。如是等人。我當為其而作霜雹。  經七世者。無始皆開.何止七世。但隨世俗.且言七耳。又七世來愛習未捨.可以攝化.故說開之。七世父母隨生何道.迦葉皆往而為開化。如佛昇天為母說法。經作霜雹者。以常住教呵折無常.如霜雹摧苗稼也。  △二讚。 爾時佛讚迦葉菩薩。善哉善哉。汝今善能護持正法。如是護法不欺於人。以不欺人。善業緣故。而得長壽。善知宿命。  經不欺於人者。偏教別體.不稱本性。以此教他.悉名欺誑。 金剛身品第五  △二金剛身品答金剛不壞問二。初題目三。初正釋題目三。初雙標。 【疏】金剛身品。金剛能譬.身是所譬。  △二金剛下。雙釋二。初釋喻。 【疏】金剛四義。一紫磨金精。世界基本。二其體堅牢.無能侵毀。三其用勁利.所擬無前。四其色不定.煜爚難視。  世界基本者。以金剛輪居水輪之下.持於世界也。所擬無前者。謂所擬皆碎.無前敵者。煜爚.光明也。此金剛四義.次第以喻四悉。  △二金精下。合法二。初提喻合法。 【疏】金精.譬法身至極.攝一切法。體堅牢固.譬常住不動.離百絕四。勁利.譬寂而常照.大覺大明。不定.譬無礙自在.徧一切處。  金精下.合法。此明四悉同在於理。不同餘文.前三在事。以由所譬.是法身故。攝一切法者。法身是一切法基本也。從所攝邊.義當隔別。從能攝邊.則是歡喜聞攝.故喜也。堅牢譬常住等者。常住理善.離百非絕四句也。勁利下.譬無明惡破。大覺就無明之不覺。大明破無明之惑闇。不定下.明體性無礙.不定繫於一方.豈非入理。  △二然下。示文正意。 【疏】然法身具足無量功德。此中正明離百絕四.堅牢常住.答上金剛之問。若從能譬.言金剛品。  然法下.去取也。雖通四悉.正取生善。  △三若從下。雙結。 【疏】若從所譬.應言法身品。此則法譬雙題.故言金剛身品。  △二復次下。委示通別二。初就義正示二。初約迷悟示通別二。初明悟者圓通。 【疏】復次。上雖三十四問。通用一意.只長壽故。金剛之身.即堅固力而不可壞。法身常身.非雜食身.圓通無隔。若解長壽.即解金剛之身.乃至諸問皆悉通達。  通用一意者。諸問雖殊.同歸長壽。故云一意。只長壽等者。由法身長壽.故喻金剛。金剛故堅固.堅固故不破壞。此即名異義異.而體是一。法身下.法身即是長壽。常身即喻金剛。非雜食故.堅固不壞。法身諸義宛轉相成.故云圓通無隔。由義圓通無隔.故使解一千從。所以但聞長壽一品.即悟後諸異義。若解長壽等者。今略伸二品。餘可例知。故云乃至。即盡大眾問品中義.悉在長壽品中。  △二若不下。為迷者分別。 【疏】若不解長壽.亦不解金剛之身.乃至諸句。為不解者更分別說。  若不下.佛為迷者未了.故須歷品而答。此亦結前生後也。向明解者.即結前長壽。此明不解.即生後諸品。  △二若以下。約各義結通別。 【疏】若以通當名.非無別義。若以別當名.非無通義。通不當名.則通非通。別不當名.則別非別。非通非別.而通而別。今從別意明金剛身.答第二問。  若以下.謂若用長壽通名.通收下品者。而長壽名下.非無餘十三品別義。若用金剛身乃至大眾問別名.各當其品者。而一一名下.其義互通.各收諸品。故云非無通義。通非通者。以含別義故。別非別者。以義通諸品故。非通即假.非別即空。下之二句.只是中道遮照而已。乃知諸品不出己心。今從下.正示今品意也。  △二有人下。附文重示二。初引古釋義。 【疏】有人解。長壽是法.此法附人。金剛是人.此人有壽。堅固力是用。此是人法體用之異.以判通別。  金剛是人者。以金剛喻身故。人法體用者。合人法為體.力即是用。以判通別者。且壽必附人.人必有力。金剛從人.必有壽力。力本依人.人豈無壽。三義互攝.故判通。體用宛異.故判別。  △二今明下。示今附文二。初明諸品廣陳不出五果。 【疏】今明等欲分別.何不附文。上文云。施汝常命色力.安無礙辯。初已略說。今則廣說。言長壽者.即是常命。金剛身者.即是常色。堅固者.即是常力。名字功德.即是常安。言四相者.常無礙辯。後廣答問.亦不離此常住五果。  何不附文者。責古師也。初已下.指純陀品五果為略.指長壽十四品為廣。名字下.以獲聞持功德.故安。四相下.謂一自正.二正他.三隨問而答.四善解因緣。後三俱屬辨也。後廣下.謂四依去.凡十四品。名相雖殊.義歸一揆。  △二五果下。結示通別以顯理融。 【疏】五果故別.常住故通。若別若通.若束若散.皆非總非別.非束非散.自在無礙。直明通別一意.統攬理義。推之自明.故不多說。  束散者。束即是通.散即是別。配對三觀.其義可見。  △三又他下。簡顯法體二。初敘古釋二。初古釋身壽義。 【疏】又他明長命短命.可壞不可壞.常無常等。各自兩邊.不相關涉。非長非短.非壞不壞.非常無常.在兩邊外。  非長下.古人意謂法身之壽.非報身之長壽.非應身之短壽。強指不遷不變.名為長壽。又法身非應身之可壞.非報身之不壞。強指體性不壞.名金剛身。  △二今斥成歷別。 【疏】此則縱橫並別。乃是一途.非經正意。  此則下.今斥古人.自謂淵深。既離二邊.乃是別教一途之說。縱橫如釋三點中記文。  △二今則下。明今解。 【疏】今則不然.即長而短.故枯林入滅。即短而長.故榮林入滅。東方雙者.為破無常而說於常。即非短非長.雙樹中間。非榮非枯.中道法性。第一義諦.一中一切中。榮即是真.一真一切真。枯即是俗.一俗一切俗。三諦即一諦.一諦即三諦。差別無差別.無差別差別。非差別非不差別.而差別而不差別。諸佛境界具足如此不可思議.不可破壞.故名金剛身品。  枯林入滅者。非滅而滅.故云入滅。榮林入滅者。滅而非滅.故云入滅。入滅語同.其義則異。為破無常者。為破執應身之無常.說法報之常住。故此常即非常非無常也。以智境冥一.故法報體同。雙樹中間.正表於此。榮即是真者。以榮表常.常即法報.故是真也。枯即是俗者。以空有二邊.俱名為俗.即複俗義也。問。空有俱俗.真中云何。答。真中之體.二無二也。中體亡泯.強立真名。真空不動.強立中稱。故使文中.中真二名.其體一貫。俗是建立.且云不同。三諦互融.理元無異。諸佛境界者。三一融攝是佛所證。故此三德.非唯究竟諸佛境界.亦是分真乃至名字諸佛境界也。中邊相即.故不可壞。三諦互攝.真應不二.故喻金剛。  △二本文二。初總別科分。 【疏】就文為二。初明法身果.次明法身因。上問中含兩.今答為兩章。初明身果。又兩。一明法身.二論義。  上問含兩者。即初偈下三句。是問法身因果也。金剛身是問果。堅固力是問因。今品正答此問。故初果次因.分為兩章。  △二略舉下。隨文釋義二。初明法身果答金剛問二。初明法身。 爾時世尊復告迦葉。善男子。如來身者是常住身。不可壞身。金剛之身。非雜食身。即是法身。 【疏】略舉五身明法身義。舊解。法身.常身是當體得名。不可壞身.非雜食身.從離過得名。金剛身從譬得名。又言四身更互相成。常身故不壞.不壞故常身。非雜食故成法身.法身故不雜食。故金剛譬之。  又言四身者。於五身中.以金剛是譬.總譬於四。經文約法.但有四身。更互相成者。文中約四身.以成兩雙。常身與不壞身更互。法身與不雜食更互。 【疏】今明四句。皆當體.皆離過.皆法.皆譬。亦得相成。何者。金剛有四能.成顯法身。法身有四德.成於譬意。金剛立世.喻法身。體堅喻常身。勁利喻不壞身。不定喻非雜食身。正用此意標品。豈可作餘釋耶。  今明下.四句即當體等四也。皆當體者。當體不遷.故名常住。當體無動.故名不壞。當體堅固.故名金剛。體非分段.故非雜食。體即軌持.故號法身。皆離過者。常.離無常過。不可壞.離敗壞過。金剛.離非金剛過。非雜食.離雜食過。法身.離非法身過。皆法者。譬本譬法。所譬是法.故五俱法。皆譬者。金剛能譬.四皆所譬。故使能所.俱立譬名。何者下.釋相成義。有四能者。即金精等四。有四德者。即常住.不壞.非雜食.并法身.共成四德。金精下.以喻對法。如文。  △二論義二。初總別分科。 【疏】從迦葉白佛去.第二論義。文為三。謂問.答.領解。  △二初問下。隨文釋義三。初問二。初問。 迦葉菩薩白佛言。世尊。如佛所說。如是等身我悉不見。唯見無常。破壞。塵土。雜食等身。 【疏】初問中二。先問.次釋。初問者。舉所見.難所不見。既應入滅.是無常身。病苦所侵.是破壞身。碎為舍利.是塵土身。受純陀供是雜食身。既不見四身.亦不見能譬金剛之身。  △二釋。 何以故。如來今當入涅槃故。 【疏】次何以故去.是釋初無常身。餘例可解。  △二答二。初分科。 【疏】次從佛告去.答。又為三。初非其所問。次正答。三結勸。  △二初如下。隨釋三。初非其所問。 佛告迦葉。汝今莫謂如來之身不堅可壞。如凡夫身。 【疏】初如文。  △二正答三。初定數簡顯。 【疏】次正答中.具百非者。然此百非.若單數則一百六十句.若複數則一百句。既言百非.理應複數。然百非之中.或有雙非兩捨.或一存一亡。雖不常住.非念念滅.即雙非之意。非身是身.即一存一亡。  兩捨者。不常住是捨真.非念念滅是捨俗。一存一亡.非身即亡.是身即存。  △二然古下。懸釋示意二。初懸釋初後二。初釋初非身是身二。初出古解三。初敘古總標。 【疏】然古舊相承不解百非。唯釋非身是身一句。今出七家。  △二一云下。引義判斥。 【疏】一云。非身者.非是食身。是身者.是法身。又云。非身者.非生身。是身是法身。又云。非身.非金剛前身。是身.是金剛後身。此三家悉用俗為非.以真為是。  非金剛前身者。古謂等覺後心已還.猶屬無常.故名非身。 【疏】又非身者.法身冥如。是身者.應現十方。又云。非身者.真諦。是身者.俗諦。此二家以真為非.以俗為是。又云。非身者.非真身。是身者.是好身。此一家漫漫不知何者為非.何者為是。雖復漫漫.終有是非。  是好身者。是相好身也。漫漫.大水貌。其言通漫.如水無極。何者為非者。但云非真.而不明真之大小。何者為是者。以梵魔輪王.皆有相好故。 【疏】興皇云。法身不為是之與非.是所不能是.非所不能非。絕百非.非百是。無是無非.能是能非。故言是身非身。觀師云。是身非身.因緣相成。法身非身.不妨是身。終日是身而復非身。終日非身而復是身。又一云。是空離空。雖不常住.非念念滅。此兩家是一意。  興皇釋中.約理則無是無非.約事則法身是身.應用非身。因緣相成者。因緣虛假.色質本空.故曰是身非身。不妨是身者。法身體徧.不妨色質.故非身是身。是空離空者。是空即是法身.離空即非法身。  △三今未下。謙己結意。 【疏】今未能精識眾家旨趣。且為書之。  今未下.疏主謙也。據前所判.精識有餘。 △ 二天台下。明今釋二。初解非列句二。初章安略引三。初指師列數。 【疏】天台大師明三種四句。一單。二複。三具足。  天台下.明今正釋。即約三種四句.以判是非。然章安具足句中.初是句具四.而言是是是是者。上兩是字.即根本句。下兩是字.即支分句。皆言是是者.應以上一是字為指定之辭。又今疏明.非複句之後.便例成是句。故云是是。乃至前單後複等。然章安雖云依憑止觀.而比對彼文未至分曉。故荊溪更比望止觀.委示其相。但止觀約有無為句.今以是替有.以非替無.故云比望。今以章安荊溪二釋.各列成圖。俾後學尋疏易曉爾。  △二單四下。依次示句三。初單四句。 【疏】單四句者。謂是。非。亦是亦非。非是非非。  初章安示句.單句可解。 是  複句者 不是 是 是是 亦是亦不是 非 是 具句者 不是是 非是非不是 亦是亦非 非 初是是 亦是是亦不是是 二非 是是 非是非非 非是是非不是是 不是是 亦是是亦不是是 非是是非不是是  △二複四句。 【疏】複四句者。是是是非。非是非非。亦是是非。亦非是非。非是是非。非非是非。是是。不是是。亦是亦不是是。非是非不是是。前句約非。次句約是。亦應前單後複。  △三具四句。 【疏】具足者。是是是是。是是不是是。是是亦是是亦不是是。是是非是是非不是是。是名具足有句。非是。非不是。非亦是亦不是。非非是非不是。非是是。非不是是。非亦是是亦不是是。非非是是非非不是是。是名具足無句。餘兩具足句.類之可解。不復能作。  章安於具足非句中.兩番示句。初單言是.次重言是是。未知所以.但依荊溪.義自可知。  △三但依下。指文結意。 【疏】但依天台大師止觀文中三四句相.則易可見。  △二私下。荊溪委示三。初敘意總標。 【疏】私云。既云但依止觀文則易見。今比望彼文。是非各作三種四句。  △二先約下。望彼判句二。初約是三。初單。 【疏】先約是者。是。不是。亦是亦不是。非是非不是。單也。  二荊溪示句。初約是.明三種四句.單四如文。 是 是 是 複 不是 是 具 不是 不是 四 亦是亦不是 不是 四 亦是亦不是 亦是亦不是 者 非是非不是 者 非是非不是 非是非不是  △二複。 【疏】是是。是不是。不是是。不是不是。亦是亦不是是。亦是亦不是不是。非是非不是是。非是非不是不是。複也。  複四句.并根本四.則成十二句。然是中開兩.初是同本句。不是等開兩.其例亦爾。若然者.據義但成八句。  △三具。 【疏】是是。是不是。是亦是亦不是。是非是非不是。不是是。不是不是。不是亦是亦不是。不是非是非不是。亦是亦不是是。亦是亦不是不是。亦是亦不是亦是亦不是。亦是亦不是非是非不是。非是非不是是。非是非不是不是。非是非不是亦是亦不是。非是非不是非是非不是。  具足者.支本共數.則二十句。若約支分句中.皆有一句.與根本同.則約義但十六句。又如於一是.雖起非等三見.而理終歸是。餘三例然.複句亦爾。例如藏雖四門.義歸實有。通雖四門.義歸於空。別唯兩亦。圓但雙非。雖皆具四.摺疊各一。然今四句.全屬外計。以深例淺.亦應無妨。又曉。句雖有四.義只是二。兩亦屬是.雙非屬非。故三種四句.枝本合論.雖有三十六句之別。研其歸趣.只是是非二句而已。向下約非以成四句.其義咸爾。  △二約非三。初單。 【疏】次約非中亦三四者。非。不非。亦非亦不非。非非非不非。單也。  二約非.明三種四句。單四如文。 非 非 非 複 不非 非 具 不非 不非 四 亦非亦不非 不非 四 亦非亦不非 亦非亦不非 者 非非非不非 者 非非非不非 非非非不非  △二複。 【疏】非非。非不非。不非非。不非不非。亦非亦不非非。亦非亦不非不非。非非非不非非。非非非不非不非。複也。  △三具。 【疏】非非。非不非。非亦非亦不非。非非非非不非。不非非。不非不非。不非亦非亦不非。不非非非非不非。亦非亦不非非。亦非亦不非不非。亦非亦不非.亦非亦不非。亦非亦不非.非非非不非。非非非不非非。非非非不非不非。非非非不非。亦非亦不非。非非非不非。非非非不非。  △三仍存下。述意結示。 【疏】仍存章安先釋.不敢擅易。然雖是非.各別成句。不非即是。不是即非。為成三四.故須互對。  不是是非者.下一是乃指定之辭.猶云不是即非也。為成三四者.應云為欲是非各成三種四句。文中存略.故云為成三四。  △二將此下。斥古顯今二。初斥古義淺。 【疏】將此三種四句。望前諸師所非。為非何四句.未非何四句。非此等諸四句。彼但出四句之見.未出絕言之見。那即結為法身耶。  將此下.是疏主斥古義淺也。故前敘七家云.用俗為非.以真為是等。且約一往判屬二諦。須知所見.未出單四。縱出單四.未出複具。故今責云.為非何四句等。非此下.意云縱非此三種四句.則彼師所解但出諸四.未出絕言。若然者.全是妄惑.是生死因.豈異外道。故結責云.那即結為果德法身耶也。  △二今言下。顯今義深。 【疏】今言非身者。非如此等諸見.所得雜食之身.無常塵土之身。故言非身。即非而是.是於法身.常身.金剛之身。然佛身非是非非.能為物現.非身是身。  今言下.即今師正解.非身是身義也。還取約俗為非.約真為是。非如下.謂單四乃至絕言皆是妄惑。妄惑是因.雜食等身是果.故云諸見所得等。如來之身非此等身.故言非身。準此三種四句.不唯在於凡夫外計.而前三教修因.悉屬四句。此如下文.迦葉自敘。自此已前名邪見人也。別尚同邪.二教豈正。以前三所感.悉是雜食等身故也。別教證道.置而不論。此如下文.約四教百非也。即非而是者。如下經云。吾今此身即是法身。豈非指其雜食即是毗盧。故云。是於法身等。然佛下.約理則非真非應.故云非是非非。約事則有真有應.故云能為物現等。是知理約內證.事約隨機。  △二又解下。釋後除一法相。 【疏】又解除一法相者.不二也。如來身者實是雙非。而言法身者.蓋為緣耳。故云除一法相。大品云。除為薩婆若心。  又解下.釋後除一法相。不二也者。釋一法義。即經上句云。非身非不身.不可宣說.是一法相也。故云如來身者.實是雙非。而言下.正釋除義。除一現二.故對生身。而言法身.待對兩異.蓋為機緣。大品下.引例。薩婆若即一法相也。然古師雖引論證.與此除一法相.義不相應。彼以不著六通.但存果智.故云除為等。故智論四十五釋云。菩薩於神通力.知一切法自性不生.故不著。但念一切智.為度眾生故。  △二古來下。屬當示意三。初破古標今。 【疏】古來非唯不釋百非.亦不出其意。何故唱百為非.何所屬當。今試言之。  古來(至)屬當。破古也。今試言之者。標今也。  △二夫如下。歷教示意二。初來意。 【疏】夫如來身.離於百非。佛身既權實不同。百非亦淺深有異。  權實不同者。前三教.主是權。圓佛是實。  △二百非下。正示四。初藏。 【疏】百非者。下文云。具足百福。成於一相。如是展轉.具足成就三十二相。言百福者.持不殺戒有五種心。謂下.中.上.上上.上中上。乃至正見亦復如是。是五十心名初發意。決定成就是五十心.名百福德。如是百福成於一相。  百非下.藏教。五心者。一下。二中。三上。四上上。五上中上。乃至者。略却不盜等八也。 【疏】又云。一善具十.是為百福。釋論云。大千人應失眼失命。有能救得其眼命者.是為一福。如是百度名百福德。對百福論百惡。百惡為非。從百惡感得四趣雜食.無常塵土之身.名為非身。從百福感得如來相好之身。法身常身。金剛之身。五分清淨.名法身。得三無為.名曰常身。八十億魔不能壞.名金剛身。故名是身。此乃三藏佛身離百非也。  一善具十者。如不殺一事.以餘九莊嚴.故具十。而不因盜行殺.不為婬行殺.乃至不因邪見故行殺。乃至不邪見例爾.故互具成百。得三無為等者。明三藏有常.及金剛義也。八十億魔.即樹下所降.如瑞應經。  △二通。 【疏】又百福所感三十二相清淨之身.悉是有有。有有果報.賢聖所呵。釋論云。毒器不任貯食.食則殺人。有心行行.不任得道。故知迦葉正難於此。我今唯見雜食.無常塵土之身。當知百福.為非。福性空故.為是。故曰凡有相者.悉是虛妄。若見諸相非相.即見如來。此以空法為法身。空無生空為常身。空不得空.便是金剛身。是為通教佛身離百非。  又百下.通教。悉是有有者。生死不亡.故云有有。暹師解云。有為之法.而為二十五有三界因果所拘.故云有有。以藏菩薩不斷煩惱。故王宮之身猶是惑因所感.故為通教賢聖所呵。釋論下.龍樹斥旃延.明三祇菩薩義也。故彼論云。具足三毒.云何能集無量功德。譬如毒瓶.雖貯甘露.皆不中食。菩薩身如器.具惑如毒。習法如貯甘露。以此教他.令他失常住之命。故疏合法云.有心行行等。正難於此者。正執三藏以難圓極。今存四教次第.且對通說。故云福性空為是也。  △三別。 【疏】又空中無法.無是無非.亦復無身。豈可以空為是。若不是者.即為非也。二乘得空.何故不是。佛身如空.不可窮盡.無相無礙.普能顯現.乃可稱是。二乘不能現者.但是偏空。非時取證.名雜食身。此空可破.即無常身。此空須棄.是塵土身。故空為非身。諸佛得空.能現身者.是中道空。中道即是法身.常身.金剛之身。是名別教佛身離百非也。  又空下.別教。初斥通教偏空。佛身如空等者。明中道.約證道以說。由從次第而入.故為後圓所斥。非時取證者。謂不對待.華嚴圓頓。不停待.法華開顯。而於鹿苑取證小果.名曰非時。即法華身子自敘云。而我不待說所因也。今是以別斥小.且據不知中道.以偏空為極.名非時取證。而云名雜食者.不待所因.其猶非時而食也。此取非時而食.名為雜食。  △四圓。 【疏】又非百惡.入百福。非百福.入百空。非百空.入百中。次第淺深.縱橫並別.皆為非也。次第取證即雜食身.前後勝劣是無常身.差別隔礙是塵土身.故別非也。佛身圓妙.無復若干。一中無量.無量中一。非一非無量.不一不異。具足無缺.名大涅槃。惡即中道.無二無別。一切諸法.悉安樂性。百惡尚中.況百福空而不即中。即中之法.法身.常身.金剛之身.乃可稱是。是名圓佛離百非也。  又非下.圓教。初斥別。非惡入福即十信。非福入空即十住。非空入中即十地。而不言入假者.略耳。應云非空入福.與非惡入福。福語雖同.界內外異。  △三離前下。簡顯結斥。 【疏】離前三非.名佛身者.他經中意。第四即非.名佛身者.今經正意。古來諸師全不料簡。雖唱百非.不知何非。徒言法身.未知何是。此釋大意可見。  離前下.簡顯斥結。他經帶偏.此經唯圓。雖云重施.解常一揆。故指第四為經正意。又離前三教之非.而明圓教之是。此則偏圓相隔.義在四時。故云他經中意.此簡昔也。即偏是圓.義在開顯。故云今經正意.此顯今也。後釋雖優.前解為正。古來下.斥舊。全不料簡者。謂不料理簡別.內外偏圓.開未開別也。此釋下.總結。  △三此既下。分經通解二。初百句互具。 【疏】此既諸佛境界.玄妙難測.鑽仰彌難。更又一解。初人天身一句.即具九十九句功德。後涅槃句.亦具九十九句功德。中間亦然。何者。一句既是法身.故備諸功德。  此既下.分經通解。初人天句者。即經云。非人天身。此當第一句。涅槃句者。即經云。般涅槃時等也。此即第百句。何者下.出互具之意。  △二三諦分經二。初分經示義三。初非俗入真。 善男子。汝今當知。如來之身。無量億劫堅牢難壞。非人天身。非恐怖身。非雜食身。 【疏】依經又三番。前三句為一番。明非人天身.似如非俗入真。入真之意.即俗即真。雙非兩捨。如放金剛到金剛際乃止。  似如者。以理義圓融.三諦相即。一往從文分判.故云似如。謂文似於真.義必融三。言文似者。以經云。非人天乃至非雜食。以人天雜食是俗.今既非之.故屬真諦。義融者。真本具法.故俗。不二不異.故中。修不思議空.如放金剛。此空即是妙有中道.猶如到際。  △二非真出俗。 如來之身。非身是身。不生不滅。不習不修。無量無邊。無有足跡。無知無形。畢竟清淨。無有動搖。無受無行。不住不作。無味無雜。非是有為。非業非果。非行非滅。非心非數。不可思議。常不可議。無識離心。亦不離心。其心平等。無有亦有。 無有去來。而亦去來。不破不壞。不斷不絕。不出不滅。非主亦主。非有非無。非覺非觀。非字非不字。非定非不定。不可見了了見。無處亦處。無宅亦宅。無闇無明。無有寂靜。而亦寂靜。是無所有。不受不施。清淨無垢。無諍斷諍。住無住處。不取不墮。非法非非法。非福田非非福田。無盡不盡。離一切盡。是空離空。雖不常住。非念念滅。無有垢濁。無字離字。 非聲非說。亦非修習。非稱非量。非一非異。非像非相。諸相莊嚴。非勇非畏。無寂不寂。無熱不熱。不可覩見。無有相貌。如來度脫一切眾生。無度脫故。能解眾生。無有解故。覺了眾生。無覺了故。如實說法。無有二故。不可量。無等等。平如虛空。無有形貌。同無生性。不斷不常。常行一乘。眾生見三。不退不轉。斷一切結。不戰不觸。非性住性。非合非散。非長非短。非圓非方。非陰入界。亦陰入界。非增非損。非勝非負。如來之身成就如是無量功德。 【疏】次八十句為一番。明非身是身.似如非真出俗。出俗之意.即空即中。一出一切出。隨應度者皆得見聞。  次八(至)出俗者。然知經文八十句。最初云。如來之身非身是身.即標也。即真而應.故曰非身是身。亦是即空中而假也。空中故非身.即假故是身。出三觀因.得二身果。因果雖殊.而皆顯非真出俗義也。故最後句結云。如來之身.成就如是無量功德。標結既爾.中問諸句.即是廣釋非真出俗之義。以此俗即真.故使經中有雙非亡泯等句。真即空中也.未暇委消.可以玄覽。舊記雖配句解釋.而不與疏會.故不錄之。經無寂不寂者。以無字貫下.謂無寂無不寂也。無熱不熱亦爾。  △三即邊入中。 無有知者。無不知者。無有見者。無不見者。非有為。非無為。非世非不世。非作非不作。非依非不依。非四大。非不四大。非因非不因。非眾生。非不眾生。非沙門。非婆羅門。是師子大師子。非身非不身。不可宣說。除一法相。不可算數。般涅槃時。不般涅槃。 【疏】後十七句為一番。明無有知者.無不知者。似如雙非二邊.即邊入中。一色一香無非中道。  後十七句入中.如文。  △二雖此下。離過顯體。 【疏】雖此分別.亦不一向。若一向者不成微妙。微妙者.即入即出即中.又即出即入即中.又即中即出即入。不一二三.而一二三。  即入即出者.入真出俗也。此約三諦互融.次第在文。  △三結勸二。初分科。 【疏】三如來下.結勸。又二。  △二初結下。隨釋二。初結二。初約本迹正釋二。初釋經結本體。 如來法身皆悉成就如是無量微妙功德。迦葉。唯有如來乃知是相。非諸聲聞緣覺所知。迦葉。如是功德成如來身。非是雜食所長養身。迦葉。如來真身功德如是。云何復得諸疾患苦。危脆不堅。如坏器乎。迦葉。如來所以示病苦者。為欲調伏諸眾生故。善男子。汝今當知。如來之身即金剛身。 【疏】初結如是乃名微妙法身.具足功德。餘四身亦如是結。非聲聞緣覺所知.結成常身。二乘無常不能知常。非長養.結成非雜食身。真身不同坏器.結成不壞身。結金剛身.如文。  △二又結下。釋經結迹用二。初牒經正釋。 【疏】又結不壞身.云示病苦為調眾生者.即是示破壞身。  △二若例下。例餘四身。 【疏】若例此文.亦應示非法身.鹿馬等身。亦應示無常身.朝生暮殞等。亦應示雜食身.為獵師食肉等。亦應示非金剛身.芭蕉泡沫等。  獵師食肉者。大眾問品云。昔於此王舍城中.有獵師多殺群鹿.請我食肉。雖受彼請.於諸眾生生慈悲心。  △二明五下。例文結意二。初結為三諦。 【疏】明五句法身.即入非身意也。示五非法之身.即出是身意也。即入即出.即出即入.即是微妙功德之意。非入非出.是不可宣說意也。  五句法身者。以常身等四.皆法身異名故。  △二依入下。結具百句。 【疏】依入五身.身具百句.即五百句。依出五身.身具百句.即五百句.是為一千。又即入即出.即出即入.又是二千。非即入非即出.非即出非即入.又是二千。總為五千句。文云。如是無量微妙功德.豈止五千。約此經文聊作五千。  △二勸。 汝從今日常當專心思惟此義。莫念食身。亦當為人說。如來身即是法身。 【疏】次從汝今日去.勸也。勸自行化他。如文。  △三領解。 迦葉菩薩白佛言。世尊。如來成就如是功德。其身云何當有病苦。無常破壞。我從今日常當思惟如來之身。是常法身。安樂之身。亦當為人如是廣說。 【疏】三從白佛去.是領解。領上兩勸(云云)。  △二明法身因答堅固力問二。初總標敘意。 【疏】從唯然世尊去.是第二答法身因。因有得果之能.能名為力.即是答得大堅固力之問也。  △二迦葉下。依文釋義二。初騰疑。 唯然世尊。如來法身金剛不壞。而未能知所因云何。 【疏】迦葉前疑無常速朽。聞佛百非.非於雜食塵土等身。然後方顯常身不壞.悟解歡喜。而猶未知法身所因云何。更騰疑牒問。金剛身是騰前所因。云何是起後。  △二佛答二。初總別分科。 【疏】佛答為三。一正答。二領解。三勸修。初有略廣。略為二。初明護法.次引證。  △二隨文釋義三。初正答二。初略答二。初護法。 佛告迦葉。以能護持正法因緣。故得成就是金剛身。 【疏】初文者。護法不壞.今得常住不壞之身.取相似因而為答問。  取相似因者。即同類因也。  △二引證。 迦葉。我於往昔護法因緣。今得成就是金剛身。常住不壞。 【疏】次我於往昔。是略引證。 △二廣答二。初總別科分。 【疏】從善男子護持正法去.廣答。又二。初廣明護法.次廣引證。初又二。一在家.二出家。  △二在家下。隨文釋義二。初廣護法二。初在家二。初正釋經文。 善男子。護持正法者。不受五戒。不修威儀。應持刀劍。弓箭鉾槊。守護持戒清淨比丘。 【疏】在家護法。取其元心所為.棄事存理.匡弘大教.故言護持正法。不拘小節.故言不修威儀。護法有四句。出家在家共不能護者.無名行比丘.無勢力俗人是也。在家出家獨不能護者.還是兩種.各各不能。出家在家獨能護者.佛及仙豫是也。出家在家共能護者.今文是也。  經鉾槊。如釋序品記。取其元心所為者。本期護法.故不受事戒。匡護大乘.即是存理也。無名行者。名不普聞.行不伏物。  △二昔是下。約時顯意。 【疏】昔是為今非。今非為昔是。今昔俱非。今昔俱是。  昔是下.先列四句。今昔者。昔則涅槃已前.諸經律中皆勸在家受持五戒。以受戒為是.不受為非。今經制不受戒.則不受為是.受戒為非。故云昔是為今非等也。 【疏】昔時平而法弘.應持戒.勿持仗。今時險而法翳.應持仗.勿持戒。  昔時下.次釋四句義。昔教勸令持戒者.此約平康之世。佛法弘通.既無惡人.故在家人應持五戒。今時下.今經制不受戒者。此約時世險亂.惡人為障。而佛法隱翳不行.故在家人為守護故.制不持戒。 【疏】今昔俱險.應俱持仗。今昔俱平.應俱持戒。取捨得宜.不可一向。  今昔下.若時俱險.在昔教亦不。若時俱平.在今經亦持。若然者.昔教今經.語似相違.其旨一揆。取捨得宜者。謂昔教且約時平.故取持。今經且約世險.故捨戒。文外之意.疏主得焉。故結云不得一向。  △二出家二。初問。 迦葉菩薩白佛言。世尊。若有比丘離於守護。獨處空閑塚間樹下。當說是人為真比丘。若有隨逐守護行者。當知是輩是禿居士。 【疏】次從迦葉白佛去.是出家之人護法。有問有答。問中棄理存事為難。  △二答。 佛告迦葉。莫作是語。言禿居士。若有比丘。隨所至處。供身取足。讀誦經典。思惟坐禪。有來問法。即為宣說。所謂布施持戒福德少欲知足。雖能如是種種說法。然故不能作師子吼。不為師子之所圍繞。不能降伏非法惡人。如是比丘不能自利及利眾生。當知是輩懈怠懶惰。雖能持戒。守護淨行。當知是人無所能為。 【疏】答中棄事存理為答。如文。  經取足者。取音趣。謂略足也。此明小乘人也。故經斥云。不能作師子吼。即是不能依此經.談常扶律也。不談常故.不為圓機圍繞。不扶律故.不伏惡人。 若有比丘供身之具亦常豐足。復能護持所受禁戒。能師子吼廣說妙法。謂修多羅。祇夜。受記。伽陀。優陀那。伊帝曰多伽。闍陀伽。毘佛略。阿浮陀達磨。以如是等九部經典為他廣說。利益安樂諸眾生故。  經若有比丘下.明大乘師。初云九部.是能談常。九部經典者。此約大小二乘各唯九部.此大乘九也。言大小各九者.小乘法中略無授記.無問自說.及與方廣.故但有九。小乘之中未說行因作佛之義.故無授記。法淺易咨.故無自說。未辨廣理.故無方廣。大乘法中略無因緣.譬喻.論議.故但有九。大乘眾生.利根易悟.不假因緣譬喻論議方解也。或隨義具論.大小各有十二。或大小合有十二。謂小乘但十一.略無方廣.小乘未談大理故。大乘經法合為方廣.大乘為顯大理故。故下經云。十一部經.二乘所持。方廣一部.菩薩所持也。經曰多伽。曰音越。法華云目多伽。目音木。梵言楚夏也。 唱如是言。涅槃經中制諸比丘不應畜養奴婢牛羊。非法之物。若有比丘畜如是等不淨之物。應當治之。如來先於異部經中。說有比丘畜如是等非法之物。某甲國王如法治之。驅令還俗。若有比丘能作如是師子吼時。有破戒者聞是語已。咸共瞋怒。害是法師。是說法者設復命終。故名持戒自利利他。以是緣故。我聽國主群臣宰相諸優婆塞等護說法人。若有欲得護正法者。當如是學。迦葉。如是破戒不護法者。名禿居士。非持戒者。得如是名。  經唱如是言去.是扶律。  △二廣引證二。初科分。 【疏】二善男子過去久遠去.是廣引證。文為四。一護法本緣。次從爾時有一去.明護法行。三從尋即命終去.是護法果報。四從爾時王者去.是結會。  △二前二下。隨釋四。初護法本緣。 善男子。過去久遠無量無邊阿僧祇劫。於此拘尸那城。有佛出世。號歡喜增益如來。應供。正徧知。明行足。善逝。世間解。無上士。調御丈夫。天人師。佛。世尊。爾時世界廣博嚴淨。豐樂安隱。人民熾盛。無有饑渴。如安樂國諸菩薩等。彼佛世尊住世無量。化眾生已。然後乃於娑羅雙樹入般涅槃。佛涅槃後。遺法住世無量億歲。餘四十年佛法未滅。  △二護法行。 爾時有一持戒比丘。名曰覺德。多有徒眾眷屬圍繞。能師子吼。班宣廣說九部經典。制諸比丘。不得畜養奴婢牛羊非法之物。爾時多有破戒比丘。聞作是說。皆生惡心。執持刀杖。逼是法師。是時國王名曰有德。聞是事已。為護法故。即便往至說法者所。與是破戒諸惡比丘極共戰鬥。令說法者得免危害。王時被創。舉身周徧。爾時覺德尋讚王言。善哉善哉。王今真是護正法者。當來之世。此身當為無量法器。王於是時。得聞法已。心大歡喜。 【疏】前二如文。  經班宣者。班.徧也。  △三護法果報。 尋即命終。生阿閦佛國。而為彼佛作第一弟子。其王將從人民眷屬。有戰鬥者。有隨喜者。一切不退菩提之心。命終悉生阿閦佛國。覺德比丘却後壽終。亦得往生阿閦佛國。而為彼佛作聲聞眾中第二弟子。若有正法欲滅盡時。應當如是受持擁護。 【疏】第三中云阿閦者。道行云無怒。放光云妙樂。無怒妙樂二名相成。淨名云無動。王前生是第一。比丘後生是第二。又約四依。王是初依第一。比丘是第二依。為聲聞者.非小乘也.乃是大乘聲聞。舉此二人.定以何人為證。舊取王能護為證。或雙取為證。  相成者。無怒則樂.樂故無怒。王前生下.六卷云王為第二弟子。此言第一.蓋取先生。此乃對六卷釋妨也。四依者。圓十信是初依。初住至六住是第二依。七住至九住是三依。十住是四依。餘行向地.例爾。廣如下疏釋四依品。二依既在初依之上.故六卷云覺德為第一。今約四依次第.故云第二。若爾.則二文無乖。大乘聲聞者。即是以佛道聲.令一切聞也。  △四結會。 迦葉。爾時王者則我身是。說法比丘。迦葉佛是。迦葉。護正法者。得如是等無量果報。以是因緣。我於今日得種種相。以自莊嚴。成就法身。不可壞身。 【疏】第四如文。  經迦葉佛者。此云金色仙。賢劫第三佛也。  △二領解。 迦葉菩薩復白佛言。世尊。如來常身猶如畫石。 【疏】次迦葉白佛如來常身猶如畫石.是領解。我以常解.解佛常身。耿耿不沒.喻如畫石。  耿耿者.分明貌也。  △三勸修二。初總別科分。 【疏】三以是因緣下.勸修。又二。初通舉因果以勸四眾.次別勸在家開執刀仗。文即為二。先勸.次簡。又四。一問。二答。三領。四述。就問為二。初問師之有無.二問戒之持犯。  △二問者下。隨文釋義二。初通舉因果以勸四眾。 佛告迦葉。善男子。以是因緣故。比丘比丘尼。優婆塞優婆夷。應當勤加護持正法。護法果報廣大無量。  △二別勸在家開執刀杖二。初勸。 善男子。是故護法優婆塞等。應執刀杖擁護如是持法比丘。若有受持五戒具者。不得名為大乘人也。不受五戒為護正法。乃名大乘。護正法者。應當執持刀劍器仗。侍衛法師。  △二簡二。初正釋經文四。初問二。初問師之有無。 迦葉白佛言。世尊。若諸比丘與如是等諸優婆塞持刀杖者。共為伴侶。為有師耶。為無師乎。 【疏】問者。問其與持刀仗者相隨。猶有師德.為無師德。  猶有師德等者。以隨逐守護.迹似破戒.恐無人師之德。故此問之。  △二問戒之持犯。 為是持戒。為是破戒。  △二答二。初總別分科。 【疏】就佛答又兩。初正答.後結歎。正答中二。初答戒之有無.次答師之有無。初文二。初正答。  △二寄活下。隨文釋義二。初正答二。初答戒有無二。初答。 佛告迦葉。莫謂是等為破戒人。善男子。我涅槃後。濁惡之世。國土荒亂。互相抄掠。人民饑餓。爾時多有為饑餓故。發心出家。如是之人名為禿人。是禿人輩見有持戒。威儀具足。清淨比丘護持正法。驅逐令出。若殺若害。 【疏】寄活禿人是無戒人.與護法相隨.而護法者非無戒人。如文。  寄活者。為飢餓故出家.寄在僧中求活命也。有本於正答字下.脫寄活禿人四字。與護下.明真正出家護法之人.如覺德之比。  △二更問二。初問云何化他。 迦葉菩薩復白佛言。世尊。是持戒人護正法者。云何當得遊行村落。城邑教化。 【疏】次既自持戒。云何化他.更問此事。  既自持戒等者。以持戒人縱遭殺害.不許加報。既世多惡人.云何行化。  △二答與護法人俱。 善男子。是故我今聽持戒人。依諸白衣持刀杖者。以為伴侶。若諸國王大臣。長者優婆塞等。為護法故。雖持刀杖。我說是等名為持戒。雖持刀杖。不應斷命。若能如是。即得名為第一持戒。 【疏】佛答與護法者。俱如文。  經不應斷命者。雖持刀杖.必無殺意。  △二答師有無二。初分科。 【疏】從迦葉夫護法者去.二答有師無師之問。先略.後廣。  △二略下。隨釋二。初略答。 迦葉。夫護法者。謂具正見。能廣宣說大乘經典。終不捉持王者寶蓋。油瓶穀米。種種果蓏。不為利養親近國王大臣長者。於諸檀越心無諂曲。具足威儀。摧伏破戒諸惡人等。是名持戒護法之師。能為眾生真善知識。其心弘廣。譬如大海。 【疏】略中三意。一持經。二持律。三摧伏破戒。具此三德.故可為師。正見是內解經律。遇弘緣.摧伏惡人是外用。  三意下.前二是內解。即經云。具正見等.是持經。終不捉持去.是持律。後一是外用。即經云。不為利養去.是摧伏惡人也。言不為者.不為自己利養.但為弘法摧惡.故親近也。而法華安樂行.不許親近者。彼約自行.此為化他。彼約清時.此約險世。故開遮有異。正見下.釋前三意也。遇弘緣者。即是遇弘道化他之緣.宜彰外用。有本作強緣者非。  △二廣答二。初敘意。 【疏】迦葉若有比丘下.是廣答。還廣前三而不次第。  △二廣摧下。隨釋三。初廣摧伏三。初出壞眾師弟。 迦葉。若有比丘以利養故。為他說法。是人所有徒眾眷屬。亦效是師。貪求利養。是人如是便自壞眾。 【疏】初廣摧伏為三。先出壞眾師弟。  △二通舉三眾。 迦葉。眾有三種。一者犯戒雜僧。二者愚癡僧。三者清淨僧。破戒雜僧則易可壞。持戒淨僧利養因緣所不能壞。云何破戒雜僧。若有比丘雖持禁戒。為利養故。與破戒者坐起行來。共相親附。同其事業。是名破戒。亦名雜僧。云何愚癡僧。若有比丘在阿蘭若處。諸根不利。闇鈍瞢。少欲乞食。於說戒日及自恣時。教諸弟子清淨懺悔。見非弟子多犯禁戒。不能教令清淨懺悔。而便與共說戒自恣。是名愚癡僧。云何名清淨僧。有比丘僧。百千億魔所不能壞。 【疏】次通舉三眾。  經雜僧者。身雖不犯.與破戒者和雜一處.名犯戒雜僧。自身無犯.見己弟子有犯.不教悔捨置.名愚癡僧。自淨淨他.名清淨僧。經𧄼瞢者。徒登丁鄧二反。韻集云。失臥極也。經文或作瞪。借為徒登反。瞢.亡登武鄧二反。瞢.亂悶也。謂闇亂也。經說戒日.如前釋。自恣時者。前三月夏安居竟.故可自恣。準四分通三日。謂七月十四.十五.十六日也。以自己之過.恣他所舉.故曰自恣。  △三明淨眾能壞前二。 是菩薩眾本性清淨。能調如上二部之眾。悉令安住清淨眾中。是名護法無上大師。 【疏】三明淨眾能壞前二眾。  經護法無上大師者。即四依人.於世間更無過也。為眾依止.匠成他人.故曰大師。  △二廣持律三。初對律部辨示。 【疏】從善持律去.廣明持律能壞前二。律中明六種五法。一學人。二無學人。三神解。四畜弟子。五訓誨。六事用。此中正是神解五法.得離依止.堪為師位。  六種五法者。十誦七法中文也。彼七法第一云。從今聽五法成就.滿十歲若過.應授共住弟子。具足文具六種五法。且神解五者。律云。復有五法。一知犯。二知非犯。三知罪輕。四知罪重。五知誦波羅提木叉。學利廣說。此中下.辨示今經五法也。神解猶云明解也。 【疏】四事與律同.若小異。一事則異.律謂為誦木叉.此中名隨時教化。  四事與律同者。謂知輕.知重.是律應證.非律不證。此四與律義同也。若小異者。若.如也。又將此四比對律文.似如小異。以律名知犯.知非犯.此名是律非律也。其名雖異.其義則同。故云若小異。有本云。問答小異者.蓋訛書同若字.作問答字耳。抱朴子曰。三寫魚為魯.帝成虎.信有之矣。一事則異者。名義俱殊.是大異也。律謂下.出其異相。隨時教化者。即是調伏眾生也。  △三云何下。正隨文釋義。 善持律者。為欲調伏利眾生故。知諸戒相。若輕若重。非是律者則不證知。若是律者則便證知。云何調眾生故。若諸菩薩為化眾生。常入聚落。不擇時節。或至寡婦及婬女舍。與同住止。經歷多年。若是聲聞所不應為。是名調伏利益眾生。 【疏】神解五法者。一是調伏眾生。二知輕。三知重。四是律應證。五非律不證。云何調伏。調眾生時.不得選擇時節處所。又不得一向漫調(云云)。  不得選擇等者。以律制午後.不得入聚落.是擇時。不得入婬舍等.是擇處。今四依菩薩.有機則化.故不選擇。又不(至)漫調者。應善觀機.知彼生熟而往化之.故非淺行庸人所能為也。設欲效之.當思行位。自為陷沒.一何苦哉。故疏誡云。不得漫調。注云云者.意亦在此。又云云者.經簡小乘須擇時處.故云聲聞所不應為。如上慧菩薩經云。阿難白佛。憶念我昔舍衛城.見重勝王菩薩.與女人同牀。我謂犯穢.心用惟慮.得無異人學梵行者。於如來教.將無造見聞想念於一切乎。發斯言時.大千六動。時重勝王即自踊身住於空中.去地四丈九尺。報阿難曰。犯禁穢者.寧能踊身止虛空乎。在如來前.阿難投地.即自悔過。如何偏見.求大龍短。此亦菩薩調伏眾生.非聲聞所應.故阿難疑也。 云何知重。若見如來因事制戒。汝從今日慎莫更犯。如四重禁。出家之人所不應作。而故作者。非是沙門。非釋種子。是名為重。云何為輕。若犯輕事。如是三諫。若能捨者是名為輕。 【疏】知重可見。知輕者.即十三。前九無諫.後四有諫。兩諫不從.未結具方便罪。三諫不從.方結正罪。  經因事制戒者。如十誦律明。因須提那子.與本二行婬之事.乃制初戒等。前九無諫者。謂初漏失。二摩觸。三與女麤語。四向女歎身.索供養。五媒人。六無主房。七有主房。八無根重罪謗他。九假根謗。後四有諫者。即第十破僧違諫。十一助破違諫。十二汙家。十三惡性拒僧違諫。 非律不證者。若有讚說不清淨物應受用者。不共同止。是律應證者。善學戒律。不近破戒。見有所行隨順戒律。心生歡喜。 【疏】非律不證者.知他犯律.不應證之。如有人云。佛入凡夫中作五欲.便自忘是聖人。後遇善知識語云。汝是聖人那作此事。只覺自是聖人。又佛入地獄代眾生受苦.實受割㓟之痛。如此等言.予皆不證。聖人豈然。又云。彌勒應為五百.我是一人。斯言皆不可證。  犯律不應證之者。則是畜八不淨財也。故經云。讚說不清淨物等。如有人下.疏主因便.說非經不證義也。以下持經.但略例故.所以於此明之。文中二段.皆先出非相。如此下.明不證。應知聖人示同眾生。有自發迹.有待他發。如傅大士.藉嵩頭陀發迹.即是其例。為物宜然.非自不知。汝云便自忘是聖人等。此言既反經非聖.故我不證。又汝云實受割剝之痛者.若實受痛.何得故入。應知聖人內證真常.達苦法界.無謀徧應.何痛之有。汝言既非.我亦不證。故云予皆(至)豈然也。又云下.重敘非相。五百者。亭水經云。觀音為五百身.在此教化。今云彌勒.應是例同。或有惡比丘云。我是彌勒五百中一身者.此大妄語.豈得證之.故云皆不可證。 如是能知佛法。所作善能解說。是名律師。善解一字。 【疏】善解一字者.即律一字。應約律字.解五名也。如止觀(云云)。  律一字者。古以毗尼義翻為律。以佛制毗尼.禁防非惡.猶此方法律也。風俗通云。臯陶謀虞造律。律訓詮.訓法。故此方律名起於舜世。漢蕭何以為九章.漸分輕重.委悉故也。五名者。如止觀持戒清淨中.約五名以成觀心。今不取觀心義.但約五名以釋經中律義耳。五名者。一名戒.防止是戒義也。二名毗尼.此翻滅.滅身口惡故。三名波羅提木叉.此翻保得解脫。四名誦.背文闇持。五名律.詮量輕重.犯不犯等。若準四分.上下唯有四名。依古諸釋.但存三名。謂尸羅.毗尼.木叉。故南山引十八法中.毗尼與律.二名不並.以是華梵殊言故。今家意者.具依諸名.以存於四名。雖不並.既得名律.復名毗尼。是故今文從名俱用.并取根本八十誦名。即波離.一夏八十度.昇座誦之.故得名也。所以律字.義具五名。  △三廣持經。 善持契經亦復如是。 【疏】善持契經去.廣持經。亦復如是。例律應有五事。一隨時教化。二知有餘。三知無餘。四非經不證。五是經應證。  例律下.一教化者。或說小法.或說大法.名為隨時。有餘無餘者。有餘即小乘不了之說。無餘即大乘了義之說。四五二事.如向疏文寄律文中釋也。  △二結歎。 善男子。佛法無量不可思議。如來亦爾。不可思議。 【疏】二佛法無量。是結歎。  △三領。 迦葉菩薩白佛言。世尊。如是如是。誠如聖言。佛法無量。不可思議。如來亦爾。不可思議。故知如來常住不壞。無有變異。我今善學。亦當為人廣宣是義。 【疏】迦葉下.第三領解。  △四述。 爾時佛讚迦葉菩薩。善哉善哉。如來身者。即是金剛不可壞身。菩薩應當如是善學正見正知。若能如是了了知見。即是見佛金剛之身。不可壞身。如於鏡中見諸色像。 【疏】佛讚下.第四述成(云云)。  △二學人下。再示餘五。 【疏】學人五法者。謂信.戒.定.慧.多聞。從五停心至那舍也。無學人五法.謂五分法身.齊第四果。神解五法如前。畜弟子五法者。一謂十夏。十夏是長宿.堪畜弟子。二持戒。纖毫不犯。今時不犯初篇.即名不犯.後可悔故。三多聞。大小內外精通者。若不能具.會須一藏.無者不可。四能除弟子憂悔。若退戒還俗.應說苦切之事。五能除弟子惡邪。弟子既無衣食勢力.即欲越濟。應為除其惡邪。餘兩五法不論(云云)。  學人下.前既依律.已列六種五法.而對經已明神解之五。今釋經既畢.故更示學人等.各五之相也。後可悔者。即僧殘已去。會須一藏者。經律論.隨解一也。弟子既無下.釋惡邪義。越濟者。謂初破外入內.今破內入外.內外俱破.名越濟人。餘兩五法者。謂五訓誨。六事用也。訓誨五者。律云。一知出家法。二能作教師。三能作戒師。四能知依止師法。五能知遮道法.不遮道法。事用五者。律云。一能教弟子清淨戒。二能教阿毗曇。三能教毗尼。四弟子他方愁苦不樂.能使來。若自不能.因他力致來。五弟子若病.能供給。若自不能.能使他供給。如是五法成就.滿十歲若過。應授共住弟子。具足文載十誦七法第一卷。 名字功德品第六  △三名字功德品答究竟彼岸問二。初題目三。初就題目釋義二。初分字辨意二。初舉世間。 【疏】名字功德品。夫世間名字有同有異。同者。俱是體上之稱。異者。名召於體.字歎其德。  釋題中.初舉世間。俱是體上之稱者。白虎通云。聞名即知其字。聞字即知其名。若名賜.字子貢。名鯉.字伯魚。故知名字俱是體上之稱也。名召體者。白虎通云。人必有名何。所以吐情自紀。尊事人也。禮服傳曰。子生三月.則父名之於祖廟也。召體者。如后稷棄之.因名之為棄。孔子首類尼丘山.故名為丘。字嘆德者。白虎通云。所以有字何。冠德明功。敬成人也。禮士冠經曰。冠而字。敬其名也。又檀弓曰。幼名冠字也。  △二例佛法。 【疏】佛法亦爾。隨順世間.強分同異。以大般涅槃為名.其餘稱歎不可思議。諸佛境界.正法門等.悉皆是字。而此名字通有功德。  佛法下.例佛法通有功德者.滅惡故言功.生善故言德。是則此經.名之與字.皆從滅理惡.生理善而立也。  △二今下。分字正解二。初釋名功德三。初徵文列善。 【疏】今先分別名之功德。文中舉七善七譬.釋此經名。謂語善.義善.文善.純備具足是獨一善.清淨是行善.梵行是慈善.金剛寶藏是備具善。  語善者。即經云。上語亦善等。解者多途.今依疏主.準經以行施為初善.持戒為中善.得報為後善。義善者。即經云。義味深邃也。即是今經所詮之理.偏小不測其邊底.故云深邃。言義味者。義能津心.令人愛樂.如世美味也。文善者。即經云。其文亦善也。即是今經會理直說.能詮之教名為文善。純備具足者。不雜偏小故純.妙理攝法故備也。具足與備義同。由純故獨.由備故一.名獨一善。清淨是行善者。五行圓修.二邊不染。故清淨.是行善也。梵行是慈善者。慈悲喜捨是梵天之行。今經所明無緣普運.是第一義天之行也。故名慈善。金剛下.二邊不壞.故曰金剛。具足三千.故喻寶藏。豈同偏理.縱橫殘缺.故名備具善也。  △二引古斥非。 【疏】冶城取上中下足為十善。開善合為八善。今依七譬釋七善文。又餘經及下文皆言七善。不勞足之。  足為十善者。開語善為三。開純備具足為兩。即以純備為獨一善.具足名圓滿善也。合為八善者。於冶城十中.合上中下為一語善.故有八善。今依下.然雖解者開合不同.經文既唯七譬.故知但云七善.則法喻泯齊。  △三初譬下。依經正示。 【疏】初譬明大.是廣義。所謂八河入海。又是深義.所謂一方深奧祕密。  初譬下.引下七譬.次第配合七善也。講者當取下經文.對此消釋。八河入海.喻語善也。一切諸經同歸此教.如河入海.事圓理極.善豈過此。一方深奧秘密者。即經云。又如醫師.有一祕方.乃至云.如來亦爾.所說妙法祕密深奧等。故知祕方.喻義善也。前云義味深邃。今合譬云.祕密深奧.豈非義善耶。 【疏】又大是極義.所謂悕望永斷。又是第一義.所謂象迹為最。  悕望永斷者。即經云。譬如農夫.春月下種.常有悕望。既收果實.眾望都息等。此譬文善也。故經合譬云。若得聞是大般涅槃.悕望餘經所有滋味.悉皆永斷。且文善是教。合云聞大涅槃.豈非聞教耶。所謂象跡者。即經如諸跡中象跡為最。此譬獨一善.即前云純備具足也。故經合云。於諸經三昧.最為第一。豈非獨一義耶。 【疏】又大是勝義.所謂秋耕為勝。又大是寂義.所謂善治亂心。  秋耕為勝者。此譬行善。故經合云。此經如是諸經中勝。五行圓修故得為勝。大是寂義者。寂即定也。善治亂心者。即經云。醍醐善治眾生熱惱亂心也。此譬慈善.由無緣慈定.治彼眾生無明亂心。 【疏】又大是具足義.所謂八味具足。皆一一敘之.名大般涅槃.此即名功德。  八味具足者。即第七甜酥喻也。此譬備具善。前經云。金剛寶藏滿足無缺。今云八味具足.文義煥然。皆一一下.即經於譬合之後.結云。是故名為大般涅槃也。此皆是佛於譬中自敘其名.以合七善。故知冶城足十.開善合八.悉違經文。此即七善.破七惡。生善是功.破惡是德。故知七善是涅槃名下之功德耳。  △二釋字功德。 【疏】次稱歎字功德。功德有三。一是諸佛之師。文云。無量無邊諸佛世尊之所修習。二是菩薩之門。文云。菩薩修是大般涅槃.得正法門.能為良醫。三杜眾生四惡之趣。文云。眾生聞此經名.墮四趣者無有是處。然涅槃功德無量無邊.不可思議.略舉三條釋字功德。  釋字功德中。凡引三文。初後是品初勸持文。第二是品末領持文。即經云。若有修學是經典者.得正法門。既云修學.必是因人.故今加菩薩。經云是經典。即今涅槃教。故今云修是大涅槃也。俾文顯義順.故此改作。問。既引佛經.何容擅改。答。筆削之家.唯變所適.有理存焉。隨義用文.豈但騰寫。何必今師.諸宗咸爾。不唯吾教.先儒亦然。且如易云。言行.君子之樞機。而鄭玄引用注釋曲禮安定辭。乃云。易曰。言語。君子之樞機也。杜.塞也。略舉三條等者。一二是生善。第三明破惡。又初條明果.後二在因。  △二六卷下。對古經辨示。 【疏】六卷名受持品.此從能持人得名。此文從所持法作名.互舉一邊。  互舉一邊者。彼舉能持之人.必有所持之法。此舉所持之法.必有能持之人。若雙舉二邊。應云。受持名字功德品也。  △三此品下。示答問意趣。 【疏】此品答上.云何於此經究竟到彼岸之問。文中明諸佛修習已到彼岸。菩薩得聞.則是中流。眾生聞名.發足此岸。然涅槃之河.非彼此中.而彼此中。一問三答.答過所問。  到彼岸者。妙覺究竟也。菩薩中流.則分真諸位。眾生發足.即名字已上。非彼此中者。始終理一.而彼此中者。凡聖事殊.是知性無高卑.解有明昧。荊溪云。理同故即.事異故六。斯言有徵。答過所問者。迦葉但問究竟到岸.而佛更加此岸中流為答。故云過問。  △二本文二。初總別分科。 【疏】就文為四。一勸持。二問。三答。四領解。初為二。一勸持.二受持。  △二受持下。隨文釋義四。初勸持二。初勸持。 爾時如來復告迦葉。善男子。汝今應當善持是經。文字章句所有功德。  △二受持二。初敘古斥非二。初敘古。 若有善男子善女人。聞是經名生四趣者。無有是處。何以故。如是經典。乃是無量無邊諸佛之所修習。所得功德我今當說。 【疏】受持功德不墮四趣者。舊云。聞經修行.登於性地.是則不墮。二云。為作遠緣.起惡則墮。但藉此緣.後能反本。  登於性地者。即大品所明第二性地.即今通位也。以性地與四善根齊.而忍不墮惡道。故取聞名修行至此地者.方得不墮.非泛爾聞經也。但藉下.此即戒緩乘急人也。此謂墮惡由破戒.得脫由聞經。但於惡道中.藉昔聞法之緣.感佛得脫.還悟宿種.故云反本。經云不生.義在於此。 【疏】又云。聞經理解.與聞慧相應.理數不墮。興皇云。聞經名者.下文自云。名無名故.聞不聞故。如此聞名.無生正解。尚無人天.寧墮四趣。當知所得功德.超度有流。是佛境界.二乘不知。  又云下.既有理解.任有惡因.亦不墮也。無生正解者。謂達名無名.聞無聞相.內照一如.名為正解。尚礙人天者。謂生正解者.直趣菩提。尚不受人天生死樂果.而況四惡苦報乎。準此。泛爾聞名無正解者.應未免墮惡。故知諸師釋義各據一途.未為盡善。若如北遠.則約聞經.三品不同。一者上品。稱經而聞.不取法相.是人畢竟不生四趣.除悲願力。二者中品。雖未離相.善心聽受.暫時不生.非永不入。三者下品。微末善心.聽受此經.遠為未來.出離因緣.非即不生。今此所論是其上品.故生四趣無有是處。若比諸師.遠義尤勝。  △二今下。斥非。 【疏】今皆不然。聞經得解.自是生解功德。何關歎於聞經功德。此不相應。但持五戒。五戒小善尚不墮惡.況復修行。  今皆下.斥非也。初斥興皇及第三師.約生解義也。何關下.以經文直云聞經.名不生四趣。不約生解與不生解也。但持下.正斥第一師.兼斥第二師。以初師約修行.登於性地則不墮惡。次師云起惡則墮.是知修善行則不墮也。故亦與初師稍同.但初深次淺耳。今正斥初師.何必聞經修行.只持五戒.便自不墮。  △二夫大下。正示今義。 【疏】夫大涅槃是深廣極勝.第一寂靜具足之名。信此為受.不忘為持。如此聞名.自不墮惡.不俟深解。  夫大下.正示今義。深廣(至)具足者。即七善之名。如前疏說。信此下.還用六卷品名.釋成聞義。不俟深解者。但約信受不忘.則不墮惡.何待作登性地等.深義解釋。然今師既云約信受.亦即名字位人.起圓信也。若然者.亦是生解.何斥古人。但古人曲陳生解.不順經文。今但釋聞名.自含生解.符經順義.豈同古人。  △二問二。初分科。 【疏】二白佛去.是問。為二。一問名功德.二問持功德。  △二向下。隨釋二。初問名功德。 迦葉菩薩白佛言。世尊。當何名此經。  △二問持功德。 菩薩摩訶薩云何奉持。 【疏】向聞勸持.及以聞名。既猶未了.是故更問。  及以聞名者。以.語助也。如云。及於聞名也。  △三答二。初總別分科。 【疏】三佛答。其二問即為兩章。答名為三。初判名。次明七善。三明七譬。  △二初文下。隨文釋義二。初答名三。初判名。 佛告迦葉。是經名為大般涅槃。 【疏】初文可見。  △二明七善。 上語亦善。中語亦善。下語亦善。義味深邃。其文亦善。純備具足清淨梵行。金剛寶藏滿足無缺。汝善諦聽。我今當說。 【疏】次七善者。舊釋序正流通為初中後善。招提云。萬德是初善.萬善是中善.萬果為後善。果與善殊.此不可用。經約行施是初善.持戒為中善.得報為後善(云云)。  果與善殊者。經中三語皆善。善則在因.如何以果而釋後善.故使不用。後善下.云云者。此三合為語善.餘六名如前疏文。  △三明七譬二。初斥古明今。 善男子。所言大者。名之為常。如八大河悉歸大海。此經如是降伏一切諸結煩惱及諸魔性。然後要於大般涅槃放捨身命。是故名曰大般涅槃。善男子。又如醫師有一秘方。悉攝一切所有醫術。善男子。如來亦爾。所說種種妙法。祕密深奧藏門。悉皆入此大般涅槃。是故名為大般涅槃。善男子。譬如農夫春月下種。常有悕望。既收果實。眾望都息。善男子。一切眾生亦復如是。修學餘經。常悕滋味。若得聞是大般涅槃。悕望餘經所有滋味悉皆永斷。是大涅槃能令眾生度諸有流。善男子。如諸迹中象迹為最。此經如是於諸經三昧最為第一。善男子。譬如耕田。秋耕為勝。此經如是諸經中勝。善男子。如諸藥中醍醐第一。善治眾生熱惱亂心。是大涅槃為最第一。善男子。譬如甜酥。八味具足。大般涅槃亦復如是八味具足。云何為八。一者常。二者恒。三者安。四者清涼。五者不老。六者不死。七者無垢。八者快樂。是為八味。具足八味。是故名為大般涅槃。若諸菩薩摩訶薩等安住是中。復能處處示現涅槃。是故名為大般涅槃。 【疏】三七譬者。他解。六譬釋大.後一譬釋般涅槃。今觀文.初譬釋大.後六譬釋般涅槃。然通釋名不分別也。  他師以後一譬.釋般涅槃者。以合譬云。安住是中。故云釋涅槃也。今師據初譬標云。所言大者.又譬八河.悉歸大海。故知釋大。所以前大是廣義也。餘六即是深極勝.第一寂靜具足之義。故知釋涅槃也。然通下.一往以分釋大.釋涅槃之異。二往尋文七譬.一一通解三字。故經諸譬之後.皆自結云.是故名為大般涅槃也。  △二問此下。正釋七譬二。初釋前六譬二。初廣釋第一。 【疏】問。此中以常釋大.應以大釋常.便為不異。答。一往名異.其意則同。以非常非無常故常。非小非大故大。故互相釋。降伏諸結者.即煩惱魔。魔性者.天魔。放捨身命者.即陰死兩魔。  以常釋大者。即經云。所言大者.名之為常也。陰死兩魔者。身命是陰.捨義當死。  △二餘五下。略指五譬。 【疏】餘五譬可見。  △二最後下。釋第七譬二。初釋所譬八味。 【疏】最後譬中云八味者.以譬四德。開常出恒。不為緣生.故常。不為緣滅.故恒。開樂出安。外無能壞.為安。內無所受.為樂。無垢與清涼同皆是淨。不老不死.同皆是我。  △二問云下。釋能譬八味二。初徵。 【疏】問。云何是酥之八味。  △二有人下。釋二。初引古斥非。 【疏】有人用八功德水為答.此不爾。水乳體別.本不相關(云云)。輭輕屬觸.不臭是香.飲時無苦.調適是功能.云何併之而作味釋。有人以六味為答.此亦不然。苦辛醎酢.酥中永無.對義不便.數又不足。  △二今謂下。今師正釋。 【疏】今謂乳酪時淡.其味不足。醍醐時濃.味已純一。酥居季孟之間.兼備眾味.可得為譬。酥有生熟.去酪近即酪漿二味。乳是其本.即五味也。就甜淡膩即為八味。  即為八味者。一生味。二熟味。三酪味。四漿味。五乳味。六甜味。七淡味。八膩味。  △二答持。 迦葉。善男子。善女人。若欲於此大般涅槃而涅槃者。當如是學。如來常住。法僧亦然。 【疏】二善男子下.答奉持問。上答名則廣.今答持何略。既廣達名字.受持功德亦復不少.故不多說。  既廣下.答釋也。以名例持.義可見故.故佛不多說。  △四領解二。初領名。 迦葉菩薩復白佛言。甚奇世尊。如來功德不可思議。法僧亦爾不可思議。是大涅槃亦不可思議。 【疏】白佛下.領解也。初領名。  △二領持。 若有修學是經典者。得正法眼。能為良醫。若未學者。當知是人盲無慧眼。無明所覆。 【疏】後領持。  經盲無慧眼者。九界偏權.不達本性.悉是盲人。   大般涅槃經疏三德指歸卷第六 大般涅槃經疏三德指歸卷第七   錢唐沙門 釋智圓  述 【疏】大般涅槃經疏卷第七。 四相品第七之上(會疏卷第四)  △四四相品答開微密問二。初題目二。初正釋題目二。初通約涅槃釋。 【疏】四相品上。四者.數也。相者.如經以四種相開示分別大般涅槃.顯然可見.從此立名。  以四種相等者。涅槃是總.四相是別。離一涅槃.以為四相。開示分別.令昭然可見。  △二前諸下。別約三德二。初徵文示德。 【疏】前諸問答.皆含三德.義略不彰。此品答其願佛開微密.廣為眾生說之問。明四相解般若.明三密解法身.明百句解解脫。  四相解般若等者。一品之文正談三密。四相在口密內.百句在意密末。文雖參互.三德義明。  △二今解下。從正立名。 【疏】今解般若.從此當名。故言四相。  △二問願下。料簡所答二。初竝問。 【疏】問。願佛開微密.又云演說於祕密。開演云何。  開演云何者。問開秘演秘之意狀也。  △二舊釋下。答釋二。初古釋二。初斥二師解。 【疏】舊釋云。昔說法身般若.無解脫。今開涅槃.具足三德。此但解開.未明於說。開善云。四相答開密.現病答說密。此示兩文.未判其異。  昔說即指小教所談.王宮之身。樹下斷惑故有身智。未入無餘.故無解脫。未明於說者。向雙徵開說二問.而舊釋但通一義。此示兩文者。但示兩品答問之文.而未判開說之異義。  △二敘興皇義二。初按定。 【疏】興皇云。竪論是開.橫論是說。  興皇下.興皇委論二義.而以橫竪判異。  △二昔以下。解釋二。初總釋橫豎二。初約豎明開。 【疏】昔以無常覆常.今以常覆無常.更互相覆。今昔兩覆.迦葉請開。  昔以下.初總釋橫竪。次復次下.別釋橫竪。於總釋中.約迦葉竪問為開.如來橫答為說。昔說無常.不談常住.故云覆常。今明五果俱常.破昔無常.故云覆無常也。  △二佛明下。約橫明說。 【疏】佛明今昔兩說.是涅槃二用方便.同顯非常非無常。  佛明下.今昔兩說是竪.即涅槃二用是橫。以橫收竪.同歸中道.名為說秘。  △二復次下。別釋橫豎二。初約豎二。初標。 【疏】復次。昔三點無常.今開是常。  復次下.別釋橫竪。文中先約竪釋。  △二昔教下。釋。 【疏】昔教直言自正正他.是為四相.今開為般若。昔直言此身納妃生子.今開是法身。昔說有為解脫.即是智上意地能緣.今開為解脫。此三皆常.並是涅槃方便.此即竪明開微密相。  智上意地能緣者。擇力是智.智能破惑。惑破之處.名為解脫。惑是所破.智是能緣。言意地者。小乘無漏.全是界外無明意地。此即竪明等者。開昔無常之三.成今常住之三。今昔相對.即是竪義。竪故明開。  △二約橫。 【疏】若橫釋者。昔欲說常而不得說.為於邪常.今始說常。二用具足。下文云。昔說有餘.江河迴曲。今說無餘.河不迴曲。今昔相成.共顯一道.此即橫說微密相也。  為於邪常者。為昔外計邪常.混濫真常。故且說無常.不得說常也。二用具足者。昔已說無常.今又說常。乃見涅槃一體.二用雙具.此即是橫。今昔相成者。以今常住.成昔無常。以昔無常.成今常住。共顯涅槃.二用具足。故云共顯一道。約說為橫.義在於此。  △二是義下。今解二。初破興皇二。初總斥。 【疏】是義不然。  是義下.今師正解。先破興皇.次示今義。  △二常無下。正破二。初約四句立義。 【疏】常。無常。亦常亦無常。非常非無常。此之四句皆覆正理。故釋論云。般若波羅蜜四邊不可取.邪見火燒故。又是四句皆方便門。譬王密語.智臣能解。又此四句對治四執。又此四句皆是正理。故云一切諸法中悉有安樂性。  破興皇中.初約四句立義。皆覆正理者。四句起執.不契實相.名之為覆.非獨常與無常相覆也。邪見火燒者。實相般若.譬如火聚。若不取著.則四邊俱有溫身熟食之用。厥或取著.則四邊俱有焦肌燒手之患。四邊喻四句也。皆方便門者。不生取著.皆能入理。譬王稱仙陀婆一名.而有鹽水器馬之四實.故云密語。主如妙理.語如四句。智臣能解.以喻無著。是則四俱是用.何獨二耶。對治四執者。常破無常.無常破常.兩亦破單執.雙非破兩亦.故云對治。皆是正理者。無常即空.常即是假。餘之二句.只是中道.雙非雙照。既三諦互融.展轉無礙。故知四句無非正理.何獨雙非是理耶。一切法即四句.安樂性即正理。總此四意以成四悉。覆理是世界.方便門是為人.對治如文.正理是第一義。  △二若爾下。舉他解竝破。 【疏】若爾。悉皆相覆.那獨言常與無常更互相覆.不言餘二。論其方便.那獨言常與無常獨是二用.兩非方便耶。論其開密.那獨言開非常非無常.不開三句。偏僻自壞.其間並決.可自思之。  若爾下.並破興皇也。故知興皇立義徧僻.無四悉意。  △二今明下。示今義二。初約常等四句以釋義。 【疏】今明四句悉互相覆.通是祕密。四句互治.通是方便。四句即理.皆得開祕.皆名涅槃。如是悟解.名開祕密。如是敷演.名說祕密。  △二約開等四句判自他二。初正釋義二。初自他共論開說二。初立四句示義。 【疏】更以四句重分別之。自有開非說.說非開.亦開亦說.非開非說。就自行為開.教他為說。自他雙明.則亦開亦說。不自不他.則不開不說。  自行為開等者。乃知迦葉所問開微密.是約自行為問。演說秘密.是約化他為問。  △二今之下。約六即釋成。 【疏】今之四句該括凡聖.不獨在佛。  該括凡聖者。四句只是三諦。始自理即.終乎究竟。六位雖異.三諦無殊。故云該括。凡謂理等四即。聖謂分真究竟。不獨在佛者。顯迦葉所問.義該六即。他人安得獨約果佛釋義耶。  △二又一下。約自他各論開說四。初約自行明開說。 【疏】又一一句各論開說。自行顯理名開.自說己證名說。  △二說中下。約化他明開說。 【疏】說中二者.分別法相名開。如分涅槃以為四相.名開祕密。通途廣演名說.興皇只是此之一句。  △三自行下。約自他合明開說。 【疏】自行化他各有二者。令他同己所得名開.己法授他名說。  △四不自下。約非自他明開說。 【疏】不自不他亦為二者。至無至處名開.常無所宣名說。  常無所宣名說者。即杜口默然.常說是經也。  △二如是下。結無差。 【疏】如是分別開祕說祕。差別之相.亦無差別。  如是下.結示各論也。亦無差別者。既自他等.各有開說二義。則知迦葉所問.雖有開說兩殊.而義歸一揆。問。向共論中已將開秘配自.說秘配他。何故此云無差別耶。答。共論則捨旁取正.故以開說.分對自他。各論則義可互通.故無差別。  △二本文二。初懸示消文二。初總敘所承三。初敘古三解。 【疏】舊云此品明三密.不明三德。亦云此品明三德.不明三密。又云只明三密即開三德。開口密是般若.開身密是法身.開意密是解脫。三據不同.而為三章。  △二今家下。明今承用。 【疏】今家用此三章消文。  今家用此三章者。即承用第三師.明三密即開三德義也。  △三然呼下。從多立名。 【疏】然呼為三密亦互相有。而從多判.以為三密。  從多判者。但多談口密.少說身意.則判為口密。二文例然。  △二約四下。正示其義三。初口密二。初標列。 【疏】約四相廣開般若。一則破偏.二則顯圓。  △二何者下。正釋二。初破偏。 【疏】何者。昔說般若.無相離相。今明般若.即相無相。只般若是四相.只四相是般若。即相無相.不求無相。  無相離相者。滅色觀空.故無四相。即相無相者。即色是空.故有四相。不求無相者。若離相求無相者.如避空求空。此文破偏.乃是以圓破藏也。  △二顯圓。 【疏】顯圓者.開於涅槃以為四相。涅槃寂滅.尚無涅槃.而四相無缺。雖開四相.四相一相.即大涅槃。從涅槃開四.即俗諦。四相即一相.是真諦。一相即四.故非一。四相即一.故非四。非一非四.名大涅槃。不並不別.不縱不橫.方顯圓意。  一相即四下.示中道第一義諦也。  △二約十下。身密。 【疏】約十界身開法身者。亦破偏顯圓。昔說法身無我。今用無我而我.我即無我。例如般若(云云)。  法身無我者。昔觀真空.無有邪我。如般若下.云云者。應云非我非無我.以成三諦。準前可了。  △三約百下。意密。 【疏】約百句開解脫者。亦破偏顯圓。昔離百非絕四句.名為解脫。今解脫即百句.百句即解脫。解脫即非.非即解脫。例如前說(云云)。  離非絕句.是離文字求解脫。今解下.即文字是解脫故。例如前說者。例如般若.以明三諦也。然此三德既各三諦.乃是即一而三。三諦共成一德.乃是即三而一。互融之旨.其在此矣。尋文可見。  △二就口下。入經隨釋二。初總別分科。 【疏】就口密為二。先正明口密.次兼明身意二密。初正明口密中.文為二。初明四相.次料簡涅槃。初又二。一明一相四相.次明四相一相。  △二初為下。隨文釋義三。初開口密二。初正明口密二。初明四相二。初明一相四相二。初分科敘意。 【疏】初為三。初標。次列。三解釋。文自為四。然自正與善解是自行。正他與答問是化他。就自行中有化他意.從多則自行攝。化他亦爾。就口密中.通有身意而多屬口。身意亦爾。  △二標大下。隨文正釋三。初標。 佛復告迦葉。善男子。菩薩摩訶薩分別開示大般涅槃。有四相義。 【疏】標大涅槃.一也。  △二列。 何等為四。一者自正。二者正他。三者能隨問答。四者善解因緣義。 【疏】開示分別.四也。  △三釋四。初自正二。初分科。 【疏】就自正為二。初明佛自正.次譬比丘自正。  △二初云下。隨釋二。初佛自正。 迦葉。云何自正。若佛如來見諸因緣而有所說。 【疏】初云若佛如來者.即是正人。見者.正智。諸因緣者.正緣。於境而有所說.即是正教。明正人中舉二號者。佛是正覺.如來與佛其義不異。此之二號.自正義便.故言若佛如來。  初云下.先標示。舉二號下.次第釋義。其義不異者。無所從來.亦無所去.故名如來。覺此無去無來之理.故名為佛。悉約自行.故云自正義便。 【疏】又復見者.是用佛眼照因緣境實相。非因故非自.亦不在緣故非他.不共不無因。了達實相.名之為見。以見正故.所說亦正。  又復下.釋正智及正境義。向標云正智.即是一切種智。而此種智即是佛眼。故此云又復等也。照因緣境實相者。即是佛見。因緣生法即空假中.名為實相。故法華云。如來知見無有錯謬。非因下.正示實相.體絕四執.不在內因外緣等。是則但云因緣實相.猶屬性德。四句推之.方成修境。既佛眼所照.乃修德之極.故云了達至為見也。是知但言實相.不知推檢.還同鳥空。以見下.釋正教義。以己所證.說示於他。故所見正.所說亦正。  △二譬比丘自正三。初敘意分科。 【疏】次譬比丘者。佛境難解.舉淺況深而令易了。又為三。一見火。二誓。三結。  舉淺況深者。以見火之淺事.比況佛境之深理。  △二見火下。隨文釋義三。初見火。 譬如比丘見大火聚。 【疏】見火聚者。火從緣生.推此火聚。火為自生.為從薪生。為薪火生.為離薪火生。若火滅時.為至東方.南西北方耶。生無所從.滅無所至。火聚因緣.四不可取.邪見所燒。觀身亦然。不有不無.不亦有無。不非有無.悉不可得。是名正見。  為從薪生者。薪是火緣.即是從他生也。觀身下.合法也。身即五陰.是因緣法.合火聚也。不有下.離四執。故下經云。自觀己身.猶如火聚。斯乃外觀火聚.內識心源。僧宗於此引枯樹經。現文自顯.不須別引。  △二誓。 便作是言。我寧抱是熾然火聚。終不敢於如來所說十二部經及祕密藏。謗言此經是魔所說。若言如來法僧無常。如是說者為自侵欺。亦欺於人。寧以利刀自斷其舌。終不說言如來法僧是無常也。若聞他說亦不信受。於此說者應生憐憫。如來法僧不可思議。 【疏】次便作是言下.因見立誓。我寧抱是熾然火聚.終不邪見.若有若無.乃至非有非無.亦不邪說十二部經佛僧三寶。抱火燒身.誓不邪見。利刀割舌.誓不邪說。若聞他說.亦不信受。明自正見.不為邪動。於此說者復生憐憫。明其自誓.不為邪行之所滅沒。比丘正見及以正說.尚復如此。況復諸佛。  終不邪見.若有若無等者。此有二意。終不於能譬火及所譬理.起茲四見。何者。抱火但壞肉身.起見則壞法身。是故寧抱火聚.終不起見。問。誓云寧抱火.終不謗經。何故疏主約不起邪見釋義耶。答。內無邪見.外方不謗。謗即邪說也.故云亦不邪說等。比丘正見者。即指名字已上.六根已還。況復諸佛者。分果極果.二俱名佛。  △三結。 應如是持。自觀己身猶如火聚。是名自正。 【疏】三應如是下.如觀火聚。破身見定執.結成自正。  △三舊有下。釋通妨義二。初立妨。 【疏】舊有問云。汝開涅槃以為四相。自正正他而為兩相。亦應開一寶.以為三寶。自覺覺他.應為二寶。寶不開二.自正正他豈為兩相。  開一寶為三者。一即佛寶。以自覺覺他.與自正正他.語義相近.故以為難。  △二觀下。答釋二。初觀師明教門緣異。 【疏】觀師答云。教門不同.何得盡例.為緣異說。  為緣異說者。涅槃開二相。佛寶唯一種。善對機宜.有此異說。  △二今師約相智不同。 【疏】今若例之。自覺覺他.同就佛智.但是一寶。自正正他.約自他相。他相非自.不得為一。自覺覺他.智唯佛智.不得為兩(云云)。  不得為一者。若能正.還是佛智。今約所正.即他稟教.以正於身。是故他身與自身別.灼然二相。豈同覺智.只在佛心。  △二正他二。初分科懸示二。初分科。 【疏】就正他。文為四。初以歡喜正他。二以無我正他。三以常樂正他。四以第一義正他。  釋正他中。初分科懸示.次隨文正釋。分科中云。歡喜正他等者。歡喜即世界.謂得人天戒善.故喜也。無我即令生真諦之善也。常樂即破二乘之惡也。第一義.則寶藏唯付善子。善子以喻菩薩.菩薩即入理之人也。故此四悉.小大共論。前二在昔教.後二唯今經。  △二初文下。示義二。初略對四悉。 【疏】初文者。知而故問.令女歡喜.豈非世界。以無我無常.調伏賢聖.令生善根.豈非為人。出世常樂.破世無常.豈非對治。若欲遠行.寶付善子.即第一義。尋文會義.理甚分明。  初文下.略對四悉。調伏賢聖者。此指鹿苑七賢七聖.及二酥中稟藏通教者。既生二乘善根.故俱屬為人。破世無常者。以二乘無常.但出分段世.未出變易世.故云世無常也。理甚分明者。問。若據經文.佛示女人含酥之法.類顯自己能量眾生.堪任小大。亦是先譬次法。何得便將含酥之譬.以為世界之益.而云尋文會義耶。答。次文合法。既舉小乘無常.例知小果之前.必由人天戒善。但是如來從要而合.直舉無常。以今經正為引小入大故也。是知含酥等譬.備譬四益。經文影略.且合後三。疏主尋其文意.且以能譬.以當世界。則是說人天善.稱機歡喜也。況復譬文明有女人歡喜之語。則疏云理甚分明.斯言有旨。  △二夫下。廣釋四悉二。初正釋四。初世界二。初總敘來意。 【疏】夫乳養嬰兒.止可含酥。若輭強食.食俱不可。正他亦爾.從微之著.漸而正之。  夫乳下.廣釋四悉。止可含酥等者。酥譬人天乘.輭食譬小.強食譬大。食俱不可者。謂佛始出世.觀彼機緣.但可且說五戒十善.如為提謂文隣等。若小乘生善.大教彈斥.俱不可也。正他下.合法。微謂世界.著則入理。漸而下.始談戒善.令彼歡喜。次說小乘.令生真諦之善。次說常樂.以破偏空之惡。故曰漸而正之。  △二女人下。提喻釋義二。初正釋。 【疏】女人能生.譬慈是善本。嬰兒譬初信。始生乳養.譬聞法自資。  女人下.女人柔弱.以譬佛慈。慈出諸法.如女生子。嬰兒譬初信者。眾生初稟佛言.信於戒善也。聞法自資者。謂聞五戒三歸之法也。  △二含酥下。總結。 【疏】含酥譬讚歎歡喜。讚歎逸美.益更成病。故云多含兒酥.將無夭壽。酥尚莫多.況強輭食。喜逸妨道.況生善與對治.故須籌量。含酥譬世界。故文云如來實說.令我歡喜。又女人心疑.含酥太多.不得聽法。佛為解釋.令得專心.是正他相。  含者。字林從玉作琀.諸書從口作唅.同胡紺反。糓梁傳曰。貝玉曰含.謂資人含與也。今取其義。夭壽者。廣雅云。夭.折也。不盡天年謂之夭。喜逸妨道者。若一向讚嘆歸戒.尚恐物機.躭著人天.妨出世道。況復小乘生善.大乘對治耶。應以況字.貫下對治。謂機緣劣弱.尚未可廣談歸戒.況說苦空。厥或說之.必無受者。尚未可說小.況談大乘。厥或說之.必定生謗。是知如來觀機逗法.如彼女人籌量養子。問。何故但至對治.不言入理耶。答。自行之益.但至對治.則破小入大。既約付藏.以為入理.則屬化他。故此不論。含酥下.結成。且據現文.有世界義。故引經文證成其義.故云令我歡喜。又女下.引經證正他義。  △二又嬰下。為人。 【疏】又嬰兒稍大.節乳與食。此譬勸進.生諸功德。即為人也。文云。亦說無常苦空無我。  又嬰下.明為人。稍大等者。小機已熟.故節歸戒之酥乳.與無常之輭食。生諸功德者。即無常等四也。修此四者.則得小果。故云功德。  △三又兒下。對治。 【疏】又兒長大.能自行來.硬食尚消.況復輭乳。譬功德稍著.堪可切磋.彈斥對治。故文云。出世三味.破世三味。  又兒下.破惡。便食等者。尚可彈呵.況復小乘.及歸戒乎。功德稍著者。已證無學也.如能自行來。堪可下.來至今經.以大斥小.悉皆受化.如消硬食。爾雅云。如切如磋.道學也。郭注云。骨象須切磋而成器.人須學問以成德。今意亦爾。既受彈斥.學問大乘.以成四德。  △四又兒下。第一義。 【疏】又兒長大.委業示寶。此譬生善破惡已周.歸宗會極.入第一義故。文云。應以寶藏付於善子。  生善破惡已周者。生善則為實施權.破惡則開權顯實。一期化訖.故曰已周。安置秘藏.故云宗極。  △二推此下。總結。 【疏】推此經文.須作四悉。  △二就歡下。隨文正釋四。初歡喜正他二。初分科。 【疏】就歡喜正他。文為五。一女人默念。二如來故問。三女人歎佛。四請法多少。五結其歡喜。  △二舊四下。隨釋五。初女人默念。 迦葉。云何正他。佛說法時。有一女人乳養嬰兒。來詣佛所。稽首佛足。有所顧念。心自思惟。便坐一面。  △二如來故問。 爾時世尊知而故問。汝以愛念。多含兒酥。不知籌量。消與不消。  △三女人歎佛。 爾時女人即白佛言。甚奇世尊。善能知我心中所念。  △四請法多少。 唯願如來教我多少。世尊。我於今朝多與兒酥。恐不能消。將無夭壽。唯願如來為我解說。  △五結其歡喜。 佛言。汝兒所食。尋即消化。增益壽命。女人聞已。心大踊躍。復作是言。如來實說。故我歡喜。 【疏】舊四釋。一云正說法時此女人來。二云不爾。佛於爾時已年八十.呼女為姊.豈有老姊乳養嬰兒。蓋引昔事。三云佛化為女.例如化童。四云都無此女.假設寓言。  蓋引昔事者。此經已前.曾見此女。故佛引之.以成今義。例如化童者。如前聽戒童子也。寓.寄也。  △二生善正他二。初敘意分科。 【疏】從世尊如是去.是生善正他。舊用此語以合上譬。又云。女人稱佛以為世尊。或云是佛自稱世尊。今將此文成前起後。若消不消.即是成前。說無常等.即是起後。文為三。  女人稱佛者.寶亮智秀俱作此解。佛自稱者.僧宗解也。既經語難明.故疏無定判。今將下.不同舊人.定將此文為合譬也。若消不消者。即初稟歸戒.如消酥乳。未宜小大.如不消輭硬。  △二初成下。隨科釋義三。初成前歡喜。 世尊。如是為欲調伏諸眾生故。善能分別。說消不消。 【疏】初成前歡喜。  △二正是生善。 亦說諸法無我無常。 【疏】次亦說下.正是生善。  正是生善者。即初為五人說無常等.令生小乘之善也。  △三料簡不堪對治。 若佛世尊先說常者。受化之徒。當言此法同彼外道。即便捨去。 【疏】三若佛下.料簡不堪對治(云云)。  料簡下.此明鹿苑且宜談小.不宜說大。以大乘常樂之名.濫外道故。機緣未熟.決定不受。注云云者。為人生善.但指小初。對治彈斥.直指今教。此乃大小相對.如前純陀難佛義也。問。今經彈斥.與方等何別。答。方等被彈.但能恥小。論其所證.猶止草庵。今經蒙斥.即入圓常。捨彼偏真.咸歸秘藏。故知今經以大斥小.乃是廢權顯實之異名耳。  △三對治正他二。初分科。 【疏】復告女人去.是對治正他。文為二。先牒不堪.次明對治。  先牒不堪者。謂昔不堪對治也。次明對治者。經從若我聲聞已去文是。  △二以出下。隨釋二。初牒不堪。 復告女人。若兒長大能自行來。凡所食噉能消難消。本所與酥則不供足。我之所有聲聞弟子亦復如是。如汝嬰兒不能消是常住之法。是故我先說苦無常。  經本所與酥等者。謂小果已證.大機正發。則昔日歸戒小乘.俱不稱機。故云本所與酥則不供足也。此乃牒譬.顯今堪受大法.明昔不堪。經我之所有下.正明昔日不堪.故科為牒不堪也。  △二正明對治。 若我聲聞諸弟子等功德已備。堪任修習大乘經典。我於是經為說六味。云何六味。說苦醋味。無常鹹味。無我苦味。樂為甜味。我為辛味。常為淡味。彼世間中有三種味。所謂無常無我無樂。煩惱為薪。智慧為火。以是因緣成涅槃食。謂常樂我。令諸弟子悉皆甘嗜。 【疏】以出世三味.對破世三味。然醎酢苦是凡夫報味.無常苦無我是賢聖道味.凡聖合稱為世間三味。  以出下.釋對治經文。經堪任修等者。亦是合上.凡所食噉等也。出世三味.即常樂我。世三味.即無常苦無我。以二乘所證未出變易.故名為世。故經自云。彼世間中有三種味也。佛以凡夫六種報得之味.以喻二途.即是以大斥小也。酢醎苦等者。苦以變樂為用。如酢能變甜.故以酢喻苦。諸法所以遷流.以無常逼切故。猶如醎味.能使非醎作醎也。故以醎喻無常。無我之言不自在故.如苦味不悅人也.故以苦喻無我。賢聖道味者。謂小乘賢聖以真道為味.故云道味。凡聖合稱者。凡夫報味是喻.賢聖道味是法。以譬從法.同名世間。 【疏】甜辛淡亦是凡夫報味.常樂我是出世道味.合稱出世三味。此別有意(云云)。  甜辛淡等者。樂以悅己為義。猶如甜味.人之所嗜。故以甜喻樂。我者.制御自由.物無能礙。如辛味之通發.故以辛喻我。常理湛然.一相無異.如淡味之無分別也。故以淡喻常。合稱者。以譬從法.法既出世.能喻亦然。舉要言之.所謂前三是世間法喻.後三是出世法喻耳。具應有八。約世六味.但說六種。淨與不淨.二義麤顯.故略不論。此別有意者。此通伏難也。應難云。前釋純陀品廣破舊師。明今經是破病常義。乃示四悉.以斥偏執。今科此文以為對治.則與舊義何別。故今通云.此別有意也。言別意者.雖通四悉.而以大斥小.別在對治。別義含通.豈同舊說。  經從彼世間去.分定勝劣也。向雖以六味譬之.而其所譬未分勝劣.故此判之。則前三是小是劣.後三是勝是大。既指小為世間.則大名出世。初明世間。煩惱下.明出世。先舉法.次舉人。法者.無明為智火所焚.名之為薪。智焚惑薪.故復名火.相因得名。小乘劣修.即無明惑。今焚惑薪.達障即德.故成涅槃。法從喻稱.說之為食。經謂常下.就彼涅槃.列出三味。經令諸下.舉人。法是所修.人是能修。諸弟子者。正在分真.通收五即。甘嗜者。廣雅。甘.樂也。嗜.貪也。甘嗜無厭.以喻順道法愛。然據經文.既云。我於是經為說六味.則知所斥劣修.即今涅槃一邊之用。在昔機緣.迷而不達。  △四第一義正他。 復告女人。汝若有緣欲至他處。應驅惡子。令出其舍。悉以寶藏付示善子。女人白佛。實如聖教。珍寶之藏應示善子。不示惡子。姊。我亦如是。般涅槃時。如來微密無上法藏。不與聲聞諸弟子等。如汝寶藏不示惡子。要當付囑諸菩薩等。如汝寶藏委付善子。何以故。聲聞弟子生變異想。謂佛如來真實滅度。然我真實不滅度也。如汝遠行未還之頃。汝之惡子便言汝死。汝實不死。諸菩薩等說言如來常不變易。如汝善子不言汝死。 以是義故。我以無上祕密之藏付諸菩薩。善男子。若有眾生謂佛常住不變異者。當知是家則為有佛。是名正他。 【疏】復告女人去.是第一義正他。文為二。初以三悉即是惡子.不付寶藏。後第一義.名為善子.即付寶藏。  第一義中文為二者。謂分其四悉以為二意.喻善惡子.非謂科經為兩段也。以經中善惡相參而說.故不可分。若約先譬.次法為二段者.此則可然。三悉是惡子者。問。對治正是今經以大斥小.令小入大.何故亦是惡耶。答。佛抑挫未悟大者.敦令發心.故例以入實聲聞亦為惡子耳。前哀嘆中云。付摩訶迦葉.即是且據入實人論。以此對前.亦是折攝二意。今從折伏義邊.雖已入實而昔是聲聞.從本故.使獲對治益者亦屬惡子。後第一義.別指菩薩所證也。 【疏】不付聲聞故.不以真諦為第一義。又取聲聞為生善者.既非獨大乘.此乃小大通共以為四悉。當知是家則為有佛者。佛是常義.又是覺義。覺即解義。此人解常.故其家有佛。  不付下.因明付藏.重示今經.明四悉意也。若就昔教小乘.其實偏真是第一義。今為簡出菩薩.故須約圓。又取下.應問云。第一義既約菩薩.理應三悉皆約圓論。何以向取小乘偏真.為生善益耶。故此答云。又取等。以今經正為引小歸大.四教並談.故得以歡喜生善約小.破惡入理約大也。故云共為四悉。此人解常者。解通五即.正在住前.以正為汲引初心故也。若觀己心.三千三諦.生佛無差.常住不變.則佛在家中.何須遠覓。又五陰為家.陰即三諦.名家有佛。故華嚴云。一切法無生.一切法無滅。若能如是解.諸佛常現前。應知一切萬法.攝屬於心。心外無餘.豈復甄隔。庶幾來學.勤而思之。智秀云。夫善依信立.以信為家。以此善心.念念所緣.唯在常住。是則常住法身.常在信家。  △三隨問答二。初分科。 【疏】三者能隨問答。文為二。一正釋能問答.二唱斷肉。  △二初文下。正釋二。初正能問答二。初問。 迦葉。云何能隨問答。若有人來問佛世尊。我當云何不捨錢財。而得名為大施檀越。 【疏】初文佛舉無方之問.須作無方之答。但約一施為端.餘事例爾。若不施名施.應不持戒名尸.乃至不智名般若(云云)。  無方問者。暹云。無人能問。故佛自舉。方者.法也。即是越於規矩法度而設問也。餘事例爾者。餘事即餘五度。不持戒名尸等者。如祇陀末利.唯酒唯戒也。煩惱既即菩提.此乃不智名般若也。乃至之言.略餘三度.可以比智。經檀越.此云施主。  △二答。 佛言。若有沙門婆羅門等。少欲知足。不受不畜不淨物者。當施其人奴婢僕使。修梵行者施與女色。斷酒肉者施與酒肉。不過中食施過中食。不著華香施與華香。如是施者。施名流布。聲聞天下。未曾損己一毫之費。是則名為能隨問答。 【疏】答有五句。例為兩釋。一初不知彼不食魚肉.以魚肉施。彼既不受.於我無損而成大施。  答有五句者。一施奴婢。二施女色。三施酒肉。四施過中。五施華香。疏主趣舉酒肉示義.餘可例知。不食魚肉者。昔雖未制.而有恕己.不食之人。又小雖不制.而梵網楞伽大乘已制。故有稟大.不食人也。 【疏】二云先知不食。欲顯彼德.故以施之。於我無損.於彼著名。  二云下.夫施財為易.施人名聞為難。故今次義.就名聞釋。欲顯彼德者。施主本意為顯此人德行.不在捨財。是以於稠人廣眾之中.施肉不受。彼既不受.則不損我財。而彼慈心不食之譽.於斯顯著。施彼名聞.名為大施。 【疏】又見作福.隨喜不障.亦是大施。又見苦者.方便解之.不損一毫.而名大施。  又見下.更約二義釋成大施。初以隨喜名施。次以解苦為施。隨喜者。大論云。菩薩摩訶薩隨喜於他福.如賣買香人.及與傍看者.三人俱得益.故隨喜福大。方便解之者。愁苦之人往往致死。能以善巧言辭解之.令彼歡悅。利益既深.得名大施。但用善語.而不費財。然并前二義.總成四解。前二為正.後二泛論。故前二義.雖約施肉。五句皆然.比說可了。經聲聞天下者。聞音問。詩云。鶴鳴九臯.聲聞于天。若取己名達彼.應作問音。若取彼聞我名.應作文音。則兩音並通也。  △二唱斷肉二。初標科。 【疏】迦葉白佛下.二立斷肉制。有六番問答。  立斷肉制者。斷音短。此蓋如來欲立斯制.故先答無方之問。而云斷酒肉者。施以酒肉.故使迦葉承言而問.發起其事也。  △二初番下。隨釋六。初番問答二。初迦葉問。 爾時迦葉菩薩白佛言。世尊。食肉之人不應施肉。何以故。我見不食肉者有大功德。  △二如來答。 佛讚迦葉。善哉善哉。汝今乃能善知我意。護法菩薩應當如是。 善男子。從今日始。不聽聲聞弟子食肉。若受檀越信施之時。應觀是食如子肉想。 【疏】初番唱斷肉。有師十義釋應斷肉。一云皆有佛性.盡應作佛。二云諸佛菩薩變化無方。三云眷屬輪迴。四云同四大五陰。五云精血不淨。六云恕己不能.而欲啖他。七云本自無怨.橫加酷害。八乖菩薩化道。九食少罪多。既不斷肉.望十方有分。十怨對無窮。若殺一生.五百生償.故不應食。  經不聽聲聞弟子食肉者。菩薩先制已在梵網楞伽二經.是中但制小乘也。以涅槃已前.小乘戒律許食三淨。今則悉斷。變化無方者。易曰。神無方.易無體。孔頴達曰。不定繫一方也。今謂菩薩垂形五道.豈定一方.或現畜身。故食肉者.豈免害聖。精血下.大論云。一切眾生身分皆是父母精血所成.以可惡故.寧得食也。六云下.恕.尸預反。聲類云。以心度物曰恕。自思己身不能受痛.而欲傷割噉食他身。本自無怨者。彼非我怨也。乖化道者。大士化人.慈濟為本。望十方有分者。釋上罪多。義謂食肉之人.望十方有情境上.皆結殺罪故。此他師立義.疏主引用。若準四卷楞伽.復有多義。故彼經第四云。佛告大慧。有無量因緣不應食肉。今當略說。謂一切眾生.從本已來.展轉因緣.常為六親。以親想故.不應食肉。驢騾駱駝.狐狗牛馬.人獸等肉.屠者雜賣.故不應食肉。不淨氣分所生長故.不應食肉。眾生聞氣悉生怖。如旃陀羅及譚婆等.狗見憎惡.驚怖群吠.故不應食肉。又令脩行者慈心不生.故不應食肉。凡愚所嗜.臭穢不淨.無善名稱.故不應食肉。令諸呪術不成.故不應食肉。以殺生者見形起識.深味著故.不應食肉。多惡夢故.不應食肉。空閑林中虎狼聞香.故不應食肉。令飲食無節.故不應食肉。令脩行者不生厭離.故不應食肉。我常說言.凡所飲食.作食子肉想.作服藥想.故不應食肉。聽食肉者.無有是處。復次大慧。過去有王.名師子蘇陀婆。食種種肉.遂至食人。臣民不堪.即便謀反.斷其俸祿。以其食肉者有如是過.不應食肉。問。此經斷肉與楞伽何異。答。彼為菩薩。此為聲聞。故楞伽大慧菩薩說偈問佛。彼諸菩薩等.志求佛道者。酒肉及與蔥.飲食為云何.乃至云。惟願為我說。食不食罪福。此經乃云。從今日始.不聽聲聞弟子食肉。故知楞伽未制聲聞。當曉此經.正是小乘斷肉之憑據也。古人執律.諍計云云。問。菩薩律儀.梵網頓制.何待楞伽。答。梵網頓部.專被別圓。若藏通菩薩.所持戒法與聲聞同。故大論云。釋迦法中.無別菩薩僧。俱入聲聞眾依次而坐者.蓋言藏通菩薩耳。以般若帶二.兼其所破.故有藏教。楞伽部屬方等.故制藏通菩薩也。今經但制聲聞者.只由菩薩.楞伽已制故也。不作此釋.云何會通。智者詳之.或有深致。 【疏】如食子肉者。父子同體.天然之慈。垂淚而咽.無耽味心。一云有其昔事。昔國王在路.饑食子肉.以度險道。二云子捨身肉.供養父母。三云舉譬.如食子肉。四云非但食肉.如子肉想。凡受施時.及果菜等.皆他命分.如子肉想(云云)。  如食下.牒經釋義也。故楞伽云。以大悲前行故.視一切眾生猶如一子。是故不聽令食子肉。昔事者。大報恩經云。須闍太子父母.被羅賊所篡。逃逝外國.失路絕粮。乃割己肉.供須父母.令達前路。皆他命分者。所受之物.皆是他人支持身命之分。肉想下.云云者。此第四意。即楞伽云。凡所飲食.作食子肉想.作服藥想也。  △二番問答二。初迦葉問。 迦葉菩薩復白佛言。世尊。云何如來不聽食肉。  經云何(至)食肉者。聽平聲。許也。意問食肉有何過患.不許食耶。  △二如來答。 善男子。夫食肉者斷大慈種。 【疏】第二云斷大慈種。有三解。一云佛是大慈。二云初地是大慈。三云性地是大慈。大慈必藉小慈為種。若食肉者.則無小慈.故言斷種。又云只眾生是大慈種.定應作佛。華嚴名諸眾生以為佛子。食之即是斷佛種也。  故言斷種者.由食肉故.不得成佛及入初地等故。  △三番問答二。初迦葉問。 迦葉又言。如來何故先聽比丘食三種淨肉。 【疏】第三云三種淨肉.即是不見.聞.疑。有二解。一云不見為我殺.不聞疑亦爾。二云若不見不聞.但令是殺.不問為我不為我。若是不疑.須云為我。  若不見等者。雖不見不聞.但令疑是殺者。任是自死.亦不許食。此則不論.他人為我殺.不為我殺也。須云為我者。謂不疑即得食。若云為我將肉來.即不得食.亦不論殺與不殺。此據心雖不疑.以口索故.亦不名淨。應須不見不聞不疑.他自持與.非己口索.方名三淨.是知次解制急於前。以前口索.亦名淨故。  △二如來答。 迦葉。是三種淨肉隨事漸制。  △四番問答二。初迦葉問。 迦葉菩薩復白佛言。世尊。何因緣故十種不淨。乃至九種清淨而復不聽。 【疏】第四番明十種不淨肉者。下梵行云。人蛇象馬.猪狗鷄狐.獅子獼猴。獼猴似人.蛇似龍。象馬是濟國之寶.猪狗狐是鄙惡之畜.獅子是獸王.人是己類。九種清淨者。即是見聞疑.各有前後方便.及以根本(云云)。  梵行下.列十名。獼猴下.釋其不食所以也。人是同類.既不得食。猴狀如人.以念人故.亦不食也。龍能興雲致雨.成熟五穀.於人有恩。龍作蛇形.恐食龍故。象馬代勞.狗能守禦.鷄能伺晨.於人有恩。猪噉穢.狐妖魅.二俱鄙惡。此釋與疏小異。又疏闕象鷄二義.覽者詳之。  根本下云云者。應於見聞疑中各說三相。且見中三者.謂見牽畜去時.乃至持刀臨殺.名前方便。正殺即根本。殺已歡喜.名後方便。無此三者.名為清淨。聞三亦然。疑三者。初瞥爾舉心.名前方便。分別思忖.疑為己殺.名根本。疑已歡喜.名後方便。無此三者.名為清淨。故知迦葉前問食三淨肉.乃約總論。此問九種.只是開三成九.從總派別耳。又寶亮解云。不見有三。謂未食時喜.食時.食已二喜。不聞不疑.各三亦爾。僧宗云。見中三者。見斷命時.見牽去時.見殺後屠割時。聞中三者。聞殺時.聞牽去時.聞屠割時。疑三者。此為為我殺耶.乃至前後方便亦疑。北遠云。九種清淨.自未見文。人傳釋云。前十種外.餘眾生中不見他殺.亦無聞疑.及不為己.即以為四。先乾自死.及與鳥殘.通前為七。不期遇得.及他自殺.請已而食。通前為九。雖有諸解.疏主為正。以經前問三淨.後問九淨.只是開合。故亮宗所釋其義稍通。北遠之說.恐未盡善。  △二如來答。 佛告迦葉。亦是因事漸次而制。當知即是現斷肉義。  經因事漸制者。以聲聞戒是漸制故。如十二年中.但說略戒。後因須提那子之犯.始制初戒。後皆因事.漸漸而制至二百五十。佛答先許九淨.今皆斷者.亦是漸制。不同菩薩梵網頓制也。  △五番問答二。初迦葉問。 迦葉菩薩復白佛言。云何如來稱讚魚肉為美食耶。  △二如來答。 善男子。我亦不說魚肉之屬為美食也。我說甘蔗粳米石蜜。一切穀麥及黑石蜜。乳酪蘇油。以為美食。雖說應畜種種衣服。所應畜者要是壞色。何況貪著是魚肉味。 【疏】第五番明美食。若隨他語.言是美食。若隨自意.不言是美。  隨他語者。隨順世人.權云魚肉是美。經石蜜者。以甘蔗米等煎合而成.其堅如石.即此方乾餳之類。經種種衣者。謂三衣百一等。要是壞色者。所許畜衣.恐生貪故.尚須壞色。豈可貪著魚肉而不斷耶。言壞色者。非五方正色.及五方間色.故云壞色。正色可知。間色者.即五行相剋而成。謂東方木青.西方金白.以金剋木.故白間青.而為碧色。木剋土.土色黃。以黃間青.為綠。土剋水.水色黑。以黑間黃.為緇色。水剋火.火色赤。以黑間赤.為紫色。火剋金.以白間赤.為紅色。此皆悅意之色.起人貪心.故制不聽。青黑木蘭即壞色。  △六番問答二。初迦葉問。 迦葉復言。如來若制不食肉者。彼五種味。乳酪酪漿。生酥熟酥。胡麻油等。及諸衣服。憍奢耶衣。珂貝皮革。金銀盂器。 如是等物亦不應受。 【疏】第六番云五種牛味.乃至金銀盂器.悉不應受。  二如來答八。初呵同尼乾。 善男子。不應同彼尼犍所見。 【疏】佛答為八。一呵不應同尼犍裸形自餓.饕餮.若過若不及也。  尼揵下.尼揵裸形.故不須衣服。自餓故不受牛味。尼揵.譯言不繫。謂不為衣食所繫縛也。饕餮者。上音叨。下音鐵。貪財曰饕。貪食曰餮。此謂俗士也。若過若不及者。尼揵餓裸則太過。俗士饕餮故不及。俱不得其中庸也。比丘畜衣服.受牛味.故異尼揵。不畜八不淨財.不食魚肉.故異俗士。中庸之德其至矣乎。 【疏】此中應自斟酌。如寶物者.起重貪心.尚不應畜。如五味者.非正身分.故聽受之。豈如尼犍一向制之。  此中下.疏主判定經意也。以向迦葉問中.具舉衣服牛味及金銀等。佛答但云。不同尼揵。故須依律斟酌可不.非謂俱許畜也。如寶下.即前經云。珂貝至金銀盆器也。尚不應畜者。金等皆重物故。以金銀等妨道中最.則不許畜。如下經云。雖聽受畜.要須淨施.篤信檀越。五味者者。如問所列。謂一乳。二酪。三酪漿。四生酥。五熟酥。準律。乳酪漿名時藥。酥油.生酥.蜜.石蜜是七日藥。非正身分者。以乳酪等雖從牛出.非是屠割身分故。  △二須識開遮意。 如來所制一切禁戒各有異意。異意故聽食三種淨肉。異想故斷十種肉。異想故一切悉斷及自死者。 【疏】二明須識如來開三遮十之意。那得同彼外道見乎。以為眾生不可頓斷。先斷三種相.三種外故。次斷十種。次斷十種之外。斷貪想故.一切悉斷。  先斷三種相者。謂有見聞疑相.則不許食。其不見不聞不疑者.名為三淨.方許食也。三種外故者。見許食三而更想十.故須斷十。雖斷十種.而貪想三淨及自死等.故使今經一切悉斷。故云貪想等.即是疏主.釋經想字是貪義也。  △三頓制斷肉。 迦葉。我從今日制諸弟子。不得復食一切肉也。 【疏】三頓制諸弟子悉斷一切肉者。對昔唱今。而菩薩戒中久制輕垢之罪。為度眾生.雖現食肉.而實不食。  三頓制者。即是從漸至頓。謂初斷三。次斷十。至今悉斷也。不同梵網經.發軫頓制也。對昔唱今者。昔許食肉.今唱悉斷。而菩薩下.此明梵網.對大乘機頓制食肉。始成便制.至今涅槃已五十年.故云久制。又遠本初成.華臺便制.望今名久。輕垢之罪者。即四十八輕中第三條也。故彼云。若佛子故食肉.一切肉不得食.斷大慈悲性等。為度下.明漸制意。為度小機.從梵網頓開出小乘之漸.許食三淨。大機今熟.故收漸入頓.一切悉斷。故知今經與梵網同。但今會小.彼經隔小為異。雖現下.菩薩隨機順緣.食彼三淨也。  △四食肉怨嫌。 迦葉。其食肉者。若行若住。若坐若臥。一切眾生聞其肉氣悉生恐怖。譬如有人近師子已。眾人見之。聞師子臭。亦生恐怖。善男子。如人噉蒜。臭穢可惡。餘人見之。聞臭捨去。設遠見者。猶不欲視。況當近之。諸食肉者亦復如是。一切眾生聞其肉氣。悉皆恐怖。生畏死想。水陸空行有命之類。悉捨之走。咸言此人是我等怨。是故菩薩不習食肉。為度眾生。示現食肉。雖現食之。其實不食。善男子。如是菩薩。清淨之食猶尚不食。況當食肉。 【疏】四明食肉怨嫌長遠.化道不行.與眾生隔絕(云云)。  經悉皆恐怖者。智秀云。人無害獸之心.獸亦不害於人。是以探鯁虎於山中.狎翔鷗於海上。若既食其肉.豈害心永滅哉。所以聞其肉氣.生怨嫌想。經清淨食者。暹云。法身菩薩.分衛之食猶尚不食。  △五執小謗大。 善男子。我涅槃後無量百歲。四道聖人悉復涅槃。正法滅後。於像法中。當有比丘貌像持律。少讀誦經。貪嗜飲食。長養其身。身所被服麤陋醜惡。形容憔悴。無有威德。放畜牛羊。擔負薪草。頭鬚髮爪悉皆長利。雖服袈裟。猶如獵師。細視徐行。如貓伺鼠。常唱是言。我得羅漢。多諸病苦。眠臥糞穢。外現賢善。內懷貪嫉。如受瘂法婆羅門等。實非沙門。現沙門像。邪見熾盛。誹謗正法。如是等人破壞如來所制戒律。正行威儀。說解脫果離清淨法。及壞甚深祕密之教。各自隨意反說經律。而作是言。如來皆聽我等食肉。自生此論。言是佛說。互共諍訟。各自稱是沙門釋子。 【疏】五明執小乘食肉.謗大頓斷.起惡諍論。  經四道.即四果也。經被服.皮寄反。被.帶也。  △六食肉起惡。 善男子。爾時復有諸沙門等。貯聚生穀。受取魚肉。手自作食。執持油瓶。寶蓋革屣。親近國王大臣長者。占相星宿。勤修醫道。畜養奴婢。金銀琉璃。車渠馬瑙。頗梨真珠。珊瑚虎珀。璧玉珂貝。種種果蓏。學諸技藝。畫師泥作。造書教學。種植根栽。蠱道呪幻。和合諸藥。作倡伎樂。香華治身。樗蒲圍碁。學諸工巧。若有比丘能離如是諸惡事者。當說是人真我弟子。 【疏】六明食肉多起惡事。  六明下.起惡事者皆食肉之人。經星宿者。思冑反。釋名云。宿.宿也。言星各止住其所也。經蠱道.功戶反。聲類云。弋者反。蠱.蟲物。病害人也。說文曰。蠱.腹中蟲。謂蟲行毒也。經樗蒲.勅於他奴二反。謂枚擲也。博物志云。老子作之用卜。今人擲之為戲。  △七除饑年污器。 爾時迦葉復白佛言。世尊。諸比丘比丘尼。優婆塞優婆夷。因他而活。若乞食時得雜肉食。云何得食。應清淨法。佛言迦葉。當以水洗。令與肉別。然後乃食。若其食器為肉所污。但使無味。聽用無罪。若見食中多有肉者。則不應受。一切現肉悉不應食。食者得罪。 【疏】七除饑年污器。  經食者得罪者。依梵網.得輕垢罪也。問。依小乘得何罪。答。小開三淨.無罪可結。是知今經扶律談常.收漸歸頓.故制食肉。得罪之言.還指梵網其諸戒律.或小乘已制.至於今經囑付而已。凡諸結罪更無別途.只是指前大小所制。俾夫滅後.漸頓無諍.大小兼行。故知南山撰鈔.小乘有闕而用大乘添補者。將非深見今經收漸歸頓之意乎。故彼鈔云。今有凡愚.多嗜諸肉。罪中之大.勿過於此。故屠者販賣.但為食肉之人。必無食者.亦無屠殺。故知食者.同屠造業.沾殺生分.可不誡乎。  △八結制。 我今唱是斷肉之制。若廣說者則不可盡。涅槃時到。是故略說。是則名為能隨問答。 【疏】八結制悉。如文。  △四善解因緣二。初簡顯分科。 【疏】云何善解因緣義.即第四相。若通論者.預是經論.皆是假名因緣之教。若別論者.三藏事相是因緣教。今文偏指戒律者。如欲制戒.先須緣起.次明戒體.後廣出相。故名為因緣。餘兩藏少.不如此多.故不別指。就文為二番問答。  三藏事相等者。小教析法.理外有事.故偏得因緣之名。如欲下.述經偏指律藏意也。先須緣起者。如明初戒.先說提那與本二.行婬之事。次明戒體是重(體謂輕重等體.非謂無作)。後廣出持犯.方便根本之相。律文諸戒皆爾.故得因緣之稱。  △二初假下。隨文釋義二。初問答明不頓說二。初設四問三。初分問總別。 迦葉。云何善解因緣義。如有四部之眾來問我言。世尊。如是之義如來初出。何故不為波斯匿王說是法門深妙之義。或時說深。或時說淺。或名為犯。或名不犯。云何名墮。云何名律。云何名波羅提木叉義。 【疏】初假設四問。一問何不頓說。二問墮。三問律。四問木叉。先一是總.後三是別。  一是總者。即深妙之義該於下三.故云總。下三只是派開深妙之義.故云別也。  △二如來下。依文釋義。 【疏】如來何故不為弟子頓說五篇七聚.令其修行。待其有犯.方始制耶。波斯匿者.此翻和悅。王多仁慈.若不醉時.恒懷愛念。若得酒時.應死判生(云云)。佛在其國欲制盜戒。問王國法。盜幾入重。王答五錢。佛依國法.有事制立.多問於王。今標國主意在於此。深妙義者。何不頓說篇聚戒律。戒是大乘常樂我淨.故言深妙。  如來下.先總釋大意。波斯下.別釋經文。五篇者。一波羅夷。二僧殘。三波逸提。四提舍尼。五突吉羅。七聚者。前二同前。三偷蘭遮。四波逸提。五提舍尼。六突吉羅。七惡說。待其下.責其漸制也。多問於王者。既問國法以制戒律.則是以王參議.篇聚漸制之事。故經云。何故不為王說是法門等也。戒是下.今經頓制.扶律顯常.故名深妙。經云或時等者。今經頓制故深.已前漸制故淺。今經食肉則犯.已前食肉不犯。此責佛所說不定也。 【疏】第二問墮.而不問戒與毘尼誦者.義得相兼。木叉名解脫。毘尼名滅。只滅兼解脫。問木叉.兼得毘尼。律有二義。一詮量輕重。二者遮制。今取遮制邊.兼得戒義。戒是遮止律攝。誦者。書之在文為律.闇諷在口為誦.一體而有兩名。  第二問墮下.合云第三問律.第四問木叉。如文。然則前文已列.不假更言。若爾.則文剩第二問墮四字也。而不下.此約律藏五種異名.與經和會也。五名者。一戒。二律。三誦。四毗尼。五木叉。經但問二.而義兼五。墮非異名.蓋約所犯之報耳。五名如釋長壽品記文(云云)。  △三佛答下。舊釋所憑。 【疏】佛答四問.更重答木叉。舊用此為五問(云云)。  舊用為五問者。以據有五段。故今師以答雖五段.義只有四。以木叉重出故。  △二就答下。不次答二。初標示。 【疏】就答中不次第。初答木叉。次答墮。三重答木叉。四答律。五答總問。  △二初答下。隨釋五。初答木叉。 佛言。波羅提木叉者。名為知足。成就威儀。無所受畜。亦名淨命。 【疏】初答木叉者。知足淨命是其義也。  是其義者。木叉本翻解脫.而含知足等義。  △二答墮。 墮者名四惡趣。又復墮者。墮於地獄乃至阿鼻。論其遲速。過於暴雨。聞者驚怖。堅持禁戒。不犯威儀。修習知足。不受一切不淨之物。又復墮者。長養地獄畜生餓鬼。以是諸義。故名曰墮。 【疏】次答墮者.墮通輕重。若犯五篇則墮四趣.墮義則通。又復墮者.偏在犯重(云云)。又墮者長養.此偏在輕。輕墮二途.重在地獄。  次答墮者。經中三義明墮。前二就受報。後一就造因。於前二中.初一通對四趣.後一別對地獄。而疏文次第釋出。墮通輕重者。準律唯第三篇名墮。此則不爾。犯五篇戒.墮四惡趣。通得墮名。重則地獄.輕則三趣也。偏在犯重者。以經云乃至阿鼻。故此據初篇.明受報也。八大獄中阿鼻最下.故曰乃至。長養下.應云此偏輕重。疏云。此偏在輕者.文悞。言長養者。由破戒為因.長養三惡。輕墮二途者。謂僧殘已去.總名為輕.則墮鬼畜。初篇名重.則墮地獄。故經云。長養地獄畜生餓鬼也。據經三義.以初後對中.則二通一別。以初後明四趣.三途通輕重。故以初中對後.則二果一因。據律及餘經.五篇俱墮獄。隨機教門異.故此說不同。然此且對戒有輕重.而明果報差殊。若論作罪由心.應以心勘。若重心破輕戒.得罪則重。如以無慚心撥因果等.名重心也。若輕心.破重戒.其得報亦輕。即不起上心.偶爾破戒.名輕心也。故明了云。破戒得罪.輕重不定也。  △三重答木叉。 波羅提木叉者。離身口意不善邪業。 【疏】波羅提下.三重答木叉。  重答木叉者。以離三業不善.是解脫義故。  △四答律。 律者。入戒威儀。深經善義。遮受一切不淨之物。及不淨因緣。亦遮四重。十三僧殘。二不定法。三十捨墮。九十一墮。四悔過法。眾多學法。七滅諍等。 【疏】律者下.四答律。初一句.直順入三藏。入戒威儀即毘尼藏。深經即修多羅藏。善義即毘曇藏。十誦唯九十。彌沙塞九十二。一尼不病.不得往說法。二迴僧物向己。今言九十一者.復是教門廣略。  入戒威儀者。入.猶染也。文選云。翫其所以先入。注云。入.染也。此謂染習三藏。應以入字.貫下二藏。制斷重罪.名入戒.即初篇也。遮離輕過.名入威儀.即下四篇。論藏辨析經義.發生妙慧.故云善義。  △五答總問。 或復有人破一切戒。云何一切。謂四重法。乃至七滅諍法。或復有人誹謗正法甚深經典。及一闡提具足成就。盡一切相無有因緣。如是等人自言我是聰明利智。輕重之罪悉皆覆藏。覆藏諸惡。如龜藏六。如是眾罪長夜不悔。以不悔故。日夜增長。是諸比丘所犯眾罪終不發露。是使所犯遂復滋蔓。是故如來知是事已。漸次而制。不得一時。 【疏】五或復有人破一切戒去.是答總問.何不頓說。所以不得頓制五篇者.恐人屏破。若頓制五者.恐人不敢持。所以漸漸從輕至重。具足者.具足一切惡。盡一切相者.一切善也。無有因緣者.無復佛法因緣。亦是撥無因緣。  從輕至重者。以少為輕.以多為重。謂因事漸制。始從初戒.至今斷肉。則從少至多也。經滋蔓者。滋.益也。蔓.延也。謂添益延長也。左傳曰。無使滋蔓。  △二問答明不預說二。初標科。 【疏】爾時有善男子去.第二番假設問.如來何不預說。文為二。  △二先問下。隨釋二。初設問二。初問何不預說。 爾時有善男子善女人白佛言。世尊。如來久知如是之事。何不先制。 【疏】先問何不預說。  △二問將欲陷墜。 將無世尊欲令眾生入阿鼻獄。譬如多人欲至他方。迷失正路。隨逐邪道。是諸人等不知迷故。皆謂是道。復不見人可問是非。眾生如是迷於佛法。不見正真。如來應為先說正道。敕諸比丘。此是犯戒。此是持戒。當如是制。何以故。如來正覺是真實者。知見正道。唯有如來。天中之天。能說十善。增上功德。及其義味。是故啟請。應先制戒。 【疏】次問將欲陷墜。在文可尋。  △二佛答二。初總別科分。 【疏】佛答為二。先答陷墜之譏.後答不先之意。於中有譬有合。  △二初譬下。隨文釋義二。初答陷墜之譏。 佛言。善男子。若言如來能為眾生宣說十善增上功德。是則如來視諸眾生如羅羅。云何難言將無世尊欲令眾生入於地獄。我見一人有墮阿鼻地獄因緣。尚為是人住世一劫。若減一劫。我於眾生有大慈悲。何緣當誑如子想者。令入地獄。善男子。如王國內有納衣者。見衣有孔。然後乃補。如來亦爾。見諸眾生有入阿鼻地獄因緣。即以戒善而為補之。  經納衣。謂補衣人也。  △二答不表之意二。初譬。 善男子。譬如轉輪聖王。先為眾生說十善法。其後漸漸有行惡者。王即隨事以漸斷之。斷諸惡已。然後自行聖王之法。 【疏】初譬中作輪王譬。又有三意。初說十善.譬頓教。次行惡者漸斷.譬漸教。三行聖王之法。即捨位出家.譬會漸歸頓。  譬頓教者。即梵網頓制輕重.不待因犯也。會漸歸頓即今經。即捨位出家者。輪王之法.至其年老.即出家學道.以紹仙種。  △二合二。初科分。 【疏】合文亦爾。於中二。先正合。次舉輪寶.明開合意。  △二初雖下。正釋二。初正合。 善男子。我亦如是。雖有所說。不得先制。要因比丘漸行非法。然後方乃隨事制之樂法。眾生隨教修行。如是等眾乃能得見如來法身。 【疏】初雖有所說.合頓意也。要因比丘.合漸意。乃見如來法身.合會頓意。  △二舉輪寶明開合意。 如轉輪王所有輪寶不可思議。如來亦爾不可思議。法僧二寶亦不可思議。能說法者及聞法者皆不可思議。是名善解因緣義也。菩薩如是分別開示四種相義。是名大乘大涅槃中因緣義也。 【疏】次舉輪寶譬三寶不可思議者.顯如來頓漸開合。若先說不說.皆非眾生所能圖度.故不可思議。  頓漸開合者。謂已前從頓開漸。今經合漸入頓.皆佛隨機口密.故非凡小所能圖度等。經能說法下.即是感應道交.非感而感.非應而應.同契秘藏.俱不思議。  △二明四相一相三。初簡顯示意。 【疏】從復次自正去.是第二明四相一相。前分別顯示大般涅槃.故明一相四相。今明是一一相即大涅槃.等無有異.故明四相一相。若定一四.豈得一四。故知非一非四.得說一四。  一相四相.即理而事也。四相一相.即事而理也。非一非四等者。只是雙非事理.雙照事理爾。故知三諦一心.理事不二。今文正意.且明即事而理也。  △二他以下。引類釋成二。初舉古斥非。 【疏】他以異體一體三寶為例。今明不爾。異體三寶是小乘.非此流例。  △二一四下。今師引類。 【疏】一四四一.皆大乘意。一體三寶.三寶一體。可得類之。亦如上文總稱涅槃.別稱三德(云云)。  三德下.云云者。指哀歎品三點文也。  △三就文下。隨文解釋三。初科分。 【疏】就文為二。初正明四一.後反質釋疑。  △二隨文釋二。初正明四一。 復次自正者。所謂得是大般涅槃。正他者。我為比丘說言如來常存不變。隨問答者。迦葉。因汝所問。故得廣為菩薩摩訶薩。比丘比丘尼。優婆塞優婆夷。說是甚深微妙之義。因緣義者。聲聞緣覺不解如是甚深之義。不聞伊字三點而成解脫。涅槃。摩訶般若成祕密藏。我今於此闡揚分別。為諸聲聞開發慧眼。 【疏】初正明者。證名自正.常破無常是正他。因問廣衍為答問.分別三點為因緣。名異體同.更非別法.故是一相。  證名自正者。即經云。自正者所謂得涅槃也。得謂證得.故云證名自正也。常破下.次第貼經可見。名異體同者。謂所證涅槃.能破真常。所演妙義.伊字三點。四名雖異.其體本同。以涅槃必三點.三點不縱不橫.名為妙義。而此妙義本無遷變.故曰常存。四相一相.旨在斯也。故云更非別法等。 【疏】上文以法身為別.涅槃是總。今以涅槃為別.祕藏為總。是故不同。然顯名法身.隱名為藏。或時為總.或時為別。解脫與般若既等無有異.例亦應然。  上文下.釋經解脫(至)成秘密文也。上文即哀歎品。法身為別等者。彼云摩訶般若.解脫之法.如來之身.皆非涅槃。則以三法具足.方曰涅槃。故知涅槃總釋三德。今以下.即經云。解脫涅槃般若.成秘密藏也。則知涅槃是法身異名.故云為別。秘藏既收三法.故得是總。然顯下.明秘藏之名.亦受別稱。以經中或以果上所顯.名法身。因中本具.名如來藏。故知藏是法身異名.非別如何。或時下.蓋隨文用義.稱可物宜.故使法身總別不定。解脫下.以二德例法身也。故知般若解脫.亦應為總為別。三德互融.其體不二故。經慧眼。即佛眼也。  △二反質釋疑四。初疑。 假使有人作如是言。如是四事。云何為一。非虛妄耶。 【疏】次反質中.有疑有質.有答有通。可尋。  經假使下.反質釋疑。今開為四。初疑。二質。三答。四通。疑云四事本殊.云何為一。  △二質。 即應反質。是虛空無所有。不動無礙。如是四事有何等異。是豈得名為虛妄乎。  言是一者。是虛妄說。即以虛空四名一體.而反質之。質.亦問也。一名虛空。二名無所有。三名不動。四名無礙。  △三答。 不也。世尊。  不也下.答。誠如佛說.以空為例。四相即一.非是虛妄。故云不也。  △四通。 如是諸句即是一義。所謂空義。自正正他。能隨問答。解因緣義。亦復如是。即大涅槃等無有異。  如是下.通諸句即四相。所謂空義者。如空四名一體也。  △三問四下。例四悉。 【疏】問。四相一相.是四悉不。答。義理應通。觀其文相.亦可例作。大般涅槃.即第一義。為聲聞說常.是對治。因問廣說.即為人。三點而成.即世界(云云)。  世界下.云云者。且約三點不同.是隔別義。又此四悉俱約理明。雖有四名.義無高下。  △二料簡涅槃三。初簡辨二。初牒前義問。 【疏】佛告迦葉去.第二料簡。若涅槃即四相.等無有異。何故料簡涅槃.不料簡四相。  △二四相下。約名同答。 【疏】四相名異於昔.涅槃名與前同。昔滅因縛.無依無正.名為涅槃。故滅煩惱已.無別涅槃。今涅槃滅煩惱已.有常住法。昔涅槃滅諸有.今涅槃有妙有。昔涅槃無有依報.今涅槃有所師法。昔涅槃無正報.今涅槃有如來。若不料簡.無以取異。  名異於昔者。小乘中無四名故。昔滅因縛者.因縛即見思煩惱。其因既滅.其果必亡。故云無依正。空不具法.故使涅槃無有依正。無別涅槃者。只指煩惱空處.即是涅槃。更無常住實理.可證也。有常住法者。煩惱既不滅而滅.涅槃乃無常即常。滅諸有者。滅二十五有.而證但空。有妙有者。三界雖空.即空而假.理具諸法.故云妙有。有所師法者。即依報以約事而談。唯己身是正報.師徒眷屬皆依報。故今以所師之名.當依報也。所師即是常住理境。有如來者。如來是人.故屬正報。此皆懸取經文以示異義。至下釋經自顯.故不委記。若不下.結意也。出名與昔同.其體永異.故須料簡。  △二文為下。分科。 【疏】文為四。一佛料簡。二迦葉論義。三領解。四述成。  △三初佛下。隨釋四。初佛料簡二。初分科。 【疏】初佛料簡為二。先假作五難。  △二一明下。隨釋二。初假作難五。初明滅惑。 佛言迦葉。若有善男子善女人作如是言。如來無常。云何當知是無常耶。如佛所言。滅諸煩惱名為涅槃。猶如火滅悉無所有。滅諸煩惱亦復如是。故名涅槃。云何如來為常住法不變易耶。 【疏】一明滅惑。二明滅有。三明滅依。四明滅正。五通滅有。皆引昔教.悉據佛意。可尋。  一明下.滅惑是滅因。  △二明滅有。 如佛言曰。離諸有者乃名涅槃。是涅槃中無有諸有。云何如來為常住法不變易耶。  滅有是滅果。  △三明滅依。 如衣壞盡。不名為物。涅槃亦爾。滅諸煩惱。不名為物。云何如來為常住法不變易耶。  滅依者。以經舉如衣壞盡。衣是依報故。  △四明滅正。 如佛言曰。離欲寂滅。名曰涅槃。如人斬首則無有首。離欲寂滅亦復如是。空無所有。故名涅槃。云何如來為常住法不變易耶。  滅正者。以經舉斬首故。  △五通滅有。 如佛言曰。譬如熱鐵。槌打星流。散已尋滅。莫知所在。得正解脫亦復如是。已度婬欲。諸有淤泥。得無動處。不知所至。云何如來為常住法不變易耶。  △二佛作答二。初總別分科。 【疏】次若有人作如是難去.是佛作答。為三。初呵。次答。三結異。初呵有通別。  △二通呵下。隨文釋義三。初呵二。初通呵。 迦葉。若有人作如是難者。名為邪難。 【疏】通呵是邪.以偏難圓。故言邪難。  △二別呵。 迦葉。汝亦不應作是憶想。謂如來性是滅盡也。 【疏】次迦葉下.別呵。迦葉不應者.不應名同.混令無常。故言不應憶想。  △二答三。初答滅惑滅依兩問。 迦葉。滅煩惱者不名為物。何以故。永畢竟故。是故名常。是句寂靜。為無有上。 【疏】次答為三。初答滅惑滅依兩問。文云滅煩惱者。者謂主者。既無煩惱.主者依報則無所屬.故不名物。若依昔義.指此無物以為涅槃。若依今義.只是所離。何以故下.即明所得畢竟是淨。寂靜是樂。無上是我。常如文。今之涅槃所離所得.與昔為異。  △二答滅有滅正兩問。 滅盡諸相。無有遺餘。是句鮮白。常住無退。是故涅槃名曰常住。如來亦爾。常住無變。 【疏】次從滅盡諸相去.是答滅有滅正兩問。相即是有.兼於正報。若依昔義.滅有滅果.即是涅槃。若依今義.只是所離。無遺餘去.明所得無有遺餘是樂.鮮白是淨.常住是常.不退是我(云云)。  △三答第五通問。 言星流者。謂煩惱也。散已尋滅。莫知所在者。謂諸如來煩惱滅已。不在五趣。是故如來是常住法。無有變易。 【疏】三從言星流者。答第五通問。星流即煩惱。滅有餘涅槃.散已尋滅.不在五趣。無餘涅槃.若依昔義即名涅槃。若依今義.只是所離。皆是常住.無有變易。即是所得與昔不同。  △三結異。 復次迦葉。諸佛所師。所謂法也。是故如來恭敬供養。以法常故。諸佛亦常。 【疏】三復次迦葉去.結定其異。昔涅槃中無正報人.今涅槃中有於諸佛。昔涅槃中無有依報.今涅槃中有法為師。昔涅槃中無有諸有.今涅槃中而有妙有.所謂恭敬。昔涅槃滅煩惱已.無復有法。今涅槃中有常住法.以法常故.諸佛亦常。此仍略語。若具言之.以法樂我淨.故佛亦復然(云云)。  △二迦葉下。論義二。初總別科分。 【疏】次迦葉復白去.論義兩番問答。初番中.先問次答。  △二初問下。隨文釋義二。初問答二。初問二。初懸示。 【疏】初問中文有二。似作三難.似約煩惱業有。  似作三難者。文雖二段.難意則含三道.而不顯灼.故云似也。  △二初云下。正釋二。初明由煩惱故有。 迦葉菩薩復白佛言。若煩惱火滅。如來亦滅。是則如來無常住處。 【疏】初云煩惱火滅如來亦滅者。由煩惱故.是故有人。煩惱既滅.何得有人.而言如來常在不變。  △二明由業故有。 如彼迸鐵。赤色滅已。莫知所至。如來煩惱亦復如是。滅無所至。又如彼鐵熱與赤色。滅已無有。如來亦爾。滅已無常。滅煩惱火。便入涅槃。當知如來即是無常。 【疏】次意言迸鐵赤滅.莫知所至。良以業運業滅.則不能有至。云何而言常樂我淨。下文云。鐵熱赤色.滅已則無復有。良以惑業.故得有有。煩惱業滅.那得妙有。  有即三有果報.即苦道也。故得有有者.以惑潤業.故有三有果報也。那得妙有者。因滅果亡.其理決定。云何大乘滅惑.而存妙有耶。  △二答。 善男子。所言鐵者。名諸凡夫。凡夫之人雖滅煩惱。滅已復生。故名無常。如來不爾。滅已不生。是故名常。 【疏】次佛答言。鐵是凡夫.如來不爾。今明凡夫二義。外道世智斷惑.還更得生.即是凡夫無常。二乘斷通惑已.復生別惑.亦是凡夫無常。如來不爾.不同二邊.是故名常(云云)。  復生別惑者。斷麤惑已.細惑顯現.名之為生。名常下.云云者。小乘聖人既受變易.故名凡夫。五凡夫論。等覺望佛尚名凡夫。豈小聖望大.不名凡耶。故凡夫之名該乎二邊。  △二問答二。初分科。 【疏】迦葉復言去.是第二問答。此問還躡前兩意。先問次答。  躡前兩意者。即凡夫與佛.常無常意也。  △二初問下。隨釋二。初問。 迦葉復言。如鐵赤色滅已。還置火中。赤色復生。如來若爾。應還生結。若結還生。即是無常。 【疏】初問中意者。凡夫滅惑.還更得生.故是無常。如來既滅.亦應還生.猶是無常。  △二答二。初科分。 【疏】次佛答中二。初彈非.次轉譬。  轉譬者。謂轉換前譬也。如文。  △二初彈下。隨釋二。初彈非。 佛言迦葉。汝今不應作如是言如來無常。何以故。如來是常。 【疏】初彈不應。何者。佛非兩凡夫.久盡通別.豈生煩惱.故言不應。  △二轉譬。 善男子。如彼燃木。滅已有灰。煩惱滅已。便有涅槃。壞衣斬首破瓶等譬亦復如是。如是等物各有名字。名曰壞衣斬首破瓶。迦葉。如鐵冷已。可使還熱。如來不爾。斷煩惱已。畢竟清涼。煩惱熾火更不復生。迦葉當知。無量眾生猶如彼鐵。我以無漏智慧熾火。燒彼眾生諸煩惱結。 【疏】次轉譬答。凡夫體熱.如鐵難融。佛智猛盛.如火然木.滅已有灰。滅煩惱已.則有涅槃。壞衣斬首破瓶.物謝於前.名生於後。煩惱滅已.獲得涅槃.不同汝問。  物謝下.瓶體已破.是物謝於前。有破瓶名.是名生於後。以喻無常惑滅.而有常住理存。此則不滅而滅.名為惑滅。言偏意圓.諸如此例。經諸煩惱結者。即以中道無漏之慧.破二邊眾生通別煩惱.故云諸也。是則無漏智火.能銷凡夫難融之鐵。  △三領解。 迦葉復言。善哉善哉。我今諦知如來所說諸佛是常。 【疏】三迦葉下.領解。如文。  △四述成。 佛言迦葉。譬如聖王處在後宮。或時遊觀在於後園。王雖不在。諸婇女中亦不得言聖王命終。善男子。如來亦爾。雖不現於閻浮提界。入涅槃中。不名無常。如來出於無量煩惱。入于涅槃安樂之處。遊諸覺華。歡娛受樂。 【疏】四述成者。後宮是統化之境.譬閻浮提。後園是賞翫之所.譬常樂我淨(云云)。  我淨下.云云者。經云安樂之處。已舉樂德.義必融三。經遊諸覺華者。涅槃如園.園必有華.即七覺是。故下經云。布以七淨華也。  △二兼明身意二密(虛科)。  △二開身密三。初懸談義旨二。初明來意二。初牒名顯意。 【疏】迦葉復問我已度去.是第二廣開身密.六道殊形為遮。皆聖所作.餘人不能。今皆開顯法身之密。  六道殊形者。如下經明。示為犯重.乃至大鷲等.皆佛聖人所作。餘七方便人.不能為也。殊形下.似賸為遮二字.或別有意。今開六道九界.是法身.名開身密也。  △二前下。對前互辨。 【疏】前開般若為四相.合四相為涅槃。涅槃即是法身解脫.此以一周開口密已。今更開法身.出種種身。合種種身.只是涅槃般若解脫。  涅槃即是法身般若者。以涅槃是總三德名故。開之既是般若.合則總含二德。今更開法身等者。此即開出之開.非開顯之開也。只是下.例前應云。只是涅槃。涅槃即是般若解脫.文省涅槃即是四字耳。問。開法身出種種身。合則應云。合種種身即是法身.何故云涅槃耶。答。涅槃即法身異名.法身體融.豈隔二德。約今經名相為便故.且以涅槃總名.以包餘二。然法身等名.或時為總.或時為別.事如前釋。  △二斥古解二。初他師解開密義二。初敘古義。 【疏】他謂一物覆.一物開。一物顯.一物隱。故各開各顯.永不相關。  一物覆等者。他謂已前.三密俱覆。說四相已.方開口密。故云一物開。口密雖開.身密猶覆.故云一物覆。顯身密時.意密猶隱.故云一物顯等。故須徧說.三乃俱開。以身口意三.義不同故.故云各開各顯等。然顯只是開.隱只是覆。綺文互異.各立二名。  △二理豈下。明今破。 【疏】理豈然乎。只覆於開.只開於覆。  理豈下.今謂三密一如.色心不二。覆一所開.則三密俱覆.故云只覆於開。開一所覆.則三密俱開.故云只開於覆。是故三番各具三密。從多而判.各立一名。如品初疏文已說。  △二成論下。三家解變化義三。初論人約權解二。初敘古義。 【疏】成論人謂此是權巧.於凡不解。  成論下.三家解變化義。論人謂下經明須彌入芥等.皆聖人權巧.故凡夫不解。其事既推屬聖人.故置而不釋。  △二明今斥。 【疏】今明若此不解.餘何可解。  今明下.今破。餘何可解。如經所談.無非聖人境界。既皆釋義.驗悉解知。那於權巧.獨云不解。  △二地人約用解二。初敘古義。 【疏】地人云是法界用。  地不同論師.推為聖境而自釋云。納芥等事.是法界用也。意謂由聖證得涅槃法界之體.故能起此大用。若據此義.稍近今宗。但不云體用互融.故招今責。  △二明今斥。 【疏】今明豈離體而有用。  今明下.今師責其不融也。  △三他人約術解二。初敘古義。 【疏】他明巨細相容.是聖人之術事。  他明下.巨即須彌.細謂芥子。聖人術事者。謂聖人大用.如世人有術法而幻變自由.故云術事。  △二明今斥二。初術即三諦。 【疏】今明何有一術而非因緣.因緣即空即假即中。唯應度者.乃能見之.寧非因緣。  今明下.今斥。且以用喻術.其義或然。而聖人術用之興.豈可徒設.必藉機發.然乃施為。感應道交.見如是事。故云何有一術而非因緣。因緣即機應也。或因於凡.而緣於聖。或因於聖.而緣於凡。豈非聖由三千理滿.故能應。凡由三千理具.故能感。應徧機徧.咸即事而理。故云因緣.即空假中。忻赴不差.即理而事.故云度者乃見。寧非因緣者。總結大用.必藉因緣。但云術事.未為雅當。故知今家釋茲大用.存乎二義。一者用不徒施.須明感應。二者體用一如.非單就用。故地人他師.兩家立義其旨大同.但用以術事.名少異耳。前斥地人.且以體用相即為破。後破他師.具約二義。 【疏】因緣妙慧.能以一塵容無量.無量容一塵。延促過現.引擲此彼.自在無礙。  因緣妙慧等者。只聖人內達.凡聖一如.理事不二。故得外用.巨細相容。故云能以一塵等。內外且殊.心性唯一。一塵等者。即下經云。住大涅槃.以十方世界內一塵中也。故云一塵容無量。又云無量容一塵者。只是反覆釋成上句。則是一塵之中.容入無量國土。下句還云。無量國土.容入一塵之中。亦如云。須彌納芥子.芥子納須彌也。有本於上句容下添於字。下句容上添不字。於是語助.於理無乖。若加不字.全無義旨。暹記曲解.事同穿鑿。未治本中.亦無於不二字。延促過現者。即延一日為無量劫.是延現短令長。促無量劫為一日.即促過未令短。為成句故.但云過現.義必該三。此延促事.今文雖闕.餘文有之。既論大用.說之何妨。引擲彼此者。謂引彼歸此.擲此往彼。即經云。斷取十方世界.置於右掌擲置他方.即擲此往彼也。又云斷取一切世界.悉內己身.即引彼歸此也。自在無礙者。結上三雙.悉由內證妙體.外彰大用。理事體一.豈有拘執隔礙之憂耶。  △二莊周下。舉劣況勝。 【疏】莊周達體.化為蝴蝶。又識己夢.往至天涯。昏怳尚然.況復至德者哉。  莊周下.舉劣況勝。莊子云。栩栩然胡蝶也。自喻適志與.不知周也。俄然覺然.蘧蘧周也。不知周之夢為胡蝶與。胡蝶之夢為周與。周與胡蝶必有分矣。此謂物化也。達體者。謂周達了身體.化為胡蝶也。昏怳下.謂周昏怳之夢.尚達八尺之軀為彼小蟲.二無妨礙。況彼聖人.內證至德.巨細一如。豈有塵剎延促.而不相容哉。  △二總別分科。 【疏】就文為二。初開身密.次論義。初開密為兩。一問.二答。問為四。一領旨。二正難。三結問。四請答。  △三初如下。隨文解釋二。初開身密二。初問四。初領旨。 迦葉復問。如佛言曰。我已久度煩惱大海。 【疏】初如文。  △二正難。 若佛已度煩惱海者。何緣復納耶輸陀羅。生羅羅。 【疏】次難者。耶輸此言名聞。羅睺此言宮生(云云)。  此言名聞者。以德齊太子.天人知識.故曰名聞。宮生者。佛出家後.耶輸有娠.在胎六年.生於宮中.故曰宮生。又云翻覆障。亦云障月。  △三結問。 以是因緣。當知如來未度煩惱諸結大海。  △四請答。 唯願如來說其因緣。 【疏】三四如文。  △二答二。初分科。 【疏】答為三。初總非。次誡聽。三正答。  △二初如下。隨釋三。初總非。 佛告迦葉。汝不應言如來久度煩惱大海。何緣復納耶輸陀羅。生羅羅。以是因緣。當知如來未度煩惱諸結大海。 【疏】初如文。  △二誡聽。 善男子。是大涅槃能建大義。汝等今當至心諦聽。廣為人說。莫生驚疑。 【疏】次是大涅槃下.誡聽。  經能建大義者。謂佛住涅槃.隨順機宜.普現色身.彌亘法界。豈只納妃生子而已.故云大義。義.宜也。所現之身.所立之事.有所宜也。下諸復次.皆是建大義也。  △三正答二。初總別分科。 【疏】若有菩薩去.是正答。正答又二。初通舉菩薩住大涅槃.有八復次。後別舉釋迦。初文又二。初七復次正釋.後一總結。  通舉菩薩者。蓋以分真.況出極果。故先通次別。  △二初中下。隨文釋義二。初通舉菩薩二。初正釋七。初復次二。初正釋現文二。初引古解二。初敘古解。 若有菩薩摩訶薩住大涅槃。須彌山王如是高廣。悉能取令入於芥子。其諸眾生依須彌者。亦不迫迮。無往來想。如本無異。唯應度者見是菩薩以須彌山納芥子中。復還安止本所住處。 【疏】初中.舊解菩薩住大涅槃為三。一云是佛應為菩薩.示作因人.為能住果.故言住大涅槃。二云不爾。若是佛者.還是佛在涅槃.何謂菩薩住涅槃。住者有二種。一信住.二真住。既是因人.但是信住。  初中下.釋初復次。文中但引古今.以明建義之位。若巨細相容之旨.前文已顯.此無復論。但是信住者。通至等覺.悉名信住。唯以果佛為真住也。  △二引他難。 【疏】有人難此兩解。若其是佛.應為菩薩。此還是佛住於涅槃.非關菩薩。若是信住.何能作於如是大事。  非關菩薩者。若非菩薩.則顯背經文。以經皆云。菩薩住大涅槃故。若是信住等者。意謂大義.唯佛能為。  △二夫涅下。明今義二。初明涅槃體徧。 【疏】夫涅槃體逈出因果。雖非因果.而能因果。若將因人來望涅槃.云涅槃是因.因人住故。若將果人來望涅槃.云涅槃是果.果人住故。例如正性.非因非果.而果而因(云云)。  迥出因果者。涅槃是理.因果屬事.理非事故.故云迥出。雖非下.明理體虛通.不礙於事.故云而能因果。若將下.謂理體本一.悟解淺深.故分因果。分真所顯名因涅槃.妙覺所顯名果涅槃。此同普賢觀云。大乘因果俱是實相也。  △二今明下。約因人正釋二。初正明今義。 【疏】今明圓菩薩.從初發心.常觀涅槃行道。故上文云。一切眾生皆悉安住祕密藏中。圓教菩薩何以不能住大涅槃。所以明菩薩者.舉因以顯果。因尚若此.何況於果。此義自成。  從初發心等者。若論圓位.始從名字便觀涅槃。今明有用.的指分證。  △二何故下。結破兩家二。初雙牒彼義二。初牒立義家。 【疏】何故言佛應作菩薩。  △二復何下。牒立難家。 【疏】復何故云.菩薩不能作諸變現。  △二下文下。引文正破。 【疏】下文云菩薩住大涅槃.修種種行。何意不能住大涅槃.種種神變。故不用彼解。  △二此七下。通示七義。 【疏】此七復次並從少至多。初直舉一須彌入芥.乃至十方入塵。展轉相望.彌顯不可思議之妙。  經初復次.文有二段。初明應。二唯應度下.明機。初應又二。謂體及用。住大涅槃.內體也。須彌山去.外用也。從體起用.用必被機。機應互融.二無二相。巨細相入.何所怪哉。下六段皆爾。  △二復次。 善男子。復有菩薩摩訶薩住大涅槃。能以三千大千世界入於芥子。其中眾生亦無迫迮及往來想。如本無不異。唯應度者見是菩薩以此三千大千世界納芥子中。復還安止本所住處。  △三復次。 善男子。復有菩薩摩訶薩住大涅槃。能以三千大千世界入一毛孔。乃至本處亦復如是。  △四復次。 善男子。復有菩薩摩訶薩住大涅槃。斷取十方三千大千諸佛世界。置於針鋒。如貫棗葉。擲著他方異佛世界。其中所有一切眾生不覺往返。為在何處。唯應度者乃能見之。乃至本處亦復如是。  △五復次。 善男子。復有菩薩摩訶薩住大涅槃。斷取十方三千大千諸佛世界。置於右掌如陶家輪。擲置他方微塵世界。無一眾生有往來想。唯應度者乃見之耳。乃至本處亦復如是。  △六復次。 善男子。復有菩薩摩訶薩住大涅槃。斷取一切十方無量諸佛世界。悉納己身。其中眾生悉不迫迮。亦無往返及住處想。唯應度者乃能見之。乃至本處亦復如是。  △七復次。 善男子。復有菩薩摩訶薩住大涅槃。以十方世界內一塵中。其中眾生亦無迫迮往返之想。唯應度者乃能見之。乃至本處亦復如是。  △二總結。 善男子。是菩薩摩訶薩住大涅槃。則能示現種種無量神通變化。是故名曰大般涅槃。是菩薩摩訶薩所可示現如是無量神通變化。一切眾生無能測量。汝今云何能知如來習近愛欲。生羅羅。 【疏】次總結。可知。  △二別舉釋迦二。初分科。 【疏】善男子我已久住去.次別舉釋迦。文為三。一略明化道之法。二廣辨方便之處。三總結。  △二初如下。隨釋三。初略明化道之法。 善男子。我已久住是大涅槃。種種示現神通變化。 【疏】初如文。  △二廣辨方便之處二。初總別分科。 【疏】次於此三千去.廣辨方便之處。又為三。初總明三千施化。二別明閻浮施化。三總結諸方便。就別約閻浮又為四。一此生應現。二明餘生。三重明此生。四重辨餘生(云云)。  此生應現中.緣起。見瑞應經二卷.須者往檢。  △二初此下。隨文釋義三。初總明三千施化。 於此三千大千世界。百億日月。百億閻浮提。種種示現。如首楞嚴經中廣說。  △二別明閻浮施化四。初此生應現。 我於三千大千世界。或閻浮提示現涅槃。亦不畢竟取於涅槃。或閻浮提示入母胎。令其父母生我子想。而我此身畢竟不從愛欲和合而得生也。我已久從無量劫來離於愛欲。我今此身即是法身。隨順世間示現入胎。善男子。此閻浮提林微尼園。示現從母摩耶而生。生已即能東行七步。唱如是言。我於人天阿修羅中最尊最上。父母人天見已。驚喜生希有心。是諸人等謂是嬰兒。而我此身無量劫來久離是法。如是身者即是法身。非是肉血筋脈骨髓之所成立。隨順世間眾生法故。示為嬰兒。 【疏】初此生中言摩耶者。賢劫經.翻極妙。瑞應.翻曰妙。又翻大智母。  經林微尼.新云藍軬(扶晚反)尼。此云鹽.即上古守園婢名也。 南行七步。示現欲為無量眾生作上福田。西行七步。示現生盡。永斷老死。是最後身。北行七步。示現已度諸有生死。東行七步。示為眾生而作導首。四維七步。示現斷滅種種煩惱。四魔種性。成於如來應供正徧知。上行七步。示現不為不淨之物之所染污。猶如虛空。下行七步。示現法雨滅地獄火。令彼眾生受安隱樂。毀禁戒者示作霜雹。 【疏】十方各行七步者。河西云。象王初生.即行七步。如來示同象王行故。冶城云。示過六道.故行七步。大善權經云。各行七步.應七覺分.覺未覺故。南方言作上福田者。河西云。梵本以南方為右.右是便手。明佛法以淨戒為便.故為上福田。開善云。南是陽方.能生萬物.故言福田。西方示七步者。河西云。西方是後.故曰生盡為最後身。開善云。西是秋方.謂言死地。北方者。河西云。梵本言勝.故云已度生死。東方是諸方之首.生長為義。  河西下.引三家解七步義。南方下.引諸家解十方義。冶城示過六道.但可表三藏佛也。非今經意。以南為右者。西土之禮.君父師皆東向而坐。故以東為前.西為後.北為左。南為右。謂言死地者。秋凋.萬物如死也。梵本言勝者。以鬱丹曰。此云勝故。經毀禁示作霜雹者。治罰破戒.如霜雹之摧苗稼也。 於閻浮提生七日已。示現剃髮。諸人皆謂我是嬰兒。初始剃髮。一切人天魔王波旬。沙門婆羅門。無有能見我頂相者。況有持刀。臨之剃髮。若有持刀至我頂者。無有是處。我已久於無量劫中剃除鬚髮。為欲隨順世間法故示現剃髮。我既生已。父母將我入天祠中。以我示彼摩醯首羅。摩醯首羅即見我時。合掌恭敬。立在一面。我已久於無量劫中。捨離如是入天祠法。為欲隨順世間法故示現如是。我於閻浮提示現穿耳。一切眾生實無有能穿我耳者。隨順世間眾生法故示現如是。復以諸寶作師子璫。莊嚴其耳。然我已於無量劫中離莊嚴具。為欲隨順世間法故作是示現。示入學堂。修學書疏。然我已於無量劫中具足成就徧觀三界所有眾生。無有堪任為我師者。為欲隨順世間法故示入學堂。故名如來應供正徧知。習學乘象。槃馬角力。種種技藝。亦復如是。於閻浮提而復示現為王太子。眾生皆見我為太子。於五欲中歡娛受樂。然我已於無量劫中。捨離如是五欲之樂。為欲隨順世間法故示如是相。相師占我。若不出家。當為轉輪聖王王閻浮提。一切眾生皆信是言。然我已於無量劫中捨轉輪王位。為法輪王。於閻浮提現離婇女五欲之樂。見老病死及沙門已。出家修道。眾生皆謂悉達太子初始出家。然我已於無量劫中出家學道。隨順世法。故示如是。  經天祠者。即大自在天廟也。祠.似茲反。爾雅。同祭也。經師子璫者。釋名云。穿耳施珠曰璫。中天悉穿.邊國則不。事備西域記。經角力。禮記。習射御角力。廣雅。角.量也。呂氏春秋注云。角.試也。字皆單作.或從手作捔者非。乃古文粗字耳。  △二餘生應現。 我於閻浮提示現出家。受具足戒。精勤修道。得須陀洹果。斯陀含果。阿那含果。阿羅漢果。眾人皆謂是阿羅漢果易得不難。然我已於無量劫中成阿羅漢果。 【疏】從我於閻浮提示現出家.是第二辨餘生。若依一方示現出家.即生成佛。今言四果.故是餘生。又蓋由眾生感見不同。若作今生者.亦有此事。二乘之人咸言如來是阿羅漢。釋論云。聲聞法中.阿羅漢地名為佛地(云云)。  辨餘生者。謂過去於此閻浮出家等也。  △三重明此生。 為欲度脫諸眾生故。坐於道場菩提樹下。以草為座。摧伏眾魔。 眾皆謂我始於道場菩提樹下降伏魔宮。然我已於無量劫中久降伏已。為欲降伏剛強眾生。故現是化。我又示現大小便利。出息入息。眾皆謂我實有便利出息入息。然我是身所得果報無是諸患。隨順世間故示如是。我又示現受人信施。然我是身都無饑渴。隨順世法故示如是。我又示同諸眾生故。現有睡眠。然我已於無量劫中具足無上深妙智慧。遠離三有。進止威儀。頭目腹背。舉身疾痛。木槍償對。盥洗手足。澡面漱口。楊枝自淨。眾皆謂我有如是事。然我是身都無此也。手足清淨猶如蓮華。口氣淨潔如優鉢羅香。一切眾生謂我是人。我實非人。我又示現受糞掃衣。澣濯縫治。然我久已不須是衣。眾人皆謂羅羅者是我之子。輸頭檀王是我之父。摩耶夫人是我之母。處在世間。受諸快樂。捨如是事。出家學道。眾人復言是王太子瞿曇大姓。遠離世樂。求出世法。然我久離世間愛欲。如是等事悉是示現。一切眾生咸謂是人。然我實非。善男子。我雖在此閻浮提中數數示現入於涅槃。然我實不畢竟涅槃。而諸眾生皆謂如來真實滅盡。而如來性實不永滅。是故當知是常住法。不變易法。善男子。大涅槃者即是諸佛如來法界。我又示現閻浮提中出於世間。眾生皆謂我始成佛。然我已於無量劫中所作已辦。隨順世法。故復示現。於閻浮提出家成佛。 【疏】為欲度脫去.即是第三重辨此生成佛之事。輸頭檀亦云閱頭檀。此云白淨。亦云淨飯(云云)。瞿曇者。善見婆沙.翻為滅惡。阿含云純淑。  重辨此生中.經以草為座等。亦如瑞應經說。經頭目(至)木槍償對者。事載興起行經。過去佛為小兒。見捕魚人探魚著岸上.在陸而跳.即以小杖打魚頭。以是因緣墮地獄中.無數千歲。我今雖得成佛.由是殘緣.我得頭痛。又由過去為剎帝利力士.與婆羅力士相撲.挫折其脊。爾時殘緣.故有脊痛。又佛過去為醫子.與病長者非藥。病遂增劇.便致無常。故有骨節煩疼病生。又佛入羅閱祇乞食.見此里中有破剛木.長尺二.於佛前立。佛便止念.此是宿緣。乃至佛上梵天.木亦隨上。世尊後還竹園僧伽藍.自處己房。佛展右足.木槍便從足趺上下.徹過入地。佛說本因.由過去為賈客爭船.以鉾刺他腳.徹過命終.今受此報。此等因緣並在興起行經上卷。須者往檢。木槍.千羊反。說文。槍.拒也。三蒼。木兩耑而銳曰槍。經文或作鏘非。說文。鏘.鈴聲也。  △四重辨餘生。 我又示現於閻浮提不持禁戒。犯四重罪。眾人皆見謂我實犯。然我已於無量劫中堅持禁戒。無有漏缺。我又示現於閻浮提為一闡提。眾人皆見是一闡提。然我實非一闡提也。一闡提者。云何能成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我又示現於閻浮提破和合僧。眾生皆謂我是破僧。我觀人天無有能破和合僧者。我又示現於閻浮提護持正法。眾人皆謂我是護法。悉生驚怪。諸佛法爾不應驚怪。我又示現於閻浮提為魔波旬。眾人皆謂我是波旬。然我久於無量劫中離於魔事。清淨無染猶如蓮華。我又示現於閻浮提女身成佛。眾人見之。皆言甚奇。女人能成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如來畢竟不受女身。為欲調伏無量眾生故現女像。憐憫一切諸眾生故。而復示現種種色像。我又示現閻浮提中生於四趣。然我久已斷諸趣因。以業因故墮於四趣。為度眾生故生是中。我又示現閻浮提中作梵天王。令事梵者安住正法。然我實非。而諸眾生咸皆謂我為真梵天。示現天像徧諸天廟。亦復如是。我又示現於閻浮提入婬女舍。然我實無貪欲之想。清淨不污猶如蓮華。為諸貪婬著色眾生。於四衢道宣說妙法。然我實無欲穢之心。眾人謂我守護女人。我又示現於閻浮提入青衣舍。為欲誘化。令住正法。然我實無如是惡業墮在青衣。我又示現閻浮提中而作教師。開化童蒙。令住正法。我又示現於閻浮提入諸酒舍博弈之處。示現種種勝負諍訟。為欲拔濟彼諸眾生。而我實無如是惡業。而諸眾生皆謂我作如是之業。我又示現久住塚間。作大鷲身。度諸飛鳥。而諸眾生皆謂我是真實鷲身。然我久已離於是業。為欲度彼諸鳥鷲故示現如是。我又示現閻浮提中作大長者。為欲安立無量眾生住於正法。又復示作諸王大臣王子輔相。於是眾中各為第一。為修正法故處王位。我又示現閻浮提中疫病劫起。多有眾生為病所惱。先施醫藥。然後為說微妙正法。令其安住無上菩提。眾人皆謂是病劫起。又復示現閻浮提中饑餓劫起。隨其所須供給飲食。然後為說微妙正法。令其安住無上菩提。又復示現閻浮提中刀兵劫起。即為說法令離怨害。使得安住無上菩提。又復示現為計常想者說無常想。計樂想者為說苦想。計我想者說無我想。計淨想者說不淨想。若有眾生貪著三界。即為說法令離是處。度眾生故。為說無上微妙法藥。為斷一切煩惱樹故。種植無上法藥之樹。為欲拔濟諸外道故。演說正法。雖復示現為眾生師。而心初無眾生師想。為欲拔濟諸下賤故。現入其中而為說法。非是惡業受是身也。 【疏】我又示現去.第四重辨餘生(云云)。  經博奕。文選博奕論注云。博者局戲。奕者圍棊。經初無眾生師想者。初.猶都也。謂從初至末.不作師想也。  △三總結諸方便。 如來正覺如是安住大般涅槃。是故名為常住無變。如閻浮提。東弗于逮。西瞿耶尼。北鬱單越。亦復如是。如四天下。三千大千世界亦復如是。二十五有如首楞嚴經中廣說。以是故名大般涅槃。若有菩薩摩訶薩安住如是大般涅槃。能示如是神通變化而無所畏。  經如來正覺下.是總結諸方便。  △三總結。 迦葉。以是緣故。汝不應言羅羅者是佛之子。何以故。我於往昔無量劫中已離欲有。是故如來名曰常住。無有變易。  經迦葉以是下.是總結。  △二論義二。初分科。 【疏】迦葉復言去.第二論義。有兩問答。  △二此中下。隨釋二。初問答二。初問。 迦葉復言。如來云何名曰常住。如佛言曰。如燈滅已。無有方所。如來亦爾。既滅度已。亦無方所。 【疏】此中論義.牒前燈滅譬。滅已永不復生.何得無方楞嚴示現。將前意.難後義。  △二答三。初呵其問。 佛言。迦葉善男子。汝今不應作如是言。燈滅盡已無有方所。如來亦爾。既滅度已無有方所。 【疏】答文為三。初呵其問。  △二舉譬答。 善男子。譬如男女然燈之時。燈器大小悉滿中油。隨有油在。其明猶存。若油盡已。明亦俱盡。其明滅者。譬煩惱滅。明雖滅盡。燈器猶存。如來亦爾。煩惱雖滅。法身常存。 【疏】二舉譬答。  △三反責。 善男子。於意云何。明與燈器為俱滅不。 【疏】三反責。  △二問答二。初問。 迦葉答言。不也世尊。雖不俱滅。然是無常。若以法身譬燈器者。燈器無常。法身亦爾。應是無常。 【疏】迦葉奉答.因以為難。  △二答二。初分科。 【疏】佛答。文四。一呵問。二定宗。三會譬。四料簡。  △二初二下。隨釋四。初呵問。 善男子。汝今不應作如是難。如世間言器。如來世尊無上法器。彼器無常。非如來也。 【疏】初二如文。  經彼器無常.非如來也。辨法異喻.不應以喻難法。  △二定宗。 一切法中涅槃為常。如來體之。故名為常。  △三會譬。 復次善男子。言燈滅者。是阿羅漢所證涅槃。以滅貪愛諸煩惱故。譬之燈滅。阿那含者名曰有貪。以有貪故。不得說言同於燈滅。是故我昔覆相說言喻如燈滅。非大涅槃同於燈滅。阿那含者非數數來。又不還來二十五有。更不復受臭身蟲身。食身毒身。是則名為阿那含也。 【疏】三會燈滅。云是羅漢涅槃.永滅不生。如來涅槃.滅而不滅.無生而生(云云)。  經釋那含。云不還來二十五有者。然那含但不來欲界。今通云二十五有者.以上流人.於上二界但一經歷.更不重來也。  △四料簡。 若更受身名為那含。不受身者名阿那含。有去來者名曰那含。無去來者名阿那含。 【疏】若更下.四料簡中云那含不受生者。一云不受欲界生。大乘那含.不受二邊生也。  一云下.他解也。然但據一生歷經.不於色等諸天重受身故。其義自通.何須局作欲界而解。故向經云。阿那含者非數數來。豈非於色等諸天.但一經歷.無重生義.云非數耶。大乘下.今師義也。此則名通義圓。不受二邊.即初住人也。此約今經開小入大.取意而說.非正消答難義也。 四相品第七之下(會疏卷第五)  △三開意密二。初懸談義旨二。初標示分文。 【疏】四相品下。從此卷初是第三開意密.明解脫德。文為二。初明開密.次明解脫。  △二他下。正談義旨三。初約三業釋密二。初敘他解。 【疏】他解開意密。興皇云。開身密未盡。  △二明今釋二。初約三業正示二。初徵文斥舊。 【疏】今明通開三業之密。文云。如來之言.開發顯露。豈非開口密。如來心無慳吝.豈非開意密。如來法身具足無缺.豈非開身密。經有通文.不須偏說。  通開三密者。正開意密.兼具餘二。不須偏說者。斥前兩家。  △二何者下。義通三。 【疏】何者。佛示凡像.說半字法.隨他所宜。方便三業.覆真三業.愚者不了.名之為藏。今開方便.即是真實。智者了達.無所祕藏.是約三業開密。  方便三業.前三教也。真三業者.圓教也。  △二又約下。約自他釋成三。初約自他四句。 【疏】又約四句開密。謂他開佛密.佛開他密.佛開佛密.他開他密。他開佛密者。品初迦葉云.佛法不爾.咸令眾生悉得知見。知即開意密.見即開身口兩密(云云)。  咸令下.眾生是他。意業屬心.身口屬色。心知佛心.眼見佛色.故云知見。 【疏】佛開他密者。示諸眾生諸覺寶藏.顯發額珠.置祕藏中.是開他密。佛開佛密者。我從得道.常說般若法身解脫。我今此身及諸色像.即是法身。若子長大.有堪任力.如來則無慳吝之心.是佛開佛密義也。他開他密者。如德王云.我解一句半句.以解一句至半句.故見少佛性。如佛所說.我亦當得.入大涅槃(云云)。  示諸下.示寶藏口密.顯額珠身密.置秘藏意密。我從下.常說口密。我今下.身密。若子下.意密。我解下.解一句口密.見佛性身密。佛性即法佛。見應是法.故屬身密。入大涅槃.意密。此皆一往對密義足。故注云云。  △二約一十二句。 【疏】又十二句開密。謂四句中各開三業.則十二句開密(云云)。  開密下.云云者。應以四句之文.各配三業。已如向釋。  △三又無下。約機理釋成二。初約理本無。 【疏】又無開無覆.無顯無密。何者。佛性之理未曾是開.其誰為覆。既無開覆.寧有顯密。一句叵得.則無眾多。  無開無覆者。開覆由情.理無二異。  △二特以下。隨機則有。 【疏】特以眾生聞不能解.名之為密。智者了達.則無復顯密。無顯密而顯密.故名之為開。無開而開.如前分別。  △二問釋下。對諸經解妨二。初引古解論立疑。 【疏】問。釋論云。般若是顯示。法華是祕密。舊解。此云般若大道無住之說.而為顯示。法華斥小.以為祕密。祕密不了.顯示則了。  △二此義下。斥非例今以答。 【疏】此義不然.法性非顯非密。為緣顯密.經經悉爾。豈可以龍樹別意.通害諸經。此文亦以無常斥常.豈是不了。  龍樹別意者。且據般若.明菩薩是佛因。於義易解.故非密。法華二乘作佛.與昔教反.於義難解.故是密。若論開權.則法華是顯.般若是密。龍樹別意.具取淺易為顯示耳。人師不解.則害諸經。此文下.出害經之失。且如此經.亦以圓常斥小無常。豈以斥小.便是不了義教耶。  △三故前下。示二段相關。 【疏】故前開密.次說解脫者。兩義相關。何者。若定開定覆.為開覆所局.不名解脫。非開非覆.能開能覆.開覆自在.方是解脫。故此兩文並屬解脫德攝。  △二就開下。正釋經文二。初總別分科。 【疏】就開文為兩。前明開密。次論義。開文為三。一問。二答。三領解。問為三。初非密藏而言無。次是密語而言有。三結也。  △二初文下。隨文釋義二。初開密二。初開密三。初問三。初非密藏而言無。 爾時迦葉菩薩白佛言。世尊。如佛所說。諸佛世尊有祕密藏。是義不然。 【疏】初文云藏者.理也。理無開覆.云何言密.故是無也。  △二是密語而言有二。初敘意科分。 【疏】次何以故去.是語故有。語者.教也。教本為緣.緣有開覆.故有密語。例有身意等密.就是密語。有法譬合等(云云)。  緣有開覆者。昔小今大.昔覆今開。  △二初法下。隨文釋義三。初法。 何以故。諸佛世尊唯有密語。無有密藏。 【疏】初法如文。  △二譬。 譬如幻主。機關木人。人雖覩見屈伸俯仰。莫知其內而使之然。 【疏】次譬中.幻主機關應是兩事。幻有二義。一鄙術淺近.不令人見。二畏他效術.不令人見。機關亦爾。二事既同.共為一譬(云云)。  △三合。 佛法不爾。咸令眾生悉得知見。  經咸令下.據佛本意.既證妙理.欲令一切皆共得之。為昔機生.故且說小。豈同幻者.不欲人知。據佛意則理無開覆.隨機緣則教有顯密。  △三結。 云何當言諸佛世尊有祕密藏。 【疏】合結如文。  △二答二。初分科敘意。 【疏】第二佛答為兩。初歎問.答其無有祕藏。次九譬答.其唯有密語。然諸譬之中.或順或反。秋月是順譬.積金是反譬.在文可見(云云)。  △二就九下。隨文釋義二。初歎問答無密藏。 佛讚迦葉。善哉善哉。善男子。如汝所言。如來實無祕密之藏。  △二九譬答有密語二。初分科。 【疏】就九譬分為三。初七譬.斥密三業.開顯三業。次長者教子一譬.釋開密因緣。三龍王一譬.明無開密因緣。  △二初文下。隨釋三。初七譬斥密三業開顯三業七。初秋月譬。 何以故。如秋滿月。處空顯露。清淨無翳。人皆覩見。如來之言亦復如是。開發顯露清淨無翳。愚人不解謂之祕藏。智者了達則不名藏。 【疏】初文者。秋是陰時.月是陰精。陰精在陰時.其明轉熾。月譬佛能應.秋譬機能感。感應相應.唯開無密。  經愚人不解等者。聲聞小教.元為佛乘。迷故不知.妄取空證。唯開無密者.大機已發故。即經云。智者了達也。  △二積金譬。 善男子。譬如有人多積金銀至無量億。其心慳吝。不肯惠施。拯濟貧窮。如是積聚。乃名祕藏。如來不爾。於無邊劫積聚無量妙法珍寶。心無慳吝。常以惠施一切眾生。云何當言如來祕藏。  △三身根譬。 善男子。譬如有人身根不具。或無一目一手一足。以羞恥故。不令人見。人不見故。名為祕藏。如來不爾。所有正法具足無缺。令人覩見。云何當言如來祕藏。  △四負財譬二。初敘古解。 善男子。譬如貧人多負人財。怖畏債主。隱不欲現。故名為藏。如來不爾。不負一切眾生世法。雖負眾生出世之法而亦不藏。何以故。恒於眾生生一子想。而為演說無上法故。 【疏】第四譬云。雖負出世法者。河西云。佛本誓度一切眾生.眾生未盡.佛入涅槃.故言負之。興皇云。佛得果時.是為眾生。豈有行因而為眾生.得果不為。但眾生未盡.故名為負。斯意俱不異河西。  經責主者。字應從人作債。側革側賣反.二音俱通.切韻.負財也。經隱不欲現者。以藏(平聲)避釋藏(去聲)義也。向下經中牒名作去聲。解義作平聲。思之。經而亦不藏.平聲。佛如富人欠債而不藏避.但彼自不來索耳。故向云。如來不爾也。經何以下.釋不藏意。父之於子.豈有藏避.而不欲與子之財物耶。豈有行因等者。興皇意謂。不但因中本誓度生.得果亦為度生。但眾生界不可盡.則本誓未滿故.如負債未還。俱不異河西者。以二師俱約度生不盡.以釋雖負之義故也。  △二明今釋二。初約負貸釋。 【疏】今為兩釋。初心是小富.得果是大富。能度眾生.生不肯度。如人不從債主求物.主當與誰。義言為負.實無所負。下文龍王譬.乃兼顯之。  兩釋者。謂初約負貸。次約荷負。初心謂初發心住。得果謂妙覺極果。住前弘願誓度眾生.猶如貧時取他財寶。名字已來.法財未備.義之如貧。初住分證.猶如小富。妙覺究竟.譬以大富。俱能不忘本誓.垂十界身.施三輪化。喻如既富.力可還財.故云能度眾生。其無機者不肯受化.猶如其人不從欠債之主.求索元物。主雖欲還.無人可付.故云主當與誰。彼自不索.我無負意。但以未付.義言負耳。故云實無所負。下龍王譬.義與此合。龍降大雨.普欲霑益。不下種者自無收獲.其猶自不來索.非主不還。  △二約荷負釋。 【疏】又佛初發心誓令眾生厭棄諸有.是名不負世法。誓令修習出世之法。荷負此事.如地持物.始終不捨.故言雖負出世之法。此乃荷負之負。非負貸負。  又佛下.約荷負釋也。厭棄諸有者。有謂三有.分段變易俱有此三。則是誓令.捨棄二邊。則世法之言該乎三教。前云世間三昧.義正同此。出世之法.即中道圓常也。始終不捨者。始因終果.不捨此誓。荷負眾生.其堅如地。若作荷負釋者.則義與喻反。以喻云。貧人多負.是欠惡故。是知負貸義正.荷負傍通。負貸者。他代反。切韻云。借也.施也.假也。以物與人.應更還主。左傳曰。盡於家.貸於公。今久欠負未還.故云負貸。  △五多財譬。 善男子。譬如長者多有財寶。唯有一子。心甚愛重。情無捨離。所有珍寶悉用示之。如來亦爾。視諸眾生同於一子。  △六根醜譬。 善男子。如世間人以男女根醜陋鄙惡。以衣覆蔽。故名為藏。如來不爾。永斷此根。以無根故。無所覆藏。  經永斷此根者。若以小乘化.我則墮慳貪。慳貪之過.喻以穢根。唯施小化.其猶衣覆。今無緣普被.實無慳貪。故云永斷。  △七語論譬。 善男子。如婆羅門所有語論。終不欲令剎利毘舍首陀等聞。何以故。以此論中有過惡故。如來正法則不如是。初中後善。是故不得名為祕藏。  △二長者教子一譬釋開密因緣二。初總別分科。 【疏】次長者教子譬。為兩。初為密作譬.後為開作譬。初為二。先開次合。初開為四。一欲教大。二緣不堪.且為說小。三不說大。四結無覆藏。  △二初二下。隨文釋義二。初為密作譬二。初開四。初欲教大。 善男子。譬如長者唯有一子。心常憶念。憐愛無已。將詣師所。欲令受學。 【疏】初二如文。  經唯有一子者。一切眾生皆同佛性.名一子。無緣慈力.天性相關.故云憐念。師喻法身。諸佛所師.所謂法也。將以此機.造詣法身.受學圓頓。  △二緣不堪。 懼不速成。尋便將還。以愛念故。晝夜慇懃教其半字。  經懼不下.以其大機未熟.恐其聞大起謗.墜墮三惡。故云懼不速成.故隱大施小。以丈六應身為說漸教.故曰將還。  △三不說大。 而不教誨毗伽羅論。何以故。以其幼稚。力未堪故。善男子。假使長者教半字已。是兒即時能得了知毗伽羅論不。不也世尊。 【疏】三不說大中.云毗伽羅論者。此云字本論。河西云。世間文字之根本。典籍音聲之論.宣通四辯.呵責世法.贊出世法。言詞清雅.義理深邃。雖是外論而無邪法.將非善權大士之所為乎。其文問答等可尋。  其文問答者。經善男下.佛問也。不也世尊.是迦葉答也。  △四結無覆藏。 如是長者於是子所。有祕藏不。不也世尊。何以故。以子年幼。故不為說。不以祕吝而不顯示。所以者何。若有嫉妒祕吝之心。乃名為藏。如來不爾。云何當言如來祕藏。 【疏】四結如文。  經如是下.即是結文。經秘藏。藏.平聲。  △二合四。初合欲說大。 佛言。善哉善哉。善男子。如汝所言。若有瞋心嫉妒慳吝。乃名為藏。如來無有瞋心嫉妒。云何名藏。善男子。彼大長者謂如來也。言一子者謂一切眾生。如來等視一切眾生猶如一子。教一子者謂聲聞弟子。半字者謂九部經。毗伽羅論者所謂方等大乘經典。 【疏】從佛言善哉下.合初譬也。初述贊正合欲說大教也。  △二合且為說小。 以諸聲聞無有慧力。是故如來為說半字九部經典。 【疏】次以諸聲聞下.合且為說小也。  △三合不為說大。 而不為說毗伽羅論方等大乘。 【疏】三而不為下.合不為說大。  △四合無秘藏。 善男子。如彼長者子既長大。堪任讀學。若不為說毗伽羅論。可名為藏。若諸聲聞有堪任力。能受大乘毗伽羅論。如來祕惜不為說者。可言如來有祕密藏。如來不爾。是故如來無有祕藏。 【疏】四善男子如彼下.合無祕藏。  △二為開作譬二。初譬。 如彼長者教半字已。次為演說毗伽羅論。 【疏】次從如彼長者教半字已下.為開密作譬。  △二合二。初略指如文。 我亦如是。為諸弟子說於半字九部經已。次為演說毗伽羅論。所謂如來常存不變。 【疏】次所謂下.合。如文。  △二舊下。斥他憑用二。初引古諍論四。初示舊師憑文立。 【疏】舊引此文.證無常是小.常是大。  舊引下.古師據常存之語。是佛用大乘.合毗伽羅滿字論喻也。故知小半無常.大滿是常。  △二約興皇引經難。 【疏】興皇難此義云。大品亦明無常.應是小乘。  △三解下。以無常通大救。 【疏】解云。無常通大小。  無常通大小者。他人通難也。古以十二年後.悉是大乘。而般若方等法華.猶是無常.唯今經明常住。故大品是大乘.而明無常也。  △四竝下。以滿應通小竝。 【疏】並云半滿亦應爾。  並云下.興皇並也。汝既據半滿之論.以喻大小。既大有無常.則滿亦應爾。經既以滿字獨喻今經.則使今經反成無常也。  △二今下。明今用義。 【疏】今明無常是三藏。常無常是通。常是別。即常無常.而非常非無常是圓。應用四意分別眾經。豈可一向而生爭論。  今明下.約四教以明。則常與無常.不可剋判大小也。以三藏唯小.後三是大。而此四教.橫徧五時。則前三味何妨明常。但秘而未開.偏小相隔。常無常是通者。鈍根菩薩.證與小同.故無常。利根被接.見中道理.故是常。別教初心.便知中理.故是常。圓人三諦.始終融即.故云即常等。經云常存不變.即圓教三一互融之常也。分別眾經者。則華嚴二教.鹿苑但小。方等對三。般若帶二。常與無常.區以別矣。何妨大品.有常無常。  △三龍王一譬明無開密因緣。 復次善男子。譬如夏月興大雲雷。降澍大雨。令諸農夫下種子者多獲果實。不下種者無所收獲。無所獲者非龍王咎。而此龍王亦無所藏。我亦如是。降大法雨大涅槃經。若諸眾生種善子者得慧芽果。無善子者則無所獲。無所獲者非如來咎。然佛如來實無所藏。 【疏】三復次下.龍王雲雷去.為無密因緣者作譬。不下種是無密緣.不萌芽是無開緣。如文。  △三領解。 迦葉復言。我今定知如來世尊無所祕藏。 【疏】三迦葉復言.即領解文。  △二論義二。初總別分科。 【疏】次如佛所說去.是論義。又二。先論義.次領解。初論義有兩番問答。  △二初問下。隨文釋義二。初論義二。初問答二。初問三。初領今常。 如佛所說毘伽羅論。謂佛如來常存不變。 【疏】初問有三。先領今常。  △二引昔無常。 是義不然。何以故。佛昔說偈。   諸佛與緣覺 聲聞弟子眾 猶捨無常身 何況諸凡夫 【疏】次引昔無常。  △三問云何。 今者乃說常存無變。是義云何。 【疏】三問云何。  △二答二。初分科。 【疏】佛答為二。初明昔權.後明今實。  △二初昔下。隨釋二。初明昔權。 佛言。善男子。我為一切聲聞弟子教半字。故而說是偈。善男子。波斯匿王其母命終。悲號戀慕。不能自勝。來至我所。我即問言。大王何故悲苦懊惱乃至於此。王言。世尊。國大夫人某日命終。假使有能令我母命還如本者。我當捨國象馬七珍。及以身命悉以報之。我復語言。大王。且莫愁惱憂悲啼哭。一切眾生壽命盡者名之為死。諸佛緣覺聲聞弟子尚捨此身。況復凡夫。善男子。我為波斯匿王教半字。故而說是偈。 【疏】初昔權中.云波斯匿者。鴦掘經.云和悅。阿含云祖母養。  波斯匿者。新云鉢邏犀那侍多。此云勝軍。  △二明今實。 我今為諸聲聞弟子說毗伽羅論。謂如來常存。無有變易。若有人言如來無常。云何是人舌不墮落。 【疏】次我今下.明實。舌墮落者.以常為無常.致招此過。彭城寺嵩法師云。佛智流動。臨無常時.舌爛口中.猶尚不易。  致招此過者。抑實為權.謗佛所證.致感現報。過應作禍。謗佛是過愆.舌落是禍報。彭城下.引事顯經。猶尚不易者。舌雖已爛.猶說無常。案梁僧傳.即宋京師中興寺僧嵩也。應是先居彭城.故今云耳。故傳第七云。嵩亦兼明政論。末年僻執.謂佛不應常住。臨終之日.舌本先爛焉。  △二問答二。初問。 迦葉復言。如佛所說。   無所積聚 於食知足 如鳥飛空 迹不可尋 是義云何。世尊。於此眾中誰得名為無所積聚。誰復得名於食知足。誰行於空。迹不可尋。而此去者。為至何方。 【疏】迦葉復言去.是第二番問答。此問近從如來常存無有變易生。偈迮但三問.長行有四問。  △二答二。初隨經文別釋四。初答無積聚。 佛言。迦葉。夫積聚者名曰財寶。善男子。積聚有二種。一者有為。二者無為。有為積聚者即聲聞行。無為積聚者即如來行。善男子。僧亦二種。有為無為。有為僧者名曰聲聞。聲聞僧者無有積聚。所謂奴婢。非法之物。庫藏穀米。鹽豉胡麻。大小諸豆。若有說言。如來聽蓄奴婢僕使如是之物。舌則卷縮。我諸所有聲聞弟子名無積聚。 【疏】佛答初問有三意。無積聚者.舉積明無積聚。積聚有二者.是明無積之積。僧亦如是者.是明積之無積。聲聞是有為者.聲聞作意.故是有為。非時取證.故名積聚。菩薩無作中行.故曰無為。不以空為證.名無積聚(云云)。  佛答下.先分經。聲聞下.釋義。舉積明無積者。先舉財寶是積聚物。聲聞菩薩以不畜此.名無積也。無積之積者。不積世財.而積智斷。積之無積者。雖積智斷.不積八不淨財。聲聞是有為等者。正釋無積之積經文也。非時取證.即不待說所因也。積聚智斷.取證涅槃。菩薩下.釋經如來行也。如來是果.行則是因。行行之人.名為菩薩。名無積聚下.云云者。菩薩不滯空邊.名無積聚。而實積聚.中道智斷也。故經云。無為積聚.即如來行。準疏主意。即約世財等展轉以論。謂聲聞不積世財.而積無漏。菩薩不積無漏.而積中道。是故大小俱有二義。  經所謂下.即八不淨財。以此經扶律談常.會漸歸頓.是其正意。故約聲聞更廣明之。若菩薩僧.則不積涅槃。經文存略。經卷縮.奇員反。詩云。有卷者阿。傳曰。卷.曲也。問。經文前明積聚有二.與後僧二.何別。答。前約二僧所證法。後約能證人。  △二答食知足。 亦得名為於食知足。若有貪食名不知足。不貪食者是名知足。 【疏】次亦得名為者。答第二問。  經是名知足者。聲聞不貪不淨財.名知足。而捨生死.貪求涅槃之食.名不知足。菩薩達生死即涅槃.更無他求.名為知足。  △三答迹難尋。 迹難尋者。則近無上菩提之道。 【疏】迹難尋者。答第三問。  經迹難尋者。二乘之道.非凡夫所知。菩薩之道.非偏小所知。故知鳥迹.人不能尋。開小即大.故近佛道。  △四答至何方。 我說是人雖去無至。 【疏】我說是人者。答第四問。  經雖去無至者。雖去生死而證涅槃.達生死即涅槃.故無所至。  △二今明下。約德諦通示。 【疏】今明佛答四問.廣顯常住。無積是淨.知足是樂.難尋是我.無至處是常。復次無積是無集.知足是無苦.難尋是有道.無至是有滅。有滅故無苦.有道故無集。道之與滅.皆常樂我淨。常存之義明矣。  知足是樂者.無貪求之苦故。難尋是我者.自在無拘故。無至是常者.理無取捨故。有道故無集者.煩惱即菩提故。有滅故無苦者.生死即涅槃故。  △二領解。 迦葉復言。若有為僧尚無積聚。況無為僧。無為僧者即是如來。如來云何當有積聚。夫積聚者名為藏匿。是故如來凡有所說無所吝惜。云何名藏。迹不可尋者所謂涅槃。涅槃之中無有日月。星辰諸宿。寒熱風雨。生老病死。二十五有。離諸憂苦及諸煩惱。如是涅槃。如來住處。常不變易。以是因緣。如來至是娑羅樹間。於大涅槃而般涅槃。 【疏】次迦葉復言者.是領解也。  經星辰諸宿者。五星北辰.為眾星所拱.故別舉之。諸宿即二十八宿也。  △二解脫二。初敘意分科。 【疏】從佛告迦葉所言大者去.有人用此文述成迦葉。今從此去.第二正明解脫。文為三。初略明解脫。次廣明解脫。三總結解脫。略又二。初略說解脫.次論義。  △二略說下。隨文辨義三。初略明解脫二。初略說解脫二。初分科懸敘。 【疏】略說為三。一舉廣大。二舉無瘡疣。三解脫處。包攝無外.不可求其涯底.故言廣博。淫怒癡盡.患累都除.故無創疣。境智相應.故名為處。是為略說三點不得相離.亦是體用成就.亦是自他具足。三意雖略.義理粗周。就廣大文.有法有譬。  三點不相離者。廣大即法身.無瘡疣即解脫.處即般若。以是智所照處故.且從能以屬般若。伊字三點.既不縱橫.故所譬三德.一一相攝。今此三段皆明解脫.而具三義者.是即一而三也。體用成就者。法身為體.二德為用。自他具足者。佛證此三名自.眾生理具名他。既自他性同.故至果位.自乃益他。義理粗周者。謂據經文三意.而有三德互融.體用成就.自他具足之義也。  △二所言下。隨文釋義三。初舉廣大三。初法。 佛告迦葉。所言大者。其性廣博。 【疏】所言大者.其性廣博。此是隨名訓釋.不可謂是待小之大。何者。上文以常釋大。此以廣釋大。下以不思議釋大。當知此大乃是絕待不思議大。  △二譬。 猶如有人壽命無量。名大丈夫。是人若能安住正法。名人中勝。 【疏】譬有竪橫兩意.人雖多德.要在壽命。壽命無量.即是竪譬.合於內行。行雖多途.貴在正法。故言為人中勝。  貴在正法者。謂一人具八也。謂一少欲。二知足。三遠離。四精進。五正念。六正定。七正慧。八不戲論。如四依品初釋也。又大乘藏中.別有八大人覺經一卷。須者往檢。  △三合。 如我所說八大人覺。為一人有。為多人有。若一人具八。則為最勝。 【疏】如我所說下.一人具八.多有功能.即橫明眾德。將譬望法.具以橫竪釋大。  △二舉無瘡疣二。初敘古解。 【疏】次從所言涅槃下.明無瘡疣。有人引此.翻涅槃為無累。無累即是無疣。興皇解云。涅槃外國總名解脫.此間別稱。理應以此總翻彼總.以此別翻彼別。何得用解脫別名.翻彼總名.而翻涅槃為解脫。今不翻總.而但翻別.為無疣者。正言總能兼別.別有無疣之義。故以別釋總.如是翻名.那可混濫。  此總翻彼總者。大滅度是此方總名。  △二就文下。隨文釋義三。初法。 所言涅槃者。無諸瘡疣。 【疏】就文有法譬合。法說自無瘡疣。  經瘡疣.羽求反。肉之凸病。釋名。疣.丘也。出皮上.聚高如丘.並喻三惑。亦可瘡喻三惑.疣喻二死。  △二譬。 善男子。譬如有人為毒箭所射。多受苦痛。值遇良醫。為拔毒箭。塗以妙藥。令其離苦。得受安樂。是醫即便遊於城邑及諸聚落。隨有患苦瘡疣之處。即往其所。為療眾苦。 【疏】譬說治他瘡疣.只是互現。  △三合。 善男子。如來亦爾。成等正覺為大醫王。見閻浮提苦惱眾生。無量劫中被婬怒癡煩惱毒箭。受大苦切。為如是等說大乘經甘露法藥。療治此已。復至他方。有諸煩惱毒箭之處。示現作佛。為其療治。是故名曰大般涅槃。  △三解脫處二。初分科。 【疏】三從解脫處。文為二。一自解脫.二調伏他。  △二文中下。隨釋二。初自解脫。 大般涅槃者名解脫處。 【疏】初文中言處者。第一義諦而為處所。不會此處.不得解脫。自安此處.復調伏他。普賢觀云。常波羅密所攝成處。此文云。以是真實甚深義處。當知以第一義諦為處明矣。  △二調伏他。 隨有調伏眾生之處。如來於中而作示現。以是真實甚深義。故名大涅槃。 【疏】次隨有調伏下.化他處者。非但顯圓.亦是斥小。昔法身般若.雖化眾生而無解脫。無餘解脫.無餘二德.一入永謝。尚自不能一處調他.況復處處。今之解脫.隨十法界.六道四聖.但是眾生須調伏者.普於其處而調伏之。雖在地獄.身心不苦。雖在畜生.而無怖畏。雖在餓鬼.恒無饑渴。雖在人天.無人天事。雖在二乘.以佛道聲大悲教化。於一切處都無瘡疣.染著之累。以是義故.名解脫處.非直觸處無染。又有般若照明.法身自在。只解脫處.三點具足。斥昔顯今.其義明矣。  △二論義二。初標示。 【疏】二迦葉白下.是論義。上明三義.此但論兩。  △二初二下。隨釋二。初二番論無瘡疣二。初問答。 迦葉菩薩復白佛言。世尊。世間醫師悉能療治一切眾生瘡疣病不。善男子。世間瘡疣凡有二種。一者可治。二不可治。凡可治者。醫則能治。不可治者。則不能治。  △二問答。 迦葉復言。如佛言者。如來則為於閻浮提治眾生已。若言治已。是諸眾生其中云何復有未能得涅槃者。若未悉得。云何如來說言治竟欲至他方。善男子。閻浮提內眾生有二。一者有信。二者無信。有信之人則名可治。何以故。定得涅槃。無瘡疣故。是故我說治閻浮提諸眾生已。無信之人名一闡提。一闡提者名不可治。除一闡提。餘悉治已。是故涅槃名無瘡疣。 【疏】初二番問答.論無瘡疣義。如文。  經有信之人者。即名字位人.起圓信心。加功不已.定至分真涅槃也。  △二三番論解脫處三。初問答。 世尊。何等名涅槃。善男子。夫涅槃者。名為解脫。 【疏】後三番問答.論解脫處。初番如文。  △二問答二。初總別分科。 【疏】次番問答。為二。初問雙標。次答中二。初雙釋.二雙結。  △二舊下。隨文釋義二。初問雙標。 迦葉復言。所言解脫為是色耶。為非色乎。  △二答二。初雙釋二。初異解。 佛言。善男子。或有是色。或非是色。言非色者。即是聲聞緣覺解脫。言是色者。即是諸佛如來解脫。 【疏】舊解常住佛果有色.而引此文。又一師云。佛果無色。而言色者.妙慧顯然.故名為色。  舊解下.出四師.釋是色。佛果有色者。謂應色無窮.異彼灰斷。又一下.次師自有二解。佛果無色者。無應色也。而言下.正釋經文是色之義。蓋取妙慧.有見理義.故云是色.實非質礙。 【疏】二能應為色。又有說云。三聚之中.二聚非色.一聚是色。取色聚顯然.喻佛果解脫。  二能應下.即此師第二解也。又有下.第三師。三聚。謂色聚.心聚.非色非心聚。二聚非色者。心與不相應行也。取色下.正釋經義。謂經云是色.蓋從譬得名。而所譬佛果.實非色也。 【疏】興皇云。若定有色定無色者.不應安或。或者無緣作色無色。然法身非色非無色。而或色者.是無色色。或無色者.是色無色。以是義故。二乘不解.非其境界。聲聞無色者.小乘患色.猶如桎梏.為說無色。菩薩能體色無色.故言妙色湛然。  興皇下.第四師也。不應安或者。或是不定之辭。經文既云。或有是色等。諸師何得定作色與非色解耶。聲聞下.約法身二用以消經文。桎梏.械也。在手曰梏。在足曰桎。音質谷。  △二今釋。 【疏】今皆不然。解脫之體.何曾是色及與非色。  △二雙結。 善男子。是故解脫亦色亦非色。如來為諸聲聞弟子說為非色。 【疏】下文云。不可說色及以非色。不可說空及與不空。為兩緣故.言色非色。非色亦色.色亦非色。色非色不可思議。  兩緣者。大小機也。為大機說色.故常存。為小機說非色.故灰斷。故云。故言色非色也。非色下二句.顯體性融即。無常即常.故云非色亦色。常即無常.故云色亦非色。次一句結成。故云色非色.不可思議也。有本云。非非色者.文悞。故知興皇但云為小說無色.為大言妙色者.豈曉二體本融哉。  △三問答。 世尊。聲聞緣覺若非色者。云何得住。善男子。如非想非非想天。亦色非色。我亦說為非色。若人難言非想非非想天若非色者。云何得住。去來進止。如是之義。諸佛境界。非諸聲聞緣覺所知。解脫亦爾。亦色非色。說為非色。亦想非想。說為非想。如是之義。諸佛境界。非諸聲聞緣覺所知。 【疏】第三問答。正顯此義乃是諸佛境界.非聲聞緣覺所知。即其義也。  經云何得住者。假執昔教為難。佛答舉非想天為喻.以彰二乘得解脫.非色亦色.是以得住。豈非二乘涅槃.全是無明。無明即法性.故得住也。經非想亦色非色者。佛說四空有色。諸經大同。華嚴宣說菩薩鼻根.聞於無色宮殿之香。阿含經中說.舍利弗般涅槃時.色無色天.空中淚下.如春細雨。波闍波提般涅槃時.色無色天.佛前側立.故云亦色。  △二廣明解脫二。初分科。 【疏】二爾時迦葉白佛唯願哀憫下.是廣明解脫。有問有答。  △二問或下。隨釋二。初問二。初古解。 爾時迦葉菩薩復白佛言。世尊。唯願哀憫。重垂廣說。大般涅槃行解脫之義。 【疏】問或為二。涅槃行是問因.解脫之義是問果。觀師云不須分別因之與果.直是問此解脫行德.行德是行。  △二今釋。 【疏】今謂不然.乃是請廣上三義。行者.衡音.謂是施行演暢.令其開廣.請廣上廣博意。言解脫者.請廣上無瘡疣意。義者.請廣上解脫處。上三義既略.今是廣請.云何餘解。  衡音者。讀經應行字為句首。云行解脫之義也。  △二答四。初敘古解釋二。初明古定數。 【疏】次答中.相傳有百句。招提云。就頭首數.止有八十四五。若大小合數.有九十七八。極細為言有一百餘。但一百是數之圓名.故言百句。例如大品百波羅蜜.唯有九十(云云)。  八十四五者.但數。又解脫為頭.但八十四。九十七八者。加十三夫解脫者.只九十七。  △二明古解義。 【疏】古來未見釋此百句.唯真諦三藏一卷義記。略不可解。  略不可解者.不稱經旨.故不引用。  △二天台下。述師傷歎。 【疏】天台大師.曾於靈石一夏釋此百句解脫。一句之中皆作百句.凡萬法門。先學自飽.而不錄之.今無以傳。惜哉惜哉。後代無聞。  靈石.寺名。在台州黃巖縣。重言惜哉者。嗟嘆之甚也。  △三上舉下。自陳義旨三。初明義妙言絕。 【疏】上舉三義略釋解脫。後百句廣明.於一一句備於橫竪.無有瘡疣。到解脫處.調伏眾生.句句悉爾。何者。三點相即.具足無缺。三義具足.止可懸照.豈可措言。  備於下.明句句中備上略說三義也。橫竪即初舉廣大義.以前文法橫譬竪.義互現故。到解下.前解脫處有二.謂自解脫.及調伏他。何者下.徵釋。各具前三所以也。以即一而三.故使解脫具斯三義。止可下.謂百句一一攝三.而三收盡百句。即三而一.即一而三。其理幽遠.只可內心懸照而已.安可措置言辭而解說乎。蓋云言不盡意也。  △二謙己分文。 【疏】欲廣明之.為力不足。鑽仰不已.輒分其文。初從名為遠離去.至譬如日月不逼眾生.廣上無瘡疣義(三紙)。  為力不足者。疏主謙也。雖欲効智者.作萬句廣明.而且患智力不足。論語冉求曰。非不說子之道.力不足也。鑽仰下.明略釋之意。雖力不足而鑽其堅.仰其高.耽玩不能休已。因是專輙分文也。論語云。仰之彌高.鑽之彌堅。瞻之在前.忽焉在後。廣上無瘡疣義者。初句云。遠離繫縛。末句云。於諸眾生無有逼切。繫縛逼切.即二死三惑.俱名瘡疣。其間諸句.義皆可例。故此三紙來文正明解脫義也。 【疏】從名無動法.至不生一念之善.廣上解脫處義(二十七行)。  廣上解脫處義者。初句云無動。末句云闡提不生一念之善。解脫無是事等。豈非智能照境.不為二邊所動.故云無動。無二邊惡.故云解脫無是事等。故此二十七行.是明解脫具般若義。 【疏】從譬如穀聚去.至譬如幻物.廣上其性廣博義(一紙十六行)。  廣上性廣博義者。初云。譬如穀聚.其量可知。真解脫者.則不如是。末云。如幻物不可執持。解脫亦爾.不可執持。廣故.量不可知。空故.手不可執。空體無量.亦即廣也。故此一紙十六行文.是明解脫具法身義。 【疏】又從無有身體去.至能救一切怖畏者.更廣上無瘡疣義(一紙十八行)。又從即是歸處去.至洗浴還家.更廣上解脫處義(二紙)。又從無作樂去.至斷一切貪一切相.更廣上無瘡疣義(三十七行)。  下之三段重廣上義.比說可知。讀者至文.句句消釋.令順三義。遠法師云。一句中應具五意。一列名。二解釋。三結。四即如來。五難解者重更分別。而文中多少不定。或有初無後.或有後無初.或有中間而無初後。於解釋中.或但法說.或兼喻說。喻有反順。其順喻者.則云解脫亦爾。其反喻者.則云解脫不爾。法喻相對.前却不定。或有初法.次喻.後合。或有先喻.次法.後合。或但法喻.無合。文相不定.應預知之.至文易曉。前三段經.疏文無釋。  △三此中下。指經文意。 【疏】此中既是廣說之文.重釋無咎。  △四觀師下。隨文略消六。初廣上無瘡疣。 佛讚迦葉。善哉善哉。善男子。真解脫者名曰遠離一切繫縛。若真解脫離諸繫縛。則無有生。亦無和合。譬如父母和合生子。真解脫者則不如是。是故解脫名曰不生。迦葉。譬如醍醐其性清淨。如來亦爾。非因父母和合而生。其性清淨。所以示現有父母者。為欲化度諸眾生故。真解脫者即是如來。如來解脫無二無別。譬如春月下諸種子。得煖潤氣。尋便出生。真解脫者則不如是。又解脫者名曰虛無。虛無即是解脫。解脫即是如來。如來即是虛無。非作所作。凡是作者。如城郭樓觀。真解脫者則不如是。是故解脫即是如來。又解脫者即無為法。譬如陶師作已還破。解脫不爾。真解脫者不生不滅。是故解脫即是如來。如來亦爾。不生不滅。不老不死。不破不壞。非有為法。以是義故。名曰如來。入大涅槃。不老不死。有何等義。老者名為遷變。髮白面皺。死者身壞命終。如是等法解脫中無。以無是事。故名解脫。如來亦無髮白面皺有為之法。是故如來無有老也。無有老故則無有死。又解脫者名曰無病。所謂病者四百四病。及餘外來侵損身者。是處無故。故名解脫。無疾病者即真解脫。真解脫者即是如來。如來無病。是故法身亦無有病。如是無病即是如來。死者名曰身壞命終。是處無死。即是甘露。甘露者即真解脫。真解脫者即是如來。如來成就如是功德。云何當言如來無常。若言無常。無有是處。是金剛身云何無常。是故如來不名命終。如來清淨無有垢穢。如來之身非胎所污。如分陀利本性清淨。如來解脫亦復如是。如是解脫即是如來。是故如來清淨無垢。又解脫者。諸漏瘡疣永無遺餘。如來亦爾。無有一切諸漏瘡疣。又解脫者無有鬪諍。譬如饑人見他飲食生貪奪想。解脫不爾。又解脫者名曰安靜。凡夫人言。夫安靜者。謂摩醯首羅。如是之言即是虛妄。真安靜者畢竟解脫。畢竟解脫即是如來。又解脫者名曰安隱。如多賊處名不安隱。清夷之處乃名安隱。是解脫中無有怖畏。故名安隱。是故安隱即真解脫。真解脫者即是如來。如來者即是法也。又解脫者無有等侶。有等侶者。如諸國王有鄰國等。真解脫者則不如是。無等侶者。謂轉輪聖王無能與等。解脫亦爾。無有等侶。無等侶者即真解脫。真解脫者即是如來轉法輪王。是故如來無有等侶。有等侶者。無有是處。又解脫者名無憂愁。有憂愁者。譬如國王畏難強鄰而生憂愁。夫解脫者則無是事。譬如壞怨則無憂慮。解脫亦爾。是無憂畏。無憂畏者即是如來。又解脫者名無憂喜。譬如女人唯有一子從役遠行。卒得凶問。聞之愁苦。後復聞活。便生歡喜。夫解脫中無如是事。無憂喜者即真解脫。真解脫者即是如來。又解脫者無有塵垢。譬如春月日沒之後。風起塵霧。夫解脫中無如是事。無塵霧者譬真解脫。真解脫者即是如來。譬如聖王髻中明珠無有垢穢。夫解脫性亦復如是無有垢穢。無垢穢者譬真解脫。真解脫者即是如來。如真金性不雜沙石。乃名真寶。有人得之。生於財想。夫解脫性亦復如是。如彼真寶。彼真寶者譬真解脫。真解脫者即是如來。譬如瓦瓶破而聲。金剛寶瓶則不如是。夫解脫者亦無破。金剛寶瓶喻真解脫。真解脫者即是如來。是故如來身不可壞。其聲者。如蜱麻子置盛熱中爆裂出聲。夫解脫者無如是事。如彼金剛真寶之瓶無破聲。假使無量百千人眾悉共射之。無能壞者。無破聲譬真解脫。真解脫者即是如來。如貧窮人負他物故。為他所繫。枷鎖杖罰。受諸苦毒。夫解脫中無如是事。無有負債。猶如長者多有財寶無量億數。勢力自在。不負他物。夫解脫者亦復如是。多有無量法財珍寶。勢力自在。無有所負。無所負者譬真解脫。真解脫者即是如來。又解脫者名無逼切。如春涉熱。夏日食甜。冬日觸冷。真解脫中無有如是不適意事。無逼切者譬真解脫。真解脫者即是如來。又無逼切者。譬如有人飽食魚肉而復飲乳。是人則為近死不久。真解脫中無如是事。是人若得甘露良藥。所患得除。真解脫者亦復如是。甘露良藥譬真解脫。真解脫者即是如來。云何逼切不逼切耶。譬如凡夫我慢自高。而作是念。一切物中誰能害我。即便捉持蛇虎毒蟲。當知是人不盡壽命則便橫死。真解脫中無如是事。不逼切者。如轉輪王所有神珠能伏蛣蜣九十六種諸毒蟲等。若有聞是神珠香者。諸毒消滅。真解脫者亦復如是。皆悉遠離二十五有。毒消滅者譬真解脫。真解脫者即是如來。又不逼切者。譬如虛空。解脫亦爾。彼虛空者喻真解脫。真解脫者即是如來。又逼切者。如近乾草燃諸燈火。近則熾燃。真解脫中無如是事。又不逼切者。譬如日月不逼眾生。解脫亦爾。於諸眾生無有逼切。無有逼切譬真解脫。真解脫者即是如來。  經清夷.羊脂反。說文。夷.平。經卒得.蒼沒反。經聲㽄.蘇奚反。埤蒼云。瓦聲散也。作嘶者非。蜱麻。字宜作蓖。三蒼。布迷反.草名。呂靜韻集云。蓖麻.其形似樹。經文作蜱.音脾.螳螂子也。非此所用。經爆裂。方孝.補角.普剝三反。說文。爆.灼也。謂皮散起。  △二廣上解脫處。 又解脫者名無動法。猶如怨親。真解脫中無如是事。又不動者。如轉輪王更無聖王以為親友。若更有親則無是處。解脫亦爾。更無有親。若有親者亦無是處。彼王無親譬真解脫。真解脫者即是如來。如來者即是法也。又無動者。譬如素衣易受染色。解脫不爾。又無動者。如婆師華欲令有臭及青色者。無有是處。解脫亦爾。欲令有臭及諸色者亦無是處。是故解脫即是如來。又解脫者名為希有。譬如水中生於蓮華非為希有。火中生者是乃希有。有人見之便生歡喜。真解脫者亦復如是。其有見者心生歡喜。彼希有者譬真解脫。真解脫者即是如來。其如來者即是法身。又希有者。譬如嬰兒其齒未生。漸漸長大。然後乃生。解脫不爾。無生不生。又解脫者名曰虛寂。無有不定。不定者。如一闡提究竟不移。犯重禁者不成佛道。無有是處。何以故。是人若於佛正法中心得淨信。爾時即便滅一闡提。若復得作優婆塞者。是亦能得滅一闡提。犯重禁者。滅此罪已則得成佛。是故若言畢定不移不成佛道。無有是處。真解脫中都無如是滅盡之事。又虛寂者墮於法界。如法界性即真解脫。真解脫者即是如來。又一闡提若盡滅者。則不得稱一闡提也。何等名為一闡提耶。一闡提者。斷滅一切諸善根本。心不攀緣一切善法。乃至不生一念之善。真解脫中都無是事。無是事故即真解脫。 真解脫者即是如來。  經婆師華。正云婆利史迦。此云雨。以此華.雨時開故。  △三廣上性廣博。 又解脫者名不可量。譬如穀聚其量可知。真解脫者則不如是。譬如大海不可度量。解脫亦爾。不可度量。不可量者即真解脫。真解脫者即是如來。又解脫者名無量法。如一眾生多有業報。解脫亦爾。有無量報。無量報者即真解脫。真解脫者即是如來。又解脫者名為廣大。譬如大海無與等者。解脫亦爾。無能與等。無與等者即真解脫。真解脫者即是如來。又解脫者名曰最上。譬如虛空最高無比。解脫亦爾。最高無比。高無比者即真解脫。真解脫者即是如來。又解脫者名無能過。譬如師子所住之處。一切百獸無能過者。解脫亦爾。無有能過。無能過者即真解脫。真解脫者即是如來。又解脫者名為無上。譬如北方諸方中上。解脫亦爾。為無有上。無有上者即真解脫。真解脫者即是如來。又解脫者名無上上。譬如北方之於東方為無上上。解脫亦爾。無有上上。無上上者即真解脫。真解脫者即是如來。又解脫者名曰恒法。譬如人天身壞命終。是名曰恒非不恒也。解脫亦爾。非是不恒。非不恒者即真解脫。真解脫者即是如來。又解脫者名曰堅實。如佉陀羅栴檀沈水其性堅實。解脫亦爾。其性堅實。性堅實者即真解脫。真解脫者即是如來。又解脫者名曰不虛。譬如竹葦其體空。解脫不爾。當知解脫即是如來。又解脫者名不可污。譬如牆壁未被塗治。蚊虻在上止住遊戲。若已塗治彩畫彫飾。蟲聞彩香即便不住。如是不住譬真解脫。真解脫者即是如來。又解脫者名曰無邊。譬如聚落皆有邊表。解脫不爾。譬如虛空無有邊際。解脫亦爾。無有邊際。如是解脫即是如來。又解脫者名不可見。譬如空中鳥跡難見。如是難見譬真解脫。真解脫者即是如來。又解脫者名曰甚深。何以故。聲聞緣覺所不能入。不能入者即真解脫。真解脫者即是如來。又甚深者。諸佛菩薩之所恭敬。譬如孝子供養父母功德甚深。功德甚深譬真解脫。真解脫者即是如來。又解脫者名不可見。譬如有人不自見頂。解脫亦爾。聲聞緣覺所不能見。不能見者即真解脫。真解脫者即是如來。又解脫者名無舍宅。譬如虛空無有舍宅。解脫亦爾。言舍宅者喻二十五有。無有舍宅者譬真解脫。真解脫者即是如來。又解脫者名不可取。如阿摩勒果人可取持。解脫不爾。不可取持。不可取持即真解脫。真解脫者即是如來。又解脫者名不可執。譬如幻物不可執持。解脫亦爾。不可執持。不可執持即真解脫。真解脫者即是如來。  經是名曰恒非不恒者。以人天趣.必歸磨滅。故身壞命終.是恒定法。而喻解脫.滅惑離苦是恒定故。  △四更廣無瘡疣二。初約絕待釋。 又解脫者無有身體。譬如有人體生瘡癩及諸癰疽。顛狂乾枯。真解脫中無如是病。無如是病譬真解脫。真解脫者即是如來。又解脫者名為一味。如乳一味。解脫亦爾。唯有一味。如是一味即真解脫。真解脫者即是如來。又解脫者名曰清淨。如水無泥。澄渟清淨。解脫亦爾。澄渟清淨。澄渟清淨即真解脫。真解脫者即是如來。又解脫者名曰一味。如空中雨一味清淨。一味清淨譬真解脫。真解脫者即是如來。又解脫者名曰除却。譬如滿月無諸雲翳。解脫亦爾。無諸雲翳。無諸雲翳即真解脫。真解脫者即是如來。又解脫者名曰寂靜。譬如有人熱病除愈。身得寂靜。解脫亦爾。身得寂靜。身得寂靜即真解脫。真解脫者即是如來。又解脫者即是平等。譬如野田毒蛇鼠狼俱有殺心。解脫不爾。無有殺心。無殺心者即真解脫。真解脫者即是如來。又平等者。譬如父母等心於子。解脫亦爾。其心平等。心平等者即真解脫。真解脫者即是如來。又解脫者名無異處。譬如有人唯居上妙清淨屋宅。更無異處。解脫亦爾。無有異處。無異處者即真解脫。真解脫者即是如來。又解脫者名曰知足。譬如饑人。值遇甘饌。食之無厭。解脫不爾。如食乳糜。更無所須。更無所須譬真解脫。真解脫者即是如來。又解脫者名曰斷絕。如人被縛。斷縛得脫。解脫亦爾。斷絕一切疑心結縛。如是斷疑即真解脫。真解脫者即是如來。  △二約相待釋。 又解脫者名到彼岸。譬如大河有此彼岸。解脫不爾。雖無此岸而有彼岸。有彼岸者即真解脫。真解脫者即是如來。又解脫者名曰默然。譬如大海。其水汎。多諸音聲。解脫不爾。如是解脫即是如來。又解脫者名曰美妙。譬如眾藥。雜呵梨勒其味則苦。解脫不爾。味如甘露。味如甘露譬真解脫。真解脫者即是如來。又解脫者除諸煩惱。譬如良醫。和合諸藥善療眾病。解脫亦爾。能除煩惱。除煩惱者即真解脫。真解脫者即是如來。 又解脫者名曰無迮。譬如小舍不容多人。解脫不爾。多所容受。多所容受即真解脫。真解脫者即是如來。又解脫者名滅諸愛。不雜婬欲。譬如女人多諸愛欲。解脫不爾。如是解脫即是如來。如來如是無有貪欲瞋恚。愚癡憍慢等結。又解脫者名曰無愛。愛有二種。一餓鬼愛。二者法愛。真解脫者離餓鬼愛。憐憫眾生故有法愛。如是法愛即真解脫。真解脫者即是如來。又解脫者離我我所。如是解脫即是如來。如來者即是法也。又解脫者即是滅盡離諸有貪。如是解脫即是如來。如來者即是法也。又解脫者即是救護。能救一切諸怖畏者。如是解脫即是如來。如來者即是法也。 【疏】觀師偏解一兩句云。解脫不爾。雖無此岸而有彼岸者.彼此相對。若雙非者.如非彼此。此彼既去.然後以非彼非此結之。例如絕待.非小非大.結之為大。非彼非此.結為彼岸。又相待釋.如惡墜善升。將非顯是.此岸是生死.彼岸名涅槃。欲貶下劣.尊於高勝.故言雖無此岸而有彼岸。  彼此相對者。對生死此岸.說涅槃彼岸。此相待義也。若雙非下.若絕待者.生死涅槃一如無二.故云如非彼此。此彼既去者。謂相待既去.故以雙非.結顯絕待之名。例如下.舉例。既許絕待涅槃.理非小大.而結名大般涅槃。故可例今絕待解脫.非彼非此.而結為彼岸也。  △五更廣解脫處。 又解脫者即是歸處。若有歸依如是解脫。不求餘依。譬如有人依恃於王。不求餘依。雖復依王則有動轉。依解脫者無有動轉。無動轉者即真解脫。真解脫者即是如來。如來者即是法也。又解脫者名曰屋宅。譬如有人。行於曠野則有險難。解脫不爾。無有險難。無險難者即真解脫。真解脫者即是如來。又解脫者是無所畏。如師子王於諸百獸不生怖畏。解脫亦爾。於諸魔眾不生怖畏。無怖畏者即真解脫。真解脫者即是如來。又解脫者無有迮狹。譬如隘路。乃至不受二人並行。解脫不爾。如是解脫即是如來。又有不迮。譬如有人畏虎墮井。解脫不爾。如是解脫即是如來。又有不迮。如大海中捨壞小船。得堅牢船。乘之渡海至安隱處。心得快樂。解脫亦爾。心得快樂。得快樂者即真解脫。真解脫者即是如來。又解脫者拔諸因緣。譬如因乳得酪。因酪得酥。因酥得醍醐。真解脫中都無是因。無是因者即真解脫。真解脫者即是如來。又解脫者能伏憍慢。譬如大王慢於小王。解脫不爾。如是解脫即是如來。如來者即是法也。又解脫者伏諸放逸。謂放逸者多有貪欲。真解脫中無有是名。無是名者即真解脫。真解脫者即是如來。又解脫者能除無明。如上妙酥。除諸滓穢乃名醍醐。解脫亦爾。除無明滓。生於真明。如是真明即真解脫。真解脫者即是如來。又解脫者名為寂靜。純一無二。如空野象獨一無侶。解脫亦爾。獨一無二。獨一無二即真解脫。真解脫者即是如來。又解脫者名為堅實。如竹葦蓖麻。莖幹空虛而子堅實。除佛如來。其餘人天皆不堅實。真解脫者。遠離一切諸有漏等。如是解脫即是如來。又解脫者名能覺了。增益於我。真解脫者亦復如是。如是解脫即是如來。又解脫者名捨諸有。譬如有人食已而吐。解脫亦爾。捨於諸有。捨諸有者即真解脫。真解脫者即是如來。又解脫者名曰決定。如婆師華香。七葉中無。解脫亦爾。如是解脫即是如來。又解脫者名曰水大。譬如水大於諸大勝。能潤一切草木種子。解脫亦爾。能潤一切有生之類。如是解脫即是如來。又解脫者名曰為入。如有門戶則通入路。金性之處。金則可得。解脫亦爾。如彼門戶。修無我者則得入中。如是解脫即是如來。又解脫者名曰為善。譬如弟子隨逐於師。善奉教勅。得名為善。解脫亦爾。如是解脫即是如來。又解脫者名出世法。於一切法最為出過。如眾味中酥乳最勝。解脫亦爾。如是解脫即是如來。又解脫者名曰不動。譬如門閫。風不能動。真解脫者亦復如是。如是解脫即是如來。又解脫者名無濤波。如彼大海其水濤波。解脫不爾。如是解脫即是如來。又解脫者譬如宮殿。解脫亦爾。當知解脫即是如來。又解脫者名曰所用。如閻浮檀金多有所任。無有能說是金過惡。解脫亦爾。無有過惡。無有過惡即真解脫。真解脫者即是如來。又解脫者捨嬰兒行。譬如大人捨小兒行。解脫亦爾。除捨五陰。除捨五陰即真解脫。真解脫者即是如來。又解脫者名曰究竟。如被繫者從繫得脫。洗浴清淨。然後還家。解脫亦爾。畢竟清淨。畢竟清淨即真解脫。真解脫者即是如來。  經畏虎墮井。畏生死虎.墮涅槃井.即小乘解脫。故大解脫不爾也。經而子堅實者。反迷成悟.如從竹生子。經增益於我者。理智自在.名我。經食已而吐。食涅槃.吐諸有。經七葉中無者。七葉華臭.決定無香。解脫法中.無煩惱香。經修無我。自小入大.故曰入中.汲引小乘也。隨順於師.譬智順於理。  △六三廣無瘡疣二。初正解。 又解脫者。名無作樂。無作樂者。已吐貪欲瞋恚癡故。譬如有人誤飲毒藥。為除毒故。即服吐藥。既得吐已。毒即除愈。身得安樂。解脫亦爾。吐諸煩惱結縛之毒。身得安樂。名無作樂。無作樂者即真解脫。真解脫者即是如來。又解脫者。名斷四種毒蛇煩惱。斷煩惱者即真解脫。真解脫者即是如來。又解脫者。名離諸有滅一切苦。得一切樂。永斷貪欲瞋恚愚癡。拔斷一切煩惱根本。拔根本者即真解脫。真解脫者即是如來。又解脫者。名斷一切有為之法。出生一切無漏善法。斷塞諸道。所謂若我無我。非我非無我。唯斷取著。不斷我見。我見者名為佛性。佛性者即真解脫。真解脫者即是如來。又解脫者。名不空空。空空者名無所有。無所有者。即是外道尼犍子等所計解脫。而是尼犍實無解脫。故名空空。真解脫者則不如是。故不空空。不空空者即真解脫。真解脫者即是如來。又解脫者。名空不空。如水酒乳酪酥蜜等瓶。雖無水酒酪酥蜜時。猶故得名為水等瓶。而是瓶等。不可說空及以不空。若言空者則不得有色香味觸。若言不空而復無有水酒等實。解脫亦爾。不可說色及以非色。不可說空及以不空。若言空者。則不得有常樂我淨。若言不空。誰受是常樂我淨者。以是義故。不可說空及以不空。空者謂無二十五有及諸煩惱。一切苦。一切相。一切有為行。如瓶無酪則名為空。不空者。謂真實善色。常樂我淨。不動不變。猶如彼瓶。色香味觸故名不空。是故解脫譬如彼瓶。彼瓶遇緣則有破壞。解脫不爾。不可破壞。不可破壞即真解脫。真解脫者即是如來。又解脫者。名曰離愛。譬如有人愛心悕望釋提桓因大梵天王自在天王。解脫不爾。若得成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已。無愛無疑。無愛無疑即真解脫。真解脫者即是如來。若言解脫有愛疑者。無有是處。又解脫者。斷諸有貪。斷一切相。一切繫縛。一切煩惱。一切生死。一切因緣。一切果報。如是解脫即是如來。如來即是涅槃。 【疏】又解脫者斷四毒蛇.取四鈍使以為四蛇.謂貪瞋癡慢。正言此四通於見思.能傷法身.損慧命。  取四鈍者。義通界外.方合經旨。  △二問下。釋疑二。初疑問。 【疏】問。斷惑是因.解脫是果。云何解脫.斷四毒蛇。  △二開下。答釋二。初引古解。 【疏】開善引經云。無明力大.佛菩提智之所能斷。果有等覺妙覺.等覺即斷。莊嚴引經云。上士者斷.無上不斷。觀師云。果地非斷非不斷。緣宜聞斷.如開善。緣宜不斷.如莊嚴。  △二今若下。依今解。 【疏】今若取四教義。三藏果斷.因不斷。通教因時斷正.果起斷習。別教因斷多分.果斷一分。圓教從因至果.皆稱佛智.皆非斷非不斷.不斷而斷.斷即不斷。  因斷多分者.破十一品無明故。果斷一分者.妙覺唯破一品故。皆稱佛智者.四十二位悉圓證故。皆非斷非不斷者。如法界理.不當二途.不斷性惡.而斷修惡.即修是性.全事而理.故云斷即不斷。 【疏】斷一切有去.是去理外生死.出生無漏善法.即是就理內涅槃。斷塞諸道者.斷有所得諸道。若我無我四句皆除.不除我見.不除理內之我。今明斷一切有.即是破假。出生無漏.即是入空。斷塞諸道.即是雙非二邊。不除我見.即是入中.名為解脫。此義比諸師.明哲自見之。  理外下.生死反理.故云外。涅槃順理.故云內。有所得諸道者。以有所得.釋塞字義。封執四句.名有所得。若我下.經文但列三句者.以兩亦.只是我無我相對故。四句皆除.名無所得。理內之我者。即法身自在.即理內我。四句執計.名理外我。即是雙非者。斷之一字.是能非中道。塞諸道三字.是所非二邊。經所謂下.列塞諸道耳。我即有邊.無我即空。兩亦是有.雙非是空。明哲自見者。哲.智也。經不空空者。有四德故不空.脫二死故是空。尼犍無四德故空。又非解脫.故曰空空。  △三總結解脫二。初分科。 【疏】三從三跳三歸去.是總結解脫。又二。一總結.二論義。  △二總結下。隨釋二。初總結。 一切眾生怖畏生死諸煩惱故。故受三歸。譬如群鹿怖畏獵師。既得免離。若得一跳則譬一歸。如是三跳則譬三歸。以三跳故得受安樂。眾生亦爾。怖畏四魔惡獵師故。受三歸依。三歸依故則得安樂。受安樂者即真解脫。真解脫者即是如來。如來者即是涅槃。涅槃者即是無盡。無盡者即是佛性。佛性者即是決定。決定者即是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 【疏】總結者。三跳免怖.結上無瘡疣。三歸結上解脫處。即一而三.是橫廣。即三而一.是豎深。結上其性廣博。他解畏獵師故三跳。怖魔外故三歸。初跳喻歸僧.離獵師猶近。第二跳喻歸法。第三跳喻歸佛.方得安隱。故下文中怖鴿入舍利弗影.戰怖未安。又逐三寶次第。初跳喻歸佛。次跳喻歸法。第三跳喻歸僧。具歸三寶乃得無畏。有人云。前是別體三歸.後方是一體三歸。今云不爾.只於此中即是一體三歸。時眾未了.迦葉更問而重顯之。  三跳.他吊達澆二反.謂懸擲也。問。經以三跳喻三諦。何故疏主.指此別結上文耶。答。據跳遠怖.故對無疣。三歸向正.故對脫處。此亦一往就義.分文對之。若論譬本譬法。三跳離怖.必有所歸.則亦結脫處。三歸向正.理合翻邪.則亦結無疣。他解下.以獵師譬魔外。怖鴿下.引證歸僧.去魔尚近。身子習氣.故鴿戰怖。習氣即煩惱魔也。前是下.此文對後論義.故云前也。  △二論義三。初科分明略舉。 【疏】迦葉白佛若涅槃佛性下.舉三事論義。一問三歸。二問無作樂。三問不生不滅。百句既廣.略舉三問。  △二私云下。治者示統收。 【疏】私云。於解脫後.設此三問。信此三問.攝萬法門。  △三初問下。隨經文釋義三。初問三歸二。初問。 迦葉菩薩白佛言。世尊。若涅槃。佛性。決定如來是一義者。云何說言有三歸依。 【疏】初問三歸者。既言解脫如來涅槃唯是一法.只應一體一歸而已。云何言三.即是舉三難一。  △二答二。初分科。 【疏】佛答為四。一以體妙故應三。二名義料簡故應三。三引證故應三。四自在故應三。  △二初體下。隨釋四。初體妙故三。 佛告迦葉。善男子。一切眾生怖畏生死。故求三歸。以三歸故。則知佛性決定涅槃。 【疏】初體妙故應三。若解脫涅槃定是一體。不得三者。則非妙非寶。不可歸依。即三而一。即一而三。乃是妙寶。是可歸依。文云。怖畏生死故求三歸。以三歸故知涅槃一。即其義也。  文云怖畏生死等者。即怖二死.歸三德。此明即一而三.是三字義。以三下.即三歸一.故曰三歸.是歸字義。  △二名義料簡故三。 善男子。有法名一義異。有法名義俱異。名一義異者。佛常法常。比丘僧常。涅槃虛空皆亦是常。是名名一義異。名義俱異者。佛名為覺。法名不覺。僧名和合。涅槃名解脫。虛空名非善。亦名無礙。是為名義俱異。善男子。三歸依者亦復如是。名義俱異。云何為一。 【疏】次名義料簡者。解脫.如來.及以涅槃.同皆是常。所以名同.其義則異。從同故一.從異故三。名一義異.尚得為三。名義俱異.何得不三。  經佛名為覺等者。佛即能觀智.故受覺名。法是所觀境.故名不覺。境智和合.覺即不覺.不覺即覺。十界依正.悉我自心。三寶一體.其義皎爾。經虛空名非善者。遠法師云。非戒定慧中行善也。謂法性空體.是勝義善攝。寶師云。是無記性.故對佛說名非善。  △三引證故三。 是故我告摩訶波闍波提憍曇彌。莫供養我。當供養僧。若供養僧則得具足供養三歸。摩訶波闍波提即答我言。眾僧之中無佛無法。云何說言供養眾僧則得具足供養三歸。我復告言。汝隨我語則供養佛。為解脫故即供養法。眾僧受者則供養僧。善男子。是故三歸不得為一。 【疏】三引證應三者。昔別體僧上尚具三寶。況一體佛上而不具三。  經摩訶波闍.此云大愛道。瞿曇彌亦憍曇彌.此云眾主。出家為眾生故。是佛姨母。佛生七日.母便命終.波闍乳養。佛後出家.波闍憶戀.手自織成.金縷之㲲。待佛還宮.擬用奉佛。佛後還宮.遂用奉獻。佛時告曰。恩愛心施.無大功德.當供養僧。若供養僧.即供三歸。故今舉波闍。次問佛。後為解。  △四自在故三。 善男子。如來或時說一為三。說三為一。如是之義。諸佛境界。非是聲聞緣覺所知。 【疏】四自在不定故應三者。昔為破邪.說一為三.三不乖一。今為破別.說三為一.一不乖三。如此三一乃是諸佛境界.非下所知。  △二問無作樂二。初分科。 【疏】迦葉復言去.問無作樂。問為二。  △二初領下。隨釋二。初問二。初領旨。 迦葉復言。如佛所說。畢竟安樂名涅槃者。 【疏】初領旨。  初領旨者.即經是義二字也。  △二作難。 是義云何。夫涅槃者。捨身捨智。若捨身智。誰當受樂。 【疏】次云何下.作難。意云。若畢竟樂名涅槃者.即無所有.誰受安樂。  云何下者.復應引上是義二字.連云何字說之.亦兩向取文耳。  △二答二。初分科。 【疏】佛答為三。謂譬.合.結。  △二以患下。隨釋三。初譬。 佛言。善男子。譬如有人食已心悶。出外欲吐。既得吐已而復迴還。同伴問之。汝今所患竟為差不。而復來還。答言已差。身得安樂。 【疏】以患故吐.吐故無復所有.乃名為安樂。  △二合。 如來亦爾。畢竟遠離二十五有。永得涅槃安樂之處。不可動轉。無有盡滅。斷一切受。名無受樂。如是無受。名為常樂。若言如來有受樂者。無有是處。 【疏】佛無受樂.亦復如是。  △三結。 是故畢竟樂者即是涅槃。涅槃者即真解脫。真解脫者即是如來。  △三問不生滅二。初分科。 【疏】迦葉復言去.問不生滅。有五問答。  △二前四下。釋五。初問答。 迦葉復言。不生不滅是解脫耶。如是如是。善男子。不生不滅即是解脫。如是解脫即是如來。 【疏】前四如文。  △二問答。 迦葉復言。若不生滅是解脫者。虛空之性亦無生滅。應是如來。如來之性即是解脫。佛告迦葉。善男子。是事不然。  經是事不然者。無生無滅.其辭雖同.其義全別。以頑空無知.解脫有知故也。  △三問答。 世尊。何故不然。善男子。如迦蘭伽及命命鳥。其聲清妙。寧可同於烏鵲音不。不也世尊。烏鵲之聲。比命命等。百千萬倍不可為比。  經迦蘭陀.亦云迦蘭馱迦。下云迦蘭迦是也。鳥名.其形如鵲。  △四問答。 迦葉復言。迦蘭伽等。其聲微妙。身亦不同。如來云何比之烏鵲。無異芥子比須彌山。佛與虛空亦復如是。迦蘭伽聲可譬佛聲。不可以喻烏鵲之音。爾時佛讚迦葉菩薩。善哉善哉。善男子。汝今善解甚深難解。如來有時以因緣故。引彼虛空以譬解脫。如是解脫即是如來。真解脫者。一切人天無能為匹。而此虛空實非其譬。為化眾生故。以虛空非喻為喻。當知解脫即是如來。如來之性即是解脫。解脫如來無二無別。善男子。非喻者。如無比之物不可引喻。有因緣故可得引喻。如經中說。面貌端正如月盛滿。白象鮮潔猶如雪山。滿月不得即同於面。雪山不得即是白象。善男子。不可以喻喻真解脫。為化眾生。故作喻耳。以諸譬喻知諸法性。皆亦如是。  經身亦不同者。以佛但云聲不同故。故以身同.為難。  △五問答四。初問。 迦葉復言。云何如來作二種說。 【疏】第五問云何如來作二種說者。此問從何生。上來或以虛空喻佛身.或不用。或以雲雷喻佛身.或不用。或言一三.或言三一。執之為難.云作二種說。  或言一三者。即一而三.是昔別相。或言三一者。即三而一.是今同體。  △二答。 佛言。善男子。譬如有人執持刀劍。以瞋恚心欲害如來。如來和悅。無恚恨色。是人當得壞如來身。成逆罪不。不也世尊。何以故。如來身界不可壞故。所以者何。以無身聚。唯有法性。法性之性。理不可壞。是人云何能壞佛身。直以惡心。故成無間。以是因緣。引諸譬喻。得知實法。爾時佛讚迦葉菩薩。善哉善哉。善男子。我所欲說。汝今已說。又善男子。譬如惡人欲害其母。住於野田。在穀下。母為送食。其人見已。尋生害心。便前磨刀。母時知已。逃入中。其人持刀繞徧斫。斫已歡喜。生已害想。其母尋出。還至家中。於意云何。是人成就無間罪不。世尊。不可定說。何以故。若說有罪。母身應壞。身若不壞。云何言有。若說無罪。生已害想。心懷歡喜。云何言無。是人雖不具足逆罪而亦是逆。以是因緣。引諸譬喻。得知實法。佛讚迦葉。善哉善哉。善男子。以是因緣。我說種種方便譬喻以譬解脫。雖以無量阿僧祇譬。而實不可以譬為比。或有因緣亦可譬說。或有因緣不可引譬。是故解脫成就如是無量功德。趣涅槃者。涅槃如來亦有如是無量功德。以如是等無量功德成就滿故。名大涅槃。 【疏】佛以兩譬答。害佛害母。身雖不壞.逆罪已成。皆不可定說。若言身壞.身實不壞。若言無罪.其實得罪。如來知時.或時定說.或不定說。以四悉檀皆不虛也。  害佛下.以空譬身.如逆罪成。空不可喻.如身不壞。經糓.子四反。埤蒼。.積也。  △三領解。 迦葉菩薩白佛言。世尊。我今始知如來至處為無有盡。處若無盡。當知壽命亦應無盡。 【疏】三迦葉白佛去.是領解。  經領解中.具領三義。如來至處.是領上解脫處.境智相應也。處若無盡.是橫周。壽命無盡.是竪窮。即領上.性廣博.包攝無外也。處壽既俱無盡.則患累都除。即領上.無瘡疣也。已蒙廣說三義.故今具領其旨。  △四述成。 佛言。善哉善哉。善男子。汝今善能護持正法。若有善男子。善女人。欲斷煩惱諸結縛者。當作如是護持正法。 【疏】四佛讚去.是述成也。 【疏】大般涅槃經疏卷第十。 四依品第八(會疏卷第六)  △五四依品答作依止問二。初題目三。初正釋二。初略釋。 【疏】四依品。四者.數也。依者.憑也。一切世間憑之得益.故言四依。  釋題中.初略釋一切世間者。謂九界三種世間.依憑佛界四人得益也。  △二憑有下。廣釋四。初世界。 【疏】憑有二種。一憑自法取益.二憑他取益。若唯憑法.不兼憑人.不名為依。若憑人者.兼得於法。文云。四人出世.護持建立.利益義強.故立四依。  憑有下.廣釋。文具四悉.皆以今昔相對。以昔教制不依人.今經依人。故須相對.以成四義。憑自即昔教.憑他即今經。若唯下.顯昔非。若憑下.明今是。問。昔令依法依義等.本名四依.何云不名為依。答。但得名四依.不得名四依人。以今云四者.悉約人故。兼得法者。昔簡無法之人.故令不依。今人有法.故得依憑。利益義強者。即赴他樂欲.是世界益。  △二答上下。為人。 【疏】答上云何得廣大.為眾作依止問。廣大.法也。得者.人也。直論廣大.亦可依止.未必有人。若得法者.人必有法。上問得法人.今答得法人。故知從人立四依名。  直論下.明昔。若得下.明今。人若得法.此人可依。依人即依法故。人必有法.得法即是理善發生.故屬為人。  △三又昔下。對治。 【疏】又昔人雜真偽.依法簡人。今法混大小.依人簡法。今依正人取正法。故依於四人.立四依品。  人雜真偽者。鹿苑初興.外道猶盛。儻令依人.恐親賊住。故須依四諦真法.以簡外道偽人。所說既邪.不以形親。所說苟正.不以形疏。法混大小者。昔已施小.今方說大。大雖會小.而小教猶存。故真空涅槃之名.大小淆混。新學初機.無以甄別。故令依大人.簡小法。人既大乘.則所說非小。今依下.對昔顯今。昔不依人.是簡邪人。今令依人.是依正人。故此正人.必有正法。依憑取解.以破邪小.即對治義。  △四又昔下。第一義。 【疏】又昔依法簡人.則其人無法.法亦不徧。如捨此就彼.以求虛空。今明人即秉法.不捨此就彼。故從四人.立四依品。是用四悉檀意.以釋品也。  法亦不徧者。既捨人依法.非但人處無法.亦是法不該人.故云不徧。且法是真空.空本一致.故無二別。若捨人求法.何異捨此虛空.以求彼空。人即秉法者。人處有法.妙理統收。既無取捨.有入理益。是用下.總結。  △二問如下。料簡三。初約現形簡二。初約佛形簡。 【疏】問。如來是正人.何不作如來像。四果非正人.那作四果像。答。佛雖正人.其出佛後.故不得作如來之像。四果非正人.謂四果是真福田.化道易行.宜作此像。  四果非正人者。以大斥小.故云非正。不得(至)之像者。既在滅後.若作佛形.便濫佛出。  △二約普現簡二。初問。 【疏】問。餘像難者.楞嚴何故種種示現。  餘像難者者。若言作四果像.化道易行。則應作餘九界像.化道難行也。若言難行.何故首楞嚴三昧經中.明菩薩住楞嚴三昧.現種種身.化眾生耶。  △二答三。初略示通別。 【疏】答。通論悉作.別存四果。  通論(至)四果者。通論則現十界身.無方利物。別存則示四果像.滅後弘通。  △二自有下。廣示本迹。 【疏】自有如來為如來.如來為四依。四依為如來.四依為四依。四依為四果.四果為四果。四果不能為四依。  自有下.雖許通論悉作.而順前問。且以四依.對如來四果.各成四句.共成八句。約數雖八.其實有七。以四果不能為四依.則是無四果為四依句也。前四句中.初句則是妙覺現八相也.此亦本迹俱高。次句即本是極果.示為因人.此亦本高迹下也。如文殊本是古佛.而於釋迦滅後.結集宣通一性宗義.即其人也。三句即分真菩薩.示為八相。此如觀音.應以佛身得度.即現佛身.此亦本下迹高也。四句即是依其實證.而言次位也。此如馬鳴龍樹.皆號菩薩也。望前本迹俱高.應是本迹俱下。此第四句又為下對四果句中初句.則須兩向取之。次對四果明四句者。前第四句.於此成初。即同前四中.如來為如來句也。次句如迦葉阿難.法華開顯.已是分真。滅後弘通.還稱小聖。則此句正是今品意也。四句即如滅後小乘師也。既小乘不能現大.故無第三四果為四依句。若據現文.的唯六句。若以四依為四依句.兩向取之.則有七句。總舉則八。問。若言四果.不能為四依像者。且天魔尚為毱多變為佛形.豈羅漢神通.不能變身為菩薩耶。答。雖能變勝身.不能說大法。今品正依有法之人.故云不能耳。  △三雖有下。結顯今意。 【疏】雖有諸義.今取一途.即是四依為四果像。  今取一途者。則取化道易行故。然若曉此文.各開四句.方識付法藏傳.二十四祖俱是四依大士。而說其人或小或大.即是四依為四依.四依為四果.二句所收。或是如來為四依.則具三句。乃至此方古德.果是小乘.而弘大法者.其例亦爾。  △二問如下。約開合簡。 【疏】問。如來為四依。可得四依為一依不。答。上開一相為四相.合四相為一相。開則百解脫.合則但是如來涅槃。今從涅槃開出四依.合則還是佛為四依。  今從(至)四依者。涅槃即所證之理.四依即能證之人。雖所證理同.而能證位別。即理而事.故云從涅槃開出四依。合則(至)是佛者。四依位殊.一理無異.皆稱即佛.佛即涅槃。故云合則還是佛。此乃即事而理也。是佛下.多為四依三字.蓋昧者妄添。未治本云。合則還是如來。亦無為四依三字。荊溪但改如來為佛耳。  △三問何下。約今昔簡。 【疏】問。何故初令依法.後令依人。答。佛初出世.邪人甚多。使依正法.簡邪人。後無邪人.唯有小法.令依正人簡小法。亦是初人利.故依法。今人鈍.故依人。究竟而論.人法雙依。文云依法者是法性.法性即如來。  問何下.初令.阿含昔教。後令.即是今品。答中初出世.即道樹初成。今人鈍者。正於滅後.人根不如佛世.故制依人。言今人者.滅後四依化世.是今品所談.故曰今人。文云下.顯今亦令依法.非獨依人。法性是法.如來是人。  △三舊明下。判位二。初敘三家判位二。初正敘三家。 【疏】舊明四依位行不同。地論人.三十心前是弟子位.三十心是師位。初地已上是第二依.皆師位。  三十心前者。即十信位也。以未破見思.故是弟子。是師位者。以三十心中.斷二惑故。即初依也。皆師位者。謂四依皆是師位。 【疏】成論人.十住六心已前是弟子位.七住已上是初依師位。又云十二心已前是弟子位.十三心是初依師位。彼見華嚴十三心.為主為導.為尊為勝。又十七心已前.弟子位。十八心已上是初依師位。又十九心已前是弟子位。二十心.道種終心是初依師位。  成論下.約十住十行.而以四番分師弟位。六心已前者。六住已前.斷思未盡.故是弟子。七位下.即七住斷思盡.故得是師位。十二心.即第二行。道種終心者.出假位極故也。此成論師.四番定初依位.極至十行。即以十迴向去.配後三依。 【疏】中論師.十信皆非師位。十住初心去至六住.是初依師位。從七住至七地.是第二依位。八地九地是第三依位。第十地是第四依位。差別為論。初有煩惱.無涅槃。後有涅槃.無煩惱。無差別論.初後俱有煩惱.俱有涅槃。  初有煩惱等者。即中論師消會經文。以經說初依.具煩惱性。故彼謂初住方破一品.存者尚多.故云有也。由具惑多故.則無究竟涅槃。後有下.涅槃究竟在不久.故云有。微細無明.唯一品.故云無。初後下.以四十位.皆有上地無明.皆已分顯中理。  △二然地下。明今攝屬。 【疏】然地人是別義.中論是圓義。成論三十心不斷別惑.而於中立依.別圓俱不成。  他人下.以於初地.立二依故。中論下.彼以初住破無明.即是圓義。若以初住配初依位.則未全當。成論下.若三十心中立初依者.其義可然.以初依具煩惱故。但論師第四義。初依極齊十行。二依即十向。十向仍具無明.豈是二依。須知經明二依.已破別惑。故云於中立依.即是斥其於三十心中立二依有過耳。別教二依.定在初地。圓在初住。彼云十向.故乖二教。  △二今約下。明今師判位二。初顯位次高下二。初正判別圓不同。 【疏】今約地前.未斷別惑是初依。地上斷別惑.作三依者.是別義。約十信是初依。三十心十地斷別惑.作三依者.是圓義。  今約下.今師判位。地上(至)三依者者。即初地至六地.為二依。七至九為三依。十為四依。  △二重示圓位通別。 【疏】就圓義更作通別。通者.四十心共作四依。別者.十信是初依.初住至六住是第二依.七住至九住是第三依.十住是第四依。餘皆例爾。  就圓下.示圓位通別。四十心共作者。十信為初.十住為二.行向為三.地等為四。別者下.以圓破惑位長.故此配位。餘皆例爾者。即行向地.各各分對。三依皆例十住。但初依一位.定在十信。以經云。有人出世具煩惱性.是名第一。其位則定。  △二他下。明師弟通局。 【疏】他明初依有師弟位。今則不爾.四依通是師位.能為世間作依止故。通是弟子位.弘宣佛法故。別論.初依唯弟子.後依唯師.中間亦師亦弟子(云云)。  初依唯弟子者。以別惑全在故。後依唯師者。居分真之頂故。亦師亦弟子者。望下稱師.望上稱弟子。  △二本文二。初總別科分。 【疏】分此品為八。一標名相。二辨利益。三明出時。四論植因。五判罪福。六勸供養。七簡真偽。八會今昔。初文為三。一標章歎。二列數歎。三示相歎。  △二標章下。隨文釋義八。初標名相三。初標章歎。 佛復告迦葉。善男子。是大般涅槃微妙經中。有四種人。能護正法。建立正法。憶念正法。能多利益。憐憫世間。為世間依。安樂人天。 【疏】標章者。大涅槃中有四種人.此四皆得涅槃法.故名涅槃中人。若俱得法.云何初依具煩惱性。今明得法多種.初依相似得法.後三分真得法。真似合論.皆在涅槃。此中通歎四人自行化他之德。於有佛法處.不令他緣擾亂.故言能護。於無佛法處能令興顯.故言建立。有無兩處.皆能住持.故言憶念。此三句自行德也。有佛法處能令增上.故言能多利益。無佛法處能使見聞.故言憐憫。有無兩處.雙作依止。今按此句.歎益他德。  不令他緣者。不令魔外凡小.擾亂己行也。此如毱多降魔.龍樹破外。則是於有法處.能護也。於無下.此如摩騰入漢。僧會來吳。則是於無法處.建立也。又有小無大處.建立大乘。益他中.由前自無擾故.令他增上。由自興顯.故使他見聞。由自住持.故他依止。  △二列數歎。 何等為四。有人出世具煩惱性。是名第一。須陀洹人。斯陀含人。是名第二。阿那含人是名第三。阿羅漢人是名第四。是四種人出現於世。能多利益。憐憫世間。為世間依。安樂人天。 【疏】二從何等為四者.列數歎也。具煩惱性名第一者。依別教判.即三十心。依圓教判.即十信位。此之兩位皆斷通惑.則不得言具煩惱事。皆伏別惑.其